Tuesday, 8 March 2016

预定与预知:世人都是预定了上天堂或下地狱的吗?


     预定这个词的希腊文 proorizō 一共在新约出现六次(徒 4:28;罗 8:29~30;林前 2:7;弗 1:5、11)。在某些地方,它指神预先命定了世界历史的所有事件(徒4:28;林前 2:7);在另一些地方,它指神在创世之前的决定,就是关乎罪人最终命运的决定──特别是那些蒙拣选得救恩和永生的人(罗 8:29~30;弗 1:5、11),与此相反的,就是最终要被定罪受永恒审判的人。不过,许多人指出,圣经也提及神已预先判定哪些人最终不获拯救(罗 9:6~29;彼前 2:8;犹 4 节)。而且,既然神已预定某些人得救,也必然判定其余的人灭亡。基于这些圣经事实,教会中的许多群体界定,神的预定包括祂两方面的决定:既定意拯救某些人脱离罪恶(拣选),也同时定意判定其余的人有罪(弃绝)。
     要断然否认圣经主张神预定某些人得救,是困难的,因为圣经确实用到proorizō 这个词(见上文)。但是,对于神根据甚么来预定某些人得永生这个问题,不同的教会传统对此看法不一。有些派别认为,神的预定(或拣选)是基于祂预先知道某些人的信心。这些派别假设,神早已知道有些人一旦听到福音,就愿意选择接受基督为救主,所以神据此预定他们得救恩。如此说来,神的预知是被动的,祂预见人凭自由意志作出的抉择,但神不会迫使他们。因此,神是按着
祂预见将要发生的事,预定人的最终命运。
    然而,归正宗神学家指出,罗马书第八章 29 节和十一章 2 节的「预先知道」(希腊文 proginōskō),希腊文意指「预先爱」和「预先承认」(参彼前 1:20)。从以上经文可见,「预先知道」指神对人的预先认识,而不单是对未来事实或某人生命攸关之抉择的预知。事实上,新约主张神按着祂对人预先的爱和独钟的爱而拣选人,赐给人永生。
     不但如此,因为所有人生来就死在罪恶过犯里(就是说,与神的生命隔绝,不会对祂有得救性的反应),所以若不是神使人内心苏醒(弗 2:4~10),听了福音的人也没有一个能悔改信主(弗 2:4~10)。耶稣说:「如果不是父所赐的,没有人
能到我这里来。」(约 6:65;参约 6:44,10:25~28)。假如神来看将来,以我们自己的意志会作何种抉择,那祂只会看到我们坚决地抗拒福音。罪人选择接受基督,只因为神拣选他们去做这个决定,祂先更新人的心灵,感动人接受基督。
     有人滥用预定的教义,用以支持不同形式的宿命论。不过,这绝非圣经的教导。事实是,圣经反对宿命论,并主张我们所做的抉择和决定都是重要的因为神已预先命定,要透过这途径成就祂的旨意(例:腓 2:12~13)。圣经没有鼓吹宿命论,相反,圣经教导预定论,目的是要让信徒相信,既然他们已经在基督里,就可以有把握神已预定他们得永生。预定论向我们得救的人保证,神是信实的,我们确实已在基督里找到永恒的归宿。我们不必惧怕,谁也不能把我们从祂手里夺去(约 10:28)。参见《威斯敏斯德公认信条》一、十章;《比利时信条》十六章;《多特信条》一章。

本 文 引 自 研 读 版 《 圣 经 新 译 本 》 中 的 专 文 初 稿 ( 香 港 :环 球 圣 经 公 会 。 网 址 :http://www.wwbible.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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