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常常,我很感谢许多问问题的信徒。
透过这些问题,我才能更深入思考圣经中的真理。
我自己有小孩。小孩子有时后会很天真,但很认真的问一些信仰上的问题。
他们眼中,充满期待,希望爸爸能回答他们的疑惑。
上帝在哪里?为什么我看不到?为什么摩西可以直接跟上帝讲话?
魔鬼长什么样子?
我信耶稣,可是我不乖的时候,是不是就会下地狱?
我信主耶稣。可是,什么叫做信主耶稣?我怎么知道我有没有真的信耶稣?
很单纯的问题。
可是,很难回答。
更坦白讲,常常,我当场傻眼,不知如何回答,也不知答案是什么。
有时,为了他们的一个‘简单’小问题,我要找圣经、找资料找死了,才勉强答得出来。
回到参孙自杀的问题来。
他是自杀吗?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好像是,是因为他把柱子弄倒,当场房子倒塌,他就死了。而他也清楚知道把柱子弄倒的后果。
好像不是,是因为他那种死法,不像扫罗王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撒上31:4),也不像卖耶稣的犹大自己上吊而死。
但是,如果认为这是自杀,
那么,初代教会信耶稣被抓到就会被判死刑,这些信徒被抓到时,却坚守信仰,这算不算自杀?
那么,不爱惜身体,不注重健康,后来生病早死了,算不算自杀?
得了糖尿病,不接受任何医学治疗药物,只凭信心祷告,后来很快因病死亡,算不算自杀?
美国911宾拉登攻击事件里,飞机中的激进回教徒,为了他们信仰的缘故而死,这算不算自杀?
因此,参孙的行为,算不算自杀,可能有些争议。
这也给我们在探讨‘自杀’这种圣经观念时,一个很重要的提醒:
参孙的例子,可能不是很合适拿来做自杀的经文研讨依据。
再来,参孙有没有得救?
单就士师记经文,我们不一定可以很轻易就得到较明确的答案。
但希伯来书经文,将参孙与历代信心伟人,像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约瑟、摩西、大卫、、并列,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参考。(参来11:1-33)
依据这些经文的意思,我们比较合理能推论出参孙是得救的这个结论。
同时,这结论也可以与士师记最后上帝应允参孙所求‘参孙求告耶和华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士16:28),重新赐下巨大力气给他,得到印证。
另外要提醒的是,在旧约里,圣灵(神的灵),不像新约圣灵降临之后永驻信徒心中。
在我们这时代,一旦得救,圣灵就一直在我们心中,不会再离开。
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压抑圣灵的声音,可以消灭圣灵的感动,可以不顺服圣灵的指引。
可是,即使如此,圣灵依然不会离开我们。
但是旧约时代则不同,那时圣灵并非长驻,而是暂时性驻守人心。
所以,旧约时代不能以圣灵在谁身上暂时内住,就认为此人得救。
最明显的例子是扫罗王。他曾蒙圣灵内住过,甚至可以像先知一样受感说话。
但后来他不蒙上帝喜悦,上帝的灵离开了他。
这是在阅读新约与旧约圣灵内住的经文时,一些很重要的观念。
(小小羊)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262
- #1基督徒 于2006/07/15 15:55

- 这真是很大的警惕,先知撒母耳膏立扫罗和大卫,最后的结局却是那样不同,
最后竟然改变了整个以色列民族的历史,今日我们要谈论世界文明,我们岂不
是更应当为了寻求神的心意定睛在永恒,而不是用暂时的历史事实解释神的工
作?
<br>
历史岂不应当是神的故事?
- #2访客ping 于2020/11/03 15:36

- 请问小小羊弟兄:
最近政府在推广『病人自主权益法』,
让人可以自主选择当生命末期或是植物人时,可以不接受维生系统及营养喂食,
请问这个有自己选择自杀的疑虑吗?
基督徒可以去签署这个意愿书吗?
另外对于傅达仁弟兄因重病选择去国外安乐死的作法,这样算是自杀吗?
- #3Brandweer 于2020/11/03 16:58

- 访客ping 平安。
不知小小羊兄,可否允许自身,Po上一篇旧文连结。
倘若自身乱乱撞,恳请删除,以免荼毒他人。
自杀有没有罪?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2956
自杀当然有罪,且为大罪过。
而生命末期,小小羊医师有提及,
医疗,并不可无限制投入。
COR:济贫要包括使对方改正罪行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99854988
故「生命末期」,并非可以无限维生。
不接受维生系统等,非自杀状况。
而植物人等,则较为难以定义,抱歉自身无能解答。
且植物人,无自由意志,可能不同于生命末期。
详细区分,或许小小羊兄有更多知识回答。
「安乐死」
自己选择安乐死,多数状况下,乃是自杀,谋杀。
而「重病」期间,
「消极」不无限维持,可。
而「积极」促进死亡,则仍为谋杀与自杀。
当然,针对死刑犯,除外。
倘若自身有疏漏,希羊兄赐教。
--Brandweer
- #4 小小羊 于2020/11/03 17:16

- 给访客ping:
一、病人自主权利法
我对于病人自主权利法,没有深入研究。
但我稍微浏览一下,应该是可以。
病人自主权利法可以拒绝:
(1)维持生命治疗:指心肺复苏术、 机械式维生系统、血液制品、为特定疾病而设之专门治疗、重度感染时所给予之抗生素等任何有可能延长病人生命之必要医疗措施。
(2)人工营养及流体喂养:指透过导管或其他侵入性措施喂养食物与水分。
这部份观念,大致是符合ICCP或COR的观念的。
二、傅达人安乐死
这绝对是犯罪!绝对是自杀!
而且公开宣扬,罪加一等!
基督徒不得效法!
等我有空,我会写更详细的文章。
- #5访客 于2020/11/03 17:29

- 那么,耶稣明知被抓到就要喝那苦杯,
祂却执意往十字架走去,这算不算自杀呢?
自杀是"我想死,就算上帝不让我死,我也要想尽办法死"
殉道是"我不想死,但若为真理,上帝要我死,我愿意死"
我想这是根本不同!
- #6 小小羊 于2020/11/03 18:50

- 给访客:
主耶稣当然不是自杀,
殉道也不是自杀。
ICCP信仰宣言主题22『关于人类生命的神圣』
第15条谋杀的各种形式
自杀(即通过作为或不作为,自愿和故意杀害自己;自我谋杀);
suicide (ie, the voluntary and intentional killing, by act or omission, of oneself; self-murder);(注4)
注4.因此,自杀不包括自我牺牲的行为,在此行为中,人并不用意志来直接造成自己的死亡,而是准备接受死亡作为执行某种慈善、正义、怜悯或虔诚行为的可能后果,而那是上帝呼召他们去做的。这种自我牺牲的行为可能包括:在军事行动中试图去拯救他人的生命,或是在自然灾害期间拯救某人; 在家人或朋友受到非法攻击时的防卫(以斯帖4:16); 为传染病患者服务; 在受迫害和殉难时为基督作见证(但以理3:17f; 林前13:3);比照约15:13; 罗5:7f。
- #7访客ping 于2020/11/03 19:01

- 感谢小小羊弟兄和brandweer弟兄的教导,我因为有考虑去签署意愿书,但又有点疑虑,不知道基督徒可不可以去签署,所以才发问,谢谢小小羊及brandweer弟兄的详细解说。
- #8Lulu 于2020/11/04 21:15

- 小小羊及各位兄姐大家好~ 想请问一下:
爸爸失智前曾嚷着说不想活了,失智失能后渐渐开始不自己进食,都要用灌的,因成效不彰就改用鼻胃管,目前跟爸爸说话他完全不回答也从不讲话,痛也不会表达,每天都瞪着天花板,这种情形已快一年了。现在家里有二派,一派主张拔除鼻胃管让他自然消亡,一派主张要继续插鼻胃管(即使手被绑起来也要插鼻胃管),在这种情形下拔除鼻胃管算是促进死亡或协助自杀吗? 二边都要我选边站,真的非常困惑...
- #9 小小羊 于2020/11/04 23:31

- 给LuLu:
1.你父亲的状况,并不符合『终末』病人的条件
2. 对病患,在『自然状态』下提供食物、空气、水,
是义务与基本道德。
3. 对病患的照顾,必须在家庭经济许可的范围内。
一个可考虑的方向,是家庭六年生活费的程度。
(因为旧约圣经有第七年豁免债务的观念)
4. 你父亲目前非终末、不需呼吸器、不需点滴,
只需鼻胃管。
也就是除了鼻胃管,其他都是自然状态,
并非大量都在非自然状态。
这和终末的放弃治疗相比,实在言之过早。
并且,这种医疗费用并非太高。
5.可以考虑的是万一心跳停止,
那就放弃急救与插呼吸管。
暂时这是我对ICCP和COR条文的理解应用。
提供参考。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translate.goog/blog/post/269191888?_x_tr_sl=zh-TW&_x_tr_tl=zh-CN&_x_tr_hl=zh-CN&_x_tr_pto=sc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