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真正的信,必定帶出真正的好行為。
所以,滿口胡言亂語罵人、四處攻擊人的精神病患基督徒,有得救嗎?
我一直深信一件事:
假使我們信仰的觀念是正確的,我們對聖經的解釋是正確的,
那麼,我們一定可以解開反合性(paradox)的問題。
反合性問題、反合性經文,一直是很重要檢驗我們自己觀念是否正確的利器。
『因信稱義』是我們耳熟能詳的;
『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也是我們所熟知的。
然而,我們真的深知嗎?
我們的知,是否仍有一些偏差仍待修正?
我們對『信心』與『行為』的觀念,是否正確瞭解聖經所要表達的意思?
我們都看過精神病患,也遇過精神病患。
這些人,在網路上一點都不少見。
有時,在我們自己教會、工作場所,甚至就是自己家人,或是自己就是。
有些精神病患不具傷害性。
但是,也有不少精神病患具有強烈傷害性:
被害妄想導致四處告人、四處造謠生事;
肢體攻擊、言語攻擊、妄稱上帝名號、褻瀆上帝、說出假異象假預言、、、、
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有得救嗎?
換個角度來想:
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他們的行為,能讓我們認為他們有得救嗎?
更甚至,他們有什麼好行為,能讓我們認為他們得救了呢?
聖經明明就規定不可以亂造謠、亂罵人、亂攻擊人、亂打人、亂講假預言、、、,
但這些精神病患都犯了,而且是一犯再犯、屢勸不聽也不改。
這種明顯違反聖經規定的罪行,而且是屢犯不改,
這樣的人,我們能從行為上來說他們有得救嗎?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今天探討這個問題,我的內心是非常沈重的。
不僅是因為精神病患很多,
更嚴重的是,我們有誰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得精神病?
我們又有誰能保證自己精神狀態一定很健康?
讓我們自己捫心自問,我們難道沒有那種不可理喻的克制不住的行為?
我們難道都可以完全精準控制自己所有的行為?
沒錯,用精神病患當例子,是一種極端的例子。
但是,他們也正是一種很強烈的『稱義』與『行為』檢驗的教材。
更進一步,他們讓我們看見人的軟弱無助、人的意志的可悲、神的恩典的重要。
我們都會同意,稱義完全是上帝恩典。
我們也都會同意,稱義之後的好行為,必須付上我們個人努力。
但是,當我們看到別人沒有好行為,我們能因此就說對方沒稱義嗎?
反過來說,當我們宣稱自己稱義了,可是我們卻一直沒有好行為出來,我們的稱義是真實的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要很小心區分這兩部分:
對別人的壞行為:請別太早下論斷,說他們就沒得救;
對自己的壞行為:請別太隨便放心,認為自己已得救。
簡單說,就是這句話:嚴以律己,寬已待人。
許多精神病患基督徒,他們是信主之後,後來才發病的。
他們信主的時候,是真正的認罪悔改、真正相信耶穌基督十架救贖的。
然而,之後的生病,使他們無法行出好行為,更甚至,使他們行出許多很不好的行為。
有時,在病情比較輕一些的時候,他們會為自己發病時所犯的罪認罪悔改,
但是,常常那種清醒的時間持續很短,病情很快又被混亂所控制。
許多人,在良好的藥物與治療之下,可以有相當程度的改善;
但也有很多人,或是沒有接受治療、或是治療效果不佳、或是病情過於嚴重,這類混亂的情形,會持續到身體死亡為止。
另一些,是罹患精神病之後才信主的。
同樣的,有時他們清醒的時間很短,在這短暫的時間裡,福音入了他們的心,他們認罪悔改信耶穌。
但是,疾病依然伺機會冒出來,影響他們的生活、判斷、思考、行為。
即使他們能上班工作、能結婚生子,但依然可能會出現不可理喻的奇特行為產生。
如果,我們很重視『行為』,重視到忽略了『稱義』、『恩典』才是起始點、才是支持力,
那我敢保證,看到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的壞行為,我們絕對可以百分之兩百說:
他們根本就沒得救!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結出得救的果子。
然而,假使我們一直謹記『稱義』、『恩典』是一切的起始,『行為』只是一種產物,而這種產物,可以產多也可以產少,那我們絕不敢輕易就認為這些精神病患基督徒沒得救。
可是,信心沒有好行為是死的,不是嗎?
是的!
那麼,我看到別人沒有好行為,就認為他們沒有真信心,不行嗎?
不行!
我們可以確定自己可以完全看到別人稱義之後的產物嗎?
有的人,可能產量很少,少到實在難以在短暫的接觸時看到,
但我們能因著自己有限的肉眼所見,然後根據這有限的資料,就判定對方沒得救嗎?
我們怎知對方沒有任何悔改認罪的行動呢?
我們怎知對方沒有任何一絲絲的進步努力呢?
我們可以審視人心最深處?
我們可以二十四小時分分秒秒跟在對方旁邊?
否則的話,我如何從對方讓我所看見的外在行為,就輕易判定對方沒稱義、沒得救呢?
但是,我們要很小心,對別人與對自己,是不一樣的。
一般人常犯的錯誤,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常常用很嚴苛的標準來要求別人,可是卻用很寬鬆的標準來對待自己。
這是聖經很嚴厲譴責的『雙重標準』、『兩樣法碼』現象。
這種情形,我們千萬不能有。
聖經要求的,剛好相反,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對自己的標準要很嚴格,但對別人卻必須寬鬆。
這種情形,就不是兩種法碼,而是體諒、愛心、包容的表現。
這種態度,是我們必須努力去追求的。
在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前提下,
我們不輕易就因著別人的壞行為,認為對方沒得救;
但是,這卻不是我們自己可以用來為自己行為脫罪的藉口。
我們沒辦法二十四小時跟在別人身旁,知道別人隨時的行為;
可是,我們自己是二十四小時隨時陪著自己、隨時知道自己幹了哪些事的。
我們沒辦法知道別人內心深處真正的動機、真正的那一面;
可是,我們可以知道自己內心深處真正的動機、真正的那一面。
也因此,在審判時,我們將與上帝面對面,無可推諉、無法卸責。
當我們知道『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而省察自己,也發現自己沒有行出好行為時,我們如何敢大聲說自己已得救、真稱義、有信心?
事實上,如果我們敢用『因信稱義』來為自己壞行為脫罪、找藉口、恣意放縱時,
我們的得救是大有問題的。
會這樣找藉口的人,其實,很可能並沒有真正得救。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絕不是說壞行為可以被縱容、壞行為都可以被原諒、壞行為都不是罪。
絕對不是!
罪就是罪!沒有理由!沒有藉口!
精神病患罵人,就是犯罪!
精神病患攻擊人,就是犯罪!
精神病患殺人,就是犯罪!
犯罪的事實,並不能因為犯下罪行的人是精神病患,就當沒這回事。
我們不能接受罪,我們也必須譴責罪。
即使是精神病患犯出的罪行,我們也必須譴責與制止。
但是,我們有誰是得救之後就絕不再犯罪的呢?
我們有誰敢說自己絕不重複犯下相同的罪呢?
難道別人重複犯罪就是大惡,我們重複犯罪就可以原諒嗎?
在因信稱義的恩典之下,人類是何等渺小、何等卑微。
人哪有什麼了不得的自由意志可以自誇?
誇耀自己能生出信心來接受救恩?
誇耀自己能行出好行為與救恩相稱?
事實上,
我們不過是蟲、是土,
蟲有什麼了不得的偉大自由意志?
土有什麼了不起的偉大自由意志?
我們受太多東西限制與影響了,在這些影響之下,我們那殘破不堪的意志,能生出什麼了不起的好行為呢?
我們所憑藉的,不過是上帝恩典而已。
靠著這恩典,使我們從死亡的靈性活過來;
靠著這恩典,我們才能生出接受救恩的意志;
靠著這恩典,我們才能願意追求成聖;
靠著這恩典,我們才能真的行出一些好行為。
我不是說我們沒有意志,但是,當我們認清自己的無能、看清自己的衰敗、也看見上帝的榮耀時,
我們還能用自己意志來誇些什麼呢?
人那種殘破無力的意志,有什麼可以擺放在上帝那種至善至美的意志面前得誇耀的呢?
我們用意志行出好行為,只是應盡的本分而已,
而且,連這樣的意志與行為,也都靠上帝恩典支持才做得到。
有什麼是使我們與精神病患不同的呢?
是我們意志比較強,所以我們精神不生病?
事實上,假使我們生下來就帶有那種基因,而環境壓力又和對方一樣時,今天得精神病的,就可能會是我們自己。
我們沒得精神病,不是我們有什麼了不起,純粹只是上帝恩典與憐憫而已。
再來,『惟有那不知道的,做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12:48)
在上帝追討的時候,是我們沒有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交,還是得了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交?
在上帝審判的時候,是我們沒有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受責打,還是得了精神病的基督徒要多受責打?
那麼,精神病患基督徒就沒有上帝恩典在身上嗎?
不!
上帝給他們不一樣的恩典與保守。
如果我們用心,在他們身上,我們會看見上帝大量的恩典與憐憫的施行。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假使我們越認識上帝恩典,我們就只能越對祂的恩典感激涕零,也越對自己的好行為不放在心上,更對別人的壞行為多上一些憐憫。
『看無自己』(台語)是加爾文主義者常有的觀念,也一直是我很喜歡的一句話。
只有認清自己的卑微與渺小,只有看見上帝的恩典與偉大,
然後,在破碎自己之後,我們開始能真正被上帝建立成一個合神心意的新人出來。
除了恩典,還是恩典。
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願上帝幫助每一位弟兄姊妹。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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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徒 於 2007/12/12 13:07
基督徒
改革宗的教會若是在恩典的地位上墮落了,
就很有可能又回到天主教那裏去。
不是說恩典愈多就愈不會犯罪,
貪戀世俗如以掃的犯罪的動機已經是因為不以神為神,
以掃得到愈多的恩典就愈聖潔嗎?
不是。
教會的講台從偏差的初期就不聽勸告一意孤行,
還要說是因為恩典不夠或是沒有人願意幫助,
這個已經是在公然控告侮辱神的僕人,
這種教會不能再被寬容,
要接受懲誡。
最好的懲誡就是神親自管教。
#2 無名 於 2007/12/12 21:29
無名
樓上的回應跟本文主題有何關係 ?
#3 基督徒 於 2007/12/12 22:40
基督徒
關係大了,
靈恩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得救卻奉精神病患為先知,
正統信仰的教會還要將靈恩派佈道流氓視為上賓,
這能說沒有關係嗎?
佈道流氓就是不研究福音的本質只要人奉獻金錢的專愛開佈道會的人。
#4 基督徒 於 2007/12/12 23:22
基督徒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
這不是說只要神的榮耀減損了就是因為魔鬼在工作,
有時候我們的習慣是將自己的罪歸在魔鬼那裏,
然而神也許可魔鬼的榮耀顯明,
這是不是說神要人明白如果人拒絕神的榮耀,
就只有任憑人自己經驗魔鬼的榮耀?
我認為這種說法是合理的,
也就是說我們先肯定存在並不是先於本質,
然後再承認在神的存有之外若有從神而出又反對神的存有本質的對象存在,
不是因為神否定了祂自身的存有,
而是因為神也容許不能表現神榮耀本質的存在者存在。
神學的思考還是和德國哲學的傳統思考法則有差異之處,
如果神學只是在大學的宗教科系裏面存在,
這種思想要套用在從蘇格拉底直到康德的哲學傳統的框架就使人愈想愈不合理,
神學是要在大學精神的上層才是合理的方式。
感謝無名網友的提醒,
如果無名網友的留言不存在了,
我的新的留言存在恐怕也失去了合理性。
#5 秉澄弟兄 寄信給 秉澄弟兄 於 2007/12/13 01:30
秉澄弟兄
關於基督徒的提醒...
『神學的思考還是和德國哲學的傳統思考法則有差異之處,』
我想到了更大的感嘆
更要注意基督教參雜世俗哲學元素甚深的新派神學
尤其是卡爾巴特的「新正統神學」...
先點到為止
回到主題來講,
原則上外在的行為照道理應該是要跟信心一起表現出來的
但這就是基督教和宗教不一樣的地方,
就是
儘管有罪得蒙恩,
但是上帝的憐憫是絕對大到難以想像的
回到最後,
不論是正常的還是怎樣,
「看輕自己」真的很重要!
「不看輕自己」的話,我們豈不是跟未重生的一樣?
比信主的精神病患不如?
#6 小小羊 於 2007/12/13 16:48
小小羊
關於秉澄弟兄說的『看輕自己』,由於這名詞很容易引起誤解,所以我必須再進一步提出說明。
台語的『看無自己』,在國語部分我還沒找到合適的詞彙可以表達出那種台語的意思。
但大致上而言,照台語直接翻譯成國語,其實不僅不太會引起誤解,而且還算相當貼切。
『看無自己』是說些什麼?
是指:把自己看成很渺小、很微不足道,不去看重自己。
我想,秉澄弟兄說『看輕自己』時,他的意思應該也是類似的意思,也是指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的意思。
但是,通常而言,我們使用一個詞彙時,千萬要很小心這詞彙的通用法。
當我們說『看輕』時,一般人的理解就是:
瞧不起、輕視的意思。
而這絕不是『看無自己』所要表達的意思。
我們必須把自己看得很渺小、不看重自己個人,但是,我們絕不是輕視自己,絕不是瞧不起自己。
其實,基督徒是很有自尊的,也是很自豪的。
只是我們的自尊與自豪,完全是先建立在將自己破碎,承認自己微不足道,然後完全仰仗上帝恩典,之後才開始建立起自尊的。
換另一個方式講,身為基督徒,我們絕對不認為自己的老我有什麼了不起,但是,我們絕對承認我們得救的新我很了不起。
這個新我的了不起,也依然決沒有任何一絲絲的功勞與榮耀可以歸因到我們身上來。
一切的榮耀與功勞,都只能歸因給上帝。
我們當然是很努力追求成聖,但是,連我們的努力,也都是上帝的功勞。
我們對這個新我,絕對可以感到很光榮、很有自尊與自信。
因為這個被聖靈重生的新人,是還沒得救的人所缺乏的生命。
這個新生命,使我們可以勇敢站在世界的混亂與狂風暴雨之前,坦然無懼;
也可以使我們面對魔鬼的猖狂,勇敢的屹立不搖。
這種特質,是還沒得到新生命的人,所不可能擁有的。
當然,我們擁有新生命之後所得的自信與自尊,並不是用來瞧不起還沒信主的人的。
事實上,因為我們很清楚知道這完全是上帝憐憫與恩典,不是因為我們比別人好,
所以,我們會更努力、更珍惜、更憐憫未信者、更渴望分享我們的喜悅給還沒信主的人。
以上,是一些補充說明。
#7 基督徒 於 2007/12/13 19:54
基督徒
富不要有貴氣,
貧不要太卑賤。
廣義的教會包括在社會上遇見的基督徒,
來自於各種知識及經濟階層,
如果說有自我的基督徒都是不好的,
沒有基督徒可以作領導人物,
耶穌基督說「我就是真理」又怎麼解釋呢?
基督徒的靈性不會在重生得救初期就達到完美的境界,
不能說我不被眾人承認是教會的領袖,
就是因為自我太強要除去自我,
可能是因為神要我被塑造被煉淨,
為的是要預備自己見證神的榮耀。
基督徒不要過度堅持自我,
但是除去自我的動機如果是拒絕被神塑造磨練,
就要使自己自外於神的國,
又不見容於世界的國,
基督徒就成為社會邊緣人了。
#8 Selena 於 2007/12/26 17:09
Selena
忠言逆耳: "已經有很多網友諫言
小小羊喜歡批評別人卻少反省自己."
我認為小小羊只要利用不同案例來提醒大家,
重新省思自己身為基督徒所信所行是否合乎聖經真道,
是否對得起主基督為我們釘十字架,
贖我們的罪所流的寶血,
真的是比較忠言逆耳!!
以下節錄至自加爾文"基督教要義"自序
假如我們不以上帝的嘉許為滿足,也不鄙視那些無識者的荒謬批評,以及那些惡人的誹謗侮辱,我的努力就真的是沒有得到好酬報了。雖然上帝叫我盡心盡意研究他國度的推廣,和一般福利的推進;雖然——我自己的良心、天使、和上帝,都可以為我作見證——自從我擔任教會的教師以來,我除了盡力保持純正的教義,替教會謀福利以外,沒有其他的目的,然而恐怕沒有第二個人像我這樣遭受這麼多的誹謗和攻擊的。
小小羊加油!!
#9 小小羊 於 2007/12/26 17:23
小小羊
給忠言逆耳:
您所謂的『已經有很多網友諫言
小小羊喜歡批評別人卻少反省自己』,
這些所謂『很多』的網友,應該都是您自己吧?
您來這裡,已經換過多少筆名了?
請不要低估管理者的智慧。
您有沒有用過好幾種筆名,不需我公佈出來吧?
很多事情,我可以容忍體諒軟弱者,特別是精神有問題的網友。
但是,請不要把我的容忍當隨便、視為理所當然。
您這樣反覆搗蛋的行為,表面上是引經據典、以神之名,但其實您只是在發洩心中不爽而已。
您這樣不斷來騷擾我們,干擾我們這園地的秩序,又必須勞動我費心一次又一次刪除您的回應。
您覺得,這樣的行為,可以讓您坦然站在上帝面前嗎?
我體諒精神病患克制不住自己的各種行為,
但是,我從來不會縱容。
即使身為精神病患也一樣,都必須反省自己的行為,以便早日回歸正常社會體系。
有些東西,我不太喜歡講。
因為,多說無益。
但是,您最近克制不住的情形又開始嚴重了,但這次您更誇張,開始濫用聖經、以神之名做回應,所以我不能不出來提醒您:
發洩情緒就算了,請不要隨便搬出經文、以神之名,否則會讓自己罪上加罪。
不喜歡我們這裡,自己去設個網站便是,不是嗎?
您可想過,您反覆在這裡發洩,能達成什麼榮神益人的目的嗎?
在別人的私人網站恣意發洩情緒,能榮耀上帝?
這些發洩內容,能幫助其他信徒對信仰有更深的認識?
這些發洩內容,可以幫助我、造就我這個站長?
還是,這些發洩內容,只是造成我這個管理者與其他網友的困擾而已?
我們這網站,有很多軟弱的、精神有些異常的弟兄姊妹。
別人可以做到節制,可以努力追求成聖,可以不任性發洩情緒,
難道,您無法學習?您無法追求這樣美好的德行?
請節制!追求德行。
不要再有攻擊行為,也不要在來我們這裡發文了。
您的狀況,是沒有能力發表正常回應的,您只需閱讀學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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