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28 November 2024

登山寶訓—兩種人生(太6:1-6)/唐崇榮牧師

登山寶訓—兩種人生(太6:1-6)/唐崇榮牧師


做給誰看?

  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有兩種人生:一種是做給神看,一種是做給人看。做給人看的人,做好事的時候,不會隱藏起來;但做壞事的時候,就會不自覺地隱藏起來。犯姦淫的人,是在隱密的房間犯姦淫;謀算惡事的人,是在深夜籌劃要做的壞事;對別人有不好念頭的人,不隨便公開他要做的事情,因為他所做的惡,所以他一定要在黑暗之中隱藏起來。我們不願意別人看到我們的缺點,不願意別人公布我們內心的惡。相反地,當我們做好事的時候,我們不會隱藏起來,我們盡可能公開,使眾人看見,使許多人稱讚我。當人稱讚我們、榮耀我們的時候,我們心裡非常快樂。這也是為什麼如果沒有人對人的稱讚,世上可能就沒有慈善家的存在。許多人做好事,動機不在做好事,而是要人尊重、榮耀、稱讚他。


  當這些稱讚臨到你的時候,你敢領受嗎?人對你的讚許與你是否配得稱讚,兩者相稱嗎?沽名釣譽的人用大錢犯罪、用小錢助人,為了逃避良心的責備,於是花點錢來遮羞。法國革命時,有人批判慈善家:「什麼叫慈善家?就是有遠大眼光的自私者。」這種人,在眾人眼中是個好人,但在上帝眼中,這種人已經得到他的賞賜了(參:太6:2)。我對這句話感到非常驚奇,因為這樣的話,蘇格拉底沒有講過,孔子沒有講過,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家、倫理學家都沒有講過。「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6:2)這句話的意思,就是這人所得的賞賜是從人來的,是虛假的,是暫時的,是會過去的,正像罪人所享受的快樂,是一下子就過去的。


兩種人生

  當你把這段經文的真正意義聽清楚以後,你再看,就更明白,也會更受感動。耶穌說:「你們要小心,你們做好事的時候,不可以故意行在人前,一看到有很多人,就開始表現你有多麼好。」(參:太6:1)耶穌有句話影響我一生,「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路16:15)。人尊重我,算什麼?人榮耀我,算什麼?上帝說:「你這可憎惡的人,你這樣看重人對你的榮耀。我告訴你,既然你已經得著所要的,就不必期盼從我這裡再得到什麼。」在這段話裡,主耶穌教導我們兩種人生,一種是活在人面前的人生,另一種是活在上帝面前的人生。活在上帝面前的人生是怎樣的人生呢?他要做什麼,他不管人怎麼看待,人怎麼評定,人怎麼論斷,因為不是做給人看的。


  活在上帝面前的人行事為人,無論任何言語,無論任何行動,他都先肯定一件事,就是「上帝正在看我」——「因為上帝正在看我,我做是為了討上帝的喜悅,我做是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我做是為了得到天上的獎賞、上帝對我的稱讚。如果我達到這個目的,人忘記我,不要緊;人輕看我,不要緊;人不知道我的好處,我也不要緊,因為我的人生已經達到了天上的目的了」,這種人叫做基督徒,這種人生叫做跟隨基督的人生,是背十字架,捨己,天天跟從主的人生。當你把這兩種人生區分出來,又決定過第二種人生的時候,你一生的方向就定了,你行事為人的目標也成全了,你就可以好好做人,一天過一天,直到你離開世界,見你上帝的面。這一段經文真正的意義就是這兩種人生。


做給上帝看的精神

  在這新約裡,有誰發揚光大這幾節《聖經》的意義呢?有一個人,就是使徒保羅。彼得、約翰沒有再發揮出來,但是保羅講一句話,「無論做什麼,都要從心裡做,像是給主做的,不是給人做的」(西3:23)。我們都有一個經驗,就是當我們的工人做事情的時候,我們不在的時候,他亂做,當我們出現的時候,他好好做,因為他工作的動機不過是為了賺幾塊錢,而不是為了好好做事。我們今天做人,我們的人生屬於哪一種呢?我們是活在人面前的人,或者我們是活在上帝面前的人?我們的言語行為,我們的一舉一動,是做給人看,或者做給上帝看?


  為什麼德國的東西這麼好?為什麼瑞士的東西這麼準?他們所做的東西,精確萬分,絕對不是粗製濫造,絕對不是為了賺錢敷衍做事。德國的機器,瑞士的手錶,使用最好的原料、最準確的計算,產生最耐用的性質,可以用到幾百年都沒有問題。自從馬丁路德改教以後,這種精神影響到整個德國工業界,使他們產生了偉大的製造精神,他們做的東西是最耐用、最完美的。為什麼呢?因為受一節《聖經》經文的影響,那節經文就是保羅說的:「無論做什麼,像是做給上帝看的」。我們應當對主說:「上帝啊,我所做的一切事,是做給祢看的。求祢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參:詩139:23-24)。這是《聖經》從舊約到新約,前後一致、貫徹始終的教訓。


你的榮耀從哪裡來?

  上帝要我們活在祂的面前,上帝要我們為所做的每件事向祂負責。特別是當你行善的時候,當你施捨的時候,不要為了人的稱讚,故意行在人的面前。耶穌說:「惟有求那差他來者的榮耀,這人是真的,在他心裡沒有不義。」(約7:18)一個真實的人,他要清楚知道「今天人給我的榮耀是真的嗎?是有價值的嗎?是從哪裡來的?」如果這榮耀是從上帝來的,這榮耀是存到永永遠遠。如果這個榮耀是從魔鬼來的,看起來很好看,外面隱藏著欺騙。請問你做人榮耀嗎?人家尊重你嗎?榮耀有四種來源:第一種是從上帝而來的榮耀;第二種是從別人而來的榮耀;第三種是人自己榮耀自己的榮耀;第四種是從撒但而來的榮耀。你不能分辨,就會上當受騙,失去做人應有的價值。有人從人得榮耀;有人自己榮耀自己;有人領受從撒但而來的榮耀。耶穌說:「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約17:1、5)


  如果我們的心態真的是要活在上帝面前,我們所行的善、所做的事,就不是為了我們的榮耀;不是為了讓我們出鋒頭;不是為了得到從人而來的賞賜。《聖經》告訴我們,那些活在上帝面前的人,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你要做好事嗎?我要問,你為什麼做好事?是不是為了沽名釣譽,使眾人知道你的慈善事業?《聖經》教導我們:「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有古卷:必在明處報答你)」(太6:3-4)你說:「我做好事,不可以讓別人知道?難道我右手做的事,左手也不能知道嗎?」我告訴你,如果上帝感動你幫助一個人,你不必告訴你的丈夫,不必告訴你的妻子,因為上帝感動你,不一定感動他,不必為這件事大大爭吵。一個照上帝的旨意幫助窮人的人,天父的眼目時常看顧他。


要施捨給誰?

  我要講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則,就是:「什麼時候應當施捨?要施捨給誰?」我以兩段經文作為結束,一處是《箴言》的第三章,另一處是《雅各書》的第一章。


  《箴言》第三章二十七節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你們有餘嗎?把所得的薪水扣除生活的開銷,如果你們手上有餘,就應當幫助那些應該得的人。這是施捨的第一個原則。有許多人剩下很多錢的時候,他砸錢在犯罪的事情上,賭博、召妓,買奢侈品,盡情享受,卻不搭救遭遇患難、死亡的聖徒。上帝使你有餘,你究竟當做什麼?《箴言》說:「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


  我們怎麼知道誰是應該得的?誰是不應當得的?請你注意聽:那些做得半死還不夠的人,他是應當得的;那些什麼都不做,用欺騙的手段得了很多的錢,你不要幫助他。那些貧窮的人,沒有父母的人,做得半死還不夠,也不講,也不求你,你要慧眼查清,「原來教會有這麼殷勤做工還是缺乏的人」,不要等他開口,你就應當幫助他。你手裡有餘,就應當幫助那些應該得的人。你真心幫助窮人,你不需要告訴你的太太;也不需要告訴妳的丈夫,因為你是直接做在上帝面前,而且你是用多餘的錢,不是亂來的,是看清楚誰是應當得的,既不是浪費,也不是亂愛,是實實在在做了上帝所託付我們的善工。


  施捨的第二個原則,《雅各書》告訴我們:「在上帝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這樣的人不是浪費金錢,他是用在應當得幫助的人身上,這樣幫助貧窮的人,就是真正敬虔的基督徒。


  這段經文隱藏著兩種人生,你是活在人的面前,做事給人看,盼望得到人的榮耀,盼望得到人的稱讚;或者,你是活在上帝的面前,無論做什麼,像是做給上帝看的,祂賞賜你,祂榮耀你,祂繼續施恩給你,使你所做的存到永永遠遠。


內文:摘自印尼歸正福音教會主日信息20200802,未經講員過目。


圖片:Ruth in Boaz's Field by Julius Schnorr von Carolsfeld, 1828。(說明:波阿斯恩待寡婦路得,讓路得在他的田間拾取麥穗;典故出自聖經路得記。)


链接: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728450154109667&set=a.1656284214659605&locale=ms_MY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