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9 November 2024

登山寶訓__裡面的光 / 唐崇榮牧師

登山寶訓__裡面的光 / 唐崇榮牧師


兩種光——「外面的光」與「裡面的光」

  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身上有兩種的光,一種就是眼睛看得見的「外面的光」,一種是照明我們心腸肺腑、代表上帝對我們進行道德審判的「裡面的光」,這是良知所發出來的光,這兩種光能使一個人的生命產生非常大的價值。


  人看人的時候,一定先看人的眼睛,因為眼睛是人的面孔中唯一能反照出光的地方。眼睛是人身上的燈,人看你,就從你綻放光彩的眼睛建立他對你的印象。如果你的眼睛明亮,人看見你,就看見你美麗的外表與光彩。裡面的光,使人從裡面看見自己,這一點是許多宗教都注意到的。


  沒有光,就無法顯明事物的模樣與真實的情況。以弗所書5章13節告訴我們:「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你到倉庫找東西,一定要先打開燈,因為光能顯明倉庫裡有什麼。人的心也需要光,才知道什麼當存留、什麼當去除,詩篇139篇24節說:「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


  「眼睛」是「外面的光」,「良知」是「裡面的光」。箴言告訴我們:「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20:27),上帝把光放在你的裡面,照亮你的內在,使你有自知之明,知道你的心存著什麼。人之所以遮住他裡面的光,是因為他不願意聽良心對他所說的話,也不願意聽良心對他所做的見證。


裡面的光——「良心」

  挪威神學家哈列斯比(Ole Kristian Hallesby, 1879-1961)的論文「良心論」說:「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有一個向上帝負責的良心。良心是上帝的代表,是上帝的光,是上帝的聲音,照明我們,指責我們,使我們自知我們裡面有什麼。」


  哈列斯比提到良知按次序而言有三大功用:第一,警戒我們,使我們知道我們處在危險之中,不可隨便決定,更不可隨便行動;第二,它去睡覺。良心做了警戒的工作,它就去睡覺,你以為再沒有攔阻,就用你的自由選擇走向罪惡;但當你犯罪之後,它突然站在審判的寶座上,大聲呼喊:「你有罪了」,這是良心的第三個功用——審判。後來,我從聖經把良心發展成七大步驟(編按:1.光照,2.分辨,3.警告,4.睡覺,5.鑒察,6.審判,7.見證;詳閱:《聖靈、良心與撒但的聲音》一書)。


  動物沒有良心,上帝唯獨賜予人良心,代表祂向人做警戒與審判的工作,是人裡面的光。(編按:除了天使之外)人是唯一具有上帝形象樣式的活物,因此人會自我警戒、自我審判。當這審判臨到你的時候,你發現你做錯了,你發現自己很難度日,你很傷心、懊悔,自己責備自己。良心的功用就像聖靈的工作,因為聖靈來了,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參:約16:8)。


兩種態度——「自責」與「自義」

  「自己責備自己」是人犯罪之後最難做到的事。我們經常自我欣賞、自我誇耀,不但沒有悔改的可能,還可能自傲、自義,犯了自以為義的罪。多少人為自己所犯的罪辯護,「我這樣做不對嗎?我這樣做是多麼聰明」,不但不肯悔改,反而自我欣賞、自我高抬,甚至奪取上帝的榮耀,「這是上帝給我的智慧,所以我這麼做是對的」。「自以為義」是上帝深惡痛絕的大罪。


  法利賽人比別人更明白律法,從小學習律法、背誦經文,越明白卻越自以為義,以已經得到的某些律法的知識輕看外族,這種自義的態度使他們無法自責、自省。


  上帝賜下律法,為要叫人知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律法堵住人的口,彎下人的腰,指出人的罪,為要使人謙卑降服於上帝面前並且悔改。但當一個人自以為明白律法,卻以此自義自傲、高人一等,無形中犯下更大的罪,奪取了上帝的榮耀。這是與信心完全相反的另一種靈性的狀態。


在上帝面前的回應,即你的靈性

  「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 加3:6 雅2:23)上帝把一個人算為罪人,與把一個罪人算為義人,這與一個人在上帝面前如何回應有相當的關係。一個人的靈性在於他在上帝面前如何回應。


  當你在上帝面前謙恭順從,特別當你接受祂對你的指責:「你有罪了」,你回應說:「上帝啊,我是有罪的,求祢赦免我」,上帝就稱你為義;但當上帝說:「你有罪了」,你回應說:「上帝啊,祢怎麼說我有罪?我不是很好嗎?」這種回應,不但不承認自己犯罪的事實,還把上帝當作說謊的,把責任推卸給上帝,對於這樣的人,上帝稱之為罪人,並且對這種人施行審判,「上帝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1:18)。不義的人,就是犯罪的人;不虔的人,就是犯罪又不承認,更不肯接受上帝的見證的人。


「裡面的光」更勝「外面的光」

  裡面的光,是上帝審判人的道德的代表,是創造萬有、聖潔公義的上帝在我們心裡執行審判的聲音。


  多數人很注重外面的光——「眼睛」漂不漂亮,很在意別人對他的外貌有怎樣的看法,耶穌肯定眼睛是人身上的光,但他接著說:「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言下之意,就是你身上的光像一盞燈,但你身上還有另一盞燈,外面的這盞燈是上帝所創造的眼睛,裡面的這盞燈是上帝賦予你的良心,為此,這兩種光你都要注意。


  很多人動眼部手術,把眼皮弄得大一點,看起來漂亮一點,因為人的眼神所散發的光彩往往獲得人立即的肯定。當你看見一個人的眼神黯淡無光,這樣的眼神很難使人心生愛慕之情。「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3)耶穌言下之意,是要人更加注重裡面的光。


兩種話——「似非而是」與「似是而非」

  但第一次叫人眼睛明亮的,不是上帝,而是魔鬼,「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3:7)。撒但誘惑亞當與夏娃,說他們若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的眼睛就會明亮(創3:5)。


  當你的自由超過上帝所定的範圍,撒但的意念就進入你的心裡。亞當落入撒但的計謀,他思想的方向便與真理的方向相反。


  伊甸園有兩種話語,一個是上帝賜下的話語,一個是撒但虛假的應許;上帝所給的,是真實的警戒;撒但所給的,是虛假的應許;上帝所說的,句句定準,是就是,非就非,必定要成就;撒但所說的,恰恰相反。


  人在聽話的時候,常犯上一種危機性的錯誤,我們喜歡聽好話,沒有想過好話背後的欺騙有多大,我們不愛聽警戒性、審判性的話語,也沒有看到所引發的後果是我們難以承擔的。亞當聽上帝的話,沒有好好思想,聽魔鬼的話,更沒有好好思想,他選擇順從魔鬼,吃了上帝所吩咐不可吃的果子。


  亞當、夏娃吃了那果子,眼睛明亮了嗎?撒但說的話看似成就,上帝說的話看似不兌現,實則上,撒但的話是「似是而非」的(看起來對,其實不對),上帝的話是「似非而是」的(看起來不對,其實是對的)。


注意你聽什麼

  當一個人不願意順從上帝的旨意,否定上帝的真實,肯定自己所能獲得的好處,這是人的行為之所以發生差錯的主因。為什麼許多女人掉進陷阱?因為他們喜歡聽好話,不喜歡聽實話。懂得這種心理的男人接近一個女人的時候,他就對她說:「妳是我所見過最美麗的女人」,這句話就使一個女人很容易失身,因為喜歡聽甜言蜜語,這番話既不真實,也無法兌現。


  這就是撒但的詭計——討好你,說你喜歡聽的好話,最後卻不負責任地跑掉,你一旦聽從這種話,就是斷送自己的幸福,把你一生一世永恆的安慰付諸東流,讓牠隨便擺布你,一失足成千古恨。這是古往今來不斷重複上演的悲劇。


  人對你所說的好話,你要小心;上帝對你所說的警戒,你要留心,用敬畏上帝的心,謹慎地思量、考查這些話語所要帶給你的結局是什麼。


  今天的世界就在上帝的話與撒旦的話之間搖擺不定,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在文化的逆流順服上帝似非而是的真理,抵擋撒但似是而非的思潮。當亞當、夏娃眼睛明亮的那一刻,他們開始看不見哪一位才是幸福的來源,哪一位是災難的製造者,這是一個很大的諷刺。


  人憑著自己的短視近利斷送自己的前途,所得到的,是難以挽回的墮落,所丟失的,是遵行上帝旨意的自由。


  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裡面的光若黑暗,就無法看見生命的方向,任憑欺騙者把你帶進滅亡的終局,承受上帝永遠的忿怒與公義的制裁。願上帝憐憫我們,使我們注重裡面的光,更勝於注重外面的光;注重裡面的良善,更勝於注重外面的好看;注重裡面對上帝的順從,更勝於外面人對我們的評價。


  認定上帝話語的人是有福的,「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3:6)。


內文:摘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01101,未經講員過目。

圖片:Photo by Victorien Ameline on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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