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天生就是同性戀嗎?
「這就是我!」
就在1993年,我把我出櫃的敘事建立在這直率的宣告上――無論從哪方面來看,我都是認真的。「我沒有選擇成為同性戀」,我推論說,「我天生就是這樣!」
我完全相信我的性傾向就是我身分的核心――不純粹是我想要什麼或我做了什麼。這感覺像是我終於找到了真實的自己,我的內心與我的朋友都肯定這一點,正如我周圍的世界那樣。「這就是我!我是同性戀!」
性取向似乎千真萬確,但事情的真相為何?
我們是否應該簡單地接受性取向是與生俱來的,作為唯一的專業術語來描述持續不斷且別無選擇的同性吸引力?還是我們應該退一步思考,在神真理(關於我們是誰)的光照之下審慎評估這個想法?老實說,除非我們先從神學人類學,就是神對「我們是誰」的想法和啟示著手,否則我們就無法開始明白人類的性行為。
重新定位
現代性取向的概念起源於心理學這個學科,根植於世俗對人類學的理解,即拒絕「原罪」(一種對「性取向」的批判性評價,見羅莎莉亞.巴特菲爾:《坦誠不受阻》〔Openness Unhindered〕,頁93~112)。例如,認為同性的性取向不過是種殘疾(即墮落的自然後果,像是失聰),而不是道德上的後果。這個概念危險地靠近被稱為伯拉糾主義的古老異端,它否認原罪、被第五世紀的教會譴責。在今天充滿無限灰色地帶的世界裡,在聖經「性」的議題上草率含糊,基本上就是在與異端眉來眼去。
美國心理學會(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對「性取向」作出這樣的定義:
性取向是指對男性、女性或雙性產生情感、愛情以及/或者性吸引力的持續性模式。性取向也指一個人的認同感是基於這些吸引力、相關行為、加入分享這些吸引力的群體。
同性戀腦神經科學家西蒙.列維(Simon LeVay)解釋說,性取向就是「使我們傾向於經歷『性吸引』的特徵」(《同性戀、非同性戀及其原由》頁1)。在一份國際人權文件中,性取向被定義為「在情感、愛情、性方面產生深度吸引的能力」。在其他地方,美國心理學會把這些吸引力描述為「通常無法選擇」。因此,性取向表達的是一種無法選擇的、持續渴望性與戀愛的「能力」,而這種傾向已經被歸類為新的人格特質。
不幸的是,我們把自己「限制」在這種世俗和人本主義的典範裡――透過性傾向來定義自我,我們認為沒有其他的選項。然而,當聖經與世俗的框架之間有選擇的餘地,基督徒難道不應該偏愛聖經的框架,而不是世俗的框架嗎?這種經歷到同性之間無法選擇的、持續渴望性與戀愛的「能力」,神的話語能提供我們一個更好的理解框架嗎?
是的,它能!這框架稱為「罪」。
做同性戀?
我並不是說擁有同性吸引或試探的能力就是神學家講的「本罪」(有罪的思想、慾望、言語和行為)。可是,原罪和「內住的罪」的概念卻符合每一種對同性性取向的描述。原罪是一個無法選擇的狀態,而內住的罪是有罪的慾望或行為的持久模式。既然有效的聖經框架早已存在,為何試圖再挪用、修補一個術語呢?
今天有些人說,同性之間性與愛情的吸引力源自於神的形像,而不是源自墮落――所以它是好的,甚至是可以聖化的。這來自於誤解,以為「做同性戀」包括欣賞同性的美。然而,如果我們把性傾向擴大到包含對美的欣賞(與性和愛情無關),那每個人都會是同性戀。這既是無稽之談,也是無益之舉。
然而,如果按照「同性的」性與愛情的慾望行事是罪,那就沒有什麼「中立」或「可以聖化」。這些慾望源自墮落,而不是神的形像。性方面的罪總是包含道德的成分,同性的吸引力在原罪中找到了它的起源。讓我們說清楚:關於原罪,沒有什麼中立或無辜的!
對於同性吸引,問題就是罪。但對基督徒來說,我們的神沒有丟下我們不給答案。
不管你生下來是什麼樣子
可是有人生來就是同性戀嗎?聽媒體和流行文化的說法,這似乎是一個科學肯定已經證明的事實。然而,為了調查可能影響同性吸引力發展的潛在生物與環境因素――在進行的眾多研究中,目前還沒有得出任何的結論。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The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最近於2015年作出了這個聲明:「有人認為性取向是天生的、不變的;然而,性取向的發展卻橫跨一個人的一生」。科學家根本沒有找到促進性吸引力發展的因素,所以宣稱「性吸引力的先天性是已獲證明的事實」是站不住腳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儘管缺乏證據,人們仍然相信有人天生就是同性戀,並且這樣就夠了。然而對基督徒來說,天生並不表示某件事是可允許的;生來就是罪人並不會使罪惡合理化。我們必須把人指向一個更為重要的主張:不管你出生時什麼是對的或什麼是錯的,耶穌說:你必須重生。
你是否認為「自己天生就是個酒鬼」並不重要,你必須重生!你是否認為「自己天生就是個騙子」並不重要,你必須重生!你是否認為「自己天生就是個色情成癮者」並不重要,你必須重生!你是否認為「自己生來就有任何其他性犯罪的掙扎」並不重要,你必須重生!
大好的消息
當我們重生時(透過神的話語〔彼前一23〕、藉由聖靈〔約三5~8〕),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我們是新造的人(林後五17)。我們能夠恨我們的罪,卻不恨我們自己。我們的性傾向不再是我們「是誰」,而是我們「怎樣」。我們治死自己的老我,好叫基督能在我們裡面活著(羅八13;加二20;西三5)。罪的影響如此普遍、如此徹底、如此極端,以至於任何進天國的人都必須完全重生(約三3)。
無論我們來到世上時「罪的景況」如何,我們都需要一個完全的轉變――唯有我們的神和創造主,已經藉著在基督裡的恩典與信心,奇妙地使這種轉變成為可能了(弗二4~10)。這信息不是只針對同性戀社群,或只針對那些經歷同性吸引的人。這是給每個人的信息:你必須重生!而祂就是照著自己的大憐憫,使我們重生的那一位(彼前一3)。
親愛的朋友!這是大好的消息!
作者:袁幼軒(Christopher Yuan)
譯者:楊忠道
原文刊載於渴慕神英文網站(連結)
作者介紹(渴慕神網站):
袁幼軒博士在穆迪聖經學院教授聖經超過十年,他關於信仰與性傾向的演講事工已經遍及五大洲。他在會議、大學校園和教會中演講。他和他的母親合著了他們的回憶錄(現在有七種語言版本):《不再是我――同性戀兒子與心碎母親的歸家之路》(校園出版),他也是《為無聲者發聲》(Giving a Voice to the Voiceless)的作者。袁幼軒畢業於穆迪聖經學院、惠頓學院研究所,並在伯特利神學院(Bethel Seminary)獲得教牧學博士學位。他最近的著作是《聖潔性戀――性戀沒有灰色地帶》(道聲出版)。
全文链接:https://rtv.org.tw/is-anyone-born-g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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