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五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文意注解﹞「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有所反应。
「有人打你的右脸」这是指别人的无理恶待。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灵意注解﹞『打脸』象征羞辱。信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荣耀、羞辱、恶名、美名(林后六8),都摸不着我们。
﹝问题改正﹞注意:主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千万不要随便告诉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并且对人、对己均无益处(参太七6)。
﹝话中之光﹞(一)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
(二)人打我们的右脸,是主借着人的手,来扩充我们的度量,叫我们长大;所以,最佳反应乃是转过左脸,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右脸』是主在对付我,『左脸』是我站在主这一边对付我自己;灵命长进的途径,乃是欢喜着『阿们』主十字架的对付。
(四)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不舒服,反要欢喜快乐了。【太五41】「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背景注解﹞当时罗马帝国政府有权要求人民服务,或征收财物作为公共用途;如罗马兵丁『勉强』古利奈人西门背耶稣的十字架(太廿七32),在原文与「强逼」同一个字。
﹝文意注解﹞「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被人强逼走路,这是丧失自主权,身在别人的权下,由不得自己。
「你就同他走二里」这是指心甘情愿,服在别人的权下。
﹝灵意注解﹞『强逼走路』象征意志的折服。我们信徒的心应当柔和谦卑(太十一29),不为自己坚持甚么。
﹝话中之光﹞(一)世上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十三1),所以顺服人的权柄,也就是顺服神。
(二)除非人的权柄明显抵触神的权柄,我们才不该顺从(徒五29);在一般情形下,即使是没有道理的强逼,也要欢喜着接受。
(三)刚强的人是刚强到一个地步,能够约束自己,不顾自己的权利。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