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七大审判 3
第三种审判──「政府对百姓的审判」
唐崇荣牧师主讲
我们传讲「圣经中的审判」已经进到「圣经中的七大审判」。第一种审判是上帝借着我们的良心审判我们的罪恶。圣经说:「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肠肺腑」,良心管制我们的行动,警戒我们罪恶的危险。我们犯罪之后,良心直接代表上帝审判我们。有关良心的审判,有很多没有完全照着真理,因为良心本身受了玷污,受了宗教的玷污、文化的玷污、社会的玷污、犯罪习性的玷污,所以良心的审判不是完全正确的。保罗说:「有圣灵为我良心做见证」,这表示良心的审判本身是不可靠的,需要有敬畏上帝的心、圣灵的引导,使良心能做出更正确的判断,把我们的行为带到更妥当的地步中。上周我们讲第二大审判,就是人对人的审判。我们活在世界上,没有办法只顾自己,更无法为所欲为,因为我们四周的人都在监视我们,都在评定我们。到了需要的时候,他们会审判我们。所以朋友对我们不满意,群众批评我们,社会舆论评论我们,这都是第二大审判。我们无法独善其身,不管别人对我们的评论。当社会的审判来到的时候,有时使我们很难受,甚至会影响我们平静的心灵,以致我们无法好好活下去。这些事情发生之后,有些人选择逃避,刚硬着心,反抗社会,刚愎自用。但如果一个人只顾社会的看法,当社会走错路、不公义的时候,我们就放弃遵行上帝旨意的机会,与社会妥协。社会常是不公正的,常常给我们错误的判断,活在回教的社区中,或活在佛教的社区中,或活在中国孔子影响的社会之下,人的良心准则都不一样。据此看来,第二个审判还是充满许多错误与不公。今天我们要讲圣经中的第三大审判──政府对百姓的审判。
卢梭的《民约论》点燃法国大革命的火
法国大哲学家卢梭在法国大革命前写了《民约论》,大意是没有人有权柄凌驾在别人之上,也没有人有权柄审判别人,没有人有权柄管束别人。为什么他有这样的观念?因为根据人生而平等以此发展这样的思想。人人生而平等这个观念也不是传统的社会观念,这是不断更正之后,社会开始有一个共识──人应当是平等的。人人平等的根据从何而来?我们生的时候都是赤身而来,死的时候多大的财富也无法带进坟墓;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去的时候什么都不带。人生在世,这人有钱,那人贫穷,这是生活现象,不是生命本质。生命的本质是人人都一样,既然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们一定要承认在某种程度中,人人平等。一七八九年以前,这形成了很大的共识。法王路易十四用了百分之四十五的税收,为自己建了辉煌的皇宫,好像整个国家是为了他存在。人说:「你明白什么叫法国?」他说:「我就是法国,法国就是我。」这种错误的统治思想经常在政要的思想中,百姓成为被国家玩弄的对象,群众无法脱离这样的政权,这就是革命必须存在的原因,好反对不义的政府。群众起先革命的动机是对的,但革命往往被自私自利的人利用,当革命结束的时候,百姓有时完全没有得到好处,因为败坏的人利用了革命,又再抢夺自己所贪爱的政权。这些自私自利的政治领袖以为他们有权柄做领袖,直到上帝的时间来到,上帝一一除灭这些人。
一七八九年以前,法国百科全书派哲学家伏尔泰等人写了一些文章,鼓励百姓反对错误的政府,形成社会一股很大的力量,因为他们要改变社会的不平等而掀起法国大革命。卢梭是很直觉性的人。他看社会不公,写了《民约论》。《民约论》开篇就写:「人生而平等,因为社会的传统、不同的制度,产生人与人之间不公正的现象,我们很难应对这些社会上的不公,许多人就在这样的压制下,过着奴隶般的生活。有些人辛苦工作却难以充饥,有些人什么都不做却有庞大的产业」,这些都是煽动百姓反对政府最有利的言论。政府四处搜查卢梭所写的文章,认为卢梭不合法。什么是合法?什么是不合法?都是政府讲了算,这是人类最大的困境。在不正确的政府统治之下,人民连发言权都没有,许多国家正处在这样的危机之中。法国政府当时最怕的就是这些话,因为这些话会把合法的政府变成不合法,把没有权柄的人民变成有权柄来反对政府,极有可能推翻政府。法国大革命至今,人类的问题解决了吗?不好的政权结束了吗?一点没有解决与改变,因为这些有政权的人越来越坏,越来越懂得压制抵挡他们的人。如果没有回到圣经,你不知道人的事情要怎样处理。人问:「上帝如果是全能的,为什么许可错误的政权继续存在?」当然这是一个很大的神学问题。圣经告诉我们,上帝不轻易发怒,这是祂行事的准则,无论小至个人或大至国家,同样一律。上帝是否永远容让这些不公存在?罗马书告诉我们,上帝的宽容与忍耐是为了等候人的悔改。当时间到的时候,上帝突然行动,最有权柄的人要下台。上帝许可改朝换代,上帝许可政权结束,就像圣经提到伯沙撒王的命运一样。圣经告诉我们,没有任何政权是永远的,没有任何人的傲慢可以长久,上帝一出手,握有最高权柄的君王要毁于一旦。历史是人类的第五位老师。我们真正的教授,第一、圣父上帝,第二、圣子上帝,第三、圣灵上帝,第四、圣经的教导,第五、历史的见证。如果你没有机会上大学,不要紧。如果你没有机会在大教授下面受教,也不要紧。你要在圣父、圣子、圣灵、圣经与历史中,好好研究智慧的话,你一生不会枉然活在世界上。
最坏的政府比没有政府还要好
上帝许可政权存在世上,也许可废除政权。上帝是在时空之上的主宰,祂是定下历史方向的主。以赛亚讲了一句很可怕的话,「上帝说:你们将谁与我相比,与我同等,可以与我比较,使我们相同呢?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赛46: 5、10)上帝掌管历史,古往今来那些不可一世的政治人物叱咤风云的日子有一天都要结束,无论人怎样歌功颂德,在上帝的眼中,他们不过是历史过程中一个必死的生命。圣经告诉我们,政权是需要的,政府是一定要有的,无论如何,最坏的政府比没有政府还要好。这句话是改教家加尔文所说的。你不满意政府吗?上帝许可政府存在,上帝也许可最坏的政府存在,最坏的政府比没有政府更好。社会混乱到极点的时候,有一些正义人士提倡无政府,「有政府都这么乱,宁可不要有政府」。这种思想是根据一种假设:「人类都是爱好和平的,人类都是善良的,我们会自己好好处理自己的困难。」这个想法正确吗?我们要说:「有最坏的政府,都这么坏。如果连政府都没有,一定更坏。」没有法律审判,没有人的管制,人的野性就爆发出来,最可怕的事人都敢做。归正神学认为虽然政府不好,还比没有政府更好。上帝许可政权的存在,上帝让既有的政府继续存在,神忍耐宽容的时间还没有结束。罗马书十三章说在上的政权都是上帝所许可的,政治的权柄是上帝所赐的,这不是指人,而是指权。政治领袖都是会死、会被取代的人,罗马书十三章所说的,不是政要,而是政权。民主的观念认为政权是百姓所给的,君权神授的观念认为政权是上帝所赐的。英国制定《大宪章》以前,古往今来的人皆相信王是上帝所命定的,人民只能顺从,不能违逆。这些作王的为所欲为,百姓难以反抗。罗马书说一切的权柄都是从上帝而来,这是在上掌权者最喜欢的话。有一次有许多重要的政治家、法律学者参加一场大会,我从四个层次来讲:「第一,政权是上帝给的,上帝比政权更高,所以政府要听上帝的话,不是百姓要听政府的话而已。第二,政权是上帝给的,有一天上帝要审判政府,所以君王、总统等做领袖的要恐惧战兢、不得罪上帝。第三,政权是上帝给的。时间到了,上帝赐与政权,上帝也有权收回。第四,如果有人推翻现有的政府,取得政权,那个政权也是从上帝来的」。当这四条一起了解的时候,革命可能会成功。我们清楚看见,没有一个政府是永远的,没有一个人的权柄是永远不可改的。圣经的话隐藏的奥秘这样丰盛、这样多
唐太宗与明成祖的夺权
一个人慕权,可能成为贪权,人一旦贪权就很危险了。人盼望得着权柄,因为要管理别人,用各样的诡计多端把别人的权柄夺下来,把慕权变成贪权,贪权变成夺权。夺权在中国有两个最大的范例,一个是唐太宗,另一个是明朝的永乐皇帝。唐太宗杀死两个兄弟,逼父亲退位,自己上位。唐太宗初期的统治叫做贞观之治,当时国泰民安,唐三彩见证唐朝歌舞升平的盛世。第二个夺权的,是明朝的第三位皇帝朱棣,他抢了朱元璋的孙子建文的帝位。唐太宗与朱棣爱慕权柄,夺取权柄,成功为王。上帝许可吗?上帝许可。上帝照样把政权交给他们吗?照样把政权交给他们。唐太宗寿终正寝,朱棣也是寿终正寝。政权如果是夺来的上帝不太喜悦,但上帝仍许可它存在。政府夺权之后,要好好用权。一个人有权柄而没有好好用,这个人就是恶人。政府夺了权柄没有好好用政权,就是恶政权,是神很不喜悦的。圣经中的历史书将诸王的行径记载得一清二楚。夺权之后好好用权,上帝还怜悯他;夺权后滥用权柄,有一天上帝要审判。滥权就是行不应当行的事。上帝赋予政府具有三大权柄──经济权、司法权、军权。因此,政府在财务上不可贪污,执法不可偏私,要善恶分明。行善的,要鼓励他;行恶的,要警戒、刑罚、控制他,以免罪恶横行。政府有赏善罚恶的职责,这是第三大审判。没有一个国家没有法院,没有一个政府没有法官,没有一个国家没有宪法。宪法是一国法律的标准,法院是执行公义的地方,法官是执行法律的人,无论从地方到中央都需要遵行上帝行事的原则。如果政府没有照着公义行事,百姓就有灾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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