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8 November 2024

登山寶訓__論愛仇敵(太5:38-42)/ 唐崇榮牧師

登山寶訓__論愛仇敵(太5:38-42)/ 唐崇榮牧師


最大的困難——觀念的改變


  三十年前,我一直思想一個問題:「傳道最大的困難是什麼?」對於這個問題,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後來我提出一個答案,趙天恩牧師馬上完全贊同。我提的是什麼呢?我們講道最大的困難,就是改變人錯誤的觀念。特別是那些老基督徒,因為他們認為,「我已經明白了,為什麼還要再改變?」如果你很客氣地問他:「你怎麼明白的?」「我從小就是基督徒,受洗、聽道幾十年,這些道理我都明白了。」


  那麼這樣的人,你要改正他很難,特別他六十歲,你三十五歲,他看你的時候,眼睛是斜斜地看,他心裡面說:「你還沒有生出來,我就做執事了,你以為我比你更不懂嗎?」你跟他說:「我已經念了幾年的神學。」他心裡說:「算什麼!我以前的牧師讀神學讀到博士,也從來不敢改正我的思想。你才三十幾歲,你敢改正我?」


  所以這樣的困難,就使你很難做下去,如果你做下去,你一定得罪很多人。如果你不肯得罪人,你沒有辦法把教會帶到真正復興的地步,因為復興的第一個層面,就是神學、教義的復興,而教義的復興,要從錯誤的觀念悔改,回到聖經的真理。


  我們教會已經三十一年了,真正明白歸正神學精髓的人有多少?那些很希望歸正,但沒有辦法擺脫錯誤的觀念的人,又有多少?那些從起初在這裡,但是從來不問哪一種教義是正確的,用沒有把握的基督徒信仰,繼續過教會生活的,又有多少?


  不同的宗教看待相同的問題各有自己的解釋,例如:一位面臨難產的母親,如果家屬面臨只能救一個的狀況——救媽媽,就無法救孩子;救孩子,就無法救媽媽。天主教說:「先救孩子」,基督教說:「先救母親」,為什麼兩個宗教有這樣不同的結論呢?因為教義不一樣。


  教義就是你已經歸納的信仰原則。天主教的教義是什麼?「一個人沒有受洗,是不能得救的,而受洗就是得救的條件。」為什麼天主教不要救媽媽?不是他們看不起女人,也不是他們認為母親不重要,而是因為媽媽已經受洗了,孩子還沒有,所以一定要救孩子。你現在明白宗教信仰影響生活竟然到這種程度。


  基督教之所以說在這種情況下要先救媽媽,是因為基督徒相信在基督教家庭生的嬰兒如果死了,他/她會自動得救。至於非基督徒家庭所生的嬰兒死的時候會不會得救?聖經沒有講。歸正神學家在這件事上持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說:「可能得救。」你問他:「肯定嗎?」他說:「不肯定。」「那麼,你怎麼敢說『可能』得救呢?」「因為一些隱藏在聖經的話語,比較靠近這個孩子可能得救的結論。」


  你再問:「聖經哪些地方提出這些論證?」他們回答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除此以外,還有沒有別的證據?」他們就拿了《約拿書》第四章最後兩節,上帝對約拿說:「這蓖麻不是你栽種的,也不是你培養的;一夜發生,一夜乾死,你尚且愛惜;何況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有十二萬多人,並有許多牲畜,我豈能不愛惜呢?」(拿4:10-11)


  因為這三節的聖經,沒有提到他們是基督徒的孩子,但他們都是上帝所愛的,上帝不要他們滅亡,上帝讓他們成為天國的子民,比較靠近「一個嬰孩死的時候,可能是得救的」。你問他:「絕對嗎?」他說:「不絕對。」但是在實用的方面來說,他們是這樣相信的。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種公義的觀念,全世界都有。在一次印尼信仰更新大會,巴布亞省的Kawamki Lama發生部族衝突,我決定要前往戰事前線調停。我對他們說:「我聽說你們兩個基督徒部落已經打仗三天。你們信耶穌嗎?你們知道信耶穌是什麼意思嗎?耶穌基督是上帝差來為仇敵而死的中保。耶穌基督不是來製造紛爭,而是製造和平。你們應當學習愛你的仇敵。」


  他們說:「唐牧師你不懂我們這裡的規矩。我們祖宗傳下來的規條是:如果我們被殺的人是17個,而對方被殺的人數只有9個,還有8個人還沒死,怎麼和談?」歷經幾百年建立起來的文化是很難被動搖的。有人因為我的勸和受感動,也有人仍繼續大喊大叫:「除非對方把八條命交出來,否則不能和談!」


  我明白了,不是你很會講道,他們就會停戰,不是你用耶穌做榜樣,他們就受感動,因為他們的觀念是:「如果我的部族死了17個人,先把你的部族也殺了17個人,再來談和平,才叫公義」。有一些民族很難接受聖經的道,因為他們有一些觀念已經定下來,不能改。


不要與惡人作對


  耶穌先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接著他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太5:39),意思是:「你們的觀念要改變,不要以為你已經明白了」,然後他說:「不要與惡人作對」。明白上帝的話,困難重重。接受耶穌所傳的真理,是我們做人很難做到的事情。耶穌接下來所講的每句話,每句話都讓人很難接受。


  第一句:「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天底下有哪個人,你打他,他說:「還有一邊,請再打」。從亞當到現在,有哪個人行過這句話?我告訴你:「沒有;不但沒有,從來沒有;不但從來沒有,絕對沒有!」差役打耶穌,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約18:22)耶穌有沒有說:「對不起,還有一邊,請再打」?沒有。


  那麼,到底這句話再講什麼?有些經文不容易明白,不是因為聖經不對,而是因為意義太深了,我們的思想卻太淺薄了。所以,要好好查經,深入地思想,廣泛地明白。我相信這段經文,是最多人不明白,也是最多人反對的經文,「耶穌怎麼亂講?人家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給他打?!」


  耶穌所說第二件令人難以接受的事是什麼?「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太5:40),這件事情耶穌做到了。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前,兵丁為了諷刺他,給他穿上紫袍,「你是猶太人的王,王是穿紫袍的,你穿吧!」(參:可15:16-18,約19:2)當時,耶穌外有紫袍,內有裡衣。


  耶穌被鞭打後,全身受傷,他們用衣服遮住這些傷口,給他穿了裡衣,再穿外袍,然後用荊棘的冠冕戴在他的頭上,荊棘的刺一根根刺到他的腦裡面,血流得非常厲害。「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約19:23)


  從這句話來看,耶穌很可能完全裸體地被釘在十字架上,受盡羞辱,是人類所能受的,最痛苦、最羞辱、最可怕的一次。


  耶穌所說第三件令人難以接受的事是什麼?「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5:41)這一件事有誰做到?在耶穌的生活哩,沒有這樣的例子,在聖經裡也沒有這樣的記載。第四件,「有求你的,就給他」(太5:42)。第五件,「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太5:42)。


要以善勝惡


  這五件事都是惡人所做的,從最強硬的主動,變成最軟弱的被動。惡人對待人的方式從打、搶、逼,到後來變成求對方,這使我看到:「雖然你的仇敵很惡劣,打你,搶你,逼你,其實他是很可憐的,他的內心需要求你,甚至他的生活需要向你借錢」。你看這五幅畫面,就知道我們雖然受逼受害,但是我們生命的豐盛遠超過我們的仇敵。但是,很多基督徒先認定自己是受苦者,禱告一直是求上帝幫助自己,就不可能為仇敵禱告。


  所以,你們裡面要有一個完全改變的心態:「逼我的人是很痛苦的,逼我的人是沒有愛的,因為他自己不會愛自己,他怎麼會愛別人呢?所以他對我的凶惡,是因為他的靈性本來就是這樣的,因為他沒有安慰,他沒有愛心,他又很好權柄,他要打人,他要逼人,他才能過生活」。你心裡先了解你的仇敵是很可憐的,你很了解他,你明白他的困難,你為他禱告:「主,這個人這麼可憐,他沒有逼迫人,他不能活下去;他沒有打人,他沒有自尊心;他沒有搶人家的東西,他的產業不夠;他沒有逼人家走路,他沒有覺得他有權威」。


  當我們抽絲剝繭,就會發現惡人的貧窮。他求你,盼望你借錢給他,表示你不是需要他的人,他才是需要你的人。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怎麼看待那些對你不好的人呢?你怎麼認識那些抵擋你的人?主耶穌說:「你要抵擋他嗎?不,你要憐憫他。」


  你看,從打你,到求你,變化多大?從搶你,到向你借錢,他多麼貧窮?所以我告訴你,反對基督教的人,都是很可憐的人;逼迫基督徒的人,不是權柄大,而是太貧窮,需要用權柄表現個人尊嚴的人。我盼望你們開始改變觀念了,「喔!原來如此」。


  人打你,你跟他辯論沒有用,因為他需要的不是解釋,他需要的是有人給他打。很多丈夫對太太很兇,他就是要太太坐在那邊讓他一直罵,如果太太還嘴一句,他說:「安靜!不要講話」,他的意思是:「我可以講,但你不能講」,他要欺負人,甚至要打太太,因為他心裡不正常,如果不罵人、不打人,他感到沒有威風,他是最可憐的人,他需要人了解他,他需要人接受他。接受他的什麼?接受他的無理,接受他的粗暴,接受他的大聲責備,接受他打人。所以做太太的,他比妳更需要主的愛,不是妳需要,是他需要,妳要先可憐他。


  下個禮拜,我要解釋這五件事情,人打你,你要怎麼樣?人搶你的衣服,你要怎麼樣?人逼你走路,你要怎麼樣?人求你,你要怎麼樣?人向你借錢,你要怎麼樣?耶穌說:「不可推辭。」你要效法耶穌基督,先解決別人的需要,不是先求自己的需要。


內文:摘錄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講台信息(2020/07/05),未經講員過目。


照片:The Crowning with Thorns by Caravaggio, c. 1602/1604 or 1607.


🌏📡主日崇拜直播與重播網址:

http://pusat.grii.org/live

http://livestream.com/stemi

http://reformed21.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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