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末日大审判时是用福音来审判。
没听过福音的人,末日大审判时也是用福音来审判吗?
这样不是很不公平?
的确!
对那些终其一生,都没听过福音而无法信主的人,
假使用福音来审判他们,这确实蛮不公平的。
问题是,届时,上帝是用‘福音’来审判他们吗?
不是的!
上帝是用‘良心’来审判他们!
古代的中国人、古代世界很多民族,终其一生根本就没听过福音,
这些人根本就没机会用自由意志来决定信主或不信主。
他们从没听过福音,所以,
审判不会用福音来审判,
审判是用他们的良心来审判。
良心,人人都有,听过福音的人有,没听过福音的人也有。
对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用福音来审判,大家都能理解。
你知道规定之后,假使你依然决定要违反规定,那你被处罚,是罪有应得。
但是,对那些没听过福音的人,他们并不知道福音的内容,
可是,他们依然有良心。
所以,审判时,就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这一点也没有不公平。
但是,照良心来审判,就表示他们通得过审判,因此有些人可以上天堂吗?
不是的!
他们一样要下地狱,只是不是因为没听过福音无法信主而要下地狱,而是因为他们通不过良心的审判,所以才要下地狱。
即使是照个人的良心,所有的人也都心知肚明:
从小到大,有谁从来没违反自己良心过?
连中国人公认的圣人孔子,自己都坦白说: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意思就是说:
七十岁‘以后’,可以照内心意志而行,而且绝对不会违反良心道德。
这意思也是说:
七十岁‘以前’,依然会违反良心道德。
假使圣人都不过如此,一般人呢?
所以,即使用良心当审判的标准,孔子一样通不过!
因为他一样,从小到大,从来没未曾违反良心过。
所以,审判的结果,只证明一件事:
孔子一样有罪!
所以,孔子一样不能上天堂,只能下地狱!
而他下地狱的原因,不是因为没信耶稣,而是因为他违反自己的良心,因为自己的罪,所以要下地狱去。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3)
没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不按福音灭亡。
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按福音受审判。
‘我们确认除了基督的赎罪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救恩:那些曾听过但不信的人没有,那些未曾听过福音的人也没有。’(ICCP信仰宣言‘关于不信者永远的命运’
第七条)
听过福音但不信耶稣的人,不能得救;
没听过福音的人,一样不能得救。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祕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4-16)
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照他们的‘本性’、‘是非之心’来审判,
因为他们借着自己的本性、是非之心,可以知道自己所做有罪无罪。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这世界上,从以前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有资格可以上天堂的无罪之人,
听过福音但不信的,没有!
没听过福音的,一样没有!
进一步阅读:
1.审判、奖赏、惩罚:标准和程度都不一样
http://www.xiaoxiaoyang.net/?p=105
2.ICCP信仰宣言:关于不信者永远的命运条文与讲解
http://www.xiaoxiaoyang.net/?p=100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303
- #1
如鹿 于2010/06/08 17:13
- 一般教会挂在外面作为宣教用的电子布告栏中,
经常写道:「华人是最早认识真神的民族」,
这句话是错误的。
那位真神是使徒行传里讲的『未识之神』(徒17:23),
即普遍启示下的真神,
纵使讲的是指我们的上帝,仍非特殊启示下的三位一体的神,
所以,黄帝时代即使认识普遍启示的真神,
仍然不算「听过福音」,故所以,他们仍然按自己良心来审判。
- #2
韵安 于2010/06/09 08:48
- 感谢神! 让我们有福气能听见正确的福音,并赐给我们信心能信福音而得救。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罗10:14)
「...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
听不到福音的人,就无法认识福音的内容,自然无法信到福音而得救。
「耶稣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
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
「除祂以外,别无拯救;
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惟独信靠主耶稣,才能得救。
「...只有一位神,
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
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5-6)
所以不知道祂的名,就没办法信到祂而得救。
所以需要去传福音、传主耶稣基督给人听,人才能听到祂而信祂而得救。
「太监对腓利说:
『请问,先知说这话是指着谁?是指着自己呢?是指着别人呢?』
腓利就开口从这经上起,对他传讲耶稣。」(徒8:34-35)
没有听过主耶稣基督的人,自然无法以福音来审判: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
因为他没听过主的名,自然无法信主,
因此以他不信主为由而定罪,实在是毫无来由。
但神造人是按神自己的形像造的。(创1:27)
人犯罪堕落、灵性死亡、心里不信神、不把神当主,(创2:17)
但犹有神的形像、有良心。(创3:22,罗2:15)
所以人受审仍有依据,就是依据良心。
因为人知道自己有良心、判断是非亦依据良心,
故以良心为审判依据就不是毫无来由的了,反而无可推诿。
而由于人与神关系断绝、有罪性而不完全,
所以没有能完全按着自己良心行事的能力,
总有做出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的时候,
所以没有人能够通过审判。
但也不能推说没听过福音,不公平。
因福音是恩典,本是人不配得的,
只能是「...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罗9:18)
可见...主耶稣基督之圣名是真的好宝贵的! 要懂得珍惜! 要看重!
PS.其实讲的有不太确定的地方...
(创3:22)的「能知道善恶」能与(罗2:15)的「是非之心」一起解成良心吗?
(罗2:15)的「是非之心」能解成是人堕落后仍残留有的些微的神的形像吗?
谢谢!
- #3
秉澄 于2010/06/09 08:49
- Dear 如鹿姐妹
这让我联想一些事情,
很多福音的机构常常用中国『天』的观念
和我们基督教『上帝』的观念做连结~
但是问题是,中国人的『天』是没有『位格性』的,一般来讲要敬畏天的观念只有超越性的一面
我们基督教的观念是说『上帝』是有『位格性』的,而是超越性和临在(或是同在)性都要去讲的。
所以去连结是非常有困难的。
其实就是华人教会常常简化许多问题,
常常是要『绩效』,以『做业绩』的心态来做福音事工。
这可以注意一下~
- #4
如鹿 于2010/06/09 09:32
- 谢谢你秉澄兄,
感谢神,感谢主啊!终于让你归位了.
这是我近日以来所得的到最好的消息.
你跟主荣兄及小虎鲸能归位是最好的啦,
本来我只想在旁边纳凉的说,
要我这个小笨蛋当助手,真是太唐突西施。
要不是被上帝打到怕了,否则我是要抗命到底的啦,
只好一边哭,一边感谢神(不过实…..在,感谢不出来),
我昨天还在那里猜测,所谓顺服权柄,范围要到哪里?
可不可以做狭义解释?版主没说,上帝也无言。
- #5
小果子 于2010/06/09 09:59
- 不好意思~~不晓得如鹿姐妹所讲奖的跟我是否雷同~~~我也不明白何谓顺服?譬如我做一件事情神似乎没有给我~~我怎么知道神是否要我顺服这件事情而是要我不要放弃这件事继续努力? 你说读经好~我又怎么知道这经文真的是上帝给我的答案?你说讲到~我又怎么能断定这就是上帝的旨意?聆听上帝的声音~我也从未听过??另外我常觉得信基督教好像想像要很丰富ㄧ样!当身边发生一件事情好像就要联想上帝的旨意是什么像是要变得非常敏感ㄧ样?我觉得这样很累...
- #6
小猫咪 于2010/06/09 10:38
- 请问,没听过福音的人,他们的良心都受到传统和文化的影响,有的人良心污染程度比较严重,有的比较轻微,如果要按个人良心标准来审判,未必很公平,良心污染程度比较严重的认为,我打老婆,犯奸淫是天经地义的事,女人只不过是男人的玩物而已,我对得起我的良心。如此看来良心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认为小罪不是罪,大罪是小罪。
- #7
如鹿 于2010/06/09 11:38
- Dear 小果子网友:
譬如我做一件事情,神似乎没有给我~~我怎么知道神是否要我顺服这件事情,而是要我不要放弃这件事继续努力?
答:我的情形和妳不一样的,我是神积极、主动地命令我来顺服版主权柄的,否则以本人任性的个性、工作性质,哪里是顺服的料?
至于顺服的范围有多大?
哈!你还看不出这是一句玩笑话吗?
饶是我学法律的,敢玩狭义解释,广义解释,
神岂容我擅自解读乎?版主岂会跟我一般见识?
当然,我可不可以像约拿,极力抗拒?当然可以啊!
反正,这园地也没拘束力,说不干就不干,也没人拦阻不是吗?
可是,搞清楚哦!如果是神的孩子,那可让人轻忽不得的,
还真的以为没人管教吗?
本人可是被打得吓怕了,真的,吓怕了。
我这人当了快二十年的司法官,换句话,看尸体也看了快二十年了,
什么样的尸体没看过?
讲一句不怕你觉得恶心的话,
被火车辗烂,狗来啃的都看过;
被公车压扁的头颅也看过;
还有,三更半夜跟阴阳眼的杀人犯关在一间斗室里,当沉默的羔羊,劝他认罪,连这种事都干过,
但就是从来不曾梦见什么怪里怪气的鬼怪事,
就是不曾。
可是,自从信主以来,我就是经历很多非常奇特的事,
这些奇特事,很诡异,但跟鬼怪无关,
我无论怎么解读也只能说,这是神的预定,
但,这个预定的核心点,说实在的,与个人利害关系很少很少,
即使有,也通通是与荣耀神有关的,
看到重点没?
你做的这件事,是荣耀神的吗?还是顺着情欲撒种,只想荣耀你自己?
你说:我读书考试就是要荣耀神。
很好!万一,你认真尽本分了,考了好几年没考上呢?而你又开宗明义地说:我做这件事,神似乎没有给我。
你就要仔细想,这项神没有给你的,是否即表示神已给你指示了?
当然,我不是说,神没给你指示的,就表示神拒绝,
也有很多时候是神要你等候祂的,而在等候祂的时间中,努力充实自己,也是祂的旨意。
但,其实多数情形是,神根本没给人任何指示,只是我们想这样做比较好,比较符合我们的利益而已,而当你在审查周围客观因素时,答案其实也已经非常明显了,那就何必还把责任推给神,说是神没有指示。
- #8
Faith 于2010/06/09 13:02
- 回应如鹿姊妹和秉澄弟兄。
虽然说在中国文化里面,「天」的观念和基督信仰里面「上帝」的观念,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也就像如鹿姊妹所说的,那是上帝的普遍启示。所以既然如此,用此作为传福音的一种工具,又何尝不可?
几天前,我尝试要和我未信主的母亲传福音。她常常对我说:「我不信这世界有什么神,一切都要靠自己努力,如果你不努力,上帝就会从天上掉饭下来给你吃?!」于是我就对她说:「圣经上从来没有这种观念,反而是告诉我们,要好好努力地工作,尽好自己的本分。不但如此圣经也告诉我们,如果不是上帝的帮助,我们根本不能做什么(注/诗篇127:1)。就像中国人有一句话说:『尽人事听天命』。不可否认地,我们的人生有许多不可掌握的变数,这不是靠我们自己努力就可以的!」
我这样和她分享是想要让她知道,在冥冥之中有一股不可知的力量在牵引我们的生命,而且不只是圣经上这么说,连我们自己中国人也有这样的体认。听完我这么说,妈妈没有反驳,应该是觉得也还蛮有道理的。
我刚信主时候,妈妈给我很大的反对。那时候我不知道怎样跟她分享福音,因为她对基督信仰很反感,动辄对我破口大骂。后来我就采取这种间接的方式跟她分享信仰,她也就比较不那么排斥了。当然这只是福音预工,当妈妈能够有「有神」的概念之后,我想我才有办法跟她进一步地谈到福音的核心内容。
所以说,我认为可以用这种方式来作为福音的预工,但未必要把中国人的「天」和基督教的「上帝」连结起来不可,我想这种说法应该不会太牵强吧!
- #9
忠于道 于2010/06/09 14:04
- 中国的天,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涵义。在商周以前的天,比较接近位格性的主宰,上帝这一个名词就是从诗经或者尚书来的。这样的天事会发号司令,有喜怒哀乐的天。
春秋战国之后的天,就进入抽象意义的天,富有哲学意涵,而不再具有明显位格。这样的天,不具神明意义。
- #10
如鹿 于2010/06/09 14:39
- 《尚书》:「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简译:当时文王的德政远播,上帝喜悦,于是上帝特别降天命拣选文王。
上帝又看到文王的公义仁德,决定把天赋的使命赐给他。
什么时候,上帝对于人的喜恶是系于人类德性的良窳?
因为你有好行为,所以上帝喜欢你,立你为大卫王,是这样的吗?
《诗经》:
「皇矣上帝,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上帝耆之…帝迁明德。」
简译:伟大至高的上帝呀,祂鉴观四方,看到四方百姓的哀伤,于是要替民众挑选安邦定国的君王,可惜因为商、崇二国的淫荡,竟然把政教弄的败坏沦丧,
上帝因此痛恨….上帝对德行光明的人特别眷顾。
什么时候,上帝像观世音菩萨一样,高高在上,观察天下百姓,本来选了好君王,后来看到那个君王不好,于是无能为力之下,又后悔选了这君王,而上帝对于好德行的人却又特别眷顾?是这样的吗?
- #11
主荣 于2010/06/09 15:05
- 综合回应一下:
1.中国的『天』与『上帝』的连结
Faith的用法用在预工是可以的,跟保罗像雅典人传『未识之神』的道理一样,但最后重点还是要导回圣经启示的上帝,而不是直接把两者等同。现在新派的做法常常是:我告诉你至高的上帝存在,拜你们的神就等于拜上帝,所以大家都是主内的一家人。胡扯!照这样的逻辑,拜巴力也是拜上帝,岂有此理?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林后6:14-15)
此外,华人的福音机构用『华人是最早认识真神的民族』作为标榜是错误的,无论圣经历史或中国历史文献,从来没有希伯来的『上帝』与中国的『天』有任何连结的证据与迹象,即便真神只有一位,岂能说华人真的认识神?
马英九刚当台北市长的时候视察捷运,有个华裔小朋友跟马英九一起受媒体采访,媒体问小朋友说:「你知不知道站在你旁边的这位是谁?」他回答:「陈水扁!」
小朋友知道台北有个市长叫陈水扁,他知道现在站在他身边的是台北市长,但是他不知道陈水扁是前任,该任市长叫马英九,你能说这小朋友是认识马英九的吗?这样错误的连结在小朋友身上很天真,很可爱,但是在信仰上这样的天真是无知,传道人用这样的说法是误导,用到最后,万神归一,拜什么神都是拜上帝,是会害死小羊的!
秉澄的认识是正确的,然而预工作到一个程度不进入秉澄层次的正工,一样无法使人得救。我不是说Faith你不对,请不要误会,你的出发点跟用法到目前都还是正确的,但求圣灵亲自在你母亲身上动工,也赐你智慧能够带领你母亲认识真神。
2.小果子部分
请认真阅读以下标题内的全部文章连结:
寻求神的旨意相关文章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372345.html
如鹿已经讲了你基本应尽的本分,事实上很多时候当我们还不完全明白神的心意的时候绝不是无所事事的摆烂。举个例子:你肚子饿了,需不需要上帝告诉你:「吃!」你才去找东西吃?有牛排跟便当给你选,要不要等上帝给你启示你才作选择?很多事情上,神给我们的智慧跟自由就可以去处理了,不需要等到额外的指示才行动。
当然我们做重大决定的时候是要谨慎寻求神的心意的,例如:婚姻、转换工作跑道,这些时候圣经的教训就变成引导我们重要的大方向,但请注意,大方向的引导跟细节的指示是有差异的。以找工作为例,可不可以当黑道、贩毒、卖淫、庙祝?前两者在法律上都不允许,后者两者即便法律不禁止,基督徒一样不可以作,因为已经严重违反信仰。在大方向都合乎圣经的要求下,细节就要看个人考量,自身能力、体力、时间,也很多时候是要作了以后才知道是否适合的。
聆听声音、凭感觉,不见得都是正确的,有时候可能瞎猫碰到死耗子,刚好是神的旨意,却反而有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声音或感觉是出自于本身的罪与魔鬼的引诱,检验的方法还是要回归圣经所给的大原则,个人的感觉并不完全可靠。
至于读经方面,真的除了多读经,多看好书,才能正确的使用,有些人祷告一下就去随便翻圣经,手指到的经文随便解释,常常随着自己的想法曲解的经文的原义与教训。
3.小猫咪部分
广义的良心包括社会的价值观念,你所说的一般社会都不容许的情况,凭个人良心,一样得受社会法律的制裁。扩大一些来说,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念跟全世界的价值观念有所牴触的时候,普世价值就是我们的评判标准。然而普世价值这东西又会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不同,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绝对真理?圣经才是绝对真理!
当我们讲到未信者的良心的时候,它只能作为惩罚大小的标准,不是上天堂的标准。而审判者是上帝,上帝的公义鉴察人心,赏善罚恶,昧于良心的人也不可能逃脱刑罚,无可推诿。
- #12
主荣 于2010/06/09 16:42
- 补充一篇关于权柄的文章:
顺服在上掌权的?
<a href='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212441.html ' rel='nofollow'>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212441.html </a>
以园地为例,小小羊是版主,他在这里对于文章的管理有绝对的权柄,如果遇到错误的地方,我们有两个选项:
1.先是用圣经据理力争;
2.假使没用,就是只能离开,不能用洗版破坏的方式解决,因为不能作恶以成善.
当然伴随权柄来的是责任,假使小小羊或园地兄姊有教导性的文章出来,正确的,蒙神祝福,错误的就得向上帝交帐.
小小羊常引用雅各书3:1说明教导的,审判会更重,我也以此为鉴,求主保守我谨言慎行.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 #13
忠于道 于2010/06/09 18:49
- 如鹿姐妹讲的没错,中国上古时代所谓的上帝虽然具有位格,但很可惜都是人们想像杜撰出来的上帝,喜怒好恶和人类相同,并不是圣经中那位永不改变、自有永有的创造主。错误的类比造成错误的联结,带出的观念就能误导大家,也是不负责任的穿凿附会。
- #14
小小羊 于2010/06/09 18:52
- 韵安的部分:
1.(创3:22)的「能知道善恶」能与(罗2:15)的「是非之心」一起解成良心吗?
答:
不行!
创世记里面的吃了进果能知道善恶,这是恶事,所以不是罗马书讲的是非之心。
罗马书讲的是非之心,是好的东西,不是坏的东西。
罗马书讲的『是非之心』,就是一般人说的『良心』。
在创世记里,是属于『人是照上帝形像造的』这领域,不是『吃了禁果能知善恶』这种领域。
人吃禁果能知善恶,是属于『良心堕落了』、『良心被罪污染了』这部份。
2.罗2:15)的「是非之心」能解成是人堕落后仍残留有的些微的神的形像吗?
答:
是的。
良心就是上帝形像。
只是自从吃了善恶树的果子之后,良心已经被污染败坏了,丧失绝对标准与正确性了。
- #16
韵安 于2010/06/10 12:54
- 分享后来再想的心得~ :p
所以说神按神自己形像所造之人的良心,有分成2个时期的;
而此2时期的时间分水岭就是人违神命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那时候。
若把良心比做一台在以前的菜市场常见的传统磅秤:
1.在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前
这台磅秤是极其精准、秤重丝毫不差的好磅秤。
(创1:31-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
2.在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
磅秤坏了,但却并没有完全坏掉到完全不能量、不能用的地步。
它还是可以大概地量出个粗略估计,(功能还在,但已无法完全精准)
只是有的比较偏准,有的比较偏不准,
(就算是同一秤台、同一秤物,不同时间量的结果还会不一样;
或是秤台、秤物都放稳了,指针还是会摇来摆去不太能稳定。)
但已经没有任何一台是能像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前那样完全精准了。
这时每台量出来的结果不尽相同,
要秤重可以互相参考、去算出平均值、...etc.。
(这量东西的基础科学方法,国中理化即有教到了~哈!)
人只能不断去修正、改良,
但完全无法修到如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前的完全精准、毫无差错了。
(其实我们心知肚明自己是不完全的.虽然求完全,但却可知永无完全日)
我想...按(罗2:14-16)说的,
末世审判没听过福音的人,应是按照人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的良心来审。
而这良心,就算是不信神、不认识神的人,也都还能知道些个最基本的标准,
(因为秤没有坏到完全坏掉、连内部零件都散落或生锈到无法运作的地步;
虽然不能完全精准,但还是可以量、可以量出个大概)
如:不可撒谎、不可偷窃、...etc.
我想光是举出这2样很基本的标准就足以知道
这世上没有任何1人能够通过审判进入完全无法容纳一丁点小罪的天堂。
因为小谎也是谎,有时候可能小到连自己也没察觉...;
而...偷1块钱、1张纸、1枝笔、偷懒、偷工减料、...etc.都算是偷。
更遑论其它标准了...。
在解经部份来说,
「如神能知善恶」(创3:5,22)的经文不能解成第2类的不精准的良心。
因为这经文的意思不是在说人有神的形像--良心,
而是在说人变坏堕落--原本好的良心遭受污染。
良心有好的意思,良这个字本身就是善、好的意思,
所以「如神能知善恶」这种偏离神道变恶的变坏情况不能解成是良心。
良心虽然被罪污染,但仍以良心称之,是形容其有求善之意;
「如神能知善恶」则是由善变恶,两词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
*被罪污染的良心:虽不精准,但求精准。
*「如神能知善恶」:原本精准,却堕落偏离。
(故这经文只能解成堕落,而不能解成(罗2:15)的是非之心--良心)
- #17
小小羊 于2010/06/10 18:57
- 基本上,韵安用『秤』来描述堕落前与堕落后,是可以的。
但是,请千万小心,不得违反『全然的堕落』(全然的败坏)的教义。
很多比喻的困难点,就在于要如何能使人更清楚一些教义,但又不能违反其他教义。
通常,讲解的人,自己假使观念越清楚,那么,举例时,就会考虑到其他教义的部分,使举例与比喻更良好。
『磅秤坏了,但却并没有完全坏掉到完全不能量、不能用的地步。』
这话要如何与『全然的堕落』合理调解呢?
除非你在堕落后的部分,有仔细考虑到『全然堕落』的教义,否则,很容易做出过度比喻。
- #18
韵安 于2010/06/10 20:09
- 『磅秤坏了,但却并没有完全坏掉到完全不能量、不能用的地步。』
这话要如何与『全然的堕落』合理调解呢?
答:
抱歉我比喻得不够精准...
我试着解释看看...
磅秤坏了,不再能精准了,就是全然堕落。
但却并没有完全坏掉到完全不能量、不能用的地步,
是指它量的功用还在,指的是良心虽然堕落、不再精准,但仍有辨别是非的功能。
或许我应该更精确地说,在精准度的部分,它是完全坏掉的;
但在秤量的功能部分,是还可以用、可以量的,只是没有完全正确的精准了。
若以审判来说,
听过福音的人是审判其不精准,
没听过福音的人则是以其有秤量的功能、能辨别是非,来判其有罪...
不知这样解ok吗?
谢谢小小羊!
补充:
(罗2:15)经文注释:
「刻在他们心里的,并不是律法本身,而是律法的功用。」(活石新约圣经注释)
是这注释引发我以这样的比喻来理解人堕落后的良心。
- #19
小小羊 于2010/06/10 21:54
- 1.在精准度的部分,它是完全坏掉的;
但在秤量的功能部分,是还可以用、可以量的,只是没有完全正确的精准了。
答:
这样就好多了。
2.若以审判来说,
听过福音的人是审判其不精准,
没听过福音的人则是以其有秤量的功能、能辨别是非,来判其有罪...
答:
最后那句正确,但听过福音的那句错误。
听过福音的人,不以良心来审判,而以有没有信主来审判。
以你举的秤的比喻而言,听过福音的人,根本不拿秤来审判,而是用你信不信主来审判。
请千万注意,听过福音和没听过福音的人,审判使用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二者不同。
听过福音------用福音来审判
没听过福音-----用良心来审判
- #20
韵安 于2010/06/11 01:18
- 谢谢小小羊的提醒!
其实我在构思这比喻时,是有想过如果人听过福音,这秤又该如何解...
而我是想说...
听过福音信的,在神面前,就有主耶稣亲自成为他的义了。
「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
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
「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
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1:30)
「神使那无罪(无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们成为罪,
好叫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林后5:21)
所以信的人,在神面前,有主耶稣完全精准的秤来代替人已堕落不准的秤。
但听过不信的人就没有了,其不精准就是他不信的证据。
而我是用比喻在说...所以就没直接讲说是审其不信了。
但扯到现在,我知道要慎用比喻了。
毕竟神的道要用人的比喻来解释,总是会有危机性。(不像是按正意分解道)
或许我真的用比喻用得过头了吧...
(我自己在用的时候就这么觉得...而且好难圆满解释)
但我是想说让自己好理解...也跟大家分享...(贴上来也有人可指教~)
希望不要见怪...
其实在思考良心的议题时,会有一些盲点就出现了。
而毕竟自己对这议题不太能厘清,就只能这么以简单的比喻来化解了。
但如果要探讨的话,就没有这比喻这样简单了。
还是有盲点,但是就是先放着。
这秤的比喻重点应是在其2个部份:精准度、秤量的功能。
我再次按比喻来说...
神对人的要求是在那精准度,不精准,神就无法接纳。
而秤量的功能只要是人都有,不管是听过或没听过福音的。
但我在说我这样的理解的时候,我还是说得胆颤心惊的。
因为毕竟比喻它仍旧是个比喻,还是有点难登大雅之堂的。
只是这议题若要详实探讨起来,我没这样的学问,就只先用这比喻给它搁着了。
还是谢谢!
(这篇晚回了点是因为比较晚才上来看回应)
- #22
小小羊 于2010/06/11 09:39
- 1.给韵安:
任何比喻的使用,都要很小心,尽量做『有限度』的使用,而非尽量去做『过度』的使用。
用比喻来解释真理,本来就有限制,
因为,比喻本身并非真理。
所以,只要是有限度使用,那是安全的,
但只要一过度使用,就会很危险。
你所使用『秤』的比喻,不要做太多的用途与解释,尽量让它被局限在某些小小的议题上即可。
『神对人的要求是在那精准度,不精准,神就无法接纳。』
你这句话,一样是过度在使用『秤』的比喻。
偏偏,这句话并不妥当。
神要求的,是人要『信耶稣』,不是『秤』(良心)(绝对标准)。
信耶稣当然会使人获得绝对标准,但绝对标准并非上帝要人去拼命获得的东西。
所以,你不要继续浪费时间在这种比喻上,否则,到后来你所讲的,反而会使你的比喻完全都不能用。
就让比喻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即可,切记!
2.给平衡:
我很不喜欢这种笔名,因为这好像别人都很不平衡,只有你讲的才平衡。
就像真耶稣一样,用这种名字,好像别人都是假耶稣。
如何解释?
为何需要对不信者解释?
很多议题,本来就不用对未信者讲除非你把握自己有本事在短时间内讲清楚说明白。
三位一体、预定论、、、,都不是需要急着对未信者讲的东西。
罪---十字架----因信称义才是。 那些人的下场,与我们何干?
更何况,没听过福音就死的人,主要是古代的人。
你能改变已经成为事实的东西吗?
现今我们传福音的对象,没有一个是适用于『未听过福音就死』的这条件的。
上帝的公平,本来就不是人所以为的公平。
这种观念,我早就讲过了。
照你的标准,上帝这些做法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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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照圣经观念:
没听过福音的人下地狱,上帝觉得公平得很!
既然圣经这样讲,我们就是要这样信。
今天,假使圣经没有答案,我们可以努力继续去圣经里挖答案。
可是,当圣经已经讲出清楚答案,这时,所有人都必需服在圣经之下,没有人有资格抗议与强嘴。
身为基督徒,假使圣经不是你答案的唯一标准,那你离『唯独圣经』根本就还早得很!
没听过福音的人下地狱,上帝觉得很公平,
他们活在世上就是为了上帝的荣耀的彰显,
而这种决定是出于上帝美意。
至于更深的动机与原因,圣经不说,上帝不讲,所以我们就要闭嘴不再过问。
- #23
如鹿 于2010/06/11 09:58
- 『神对人的要求是在那精准度,不精准,神就无法接纳。』
韵安妹子的意思应该是律法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加3:12)。
惟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就是了(加2:16)。
- #24
韵安 于2010/06/11 13:53
- 嗯! 谢谢小小羊的提醒!
我真是浪费过多的时间在这上头了...
「就让比喻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即可」,我真的太过度使用了,
希望大家听听就好,不要再去想,点到为止,回到圣经。
抱歉我做了不好的示范,还要再加油了!
我在后来疑问的回覆里还扯到审判那里去,就是错误了。(过度使用)
因为这比喻实在是有其限制的,只能在观念上帮助理解,不能取代教义;
也不能适用于大范围的教义观念,再使用,就是走偏了。
也谢谢如鹿姊的解释。
但我真的是犯错了,太过度使用了...
希望大家不要被我误导了,非常抱歉...
也谢谢大家的包容。:)
- #25
Jessie 于2010/06/12 15:04
- 敬爱的小小羊
谢谢您的教导. 我每一天上网第一件事情就是先看您的文章.现在我才知道没有听过福音的人绝对是下地狱.的确是极大的震撼.台湾每日死亡人数约348人,也就是说,大约每4分钟8秒就有一个人死亡,人死前有听过福音.就有一半的机会得救.就有50%的机会得到永生.没有听过福音而死的人100%灭亡.完全没有一点的机会.这差太多了.
我要赶快赶快逢人就传福音.
所以保罗说无论得时或不得时都要传救恩罪---十字架----因信称义.
PS: 我儿子刚刚对我说.这网站文章这么丰富.没有英文版太可惜了.真希望有弟兄姊妹可以将每一篇文章翻译成英文.
Jessie
- #26
小小羊 于2010/06/12 16:14
- 给Jessie:
让我套用康来昌牧师的话:
「两千年来,教会对外传福音,就是因为教会坚信,没听福音的人是灭亡的,如果他们不一定灭亡,没人要走遍海洋陆地,被杀被打受尽一切痛苦去传福音」
『关于未听福音而死的人』(康来昌)
<a href='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45' rel='nofollow'>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4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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