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熱心的弟兄姊妹來信提供的資料。
假使有其他弟兄姊妹有其他良好的相關基督徒反同性戀文章,也歡迎在回應中繼續提供。
但請不要提供靈恩派那種怪力亂神、論述糟糕透頂的反同性戀文章。
由於程式限制,所以回應裡,只能附加兩篇網址,超過就會被判定是垃圾郵件,無法發表。
假使超過二篇以上網址,可以分成數篇來回應,也可以寄信給我手動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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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專刊[消失的性別界線],有幾篇網路上有,找給大家看。
而網路上找不到文章的,就沒有附連結了。
大家想閱讀的話,可以到最底下的連結和校園書房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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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運動發展與影響]
1.山雨欲來風滿樓---教會與來勢洶洶的性革命?╱關啟文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04/2003/0304-1.htm
2.刻不容緩---同性婚姻與同志運動對華人教會的挑戰╱關啟文
http://www.campus.org.tw/public/cm/cm04/2004/0404-4.htm
3.人權的通貨膨脹 同性伴侶或同性婚姻╱陳尚仁
http://bible.fhl.net/cover/cover378.html
4.教會需要維護一夫一妻制嗎? ╱關啟文
http://www.fhl.net/main/cefomg/cefomg88.html
5.蠻橫的同性戀社運──從加州8號提案談起╱麥沛泉
除了對宗教團體的衝擊外,同運人士亦向支持8號提案的人秋後算帳……
6.人權運動何處去
http://kwankaiman.blogspot.tw/2006/03/blog-post.html
7.一場思想革命---從「兩性」到「性別」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12Eval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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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與倫理學觀點]
1.從倫理學再思同性戀(上)╱著:海斯╱譯:白陳毓華
2.從倫理學再思同性戀(下)╱著:海斯╱譯:白陳毓華
3.沒有底線的妥協?——從新約看同性戀行為╱著:貝里╱譯:楊長慧
4.美國福音派的同性戀論戰 (宋弘恩)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10Eval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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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觀點]
1.女孩男孩不一樣 (葛羅絲曼醫生)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202Eval3.pdf
2.醫生證言:請問是誰在教育你的孩子?╱關啟文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06Eval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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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牧輔導與教會關懷]
1.風潮之下╱吳蔓玲
2.教會遇到同性戀---從求助實例回應神學價值╱韓森
3.進退兩難?——教會與公共領域的漩渦╱關啟文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08Eval2.pdf
4.陪他下地獄╱著:闕夏爾 譯:葛熙樂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304Eval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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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媒體與學校教育]
1.惆悵斷背山 王礽福
http://old2.cef.org.tw/program/enews/read_enews.php?enews_id=11&release_no=14&release_page=3
(網址內文僅有節錄部份而已)
2.「同」化大革命╱麥沛泉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012Eval1.pdf
3.一封寫給教育當局的信╱ 著:班頓
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klife/epaper/2010/10/003.htm
4.教案這樣編,老師怎麼教? ╱朱惠慈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06Eval3.pdf
5.【華府通訊】暴發戶式的自由——從華府看台灣的性教育╱劉屏
性教育課程是否應包含同性戀?大有爭議。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102Eval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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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見證]
1.脫離黑洞 ╱約翰.福理曼
http://www.walei.tw/program/action/show_article.php?article_no=1700&atitle=%E8%84%AB%E9%9B%A2%E9%BB%91%E6%B4%9E%E2%94%80%E4%B8%80%E4%BD%8D%E5%90%8C%E6%80%A7%E6%88%80%E8%80%85%E7%9A%84%E6%95%85%E4%BA%8B
2.記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貝寇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9c18f580100k9yi.html
3.一道潛流╱吳蔓玲
當引向自由、走出同性戀的這道潛流湧向教會時,教會如何妥當預備?同性戀議題排山倒海而來,我們當如何理清頭緒,找到出路?
4.家在都市最窮困的地方╱陳小小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212Eval2.pdf
5.一切都會沒事的╱著:吳蔓玲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204Eval3.pdf
6.我的災難式信主旅程 (巴特菲爾德)
https://shop.campus.org.tw/cm/ebooks/EVAL/201306Eval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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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那幾篇也很值得看。
附上專刊購買網址(如果想買的話...我不是校園員工,
只是我覺得對我釐清頭緒的幫助不小,故分享之。)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426245044272842/?ref=5
#1 基督徒 於 2013/12/15 22:03
基督徒
「有人為我的信主禱告」最先聯想到的是上帝的愛,或是上帝的主權?
不可愛的人被愛較容易聯想到上帝施恩的主權,覺得自己很可愛之人是很難因為教會的接觸而產生不一樣的觀點。
所以最大的問題可能還不是教會只講愛,而是誰講的罪是虧缺上帝榮耀的罪。保羅說為罪人死在這世界上是沒有的,所以唯獨基督顯明了神的愛,約翰又說神就是愛,是神先愛人,而不是人先愛神。
那麼,是愛不是恨,這是合乎聖經的。這樣問題就來了:以前說你可愛的人,是愛你還是恨你?
可見還有一種愛是真愛,是永恆的愛,不會因為時間而改變。所以歐洲有大教堂歷經多次修補重建,世界各地信徒想要進去看上帝是否顯靈。
福音派最使人難以忍受的是「虛偽」,基督徒時常認罪禱告就可以免除虛偽嗎?事實是
若非聖道和聖靈在人心中動工,還有比假的認罪更嚴重的問題,就是根本不可能認罪。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誰能信呢?請問:不信之人,向誰認罪?可見,不是我們愛神,是神愛我們,這是正確而不矛盾的。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邏輯,但是,若非聖靈作工,沒有一個邏輯學家可以通過這個測驗。
答案是這是出於上帝的主權,罪人才有可能蒙恩。容我這樣說,加爾文傳統的教會比較熟練這個路徑,這是合乎聖經的五百年的傳統,如今還能見證上帝榮耀的,是歸正福音運動。
#2 Sam 於 2013/12/16 10:59
Sam
宗教信仰與公共意見/柯志明
在這一篇的回應中,我看到了兩位不同意見基督徒的"對話",而不是"對罵"。
柯老師在關鍵議題上面幾乎毫不迴避,並且言之成理(在旁人看來易解為好辯)
胡德邦先生亦在對話中適當地闡述自己所學,我個人認為他最後也了解到在
柯老師面前絕無閃避之處,發言者必須對自己的文章絕對的負責與理解。
我看著,其實很感動。
什麼時候我自己才會將天國的學問、聖經的要理
如此"認真的闡釋"、"認真的理解"、"認真的回應"...
有多少時候,我能對真理如此"認真"?
這是我身為一個基督徒的反省。
#3 小小羊 於 2013/12/16 22:05
小小羊
給貼影片者:
不相干問題,請寄信到信箱來。
請勿在文章回應裡發問不相干問題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461373.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7461373.html</a>
#4 Jessica 寄信給 Jessica 於 2013/12/17 08:57
Jessica
我昨天讀完了柯志明老師的雖然之愛。非常感動。
今天又讀一次,邊讀邊哭。主啊,懇求您再一次賜給台灣恩典、也懇求您憐憫我們國家的人民。。。。。
#5 基督徒 於 2013/12/18 22:55
基督徒
教會現在才開始反應同性婚姻的議題,實在是太遲了,聯合國的各級組織不過是在執行70年代和80年代的計畫,而這些計畫在90年代已經成熟,00年代付諸實行,10年代公告讓全世界都知道。
這是一個張貼公告的年代。
#6 忠於道 於 2013/12/19 12:35
忠於道
這是Tim Keller牧師的訪問,關於基督徒為何反對同性戀,並且反省教會對此議題的不同聲音:http://youtu.be/duii2vv1_7g
#7 Jessica 寄信給 Jessica 於 2013/12/27 17:34
Jessica
重新定義婚姻,孩子受傷最重
<a href='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klife/epaper/2013/77/001.htm' rel='nofollow'>http://www.catholic.org.tw/theology/klife/epaper/2013/77/001.htm</a>
法律制定婚姻規範以便推動婚姻制度。法律影響文化,文化影響信仰,信仰影響行動。法律不但教導,也幫助民眾更敏銳婚姻的意義,及要求夫妻應付的責任。然而,重新定義婚姻卻使婚姻難以提供孩子所需要的一切,同時也否定父親和母親的重要性。重新定義婚姻是拒絕認定:為孩子最理想的成長方式,是由父母親共同扶養。
....
提倡重新定義婚姻者以「削弱傳統婚姻規範」,及「切斷婚姻與生養孩子的責任」為主要目標。美國超過300位「同志聯盟」學者及擁護者宣揚「不只要同性婚姻」,進一步要求合法承認超過二個伴侶以上的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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