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不像俗世小说会和凡人生子,圣经不会矛盾,这经文是融汇贯通整体解经的良好示范。
香港天人神学院院长及环球布道会会长
苏佐扬牧师
由古至今,创世记六章二节的经文引起许多学者的争辩。
有许多学者(包括使徒时代的教父们)都相信神的儿子乃是指天使而言,意即俗语所谓“天使下凡,娶了人的美貌女子为妻”。连历史学家约瑟夫也在他的《犹太古史》中如此说:“神的天使和人的女子生出不义的孩子。”(引自苏美灵博士译,《犹太古史》,第一集第三章第一节)
七十士译本圣经(即古时有七十二位犹大学者把希伯来文的旧约译为希拉文,以LXX为代号)也如此翻译。这本希拉文旧约在使徒时代风行欧洲各地,新约的作者引用旧约经文时均采用七十士译本的希拉文(只有使徒约翰一人把旧约希伯来文译为希拉文)。
另有所谓亚历山大七十士译本,也如此翻译创世记六章二节:“神的天使们”。
但是千万天使被神创造的目的是服事神,并服事将来承受救恩的人(来一14)。天使被创造不是为建立家庭,所以天使是没有性别的,即没有男天使或女天使。
天使如有性别之分,那些男性的天使假如真的与地上的美貌女子结婚,他们所生的孩子将来是放在地上生活,还是带到天上去呢?天使是否可以到处都有一个妻子,多多生养,而那孩子也不会知道他们的父亲是谁了?
主耶稣也曾提过天使如此说:“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二二30)
最正确的神学解释应该是:“神的儿子,乃是创世记第五章所说的塞特”(3节)。塞特的后裔被称为“属灵的后裔”,其中以诺竟能与神同行三百年,后来被神取去,不至于死(创五24)。
后来,该隐与塞特的后裔繁多,到了他们的第十代,塞特的后裔中有青年人觉得该隐的后裔有许多美女,于是“心思思有件事”,企图与她们相交作伴侣。但碍于父亲与祖父劝戒他们不可和该隐的后裔来往,于是他们可能在晚上去找该隐的女子;久而久之,两个后裔的男女结合而生子,后来竟然随意挑选娶来为妻。拉比们并如此解释,他们竟然随便到一个地步,不理对方是处女或是已婚妇人,只要是美丽的,便“取”来为妻,等于抢妻一般。
经文说:“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中文译得太斯文了,原文是指“恐怖的暴力人”,他们任意妄为,以致社会日趋败坏,善人的后裔与恶人的后裔结婚生子后,引致社会道德败坏,人人行恶不行善,因此“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所以祂要除灭地上一切的人。
如此,神便吩咐挪亚制造方舟来避难了。
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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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蒙恩罪人 于2008/03/19 14:37
- 唐牧师在去年创世记「圣经难题解答」查经班,也曾说这一段圣经是很难解明。唐牧师简介了历史上各种不同的解经法,但他说真正的意思「可能要见主面时」才能知道。小弟摘录柯德纳Derek Kidner所著丁道尔圣经注释创世纪解经书如下,请各位兄姊参考:
丁道尔圣经注释(柯德纳Derek Kidner)
(创六1~8)
1~4. 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无论我们如何解释这神秘的一段话,其要点乃是指出,罪的进展已经来到一个新阶段,在另一层面中越过了神的界限。
2. 神的儿子,有些人解释为塞特的子孙,以与该隐的子孙相对。另一些人,包括早期犹太作家,认为这是指天使。若第二种解释篾视了正常的经验,第一种说法则蔑视了这里的用词(而我们的责任是找出作者的原意);因旧约虽然能称神的子民为祂的儿子,「神的儿子」一词的正规意义却是指「天使」,而且文中并未刻意令读者以为,此处的「人」是单指该隐族而言。新约可能支持「天使」的解释,如彼得前书三19、20;以及彼得后书二4~6,那里将堕落的天使、洪水,及所多瑪的沉沦串成一系列,或许是根据创世记而来;还有犹大书6节,说天使的冒犯为他们「不守本位」。福音书中显示污鬼切望有具身体,至少与此处渴求性交经验的记载相互印证。虽然圣经对于这事,就像本段一样并未多说什么,彼得与犹大却警告我们要与它远离。我们如天使一样有合宜的居所!比这轶事的细节更重要的提醒是,无论是塞特的后裔违背他们的呼召,或魔鬼的力量已获得对人的束缚,人是无法自助的。
3. (恕删)
4. AV出名的词语,有巨人……是从七十士译本与武加大译本而来,但RV,RSV承认此节钥字的意义不明,而音译为尼弗林人(the Nephilim)。不过,大能的人一词,加上民数记十三33,似乎倾向支持我们所熟悉的译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巨人并非单从此一根源而来:若有部分是由此兴起(后来),其余的人则已经存在了(那时候)。
5~8.(恕删)
7~8.(恕删)
- #2
蒙恩罪人 于2008/03/19 15:20
- 小弟摘录邝炳钊博士所著天道圣经注释创世纪解经书如下,请各位兄姊参考:
天道圣经注释(邝炳钊博士)
(创六1~8)
I. 楔子:上帝的儿子犯罪(六1~4)
本段用很讥讽的笔法把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的主题表明出来。
【A】「人在世上多起来」(第1节),有几件事要留意:
(A1)这句话原作「人在地上多起来」,与第七节「将所造的人……从地上除灭」成一强烈对比。上帝赐福人,叫人生养众多(创一28);可惜,人在地上多起来,却因犯罪要从地上被除灭。
(A2)在创世记头几章,人和「地」的关系密切;人要耕地(创二5)、造人的材料是地上尘土(创二7)、地也因人的缘故受咒诅(创三17)。
(A3)这一节的「地」回应第五章廿九节最后的一字「地」,作者用此词把本章和第五章连结起来。
【B】「又生女儿」(第1节)这句话很有意思,因第五章只重视「儿子」(第一个)出生,现则偏重「女儿」出世。
「又生女儿」原文次序乃是「女儿出生」,这不是希伯来文常用的次序,作者把主词「女儿」放在前头,借此强调她们是本节的重点。
【C】「上帝的儿子」(第2节)实在不易明白,可能当时的读者一听这词,就知道它指什么,但对于今日的读者来说,这是很难懂的词句,可有四种解释:
(C1)「上帝的儿子」是皇帝或法官,是上流社会人物,比较优秀;而下文的「人的女子」则较低阶层、是一般平民百姓的女儿。
这种解释基于圣经曾称君王为「上帝的儿子」(撒下七14;诗二7),也用此词称呼法官(出廿一6,廿二8;诗八十二6),故指一班掌权或坐在高位的人,就如一些七十士抄本把「上帝的儿子」译作「首领的儿子」、「掌权者的儿子」。
「人的女子」可解作「妃嫔」,此处描述皇帝娶了许多妻妾(违反一夫一妻的制度),因而激怒了上帝(可比较拉麦多妻,创四23)。
可是,这解释有以下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旧约称皇帝为「上帝的儿子」,都是针对大卫家的王朝,且多指弥赛亚。
第二,旧约或古代近东的文献会称一个皇帝为「上帝的儿子」,但从来没有像本章一样把这称号用在「一群」人的身上。
第三,本章所描述的时代已经有了君王和法官的制度吗?
第四,把「人的女儿」视为较低阶层有何根据呢?有什么理由把她们当作「妃嫔」?
第五,为什么上流社会的男子和低下阶层的女子结合,会导致上帝这样不悦?如果上帝不悦是因为当时的君王娶了多个的妻子,为何圣经其他的伟人(尤其是创世记的伟人,如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可以三妻四妾,而没有导致上帝像在本章那样大怒(虽然上帝从没有赞许他们多妻)?
何况,此处的描述应是一个「上帝的儿子」娶一个「人的女儿」,故不牵涉「多妻」。
(C2)「上帝的儿子」是塞特的后代,因他们敬畏上帝、属于上帝,故称为「上帝的儿子」;而「人的女儿」是该隐后代的女子,她们不敬畏上帝。
支持这解释有几个理由:
第一,旧约圣经的「儿子」可指隶属某一个团体的人,不一定是亲生的儿子;例如「先知的门徒」原作「先知的儿子」。「上帝的儿子」指属上帝的人。
第二,旧约也称人为「上帝的儿女」(出四22~23;申十四1,卅二5;赛四十三6),这名称用于塞特的后代十分适切,因他们敬畏上帝(比较箴三12;赛一2、4;来十二5~9)。「人的女儿」自然指属世不爱上帝的女子(赛三16~四1,卅二9~13;摩四1~3)。
第三,从文学结构来说,第四章提到该隐和他后代的问题,结尾时却把焦点转到塞特和他的后代,他们是敬畏上帝的人;第五章继续列出这些敬虔人的家谱;第六章一开始就提到这些敬虔人和不敬虔人的子孙结合。这甚合逻辑。
第四,属塞特敬畏上帝的后代(「上帝的儿子」),和属该隐不敬畏上帝的后代(「人的女儿」)嫁娶,名副其实「信与不信」结合,自然惹起上帝大怒。
可是,这解法有以下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旧约称人为「上帝的儿子」多指以色列人(上帝的选民),因为他们被上帝拣选作祂圣洁的子民。
把这词用在塞特的后代身上是否适切呢?旧约圣经其他地方从没有称塞特的后代为「上帝的儿子」。
第二,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下此定论:所有塞特的后代都是敬畏上帝,每一个都是「上帝的儿子」。
第三,有何理由支持「人的女子」是该隐的后代呢?况且,有什么证据证明该隐后代中所有的女子都不敬畏上帝?
第四,可否把「上帝的儿子」视作该隐的后代,而「人的女子」是塞特的后代?这样,我们可把这段解作该隐后代的男子引诱塞特后代的女子犯罪,与第三章蛇引诱夏娃犯罪相似。
(C3)「上帝的儿子」指一般男人;理由如下:
第一,亚当是上帝用地上尘土所造,上帝把生气吹入他的鼻孔(二7),故属于上帝,可说是「上帝的儿子」。
第二,女人的始祖夏娃是从亚当(与「人」同一种希伯来字)的一根肋骨造成,故是「人的女子」。
第三,本章第一至四节不是洪水灭世的引言,乃是第五章的结束,论及当时的人的一般嫁娶。
第四,在第三章人犯罪之前,作者所讨论的乃是亚当和夏娃的结合,故在人犯罪带来洪水刑罚之前,作者也提到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子结合;这是工整的对称。
可是,这解释有以下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为什么「男人」(「上帝的儿子」)和「女人」(「人的女子」)结合,会导致上帝的大怒?
第二,怎样解释第四节呢?「男人」和「女人」结合生下的儿女是「伟人」吗?抑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呢?
第三,如果接受这种解释,本段经文与下文「洪水灭世界」有何关系?
(C4)「上帝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或鬼灵。理由如下:
第一,旧约常称天使为「上帝的儿子」(伯一6,二1,卅八7;诗廿九1)。伪经称堕落的天使为「上帝的儿子」(以诺壹书六2);事实上,两约之间的作品都把「上帝的儿子」解释作天使。不少七十士抄本也将此句译作“ the angels of God ”。
第二,如果「上帝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或鬼灵(灵界的受造物),与下文的「人的女子」才是适切的对比。不然,为什么这些男士不称为「人的儿子」?
第三,新约圣经一些经文好像支持这解释;例如彼得两次把堕落的天使(「在监狱的灵」)和洪水连在一起(彼前三19~20;彼后二4~5);犹大也提到天使「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犹6)。
第四,如果「上帝的儿子」是灵界的人物,他们引诱人,就如蛇(撒但)引诱夏娃一样。
第五,初期教父都把「上帝的儿子」解作「天使」(堕落的),直到奥古士丁提出不同的见解。
第六,如果把「上帝的儿子」解作「天使」,他们所犯的罪和亚当、夏娃在伊甸园,以及巴别塔的罪吻合,都是不守本位、越过界限。这样,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记载了人类三次犯罪,性质相若。
可是,这种解释有以下值得商榷的地方:
第一,主耶稣岂不是说过:「当复活的时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太廿二29~30;可十二24~25;路二十34~36)?
有学者因此认为把「上帝的儿子」解作「天使」是「非常荒唐,因马太福音第廿二章三十节已经证明不可能,那里说天使是不娶不嫁的」。
回应这点,我们不能忘记:
(a)主的话指着天使说的,并不是论到不守本位的堕落天使。
(b)主的说话针对将来「复活的时候」,而不是论到历史里的挪亚时代。
(c)最重要的一点,主的话是指着在「天上」,而创世记第六章却记述在「地上」所发生的事。
第二,如果「上帝的儿子」是堕落的天使或鬼灵,为什么上帝要刑罚人呢?为什么上帝要降洪水毁灭人?祂岂不应毁灭这些属灵界的「恶者」吗?
回应这点,我们不能忘记:
(a)这一段(第1~4节)之目的,乃要指出当时的人实在罪大恶极。而经文没有任何显示,这些堕落天使是用暴力去强迫人的女子嫁给他们。「人的女子」自愿嫁给这些「灵物」,她们的父亲也明显没有反对;「人的女子」被引诱而失败了,就如夏娃在伊甸园失败一样。作者用这个例证反映出:「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第5节);这才是人被毁灭的主因,而不只是因为「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子」结合。
(b)洪水毁灭世界,受害的不单是人,还有无数无辜的动物(第7节);所以,如果我们诘问为什么人要因为这些属灵界的「恶者」受罚,那么我们应怎样为这些无辜的动物申诉呢?
(c)此处并没有提及这些属灵界的恶者受罚,并不等于上帝没有刑罚他们,只是创世记的作者没有记下来。
第三,「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子」如何「交合」?
这实是不易了解和想像,更加难以接受;有几件事要留意:
(a)「交合」可指这些堕落的天使「附在」「人的女子」身上;23 福音书常记载鬼附在人身上(太八28~34;可一21~28)。
(b)上帝的使者在创世记不时以人的形状出现;他们又吃又喝,甚至所多瑪的居民要污辱他们(创十八1、2、8,十九1、5),「五经」原来的读者接受人和属灵界的使者发生性行为。
(c)有学者认为这些堕落的天使附在一些领袖身上去和女子「交合」(参但十13);25 即是说,这些领袖(君王)同时属灵界和属世的。
综合来说,(4)最可取;倘若不能接受这解释,可考虑把「上帝的儿子」当作敬虔的男人,「人的女子」是不爱上帝的女人。
【D】「看见人的女子美貌」(第2节),有两点值得注意:
(D1)「看见」是夏娃犯罪的第一个行动,「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创三6);后来亚干(书七21)、扫罗(撒上十五21)、大卫(撒下十一4)犯罪,「看见」都是导火线。
耶稣警告人不要犯罪,一开始就提到关乎「看见」的罪(太五28),且说:「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太五29)。
(D2)「美貌」原指「好」,与第三章六节「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的「好」是同一个希伯来字。
人犯罪因要得着自己认为是「好」的,这与「上帝看着是好的」(第一章)成了强烈对比。人要按自己的标准做决定,不需要上帝所定下的准则。
本节指出「上帝的儿子」犯罪和第三章人犯罪的原因相同。
【E】「随意挑选,娶来为妻」(第2节),有几件事值得留意:
(E1)「挑选」是「拣选」,这回应了第三章人「选择」是否顺从上帝的命令,本章「上帝的儿子」作出「选择」,他们同样失败。
(E2)「随意」也回应人在第三章按自己的意思行事为人,不让上帝为主。
(E3)「娶」与第三章六节「摘下」原文同一个字;旧约常用这词指男人娶女子为妻(创四19,十一29;出卅四16;撒下十一4),没有丝毫威迫利诱的含意。
(E4)「上帝的儿子」犯罪的三步曲(看见、觉得好、娶),和夏娃犯罪的过程雷同(创三6),夏娃也是先看见、觉得是好、就去拿取。
不但如此,「上帝的儿子」和亚当、夏娃都是自己为主,不守本位,要成为神,犯了僭越、越轨的罪;而且,他们也违反了第一章多次提及「各从其类」的原则(创一11~12、21、24~25)。
【F】「耶和华说」(第3节),祂对自己说话,即是「祂想」(第7节;创三22,都是这样的意思)。
【G~I】(第4节:恕删)
【J】「那时候」(第4节)指洪水以前的时代。「那时候」这词在希伯来文圣经和下一句的「后来」本连在一起,故本节头两句可作「那时候在地上有巨人出现,以后也有」。
【K】「伟人」(第4节)这词在旧约除了本节外,只在民数记第十三章卅三节出现,该处指「身量高大」的人,体格魁梧。
考古学家指出,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平均高度为五呎,任何人身高六呎都会视为「身量高大」。
「伟人」一词源于动词〔np[ l〕,基本意思是「跌倒」、「仆倒」、「攻击」(耶四十八32)。47 故有学者建议把这词译作「匪徒」(就是那些攻击人的),又把下文「英武有名」译作「声名狼藉」,指同一批人。
这些「伟人」(意为「仆倒」)和以西结先知提及的「未受割礼仆倒的勇士」(结卅二27)有没有关系呢?
【L】「交合生子」(第4节)这里用的语法含有「常常」、「屡次」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用「交合」(to go into)描写他们的性关系(创三十16,卅八16),而不是第四章一节的「同房」(原作「认识」)。
「五经」禁止不同类的发生性行为(利十九19);「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子」性交,明显是「越过界限」的行动。
【M】「英武有名的人」(第4节),有三件事要留意:
(M1)「英武有名」不等于说他们是人所敬重的英雄,「英武」可指他们十分暴力;他们好勇斗狠,声名狼藉、臭名远播。
这些人的凶狠成了下文「强暴」的先锋(第11、13节)。
(M2)「名」是创世记重要的主题:如「闪」的意思是「名字」(创五32)、建巴别塔的人用自己的办法去扬「名」(创十一4)、上帝却要给亚伯拉罕「大名」(创十二2)。
(M3)究竟这些「英武有名的人」是否等于上文的「伟人」呢?有几种讲法:
第一,他们不是那些「伟人」;第四节只指出当这些「英武有名的人」出生时,地上已有了一些巨人,以后也有(民十三33)。
换句话说,「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是一句插句。
第二,「伟人」乃是那些不守本位的「上帝的儿子」,他们和「人的女儿」结合,生了「英武有名的人」。
第三,这些「英武有名的人」就是「伟人」,他们拥有「巨无霸」的体格,因为他们的父亲是「上帝的儿子」,母亲是「人的女儿」。
他们「英武有名」乃指他们身量惊人,骁勇善战,声名远播,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凶勇的战士。
洪水来到,这些「伟人」都毁灭了,不再存在;到了出埃及的时代,人仍沿用「伟人」描写异常高大威猛的人(民十三33)。创世记的作者因此借用「伟人」此词,让他的读者知道:如要知道这些「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儿」所生的孩子是怎样的,可参考探子所见的亚衲族人(民十三33)。
【N】无论如何,本段(第1~4节)乃是上帝创造宇宙至上帝毁灭万物的「转接点」,让人知道上帝这样做乃因全地罪恶满盈,无可救药;而且,这些「上帝的儿子」和「人的女儿」的结晶十分暴戾,影响了人也变得「强暴」(第11节)。
- #3
orange 于2008/03/19 15:48
- 节录自唐祟荣牧师
从圣经新约,耶稣基督的话语里面来看的话,似乎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挪亚的时代我们看见,人看到女子美丽他就随意嫁娶。那么,圣经在创世记第六章告诉我们「上帝的儿子看到人的女子美貌,他们就随意挑选,以后神的忿怒就临到这个世界上。」这件事到底在指什么事情呢?这件事在整个神学历史和解经的传统中间,有两个很不同的看法,第一个看法就是「那个时候有天使与人混乱杂交,产生这种灵界与肉界之间的交合,所以引起上帝的怒气。」那这种看法的根据是什么呢?因为根据整个旧约圣经所有的名词的总归纳来说,全本旧约里面,从来没有一次提到「神的儿子们」是指「人」。所以全本旧约里面「神的儿子」,「神的众子」,都是指「天使」。所以,这样,这就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了。所以在整个希伯来的解经学里面,他们知道这一段圣经不是普通的事情。所以到了初期,教会到了第二世纪的时候,才有第二种的解释法产生出来。所以第一种的解释法,我们应当给大家先交待一下。
在创世记第六章第一节「神的众子们,神的儿子们,看到人的女子美貌…。」这是提什么呢?所以第一个解释法,就表示天使爱上人的女子,然后天使就与人的女子杂交,与人的女子犯淫乱的罪恶。这是一件可能的事情吗?如果我们从圣经新约,耶稣基督的话语里面来看的话,似乎是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耶稣说「人复活以后,就像天上的使者,也不娶也不嫁」(参:马太福音22 章30 节;马可福音12章25 节;路加福音20 章35 节)。所以,这样,就是说天使根本没有一个肉体,也不可能有肉体里面的情欲。所以天使没有性别,天使没有性的功能。这样,天使如果没有性的功能,没有性别,没有这种情欲的话,那么,天使怎么可能有情欲的罪可能与不同性别的女子产生性的关系呢?所以,从新约圣经我们看见天使是没有可能犯这种罪的。
那么,耶稣基督所讲的那个「天使」是哪一种「天使」呢?当然这是指「良善的天使」。所以「天上的使者」,也就是保罗讲「蒙拣选的天使」,「在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参:提摩太前书:5 章21 节)。人「蒙拣选」的道理这是「预定论」的教义,也就是在加尔文宗,特别是在归正神学的传统中间,非常注重的一件事情。但是「天使被拣选」,这样的事在圣经记载一次。那这个「拣选」到底有怎样的含意呢?圣经也没有另外任何一节的经文给这节圣经再做解释。所以这里就提到这很可能的一件事情,就是神把这些蒙拣选的天使分别为圣,然后给他们肯定一个永远不改变的事实,就是他们不再有可能犯罪。那这个「不再有可能犯罪」与「人得救以后,在永恒中间不再有可能犯罪」是不一样的。「人得救以后在永恒中间不再有可能犯罪」是我们经历过了「救赎」的这件事实,亲身体会,经历了圣灵把基督死而复活的福音大能,运行在我们身上,施行祂的赦罪,赐下新的生命使我们成为得救的人。那这个confirmation, eternal confirmed with the no possibility of committing sin. 这个「永恒的肯定」使我们绝对不能再有犯罪的可能性,这是神特别的恩典。当然,这些是施行在那些蒙拣选,然后蒙呼召,以后蒙称义,蒙救赎,蒙成圣,将来要得荣耀的选民的身上。
所以天使蒙拣选的时候,很可能,也就是等于神就给他们一个永恒性的肯定,使他们没有再有犯罪的可能。这样就把那些天使与犯罪的天使区别出来,让他们没有那种犯罪的可能,因为神已经把他们成全了。这种「成全」与人被「成全」不同的地方,是人经过了「救赎功能」在我们身上的运行和我们亲身的经历。而天使们没有救赎的必须,天使们没有救赎的经历,所以天使们的「蒙拣选」跟我们的「蒙拣选」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你把这些细节都查清楚了,你的信仰就不会随便混乱了。
那么,这样,「天上的使者」,耶稣所讲的当然是指「善良的天使」,也就是那些不但不与魔鬼和它的差使有分于犯罪抵挡神的事情。这些天使乃是在得救的事情上仔细察看,愿意明白的那些。而这些天使也是看见有一个人得救,他就千千万万同类在其中为他们欢喜快乐的那些天使(参:路加福音:15 章7 节)。这些天使,善良的天使,更是神预备来作为把小子里面的这些人,他们在神面前的需要上去下来带来,做一种有中保性的工作的天使。「你们不要轻看小子里面的一个,因为他们的使者常常在父的面前」(参:马太福音:18 章10 节)所以,这就是那蒙救赎的人,所得到了那特殊的服役。「天使岂不是服役的灵,为那些承受救恩的人所效劳」(参:希伯来书:11 章14节)。为这个缘故,如果把这些教义归纳起来,你就很难接受说那个是基督教新约圣经所提到的「天上的使者也不娶也不嫁」,所以他们没有性功能,没有性欲的可能,只在灵界里面,所以他们就不是像人在肉身中间有犯淫乱的这种可能性。
那么犹太希伯来的解释中间,他们就把「上帝的儿子们」,仍旧肯定就是「天使」。因为在旧约圣经中间,没有任何一节提到「上帝的儿子」,「上帝的众子」乃是指「人」的。所以无论是在诗篇里面,无论是在约伯记里面,无论是在创世记里面,这个名词直接是指「天使」,这是他们解释的第一方面。
orange
- #4
orange 于2008/03/19 15:58
- 节录自唐祟荣牧师
第二方面,就因为天使与人的女子犯奸淫,就产生了很大很大的混乱,这其中真正达到要达到的目的,就是「混乱人性」,所以就「人性」跟「鬼性」结合,结合生下非人非鬼的,那这样的人就不是纯净的人性。如果这些事情是可能发生的话,也就是说,他真正的目的是混乱上帝的救恩,因为「上帝不救拔天使,只救拔亚伯拉罕的后代」(参:希伯来书:2 章16 节)。上帝不救拔灵界犯罪的灵体,只救拔亚当后代中间蒙拣选的人。这样,如果不是有人性的,神的救恩就不临到人的身上。如果那个时候人类已经败坏到这个地步,接下来呢人类,整个人类在历史中间就没有救赎的可能,所以神是非常忿怒的。这是从第二个角度来看这件事情。
那么,是不是我们一定要接受这样的解经呢?不一定。因为到了第二世纪的时候,教父们就完全拒绝这个解释法。而这个解释法就变成犹太人在旧约里面的解释法。而教父们怎样解释那个呢?到现在所有基督教重要的神学家,改教伟大的思想家,一直到现在传下来的,整个承传给我们的正统的思想是什么呢?也就是「这就是人的男子随意挑选人的女子,只因美貌的缘故而放弃了道德伦理的价值和原理。」用这个解释法当然可以避免许多更深入的和非常困难解释的事情,但是这产生另外一个价值,就是「伦理性」的教导价值。那么,第一个解释法并不是没有价值,因为第一个解释法,有一些神学性的探讨价值。那这个深奥到一个地步,好像我们很难去捉摸。而且圣经的支持不是完全没有,而是有一些限制在其中。
那我们看见犹大书里面有一节圣经,提到了所多瑪、蛾摩拉,他们的犯奸淫。那么,这一节圣经前面一节是指堕落的天使不守本位。那前面的一节提到堕落的天使不守本位,以后接下去的一节提到,「所多瑪、蛾摩拉也照着它们的样子一味行淫」(参:犹大书7 节)。那么,就有一些解经家提到,「这两节结合起来就给我们看见,其中暗示所多瑪、蛾摩拉淫乱的罪恶,是照着那些不守本位的天使淫乱的罪恶一样的。」因为「一味行淫照着他们的样子」,用这里去解释。所以第一种的解释法有它的神学价值。你们听这么快可能来不及,可能你还要再查经,再看看,或者再听录音带,再听一、两遍,你慢慢找到这个思想的来龙去脉是什么。
所以,第一种解释法有的解经家,就从犹大书从彼得后书的几节的圣经里面去看这其中的可能性是什么。那我们不把这件事情当作绝对的,这是历史上曾经产生过的那些解释,圣经曾经有过的一种解释法。
那第二种的解释法,到了第二世纪,一直传到现在,就产生一种道德性规劝作用。就是人不能随便因为美色而产生淫乱。我们不可以掉在眼目的情欲,肉身的情欲中间,抵挡了我们应当有的伦理的原则。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要问什么叫作「上帝的的儿子」?什么叫作「人的女子」呢?如果「上帝的儿子」是人,「人的女子」是人,那,这样,人与人结合,为什么上帝要生气到这个地步呢?当然,这里所讲的「上帝的儿子」这一派的人就解释到「敬畏上帝的人的子女」,而「人的女子」就指那些「没有敬畏上帝的人,世俗的人的子女」。这样,「塞特的后代」是「敬畏上帝的人」的后代,「该隐的后代」是「不敬畏上帝的人」的后代。所以,用这种分类法来解释,有一些的牵强,但是,除此以外,你很难再明白这里所讲的到底是什么?我想这一段圣经,是圣经中间最难解释的几段圣经之一,有一天我们到主面前的时候,一切都要清楚了。我们在天上不需要再查经了,我们那时候就是「明经大会」,不是「查经大会」,这一章就明了,那一章就明了,那我们就一个一个去找,挪亚在哪一个房间,去找到他跟他握手一下,看到以诺说「哦,原来你老人家是这一个脸孔」,那时候我们就欢聚在天家,一切都明白了,感谢上帝!我们在地上的时候,我们要好好追求,尽心竭力要明白,像我从前对你们讲过的,归正神学认为基督徒是理性的,但是基督徒不是理性主义的。我们是rational but not rationalist. 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用尽我们最大的力量,把理性能了解的真理尽量发挥明白,彻底探索到我们清楚过来,但是我们绝对不把理性当作我们的神,不绝对化的崇拜在理性的权威的下面。因为理性之上有真理,而真理的主体是上帝,真理引导我们明白这个真理内容的这位导师是圣灵,所以圣灵是「真理的圣灵」,要引导我们进入一切的真理(参:约翰福音:16章13节)。
orange
- #6
小小羊 于2008/03/19 17:49
- 给真理的追寻者:
您所讲的,当然是一种很好的尝试性解法。
事实上,自改教运动起,基督教就主张人人读圣经、人人可解经。
但是,我们也要记住,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解的一定是绝对正确无误的。
依然要尽量多看看别人如何解、解出来的能不能通过其他人检验。
在这里,蒙恩罪人弟兄与orange弟兄都有贴出很多种注明的解法,也贴出这些解法的困境。
我们都可以尽量参考。
当然,您的解法,也是一种值得考虑的解法。
至于您这种解法,会面临什么样的困境,通常要很多专精之士去思考检验以后才知道。
所以,我暂时也无法给什么意见。
不过,我常常发现,日光底下没有新鲜事。
以您的例子而言,我就会觉得:
这种看起来不错的解法,为什么教会历史上,没有被提出来过?
是因为我们没接触到这方面资料吗?
还是因为这种解法困境很严重,所以很多神学家一下子就弃置不用了?
像这类圣经难解经文,假使本身对信仰真理没有太大影响的话,我觉得我们不需坚持一定要如何解才是唯一正确。
比方说,这种经文,不管如何解,似乎都不会影响我们对上帝的认识,不是吗?
可是,如果有些难解经文,是会严重牵涉到我们对上帝真理的认识的,那即使难解,也要很小心去解。
像『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来6:4-6)这段经文,也是圣经出名的难解经文。
这段经文到底是指什么意思?
是指『一个真正得救的人,会丧失得救的份位而沉沦』吗?
我们对这经文的解法,会决定我们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还是『得救之后,可以再沉沦』这两种观念的决定。
所以,即使这是难解经文,也必须很认真去解。
至于这段创世记经文,我个人研究的结果,也认为『解为塞特的后代』算是比较合理(不是绝对合理)的解法。
不过,我接受这种解法,这不表示真理,而是我自己个人心得而已。
- #7
属灵宝宝 于2008/03/19 21:45
- 这篇讨论太好了, 一解我原本疑惑.
小小羊说:『像这类圣经难解经文,假使本身对信仰真理没有太大影响的话,我觉得我们不需坚持一定要如何解才是唯一正确。』
这么说我是可以接受. 不过既然我相信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神所默示的话, 我个人还是比较希望这段经文能有一个定论式的解法.
而我之所以能一解原本疑惑, 乃是因『解为塞特的后代』让我非常能接受.
- #9
poorartist 于2008/06/03 04:29
- 不过转贴的这篇文章有个错误:
「最正确的神学解释应该是:「神的儿子,乃是创世记第五章所说的塞特」(3节)。塞特的后裔被称为「属灵的后裔」,其中以诺竟能与神同行三百年,后来被神取去,不至于死(创五24)。」
以诺不是塞特的后裔,而是该隐的后裔(创四17)。
可能苏牧师没往前查看就写下去了!
- #10
小小羊 于2008/06/03 22:51
- poorartist您好:
苏牧师讲的并没错,反而是您讲错了。
一共有两个以诺:
一个是该隐的后代,一个是塞特的后代。
与神同行的那个,是塞特的后代。
『该隐与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怀孕,生了以诺。该隐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儿子的名将那城叫做以诺』(创4:17)
『塞特活到一百零五岁,生了以挪士。、、、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岁,生了以诺。、、、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与神同行三百年,并且生儿养女』(创5:6-22)
在创世记第四章的家谱,是该隐的家谱。
创世记第五章的家谱,是塞特的家谱。
与神同行的以诺,不是放在第四章该隐的家谱里,而是放在第五章塞特的家谱里面。
请自己翻阅一下圣经,对照一下这两份不同的家谱,就会清楚了。
- #11
poorartist 于2008/06/14 00:19
- 小小羊:
谢谢您!我发现我把两处凑在一起了。
「该隐与妻子同房...生了以诺。...以诺生以拿;以拿生米户雅利;米户雅利生玛土撒利;玛土撒利生拉麦」(创4:17_18)
「塞特活到一百零五岁,生了以挪士。...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岁,生了以诺。...(我误会的地方)以诺活到六十五岁,生了玛土撒拉。以诺生玛土撒拉之后,与神同行三百年...玛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岁,生了拉麦。」(创5:6-25)
该隐的玛土撒利和塞特的玛土撒拉都各生了一位拉麦,只是后者的拉麦生了挪亚。所以可以推论洪水灭掉了该隐大部份的后裔是吗?
- #12
小小羊 于2008/06/14 10:04
- 所以可以推论洪水灭掉了该隐大部份的后裔是吗?
答:是。
更详细讲,应该说该隐的后裔都灭亡了。
后来的人类,是从挪亚这谱系开始出来的。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议题。
通常我们不特别去讲这部分,教会通常也闭口不言,信徒也常对此毫无留意。
事实上,这是属于很可怕的教义————『遗弃论』的领域。
其实,如果我们认真看圣经,我们会发现,上帝并不是『全面拯救』,而是『部分拯救』,其他的,就被遗弃。
出埃及时,以色列数百万人。
四十年后进迦南时,只有两人可以活着进去:约书亚和迦勒。连摩西都无法活着进去。
所多瑪、蛾摩拉,全部被灭绝,只有罗得一家得救。
更严格讲,只有罗得和两个女儿得救,连他妻子都灭亡。
当然,『肉体的灭亡』和『灵魂的灭亡』未必相同。
但是,上帝的愤怒、刑罚、弃绝,是非同小可的。
假使我们只记得上帝是爱人的上帝,而忘记上帝是会灭人的上帝,那我们对恩典的认识,就会差一大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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