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十二48】「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
﹝原文字义﹞「托」交托,交付。
﹝文意注解﹞「惟有那不知道的,...必少受责打,」注意不是不知道就『免受责打』,乃是『少受责打』;信徒千万不要根据这两节圣经,就规避追求真理知识,因为我们的目标是要得奖赏,而不是要『受责打』。
﹝话中之光﹞(一)主的赏罚,不是根据你与别人的比较,而是根据主对你的要求。也许你比别人好,但不一定就多得主的赏赐;也许你比别人少错,但不一定就少受惩罚。
(二)人是看外面的数字多寡,主是看里面的忠心程度。
(三)主对信徒要求的法则乃是:祂先给人,然后向人要;多给的多要,少给的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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