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犯罪!這就是聖經的立場。
當整個時代越來越對人宣稱同性戀無罪,乃至於連教會也認為同性戀無罪時,
這正顯示出現在已經末世,各種錯誤思想橫行。
1.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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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問:立即就可以永遠不再犯同性戀的罪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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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問:我該主動對教會的人講自己是同性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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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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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督徒們!小心性別平等教育中同性戀議題對我們孩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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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聖經對所多瑪的譴責,不包括同性戀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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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反對同性戀教育,重點是加強自家宗教教育,不是去扭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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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問:基督徒可以看沒有情色的男男相愛的小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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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問:教會歷史對很多議題都變來變去,憑什麼說反同性戀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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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問:「同志基督徒」這詞彙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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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救命啊!不要再來問我關於多元成家法案的看法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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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為什麼成為基督徒後,撒謊的罪會被上帝饒恕,唯獨同性戀不被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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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分享:一個女同性戀者的歸正之路(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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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在網路上找到幾篇 [消失的性別界線]專刊內文
(回應部份也補充更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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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同性婚姻不影響其他人?那麼三妻四妾法呢?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9836
16. 發問:同性戀基督徒一定要轉成異性戀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076
17. 身為基督徒,假使我的小孩是同性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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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因為同性戀是天生,無法選擇,所以同性戀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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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同性戀是該死的!正如我也是該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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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有時,基督徒可能要自我了斷------從自閹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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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可以同性婚,為何不能亂倫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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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為何我這基督徒不從法律來切入同性婚議題?(上)我們是光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36
23. 為何我這基督徒不從法律來切入同性婚議題?(下)明知必敗,堅守信仰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40
24. 只有『神愛世人』,沒有『神恨同志』?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52
25. 想對新派神學講聖經?那常是雞同鴨講!---------以同性戀解經為例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60
26. 同性戀者如果可以愛上異性,誰要去愛會讓自己受到歧視的同性呢?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76
27. 同性戀基督徒,並不是單純犯『一個』罪那麼簡單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884
28. 基督徒要尊重他人信仰,所以基督徒說同性戀是犯罪就是迫害同性戀?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948
29. 愛裡沒有懼怕,所以基督徒不應恐懼同性婚姻?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972
30. 發問:同性戀的性行為、性幻想、喜歡,是犯罪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80505288
最後更新日: 2019-06-06
#1 Denver 於 2010/12/18 02:14
Denver
請問小小羊:
在「ICCP信仰宣言:關於同性戀(主題十八)的講解與說明」一文中,第十條「我們否認一個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可以擔任牧師、教師、或在基督的教會中保有任何服事的職份,或成為一個陪餐的會友。」
你的講解為:「在『任命前』,教會不應同意任何已知的過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擔任任何聖工職分,也不能同意他們領聖餐。」
這樣簡單的來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前)同性戀弟兄姊妹,是可以擔任服事的職分、甚至牧師嗎?
當然,我們需要定義一下「知罪,且持續努力悔改、求神幫助」的人,我個人的定義是:他們已經決心改變,也有果效,但也許(1)時間不夠長;(2)旁人還沒有信心見證他們已經不再犯同性戀的罪(跟時間長短也有關)。
還是必須要已有信心、旁人也可以作見證,他們已成功除去同性戀的罪,且不再有任何相關的行為,才能在教會服事?
非常感謝你的時間與擺上!
願神憐憫我們!
#2 小小羊 於 2010/12/18 11:16
小小羊
給Denver:
這條的重點,是『實行同性戀生活』。
也就是說,像那種認為同性戀無罪然後繼續同性戀生活的同性戀者,或是像認為同性戀有罪但他繼續持續犯出同性戀行為的同性戀者。
重點就是『不斷』、『持續』實行同性戀生活的人。
這意思有點像這經文: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約壹3:9)
從神生的,信主得救之後的人,難道就永遠都不會再犯出任何罪?也沒有能力犯出任何罪了嗎?
難道信主得救之後,犯了罪的人,就不是真正從神生的、不是真正得救者了嗎?
不是這樣的!
這經文是指『持續狀態』!
因為希臘原文裡,這裡的文法屬於『持續狀態』。
也就是說,這經文意思是:
『凡從神生的,就不持續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持續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真正信主得救者,在世之時,依然會犯罪、會跌倒,
但是,他不會持續去犯罪、不會以犯罪為正確、會知道這是罪、會知道要認罪、會努力去悔改。
換言之,一個同性戀者,假使:
1.知罪,知道同性戀是罪,也承認同性戀是罪。
2.認罪悔改,努力改正罪行,不是持續過同性戀生活,但偶爾跌倒。
這樣的話,我認為教會是可以愛心接納,扶持幫助,使之擔任聖工,並領取聖餐的。
但很不幸的,當今的問題,反而都不是這樣。
很多爭議的發生,都是牧師自己認為同性戀不是罪、自己可以一邊過同性戀生活一邊當牧師、宗派要封立確定而且不認罪悔改的同性戀者當牧師之類。
有些國家的聖公會,就接納同性戀者,並進行封牧。
這些牧師,可以一邊繼續當同性戀者,一邊在聖公會裡當牧師。
當然,這樣的規定,已經為全世界的聖公會帶來很嚴重的紛爭,甚至瀕臨分裂,因為不是每間聖公會的教會,都同意這種行為。
台語長老會的神學院,也大量開始接納同性戀,認為同性戀無罪。
甚至有神學生被查出有同性戀性侵事件,結果學校譴責的只是『未經同意性侵』,而不是譴責『同性戀』。
所以,我們可以合理推論:
在不久的將來,台語長老會爆發確定同性戀者當牧師、確定同性戀者被封牧的事,遲早會出現。
敗壞,不會突然發生。
敗壞,都是逐漸發展的。
很多時候,一葉可以知秋。
越到末世,敗壞的事會越多,偏離聖經的假道會越多。
我們只能求主幫助,讓我們不僅有愛心,而且還堅守真理,絕不動搖。
棄守真理的愛心,是假的!只是人類用私意自以為的愛心罷了,不是真正符合上帝標準的愛心。
#3 Denver 於 2010/12/18 12:00
Denver
感謝你的詳細解釋!
對許多同性戀的人來說,最困難的也許在於當好不容易排除萬難,接受自己為同性戀後,以為可以過自己想過的生活。沒想到這個美好的信仰,卻反而要他們承認「犯罪」、「悔改」!我想這種身份認同的煎熬,是他們在教會成長的很大的一個阻礙。
我們的社會價值觀顛顛倒倒、改來改去,也難怪他們陷在這個泥沼裡。。
這個連結不知你有沒有看過?http://www.gospelherald.ca/news/soc_83.htm
裡面有提到一些牧師對同性戀的看法,可以略窺一些牧者的心態與立場。
#4 小小羊 於 2010/12/18 12:15
小小羊
順便提出一下:
同志教會楊雅惠牧師,後來自殺身亡。
對於已死之人,我不願意做太多批判與譴責。
但是,我要提醒的是:
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是聖潔的,上帝是輕慢不得的。
我們以為自己是在事奉上帝,我們以為自己是在愛人,但有時,可能根本就是上帝不悅納的。
假使我們走偏差,到一個程度時,有時,上帝可能就會收回護衛與憐憫,而進行任憑。
我不敢說自殺者信仰多不好,但是,自殺者信仰不可能好。
信仰好的人,不可能會自殺,更何況是牧師。
我不敢說自殺者都沒得救,但是,身為牧師而自殺,有時,這樣的事件,真的值得我們謹記在心,敬畏上帝。
#5 pork 於 2013/07/07 05:26
pork
to boy:
從小出門在外,父母或師長有沒有教導做人要有禮貌?去人家家裡是要大聲吆喝誰誰誰來招呼自己,還是要說你好、謝謝呢?
哥林多前書1:20~21--智慧人在哪裡?文士在哪裡?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裡? 神豈不是叫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的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 神,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
你既自稱是無神論者,那麼又何必在乎 神的作為,還是以為讀了聖經裡的一些東西,就以自己站在眾近代人本主義先驅的肩膀上大聲疾呼,若不是人本主義先驅提供了那些思想材料,今天的你能說出什麼更具見解的"創新哲學"嗎?
在 神面前,你只是塵土,你既不信 神,何必在乎"這群信神的蠢蛋",你想來一場公平的辯論,何謂公平?人和 神之間或說人和真理間從來沒有公平可言,真理不會因為被否認就不會是真理, 神也不會因為你不信 祂就當不成 神了,如果能和 神談公平, 神還會是 神嗎?當然,你不信 神,所以那也不重要。
你說--"如果你有種堅信你的神,就和我展開公平的辯論,真理越辯越明,刪文就表示你的信仰不堪一擊!!!"--那麼我也告訴你,你有本事PO文就要有本事接受刪文,到人家部落格作客是這種態度嗎?
無論你想用科學的眼光來驗證還是聖經歸正的角度來檢驗,你做的功課都還不夠,請加油。
只是,出於 耶穌做了我們的榜樣,那對世人的愛,我奉勸你思索你自己的無神論吧,如果明天你不在了,你將會去哪裡?此刻的你,充滿活力的思索著各種事情,就算在睡覺也會做夢,一旦面臨死亡的那一刻,你可以想像死亡是怎麼回事嗎?你可以想像你的存在被停滯所攏照嗎?事實是你根本無從想像,因為你既已永死,你又怎麼知道自己已經死了,你甚至連思索自己這回事都辦不到了,如果那是你想要的,恭喜你,無神論的結局將是你最終的依歸。
羅馬書一:24~32--所以, 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汙穢的事,以致彼此玷污自己的身體。他們將 神的真理變為虛謊,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門!
因此, 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
男人也是如此行,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 神, 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又是饞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他們雖知道 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從前人們看不到細菌就說細菌是不存在的,就算現在知道細菌是存在的,眼睛還是看不到細菌,細菌更沒有義務要顯現給人們看才能證明牠是存在的,只是啊,當細菌侵入人們的身體後,不論人們相不相信牠是存在的,牠總有辦法弄死那不相信細菌是存在的人,就算那人直到被細菌弄死前的那一刻,仍不相信細菌是存在的人卻已行將就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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