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6 March 2024

钟马田:《救恩的确据》下部(6-10)

6、一个包罗万有的真理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前两章里,我们讨论到神使我们成圣的方法。我们提及一些消极的原则,并对几种可能面对的危险提出警告。现在我们要从积极的角度来研讨这个真理。我们已说过,最重要的一句话是,成圣的工作乃是神藉着真理为媒介,在我们里面完成的。如果说,我们的成圣是因着神把我们带入真理的领域,叫真理能在我们身上实行出来,那么我们必然会问一个问题,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真理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一点,也有许多不同的看法。我想,需要最先提出来加以抵制的一派想法是,认为主耶稣在这里所指的真理不过是一些奇妙的,特别的教训,它们重复出现在圣经里。但是这样说实际上是误解了主耶稣所谓「真理」的意思。主耶稣自己也体会到可能被人误会,所以祂立刻替「真理」下定义:「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那么,道是什么呢?答案可在第六,七,八节找到,我们在上册里已讨论过。一个人称义之后,所凭藉生存的不是一些特别的教训,乃是神的道。我们的主说,「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赐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因为你所赐给我的道,我已经赐给他们,他们也领受了,又确实知道,我是从你出来的,并且信你差了我来。」这里祂在第十七节说,「你的道就是真理。」


   因此主耶稣是在教导我们,神使用真理,藉着真理的方法,并在真理中,使我们成圣。祂所指的一部分是祂自己的教训——我们所藉以成圣的真理并不单单是罗马书第六、七、八章里所论及的,也是一切福音书里的教训,是神赐给祂儿子的道,祂儿子也将这道教导了跟随祂的人。那不是一部分的真理,乃是整个真理。祂在登山宝训中所教训的,以及其它地方记载的教导,都是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真理。


   当然还不止这些。约翰福音第十四,十五,十六章里,耶稣告诉祂的门徒,会有圣灵赐给他们,将一切真理教导给他们。主耶稣形容圣灵是「真理的灵」,不仅与虚假的灵相对立,并且圣灵是中保,神的真理要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透过祂使人知晓。我们的主说,「我还有好些事要告诉你们,但你们现在担当不了。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约十六12~13)。果然,圣灵来了之后,就光照这些使徒;他们对我们的教导都记录在新约的书信中。因此我们看见,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真理,包含了福音书和新约使徒书信中的一切真理。一切的示范,教训,勉励,呼吁——整本新约就是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真理。这就是我们最基本的定义;有关成圣的真理,以及使人成圣的真理,是不能分割成几个部分,由你任选其一优先领受的。有关主耶稣这个人的整个真理就是神的道,神用这真理使我们成圣。


   因此,我们必须思考这真理,因为若不这样作,我们就不可能圣。前面我们已经看过,成圣并不是神直接在我们身上作工的结果。不!祂乃是藉着将真理显明,来使我们成圣。因此我们若渴望在耶稣基督的恩典和知识中长进,一天一天更有神儿子的形象;我们若想更多认识祂,奉献给祂,那么我们当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花心思去留意这真理。


   虽然圣经用许多不同的角度来阐释这真理,但在我们研究细节之前应该先退后一步,将这真理当作一个完整的真理看待。我们必须观看新约有关成圣的信息,并且明白相关的几个主要原则。有许多人在他们的基督徒生活中出了问题,是因为他们在尚未把握住这些原则前,就先忽促地进入到细节部分。我们若要真正了解任何科学或学术派别,必须先从基本原则开始;确实把握了原则之后,我们才能进一步去了解细节,因为我们若不把握原则,细节对我们就无济于事。有许多异端就是因为人们用这种方式固守细节而产生的。


   因此我要提出几项原则来思想。第一个原则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不用「经验」的立场来看成圣是非常重要的。成圣基本上是将真理运用在我们身上,它不是领受一种经验。在成圣的过程里,神把这真理,就是祂的话语,藉着圣灵赐下给我们,打开我们悟性的眼睛,使我们能明白真理。我们领受了真理,并且明白之后,就将真理运用在自己身上。这整个过程里,神始终赐力量帮助我们去作到这一点。


   我特别强调这第一个原则,是因为我毫不犹豫地断定,我们中间大多数人在成圣的事上遭遇的主要困难是,我们想要等侯某种经验,却未将这真理拿过来,运用在我们的生活上。我们似乎认为,神已为我们预备了一个地位,只要我们达到那地步,一切事情都解决了。但是,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们仍然在等候那经验临到。新约的教导是,我们必须明白有关神的真理,有关我们自己的真理,有关基督为我们成就的事之真理,以及有关我们的立场和身分的真理。


   这也是保罗为以弗所教会祷告的原因。他说,你们所需要的是,「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弗一18),因为你若明白真理,你的立场就会改变。因此我们不能坐在那里等侯经验,以为一旦有了成圣的经验,每一件事情都会改观。不!得到经验的方式实际上是倚靠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工,使我们接近真理,研究它,思考它,把握它,然后运用在我们身上。这也是新约书信的主要论证。为什么这些书信要写出来给世人看?为什么不送出一张纸条,给所有基督徒,说,「你们所当作的只是等侯成圣的经验」就够了?不!这些人已经受了圣灵,因此需要不断告诉他们,他们必须把握所领受的真理,靠真理而活,并运用在实际生活上。


   我要提出的第二个原则是,我们在成圣的事上最主要、基本的需要不是能力,而是光、知识,和教导。我这样说,有特别的含义。我们都很自然的会有一种倾向说,我们最基本的需要是能力——我们的生活里需要能力;我们感觉自己虽然知道什么是对的,也想那样去作,却似乎缺乏能力活出正确的生命,我们渴望被能力充满。主耶稣在祂的祈求里却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祂说,用知识充满他们,赐他们悟性,将真理运用在他们身上。


   毫无疑问的,魔鬼鼓励我们相信,成圣的过程中最需要的是能力,因为魔鬼的目标是要我们陷于无知。他首先使整个世界对于世界的光景,和世界与神的关系浑然不知。他弄瞎了不信之人的眼睛和心灵,使他们看不见有关神,有关他们自己,有关公义和审判的真理。他竭力要使我们远离信心的整个范围;即使我俨不顾他的干扰,成了基督徒,他仍然继续他的工作,如今他试着使我们眼瞎,看不见有关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真理。


   只要我们在今生过一天,我们就必须打这一场称义的战争,我们惟一的武器就是信心。正如保罗对加拉太人指出的,我们面临的危险是,我们虽然从灵里开始了新生命,但仍继续住在肉身中,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断面临这危险。这始终是魔鬼的工作,他在有关成圣的问题上用一种特殊的方法作工。我们以为所需要的是能力,所以我们什么也不必作,只是在那里苦苦等侯能力降临,但是圣经的教训是,我们需要明白真理,明白有关我们与神的关系之真理。「并且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祂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祂在圣徒中得的基业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并知道祂向我们这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弗一18~19)。


   作为基督徒,这能力已在我们里面了;你若不领受圣灵,就不可能成为基督徒。「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十二3)。除非我们领受,否则我们无法成为基督徒。圣灵的恩赐乃是每一个真正重生的基督徒都拥有的。因此,活出基督徒生命的能力已经在那里了。我们所需要的乃是知道有关我们自己是基督徒的真理;我们需要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我们的罪已得赦免,我们已与神和好,不必再为此忧虑。我们需要看见「我们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我们需要知道,我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都被数过了,在神眼中我们是一批特别的人,有蒙福的盼望等在前头。这是新约的教训。因为我们真正的问提出在我们想用自己的看法衡量什么是基督徒,却不接受新约对「基督徒」所下的定义。


   我特别强调这一点,因为我们最蒙福的一件事莫过于跳出自我的主观态度,而把握住新约所勾勒的定义,来看我们在神旨意中真正的地位。问题是,我们喜欢带着自己的偏见进入世界,却不去思想我们从圣经上所读到的,不让圣经对我们说话。我们未体会到,新约中对人的描述,不只是对早代基督徒或某一些理想人物的描述,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基督徒的描述。因此了解我们究竟是什么,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若明白了,就能够知道那「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弗三20)。


   我要提出的第三个原则是,在这件事上我们最大的难处往往是属于意志范围内的。这样说的时候必需谨慎。我们很容易欺哄自己,认为自己的意愿都是对的,我们所需要的只是将这意愿实行出来的能力。在这一点上,我们又受了魔鬼的欺骗。人们很容易这么说:「你知道,年复一年我一直想把这件事从我的生命中赶逐出去,我一直向神祷告。」我们必须在这两个句子之间作一些停顿,因为事实上也是如此。他们首先试着除去自己的问题。然后他们到一位所谓的专家那里求救,那位专家会说,「你作错了。你一直试着靠自己的努力去作,你永远不会成功。你必须放弃一切尝试,单单为这件事祷告——停下你的努力,只是向神祷告,求祂除去你的罪,这罪自然就会离开你了。」于是他们照着去作,也为那件事祷告;他们去参加聚会,听别人说到他们的罪如何突然之间被挪开了,然而他们自己却仍然背负重担,不知下一步当作什么。他们觉得自己是一个失败者,毫无盼望可言。


   在我看来,这种人只有一个问题,完全是意志范围里的事。但他们却说,是神不想救他们,或者神无法救他们脱离那罪。这是他们的立场。他们试过了别人提供的解决方法,也求神挪去这重担,但他们说这重担仍在肩上。


   这就是问题所在,我觉得到了这地步,只有一件事可以作,就是坦白地对这样的人说,「你真正的问题是,你有一个分裂了的意志。你实际上是说,若不是神不愿意救你,就是祂无法救你。毛病出在,是你自己根本不想除去这罪;你以它为乐。你并不渴望公义,你心里没有喜乐。你知道这样不对,但你仍喜爱这罪——这才是症结所在。正如我们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九节所读到的,『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


   对于这种人,你惟一能作的就是让他们面对真理,用一件事实质问他们——如果他们真是基督徒,就应该从很多方面显示出来。他们若真正相信神,相信圣灵,又怎能容许那一件罪继续存在呢?你必须让他们看到在这件事上,他们的意志是一个关键问题。


   第四个原则是,根据我对新约的了解,人的意志是不能被强逼去作决定的。即使我们提出了前面第三项原则之后,仍然得强调这一点。我刚才说过,对于我所描述的那些人,你只能坦白地向他们指出,问提出在他们的意志上;但是你无法勉强人的意志去作一件事。你必须向他们指明真理,好叫他们的意志被真理说服。让我这样说:你常常会发现这种人面对一种压力——「你必须此时此地立刻作决定!」他们受鼓励,意志被强逼,然后人们对他们说,「你已经答应了,绝不可再食言!」


   但是这些人事后往往会发现,惟一使他们保持在那个地位上的乃是他们的决定或他们自己的看法。或许从心理学上看,这不是件坏事,但从新约的教训看就另当别论了。因为你我得以站在新约所描述的地位上,不是因为我们所发的誓言,乃是因我们的信心。所以我们要明白,意志应该是被真理所折服,这是神工作的方式。神从不强逼我们的意志,祂只是用我们所愿意的方式将真理陈现出来——「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祂洁净一样」(约壹三3)。因此新约所作的乃是把蒙福的指望放在我们面前,我们自己看了以后,就说,「我若要达到那地步,就不能像现在这样子行事为人,我不能滥用神给我的自由。」真理已赐给我们了,我们看见这真理,就渴望脱离罪,归属在神的名下。


   让我用另一种方式说明。从新约的教训中我从未看到神呼召任何人在一次聚会中决定成圣,或强逼他作出决定。我们不能强逼人信主,同样在成圣的事上也不能强逼人。接触人意志的方式必需是直接的,因为总是透过真理才能接近人的意志。真理必须用一种方式陈现在意志面前,使得意志渴望它,需要它,并接受它。这是在自由、毫无压抑的情况下达成的。所以你若遇见有人告诉你,他失败了,成了某一件事的奴仆。那么你当提醒他真理的整个本质。你不必花时间讨论那个特别的问题。你不如说,「你是神的儿女吗?」告诉他真理的事,人的意志可以受真理影响。


   让我们用另一种推论来说明。根据这真理,就是新约里神的话语,成圣不单单是被救脱离某一种罪。常常有人作这样的教导。人们往往以为,只要他们能除去这一项罪,他们就能成圣。如果整个教训是集中在脱离某一项罪的话,情况就更严重。不!成圣的意义是人与神有正确的关系,人全然奉献给神。成圣是积极的成为圣洁。它不仅仅指我不犯某些罪,因为一旦你开始从消极面来思想成圣,你就很容易满足,认为自己已经成圣了,而事实上你可能离成圣还有一大截呢!因为你已犯了骄傲的罪。成圣是指献身给神,不单单从世界分别出来,并且归于神,有分于祂的生命——这是积极的圣洁。


   第六个原则是,新约对付罪的方法不是集中在某一项实际的罪行上,而是将它带到光和基督徒的整个立场前面。这个原则即使再三强调也不为过。从我牧会的经验中,我发现这个实用的原则大概是最重要的。让我举一个例子说明。大约二十年前,有一位姊妹来告诉我,她属灵生活上遭遇一个棘手的问题。她说她对于闪电和打雷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显然她曾经遭遇一场大雷雨,而且几乎丧命。从此以后,她就摆脱不掉对雷雨的恐惧。结果每一次她出门去聚会,若看见天边有一大块云,她就会自言自语说,「大雷雨要临头了!」于是心中起了很大的挣扎,往往最后她都是掉转身,回家去了。她认为她一生最大的难题就是对雷雨的恐惧。她告诉我,她为这问题挣扎了许久,想尽办法要克服它。她问过许多基督徒的意见,他们都异口同声地建议她为这事祷告,求神除去她的害怕。她已经祷告了二十二年之久,情形却愈来愈糟;她又告诉我,她心里是多么渴望能被拯救,脱离这件有损她基督徒生命的事。


   在我看来,对这位姊妹我只有一件事可说,她听了也感诧异不已,那就是,「不要再为这事祷告,因为你每一次祷告,就再一次提醒自己这件事。不要再想到自己的恐惧。把雷雨的事一股脑儿抛在后面。你当作的是去思想自己是主耶稣基督的门徒,是属祂的人。你是一个基督徒,因此你可以享受基督徒的权利。你要集中思想在正面的基督徒生命上,而不是在负面的对罪之恐惧上。」经过一些教导之后,她果然开始慢慢忘掉对雷雨的惧怕。这不是一下子就达成的,但她开始全神贯注在基督徒的生命上时,恐惧就消失了。


   人们常常提到,他们有一项特别的罪。他们集中注意力在那一件罪上,似乎他们整个基督徒生命就在那一项罪里面。请记住保罗在罗马书里面的话,「神的国不在乎吃喝」(罗十四17)。今天教会中有些人似乎认为基督徒的生命就是指某一件特别的事:你吃什么喝什么?你守哪一些节日?但这不是基督徒的生命!所以有人来对我谈某一项罪时,我常常提醒他圣灵里的平安,喜乐,以及一切正面的东西,我告诉他,「你应该追求这些,你若作到了,自然就会被拯救脱离这罪。」我强调我们的目标不是作一个圣洁的人,也不是去获取圣洁,乃是活在与神的交通里。我们的目标是认识神,爱神,并爱祂的儿子耶稣基督。最终的目标不是成圣,乃是与祂同行,相交,在知识的光中永远与神同住。


   我想罗马天主教和神秘主义对于圣洁的观念在这一点上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总是将焦点放在信徒圣洁的光景上。你若读一位天主教士或神秘主义者所写有关敬虔或圣洁生活的作品,很容易会发现自己也正面临这种危险。他们特别强调实验的光景,和人的经历,他们把你带入不同的阶段——受苦的阶段,心灵的黑夜阶段——直到你达到完全圣洁的地步。


   我记得一位传道人曾告诉我,他正在挣扎,从某一方面说,他故意活在一种光景中,目的只是为了经历灵魂的黑夜,因为他觉得自己从未有过这种经历。可怜的人!这纯粹是主观的经验,他只关心成为一个圣洁的人。这正是错误所在。我们今天岂不也犯同样的错误?我在你们中间已有一阵子,根据我的观察,你们也有一些人只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经验上。你们自我省察,然后想要变得更好,把自己提升到更高境界。结果不但犯了天主教有关成圣的形式之同样错误,并且也会产生自卑感。一个人若急于将自己当作虔诚人,就很容易陷入这种错误中。


   但是整本圣经强调的重点却不在此。新约,也就是神的话,总是将重点放在我们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关系上。换句话说,让我们忘记自己的立场和光景。我们只须问自己一个问题:「我是否认识神?耶稣基督对我是真实的吗?」而不是问,「我有没有守这些规章条文?」我们不必问,「我花足够的时间在读经祷告上吗?」只须问,「我与神有交通吗?」你若没有真正经历神,其它一切的善行都无济于事。


   根据前面所说的各原则,我得出最后一个原则,那就是:耶稣所说的真理是一个广大的,包罗极广的真理。你可能读了某些书,或听过一些演讲之后,得到一个印象:使人成圣的真理其实非常简单,只有一个信息——你只要降服在神面前,然后等待,期望事情成就。但是主耶稣所说的真理是整个基督徒信仰的真理。它包括使徒书信,登山宝训,和福音书里的一切教导。祂说的真理是整本圣经,是有关神的一切事。


   我们有时听到人抱怨说,某些有关成圣的教训似乎只注重根,而缺乏主干。这并不希奇,因为如果你把真理钉在一个框框里,当然得不到别的结果。不!有关成圣的真理并不是只见于罗马书第六,七,八章,虽然你可能印象中它就只存在于那里,别的地方都没有,其实这真理遍布在圣经各处。那是一切的真理,是一切教训的总合,是基督的整个信息。这就是为什么我要重复说,布道会应该将成圣的信息包括进去。如果一个基督徒在布道会中能够闭目养神,觉得这信息与他毫不相干,那么这篇布道的信息一定有问题,因为布道的信息就是述说神的圣洁,当它描述罪的可怕,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时,成圣的过程已经在进行了。确实,我仰望十字架的那一刻,这真理就开始了我成圣的过程。若把这些事分开成几个部分是不对的。任何有关十字架的信息都不可能脱离成圣而孤立;成圣包括在真理的每一条纹理中,包括在我们对神的认识,和与神的关系中,不论它是说到神创世以前的心意,或神的拣选与预知,或论到执政、掌权者,或论到蒙福的盼望,其中都有成圣的因素。圣灵用各样真理在我们里面运行。促使我们成圣。[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神的每一句话都可以用来使我们成圣。[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我们面对的是永不衰退的海潮;神永恒的真理一如浩瀚的海洋;成圣的意义就是我们愈来愈多明白这真理,并运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7、有关神的真理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我们已强调,神使人成圣的真理,也就是祂的道,是包罗极广的;如果认为这真理只是圣经的一部分,或者将成圣的真理与其它真理分别开来,都是不对的。我们的重点是,这是完整的真理,是真理的每一个层面,最终神要藉着圣灵用这真理来使我们成圣。

   虽然我们持以上的观点,但我们也可以用明智的方法,将这真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列在主要的标题下。圣经本身也这么作,我们当然可以效法。神体恤我们的软弱,祂知道如果将真理分成几小组,或几个主题陈现出来,我们比较容易接受,记住,并且把握得住。所以在教会中,将这一个包罗甚广的真理,就是那使我们成圣之神的道,分成几部分,列在几个标题下,也是常见的事。但是我要强调一点,它们只是一些标题,而不是可以分开来,与其它真理毫不相干的另一种真理。它们是这一个包罗万有的真理之分类。我认为如果我们不先来看看这使我们成圣的真理之一些主要标题,就无法介绍有关成圣的教训。

   显然我们无法在这里作巨细无遗的探讨。我们主要的目标是强调一些关键性的原则;这样作的时候,毫无疑问的,我们可以知道哪一项是最重要的。如果我提出下列问题,不知你的答案是什么——在仔细思考使人成圣的真理时,第一个标题应该是什么?你最想强调的一件事是什么?这是很重要的,因此无可置疑的,第一个标题应该是,有关神自己的真理。

   我不知道我们是否都应该从这里起步?我特别强调它,是因为我们中间(指基督徒)有一个倾向和危险,就是认为一切有关神的事都是理所当然的。意思是说,我们以为自己既然是基督徒,特别是福音派的基督徒,就不需要不断地去思想有关神自己的真理。我们说,「只有那些不信的人才需要这样作。因为他们的思想和心中没有神;他们活在没有神的生活里。」我们知道,我们需要向不信的人传讲有关神自己的真理,但我们以为,已经信神的人就没有必要一再向他提到关于神自己的真理。

   如果我们对有关成圣的各种讲道和文章作一番详细的调查,不知结果会是什么?究竟在这样的场合中,有多少次提到有关神的教训?答案一定很具启发性。我们前面已提过,这里面有一个危险,就是我们一开始就可能以为,成圣不过是救恩的一部分。我们忘记了成圣的起源,乃是神自己的教训。

   容我作进一步说明。请记住,我们在接触这一类问题时必需谨慎。我们岂不是可以说,有些基督徒比较倾向于向主耶稣基督祷告,而不是向父神祷告?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不是说分开来向三一真神的每一个位格祷告是不对的,圣经本身有这一类的证据。你在诗歌中可以找到更多的例子。诗歌作者似乎比圣经作者更惯常分别向圣父、圣子、圣灵祷告。然而无可否认的,圣经里面的祷告都是藉着圣灵,奉基督的名,向神发出的。若不是靠耶稣的血,我们无法到神那里去。我们每一个祈求都是奉主耶稣的名发出的。但这祷告最终是向神而说。我只是要指出,今天许多人愈来愈偏向于对主耶稣基督祷告,这是由于我们的教义没有坚固地建立在圣经的基础上,多少有了偏差,以致于我们很容易忘记了神。因此我要强调一个事实:圣经从每一方面而言,都是从神开始的。这是关于神的书。它里面说到的每一件事,目的都在将我们带到神那里。所以我们若不提醒自己,有关神的教训是圣经的中心,而且总是凌驾在其它事物之上,我们就犯了极大的错误。因为我们若在这一点上犯错,在其它事上也必然会出错。

   在成圣的事上我们岂不是也总以自己为出发点,却未从神开始?譬如说我有一项罪,常常困扰我,使我跌到,我就很自然会说,「对于我这个问题,这个罪,该怎么办?我如何才能摆脱它?我怎么得平安?」我从自己和自己的问提出发,这种态度多多少少是把神当作我的助手,来帮助我解决我的问题。这是完全不合乎圣经教导的,因为神是全能的,永远可称颂的。

   一九三○年代一位美国著名的天主教士写了一本书,书名颇叫人惊讶——《没有神的宗教》。书的内容更令人吃惊,因为说的全是事实。从许多方面说,宗教可以说是我们最大的危险。我们可能敬拜宗教,作一个很热诚的人,心中却没有神。我们可以谨守一切繁文褥节,各种节期,节日。我们也可以禁食,舍己,但从头到尾我们只是把中心放在自己身上,想这样作将使我们变得更好,更有进步。我们可能试着去修一些课;但这一切实际上是以自己为中心的。我们可能有高度的宗教热忱,心中却没有地方留给神;或者祂虽然进来了,却只能留在助手的位置上。我们自己成了宗教的中心,我们的宗教实际上是没有神的宗教。我想这是最终的罪。

   然而,我们若留意主耶稣所说的真理,就会发现这种态度和地位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据圣经,成圣的第一个真理就是有关神自己的真理。我发现要明白这一点,最简便的方法就是思想接下去我提出的几个重点。成圣的光景或状态当然是与罪的光景和状态相对立的。成圣是使我们脱离罪,走向神;而罪最终是要我们忘记神。罪的本质不是存在于我作的某一件事情中,乃是在于我拒绝将神当得的荣耀给祂。我们一切的罪行乃是那中心的疾病——遗忘神——所显露出来的症状。

   这就是为什么有时候我们用「自我中心」作为罪的定义。罪就是自私。罪真正的意思是,我们没有照神的意思为祂而活,反而偏行己路,忘记神,采取世界的方式生活。因此很明显的,成圣必须从这里开始——我与神的关系。第一件当作的事不是除去我生命中某一个特别的罪。不!首要之务是建立我与神之间的关系。所以圣经每一个地方都是从神开始,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再一次强调,成圣的真义乃是一种人不断活在神旨意下面,为神和祂的荣耀而活的状态或光景。

   此处我们必须着眼在整个真理上,因为凭着主观,我们很容易从自己喜爱的立场来看神,所以我们常常只看神是一位救主。但圣经告诉我们有关神的真理却远远超过这一点。我们固然无法一下子领受整个启示,但完整的启示还是好的。它告诉我们神不但是救主,祂也是造物主。它告诉我们神的伟大,尊严,全能,和祂的统管万有。它告诉我们神的属性。亲爱的朋友,我相信我把这些——放在你面前时,你会同意我所说的,虽然乍听之下似乎有些令人吃惊;这正是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我们很容易忘记神,忘了祂是谁。由于我们的主观,甚至我们祷告的时候都未明白自己正在作什么,正在亲近谁。我们太过于关心自己的需要和祈求,以致于忘了敬拜神,未能照圣经各处告诉我们亲近祂的方式来到祂面前。

   让我们思想一下希伯来书第九、第十章的信息。那里的一个伟大主题乃是如何接近神。你翻开旧约,会看到各种仪式,难道那些都是毫无意义的吗?为什么神要一一列出建造会幕和圣殿的细节?为什么要祭司作那些献祭?那一切都毫无意义吗?不!答案是,这一切是为了教导人如何接近神,如何敬拜祂。舍吉拿的荣光是真实的,绝对的;人们不能任何时候随心所欲地闯进至圣所。只有一个人可以进去,就是大祭司,而且一年只能进去一次,且是带着血为祭物。从某种意义上说,整部旧约就是有关我们如何接近神的伟大教训。

   也许有人会说,「且慢,那是旧约呀!你难道不明白,基督已经来了,每件事都改观了!」有些事确是不同了,例如我们不再采用利未记里的仪式条文,基督成了我们的大祭司。但是不要忘记,新约在主耶稣基督完全的启示亮光下,仍然不断强调我们来到神面前时当作的事。我不必再像旧约时代那样依据各样仪式进入至圣所,我乃是在基督里得以进入幔内;这事实并不表示我可以带着随便的态度亲近神。让我们以虔诚的心,和敬畏的态度到神面前,因为「我们的神乃是烈火」(来十二29)。

   因此圣经在鼓励我们成圣时,特别提醒我们这一点;我们所亲近,所敬拜的这位神是宇宙的创造者,是万物的维系者。祂的全能,威严,统治,和大能是没有限量的。圣经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强调神的圣洁。没有人比主耶稣基督更强调神的圣洁,祂祷告时从未称呼神「亲爱的主」,或「亲爱的父」,祂总是说,「圣父啊!」这是出自一位没有犯过罪,绝对完全之人的口。祂亲近神时,称呼神「圣父」。这是成圣的真理,提醒我们神在天上,我们在地上。这真理使我们在神面前有正确的位置。

   我们最大的需要是谦卑,这也是我们最缺乏的。我们整个亲近神的方式有了差错,我们首先需要受教导的真理就是这个真理,它凌驾在神话语中提到的一切事物之上。那就是有关神的圣洁,神永恒的审判,神绝对的公义之真理。这真理说到神是永远的审判官。也许你说,「但是,我是一个基督徒,我当然不必忧虑审判的事。」圣经却不是这么说。整本希伯来书都在警告我们,我们必须面对神的审判。祂是那震撼大地的神,如今祂也要震撼诸天。祂是所有人类的审判官,我们都必须站在祂面前。

   这是成圣真理的一部分。它不是只需要在布道会时传讲就够了。它是成圣的基本要素,是最首要的原则。我们的神是烈火!约翰在他的书信中有关成圣的教训里也是这样教导。他谈到成圣,所提到的第一件事是,「神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一5)。我们若不明白这真理,就无权继续下去讨论成圣真理的其它层面。约翰一开始强调了有关神的这个真理之后,在接下去的经文中特别强调救恩是神的计划。

   此处我再一次从消极的一面来解释。我们岂不是很容易认为救恩实际上是从人来的,神只是被动地在那里等我们去找祂,一旦我们到祂那里,向祂求一些东西,祂就心甘乐意地赐给我们?我们有一种倾向,就是以为救恩只是从我们这一边来的。但圣经却把救恩放在另一边。救恩和天堂都是神的计划,是从神那里来的,由神开始的。

   圣经告诉我们,神对救恩最大的心意是,为祂自己分别出一群人,「特作自己的子民,热心为善」(多二14)。在这个伟大的计划里,每一件事,每一方面,每一个行动,每一个异象,都是针对那个目的而设的。我常常觉得,在成圣的问题上最能帮助我的一件事,就是明白我是一个被包括在神计划里的人。因为我不必再考虑自己的问题,需要,愿望,只要认清那荣耀,尊严,可畏的事实——那设计了救恩计划的神,正在眷顾我,把我带入祂的计划里。所以我不再用自己的眼光看自己,我乃是从神的计划和旨意这角度来看我自己。

   你会发现我一再重复这一点,因为我认为许多麻烦都是由于我们未明白这事实而引起的。丹麦神学家祈克果(Kierkegarrd)一世纪前曾经说过一句话,在今天变得很流行。他说「宗教即主观」。他所生存的那个世代有正统的信义宗,这一个宗派事实上在当时已经僵化、死亡多时了。他们的教义是纯粹正统的,没有错误,但也没有生命。祈克果看出这些正统派已没有任何价值。他说,仅仅持守住一些正确的理性上之观念,或者赞同一连串正确的推论,并不能算是宗教。他写道:「这不是我在圣经里发现的,也不是我在圣徒身上看到的。众圣徒所有的是一些重要的,活生生的,实际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东西。」因此他说,「宗教即主观。」

   当然,祈克果未免言过其辞了。他想要出惊人之语,以把那些人从僵死的宗教里震出来。在这方面他的动机没错,但是结果却太极端了。当我们想要纠正一个错误时,常会面临这种危险。我们若不小心,就可能陷入这危险里——用惊人的方式把别人带出一个错误,结果却跌到另一个错误中。如果祈克果说,宗教一定带着主观的因素,这说法并不错,但他说「宗教即主观」,就错了。

   同样的,我若主张「宗教即客观」,也是错误的。我当然不会这么说。我要说的是,你如果要指出不同时期和年代需要强调的重点,那我可以毫不犹豫的说,现今这个时代需要强调的乃是客观性,因为我们在方法上太过于主观,以致于忘记了神。我们必须从客观的事实和神的真理开始,然后想到我们与它的关系。两者缺一不可。那是在我以外的客观真理,是神的救恩计划,我也被带入这事实里,因此我能意识到神正在带领我,我也可以知道正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在这里强调的是,我们必须从神和有关神的事实开始,而不是单从自己主观的情绪,状态,感觉,和自己个人的需要、问题开始。我要提出几个特别的重点。究竟什么是圣洁?我想没有一个定义此这个更好了:「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30)。这就是圣洁。

   圣洁不仅仅是你生命中的某些问题得到解决而已,因为你可能有些罪从生命中被除去了,却仍距离圣洁还有一大段路。基本上圣洁是人用他的心,他的灵,他的力量去爱神的一种光景;他全人的每一部分愈多投入这爱中,他成圣的程度就愈大。因此成圣不是指你不去犯某些罪,而是指你在享受成圣的经历。它不是消极的观念,而是自然的结果。

   成圣的真义是,我爱我所相信的神;我用我的全人去爱这位将祂自己启示给我的神。我敢确定的说,我若用比这更轻微的条件去看待成圣,就不符合圣经了。这是圣洁,成圣,是由神的真理所产生、推动的,因为这是有关神的真理。于是我们可以说,一个真正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的人,他这样作是因为受了神的呼召和命令。对这样的人而言,生命中最主要的事就是荣耀神,称颂神。

   这是使徒彼得的论证,他提醒他写信的对象说,我们成为基督徒以前,算不得子民。他在彼得前书第一章第十节说,「你们从前算不得子民,现在却作了神的子民。」你们这些被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的人乃是「属神的子民」。为什么?这一切的目的何在?「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美德」的意思是「精华」,指神那荣耀、奇妙的本质。所以成圣乃是一种光景,在这种光景中,我们因自己的所是,而宣扬神的美德。当然,这包括了不去作某些事,但不仅如此。还有更广的意义。藉着我们整个人,我们的生活,来彰显神的美德。神呼召我们这样作。圣经有关我们在基督里成为神儿女的整个教训也是如此教导。神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我成为圣洁的理由,不是我必须停止犯某项罪,好叫我不再悔恨,痛苦,忧愁,悔改。不!我成为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

   这岂不是旧约和新约一贯的教导?神为什么向以色列人颁布十诫?祂为何不详细地告诉他们,什么可作,什么不可作?祂一向所持的理由是,你们是我的子民;你们不像其它列国。

   我已认养你们,拣选你们,创造你们。你们是我的子民。我要你们活得像我的子民。我要每个人知道你们是我的子民。让你们活出的生命使人一看即知你们是属神的人。「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新约也如此说。「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主耶稣在登山宝训里实际上这么说,「你们必须这样生活,这也是我生活的方式。人们看见我如此生活,就归荣耀给父。」祂行神迹奇事,人们就称颂神,归荣耀与神。

   你和我也当如此,这是成圣;当然,我们若不明白有关神的真理,就不可能成圣。我们必须明白,我们整个生命的目的即在荣耀神。救恩的目标乃是使我们能够荣耀祂,因此成圣的试金石不是看我是否放弃自己的罪,享乐,也不是看我在生活中作多大的牺牲,乃是在于我是否真正关心去活出一个完全荣耀神的生命。

   我必须进一步指出,基督徒生命的真义是我们与神有交通和连合。主耶稣已经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里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作为基督徒,我们首要的、最大的宣告是我们「认识」神,「认识」主耶稣基督。作为基督徒最大的特权是,我们与神有交通,与祂相连结。

   使徒约翰在他下一卷书信中作了进一步的论证。他说,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与神同行的生活。「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约壹一6)。他在第二章里又进一步说,「人若说我认识祂,却不遵守祂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约壹二4)。

   约翰对成圣下的定义非常清楚。他教导我们说,对于神的认识可以导使我们用这种认识去回应生命。换句话说,我们就会对十诫感兴趣。我不晓得你可曾在有关成圣和圣洁的讲章中听到人提及十诫?但是我们必须持守它,因为那是真理的一部分,是使人成圣的道。那是有关神的真理,因为成圣就是行在与神的交通里,知道自己正在作什么,用生活荣耀祂。我们要将有关神的真理运用在我们的生命里,结果是——我们开始明白保罗说这句话的意思:「就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二12)。

   你或许会说,「哦!可是我以为有关成圣的真理应该救我脱离恐惧战兢,带给我喜乐,除去我生活中的挣扎。」请记住,我们乃是要「恐惧战兢」,以「作成」得救的工夫,因为成圣主要的意义是我们在与神相交的关系中,我们知道这关系意味着什么。那不是怯懦的惧怕,乃是希伯来书作者所说到的虔诚、敬畏之心(十二28-29)那是畏惧去伤害、损坏这一种圣洁和爱,害怕损伤了神的心意和计划,以及祂在我里面进行的完美工作。

   让我作一个简单的结论。我注意到圣经常常用[虔诚][圣洁][公义]等词汇来形容成圣。我找不到圣经任何地方描述成圣生活是一个[得胜],[成功],或[克服一切]的生活。我们都很熟悉这一类的词汇,最近几年尤其风行一时。但是圣经却用[虔诚][圣洁]来描述成圣,这几个词事实上就是在描述神自己。

   我们喜欢将[成圣]形容作[得胜的生活],因为我们想到成圣,就是除去某一种特别的罪。[我怎么才能胜过这罪,过得胜的生活?]你看!我又是从自己出发——我想要得胜。但圣经是用我与神的关系来描述成圣。你今天可曾听人再用[圣洁]一词?你常听到别人用[敬畏神]来形容人吗?这些都是圣经的用语,此起现今流行的基督徒术语,这些词汇是何等伟大的词。我们变得太过主观,到一个地步,我们变得不合乎圣经教训了。

   当然,如果我们是虔诚的,就必然有得胜的生活;但是如果你只用[得胜]来描述成圣,就会得到消极的观点。另一方面,你若用[圣洁]、[虔诚]、[公义]等词汇形容成圣,所得的观点则是积极的。虽然你可能没有犯什么特别的罪,但你仍看自己是一个罪人;你对自己不满足,但你仍继续努力;你看自己对罪是死的;你不断渴慕、追求圣洁、公义。如果你只从得胜的角度看,最大的危险是你很容易自满,骄傲,结果所活出来的是一个表面的,不完全的基督徒生活。

   第一个信息,真理的第一个层面,使人成圣的真理,就是神——圣洁、公义、永恒、永远值得称颂的神,祂在基督耶稣里成了我们的父,我在今生与祂同行,在永世与祂同住。让我们带着虔诚和敬畏来就近祂。让我们记住,我们最终的目标是学像神。


8、有关罪的真理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我们已讨论过,神藉着祂独生儿子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有一个共同的计划和心意,那就是带领我们认识祂自己。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十七章里说得非常清楚:[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不论我们有过怎样的经历,不论我们遭遇什么,如果我们没有这种对神的认识,那么我们是否站在救恩的地位上都颇值得怀疑;我们一切的道德、伦理观念若不直接从这种认识出来,都是毫无价值的。因此我们必须从有关神的教训出发。

   现在我们来到真理的第二部分,当然这是从神的教训自然衍生出来的结果,那就是有关罪的教训。我们现在要思考,神的道对于罪,和我们在罪中的光景说了些什么。如果说,救恩最终极的目的是认识神,那么我们最大的问题就是明白那使我们与神隔绝的究竟是什么。圣经对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说因我们缺乏天然的能力,或哲学上的领悟力。不!在我们与神中间阻隔的只有一样,就是罪;你可以在圣经各处找到这个重要的教训。

   这一方面的真理也同样容易被我们忽略。有一次我听一个人说到关于守主日的事,在罪的问题上我也有同样的感觉。那人说,他觉得主日就像主自己,面临着死在两个强盗之间的危险。这两个强盗一个是星期六晚上,一个是星期一早上。人们愈来愈把周六的活动延长,甚至延伸到礼拜天,于是他们不得不在礼拜天晚上就开始为周一早上的事作预备。礼拜天变得只剩下早上几小时,有些人想,[这样也够了!反正我已经去过教会一次了!]于是主日就沦丧在两个强盗之间了!

   关于罪的教训,情形也相差不远,我们对未信主的人谈话时,很容易说,[哦!你现在用不着为罪的问题操心。现在你当然无法明白。你只需要到基督那里,献上自己。不管你是否意识到罪,或知道这些事,都不必为罪烦恼。你只要把自己交给基督,就会有喜乐。]

   于是这样的人来到我们面前,我们很容易说,[你不要看自己,只需仰望基督。不要一直替自己分析,这是不对的,你信主之前就是这样!你只想到自己,和你该作的事。你只需不断仰望基督,忘记你自己!]我们以为基督徒所需要的只是安慰和鼓励,所以我们只传讲神的爱,祂的供应,另外再加上一些道德和伦理方面的劝勉。于是罪的教训被挤掉了。在一个人信主之前和之后,我们都不强调这方面的教导,以致于今天我们很少有机会听到它了。

   不论你是否同意我的解释,我们都不得不同意一个事实,那就是有关罪的教导今天普遍受到忽视。我们心里都明白,没有人喜欢它,所以很少有人强调它。但是你打开圣经,却发现它的踪影到处都是。因此我们必须将这方面的教训放在中心的位置。人们为什么要到基督那里?他们到祂面前作什么?他们说心里相信祂,是什么意思?若对罪认识不清,这些事怎么可能发生?除非你知道祂究竟救你脱离什么,否则你不可能将自己,或你的心交给基督,你也不可能降服下来,让祂作你的救主。

   所以在传福音的时候若忽略了有关罪的教训,就是不合乎圣经的。若离开有关罪的教训,[救主]、[救恩]这一类的词就毫无意义可言;整本圣经都在强调这一点,我们的前辈——或者可以说先祖——总是把重点放在他们所谓的[律法的工作]上。他们强调人来到福音和其救赎以前,最初步的、透彻的律法工作之重要性;他们不信任那些自称得救却未经历过这些工作的人。你读他们的生平,会发现他们常常说到[心灵的灾病]。你若读十八、十九世纪那些圣徒的作品,会发现这是他们常用的词汇。然而今天这一类的用语已经销声匿迹了。

   不管他们说了些什么,今天我们必须面对的是,这一类的事在圣经各处,包括旧约和新约都有详细记载,不容我们忽视。为了这个原因,我们必须好好思考。我认为,要真正明白成圣的意义,必须认识圣经有关罪的教导。只有当我们明白有关我们自己光景的真理,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我们向基督求,祂就供应。换句话说,了解到自己的需要和无助,才能驱使我们到基督那里。

   我奔向泉源,求救主洗净

   因为我污秽,才会奔向泉源,我若不觉得自己需要被洗净,我就不会到泉源那里。

   赤身的,得衣裳蔽体;无助的,仰望你恩典

   托普雷狄(Augustus Toplady)

   这些事必然要凑在一起。[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太九12)。你若身体强健,就不会去看医生。除非你感觉到有需要,你是不会去寻求某种形式的医治,救赎或救恩的。这正是现今世界的问题——它不了解自己的需要,所以也不信主耶稣基督。

   这点用在基督徒的原则上也一样。那些对自己的光景和需要了解最深刻的人,对主的寻求就最迫切。这是众圣徒一致的见证,不论他们是住在那里,属于那一个世纪。你读他们的生平,会发现他们都有这样共同的特色:他们深深为里面的罪感到痛苦,称其为[心灵的灾病]。罪常常污损他们的见证,妨碍他们为主所作的工。无可避免的,那些见证自己崇高、荣耀经历的人,同时也见证另一件事——罪的存在。确实,基督徒的生活好像一个椭圆形,延伸在这两个焦点之间。你可以在一个圣徒里面找到他对[已]的深恶痛绝,同时又可见到他在主里的喜乐;其中一项必然决定着另一项。

   让我们再说得详细一点。这真理是神教导我们的话语。它教导我们关于神的事,然后是有关罪的事,这正是使我们成圣的方法。神的话语在陈现真理的某一层面时,会用几种不同的方法,我不打算一一讨论,但是我要指出一点比较明显和概括性的方法。

   圣经所用的第一个方法是,透过律法的教导——是指神的律法。圣经多处提到神的律法,最初是在伊甸园里向人颁布的;圣经也说到,每一个生在世上的人,都有律法写 在他的心上。罗马书第二章里,保罗教导我们,即使外邦人,从未听过神的律法也有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圣经中也提到,神用特殊的方式将律法藉着摩西传给以色列民。你在出埃及记里可以看见这些记载,诗篇也不断提到它,这个题目一直连续到箴言中。这些经文的目的是运用神所赐的律法,并且提醒以色列民不要忘记。旧约里这一类的经文比比皆是,我们甚至可以说,除非我们清楚知道神的律法在旧约中的地位和功能,否则我们无法真正明白旧约。

   然后来到新约,你会再度发现有关律法的论证层出不穷。但是,我们若不明白律法是什么,它们又有何用?神赐下律法,基本上要显明两点;神的圣洁,以及在这种圣洁的亮光下所显露的人之罪行。有趣的是,犹太人完全误解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保罗一再不厌其烦地指出,他们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误解了律法的意义。他们以为,设立律法的目的是为了救他们,以为神赐律法的时候实际上这样对他们说,[现在你们守律法,就可以得救。遵守律法乃是自救之道。]他们误解了它,于是他们把这种错误的观念运用出来,说,他们已经遵守律法了,所以他们在神面前是义人。这是他们所犯的错误。

   正如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里所说的,律法的目的和功用在显出人的罪大恶极,[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13节)。赐下律法不是为了救人,或让人藉着它自救。律法的设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界定罪,叫人注意到罪。人类不明白自己的罪孽深重,所以神赐下律法,不是要他们藉着守律法来救自己,乃是要让他们的罪显明出来。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三24),这是律法惟一的功用,显明我们的无助,以及我们是如何需要恩典和白白的救恩。[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

   这几处经文都是在告诉我们,律法的目的是叫我们意识到罪。这产生一个必然结果:如果我们没有真正研究圣经这方面的教训,如果我们没有常常研读它,我们就不容易意识到自己的罪。这就是早代教父所谓[律法的洞察工作]。只有当我真正面对神的律法时,我才开始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

   我们也在登山宝训中看到这一点。在本质上,这篇教训是在解释神的律法。主耶稣向我们指明律法的属灵内容,示范律法的属灵性质,并且谴责法利赛人对律法的错误解释,真正让我们看清楚律法究竟告诉我们一些什么。主耶稣这样作有一个很明显的目的,就是引领我们认识自己的罪。登山宝训的目标即是除去我们一切有关人类靠自己称义的想法。它揭露了法利赛人、文士以及所有跟从他们之人的错误。从某方面说,登山宝训的整个目的是把我们带到一种光景中,叫我们「虚心」,「哀恸」,「饥渴慕义」。这是它明显的诉求,其目的在将我们带入所描述的蒙福地位。

   我们也在使徒书信里发现同样的教训。这些有关律法的讨论,辩证,以及诸如「旧人」,「新人」,「属血气的」,「罪和死的律」一类的词汇,其用意即在此。你可以不断在使徒书信,特别是劝勉的部分里看到这教训。使徒写下这些话,是为了叫人能省察自己,验明自己,以确定他们有信心;并且「试验诸灵」,避免错误的教训,持守住真理。这一切都是有关罪的教训之一部分。

   所以概括说来,这就是圣经提出有关罪的教训时所用的方法。这使我来到第二个问题上。圣经关于罪,有什么特别的教导吗?显然我现在是从基督徒的立场来讨论这问题。如果我的对象是非基督徒,我就必须强调一些其它的事,但是我目前最关心的是圣经有关神子民的罪作了什么样的教导?有几个原则非常清楚。

   第一,罪和罪行之间有非常重要的区别。关于罪的错误教导里有一个主要的问题,即在于我们想到罪时很容易只想到行动。有很多学派在关于圣洁的教导上有偏差,是因为他们用这种方式来替罪辩护,认为只要我们不去故意犯罪,我们就是完全的,全然圣洁的。

   但是圣经在实际的行动和罪的光景之间,画了一条鲜明的界限。圣经强调的重点不是我们作了什么,而是我们是怎样的人,处于什么光景中,作事的动机如何。这是一个广泛的原则,可以在圣经各处找到。

   用另一种方式说,圣经强调的是人的「所是」,而不是人的「所行」。这是积极的说法。真正的基督徒并不是一群作了某些事的人,而是某一种人;因为他们成了这样的人,所以他们才会作出这些事。圣经另一种对这个重要原则的教导是,罪基本上是人对神的态度错误,与神的关系有了差错。再一次你可以看见,圣经对罪的定义不只是限于道德和伦理的行为上。相反的,圣经更进一步指出,罪的本质是对神态度错误,与神的关系错误。归根究底说来,罪乃是任何妨碍我们为神而活,为祂的荣耀而活的事。

   那些认为罪最终的意义是[已]的人,并没有错。他们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但他们说得还不够。罪是自我,自我中心,自私。但是自私的真正问题不在于我以自己为中心,而是我不以神为中心。你可以找到许多谴责自私的哲学、道德、伦理教训。一切理想主义的系统,乌托邦的计划者,总是极力谴责自我中心。显然,一个社会中若人人只谋其私利,这个社会不可能井然有序。有所取,就必须有所舍。你同意人必须为别人着想,必须限定自己的自由好叫别人也能享受自由。你可以如此谴责自私,但仍然与圣经关于罪的教训有一大截距离。圣经说,各种形式的[已]都是罪,因为它把自己放在本来应该是神所在的位置。

   所以你如果从罪的这种定义开始,会发现它包罗得太广泛了。用那个法利赛人为例,他感谢神,因为他不像其他的人,从某一点看,他说得还真不错。他不象别人犯某些罪行。但是他只停留在那里。如果他明白罪的本质乃是未能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或者对神未存正确的态度,他就会意识到自己的罪。有许多基督徒非常谨慎,避免去犯一些外表的罪,但是对于骄傲,自以为满足、自大,油腔滑调的事,却不是那么小心防范。他们对于自己基督徒组织里面的分争,嫉妒也不加看重。他们甚至忘得一干二净。[已]取代了神,占据优先的地位。由于他们想到罪时只想到罪的行动,忘记了罪基本上是与神的关系破裂,所以他们不能体察出自己的罪。然而那正是罪的真义——未能完全活出神的荣耀。我们究竟有多好,究竟比别人好多少,这并不重要。我们若不是尽心、尽意、尽力、尽性爱我们的神,我们就是罪人。「世人都犯了罪,亏欠了神的荣耀」(罗三20)。这是圣经的教训。

   另一个重要的原则是,罪是深埋在我们本性中的,而不是浮在表面上的东西。罪不是因我们缺乏教养,知识,或指示。它也不是一个漂亮的苹果表面上的一小处斑点。不!罪位于人最中心的地方。它不只是存在于河流中,乃是存在于河流所来自的源头里。

   圣经各处也有同样的强调。保罗将它当作一个原则。罪乃是「肉体」的整个含义,那不是指我们的身体,乃是指在人生命中企图控制他的那个原则。确实,圣经说过,罪是如此深植在人里面,除了重生,没有别的办法可以除去它,或使人脱离它的辖制。教训,劝勉,榜样都还不够。甚至基督的榜样也不够;从某方面说,祂的榜样比别的事物更明显地谴责人的罪。圣经说,只有一个盼望,就是「重生」。你必须重新被造。罪是如此根深蒂固存在人里面,所以人需要一个新的本质。由于罪的问题这么严重,除了主耶稣道成肉身,和祂为我们所作的那些事,没有别的能对付它。我们必须明白,虽然我们是基督徒,领受了新的本质,但老我仍留在那里,问题还是存在。我们该作的部分尚未完成。

   我建议有三个主要的控制原则。稍后我还会分得更细一点。如果这是罪的真相,我们必须问一个问题:罪如何表现出来呢?我们再回到圣经的教导。第一,也是最重要的,罪常常被描述成「未中目标」,没有站在你该站的地方。好像你射击,没有射中红心;或者你出外旅行,却未到达目的地。这是圣经对罪的本质之了解。罪是缺乏公义和圣洁。每一个罪人都没有处在他应当有的地位上,偏离了神造他时给他的位置。我们没有神最初造人时的形象。这个照神自己形象所造的人被污毁了,有些东西失去了。

   你可以看出,这样看待罪是非常重要的。人若明白这是罪的基本定义,就会知道自己是一个罪人。但是你若只看那些醉酒的,或妓女,或某些行为,你就会认为自己还不错。你意识不到罪,所以你也不会谦卑下来,为罪哀恸。你变得自大自满,看不起别人。然而一旦你明白我们本应该是圣洁的义人,而我们却不是,你就立刻了解到你是一个罪人。

   罪不单单是消极的光景——不公义,不圣洁而已,罪也是积极的违反神的律法。约翰壹书第三章说,「违背律法就是罪」(4节)。罪是不顺从神命令,圣经强调这一点,和强调消极的一面同样多。我们的问题不只是在,我们未成为当有的样子,而且我们故意去作不当作的事。罪是违背律法,犯错,违反了神圣洁的旨意。

   不只如此,罪亦被描述成「情欲」。罗马书第七章说,「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8节)。这是圣经描述情欲的方式——邪恶的贪心。问题不仅是我们破坏律法,作了错事,而且是我们定意如此作;我们喜爱作这些事;我们的本性中有一种倾向去这样行;我们里面有一些东西使我们故意悖逆——那就是情欲。

   更糟糕的是,情欲既然如此邪恶可怕,甚至连神的律法也在我们里面激动我们。看看保罗在罗马书第七章里的这一段描述:

   「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叫我们服事主,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按着仪文的旧样。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么?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负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然而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面发动;因为没有律法罪是死的。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着的,但是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反倒叫我死。因为罪趁着机会,就藉着诫命引诱我,并且杀了我。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么,断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着那良善的叫我死,就显出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5~13节)。

   保罗的意思是,有一种可怕的东西,叫作情欲,在人里面作工。你告诉一个人,或一个孩子,不要去作一件事。本来,告诉一个人不要作坏事,只去作好事,这是好的。但保罗说,我发现那个吩咐我不要去作恶事的诫命,反而吸引我去注意这恶事,激起我的欲望去作这事。结果律法反而引导我犯罪。不是因为律法本身不对,不好,不公义,或不圣洁。他说,神不许人这样说。问题是,在我里面被称为情欲的那个东西会把善良的变成邪恶的。对洁净的人而言,一切都是洁净的。对那不洁净的人而言,没有一样东西是好的。

   这也是为什么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从来下相信道德教条。我也不同意有些人所说的,「去告诉人们这项罪所造成的后果,他们就会远离这罪。」不!行不通的。他们里面会激起欲望,去作你告诉他们不可作的事。因此人们常常欺骗自己,去读这一类的不良书籍。他们说,他们只是要看看其中哪些是不好的。结果他们开始沉溺其中,以此为乐而不自觉。他们在心思、悟性中犯了罪。这就是「情欲」的含义,这种欲望之火可以误用了神的律法,使其变成一种煽动火焰的媒介。你告诉一个人不要作某件事,可能反而驱使他去作那事——你等于介绍他认识那件事。所以堕落的人类若以为有关性或这一类事情的教导可以控制道德问题,就太危险了,可能产生适得其反的果效。若相信这一类的教训就是误解了圣经有关罪的教训。我们的祖先是对昀。他们没有告诉儿女关于性或其它类似的事,他们那时的道德远高于我们现今的光景。讲述这些事是危险的,就好像在火上倒油一样。情欲——这是罗马书第七章的主题。

   最后我必须说几句话。保罗说,罪本身好像是在我生命和肢体中的一种律。你注意到他所谓的「肢体中的律」——「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2~23)。这就是罪,和它的权势。它是一个极大的权势。保罗说,这律运行的方式如下:即使我们知道神的律是对的,善良的,圣洁的,即使我们相信它,想要去遵守它,但我们发现自己却去行其它事。为什么?因为在我肢体中另有一个律,被称作「肉体」。

   于是保罗下结论说,「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七18)。我前面说过,保罗不是指实际的身体,而是指罪的权势,就是罪的律,肢体中的律。这些名词都是同义词。管理人的正是这一样,因此我虽然想作对的事,也喜爱对的事,赞成这些事,却发现自己作的是另一回事。我认为这是圣经对于罪的本质之教导,我们也知道这是事实。

   但是,我们究竟多久一次才思想这一类的事?我们可曾常常默想它?我们是否常常审察自己,看看自己是否有罪?我们是否太轻忽这些事?不肯真正面对它?圣经勉励我们面对它,所以总是把它放在我们面前。我们需要记住,需要谦卑,需要认识自己的罪。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体会到成圣的必要。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转向基督,寻求祂的面,寻求神。只有这样,我们才会为整个救恩计划感谢神,因为从头到尾,都是神的工作,不是我们的。救恩使我们不必用表面的行动来肤浅地解决问题。它使我们看见自己真正的光景,是在罪中被出卖的,被罪和死的律所掩护。然后我们知道,自己是被定罪的,无盼望的,需要神的灵动工。祂的名是可称颂,祂能赐给我们重生,新生命;藉着祂的话,使我们成为完全,直到末了,因为这是祂的工作,祂的能力,我们将欢欢喜喜,无瑕无疵,无可指摘地站在祂面前。

   愿神帮助我们明白圣经的教训——神有关罪所说的话——好驱使我们来就基督。


9、新造的人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我们继续讨论神使祂子民成圣的方法;此处所强调的是,神用真理使我们成圣的方法中,间接的似乎多过直接的。祂把我们带入真理的领域里,好叫真理在我们身上动工,产生祂所希望的果效和结果。所以我们看到,圣经的整个信息——特别是新约的信息——最终目的在使我们成圣。有关成圣的真理不是圣经教训的一部分或一个部门。神的每一个启示,每一件使我们领悟到自己在神眼中之地位的事,都必然导致我们迈向成圣。所以我们必须将这真理当作一整个真理看待。现在我们要提醒自己,这个包罗甚广的真理有不同的层面,和不同的重点,我们配合圣经的信息,来观察这使我们成圣的真理所含的不同层面。

   首先我们是从有关神的真理开始。没有一件事,比一个人体会到他是站在神面前,更能使他成为一个圣洁的人。对「基督徒」所下的最佳定义,莫过于他是一个虔诚人,行事为人存着敬畏神的心。这是圣经对神子民的描述;显然我们必须从这一点出发,因为这是一切真理的中心。然后我们不得不思想,圣经对于罪说了些什么。为什么我们都不认识神?为什么我们不能与祂同行,享受与祂的交通?答案是罪。我们愈多明白罪的可怕,就愈恨恶罪,愈要远离它,把自己毫无保留地交给神。

   于是这领我们来到下一个重点。圣经指出我们深重的罪和完全的无助之后,为了避免使我们陷入绝望,又告诉我们一个奇妙的真理,就是神的爱在基督里为我们所作成的救恩。基督所作的一个伟大宣告是,我们的罪使祂不得不为我们死,祂的死不仅是为了使我们得赦免,并且要救我们脱离罪。

   「岂不知……你们不是自己的人?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林前六19—20)。「并且祂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5)。我们对于耶稣钉十字架的认识若不能使我们恨恶罪,弃绝它,并且恨恶世界,弃绝世界;不能使我们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献给基督,我们的处境就很危险。如果认为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不过是让我们继续过罪恶满盈的生活,那实在是亵渎了主。一个灵魂若存着以下的想法,就再危险不过了:「由于我已经信了基督,由于我知道基督为我死,所以我怎么想都无关紧要。」这里的信息是警告我们,不可轻看基督钉十字架的事,也不可将祂用来救赎我们的宝血践踏在脚底下。

   现在我们来到这真理的另一个层面,要了解这个主题,这方面的认识是很重要的。它警告我们,我们必须清楚知道,作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实际的地位是什么;这是主耶稣基督为我们死所产生的结果。现在我们面对了圣经一个很重要的主题,是与成圣相关的:基督徒的立场——这是主耶稣基督的事工带来之结果。这个主题在新约中多次被论及,我想最足以作代表的经文是罗马书第六章,不但在这一章里,前面引向这章经文的每一件事都是这个论述的一部分,而且一直延伸到第七章。但在第六章中,作者用一种特别浓缩的方式将这个主题陈现给我们。

   你可能注意到,使徒保罗直接论到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意义,和我们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罗马的人常常误解了这教训,正如其它地方的人也很容易犯这错误。他想象他们可能如此自语:「我们是否应该继续陷在罪中,好叫恩典显多?不是有教导说,如今我们信了基督,就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既然这样,我们作什么并不重要,反正我们犯的罪愈大,恩典岂不愈大?」

   保罗的回答却令人畏惧——「断乎不可!」神禁止人作这种论述。「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六2)。这种想法是不可思议的。这样想的人是完全误解了真理。因此保罗提出来讨论,此处最重要的一点是把握住保罗所作的一切教导,都是与基督徒的实际生活息息相关的。你无法把这两件事划分开来。因为我们愈将我们所信的,和我们所行的划分开来,就愈显示我们未能明白这教训,因为有些东西是绝对不可划分的。所以新约充满了各种试验,基督徒必须将它们应用在生活上。我们很容易欺骗自己,虚假地认为自己是基督徒。约翰壹书整卷书信都是在讨论一个主题——基督徒生活的试验——我们必须用这些来审查自己。主耶稣基督说,你若不遵行我的命令,只是徒然呼喊「主啊!主啊!」,是没有用的。「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太七22)。我们岂不是也这样?但祂回答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离开我去罢!」(23节)。他们以为自己是相信祂的。他们说,「主啊!主啊!「但祂从不认识他们。所以我们必须谨慎省察自己,我们必须紧紧把握住我们的教训和行为。生活和行为是不可分的,两者必然齐头并进。

   保罗在罗马书第六章所提出的论证即在此,我愿意用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来与你们一同思考。对我来说,我必须一开始就提出一个重要的原则——我们得救的确据,我们能站在神面前,罪得赦免,这些在成圣的事上是绝对必要的。容我这么说,基督徒生活最大的拦阻,莫过于缺乏得救的确据,因为你若未得到确据,就会烦恼,忧虑,很容易变得沮丧。于是我们转向自己,不断自省自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明显地成了撒但掳掠的对象。撒但无所不用其极地要打击我们,暗示我们根本不配作基督徒。

   我要强调的是,属灵的低潮不仅本身于我们有害,并且可能是成圣过程中最大的障碍。从每方面说,这都是事实。尼希米说,「因靠耶和华而得的喜乐,是你们的力量」(八l0)。这是多么真实!我不在乎你正在作什么工,你若没有喜乐,就不会作得好!你若心里被其它事物占据,若心里忧愁,烦恼,就会影响你的工作。你里面若分了心,就不会胜任所作的工。一个没有忧虑,心中充满喜乐的人,才能成为一个好工人。

   现今人们非常注意这一类的事。这也是我们所谓「文明」社会的一大问题。人们心中没有喜乐,这也是心理学所关注的。大家都知道,工人若不快乐,就不会认真工作。属灵生活上也一样,毫无疑问的,我若对于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或者我是否是基督徒,心存任何疑惑,都会造成灵命上的障碍。换句话说,那些努力挣扎想作一个基督徒的人,是永不能成圣的。

   对这一点,我相当肯定。有些人可能很虔诚,但虔诚与成圣之间还有很大的差异。一个真正成圣的人,必然是虔诚人,但是你可以很虔诚,却仍未成圣。有些人一生的职业即是作一个虔诚人。在罗马天主教里的高度组织形式中,可以找到这一类人。他们立志过虔诚生活,把「虔诚」与「世俗生活」截然划分开来。我们当然不能同意这一点,我用这些人作例子,是要说明有些人拚命靠自己的努力,使自己成为基督徒。

   新约的教导是,你想使自己成为一个基督徒,就永远成不了;你若不是基督徒,就不可能成圣。神只叫那属祂的人成圣,只有基督徒可以成圣。所以我主张,一个人确知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这对他成圣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我们必须从这里开始,于是问提来了:我们怎样才能得到这确据?这必须从圣经有关称义的教训着手。有人说,「你看,你又把那些老掉牙的词汇搬出来了!保罗所用的那些律法名辞已经不合潮流了!称义,我对神学和称义可没有兴趣。」朋友,我只能对你说,你若对称义缺乏兴趣,必然会对成圣的事掉以轻心。称义是绝对必要的。若不清楚称义的教训,就不可能有得救的确据。为什么圣经花许多篇幅论到称义?为什么作这样多的解释?难道只是为了解释吗?不!这些书信写下来是有非常实际的目标和意图。它们是为了帮助人们,鼓励他们,坚强他们,让他们明白如何在平常的事物上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因此,称义的教训是绝对必要的,因为没有这教导,我们就无从确知自己的地位,也无法享受这地位带来的福气。

   那么这教训是什么呢?罗马书最伟大的一个宣告是,「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罗三24)。意思是说,神宣告我们这些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是无罪的。我们本是罪人,像所有世人一样,都犯了罪。「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我们不仅生下来就有罪,并且我们还故意犯罪。当然最大的罪是,我们没有完全为神而活,没有依祂当初造我们的本意荣耀祂,没有达到祂造我们的目的。我们都在神面前犯了罪。我们破坏了祂的律法和诫命。我们都是有罪的人,除了刑罚和报应,我们什么也不配得。

   但是这里的信息多叫人吃惊!这就是称义的含义——神告诉我们,由于主耶稣基督所作的工,由于祂的生,祂的死,祂的复活,只要我们相信祂,完全投靠祂,神就宽恕我们,赦免我们的罪。不但如此,祂还宣告,我们从罪中被拯救出来,并且更进一步,被称为义。祂不只宣告说,我们被赦免、饶恕了,不被定罪了,并且祂又宣告我们是义人。祂将主耶稣基督的义归给我们,算作我们的义。基督自己从未犯过罪,从未在任何方面违背祂的父,也从未破坏任何一条诫命,或违反任何律法。神把主耶稣基督自己的义赐给我们,然后宣布,在祂圣洁的眼目中,我们是义的。这是圣经有关称义的教训。

   请留意我所用的方法。我强调这是神的宣告,我故意这么说,是因为你可以将称义的教训当作一种辩论或法律上的论述。那是对罪刑的宣判。我们心中可以想象一幅图画,大审判官坐在台上,我们站在被告席,被律法,撒但,和我们的良心所控告,没有人为我们辩护或求情。然后主耶稣基督站起来宣告说,祂已为我们生,为我们死,祂已代受了我们刑罚。于是大审判官——永生之神——宣布,祂接受耶稣代我们偿付的赎价,所以祂宣告我们无罪释放。我们的罪都像乌云一样消散无踪。祂把一切的罪赶入祂公义的大海里,将它们扔到背后,它们永远失去了踪影。

   不只这样,祂将我们放在祂爱子公义的亮光中,因此我们不但脱去了罪,又穿上主耶稣基督公义的衣裳。圣经用许多比喻的词来带出这个观念;这里是其中一项。我们似乎站在那里,身上穿着破旧的衣裳,满布着这世界的污秽,泥泞,丑陋。突然之间,这一切都被除去了,我们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极其荣美、华丽的衣裳,纯洁雪白,毫无瑕疵。我们的外表全然改观,整个画面完全变了。我们得到这些,都是白白的,未付上分文作代价。

   其实我们可以这样陈述称义的教训:我们若相信主耶稣基督,并且属于祂,神就看待我们好像从未犯过罪一样,就是这样!神在祂圣洁和一切律法的亮光下俯视我们,用祂的儿子来遮掩我们,祂看见在基督里面的我们,就当我们从未犯罪一样。我们所相信的若少于这一点,就是不相信新约因信称义的教训;圣经清楚说,我们是白白的称义。这教训在成圣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神已经在我们里面开始了成圣的工作,祂要用祂奇妙的真理来完成这工。你思想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和祂的复活时,必然会得到这结论。

   但是显然的,这只是一个开头。我们必须常常将此铭记心头,但我们不可以就停留在这里。我们还得继续下去说,我们不仅在律法上被宣告为义,实际上也与基督联结,合而为一了。你读新约的时候,不可能不注意「在基督里」、「在基督耶稣里」这样的句子一再反复出现。使徒再三重复提及,它可以说是整个真理范围中最荣耀、最富含义的句子。它的意思是,我们与主耶稣基督联合;我们成了祂的一部分。我们在祂里面,我们属于祂,是祂身子的肢体。

   这个教训是,神如此看待我们;这当然指如今我们在这种关系里,可以分享主耶稣基督自己的一切。换句话说,我们不仅是从律法上说可以站在神面前——当然这是律法上的地位,我们必须由此开始——并且更超越律法的地位,我们乃是在基督里,这个事实尤其重要。

   我们来看使徒保罗如何在罗马里第六章陈述这事实。他说,第一件事是,我们已在基督里与祂同死同埋葬了。「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么?断乎不可!」为什么?因为「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1~2节)。

   或许有人要问,「你说我们在罪上死,是什么意思?我如今仍活在肉身中,还是同样的一个人,活在同一个世界上,你怎么说我在罪上死了?我仍然受试探,有的时候还会跌倒。你说我向罪死了,是什么意思?」但请继续读下去。保罗说,「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祂的死么?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3~5节)。

   保罗继续重复这真理,并加以解说。我们对此是否清楚?我们是否明白,作为基督徒,我们必须认识这真理?我已经说过,首先我们要认识的是,由于我与主耶稣基督联合,是祂的一部分,祂的一切事对我也是真的,其中一项是,祂的死所包括的一切,也发生在我身上。这就是活在基督里的意思。

   我们最好不要单独读这一章经文,应该和前几章一起读。前几章说到,我们是在亚当里的人。我们在亚当里都是罪人。亚当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归于我们。同样的,基督的每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身上,因为我们在祂里面。这是第一件事:主耶稣基督为妇人所生,生在律法之下。祂在世上度过祂的一生时,是在神的律法之下。律法对祂有所要求,祂若破坏其中任何一项,都必自食恶果。但祂完全地遵守了律法。不但如此,祂也死在律法之下。祂代受了人因犯罪而当受的刑罚;祂为他们死,死在律法下,向律法而死。

   因此,从今以后律法对祂再也不能说什么或作什么了。祂向律法死了一次。保罗所说的也可运用在我身上。他说作为一个基督徒,一个在基督里的人,我和律法已无牵扯,它对我再也不能作什么了,我向律法是死的。保罗继续在罗马书第七章里用婚姻的关系来解释。他说基督徒就像一个已婚的妇人,只要丈夫还活着,她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她就脱离了约束,可以自由再嫁。他说我们的立场也一样;我们曾归于律法,但如今律法已经死,我们可以再归于别人,或归于基督。因此我们这些基督徒可以唱出托普雷狄诗歌中的话:神律法的可怕,再也无法辖制我;救主的顺服与宝血,隐藏我一切过犯。「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八一)。从救恩的观点看,我们对律法是死的;我们与它毫无关系了。

   保罗说,不但如此,我们对撒但的辖制也是死的。他在这里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罗六14)。你不再被罪束缚。我们已脱离黑暗的国度,进入神爱子的国度。我们被提出撒但统治的领域,对它而言,我们是死的。

   在实际运用这个真理时,有一点很重要。使徒约翰说,「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但我们却不是,「那恶者也就无法害我们」(约壹五19,18)。魔鬼不能触犯我们。我们不属于撒但的国;我们乃是属主耶稣基督的国。撒但掌管,控制,统辖一切不属基督的人。不管他们自己是否知道,这都是一个绝对的事实。他就是抓住他们,然后完全控制他们。但是基督徒却从他那里被拿出来,放在另一个国度里。他们从此与撒但断绝了关系。

   或许你会说,「哦!但是我们仍然会犯罪呀!撒但还是会叫我们跌倒。」不错,但那不是因你在他控制下,乃是因你自己愚昧,虽然离开了他的国,却仍听他的话。我们向撒但是死的,正如我们向律法,向罪死了一样。他再也无权辖制你,如果你向他屈服,那就全然是你自己的愚昧。保罗说,「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他的意思是,向罪的控制死;他用更积极的方式说,「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你可能陷入试探里,但这不表示撒但在控制你。你的生活不再被充满罪的外表所控制。你不再活在罪的领域中。正如约翰所说的,你「也不能犯罪」(约壹三9)。我们对那一切都是死的。

   但我们必须再进一步:基督徒是对他的老我,他的老天性,对他从亚当继承来的一切光景而死。我们一生下来就有亚当的本性,被情欲,欲望所控制,受世界的方式管理。我不必特别提醒你这一点,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那些非基督徒以他们的自由夸口,他们最可悲的地方在于他们其实是被世界的方法所奴役。你可以不断从报纸上看到对这些人的描述,他们汲汲营营,忙碌同样的事,好像羊一样胡乱闯。他们从不思想,他们只是跟着既有的潮流浮动。这是老亚当的本性。我们若是基督徒,就不再是这个样子。我们对这一切都已死了。对老我,对旧有的生命,我们是死的,我们有了一个新的本性。旧有的一切皆成过去。如今在基督里,我们是新造的人,有新的生命,新的样式。「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

   让我说得更清楚一点。我们只是说相信基督为我们死,相信我们的罪已得赦免,这本身并没有多大意义,除非我们能够说,对我们而言,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我们对世界,对生活方式的观点已完全改变了。这并不是说,我们不会再犯罪了,我们已完全了,但我们已结束了世界的生活方式。我们已看到世界的本相,如今可以说,我们是新造的人,一切事都变成新的了。

   我可以想象有人会说,「你不认为这样教导很危险吗?告诉别人说,他们对罪死了,对律法死了,对撒但死了,神看他们好像无罪一样,这岂不是很危险?这样岂不是会导致有些人说,『好吧!既然这样,我作什么都无关紧要了』?」但是保罗说,其实正相反。因为真正得救,成为基督徒的意义是,我们是在基督里的人,我们若在基督里,对罪,对撒但,对这世界,对自己这老我,都是死的:我们乃像主一样。

   再从积极的一面来说。我们不只是与基督同死,并且与祂一起复活。「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六4)。所以你不能只在一次聚会中说,「是的,我相信基督,我接受祂的赦免,」然后回去,仍过着和以前一模一样的生活。绝对不行!我们乃是「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了。请注意保罗这样说所具有的逻辑意义:「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11节)。因为从前我们向神不是活的,乃是死在罪孽和过犯中。哦!是的,我们或许碰到困难时会祷告,或许一天祷告一次,但我们对神而言是死的。

   然而我们如今向神是活的,意思是祂如今活在我们生命的中心,神对我们是活生生的实际。神不是一个名辞,或者一种赐福气给人的机构。神是一个实际,我们如今认识了祂。正如主耶稣所提醒我们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我们对神而言是活的。祂是实际存在的,祂是永活的;我们可以与祂有交通。我们祷告的时候。不是只喃喃道出心中所想的,盼望能对我们有好处,我们乃是知道我们正在对神说话,在祂面前,祂也对我们说话。这是一种活的交通。

   不仅如此,在基督里,我们不单单向神活,也成了神的儿女。祂是神的儿子,凡在祂里面的人自然也成了神的儿女。我们接受祂的生命,神自己的生命就进入我们里面,于是我们活出一种完全新的生命——在永生神面前有永活的生命。

   约翰的意思是,基督徒乃是在世上行走时能「与神同行」的人。祂是何等奇妙的伴侣!你行过此生,在神同在的光中行经世界的黑暗。这就是作基督徒的含义;恨恶罪,邪恶,和一切企图使我们与神分隔的事物。如果你曾片刻走偏了路,那么回到祂那里,向祂认罪,我们知道「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一9)。是的,但这并不是鼓励我们再去犯罪,不!我们已学会去恨罪。我们拒绝错误的事物,并且向神是活的,与祂有活泼的、充满爱的交通,与祂同行,经过此生一切的试探,罪,和羞耻;向罪是死的;与基督同埋葬,同复活,在祂里面,与祂的生命有分,成为神的儿女。

   最后要强调的一点是,我们不仅与基督同死,并且此刻我们就与祂同坐在宝座上。我们远远超过一切执政的,掌权的,和一切可以说出来的权势,因为在基督里的意思就是,祂所有的就是我的。新约说,这就是基督徒。

   讨论到这里,我想我们都可以看出来,这是我们所能想到的最宝贵的教训。还有什么比知道基督所有的都是我的更使人鼓舞呢?那正是保罗在罗马书里所说的,也是新约其它作者所一再强调的。我们不要再想到自己时只想到罪得赦免。我们不可以把这件事孤立起来,把它单独留在那里。基督徒是一个完整的人,他的生活是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正如真理是一个,他也是一个,他与基督合而为一,他若是属基督的,基督的一切也是他的。因为这些都是真的,神赦免了我们,称我们为义。这是有关我们的真理——完整,奇妙的真理——对神的律法而言,我们是死的。不再定罪了。我对罪,对撒但都是死的,远远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外。我对神是活的,我是祂的儿女,有分于祂神圣的本性,与祂有活泼的交通和联结。这就是此处的教训和论证。

   再来看它的推论: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我们怎能继续犯罪呢?为什么我们甚至还想去犯罪?我们想去犯罪的事实使我们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基督徒。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就不可能想犯罪。因此保罗在最后提出他的伟大推论:「感谢神,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现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罗六17--18)。正如你从前想作一件事,如今你想作另一件事。你曾经是那人的奴仆,如今成了这人的奴仆。

   保罗又说,「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19节)。他打算使用一个例子说明,他为此而道歉。他说,你们逼得我不得不这样作,因为你们的悟性太迟钝了,「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致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致于成圣。」

   换句话说,因为作为基督徒,你整个立场都要改变,你老生命中的一切才干,能力,你所热心的事,你的喜乐,你深深被吸引的那些东西,都要被转到一个新的方向去。让我像使徒保罗那样,用比较简单,甚至近乎幼稚的方式来说。如果你要知道自己是否真是一个基督徒,根据罗马书第六章,你可以自问:你是否对基督徒生活中的那些事感到兴趣,就像你从前对旧生命中那些事感兴趣一样?祷告会对你是否像从前电影院对你一样有吸引力?这是保罗的论述。你从前将「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如今「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

   让我用现代的词汇来解释。你是否已摒弃了过去引以为乐的旧生活方式?你以基督徒的生活为乐吗?你觉得这种生活充满兴奋吗?你觉得它吸引你吗?它很美好吗?你是否发现自己有时被难以言喻的喜乐充满,几乎要满溢出来了?你过去谈到看完一出戏剧或电影,晚上乘巴士回家时那种兴奋莫名的感觉,现在当你谈到神的话,谈到与众圣徒的交通,向神的祷告,对永生的默想等等这一类事情时,是否也同样兴奋激动?这就是保罗的论证——从前你是那样,如今你是这样。当我们明白这些,并且开始运用时,神使人成圣的奇妙过程就在我们里面开始了。

   从一开始我就多次提醒你,成圣意味着分别出来,归与神。它是指为天国,为神的异象,为永恒的荣耀而预备。亲爱的朋友,我们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今天我们在这里,明天可能就不在了。万物的结局近了——我不知道何时。但我知道一点,如果我真正相信自己将与祂一同享受永生,那么我愈早抛弃其它的事物愈好。它们使我与神分隔。如果我在今生今世不知道如何享受神,那么对我来说,天堂似乎更是一个无聊枯燥的地方。当然,事实上我也根本不可能进入天上,因为我尚未属于祂。让我们审查自己,确定我们真正相信基督和祂为我们所作成的工。我们与祂死了,也与祂一同复活。对神来说,我们是活的,是祂的儿女。我们是新造的人。亲爱的基督徒啊,让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吧!


10、基督在我里面
   「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约十七17)。

   上一章里我们已看到,最能促使我们成圣的事莫过于明白自己是在基督里,知道神已称我们为义,如今祂看我们是在基督里的人。因此现今的我们是在基督里的人,正面对一个新的生命,这种生命是基督曾经活出来的,如今祂呼召我们也这样生活。约翰说,「因为祂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约壹四17)。我们要跟从祂永不失误的脚踪行。「祂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祂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彼前一22—23)。这就是成圣的意思——我们要像祂一样。成圣不只是一种经验,我们乃是要成为祂的样子,与世界和罪分离,分别出来归与神。这是这个教训的整个过程;既然在基督里,我们就被召去活出祂在世上时所活出的样子。

   我可以想象有人会说,「这怎么作得到呢?我们是谁?怎能试着过这种生活?」这就带我们来到成圣真理的下一个层面,我们必须加以思考,因为圣经清楚告诉我们,神并未单单留下我们在世上。神不是仅仅呼召我们去过一种不可能的生活,命令我们去作,然后留下我们自己去想办法。这是完全误解了圣经的教导,因为我们下面要来看一个重要的原则——基督徒是被更新的人。圣经一切伦理的教训都是建立在这一个推论上。使徒书信中所有关于行为举止的呼吁都是针对基督徒而发的。

   若期待一个非基督徒行事为人像一个基督徒,那是不可能的。圣经从未提出这种要求。圣经知道一个天然的人,生下来就带着人类自亚当堕落之后所有的天性,他是不可能活出这种生命来的。神颁布十诫,从某方面来说,就是在证明这一点。正如保罗在罗马书里所说的,「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罗七13)。神给以色列百姓律法,不是因为盼望他们能遵守,并因此得救。这是不可能的。「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所以用现代的语言说,律法的赐下是为了确定罪的行踪,让我们看见自己的罪大恶极,在我们心中产生罪疚感,并显示出我们完全的无助。

   进一步说,如果一个人靠着他的本性,不可能遵行神藉着摩西所颁布的律法,那么叫他凭自己的力量活出主耶稣基督的那种生活,或活出登山宝训的标准,就更不可能了。相反的,容我再说一遍,新约所提出来的一切伦理或道德要求,都是根据一个假设:它所面对的对象是基督徒;他们是被更新的人,已经有了「重生」的经历。

   这是一个重要而伟大的教导。我们可以花许多时间来讨论,但我此刻不打算这么作。我只是指出大原则,我们每个人可以运用在自己身上。此刻我关心的是重生或更新的教训,因为它在成圣的过程中有非常实际的意义。我的论点是,只有当我们知道自己在基督里是新造的人,我们才能真正成圣。你在新约里处处可以找到这一类的用语。圣经说,我们「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因此我们面对这项工作——跟随耶稣基督,在世界上活出祂自己在世时所活出的生活——时,没有任何推辞的借口。我们不可以说,「哦!我是谁?我是如此软弱无能的人!」圣经的话立刻提醒我们,「但你是重生的人,是新造的人。你不再是一个天然的人,在你里面有一个新的人。」这样的话替成圣的教训带来极大的亮光。

   我不打算进入细节部分的讨论,让我作一个简单的归纳。圣经的教导是,我们里面有一个新的、伟大的生活原则,神藉着圣灵的工作把这原则植入我们心中,产生的结果是我们如今能够作从前所不能作的事。

   当然,这件事产生的第一个果效是,使我们对万事万物的观点全然改变了。「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五17)。以约翰福音第三章所记载耶稣与尼哥底母的那段著名对话为例。尼哥底母当时很渴慕要明白真理,显然他已准备好一大箩筐的问题,用来弄清楚主耶稣所说的那一番话。但是基督拦住了他,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三3, 5, 6) 。

   主耶稣说,尼哥底母,你不要用自己的方法去明白。你需要这个新原则,新生命,新能力,这些临到你就好像风吹过一样,「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j(8节)。这是圣灵在人灵魂中所作的超自然工作,于是这个人发现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了。他是一个新造的人,对万事万物有了新的观点,新的态度。

   显然这在成圣的事上,是最有效的影响,因为一个人一旦重生,他对神就有完全新的观点。天然的人对神的观点是错误的。保罗说,这样的人是「与神为敌的」。他[在以色列国民以外」,「活在世上……没有神」(弗二12)。这是那些没有住在基督里的人之问题,他们仇恨神。即使他嘴上宣称相信神,其实心中却恨恶神。他不认识神,他对神的一切观念都是错误的。魔鬼在人心中激起对神错误的观念。但是当我们有了新生命,这种新原则就进来,头一次我们开始对神有正确的认识;显然,这事若不发生,我们就永远不可能成圣。

   此外我们对神的律法也有了新的观点。神的律法对基督徒而言不再是难守的。约翰说,「祂的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五3)。基督徒喜爱神的律法。他们知道这律法是正确的,真实的。它与他们的天性不再抵触,因为他们整个态度都改了。他们过去希望神的律法不存在,如今他们喜爱律法,以此为乐,渴望它,想与它配合。他们整个立场改变了。

   同样的,他们对罪也有了完全不同的观点。重生的人就恨恶罪。他们因为罪的权势仍在他们里面而叹息。他们知道罗马书第七章所描述的经历。你是否也有过这种经历?你是否知道什么是恨恶那在你里面的罪——那在你肢体中的权势,律法?你是否对自己感到无能为力?你可曾喊道,「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每一个重生的人不可避免地会有这种经历。你是否知道什么是恨恶那在你里面的罪——那在你肢体中的权势,律法?你是否对自己感到无能为力?你可曾喊道,[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每一个重生的人不可避免地会有这种经历。他们必然知道这经历。罪对他们来说是如此可恨——因为它不像神。它是他们最大的仇敌。

   当然,基督徒对基督的观点也会完全改变。只有真正重生的人才认识主耶稣基督。保罗说,世上的君王不认识祂,是他们把祂钉在十字架上。他们这样作,因为他们不认识荣耀之主;他们若认识祂,就不会钉死祂了。只有圣灵可以使一个人真正认识并知道主耶稣基督。所以那些非常能干、聪明的人不肯相信福音,我们也不感惊讶。「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林前二14)。我们需要「基督的心」,需要被更新。

   因此新约告诉我们,一个基督徒是全然更新,改变的人,他对义极为渴慕。最低限度,更新的意思是,这些改变若没有发生在你身上,你就不可能成为基督徒。这是基督徒的意义——神在我们身上动了大能的工,将新的生命原则植在我们里面。正如人堕落时,其它的原则进入人里面,同样的,如今新的原则来到,改变了我们整个观点。关于这一点,我只打算讲到这里,接下去我们要看这同一个真理的另一个层面。

   稍早我们强调过,基督徒乃是在基督里的人。现在我要强调,同样的,基督也在我们里面。这是一体的两面。我们已提及,我们与基督联合,祂所作的一切我们也要作。同样的,祂也在我们里面。你若读约翰福音第十四,十五章(这两章可以说是这段伟大祷告的引文),就会发现主耶稣在那里不断说到,「我在你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这是祂惯用的话。我们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在成圣的事上,这方面的强调和强调我们在祂里面是同样重要的。

   圣经各处都有这方面的教导。除了我提到的约翰福音第十四,十五,十七章以外,使徒书信中也比比皆是,特别是保罗书信。我随便举几节具代表性的经文。在罗马书第八章第十节里,保罗这样说:「基督若在你们心里,身体就因罪而死,心灵却因义而活。」请留意他的话——[基督若在你们心里。」保罗的论证是,祂若不在你里面,你就不是基督徒;你若是一个基督徒,祂就在你里面。

   以哥林多后书第十三章第五节为例,「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何等奇妙的宣告!加拉太书第二章第二十节也有一个伟大的论述,「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祂是爱我,为我舍己。」此外,在以弗所书第三章第十七节里,保罗为那些以弗所人祷告:「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任,住在你们心里。」再听听他在歌罗西书第一章第二十七节里的得胜宣言,「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然后是同一卷书第三章第四节,「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祂如今是我们的生命,将来祂还要显现。

   我只是随手举出这几处经文,但请留意它们都不约而同地说到,我们若是基督徒,最简单的事实就是基督住在我们里面。不单单是我与祂牢不可分地联结在一起,有分于祂的一切,并且更进一步,基督在我里面。当祂告诉门徒,祂将要离开他们时,门徒顿时陷于沮丧和忧愁中,于是祂转向他们说,不要担心,「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约十四1)。祂说,你们可知道,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如今我虽与你们同在,但我是在你们外面。我离开以后,不但仍与你们同在,并且我将住在你们里面。父和我都将藉着圣灵住在你们里面。我们将差遣圣灵来,我们要透过圣灵住在你们里面。「我去是与你们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师就不到你们这里来,我若去,就差祂来」(约十六7)。

   基督徒朋友啊!看起来我们岂不是活在远比我们当有的地位低太多的地方?你可曾知道,基督在你里面,因着你心里相信,祂就住在你心里?保罗对歌罗西人说,我们所传的是什么呢?这是极大的奥秘,是奇妙的信息,神托付给我和世上其它传道人,要我们传讲的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一27)。我有什么荣耀的盼望?就是基督在我里面;因着我心里的信,祂住在我里面。

   我不知道我们是否能体会保罗这番话,是否能诚实地、真心地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亲爱的朋友,主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忍受一切苦难,经历了十字架的羞辱和痛苦,为的是使你我都能这么说。请注意,我只是从成圣的立场来讨论这教训。我们可以从许多角度探讨它,但在这里我最关心的是成圣的真理——「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这是其中的一个层面。你或许会问,「我如何才能过一个成圣的生活呢?」答案是,基督在你里面,活出祂的生命。不要认为这只是对某一些基督徒才适用的,不!所有基督徒都可以作到。保罗不只是说到他自己,他乃是勉励其它信徒。他替以弗所人祷告说,「藉着祂的灵,叫你们心里的力量刚强起来,」又说,「使基督因你们的信,住在你们心里。」

   因此,我们观看这伟大的真理时,似乎我们应该把握的头一件事就是这个严肃而简单的事实:我们若真正相信主耶稣基督,我们就在祂里面,祂也在我们里面。这意味着你早晨醒来,想到一天要过的生活样式,知道你所生存的世界充满着各种罪,晓得魔鬼和各执政、掌权的,及管辖幽暗世界的王都蓄势待发,要攻击你,空中的邪灵也倾其全力敌对你,你就拿起信心的藤牌说,「是的,这都是事实,但基督在我里面,我并不孤单,因祂住在我里面。」你靠着这种信心生活,往前迈进,就能克敌致胜。

   让我分几方面来解释。我认为我们必须作的第一件事是实现这真理。请注意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第五十三节里如何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祂又继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4—55节)。然后祂又重复一次,「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56—58节)。

   这里的论述非常清楚,简单。你我若要过成圣的,圣洁的基督徒生活,所需要的乃是属灵的生命和能力。我从哪里得到这些呢?主耶稣告诉我们,只有一个方法:我们必须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难道这是指常常守圣餐吗?不然!祂在第六十三节里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祂的意思是,我们明白祂在我们里面,正如我们肉体上需要吃喝,同样我们在属灵上也要享用祂。祂是从属灵的意义上说,而不是指物质的东西。恩典不是藉着浸礼,或饼,或酒临到我们,乃是由属灵上与祂的生命有分而来。人们从物质的观点发出疑问,[我们怎能吃祂的肉呢?]

   祂说,你们不明白,你们总是把每件事情物质化;你们的观点是属肉体的。我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你们要从属灵的意义上去明白。

   同一章第五十七节说得非常清楚。祂说,[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 祂如何因父活着,难道是指吃饼喝酒吗?不!当然不是。祂是在属灵上与父的生命有分,我们也要用同样的方法分享祂的生命。

   这是指默想祂,思想祂,明白祂的真理,咀嚼祂的话,靠祂的话而活,将祂的话吃下去,凭信心说,[是的,我相信这道,基督在我里面,我将与祂的生命有分。]不仅如此,我们不单单在刚才我所描述的意义上靠祂而活;我们必须不断到祂那里,分享祂的丰盛。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引文中这样说,[从祂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约一16)。他的意思是,我靠祂而活,我所需要的每一件东西都可以向祂求。在祂那里有无穷尽的财宝,就是恩典、智慧和良善。神已把一切的丰盛放在基督里,我所必须作的乃是到基督那里,领受祂的丰富。

   这是一件相当特殊的事。我发现主耶稣不断在约翰福音里说到它。例如第七章第三十七节,祂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请记住,这里的[来]有[不断前来]的意思,祂似乎这么说,[人若渴了,可以不断到我这里来喝。]让我们实际一点。如果你在人生的某一个时刻发现自己在身体上,心理上,甚至灵命上都疲倦不堪,或忧愁低沉,那么你怎么办?祂告诉你,到祂那里去。祂在你里面,住在你心中。到祂那里去,正如你到一个泉源或饮水机前面。告诉祂你的饥渴,软弱,疲惫,无助,求祂将生命的泉水赐给你,将天上的粮给你:将祂自己给你。祂保证会这样作,只要我们明白祂在我们里面,我们只需转向祂,到祂面前。

   当祂的门徒因祂将要离开他们而忧愁时,祂实际上这样说,[你们这样忧心忡忡,是因为你们在思想上软弱了。你们说,『从前我们遇到难处,只要直接走向祂,提出问题,祂总是能提供答案。祂也赐我们力量赶鬼,以及向人传讲福音。可是如今祂要离开了。我们怎么办呢?』]祂的回答是,[事情只会变得更好,因为我虽然离开,但仍要回来,并且住在你们里面。我永远在你们心里。你们只需转向我,我就将你们所需要的赐下。]所以我们必须支取祂[一切的丰盛]。确实,我如果这样说也不过分;新约告诉我们,基督徒没有失败的籍口。我们若失败,那是因为我们没有支取祂的丰富,和祂所应许的无限恩典。

   让我用另一种方式来重复这一点:我们必须实现祂的力量和能力。祂已经在第十五章中强调过了。祂把我们与祂的关系比喻作枝子与葡萄树的关系。祂明确地说,[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十五5)。枝子若离了主干,就不能结果子;我们也一样。树本身的力量何等大!看看保罗为以弗所人的祷告,他在第一章里说他求神[照明你们心中的眼睛,使你们知道……],他接下去提出三件主要的事。我在这里只强调第三件事,[知道祂向我们所信的人所显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祂在基督身上,所运行的大能大力,使祂从死里复活](19节)。这是运行在基督徒里面的能力,这能力如今也在我们心中运行,使基督从死里复活的能力如今也在我们成圣的事上动工。再看保罗在以弗所书第三章里的祝福,[神能照着运行在我们心里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这不单单指使徒,也指所有的基督徒。这能力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的。再听听看他对歌罗西人所说的话。他说他传讲福音时,[也为此劳苦,照着祂在我里面运用的大能,尽心竭力](西一29)。这是神在基督里藉着圣灵所彰显的能力。

   这是我们成圣,过圣洁生活的方式。我们不要再谈自己的软弱,应该更多谈到祂的能力!我们必须明白,基督在我们里面,祂有一切的能力:包括那使祂胜过魔鬼试探的能力。

   最后我要提出一点,我想这是所有论证中最有效的一个。基督住在我里面的这个事实,使我对罪有了完全崭新的看法,这能促进我的成圣。我常常发现,当人们来和我讨论罪的问题时,他们往往想到的是某种使他们堕落的罪行。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教训使我们对罪有新的观点,它使你这样看待罪:罪是什么?罪不是我所作或我没有作的某一件事;罪乃是使我与神隔离的事。祂住在我里面,我的生活就应该是一个与祂联结、交通的生活。罪就是允许自己片刻远离祂。

   假设你面对总统或其它大人物,如果你的眼睛不注视他,而只是漫不经心地看着别人,或是凝视窗外,对他所说的话充耳不闻,显然你正想着其它的事,他会作何感想?他会感到受侮辱。没有什么此别人对你说话时你不专心听而注视其它地方,更侮辱人了。新约说,基督在我里面,我应该不断与祂有交通。罪就是把注意力由祂身上转向别处,对世界的事着迷。我若把世界放在祂前面,就是侮辱祂。

   关于这一点,圣经说得很多;保罗从圣灵这方面说,「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么」(林前六19)。他前面论到淫行的事。保罗没有针对不道德的事作长篇大论的演说,他实际上这么说,「淫行的最大问题在于你把自己的身体——圣灵的殿——与其它不洁的事联合起来,你无权这样作。克服这项罪的方法是多多祷告,求神救你脱离这罪,并且明白你的身体是圣灵的殿,你无权任意使用它。」他另外一处说得比较温柔,「不要叫神的圣灵担忧」(弗四30)。祂是温柔的,敏感的,圣洁的,不要叫祂担忧。

   你我若这样看待我们的生命,很快就会开始促进成圣的过程。让我再度提醒你那一项清晨守则。你早晨醒来的时候,第一件当作的事是对自己说,「我是神的儿女。基督在我里面。老我已经过去了,我已与基督同死同埋葬。「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今天我所作的每一件事,我所想的,所说的,都必须与这样的认识相配合。」亲爱的朋友,把祂放在你心灵的前方。吃祂的肉,喝祂的血。不断靠祂而活。世界会倾其全力来拦阻你。「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意思是,我们必须明白祂在我们里面,因我们的信心住在我们心中,我们所作的一切都是作在祂面前,在祂圣洁的眼目中。我们是在基督里面。

   此外,基督也在我们里面。我们若明白这一点,就可以扫除沮丧和对魔鬼的惧怕。我们要了解,我们不只是活着像祂,并且要与同活,为祂而活,靠着那运行在我们心中的大能大力而活。

   神用来使我们成圣的真理真是何等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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