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
很多人,读错这经文的意思了。
在探讨这个议题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婴儿,还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类的人。
那是另一个很大的探讨领域,但在此我们不涉入。
我们这篇文章,只单纯思考那些社会上公认‘具有行为能力与自由意志’的人。
在历史上,有很多国家、很多民族,从来没有听过福音。
那么,这些人,死亡之后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对这些人而言,假使用旧约圣经犹太人的律法来审判他们,确实很不公平,不是吗?
因为,律法当初只颁布给犹太人,其他人并没有得到这样的恩宠。
所以,审判的时候,上帝明讲:
这些外邦人,不会用旧约律法来审判他们。
接下来,很多人就很兴奋了,因为,既然不用律法来审判他们,那就表示这些人只要爱照自己内心良知、道德来行善,就可以得救了?
很不幸的,我要说:
错了!
因为,这句经文的意思,可不是这样,而是明明白白的说:
他们这些外邦人,还是一样要灭亡!(不是得救)
只是他们不是用律法当标准来判定他们灭亡,而是用他们自己的良心与道德来判定他们灭亡。
这句经文,太多人读错意思,严重误解了那种‘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灭亡’的意思。
特别是中文翻译,更容易让我们忽略这种意思。
我们可以参考一下英文圣经KJV版的翻译:
‘For as many as have sinned without law shall also perish without law: and as many as have sinned in the law shall be judged by the law.’
我直接翻译这句KJV经文:
那些没有律法,可是有犯罪的人,他们也会灭亡,但不是按照律法来判他们灭亡。
吕振中译本比较清楚表明出这种意思: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去灭亡;凡在律法以内犯了罪的、就要凭著律法来受定罪’
重点很清楚:
没有福音的外邦人,一样要灭亡,只是不是按照律法来判定他们灭亡而已,而不是说他们就不会灭亡。
我们再看另一段经文:
‘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弗2:11-13)
看清楚了没?
当时除了受过割礼的犹太人,其他没受过割礼的外邦人,
是‘与基督无关’,
是‘局外人’,
是‘活在世上没有指望’,
是‘没有神’,
是‘远离神’。
事实上,我们拼命传福音,不正是要去拯救那些没听到福音的外邦人,怕他们灭亡吗?
这一直都是很强的传福音动力,也是许许多多宣教士投身世界各地去传福音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有人会反驳:
外邦人里,也有好人啊!
他们依照自己良心道德行善,所以当然也可以有得救的机会啊!
问题是,全然堕落的人,灵性已经死亡。
所有灵性已死的人,若没先经圣灵重生,他们是不可能行出真正的良善的。
海盗也可以有忠心、友爱、分享,但是,海盗这些“善行”,都是在海盗圈子内部的“善行”。
这种善行,很不幸的,都是行恶的工具而已,不是真正国家所要的善行。
既然未蒙重生之人无法行出真正的良善,那么,那些善,能让人上天堂吗?
海盗内部的那些忠心、友爱,能让他们在国家真正的良善里得到一席称许之地吗?
再来,有罪的人能上天堂吗?
人要上天堂,必须完全无罪才行。
很不幸的,所有的人都有罪,而且,不用律法,单单靠我们自己良心与道德,我们就知道我们犯过很多通不过我们自己良心与道德的罪。
一来没有人能真正行出良善,
二来没有人是真正无罪,
除非透过耶稣基督的代赎,否则,没有人能上天堂。
既然如此,怎么可能有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也能上天堂的事呢?
在审判的时候,对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不需要动用律法来审判他们,
只需要用他们自己良心与道德,就已经会判他们自己有罪,必须灭亡了。
有人会说,耶稣是为全世界的人而死,祂的宝血可以拯救全世界的人。
这话没错。
只要上帝愿意,祂绝对可以拯救起全世界每一个人。
但事实上,祂并没有拯救起全世界每一个人。
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
本来就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听到福音,听到福音的本来就不是人人都会信。
只有蒙圣灵重生的人,听到福音才会信,因此才能得救。
其余的人,上帝就是任凭他们沈沦。
太多人对上帝的慈爱有一种严重误解:
上帝想要救尽全世界每一个人、上帝有义务提供全世界每一个人得救的机会。
但事实上,上帝并没有!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主耶稣明明就知道推罗、西顿的人,一旦见到主耶稣所行的异能,就会批麻蒙灰、痛悔认罪、悔改信主。
可是,为什么祂就是不将异能行在那里,使他们有悔改信主的机会?
偏偏要将异能行在不会悔改的歌拉汛、伯赛大人身上?
圣灵禁止保罗在亚西亚讲道,使亚西亚人丧失得救的机会。
‘圣灵既然禁止他们在亚西亚讲道、、、到了每西亚的边界,他们想要往庇推尼去,耶稣的灵却不许’(徒16:6-7)
主耶稣要找失丧的人,可是却只在以色列家找。
‘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
‘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太15:24)
全世界的人都失丧,都需要福音来拯救。
可是,主耶稣竟然只在以色列家只找失丧的人,不去全世界找?
更致命的是,主耶稣竟然说‘上帝只差遣祂在以色列救人’,也就是说,诉诸上帝命令与权柄。
这样,就变成上帝当时只愿意救以色列的人,只愿意给以色列人机会,在那个时代不愿意给全世界其他各族各国人民机会。
同样的老问题:
太多人也误解了‘神愿意万人得救’的意思。
我们已经详细说过,‘愿意’是指哪一种愿意?‘万人’是指哪一种万人?
请参阅:
‘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太多人用一相情愿的想法,来理解上帝,而不是真正用圣经来理解上帝。
当我们对上帝的理解,带着太多没有圣经做依据的情感时,我们很容易会会错意、会误解上帝意思。
有没有可能,上帝就是在那些从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身上,给他们重生,所以他们能行出重生之后的好行为?也使他们靠着仰望耶稣基督而得救?
对阿民念主义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后,没听过福音,当然不可能信主,所以那当然是不可能的事。
对加尔文主义者而言,‘重生是在信主之前’,先重生,然后才能信主。所以理论上,有可能。
但是,我要千万提醒:
很多新派神学家,就是从这里走偏。
那些新派神学家,很多都是从加尔文主义出身的。
由于加尔文主义很重视逻辑,所以他们这些神学家非常厉害,逻辑很清楚。
问题是,当新派神学家否定圣经里很多神蹟奇事,又重新解释每句经文之后,他们开始产生各式各样奇怪的神学主张出来。
所以同性恋就不是罪,不用信主也能得救,堕胎也是合理,、、、、。
我们面对圣经没有讲的东西,不是不能进行推论。
但是当我们要推论时,要很小心谨慎,不要越界。
我们在圣经里,并没有看见有这种‘未听闻福音的外邦人,也蒙神重生而得救’的例子。
所以,当我们使用这句经文时:
‘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我们不能太任意扩大解释,认为连那些有好行为的外邦人,也是蒙重生,得到主耶稣宝血洗净而得救。
再回到好行为部分来。
基督教本来就是主张‘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
是信了,得救了,之后才有好行为;
不是靠好行为,而没有信,就能得救。
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能靠着自己良心、道德,达成完全无罪吗?
当然不可能!
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继续信佛教、道教,但有好行为,就能得救?
当然不行!
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放弃一切该民族宗教信仰,只信仰一神,但有好行为,就能得救?
一样不能得救!
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能靠自己凭空想像,就能摸索出主耶稣代赎,然后信靠这位模糊不清的代赎者而得救吗?
圣经没有这种例子。
请记住:
如果有人可以终其一生,都能行出好行为,那当然可以得救。
但是,世界上就是没有这样的人。
所以,我们全部都需要耶稣基督的代赎,否则无法得救。
那些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单靠自己的好行为,没有耶稣代赎的观念,是无法得救的。
旧约圣经里,确实是有外邦人得救的。
如:妓女喇合、摩押人路得。
但是,这些人都不是凭空得救,而是与犹太人信仰有所接触。
换言之,我们用白话一点的方式来讲:
他们是透过福音的接触,因为信福音而得救。
不是靠自己好行为能得救,也不是毫无接触福音就能得救。
有人会说新约的哥尼流。
问题是,哥尼流并非从未听过犹太信仰,相反的,他是属于‘信犹太信仰的外邦人’。
在当时,有些外邦人欣赏羡慕犹太人的信仰,所以他们也信奉犹太人所信的耶和华,只是他们没有行割礼而已。
换言之,一样的状况:
他们还是必须透过犹太信仰的接触,不是凭空在没有任何耶和华信仰的背景之下,就能顿悟产生出耶和华信仰,进而信耶稣基督而得救。
没有任何福音的接触,这样是无法得救的。
‘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
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
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罗10:13-17)
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可是,没有听见福音,怎会求告主名呢?怎样得救呢?
天主教否定因信称义。
他们一贯主张好行为是得救的必要条件。
因此,在行为上,天主教徒好行为者真的很多。
因为对他们而言,‘功德’观念是很强烈的,而这是关系到他们有没有办法得救的问题。
所以对天主教徒而言,接纳‘好行为的外邦人可以得救’,并不是很困难的事。
再来,天主教主张天堂与地狱之外还有一个‘炼狱’。
行为很好的,直接上天堂;
行为很坏的,直接下地狱;
多数人不好也不坏,先到炼狱去,受苦炼净罪孽,就可以再上天堂。
这种炼狱观念,也使天主教容易接纳好行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问题。
另外,对天主教神学而言,他们本来就认为人可以在没有‘特殊启示’(圣经、耶稣)的情形下,单靠靠‘普遍启示’(自然界、逻辑推理、历史、、)就可以认识到上帝。
这也让天主教很容易接受其他宗教、其他民族也都能靠普遍启示碰触到真正的上帝。
但是,基督教一贯主张因信称义,否定好行为可以使人得救。
基督教也否定炼狱,死后没有再次选择的机会。
基督教也否认单靠普遍启示就可以让人认识上帝。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是不接受‘好行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观念的。
原本这样的观念,是基督教很基本的观念。
但是,透过新派神学很特殊的解经与逻辑论述,越来越多弟兄姊妹也受到污染,开始逐渐接纳‘好行为的外邦人也能得救’的观念。
这是非常不妥的。
摘录一段康来昌牧师的话,提供大家警惕:
“十字架的路就是因信称义的路,是到天国的小路;找著的人少,找著了又回头或走偏的很多。感谢主对你们的保守。
我看教会历史,包括这两百年西方教会史和这40年国内外(包括大陆、港、台、星等)神学院的发展,好像有个模式,就是热心爱主,有心事奉的人,一到神学院,尤其是到了“进步”的神学院,就开始堕落。这十年来的情形尤其令人担心。百年前,新派的旗帜鲜明,他们不信童女怀孕,死人复活等基要真理。所以也好,起码知道他们在搞什么。自从巴特以后(因此我从极敬佩巴特到极反对他),神学界大变。现在新派和福音派愈来愈接近,问他传统信仰,他都说信,可是再深入了解,发现全不是那回事。比如,以前新派会否认只有信耶稣才能得救,现在他们会说信耶稣才能得救。这很对、很好啊!可是再深入了解,原来他们认为一个虔诚拜佛的人,正是“不知不觉”地信耶稣(这里面很复杂,我只是举个例子)。大名鼎鼎的德雷莎修女,和大多数梵蒂冈二次会议后的神父都有此特色。”
在真理混乱的世代,归正神学的观念,可以帮助我们屹立不摇,不随潮流而摆荡。
仅以古老的韦斯敏斯特信条来做结尾:
‘不承认基督教的人,更不能靠任何其他别的方法,不拘如何殷勤按照自然之光与自己所承认的宗教来过生活,也不能得救。若主张说他们可以得救,乃为有害且极可憎的事’(韦斯敏斯特信条10.4)
小小羊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761
- #1基督徒 于2008/04/22 13:23

- 是谁救人不死?这世界流行一种说法就是有一位可以救人不死,至于说是哪一位,就是那一位可以救人不死的那一位,那么到底是谁呢?是不是不以道德良心为唯一准则的那一位?如果你可以找出有一位是借着自己的良善的存有本质而不死的那一位,我或许可以相信你说的那一位。这种方法不是一个神学家或是布道者可以使用的方法,首先相信的是这一位自己不死也救人不死的神,其次才有神学和布道,而不是说假如没有更能代表那一位的又为何不相信我信的这一位?以这种立场从事神学和布道的人总有一天要找到更好的那一位,没有找到更好的那一位只好说服自己又说服人相信自己信的是最好的那一位。故此我们不必要使人相信神本为善,我们也不是要传律法,律法使人知罪,使人相信神本为善的是赦罪的神,使人罪得赦免的也是赦罪的神,不是教会也不是牧师,我们要传的就是赦罪的神,不是传神的恩典,也不是传赦罪的方法。通往真理的道路如此吸引人的目光就是因为在路途之中有人的存在,耶稣基督却是那真理的本体,这一位神的临在启示人要归回的对象不是通往真理之路,也不是在通往真理之路上的贤达人,人要归回的对象是真理的本体,就是耶稣基督。这样看来认识教会的有头有脸的人若是可以增进彼此对于真理的认识那也是好的,否则不如谁都不认识只认识真理,这一定比谁都认识惟独不认识真理要好的多。
- #2基督徒 于2008/04/22 22:33

- 彼得前书1PETER 2:9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
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雅各书JAMES 5:19~20 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
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并且遮盖许多的罪。
没有一个地上的君王可以祈求天上的神为百姓做什么或是不做什么,
神却使君王也要承认政权是要保障人权,有政权存在也是因为有神权。
伊斯兰教的神学政权可以发挥作用也是因为教长相信神学是可以学神,
假如神学政权不相信神是可以被人认识,
请容许我说一句实在的话,
以神为名的政权可能就是最抵挡神最反对神的政权。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属神的子民就是归神管理是吗?
为什么神管理的国不如我管理的国凡事兴盛?
你的神是眼睛瞎了还是耳朵聋了?
我岂不是看在你的神可怜的份上才让你的神管理我的国?
你的国若不是神的主权就不能存在地上,
你不能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你的国,
你只能求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国。
所以当这一天真实来到了,
你说你重生得救了,
你说你悔改了,
你说你承认惟有神是良善,
我说神并不因此就要向你卑躬屈膝,
承认祂以前看错你了,
承认祂以前没有拯救你是错误,
好像神的时间以前只顾及到祂的永恒,
却没有精准地计算到你的永恒。
我说神的永恒可以是为神服务的永恒,
神的能力可以是为神做工的能力,
神不需要祂创造的宇宙万物显出祂的荣耀,
因为是先有荣耀的神,
然后才有从神所出的荣耀。
救一个灵魂不死不是救一个神救不活的人的灵魂,
救一个灵魂不死是救一个人救不活或是没有人救的灵魂。
你的国救不活人死去的灵魂,
你的国有人的灵魂没有人救,
神的国是永恒的国,
神的国是公义的国,
神的国是荣耀的国。
阿们!
不要问为什么神不降服在你的国权之下,
要问为什么你敌对神的主权。
- #3真理的追寻者 于2008/05/17 23:09

- 小小羊:
我很想知道这段经文怎样理解--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太11:21)
耶稣要责备哥拉汛和伯赛大,大家明白那是因为他们见了大神迹仍不相信,但从这经文是否可以知道,耶稣定意不让推罗、西顿得闻福音?会否耶稣萁后也到两地传福音,而圣经没有记载?因圣经篇幅有限,但耶稣出来传道所做过的事太多,并未一一记载。
另一个可能是,耶稣自己没有去传福音,但却感动/分派其他使徒,在耶稣升天之后再到这两地传福音,只是圣经篇幅有限,未记载使徒曾在当地传教。
我其实想知道,从这句圣经,能否说上帝会"消极遗弃"这两个地方的人?上帝在传福音叫罪人悔改一事上,会否从来没有"消极遗弃"的想法(但上帝叫法老的心刚硬,的确是"消极遗弃"法老,因为法老的结局已明明记在圣经中,上帝并没有帮助法老回转)
正如圣灵当日禁止保罗到亚细亚传道,会否并非神定意"消极遗弃"当日的亚细亚人,而是上帝有其他考虑(例如当时不是最适当时机)?
作为基督徒,很难相信上帝会"消极遗弃"某些从未听过福音的族群,因为虽说犯罪的是人自己,但人若未听福音,又岂知道死后有审判,而审判的结果是要落地狱,也就是说,虽然人做错/犯罪,但他们并不知道错的严重性,亦不知自己是得罪神。
我们全都是无知的人,上帝若定意"消极放弃"某些人,对于那些侥幸蒙神救赎的你和我,固然是得到了神的大恩,但却难掩那种见人无选择地沉沦的悲伤。人尚且会这样想,难道神不会吗?
- #4蒙恩罪人 于2008/05/18 01:00

- To 真理的追寻者:
您可以参考下面这个问题,也许有助于回答您自己的问题:
每当我想到自己,这样邪淫、污秽、肮脏、卑劣的人,
若照着上帝绝对公义的本性,应该下一百次地狱都不够,
为什么上帝要怜悯我、救我?
每当我想到这个世界的人,是那样的诡诈、败坏、邪恶,
若照着上帝绝对公义的本性,应该全部下地狱,
为什么上帝要拯救我们这些败坏的人类?
我实在想不通,
连我这种罪人,都尚且有正义感,
认为全世界历世历代的人类都下地狱才符合公义,
难道神不会吗?
- #5真理的追寻者 于2008/05/19 13:41

- 圣经多次提及:"上帝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
如果我们相信,自己能信耶稣,是因为上帝命定我们要得救,在上帝的特意选召下,祂不"任凭"我们心硬,又赐给我们悔改的心,所以我们就信主了。
约拿当日不愿到尼尼微城传道,上帝告诉约拿,尼尼微城内有很多"左手右手都分不开的百姓",祂岂不顾惜。很多人一生未有机会接触福音,这些人中,难道没有"左手右手都分不开的百姓"吗?若得救只有一个原则:因信称义。那些未听过福音的人,就没有选择性地永远灭亡。
神的公义,大家都明白,不用讨论。我只是无法理解,为何神给予祂所选召的人,一生无穷机会相信祂,追求祂。但另一些人,连一个机会都没有,是因为他们不被选召。
这就是上帝对人的"选召"吗(如圣经所说:"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施恩给谁,就施恩给谁。")?
如果这种理解,是合理的话,我就默然无声。
只怕这种理解是错误的,而上帝对所有福音未得之民,有另一种处理方法,而用怎样的方式处理,是上帝的"隐秘之事"。
综合我所读的圣经,始终没有办法否定这个可能性。
- #6真理的追寻者 于2008/05/19 16:35

- 小小羊:
你所提的,我答不到。我会修正错误。希望上帝让我明白更多真理,在信仰上有更坚固的根基。
谢谢你的教导,以及为这个网站奉献的时间。
- #7小小羊 于2008/05/19 22:00

- 给真理的追寻者:
之前的回应,可能太严肃了一些。
其实,我不是要逼您非得讲出什么不可,而是希望您能仔细思考那些经文与论述。
因为,当我们昼夜思想上帝的话,圣灵会带领我们明白祂的真理。
您针对推罗、西顿的那些推论,是合理的推论。
事实上,对任何一段经文,我们常常可以产生很多种合理的推论。
但是,这都只是初步的推论。
接下来,我们就必须进行检验。
检验的方法,大致是这样:
1.上下文
2.全卷
3.全圣经
您针对推罗西顿那段经文的解法,当进入检验时,我们马上会发现在上下文部分,就解不过去了。
因此,我们马上可以排除您原先推论的正确性。
我们这里会很严厉抨击灵恩运动的解经法,就是因为灵恩运动毫不在乎经文本身意思、不在乎上下文、不在乎全卷经文、不在乎全本圣经。
这样下来的解经,会变成很可怕。
因为,异端也几乎都采用这样的模式解,然后也几乎都用『圣灵启示我』来为自己这种解法辩护。
这样下来,圣经变成了个人想怎样解,就可以怎样解。
这样会很可怕,因为圣经会变成各种个人私欲与想法的护身符。
所以,我们也能说信耶稣就要去吃人肉、喝人血,因为圣经这样讲: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6:54-55)
所以,所有信耶稣的人,从使徒开始,都必须进行邪教仪式,开始吃人肉、喝人血,才能得永生。
因为,圣经确实就是这样讲的。
而且,后代的基督徒,必须努力去找二千年前耶稣的尸体,否则没真正吃到耶稣的肉、喝到耶稣的血,大家都不能得永生。
可是,这样一来,耶稣的肉和血,够分给全世界那么多历世历代信徒吃喝吗?
干脆耶稣就成天坐在圣殿里,也不用上十字架了,就整天当血牛、当肉猪,让人家割肉喝血,以便使人得永生。
我们当然知道这样的解法,是胡说八道。
但是,很多异端、异教,就是采用这样的方法,天马行空进行解经的,而且把解出来的观念当成正确教义来教。
那段约翰的经文,事实上,假使我们根据上下文,就会发现,后面有讲: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6:63)
换言之,吃肉、喝血,只是比喻。
重点就是要把上帝的话听下去、信下去。
若是配合全本圣经,就会更清楚。
所以唐崇荣牧师常会讲:
以经解经,未必是正确的。
因为,假使第一句经文解错,接下来会发生骨牌效应,以后的经文都会解错,越信会越错。
所以,他不断鼓吹『总原则解经』。
事实上,总原则解经,也是一种以经解经的方法。
差别是,先归纳出全本圣经的观念,然后有这些基本观念后,再来解个别的经文。
而这些整体观念,事实上,也是先找出全本圣经相关经文,仔细研究之后,才能归纳出正确的整体性观念。
其实,真正正确的解经,绝对可以经得起上下文、全本圣经检验。
灵恩派的可怕,就是因为很多解经、观念,根本都通不过全本圣经检验,但信徒依然坚持那是圣灵启示,依然坚持信下去。
这很严重,因为那表示圣灵可以违反圣经。
但是,这当然是错误观念。
在没听过福音的人能不能得救部分,真正有问题的,不是在那种『具有自由意志却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的问题。
真正存疑的,是『婴儿』和『出生就是植物人、重度智障』这些人的部分。
婴儿和出生就是重度智障的人,他们都没有那种可以用自由意志犯出本罪,也没有办法听到福音或理解福音。
这些人,死亡的结果会是如何?
这才是真正有问题的部分。
对这部分,圣经才是真正的没讲太多。
而依据推论,归正神学的多数神学家,对这类的人,多半主张可以得救。
因为,他们只有原罪,而没有本罪。
上帝最后审判,并不是审判原罪,而是审判人自己意志所犯出的本罪。
而这些人并没有这类可以犯出本罪的意志。
但是,多数人讲的(也就是我们文章讲的),多半是排除婴儿和严重智障者这类,而是在讲具有自由意志,可是却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
对于这类人,圣经是有确实说明的。
圣经讲的很清楚:
他们一样有罪,只是不用福音来审判,而是用他们自己良心来审判。
他们自己的良心,会证明他们从小到大,并没有真正完全每一件事都符合良心来行事。
因此,他们当然有罪。
只是,因为没听过福音,所以罪的审判会较轻,如此而已。
但很不幸的,新派神学刻意撇除上帝『公义』的教义,唯独高举上帝慈爱。
凡是都讲『爱』,不讲公义。
因此,很自然就会产生:
同性恋无罪、不用信耶稣也能得救、、、、。
因为,重点就是『爱』,要爱同性恋的人、要爱没听过福音的人。
所以,新派神学几乎很少讲地狱,也不太喜欢讲惩罚或审判。
很不幸的,现今很多神学家与神学院,都开始大量传讲这样的观念。
教会历史上,有一个很伟大的神学家。
他为了解决『上帝遗弃』的可怕问题,所以提出一种很诡异的理论:
『灵魂先存说』。
简单讲,就是人在肉体出生之前,这人的灵魂就已经先存在了。
这时,有些灵魂就在肉体出生之前犯了很多罪,所以上帝就会在他出生之后遗弃、不拯救他。
像以扫、该隐,就是出生之前先犯很多罪,所以上帝遗弃他们。
很有趣,好像也很合理,不是吗?
全圣经困难而且人性很难接受的『上帝遗弃』经文,突然都可以解通了。
但问题是,这根本是胡说八道。
这样的观念,当然被教会撇弃不用。
为什么?
因为圣经根本没有『灵魂先存』的观念,那是硬编出来的。
换言之,还不用管灵魂先存这理论能不能解通上帝遗弃的经文,单单最基本的灵魂先存,就已经通不过圣经检验了。
其实,我们都说我们信上帝。(使徒信经第一句)
但事实上,当我们认真学习很多基要真理时,我们会很胆战心惊,因为,我们会发现自己所信的,其实很多都是我们自己想出来的上帝,而不是真正圣经所启示出来的上帝。
当我们真正正确认识上帝以后,我们又会发现,真要相信这样的上帝,有时还真难信下去。
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会不断说:
若没有圣灵动工,没有人能信主。
只有不断顺服圣灵的人,才能在遇到真理时,一步一步克服很多心理障碍,真正信下去。
上帝必与您同在,必帮助您,保护您,引导您。
阿们。
- #8Big 于2008/05/20 15:01

- 神不公平,因为不救没有被拣选的人,是吗﹖
不是的。
1. 人人都犯罪,都应当受惩罚。受到恩典,被拣选,免去惩罚,这个固然高兴。但是没被拣选的人,如果因此气愤,还不悔改,这就显示神惩罚他,是合理的。
2. 神借着大自然、历史、基督徒,传扬他的存在,但是又有多少人细心观察,明白自己多么需要神。人们被自己的情欲,被别人的诱惑,所蒙蔽,想要与神同等。
- #9小小羊 于2008/05/25 14:54

- 今天补充一段经文,使这文章论点更强而有力。
该段补充,已经直接改入文章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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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你们从前远离神的人、、』(弗2:11-13)
看清楚了没?
当时除了受过割礼的犹太人,其他没受过割礼的外邦人,
是『与基督无关』,
是『局外人』,
是『活在世上没有指望』,
是『没有神』,
是『远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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