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7 December 2024

發問:我真的信耶穌,但沒有做到愛神(遵守祂一切誡命),這樣有得救嗎?

問題:若我是真的信(小小羊前輩提出的三項檢驗方法),

(如何知道我自己有沒有得救?)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716

可是卻沒有做到愛神(不是靠感覺喔,是指沒有遵守祂一切誡命)

(舉例:光是要做到愛人如己,就覺得好難,

有些人就是很難愛啊,即使知道他也是信主的,

何況那些拜偶像燒紙錢又得罪我的,

而且有些衝突的確是對方的錯,我做到饒恕不懷恨已經是極限了吧,

實在不可能愛對方如己)。

而且也沒有活出那種像杏林子劉俠女士那樣美好的基督徒生命。

甚至累的時候,覺得有攪擾的時候,會想算了,我不要做個好基督徒了。

那我還算信嗎?神會不會就不愛我了,不要我了?甚至懲罰我?

因我沒盡全力沒盡本份?

(所謂放棄做個好基督徒不是指就放縱屬世界的私慾喔,

或以屬世界的價值觀為主~什麼成功興旺之類的,

而是指可能不常熱切禱告了,對小組團契的尋求也冷淡了)

 

Andre  於 2010/06/04 22:58  公開留言發問

 

 

 

 

小小羊 於 2010/06/05 10:58留言回覆

 

答:

有些東西,觀念要清楚:

1. 沒有人能守全律法

信主之前,沒有人做得到;

信主之後,一樣沒有人做得到。

基督徒假使要企圖靠守得住全部的律法,才能成為上帝兒女的話,

那麼,沒有人能當上帝兒女了。

 

 

因信稱義,不是信主時才因信稱義,信主之後就變成因行為稱義。

事實上,連信主之後,一樣是因信稱義。

是『信』才使我們稱義,

不是因為好行為才使我們稱義,或使我們維持稱義。

 

 

請花時間,將我們園地『罪、得救、因信稱義』分類夾中的每篇文章,

全部都讀過吧?

觀念正確,就會觸類旁通。

 

 

基督徒能成為上帝兒女,不是透過好行為,而是透過信。

信主之後,一樣不是透過好行為,才能維持得救,一樣是透過信。

信主之後,我們當然要努力行出好行為,

但那不是要去維持得救的份位,而是要使上帝喜悅。

 

 

知道自己『是父母的孩子』,『永不會被丟棄』,然後努力認真;

和擔心自己『不是父母的孩子』,『怕被丟掉』,所以努力認真,

那可是天差地遠的。

 

 

用父母子女關係,來解釋「聖徒永蒙保守」的觀念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1348

 

 

 

 

2. 努力做便是

做得到什麼程度?人人不同!

但反正就是努力去做。

不需和人家比,但可以用人家的榜樣來激勵自己努力。

愛到什麼程度才叫愛人如己?很難講,因為人人不同。

但就是一步一步來:

對得罪我的人,我先做到饒恕他,之後再努力更進一步,愛人如己。

成聖之路,從來就不是一蹴可及。

我今天的靈性程度,也絕對是二十年前的我所不能相比的。

二十年前我認為饒恕不了的狀況,我現在饒恕得了;

二十年前我忍受不住的冤屈,我現在忍得下去。

 

 

稱義是立即的,但成聖是漫長的。

上帝可以使人神蹟得醫治,但上帝從來沒讓人可以神蹟成聖。

 

 

 

 

3. 不要以為基督徒生活不會有低潮

太多人都以為基督徒只會活在靈性的高峰,沒有低潮。

但那是胡說八道的屬靈高調與重軛,不是真正聖經的教導。

誰沒有低潮過?

摩西沒低潮?以利亞沒低潮?

平凡如我們,怎可能沒低潮?

信仰低潮時,不會想讀經、不想禱告、非常灰心、、、、。

但是,那又如何?

那就使我從上帝兒女變成不是上帝兒女了?

因為我低潮,上帝就不要我了?

身為父母的都知道我在講什麼:

你的孩子低潮、表現不佳時,你就會將他趕出家門、宣稱他不是你的孩子?

 

 

以利亞低潮時,上帝在幹什麼?

一樣繼續看顧他!

上帝讓他吃、讓他睡,等他精神好一點,然後對他繼續講話。

 

 

很多時候,我們的問題,其實是因為處在低潮中。

但是,這段時間會過去。

過了之後,我們就會重新得力。

 

 

 

 

4. 低估基督教的群體性

使徒信經講『聖徒相通』,這是非常美妙與深邃的教義。

我們透過與實體教會的聖徒相通,透過與無形教會的聖徒相通,

越快能重新得力,走出低潮期。

與其他弟兄姊妹相交、閱讀好的書籍與文章、尋找屬靈長輩的幫助、、,

透過這樣的聖徒相通,我們的靈性,可以較快得到醫治。

 

 

大家可能以為我是強者,但我一點都不是。

我一樣常常會低潮,也常常會很疲倦。

有時,會情緒低落,或是疲倦到下了班連一句話都講不出來,也不想講,

然後窩在房間角落裡看電視。

 

 

充滿活力時,可以文思泉湧,短時間就寫出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來。

低潮時,什麼都寫不出來,只能看著電腦發呆。

 

 

那又如何?

因為我軟弱,所以上帝就丟掉我?

不是的!

祂會繼續看顧我,一如看顧小麻雀一樣,

而且會賜我足夠的力量,使我恢復起來,並且充滿活力。

 

 

其實,講了老半天,又回到一個很基本的教義來:

你有多信任上帝?

 

 

信!看見了嗎?

結果,又回到因信稱義、唯獨恩典這類很基本的觀念來了。

 

 

『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約11:40)

阿們!

 

小小羊

 



#1 小白 於 2024/10/07 22:08

小白

讲真,低潮时,真的可以先好好吃一顿,再好好睡一觉,很多时候这就足够恢复精神了。如果还不行,那再继续寻找问题解决问题。很多想做好基督徒的人很注重灵性需求,容易忽视身体的需求(不是体贴肉体喔,是正当的需求),但是神毕竟给人造了肉体,那就好好照顾吧

#2 訪客 於 2024/10/08 12:21

訪客

我很多時候,也覺得我不像是基督徒,常覺得自己只是法利賽人。

雖然很多時候,努力遵守神的話,但不是出於愛神,而是知道死後有審判。

沒有好好讀經、禱告。不夠渴慕神的話。

認真讀經時,多是為了哪天可以展現我的聖經知識。

比起傳福音,更在意討人喜悅。


愛人方面,常覺得不信者比我更懂得愛人、比我更腳踏實地的過生活。我比許多不信者更自私。


常常想到這堆,就懷疑我真的是基督徒嗎?

為何身為基督徒,卻比不信者還糟?

我沒有很愛神、也沒有很愛人。

#3 訪客 於 2024/10/10 08:04

訪客

不想思考很像功德觀為預設立場的問題。(不斷做某件事...才能如何如何....)

#4 花生糖 於 2024/10/10 19:35

花生糖

有位姐妹和我说过:如果我们一直控告自己而不到神的面前求恩求力,那其实是我们在里面的骄傲,我们觉得我们不可能是罪人,我们是应该(凭着自己力量)做的到的,所以没有办法真正谦卑下来,让神帮助我们成圣。请问我们这样理解对吗?

#5 小小羊 小小羊 於 2024/10/11 10:56

小小羊

給花生糖:

這種說法是有點道理的。

只是,我覺得,內心一直受控告的人很多都很可憐,

所以我比較不會用「內心驕傲」來描述這種狀況。

因為,不少這類的人,雖然禱告求主幫助了,

但內心還是充滿罪惡感。


我覺得,『正確的教義』是很重要的。

對這些人而言,他們需要學習正確的教義,

必須一次又一次『重新聽福音』,

必須學習不靠感覺,而是相信聖經說的話。

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必定赦免」,

這時我們就不能再管感覺,而是要相信。


#6 訪客 於 2024/10/23 03:08

訪客

您好,您應該是台灣寫作最多的基督徒吧!因為不確定您的性別,無法稱呼你弟兄或姐妹

我是一個八年資歷的基督徒,但是我越信越倒楣,目前敝人大約55歲,從受洗開始,事情越來越不對勁;後來直接重病,完全不能工作,已經將近6年,也就是疫情之前就只能辭職回家坐吃山空

而且不只是這樣,人在家中坐也能禍從天上來,親朋好友知道我生病都還能出亂子找麻煩。而這幾年我休養這麼久,當然也是有做一些能力範圍內的活動,也有服藥什麼的,但是無論多努力,身體也沒有進步,運勢更是一直衰小到爆炸

都這麼多年了耶!要試煉,要試探,要他媽的被攻擊,也不是這樣的吧!至少我沒有聽過任何一個人能夠雖小這麼久!我這樣說是因為:我可不是什麼老年草莓族,依照我信主以前算命的歸納(我自己也看的懂),我根本就是個一生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的可憐咖!我超級善良,甚至極度優秀,可是我從小就身體不好,而且沒有人幫我,大家都是一副要來害我的;只要我下定決心做一件事,全宇宙都會來為難我;因為我身體差,所以只能做普通工作,多好的職位我都只能推掉(沒錯,我優秀不是自己嘴巴講講,本來就是工作來找我不是我去找工作),因為我只要稍微勞累就會生病。但是這樣悉心保養,還是連50歲都撐不到,就再也不能工作!

你一向敢言,求你說說意見吧!雖然基督徒不信輪迴,但是我一生沒有對不起任何人,都是幫助別人,最後卻被天地人惡整到這種程度,除了歸因我可能上輩子造什麼大孽,否則根本找不出合理解釋吧!

至於我承認當初就是因為已經很雖,才想脫離佛教那套去信基督教,沒想到更是雖小到極限!說真的,我從來沒有看過學經歷這麼好的人會這麼衰運的,而且我工作能力很強不是只會讀書...別說基督教裡,基督教外你看過這麼雖的人嗎?神到底有多恨我?我這輩子除了來受苦,是否就毫無希望?

#7 小小羊 小小羊 於 2024/10/23 09:36

小小羊

給訪客:

能否讓我知道一下你的這些資料?

1. 生病病名?

2. 學歷、經歷?

假使不方便公開,可以在留言回應時勾選「悄悄話』功能,

這樣別人就看不到,只有我看得到而已。


平安

小小羊

#8 Brandweer Brandweer 於 2024/10/30 12:53

Brandweer

訪客平安。


「除了歸因我可能上輩子造什麼大孽,否則根本找不出合理解釋吧」

「神到底有多恨我?」


基督信仰,並非如此解讀。

信耶穌基督,今生不一定有好的現世報,不一定有希望。

然上主有保證一切相信者,獲得永遠來生,也就是永生。



苦難,多源自於上主消極預定,消極許可任憑事情發生。

至於上主為何消極預定,則根本無答案,且上主根本不會告知答案。

該理念,可參考約伯記。


且耶穌基督遇到出生即為視障者之人,有明確說「不是因為當事人罪過,也不少因為當事人父母之罪過」。


參考閱讀:車禍被害宣教士的追思禮拜上說『這是上帝旨意』,有何不對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76000860



「算命,運勢」


信主之後,不可再相信算命者之預測。

因為聖經禁止占卜,打坐,算命等邪術。



「大家都是一副要來害我的」


若是邏輯混亂,無法分辨真實與幻覺,精神分裂等(我不知道訪客有無),

乃是屬於腦部物質不平衡,仍需照醫師指示,定量使用藥物控制。


若精神疾病狀況,有妨礙安全工作,並不是擺爛偷懶。


本園地有一舊回應,值得參考閱讀。


「不好意思,我這些文章講述的,都是基於『無精神疾病』的狀態。

『精神疾病與工作』的狀況複雜,我沒有能力研究與教導。

同樣是憂鬱症,有些就是已經喪失真正能工作的能力,

正如身體殘障有時也會導致喪失工作能力。


假使你會因為發作導致一個月要請幾天假無法工作,

我認為,你的狀況可能還沒有恢復到能真正工作的程度。」


發問:工作上,我該怎麼辦?(三)新工作遇到困境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1072



--Brandweer


#9 Brandweer Brandweer 於 2024/10/30 13:55

Brandweer

「也不少因為當事人父母之罪過」


實在抱歉,應為「也不是因為當事人父母之罪過」。

抱歉誤植。


以上內容,若有寫錯,違反聖經或園地規定,懇請 羊兄及時刪除。



--Brandweer


链接: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46253371

Tuesday, 24 December 2024

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這樣有沒有得救?

我們堅信: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一個人,如果真正得救了,那他就永遠得救,不會再沈淪。

就如彼得,他已經得救,卻依然犯下大罪,

但他犯罪時,不會從得救的份位失落。

一個人,如果死亡時沈淪,那表示他從沒真正得救過。

就如猶大,他從沒真正得救過,

雖然他生前也有很多好像得救的表現。



聖經也說:真正得救的人,會有好行為出來。

『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

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7-20)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真正的問題來了:

如果一個人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

那麼,這人有沒有得救?



我要指出一個很重要很重要,但卻是很常很常被忽略的核心問題:

上面問題的對象,是針對『別人』,還是針對『自己』?

因為,對象不同,答案會有別。



一、 對別人

如果別人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那麼,這人有沒有得救?

很多重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徒,常會說這些人『有得救』;

很多重視『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的信徒,常會說這些人『沒得救』。

我不是說每個相信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信徒,

或是每一個相信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信徒,都會這樣認為。

事實上,『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和『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這兩個教義,

都必須同時成立,所有信徒也都必須接受:

一次得救,必定永遠得救;

真正的信主,一定會帶出好行為。



但問題是,我們能不能依據一個人在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

就說他沒得救?或是說他有得救?

我們如何判定別人有沒有得救呢?



事實上,我們根本沒辦法從別人的行為,來判定他到底有沒有得救。

理由有三個。

1.

最主要的問題在這裡……………

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真正從內心信主過』(認罪、悔改、信耶穌)。

除了上帝,誰能知道人心最深、最隱密處呢?

我們有誰敢說自己可以絕對正確看透人心最隱密的真正那一面呢?

如果別人真的曾經真正從心裡信主過,

那麼,即使我們現在看到他們沒有好行為,我們也不能說他們就沒得救。



2.

因為,我們怎知他『現在的壞行為』,

是不是犯罪時的大衛王、是不是犯罪時的彼得?



3.

也因為,我們怎知他『現在和過去相比,行為上都沒有進步』?

搞不好他過去更壞,

雖然現在他信主之後只進步百分之一,但也是有進步啊,

只是我們外表未必能看得出來而已。

我們敢說自己已經可以完全清楚看清對方所有的好行為了嗎?

會不會對方有一些好行為,是我們沒看見的?



我們別忘了,

聖經不斷要求我們『不要論斷人』,也要求我們要『寬以待人』。

我們可以說這人行為不合聖經、這人行為不對;

但是,我們卻不能因此就說別人沒得救。

我們可以針對對方的『罪』、『罪行』來糾正;

但卻不可以因此就判定對方這『罪人』沒得救。

判斷『是不是罪』,是我們該努力做的;

判斷別人『是不是得救的罪人』,不是我們該去碰的。



我們可以這樣認定:

那些信主之後,有好行為的人,比較『可能』是真正得救的;

那些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的人,比較『可能』是沒真正得救的。

我們只能說『可能』,卻無法說『一定』。

當然,如果對方不信真正神人二性的耶穌,

不信罪、十字架、救贖、、、這類信仰核心,

那我們當然可以直接說對方沒得救。

像那些新時代運動者、異端就是一例。

我們這篇文章所描述的,不是這類人,

而是指他接觸的、信的,是正確的福音,也曾公開做信仰告白的人。



我要提醒大家,請務必僅記這兩個原則:

1.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2. 『罪』與『罪人』要盡量分開處理,不要把罪和罪人搞混處理。


 



二、 對自己

我們對別人,

不能輕易說對方沒得救;

但是,對自己呢?

我們能不能從自己信主後的行為,判斷自己有沒有得救?



對這問題,天主教認為,我們到死之前,都無法真正判定自己有沒有得救。

我們必須一直很努力,否則隨時可以沈淪。

得救,是不確定狀態,到死才成為確定。



基督教阿民念主義者,強調人的自由意志,

有很多這類主張者,也認為得救者是可以再沈淪,變成不得救的。

所以,得救是不確定狀態的,是會變動的。

雖然我現在得救,但我不能確定明天我還會不會得救,

會不會因為犯大罪而沈淪。



然而,我們已經說了,『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真正得救過,就絕不會再沈淪(雖然還會犯罪);

那些到死沈淪的,根本從沒真正得救過(雖然他們生前有很多好行為)。

歸正神學主張:

信徒是『可以』『在生前』,就清楚知道自己有沒有得救的。

歸正神學的重要信仰信條『韋斯敏斯特信條』第十八章二節如此說:

『那真相信主耶穌,誠實愛祂,以無愧的良心竭力在神面前行事的人,

『今生』『可以確實知道』他們是處於蒙恩的地位上』。



回到我們的問題來。

我們原始的問題:

『如果一個人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那麼,這人有沒有得救?』,

問題對象換成『自己』時,就變成:

『如果我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那麼,我有沒有得救?』

答案是------------------沒有!



我們沒辦法知道『別人內心』是否真正認罪悔改信耶穌;

但我們可以知道『自己內心』是否真正認罪悔改信耶穌。

我們沒辦法知道『別人』信主之後,『行為到底有沒有進步』;

但我們可以知道『自己』信主之後,『行為到底有沒有進步』。



沒錯,我們無法去省察別人,

但我們可以不斷省察自己,真的很認真且誠實來省察自己。

如果我們認真省察,那我們真的可以確認自己是否得救。

不僅是透過省察我們內心、

省察我們外在的行為、

更是透過聖靈與我們的心同做見證,

這是我們何等的安慰與鼓勵。



我們千萬要記住,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

但也絕對要記住,真信心必定會帶出好行為。

所以,當我們信主之後,自我省察,

發現自己『根本』沒有任何行為上的進步,

那麼,這表示我們的信是假的,絕不是真的。



請小心這兩種區別:

1.信主之後,『完全沒有』任何德行行為上的『進步』。

2.信主之後,『還會犯罪』。

表面上來看,二者好像差不多,但其實差很多。

一個真正重生得救之後的信徒,『一定會有』德行行為上的進步;

但一個真正重生得救之後的信徒,因為還沒到天堂,所以依然『還會犯罪』。

會犯罪,不表示德行行為就都沒進步;

德行都沒進步,表示根本就沒得救。



當我們真正信主得救之後,此時如果犯罪,

我們會有內心的痛苦、會認罪悔改。

但是,這不表示『馬上』就一定會痛苦、馬上就會認罪悔改。

有時,悔改是發生在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

大衛王的姦淫事件,他可是很久之後才認罪悔改的。

一樣是犯大罪,

彼得可是犯了三次(三次不認主),猶大可是只犯一次(只賣主一次)。

問題是,後來,彼得會認罪悔改,但猶大不會。

猶大知罪,他內心也會痛苦,但他不會為此認罪悔改。

因為,他從來沒得救過,內心沒有聖靈內住,

所以,他沒有聖靈幫助,沒有聖靈的感動、管教、提醒、責備、、、、,

主耶穌也不為他代求,上帝也不會賜悔改的力量給他。

而彼得是得救的信徒,所以他犯罪時,

聖靈會動工,主耶穌會為他代求,上帝會給他力量,使他願意悔改歸正。



我們雖然可以有得救的確信,但是,這確信是可以消失、減弱的,

特別是我們在犯罪時、試探來臨時、陷入黑暗的景況中時,更容易會如此。

韋斯敏斯特信條十八章四節如此描述:

『真信徒對於自己得救的確信可能有種種不同的動搖、減少,或間斷。

如因忽略而未能保守;

或因墜入損害良心而使聖靈擔憂的某些特殊罪惡中;

或因突如其來的試探;

或神收回祂笑臉的光照,甚至讓敬畏神的人行走在黑暗中,而無亮光』

但是,我們不用擔心,

只要我們繼續努力,我們又可以重新獲得這種得救的確信。



另外,關於得救的確信,不表示我們信主之後,很快就可以得到。

我們一定要努力去確認自己到底有沒有得救,

因為,假如我們沒得救,那事情可就嚴重了。

但是,這不表示我們很快就可以確定自己有沒有得救。

我們要『盡快』確定,但未必能『很快』就確定。

韋斯敏斯特信條十八章三節如此說:

『此無謬的確信並非屬於信仰的本質,所以真信徒在獲得此確信之前,

要長久的等待,經過許多困苦奮鬥』

但是,請我們一定要記住:

我們雖無法確定知道別人有沒有得救,

但我們是可以得知自己到底有沒有得救的。

韋斯敏斯特信條十八章三節繼續說:

『然而,真信徒由於聖靈得知神所白白賜給他的事,

他可不用特殊的啟示,正當使用通常的手段,便可得到此確信』



回到原始的主題來。

我們要重申這幾個重點:

1.『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真信心一定會帶出好行為』,

這兩個都是完全不矛盾的真理,不可廢棄任一種。

2.別人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我們不能說他就沒有得救。

3.我們自己信主之後沒有好行為,我們可以確定自己沒有得救。

4.確定自己有沒有得救,是很重要的大事。

信徒一定要努力去獲得這種確信,而且一定可以獲得。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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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督徒 於 2007/10/10 15:16

基督徒

在你或是在我們面前的好行為不是唯一判定基督徒是否得救的聖經的原則,

基督徒也不是只被要求在某一種人面前有好行為就可以了。

為甚麼我們盼望明白某人是否真的已經得救了?

難道是因為幾個基督徒聚集在一起開公司必定賺大錢嗎?

盼望我們都是因為顧念人的靈魂而不是個人的經濟利益才傳福音給人。

#2 基督徒 於 2024/06/21 22:09

基督徒

要在人死之前傳福音給他,這件事不是宣稱沒有神可以辦到的,而是必須信有神。


當然我們也知道對於不信的人,當我們指著他說「你必須信神」,結果是百分之百的這個人不會信,其實這才是合理的,因為我們都不是神。妳說有人因為妳要他信就信了,這人若不是想和妳結婚,就是要妳的錢,或兩者皆是。(輕鬆一下,請不要打老公)


有一些假設性的問題是實際發生過,有一些假設性的問題是故意往最反對神的立場想,這時候我們也需要釐清在問題的表象底層的更核心的問題。加略人猶大的問題比較複雜,但是我們也須注意,若有人以「沒有人可以知道誰沒有得救」為理由否定一切關於猶大沒有得救的證據,這人的下一步是不是更可能給自己一個扮演猶大的角色之理由?但是猶大之死是沒有第二次機會的死,這顯然和有得救機會之還沒有死的狀態矛盾,這角色很難導向之後聽見福音又得救了的結果。(很難笑的強辯)


我們可以說我還沒死還有得救的機會但是我就是不要現在馬上信你能把我怎樣嗎?這當中是不是有甚麼不太對勁的地方啊?


看不出來嗎?


上帝的角色呢?


只有我們在自說自話嗎?


是不是有一本聖經呢?我們本來也根本就沒有人知道拿撒勒人耶穌是誰不是嗎?就沒有人知道啊?所以根本不應該有「神學院」?就都不知道嘛?


我們不是都要成為大衛或保羅,都要先犯上他們曾經犯過的罪然後才能認罪悔改,我們受洗時是教會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為我們施洗。


具體的來說,我個人是的確知道自己的罪得到上帝的赦免,否則,我怎麼能傳福音給妳們呢?


這樣,我永遠不應該傳「上帝不赦免妳如果妳不這樣做那樣做」。


當上帝的審判來臨,誰能站立得住呢?這不是我丟出來的問題,這是聖經論到的幾次大審判對我們說的話,不是歸正教會特別愛嚇人,而是有歸正也必須有福音。


這樣的信心當然是不簡單的,如果妳們的上一代隨便唬妳們兩句就打發掉了,既然妳們熱心藉著生養兒女侍奉神,就不只是吃喝快樂,在信心的問題上也要日漸長進。


不再多教訓人了,否則又像是披著獅子的毛皮在動物園賺零用錢的工讀生。


#3 基督徒 於 2024/06/22 21:45

基督徒

我承認自己對聖經還不是很了解,也承認自己的不太了解聖經這件事對那些有權力的人並不重要,還必須承認這件事當然我個人也必須付一點責任,就好像一隻狗吃進一隻死老鼠被毒死也不能怪別人。


這裡有一個角色叫做「上帝」的被我們發現了,但是就算有一大堆基督徒聚集在一起,仍然有可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道上帝在哪裡。我們都有這種經驗譬如靈恩派搞特會神蹟醫病,其實我們的信心原來沒有那麼大的問題,但是特會講員一直問你們看見了嗎,你們看見了嗎,看見「天降金粉」了嗎?


我們需要明白聖經,這在我們的教派聽起來是義正辭嚴,但是各位有沒有想到,解不通聖經的時候還有聖靈,有禱告,有神學?還是只要有一個人說「不禁食禱告就是不敬虔」,所以教會所有的人今天晚上都不睡覺通宵禱告?


今天我們設想羅馬書第一章的證據是要等待判決,我們也聽聽作者的證詞。


羅馬書第一章


7 我如今寫信給各位住在羅馬蒙神所愛、蒙召成為聖徒的人:願恩典、平安從我們的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臨到你們!

8 首先,我藉著耶穌基督為你們大家感謝我的神,因為你們的信心正在全世界傳揚。

9 我在傳揚他兒子福音的事上用我的靈侍奉的神,可以為我作證:我不斷提到你們,

10 在禱告裡總是祈求,如果合乎他的旨意,就讓我終有一天能夠順利到你們那裡去,

11 因為我渴望見到你們,好把一些屬靈恩賜分給你們,來堅定你們;

12 更確切地說,我在你們當中的時候,你們和我都可以藉著彼此共有的信心,一起得到激勵。(環譯本)


使徒保羅在禱告中紀念同樣是為神所愛蒙召作聖徒的眾人,這顯然不是只有運用科技產品建造物質文明,聖靈的恩典是在所有得救的信徒身上,而這顯然首先所指的並非外在行為而是內裡相信,從保羅寫給在哥林多的教會之書信可以印證這一點。


使徒保羅也不是說行為都無關信仰,而是指明當初眾聖徒是如何蒙恩得救的。那麼,今日我們可以在教會遇見這樣的牧者嗎?


反過來看,是不是有劣幣在驅逐良幣?今天當我們問一個教會宗派是否成功,是不是根據這個標準做出評斷?如果在我們以後教會就不再有聖經的見證,我們是不是也會被歸類為歷史上的某個異端?


這個當然是不能只有我們在自說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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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後悔了……有罪了………吊死了

『後悔了,有罪了』,這不是基督徒常有的表現嗎?

所以,當一個人出現『後悔了,有罪了』的表現時,就表示他是神的兒女?

別忘了,猶大也有這種表現,但接下來卻是『吊死了』!



馬太27章

3 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4 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

5 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



很多人犯了罪,不會後悔,更別提認罪。

這種人,我們不用多講,因為那本來就違反聖經,基督徒都知道那樣的行為不可以。

但問題是,犯了罪會後悔,甚至會承認自己有罪的人,難到這樣還不足以證明他是上帝的兒女嗎?

請千萬不要忘記:

猶大也會『後悔、認罪』,但他接下來的行動卻是去『吊死』。



猶大是個從來就沒得救過的人。

一個真正得救過的人,只會跌倒,但永遠不會從得救變成不得救。

彼得就是這種人。

他一樣犯過大罪。

猶大不過賣主一次,彼得卻不認主三次。

但猶大從來沒得救過,主耶穌不為他祈求,也不守護他;

可是主卻為彼得祈求,也護衛他不滅亡。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我與他們同在的時候,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請不要以為賣主的罪比較重,不認主罪不重,因為罪比較輕所以才蒙赦免。

沒那回事!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10:33)

而且,主耶穌可沒說過『不能賣祂』,但主耶穌卻明確教過『不能不認祂』。

所以,彼得犯的罪很大,一點都不輕。



一樣犯了罪,一樣後悔,一樣承認自己有罪。

但是,彼得後來悔改,猶大沒有悔改。



『悔改』,望文生義,就是『要悔還要改』。

只悔不改,那豈是真正認罪悔改?

真正的認罪悔改,就必需除了後悔認罪的心之外,還必需有改正的行動。

真正的信,必定會帶出後面的好行為;

沒有出現任何好行為的信,是大有問題的信。

真正的悔改,必定會帶出後面的改正;

沒有出現任何改正的悔改,恐怕是假的悔改。



『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



『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4:1)



『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



我不是說犯罪之後,只要認罪悔改,就永遠不會再犯相同的罪。

若是如此,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得救。

我們說謊之後,認罪悔改了,以後還是可能會說謊;

我們心中恨人,認罪悔改了,以後還是可能會恨人。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約壹1:8)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約壹1:10)

只要我們這個身體仍在,我們以前會犯罪,現在會犯罪,後來還是一樣會犯罪,

要一直到我們死了到天堂去了,才永遠不會再犯罪。

雖然會犯罪,但是,真正得救者與非得救者的差別,就表現在他是否真的認真去改。

我們無法知道別人有沒有認真去改,但我們可以誠實省察自己,知道自己是不是認真去改。

我們會失敗,但一定會繼續重複『認罪—改正』的行動。



後悔了?

有罪了?

很好!這是重蒙上帝赦罪的第一步。

但是,僅止於這些還不夠,還必需懇求主耶穌赦免,然後改正惡行。

上帝必定赦免,絕不食言。



在主面前,沒有一項罪是大到人願意悔改但祂卻不能赦免的。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基督徒絕不會犯褻瀆聖靈這種永遠不得赦免的罪,

這種罪是不信者才會犯的,不是基督徒犯的。

會犯褻瀆聖靈的罪的人,絕不會認罪悔改;

會認罪悔改的人,絕不是犯過褻瀆聖靈的罪的人。



我們絕不當猶大!

絕不當『後悔了……有罪了………吊死了』的猶大!

我們即使賣了主,犯下滔天大罪,

也願意痛哭認罪,懇求上帝赦免我們這重罪,

而不是在覺得後悔、有罪之後,卻選擇離上帝更遠的路去。



我們會有當彼得的時候,但我們絕不是猶大!



中國偉大的聖徒王明道,被當時的共產黨抓住,關在監牢中大肆逼迫。

在極大的逼迫下,他糊里糊塗簽下同意書,公開放棄信仰。

被釋放出監獄後,他走在路上,腦袋清醒過來,開始痛哭流涕,

因為,他發現他賣了主,背棄耶穌基督。

但是,在他最絕望時,心中一個聲音提醒了他:

不!我不是猶大!我是彼得!

他又重獲力量,回到監獄去,取消原本簽下的同意書。

當然,為此他又繼續受到逼迫與監禁,但是,他是彼得,不是猶大,他重獲了平安與力量。



我是彼得!我不是猶大!



主啊!幫助我們,護衛我們,讓我們即使在犯下滔天大罪,心中充滿絕望時,

也依然能想到『我是彼得!不是猶大!』,『我們是你的兒女,而不是滅亡之子』。

主啊!你知道我們是何等軟弱,但懇求你施恩憐憫與幫助。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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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還是猶大?馬可還是底馬?

一個『犯下大罪』的人,他是彼得,還是猶大?

一個『離開教會』的人,他是馬可,還是底馬?



彼得三次不認主。

請注意,是『三次』,不是一次。



猶大賣主一次。

請注意,是『一次』,不是三次。



然而,彼得後來認罪悔改,持守信仰;

猶大只有後悔,沒有認罪悔改,離棄信仰。



所以,當我們看見一個基督徒犯下大罪,甚至好幾次犯下大罪,

那麼,這人是彼得,還是猶大?



更甚至,假使是我們自己呢?

是我們自己犯下大罪,甚至是好幾次犯下大罪,

那麼,我們是彼得,還是猶大?


 


馬可是個年輕人,家境可能相當不錯,

因為他家可以當聚會場所,容納不少人。


(彼得被囚禁,天使帶他出監牢後,彼得就是去馬可的媽媽家去,

而那裡也是許多門徒的聚會處或聚集處。

『就往那稱呼馬可的約翰、他母親馬利亞家去,在那裡有好些人聚集禱告』

(徒12:12))



馬可原本參加保羅佈道團,後來中途退場,回家去了。

之後馬可重回佈道團時,保羅對馬可之前的離開很有意見,

不願意帶他一起去佈道。

保羅對馬可的不滿意,導致佈道團分裂,

因為巴拿巴想帶馬可一起去,保羅卻不願意。


『過了些日子,保羅對巴拿巴說:

「我們可以回到從前宣傳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們景況如何。」

巴拿巴有意要帶稱呼馬可的約翰同去;

但保羅因為馬可從前在旁非利亞離開他們,不和他們同去做工,

就以為不可帶他去。

於是二人起了爭論,甚至彼此分開。巴拿巴帶著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

保羅揀選了西拉,也出去』(徒15:36-40)



馬可當時退出的原因不明,但一般推測可能是因為佈道生活辛苦,

他又年輕,過慣優渥的家境,可能難以適應,也不想繼續辛苦下去,

所以就離開了。



底馬也是保羅佈道團的成員,可能也是年輕人。

並且,他和馬可彼此認識,一起工作。


『所親愛的醫生路加和底馬問你們安』(西4:14)

『與我同工的馬可、亞里達古、底馬、路加也都問你安』(門1:24)



後來,底馬也離開了佈道團,

因為他貪愛現今的世界。


『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



然而,同樣是離開佈道團,

馬可不僅又重回佈道團,而且後來成為保羅重要的同工,

之後也被彼得看重到稱他為『我的兒子』,還寫出馬可福音。

『在巴比倫與你們同蒙揀選的教會問你們安。我兒子馬可也問你們安』

(彼前5:13)



可是,底馬卻不一樣。

不僅後來沒重回佈道團,而且就此從聖經,也從教會歷史上消失,

找不到任何資料。

更甚至,可能從此離棄信仰也說不定。

因為,假使還有在教會,可能還會有些資料被傳述,而不是從此消失。



雖然,離開佈道團未必就是離開教會,

但是,觀念類似,反正就是因為種種原因就離開。

所以,當我們看見一個基督徒離開教會,

那麼,這人是馬可,還是底馬?



更甚至,假使是我們自己呢?

萬一是我們自己離開教會,

那麼,我們是馬可,還是底馬?



我們不是上帝,

所以,當我們看見一個基督徒犯大罪時,

我們不可能知道他是未來會認罪悔改的彼得,還是至死沒認罪悔改的猶大。

我們只知道,假使這人真是上帝兒女,上帝必定帶他們回家,

雖然有時會有嚴厲管教。



然而,雖然我們無法知道犯大罪的『別人』是彼得還是猶大,

但是,我們祈求上帝,當我們『自己』犯大罪,甚至多次犯下時,

求上帝施恩憐憫,使我們永遠當願意痛哭流涕、認罪悔改的彼得,

而不是至死不悔改的猶大。



我們不是上帝,

所以,當我們看見一個基督徒離開教會,甚至離棄信仰時,

我們不可能知道他是未來會重回教會的馬可,還是至死沒回教會的底馬。

我們只知道,假使這人真是上帝兒女,上帝必定帶他們回家,

雖然有時會有嚴厲管教。



然而,雖然我們無法知道離開教會、離棄信仰的『別人』是馬可還是底馬,

但是,我們祈求上帝,當我們『自己』離開教會,甚至離棄信仰時,

求上帝施恩憐憫,不要放棄我們,

使我們永遠當願意重回上帝家的馬可,而不是就此離棄信仰至死的底馬。



也更求主幫助,不管我們自己犯下多大的罪,或是離開教會,

求主攔阻我們,不要任憑我們犯下『離棄信仰』的最可怕大罪。

因為,只要不離棄信仰,常常就還有機會。

彼得能認罪悔改,是因為他即使犯罪,也依然沒有離棄信仰。

可是一旦離棄信仰,上帝有時就未必再給機會了。



求主幫助我們,不要撇棄我們,加添力量給我們這些軟弱的罪人。

阿們。


 


小小羊



#1 基督徒 於 2019/07/03 22:15

基督徒

信了一個教就會多出一堆「家人」嗎?美國總統和英國女王也是我的家人嗎?


其實並不會。你不能撥一通電話就找美國總統和英國女王出來吃飯,最多是找同在一間地方教會聚會、又因為彼此生活圈相近的「教友」才比較可能成為「家人」。


美國社會出現了重大的分歧,不是各種族移民之間的衝突,而是信仰價值上的裂解,羅馬天主教放任神職人員性侵男童也要記上一筆。現在真相大白,原來這個世界本來就是物質慾望四處流竄,女性的身體被物化和商品化是女性從家庭和男性父權的宰制下解放出來不可避免的結局。


妳不要告訴我妳遇見了一個多麼好的男人,妳自己都不相信這種矛盾的心理,妳精挑細選的老公都還會對妳家暴,外面四處拈花惹草的環境怎可能會有好男人?


保羅佈道團的馬可和耶穌門徒小組的彼得皆身處一種危機四伏的存在狀態,必須每一天都注意上帝的國度和魔鬼計謀兩者的差異,基督的論述就像是每天站在路中央指揮交通的警察,使徒保羅的處置也是差不多一樣的。當妳迷失了方向,妳就開始漫遊High Way,因為妳日漸遠離了His Way。


今天有人找我回去重談「女性主義」,已經無話可說了,因為她們需要的不是「女性主義」,而是「女權律師」,算鐘點的,只能問三個問題。


因此今天我只能回答妳:從小我就是天生演員,因為遇見的每個人都在演戲。自從主耶穌阻止我繼續漫無目的演下去,避免我愈演愈大,就明白告訴我自己的真實身份,從此其他的角色都不再能滿足我。


有一件事我們以前都不明白,即是那尋求上帝的,雖然遭遇極大的艱難困頓,上帝不但不因此厭棄他們,反而樂意啟示祂自己,並且顯明在天上永遠歸屬不必流浪的家。


妳的男朋友,我的女朋友,我們的老朋友,都老了。如同風中殘燭,形單影隻。我們需要的是安息,永遠的安息,永遠的家。


我們不是要在廁所門後面寫上【徵女友】#電話號碼,乃是共同建造上帝屬靈的家。

#2 韻安 於 2019/07/07 13:33

韻安

to 莉娜利:

人生很多苦,主耶穌都懂。

再痛苦,都千萬要記得:主耶穌祂愛妳。

沒有人懂妳,但是上帝祂一定懂妳,而且非常愛妳,遠超過妳所想的。

縱然在極為痛苦的情況下,已經絕望到完全感受不到任何的愛,但是,這些痛苦的感受仍不會改變上帝祂愛妳的事實。

願主耶穌親自安慰且醫治妳破碎的身心靈。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链接: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97035404

Thursday, 19 December 2024

中国的以巴弗(萧若枝编写)

 序

1900年的北京。义和团事起。慈禧太后及端正载漪唆使其攻打各国使馆,并召甘督董福祥助攻。太常寺卿袁昶(浙江桐庐人)接连两次上疏,力主不要攻打使馆,以免挑起外衅。在御前会上,袁昶又力言“拳术不可恃,外衅不可开”,“杀公使,悖公法”,局面将不可收拾。他侃侃陈言,声震殿宇,兵部尚书徐用仪、吏部侍郎许景澄皆附议。慈禧太后不悦而退。不久,八国联军攻下天津炮台,又向北京进犯,他与许景澄又拜伏于宫殿下上疏,泣请速斩祸首,以挽大局。载漪大怒,逮捕了袁昶、许景澄、徐用仪等人。七月四日,袁昶、许景澄被处死于菜市口。

形势的发展后来果如袁昶等所言。七月二十日,八国联军开始进攻北京;七月二十二日,慈禧、光绪西遁长安。当年十二月,八国联军退出北京,朝廷下诏复袁昶原官。宣统元年(1909),又追谥袁昶为“忠节公”,并于西湖孤山南麓敕建“三忠祠”,奉礼袁昶、许景澄、徐用仪三人。

百余年后,2002年的宁夏。12月21日,一位名叫“以巴弗”的圣徒在宁夏银川监狱大墙外一间陋室中,安然去世。

这位中国的以巴弗便是“忠臣袁昶”(王明道语)的外孙。

恩典与呼召

袁昶遇难后,其家人匆匆自北京南下,在上海附近的松江定居下来。是时,几位美国卫理公会的女宣教士已在松江,以办学的方式传主的福音。袁昶的女儿袁季兰(1889-1967)12岁时,便进了这所小型女校(慕卫女校的前身)读书。神的救恩也从此临到了袁昶的后裔。

据悉,袁昶被杀前,曾几次暗中通知京中外国侨民(主要是宣教士)提前撤离,使其减少了许多伤亡、损失。许多宣教士十分感激袁昶,也知道这个少女袁季兰就是袁昶的女儿。宣教士们在这些女生身上花了极大的精力,一方面教她们明白圣经真理、认识真神、信靠救主,一方面也培养她们,使其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知识。青少年时期的季兰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了耶稣基督为自己的主和救主。

季兰19岁时,嫁至浙江东阳的吴家,育六个儿女(三个夭折的除外)。1926年4月,小儿子吴维僔出生时,季兰也给他另取一圣经人物的名字“以巴弗”。

维僔从小在教会环境中长大,自然明白圣经的许多真理,熟悉圣经故事,会唱许多圣诗。老师在课堂上问:“谁是信耶稣的?”小维僔高举右手答道:“我是信耶稣的!”但幼时并没有重生。进入五年级后,小维僔开始反叛,对神有疑问,乃在心中积了数百个问题。时值抗战时期,小维僔随家人流亡,初尝人生之苦,便埋怨神:“为什么要造人?造了又允许人犯罪,还要惩罚我们!”后来母亲给他买了一本刚出版的《荒漠甘泉》,让他每天早晨读一段圣经,并一篇“甘泉”。

1941年5月的一日,圣灵借着《荒漠甘泉》开启了他的心,他不再骄傲,跪在床前祷告:“神啊,饶恕我的骄傲和愚昧,我错了。这几百个问题我再也不问了,都交在你手中;不是我不要明白,而是要看你要我何时能明白什么,你就一步一步光照我,使我明白。现在我先信靠你,你不会有错,你的话─—圣经不会有错。神啊,从今以后,你是我的父亲,我是你的孩子,我接受耶稣作我的救主,我承认我是个罪人,求主用宝血洗净我一切的罪。”吴维僔从此在主里重生。

维僔重生后,神在各方面修炼他。他初三毕业要进高中时,神让他学习了不撒谎的功课;学习坚持圣经真理的功课。这些操练为他后来一生的服事打下了基础。

1945年1月,维僔在浙西山区读高中。放寒假时,他在学校后边的小山上读书、灵修、默想。他想到主耶稣基督本有神的形象,却为救自己的缘故,“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书2:7-8)。他想到自己从小学五六年级时,便喜爱自然科学,自己已决意进大学读理工科,将来作工程师或科学家。而那天,他问自己:“主已为我降卑,我为主降了什么?主为我流血舍命,我为主舍了什么?”他再次默想主在十字架上的大爱,心被恩感,便俯伏跪下,对主说:“主啊,我把自己献给你,我不再想作什么工程师或科学家了,大学不考也行,你要我作什么,我就作什么;你若要我作原来我最不想作的传道人,我也情愿了。”祷告完毕后,他深知主已悦纳他。

高中毕业考之前,维僔决定,既然已经奉献给主,便不打算再考大学了。那时,他爱主的心越来越热切,晚上的祷告也越来越长,似乎主就在旁边,亲密极了,心中有说不尽的话向主倾吐。最初他祷告到晚10点,后来祷告至半夜甚至后半夜,鸡叫以后才躺下睡一会儿,但精神很好、不疲倦,白天仍照常上课或复习。再后来他就通宵祷告,直到天亮(6月天亮得早)。同学们还都在沉睡,他却脑子非常清醒,便悄悄起来,拿了小圣经到窗口下,坐在凳上,打开圣经,主便用经文向他说话:

“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不背着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马太福音10:37-38)

“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加福音9:23)

他清楚知道主在呼召他舍弃自己,一生一世天天背起十字架来跟从主,否则,就不配作主的门徒。这是主对他一生的呼召。他对主说:“主啊,我愿意。”

在以后的几天中,他作了更冷静的思考:假如主要我去边疆传道呢?假如主让我传道,而没有人肯听,没有人理睬呢?假如穷到吃不到饭,穿不上衣呢?假如主让我被多人看不起,或遭误会,或受冤枉,或被毁谤呢?假如主让我生重病、长期痛苦、或是死亡呢?……凡他所能设想到,有可能遇到的,他都一一认真考虑,掂掂分量,然后重新向主说:“主啊,我愿意付上这一切代价,跟主跟到底。”

同时,他也意识到,如按主的话去执行,必会遭多人反对,必有一场属灵争战。果然,没有几天,全校几乎都轰动起来:“吴维僔发神经病啦!”“吴维僔信耶稣信迷啦!考试也不考,饭也不吃啦!”甚至有人说:“他失恋啦!”他的许多同学和老师劝他好好考大学,而他反而向他们传福音,劝他们信耶稣。

总务主任很爱他,就格外苦口婆心地劝他。因劝不动他,总务主任就急了:“你过去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现在,你是一个废物!你还劝我信耶稣?我就是下了地狱,也不要信耶稣!”他当时没有话可以回答这位爱他的老师。但感谢主,五年以后,维僔在上海又遇见了这位老师,主自己拯救了他。

平信徒的岗位

1946年秋至1949年初,维僔在“中华神学院”学习。1949年初,他开始在上海守真堂作实习传道。

那是一个动荡、剧变的时代。国民党节节败退,解放军一举渡江,上海5月份解放。解放后的上海,外边热闹极了,经常有各种游行,人们扭秧歌,打腰鼓,喊口号……“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的歌声,一阵阵从游行的队伍中传进矗立在街旁的教堂里……

空空的教堂中,维僔独自一人,俯伏在神的面前祈祷。上海的各家各户,都已做了准备,买足粮食、咸鱼,以度过两个时代交接的时期。守真堂也因此有两个礼拜暂停聚会。维僔则正好用这段时间,潜心祷告,寻求神的旨意。他说:“主啊,求你保守我,至死也要作个传道人,决不离开传道的岗位,决不改行干别的。”然而,主给他的回答正好相反。主当时并不差遣他作传道人,而是要他作一份别的工作,等候主。他听到主对他的回答是:等待,到我需要时,我会把工作托付给你的,派你作的。

维僔清楚了,在这个急剧变化的时代中,主要他作一名平信徒(即普通基督徒,而不是传道人)。他说:主不是叫我去贪恋世界,而是给我换了一个战斗岗位。祂要我在一个普通教师的岗位上,讨主的喜悦,为主作见证。

1949年10月起至1957年,维僔在上海作了8年中学教师。这8年中,维僔恪守神给他的“战斗规则”: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也牢记自己的两种身分。一个是教师的身分,一个是基督徒的身分。既是教师的身分,他便尽力作一个好教师。但他清楚,教师身分是暂时的,次要的,基督徒的身分则是永远的,首要的。当二者发生冲突时,教师的身分就要服从基督徒的身分。

“社会发展史”是一篇大谎话!

解放后,他为神打的第一仗就是,虹口区政府组织中小学教师学习马列主义“社会发展史”,学习完毕时,每一个人都要写总结报告,要写自己对“社会发展史”是怎么认识,怎么看待的。维僔经过祷告,在这一点上写了一句话:

通过这次“社会发展史”的学习,我认识到,这个“从猿到人”,一直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史,是一篇大谎话。

政治教师便组织大家“帮助”他。感谢主,因为维僔是在教会中学教书,同事们大多是基督徒,大家心中也赞成维僔的观点,所以无人发言。政治老师只好自己发言批判维僔,这反而给了维僔机会。政治老师说:“你们所信的神,是反对科学的!”维僔就回答说:“池老师啊,科学,科学规律是哪来的?是人定的吗?不是,没有人能制定科学规律,科学家也不能制定,只是发现和证实了一部分科学规律而已。真正的科学规律是神在创造天地万物之前,就制定妥当的,天地万物也都是按照神定好的规律运行。既然科学规律是神早已定妥的,为什么神要反对自己所定的科学规律呢?”有的老师听了笑了,有的点了点头,有的什么表情也没有。维僔又说:“池老师啊,今天的问题,不是神反对科学;而是人们想利用科学来反对神。”

许多老师听着维僔的辩论,为他担心,维僔自己也只有把后果交托给主。可能是因为解放初期,学校后来也没有再追查。“平信徒”的第一仗,靠主的怜悯结束。

有争议的一件事

1949年6月起,维僔参加了南阳路教会(倪柝声弟兄的聚会处)的聚会。但不久,他痛心地发现,聚会处当时的立场是,教会要取得合法地位,就非得走三自道路;因此,50年代初开始,聚会处作出一系列决定:参加党领导的节日游行,邀请“三自”的领袖人物吴耀宗来聚会处讲道,并且要在教会内搞“控诉运动”。1951年4月2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开展基督教徒对美帝国主义的控诉运动”的文章,要求全国基督教团体“广泛地展开对帝国主义分子及其走狗的控诉”。聚会处决定响应这个“控诉”的号召。倪柝声自己亲自动员大家,说他强调一个“立场”问题,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去“控诉”,可控诉的事就多了。在虬江路进一步动员的时候,全体肢体都参加了。当时维僔尚是一个25岁的年轻人,他压抑不住灵里的愤怒,反对在教会中搞“控诉”活动。然而,他的意见根本没有人理会。维僔只有自己痛哭、祷告。据他自己后来亲自写的见证说,在祷告中主对他说话:“既然倪弟兄要你站到‘人民’的立场上去控诉,你就站到‘人民’的立场上去控诉去。”

1951年6月10日,上海南阳路的控诉会上,吴维僔发言,用故意夸大了的尖锐的词句来“控诉”,结果全场大乱,许多人大发“嘘”声,控诉会完全失控。一位高个子戴眼镜的家负责弟兄(南阳路教会是一个很大的教会,会众根据不同的地区分成十几个“家”,每“家”约100多人,由“家负责弟兄或姊妹”带领,后增至二十多“家”。“家”下又分成组。─—编者)发言,问主持人刘良模(三自代表):我们传主的福音,到底可以不可以?政府许可不许可?结果整个控诉会无法继续。刘良模只好安抚大家,说一些政府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之类的话,然后散会。

两个月后,聚会处一位长老通知维僔“停止你擘饼”,因为大家认为维僔已经“放弃了信仰”。

直到1964年,维僔才有机会与南阳路聚会处的两位肢体恢复交通。当时维僔去北京为一位年轻人施洗,得知这位年轻人的父亲就是当年南阳路聚会处的家负责弟兄之一。这位老弟兄一直误以为维僔“放弃了信仰”,维僔写信给他说:“当年我的控诉,根本没有背弃主,放弃信仰;反而是照着主的吩咐,演了反面角色而已。”这位老弟兄非常高兴,又转告了另一位长老杜忠臣弟兄。他们十分为此喜悦。

这是维僔的见证中颇有争议的一件事。50年后,维僔自己回忆起来,仍感到自己是作了反面角色,拦阻了控诉会,心中颇为平安。

“配”的预备

1955年,维僔的三嫂给他介绍了一位在天津工作的姊妹。开始通信时,维僔清楚地问对方:你是否愿意在我所走的十字架的窄路上,作我的伴侣?对方同意后,他们才确定了婚姻关系。1957年夏天,吴维僔因为婚姻的关系,从上海调至天津工作。神把他带到了一个新的战场。

1957年的中国,革命的气氛已经越来越浓烈,校园中进行着无情的“反右”运动。维僔来到新的环境中,仍然一如既往,每吃饭必谢恩祷告,中午休息时,还要拿出圣经来默读。星期天,全校教师要到附近农村劳动,他却要请半天假,理由是“要聚会敬拜神”。学校里的同事们觉得他很奇怪:“这个从上海来的老师,怎么宗教迷信这么深!哪能当老师呢?”不久,他便被下放到郊区农村劳动去了。

本来,学校下放他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他的思想,结果他在乡下两年,反而把劳动场所当作传福音的禾场。那个年代,正是全中国范围内听不到基督福音,没有大光照亮的黑暗时期。维僔再次思想神的恩典和神对他的托付。他想到:神没有托付我作传道人、布道家,祂让我作一个普通的基督徒,我难道连这一点本分也不能尽吗?他决心要在这最小的事上忠心,并忠心到底。所以,不管是谁,只要有人问及主真理的事,他就毫无保留地把福音传出去。

在下放小组学习时,他看到下放劳动的目的是“促使干部改造成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人生观”,便公开在小组内发言说:“我是一个基督徒,且永远是一个基督徒,我不可能,也不打算改造和转变自己,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我没法响应党中央对我的号召。”小组长为他可惜,公开在组里说:“要是光按着你的生活艰苦方面、劳动积极方面来衡量,你能够上一个好共产党员,但你的思想改造方面就过不了关啰。不过,即使你思想改造过不了关,还可以算作‘宗教信仰’而勉强放你过去;但你散布宗教迷信的传道的东西,事情就严重了,过不去了,砸了锅了。”

那些日子里,吴维僔也承受着极大的压力。一天中午,他去一里外的水井挑水回来。天上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向他逼近,眼看一场倾盆大雨马上要倒下来。脚下是泥土路,如大雨下来就成了泥泞路,无法行走了。他望着满天的乌云雷电,突然凭着从神而来的感动,伸出右手,对着已经从天降下的大雨,大喊一声:“打住!”结果,好像主当年斥责风和雨一样,雷电很快停了,雨滴止住了,乌云也渐渐退去了!这是维僔第一次见到神迹,他知道在他处于威胁压力之下时,神在借着这个神迹安慰他,坚固他的信心,他确实知道:我的神活着,祂掌管着天地万物!

两年农村劳动之后,他又被调进天津东北郊一个区办的棉毛加工厂继续劳动改造。两年后,他被调回原校,但因思想没有改造好,不能作人民教师,他只能作实验室的物理实验员。

1957年至1964年7年中,形势越来越紧张,属灵争战也越来越激烈。神开始更严格地修剪维僔,为祂自己的托付预备他的心志。

自50年代后期,吴维僔开始以复写纸写“主内交通”的文字,寄往各地,增强各地主内肢体们的灵里交往。60年代初,他开始操练禁食祷告。64年春天,神让他做好“配”的准备。那时,他在与上海原守真堂的一位弟兄通信交往中得知,一位他所熟悉,主所特选,受过贾玉铭灵修院造就,与他一同作过守真堂教会执事,后来又成为主所用的忠心仆人,因着主在那个艰难的年代所托付给他传福音的负担和工作的缘故,被守真堂负责人姜蒙光所出卖、告密,因而被捕下了监。看完这封信,维僔心中深受感动,为这位下监的年轻弟兄感恩,羡慕他,因为这位弟兄听主的话、配为主的名而受此凌辱、磨难。他为下监的年轻弟兄切切祈祷。在祷告中,维僔听到主在问他说:“他配,你配不配?”他立刻含着泪水向主说:“主啊,我也要配,我也要配!”从这天起,他就更加儆醒,随时做好了“配”的准备。

十字架的道路

两个月后,1964年7月30日,吴维僔被捕。当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他面前,拿出“传讯证”和“搜查证”的时候,靠着主恩,他一点没有慌张。他与妻子握了握手,说了最重要的两个字:“靠主。”便上了吉普车。上午十点左右,车向公安局开去,窗外之物向后移去,吴维僔抬头望天,心中充满了平安。他知道神又把他调到了一个新的战场,一个更为险恶也更为重要的战场。配得在那个战场上为主作见证,实在是他的荣耀!既然早在1945年他已经决定要一生背起十字架跟从主,现在更是他义无反顾、勇往直前走十字架道路的时候了。

维僔被捕的原因当然纯粹是为了信仰。64年正是全国搞“四清运动”的时候。他学校的校长已经公开批评他说:“在我们学校里,宗教迷信活动是很明显的。”另外,维僔也曾为人施洗,写“主内交通”文字寄往各地。他曾写信给一位年轻人,鼓励他:“你既然已经信了主,作了基督徒,就应该公开承认主的名,退出共青团,走主的路。”因为这个年轻人的退团事件,也引起了公安局对维僔更加注意:他在“与共产党争夺下一代”。

其实,最初的时候,维僔并没有被“逮捕”,而是被“传讯”。从世人的角度看,他被捕入监完全是由于他“不识时务”造成的。维僔心中确信:进监,不是他自己喜欢进的,也不是公安局要他进的,而是主带领他进的监。神要他在犯人这个岗位上,作好一个基督徒,以犯人的身分来听从主的话,遵行神的旨意。因此,一进监,他就为自己定了一个在属灵争战中的战斗原则:在被审讯时,“不回答,不交代,不认罪,不悔改”。

入狱一个多月时间,他八次被审问,一直持定了这个四不原则。第七次审讯时,他被要求用书面形式回答五个问题。他便一面祷告,一面写出了自己的答卷。其中第四个问题是:“政府的宗教自由政策是如何得到了正确贯彻执行的?”他直率答道:正是在这种所谓“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下,全国许多教会被取缔、受打击,许多神的仆人和基督徒因不接受党对神教会和神仆人的领导而被捕、下监、判刑等等;而我的被捕下监,则是一个新的证明。

最后第五个问题是这样问的:“你对全国基督教界所发起的三自爱国运动,是如何认识的?”他本来想从正面好好回答这个问题,突然觉得不平安,圣灵光照他,他就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

我正预备把我从圣经真理而来,对“三自”运动的认识写成回答时,圣灵突然拦阻了我,不让我写,并且光照我一节圣经。这段经文是:“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将珍珠丢在猪前,恐怕它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因此,我就不从正面回答下去了。(注:主耶稣所说的“狗”、“猪”,不是指真的狗和猪,而是指“不把圣物当作圣物”的人,指“不把珍珠当宝贝”的人说的。)

他的答案当然引起了轩然大波。第八次审讯时,预审员恼怒地说:“在我的手心里不知经过了多少大牧师,大传道,还没有见过你这么猖狂的!”第八次审讯之后,预审员给他一张逮捕证,说他是“自食其果”。他坦然签了字。主又一次光照他,他对自己说:“我虽不是大牧师,大传道,但只要紧紧倚靠主,仰赖主的怜悯,忠心跟随主,不躲避应该背起来的十字架,就照样可以得胜,在世人面前,作好见证。

判决之后、跟主到底

1967年2月,法院下达了对他的判决:无期徒刑。他收到判决书后,心中非常平安,充满感谢,立刻想到:“仆人决不能大过主人。我的主耶稣,从父手中领受并喝尽的苦杯,是死刑,而不是无期,而且是钉十字架,是最耻辱、最残酷、最痛苦(连父神都离弃祂)的死刑;父神给我喝的杯,不知轻了多少倍,还存留我一条命,身体至今还健康……主受十字架死刑时,尚且是心悦诚服地领受,我才是无期徒刑,为什么不能也同主一样心悦诚服、从父领受呢?主说过: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浸你们也要受(马可福音10:39),今天父神既然怜悯了我,给了我这个杯,我就应当把父所给的杯喝尽,无期到底。”

判决后的犯人,一般都可以与自己的家人见面。他也立即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已接受判决,请她来见面。他请她再带一个脸盆来,因为原来的脸盆已经漏了一个洞。他盼望能见到妻子,多说一些话。信发出以后,到了预定接见之日,队长(劳改队的管教干部)送来一个家中的脸盆,妻子却没有来。维僔再次写信,并写了一些主内勉励的话,队长就斥责他写了“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给他寄出。

过了一段时间,法院来了一个干部,告诉维僔,妻子要与他离婚。这完全出于维僔的意料之外,立刻为此祷告。当时正是文革的高潮,在那个空前险恶的时代环境中,妻子在外面孤单一人,无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他体谅她的软弱,便同意离婚,他们没有孩子,维僔也不要求什么财产,于是签字就完了。

维僔从不后悔与姊妹结婚,因为当初已经确定是二人同走十字架的窄路的。现在姊妹软弱了,在十字架的道路上后退了,维僔只有替她惋惜,为她祷告了。

据说,后来她又与一老工人结了婚,但并没有摆脱她在文革中受逼迫的处境。而离婚后,维僔更无牵挂了,他想:我虽只剩一个人,也要终生把十字架背到底,跟主到底。

守住红豆田

其次是哈拉人亚基的儿子沙玛。一日非利士人聚集成群,在一块长满红豆的田里,众民就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沙玛却站在那田间,击杀非利士人,救护了那田。耶和华使以色列人大获全胜。──撒母耳记下23:11-12

维僔入狱后,记不清楚这段经文的章节,但却记住了这两节经文的内容。大卫的勇士沙玛,站在一块长满红豆的田里,面对众多的非利士人,坚守住那一块红豆田,不退却一步,结果挽回了整个战局,使以色列人全面反败为胜。守住红豆田,成了全面战争胜利的关键。主光照维僔,使他清楚知道,坚持饭前谢恩,是他在监内属灵争战中的“红豆田”,必须守住它。

他一进监狱,便在饭前谢恩,不避讳,不怕人看见,因为这是一个见证。监内的指导员向他宣布:“你要吃饭,就不许念(谢恩),你若念(谢恩)就不许吃。”维僔便把自己的碗筷还给管理员,不再吃饭。四、五天后,预审员厉声斥责他:“不吃饭,绝食,是抗拒无产阶级专政。”而维僔坚持说:“我决没有绝食求死的意思,我只要谢恩吃饭。”这样,狱方只好换了一个预审员,做些微让步。让维僔有时可以吃,有时又不能吃─—因为不准谢饭。

半年后,维僔的苦难更加重了。他被戴上一副重手铐,这副手铐又重又冰冷,使他痛苦万分,夜里无法入睡,但主与他同在,亲自引领他争战。他又一次声明:不谢饭就不吃饭,从今天起,不再自己主动拿政府不许谢恩的饭菜吃。两天后,看守所去掉了他的手铐,同时组织了七、八个犯人“帮助”他。看守人员站在门外观看。一个犯人一拳打在维僔的下巴上,顿时他满口是血,滴在身上、地上。这个犯人一面吼他:起来!立正!一面喊着口令:“向前两步─走!向后─转!……”一面要维僔回答他挑衅性的问题,他不答,这个犯人就“啪!啪!”……左右开弓,两手狠打他的脸颊。

在这种非人的折磨中,主的话一直响在维僔的耳中,萦绕在他心里:“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马太福音5:38-41)“又像羊在剪毛人手下无声,祂也是这样不开口。”(以赛亚书53:7)感谢主,主的话成了他争战时手中的锐利武器。面对那恶者的口令,维僔就顺服、照办,对他那些挑衅性的问题,他就学主的样式,默默无言。听主的话、照着主的意思去作,就能立足于不败之地,就能把仗打赢。

反复的殴打、折磨两个钟头之后,那个犯人打累了,就宣布“批判会”结束。所长问他:“大家帮助你,你感到怎么样?服不服呀?”他回答所长说:“报告所长,无论政府对我作什么,或是犯人对我作了什么,我都没有怨言,甘心乐意。”所长一听,以为他屈服了,很高兴,说:“唉,这就对了,你早就应该这么个转变了!何苦呢?……”

维僔一听不对,赶紧补充着对所长说:“报告所长,您误会了。我甘心乐意没有怨言,并不是说今后我不听主耶稣了。我作为基督徒,听主耶稣的话,总是要放在第一位的,继续要听主耶稣,一直听下去。”这下子所长真没想到,气得不得了:“好,好。你坚持反动立场,顽固到底。那好办!咱们今后就走着瞧呗!”

维僔又回到大囚室,坚持禁食七天后,他被带到一个空室,几个管理员反拧了他的手臂,后面一个人按着他的头,把一个铁器塞进他的口中,强行插下胃管,把食物灌进他的胃里。这个过程难受极了,但维僔丝毫不反抗。灌完后,胶管一抽去,铁器一取出,他就站起来,举目大声感恩说:“感谢天父用这样的办法来养活我!”他在所长和众人面前,作了感恩的见证。后来,监狱管理员只要硬往他口里塞窝头时,他总是举目望天大声说:“感谢神用这样的方法养活我!”

1966年7月,检察院对他的起诉书中这样记录着:“该犯长期在监内,借口‘饭前谢恩’搞非法活动,破坏监狱纪律,甚至多次长时间以绝食行动对抗无产阶级专政……”

维僔被正式判无期徒刑后,便从天津看守所转至天津劳改处,一个月后又调往宁夏的平罗玛钢厂劳改队。那时正是文化革命的高潮时期,他仍然持定自己的信仰,坚决“反改造”,他宁可为此付上代价。维僔坚持不念毛主席语录,不答问题,不唱革命歌,不喊毛主席万岁。组长和同组人命令他向毛主席像磕头,他拒绝。于是十多个人对他又踢又打,他干脆躺在泥土地上,任凭大家踢打。这是他第一次在劳改队挨打。此后,他无数次挨打,有人用皮腰带抽他,有人用鞋底狠打他的双颊,有人用木棒打他的头顶;还有一个队长用燃着的烟头多次烫他的鼻孔……所有这些非人的折磨,维僔都认为“既是主所允许的,都是于我有益的”。

在这里与在看守所一样,队长向他宣布:“你要吃饭,就不准祷告,你祷告就不准吃饭。”维僔知道,“守住红豆田”的战役进入了更为艰巨的阶段,因为当时正是文革高潮,全劳改队要六个月停产进行文革学习。但他深信,那位差遣他的主会使他“日子如何,力量也如何”。

争战开始了,他不再吃不能谢恩的饭。一天,两天……在他四、五天未吃饭、极度虚弱时,又被迫受罚跑步。第七天未吃饭时,天黑之后,他被带到一间空室,他遭遇许多谩骂,又有四个人开始打他,直到把他打昏为止。他后来回忆说:感谢主,昏过去真好,一昏过去什么痛苦都没有了。他被反复折磨毒打,强行灌食,灌食后,因为他身体被折磨得太厉害,就呕吐了出来;劳改队的队长就命令他把自己吐到地上的稀糊舔干净,他就趴在地上,把呕出的稀糊舔净了。打到后半夜,队长又叫犯人用水泼他身上。这样的折磨持续了几天,他被打的创伤一、二年后才痊愈。

中国的史书上,总是记载着狱中各种各样的酷刑,也记载着许许多多一代又一代受尽酷刑而不屈服的刚强硬汉。而不同的是,吴维僔尽管忍受了酷刑、没有屈服,他却不是刚强硬汉,他是柔弱的。那些殴打折磨他的人,打累了,问他:你恨我们不恨?维僔说:一点也不恨,也不埋怨谁。因为他自己的主在十字架上还为那些钉祂的人祷告呢。

最后,狱中虽然还是坚持不准他谢恩,但每三天就有一顿饭例外。吃饭的时候,他被带到一个单独的空屋里,一个组长看着他吃饭,他便可以吃到名义上不准谢恩而实际上许可谢恩的饭。后来监狱政委(最高领导人)对他说:你要饭前谢恩,我们许可你心中默默祷告。若要表现出来影响别的犯人我们就不许可。维僔听了,立刻警觉起来,主光照他:这一步也不能让!他回答说:“报告政委,我们基督徒的信仰,是信心与行动表现紧密相联的。没有行动表现的信心,不是真信心,而是死的信心,假的信心。真信心必然有与之相应的行动表现。我无法满足政委所说的条件。”谈判失败了,达不成协议。每三天吃一顿饭的争战,只好继续打下去,一直到六个月停产集中文革学习和运动结束时为止。


(上图吴维僔摄于监狱大墙之外的居所。)

犯人中的犯人

两年后,1970年9月10月间,他被调到一中队一组。这是最严厉的一个组,再难改造的犯人,到那里后也都会被改造过来。他到那里后,大组长开始对他正式提出初步要求,很简单,只两个:1.吃饭前不祷告谢恩。2.念毛主席语录。不要求两个都做到,只要求做到任意一个就行,随他挑选。他立刻很明确地告诉组长说:这两个要求,任何哪一个,他都做不到。矛盾激化了。倾刻之间,他成了全组犯人的斗争对象、射击中心。原先对别人的矛盾和批评,一律搁置起来。组长和全组犯人集中火力,想尽各种办法来刁难他,折磨他。

有一次,他们说:只要吴维僔能念(朗读或背诵)一句毛主席语录,或是说一句毛主席“万岁”或“万寿无疆”,就可以让他谢恩而吃。他就在主面前思考:想到圣经教导中有“敬畏神,尊敬君王”(彼2:17)和“我劝你首先要为万人祈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政治领袖)和一切在位的,也当如此”的话,他就在小组众人面前说:“我祝愿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身体健康。”他们都欢呼起来:“有门,有门!”虽也有二三个人不满意,因为他说的不是“万岁”或“万寿无疆”;但有人说:“别忙,慢慢来,有希望!”

那一天,他们对维僔好得不得了,三顿饭给他吃得饱饱的。第二天,组长和大家对他说:今天,你要进一步了,不要说你昨天说的那句话,要说:“毛主席万岁”,“祝毛主席万寿无疆”,要这么说。岂料,劝了半天,等了半天,维僔还是不肯改口,不管他们给吃不给吃。他们气极了,不给维僔吃饭。

有人在私下问他:你为什么肯祝愿毛主席身体健康,而不肯喊“毛主席万岁”和“万寿无疆”呢?

维僔回答说:前者是向至高神祷告,为政治领袖代求,神是喜悦的,因为是把至高神放在第一位。后者却有把毛主席当作神来敬拜、把领袖放在最高位置的意味。神厌恶,不喜悦。而“万岁”是不可能的,连活100岁也很难,毛主席决不会“万寿无疆”、而是“一寿有疆”的,我为什么要说不合神旨意的胡话?

在一中队是守住红豆田的最后一次、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争战。靠着主的恩典,维僔守住了。从此后,劳改队的干部没有再干涉他吃饭谢恩的事,虽然谢恩仍然是违法的事情。

在狱中,吴维僔是“犯人中的犯人”,但他说:“感谢主,我也是一个自由人!”因为他坚持“不”的原则,坚持“反改造”,那些“被改造”的种种规矩就丝毫不能束缚、捆绑他。

三次软弱

然而,他明白,他的刚强和自由完全是靠主的恩典托住他的。若离开了主,他早就倒下去了。他记录了自己曾经有的三次软弱。第一次是解放初期,他作中学教员时,思想改造运动中,曾经有一段时间,他竟然得到了上级的奖励;他就不知不觉地便想努力在世界的道路上奔跑,与主的关系疏远起来,爱主的心也不如以前了。但感谢神,两个星期后,圣灵光照他,他看到了自己在属灵道路上的危机,靠主的力量,他又重新恢复了与主的亲密关系。

第二次是1956年,他在上海同济中学当教师时,有外单位的人找到他外调,拿出一张年轻人的照片,问他认识不认识这个人。他认出这个年轻人就是51年他在“控诉运动”中发言时,夺走他的发言稿的那位爱主的弟兄。他就如实说了。事后,维僔心里极不平安,他推测,当时这位弟兄可能正在受审查,不知他自己的确认(虽然是事实)会不会带来更坏的效果。维僔当时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后来他明白了,自己不应该说任何话,他那样作就是“交代”,因为他的“交代”,弟兄就可能受苦。所以,后来,他为自己立下了“不说话、不交代”的原则,免得自己得罪神。

第三次是他被捕后,66年的时候,有一次预审员让他看了一张纸,上面画着中国地图,其中心是天津市,从中心发出不少射线至全国各地,表明他与各地主内肢体的联系。预审员说:你看如果这个图不错的话,你就在下面签个字。维僔此时警惕性不高,竟然糊里糊涂地把名字签上了。一回到监室,圣灵就光照他:为什么签字呢?签名不就等于认罪了吗?结果,那天小组长威胁要把他的饭拿走时,他竟害怕起来,赶紧吃掉,生怕被夺走了。结果当晚他就拉肚子,过了放风时间,他没法去厕所,只好用大尿罐,被同室人大骂。第二天他立刻声明,前天的签名错了,要求作废。他求神赦免自己的软弱失败,修复他,重新领他打前面的仗。他从此更认识到:自己并不比别人好,不比别人强。若无主的怜悯,他也照样会犯罪、会失败,甚至比别人败得更惨。他从这种失败中知道自己毫无可夸之处,他只有更加倚靠主。

大墙外的无期犯人

70年代末期,改革开放的风吹边了中国大地,也吹进了银川的“宁夏区监狱”,即银川风机厂。

天津系统在宁夏服刑的200多个无期徒刑犯人中,已经陆续减刑释放。70年代中期,还有6名“没有改造好”的人。到78年时,只剩下2个。79年,这两个犯人中的一个重新申诉,当年被释放了。至此,200多个无期犯人中只剩下一个人,就是吴维僔。

当时,写申诉,要求平反的风大起,许多人劝他去申诉,要求平反,他却非常清楚地表明:自己坚决不去申诉。81年春季,全狱召开每年一次的奖惩大会上,狱方宣布他也在减刑名单之中。宁夏高等法院的减刑裁定书上写着他的无期徒刑已被改为有期徒刑6年,就是说,过6年后他即将被释放。高等法院的裁定书认为,他劳动积极,教学认真,遵守监规纪律,就是他有悔改表现,证实他“确已悔改”,因此给他减刑。而他却认为:这个减刑和6年后的自由不是白送的,是要以“确实悔改”来换取的。“悔改”就意味着自己要把主过去交托他要他作的事当作“罪行”,那是污辱主,抵挡神。他想,如果他认同了这个“悔改”,这么多年的仗岂不是白打了吗?苦不是白吃了吗?这个肮脏的“自由”就这么值得他羡慕吗?主在这事上所给他的十字架他能扔下不背吗?因此他宁可选择“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希伯来书11:35)的道路,拒绝出狱。

1987年5月28日,他被迫出狱之日,写了“出监日呈文”,致信区高级人民法院,呈文中再次申明自己没有“悔改”的事实。他说:

在此,不得不冒着向政府和无产阶级专政示威的嫌疑(我想,法院或许能谅解),对我自从1964年7月入监以来这二十几年中,的确始终毫不悔改的行动表现,具体地、简要地述说如下:

1964年7月30日,我被天津市公安局传讯。在第一次预审开始起,除了姓名等以外,停止了一切甚至离题尚远的对预审员所询问的回答,实际上始终拒绝交代任何一点点罪行。(当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由此逐步升级:由传讯到拘留、到逮捕、到提起公诉、到判无期徒刑。)在这种始终不交代罪行一句话的情况下关押了一年半后,主预审员曾对我作了最后一次努力。他挑选了我罪行中的几件事主动地向我摊开、谈明、指出错处,叫我回监号后考虑;次日,我给他的答复是:“昨天您说的那几件事,我没有后悔。”再半年后,在中级法院审判庭上,我除了姓名等,及回答了一个提问(问:你是基督徒吗?答:我是基督徒。)以外,其他询问仍然一概未作回答。

在服刑的二十多年至今期间,凡是与“认罪”或“犯罪本质改造”有关的,或有牵连可能性的事,我一概拒绝发言、拒绝书写、拒绝参与有份。服刑二十多年中,无数次的大会、小会、学习、讨论、座谈等,只要与改造有关的,没有发一次言、表一次态、谈一次认识、回答一次干部或其他犯人的有关询问;甚至谨慎小心到没有朗读一次文件、报纸、或语录,没有唱一次革命歌曲,等等;免得与“犯罪本质改造”相牵连。多少回每个犯人都必须写的保证书、改造规划、思想汇报、改造总结或小结,甚至是必须记的“改造日记”,都没有写过一次、一字;历次政治、时事、道德、法律等等学习的考试,我除写姓名外,总是白卷加零分。以上数不清的事实和行动表现(若法院作一点调查了解的话,就不难知道这些都是一贯的,无法否定的事实),都说明我丝毫也没有接受在服刑期间所对我强迫进行的“犯罪思想和犯罪本质改造”。全部都拒绝净尽了。

至于裁定书上所提到的,我“服从管教”这一点,我并不是一概如此的,而是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情况而不同对待的。第一类,例如上面所说到,监狱对我所进行的数不清的改造与管教措施,我是一点儿也没有服从,通通拒绝,而且顽固地坚持了二十几年一直到今天。

第二类,只有与我“犯罪思想与犯罪本质改造”无关的其他规章、命令、布置……则我主观上可说都是认真遵守和服从的(当然也不能说绝对没有缺点和失误)。但后面第二类的“服从管教”行动,是否是我从悔改出发的“悔改表现”呢?恰恰相反,不是我的“悔改表现”,没有一点点是从悔改得到的效果;而正是我的“不悔改表现”,因为入监以前,对同类性质的事,也向来都是这样做的。这里面能找出哪一点是我的悔改呢?

裁定书上还提到我“工作主动”,即生产劳动上或以后的教学工作上等等工作比较认真踏实一些吧,即使不列举我不免有的缺点和错误,而算是有点可取之处的话,那也同样都没有一点点是我的悔改表现,而恰恰是我坚持过去入监前一贯所行的不悔改表现。

把以上种种我服刑期间的一切表现都综合起来,有没有一件大事,或小到如一句话,一个举动那样的小事,是真正从我悔改出发说的、写的、或做的呢?若是有,我愿意承认我“确有悔改表现”,因受到减刑或许也算当之无愧吧。若是连一件小事都找不到,那么,一个十足的、死不悔改的犯人——我,为什么一定要违反“实事求是”的原则,硬加上一个虚假的“悔改”名义,给以减刑并到期释放呢?何况,我作为一个基督徒,更不应该趁这个错误裁定之机钻空子,作出将错就错,冒“名”顶替的恶事。我非但不是“确有悔改表现”,而恰恰是“确无有悔改表现”,全部是不悔改表现,根本上不具备可以获得减刑的最起码条件,而只能仍是个无期徒刑犯人。

既然这六年来,法院没有收回这个不实事求是的、名不符实的错误裁定;而且我作为被专政的犯人,又根本没有资格硬要法院如何作。在这种两难情况下,“逼”得我没有别的正常方式方法,只能从今天出到监狱墙外之日起,进一步采取下列两个方面的行动:

一个方面,不使用释放证去办理释放后的任何手续,不回天津或进而回南方与亲友团聚,不享受从这张错误裁定书得来的自由和权利,不离开监狱而上任何地方、任何单位、去接受任何工作(包括作为一个留厂职工的工作);因为我虽然无奈地(为了不抗拒监狱的执法职能)已经出到了监狱大墙外边,但认定我仍然是一个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对这个被判无期徒刑,我即使在毫不认罪,绝不悔改的情况下,也一贯是以“心悦诚服”的态度对待的,今后仍将以此态度对待,甘心情愿)。

另一个方面,从今日出监起,进行有限量的禁食。(只要不受到任何外来的干扰强迫,则将维持在这个限量以内,即维持生命的继续;若受干扰强迫,则另当别论)。我用这个禁食行动,专门表示着下列两个意义:(一)对于我的一切“罪行”,我没有丝毫悔改过。(二)因此,81年给我的那个裁定是错误的,名不符实。我拒绝这个错误裁定。我这样作,是让法院有充分的足够时间,进行调查了解和重新考虑。如果有哪一天,那个错误裁定被收回、撤消了,也即取消了我的“悔改”之名,当然也意味着恢复了我所原有的无期徒刑犯人的地位,则我将立即欣然结束这个禁食行动,该干什么干什么。

另外,我附带申明一下。从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形势的大大好转,政策上大幅度放宽,犯人待遇及处置上的日益改善,这是有目共睹,无可否认的。监狱从领导上到管理干部们对我这个无期徒刑犯人许许多多关心、照顾、优待等,都是我所身受并平时从内心感激的。在此谨向监狱领导、科长及其他干部们致谢。(当然,这个方面与上述的那件大事是不相牵连的另一方面的事)。专此禀告。并致敬礼。

监狱墙外的无期犯人吴维僔

 1987年5月28日

他在狱中最后6年时,便清楚神所交托给他的最后一阶段的见证任务,即执行神给他的两个限制。一、定期禁食,以此行动来见证他毫不改变的基督徒内心。自出狱起,他每周一、四吃饭,其他时间禁食。二、不离开银川市一步,不离开风机厂(监狱)单位,站好“墙外无期犯人”的地位和身分。他出狱后就住在神透过监狱为他预备的一间14.6平方米的陋室中,从不离开银川一步。

吴维僔在执行这两个限制时,常常受到许多“劝阻”。狱方领导作他的工作,要他放弃禁食,正常吃饭,甚至带来了“三自教会”的人一同来劝他。还有他的亲人并许多主内肢体也劝他离开银川去别处传道服事神,但他一一谢绝了众人的劝导,不敢擅自取消定期禁食,也不敢离开银川去外地。因为他清楚神已经用列王纪上13章所记述的神人的例子对他发出的警戒。神已经告诉神人“不可在伯特利吃饭喝水,也不可从你去的原路回来。”神人却误听了老先知的话,违背了神的命令,结果丧命。

中国的以巴弗

1900年的庚子教难中,数以万计的西国宣教士及中国基督徒殉道;而同时,王明道、倪柝声、宋尚节等一批二十世纪神要重用的仆人均在1900年前后出生。约四分之一个世纪后,吴维僔、林献羔、李慕圣等一代神要特别呼召的人出生。掌管宇宙、时空、历史的主兴起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归向祂,祂也在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中呼召、拣选、磨练、使用祂所喜悦的人。1920年代出生的吴维僔的同代人,无疑是神借着特殊的时代背景造就出来的特殊一代。

这批人出生于动荡不安的20年代,自幼便品尝了贫困、战乱之苦,而神的恩典却临到了他们。坎坷的流亡之路,反而把他们引进了永生之门;在沦陷的国土上,他们成了天国的子民。神又借着1900年代出生的王明道一代的传道人在真理上栽培他们,造就他们,并特别在四十年代赐给他们一个大复兴,因为那时“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那是大黑暗、大争战的前夕,神为自己的名预备、造就、坚固了一批将要在黑暗中发光的人。

1949年后,吴维僔和他的同代人都经历了二十世纪下半叶的熬炼。旷日持久的逼迫、批斗、检查、控诉、侮辱、毒打、监禁……这漫长的、看似永无终止之日的苦难在无情地检查着每个人的信心。有人为主殉道了,还有许多人跌倒了、软弱了、退去了。然而,神还是奇妙地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今天,这“七千”忍耐到底的人,虽已逾古稀之年,而他们还是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心志,竭力、忠心地站好最后一班岗。他们无疑是中国教会的宝贵财富。

而神对他们中每一个人的带领和使用也是不一样的。有人已经在大患难中殉道,安息主怀,有人则经过20多年的监禁后,立刻恢复自己原来的事奉,出狱后不久便恢复了自己的家庭教会(如袁相忱、林献羔),或者是四处奔波来建造、教导各地的教会(如李慕圣)。而神却给了吴维僔一个特殊使命。

1926年,吴维僔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他另取一圣经人物的名字:以巴弗。查圣经,可看到有关以巴弗的记载共有三处:

正如你们从我们所亲爱,一同作仆人的以巴弗所学的。他为我们作了基督忠心的执事。也把你们因圣灵所存的爱心告诉了我们。(歌罗西书1:7-8)

有你们那里的人,作基督耶稣仆人的以巴弗问你们安。他在祷告之间,常为你们竭力的祈求,愿你们在神一切的旨意上,得以完全,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稳。他为你们和老底嘉并希拉波立的弟兄,多多地劳苦。这是我可以给他作见证的。(歌罗西书4:12-13)

为基督耶稣与我同坐监的以巴弗问你安。(腓利门书1:23)

我们看到,圣经中的以巴弗:(1)是基督忠心的执事,(2)他常常为众教会祷告,竭力地祈求,(3)他是与保罗同坐监的。

1949年夏,中华神学院院长毕路得(美国人)离开上海回美时,吴维僔给她写了一个英文卡片告别:“亲爱的母亲,请您放心,我一直跟从着我的主。”署名是“以巴弗”。1964年他入监后,就更加喜爱使用“以巴弗”这个名字,因为这可表明他的犯人身分,他盼望自己能作好“中国的以巴弗”。

1955年,王明道写了那篇著名的战斗檄文“我们是为了信仰”之后,于8月10日被捕,他所创办并亲自撰稿的《灵食季刊》便从此关闭。《灵食季刊》1927年正式创刊,28年来担负着以圣经真理造就信徒,以圣经真理指导中国教会道路的重任。至1955年,《灵食季刊》被关闭后,真理的声音消失了,中国教会进入了万马齐喑的黑暗时期。

然而,吴维僔在《灵食季刊》停刊后的50年代后期起,便开始写“主内交通”的书信和短文,寄给全国各地的肢体,鼓励散在各地的弟兄姐妹,坚持自己的信仰。开始的时候,他是用手抄写,后经他三嫂建议,他就用复写纸复写好几份寄出。他被捕的罪状之一就是写信鼓励一位重生得救的青年人退出共青团。

64年入狱后,他开始了“守住红豆田”的争战,至80年春,他的三哥三嫂(不仅是他血缘上的亲人,也更是主内肢体),在辗转找到他的地址后,开始与他联系,并自千里之外去看望他。他逐渐与许多主内肢体取得了联系。

80年代初,由于全国大形势的变化,狱中也相对宽松多了。维僔寄出信件时狱方不怎么检查就让他寄出去。所以,自82年开始,维僔开始以“以巴弗”的名义,寄出一封封的狱中书简,题目均为“主内交通”。82年到87年,因为在狱中,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抄写“主内交通”各文,或者是用复写纸复写。1987年出狱后,写的“主内交通”则是在街上复印多份后寄出的。

一粒麦子落在地里,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80年代初期,经历了多年的大逼迫后,中国家庭教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弟兄姐妹渴慕神的话语,家庭教会需要属灵的引导。恰在此时,以巴弗以他清秀端正的笔迹所写出来的“主内交通”自狱中寄出,立刻在弟兄姐妹中流传起来。一篇篇“主内交通”文章,经过无数次复印,无数次地转寄之后,从西北高原的狱中,传到广袤的中原,传到秀丽的江南水乡,传到全国各地的家庭教会,甚至穿洋越海,传到海外。

《灵食季刊》之后,神预备了“主内交通”继续服事中国家庭教会的弟兄姊妹,预备了中国的以巴弗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中写“主内交通”。吴维僔在母腹中时,已被神选定为中国的以巴弗。他被神呼召后,读了神学,却没有做传道人,神有祂更高的意念。他开始了一种奇特的文字事工,这文字事工导致他进了监狱,而他在狱中又重拾起这文字事工,神借着这些文字鼓励当代信徒,指引中国教会的道路。神的作为大哉,奇哉!

“主内交通”每篇页数不等,作者以巴弗每次都是凭圣灵感动而写,所交通的内容,正是当代家庭教会所面临的难题。有许多是家庭教会的弟兄姐妹所提的问题和他的回答。这些问题包括:“都软弱、冷淡怎么办?”“神为什么没有听祷告?”“教会遇到逼迫怎么办?”“基督徒可以不可以入党?”“三自错在哪里?”面对这些尖锐的问题,以巴弗总是毫不妥协,清楚地写出自己以圣经真理为原则的答案。他鼓励那些软弱冷淡的肢体,指出的出路是:“在神面前认罪悔改,不断儆醒、祷告、祈求”;他斥责“假师傅”,告诫教会要“防酵”;他对在逼迫中的弟兄姐妹指出的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出路是:走十字架的道路,唯有十字架!他自己是背着十字架、靠着十字架的能力打胜了“守住红豆田”的争战,靠着十字架的能力胜过了漫长岁月的逼迫与苦难,他也鼓励弟兄姐妹背起十字架,走十字架的道路。他用马太福音5:10-11鼓励弟兄姐妹受逼迫时“应当欢喜快乐”,因为这是主的教导。

以巴弗半个世纪的信仰经历,坚实的神学基础,特别重要的是神把他放在火窑中熬炼多年的生命经历,以及这丰盛的生命所带来的犀利敏锐的属灵眼光,这些条件使他也能像王明道一样,站在一个属灵领袖的高度来回答中国家庭教会的问题,指导中国教会的方向。

主仆荣归

1999年12月12日,他以笔来从事特殊的文字事奉17年后,也把自己的见证记录了下来,题为:“以巴弗—─在中国大陆上的一个普通基督徒——吴维僔自述一生蒙主恩的见证”,全文结束时,他写道:

现在,我虽然年龄已老,却尚未走到标竿。道路尚未走完,见证尚未作好,争战尚未最后胜利,尚未到达可以唱凯歌的时候。我重新退后的可能性,偏离主道的可能性,受骗上当的可能性,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前功尽弃的可能性,都还现实地存在着。绝对没有可以放松警惕,躺在蒙恩典之上,去睡大觉的理由。一个一个可悲的鉴戒和惨痛的教训,已经看到不少。求主怜悯保守我,施恩拯救我到底,使我能儆醒的等候,走好尚未走完的每一步,不致辜负主已为我舍身流血的大恩典,得以最终无羞愧地见到主的荣脸。

2002年2月,他写了最后一篇“主内交通”,题目是:“中国教会的毒疮,越烂越大!”他在文中斥责以《丁光训文集》为代表的所谓“神学思想建设运动”实质上就是“改造信仰(圣经真理、神的话)”的运动。之后,他便沉默了。他向弟兄说:“主在近来再没有感动我写什么,没有主的感动,我什么也写不出来。主感动我把过去所写的交通文章找全整理一下作一次系统复印。”

2002年8月,他整理出过去20年来所写的“主内交通”166篇,总字数在120万以上。他分类整理好,编好号码,分装进5个大信袋里,特别托弟兄辗转带给总部在美国的生命季刊出版社一整套。

2002年11月27日至30日,他写了最后的一封信给自己的亲人,在信中他已清楚交待了自己回天家以后的事宜:

我从在监最后六年起(无期减成有期那六年),就越来越清楚父神和主耶稣所交给我、尚未完成的最后一阶段的见证任务——也就是从我1987年出狱之日起,一直到我离开世界的时候,或主耶稣荣耀降临,我们众圣徒复活见主,穿上与主相似、永不朽坏的灵体,与主一同进入祂荣耀国度的那个大日为止的两个限制:(一)执行每周一、四两天吃饭的定期禁食;这个行动是对宁夏法院弄虚作假,说我确已悔改,因而换给我减刑和释放、公民权力和自由的抗议,表明我自1964年7月天津入狱起,至今一直是死不悔改,没有资格依法给我减刑和释放,应该无期徒刑到底。(二)执行不离银川市一步,不离监狱单位,继续作好一个“大墙外的无期犯人”,也就是相当于政府所说的“养起来的人”。神之所以给我这两个限制的目的和意义是为了既要我顺服和接受监狱(政府机关)的执法(与我悔改或否无关),出到大墙之外,又要我坚决拒绝和抵制法院的弄虚作假(把我的死不悔改说成是“确实悔改”了)。

这两个神给我的限制、或见证任务,在出狱后15近16年来,我丝毫也没有忘记过、忽略过。因此,我才不得已地,无情地拒绝了三哥三姊家和再勉王珍家的爱心和照顾。正由于这个主要原因,所以,不管我衰老到什么程度,请你们各家各人都不要来银川看望我(即使有方便,有可能,也不要来,谢谢,千万不要来)。我始终是监狱(风机厂)的人;若死了,火化,骨灰入土,骨灰葬在南窑,都是最正常的事。什么都挡不住我在末日与众圣徒一同复活。监狱单位只是我在世上长住又暂住的家,直到复活后穿上与主相似、永不朽坏的灵体,与主一同进入永远的家。因为必朽坏的肉体只能仍归土,而不朽坏的灵体才能与主同进不朽坏之神永远的国。十多年来,监狱一直待我好,照顾我;这一点,我在神面前也一直非常感谢政府,特别是感谢监狱单位。

暂不多写。主若许可,我每年写一封简信给你们各家;何时死了,我请多年经常与我交往密切的刘万新老弟兄,打电话告诉三哥家,并请三哥转告你们各家。

愿父神和主基督的大恩,常与你们各家同在。


以巴弗


2002年11月27-30日

20天以后,2002年12月21日上午,两个年轻人前往宁夏银川监狱范围内的吴维僔住所,探望耶稣基督的忠心见证人以巴弗。敲门时,无人应声;他们觉得蹊跷,翻越矮墙入内,见以巴弗服装整齐,带着眼镜,面貌安祥,倒在地上,已经被爱他的主接去了。

神把我们使徒明明列在末后,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为我们成了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哥林多前书4:9)

中国教会20世纪的大舞台上,许许多多的圣徒用鲜血和生命演出了给世人和天使观看的戏剧。以巴弗的生命和见证,无疑堪称为这个舞台上的奇观。

他自被神呼召,就持定了要一生一世背十字架的决心。他被试炼,像但以理的三个朋友一样被扔进了火窑。被熬炼后出来,却没有烧焦的苦味。他清瘦、慈祥的脸上,总是充满了喜乐的笑容。去探访他的弟兄姐妹很难相信眼前这位谦卑、随和的老人,就是那位笔锋犀利怒斥假师傅的勇士,就是那位为主争战、守住红豆田的战士。

他一生也有软弱的时候,也曾有引起争议的历史。许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他要奇奇怪怪地“禁食”呢?为什么他要坚持作大墙外的无期犯人呢?

然而,主都知道。他在主面前领受的,他都守住了,而且持守到底了。现在,爱他的主已经把他接去,让他息了地上的劳苦。他能像保罗一样坦然无愧地说: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不但赐给我,也赐给凡爱慕祂显现的人。”(提后4:7-8)

神在20世纪赐给了我们“中国的但以理”(王明道),赐给了我们“中国的以巴弗”(吴维僔)。神的作为,大哉,奇哉!

21世纪,神会赐给中国教会什么呢?

我们祈祷,我们等候,看神那奇妙的作为……


 

本文参考资料:

1.《以巴弗—在中国大陆上的一个普通基督徒》,吴维僔自述一生所蒙主恩见证,上下两册,复印本,未正式发表。

2.《以巴弗主内交通166篇》,复印件,已经收入《中国的以巴弗》三卷本,生命出版社出版。

3.吴维僔至吴维侃等家人信,2002年11月27-30日。

4.浙江桐庐网页,“桐庐人物”栏。


 


萧若枝 中国大陆基督徒。


链接:https://www.cclife.org/View/Article/692

中国的以巴弗(吴维僔自述)

 「以巴弗」是母親生我時給我取的名字。此名原是西元一世紀在歌羅西(今土耳其境內)教會中的一位基督徒,曾與保羅同坐監,在監牢中為教會迫切地禱告神。自我入監後,就特別喜歡用這個名字,希望我也能在中國做好一個以巴弗。1964年,文化大革命之前我進了監獄,入獄以來,一直被評為「反改造」。1967年2月我在天津被判無期徒刑時,想到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為我受的苦杯,那是死刑啊!而我只是無期徒刑,這是主的恩典!1964年進監時,我三十八歲,出監是1987年,共二十三年。

    我原本在學校教物理,忙得不得了,完全沒時間可以傳福音,但自從我被下放到農村、到工廠時,情況就不一樣了,閒暇時間較多,當人問起,我就源源本本地把知道的福音說出來。多少次領導找我談話,告訴我:「這麼做是憲法不許可的,憲法中規定人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只是在思想上自由而不是在行動上表現的;傳福音只能在禮拜堂,其它地方是社會主義的陣營……。」其實,有什麼禮拜堂裡可以傳福音啊?禮拜堂都已經成了「三自」,他們連傳道人都不能傳福音,否則下放勞動。再說,禮拜堂裡所傳的信息也不純正了,講的不是聖經的真理,而是傳達黨的政策、為政治服務。

    「反右」動員時期,黨裡面有個號召:「下放到農村教育,下放到工廠教育。」當時學校裡許多人反應熱烈,報名踴躍,表態度、表決心,差不多每個老師都寫。我問主該怎麼做,就想起高中畢業時,主曾呼召我,要我撇下一切背十字架跟隨主的經歷。這是我一生都忘不了的呼召,如果不跟隨,就不配做主的門徒。於是,我去報名了。全校只有兩個名額,卻有很多人爭取。學校審核之後,批准了兩個名單,一個是我,一個是女衛生員。

    這位女衛生員表現得非常積極,寫信說:「親愛的黨,您要我往哪裡去,我就往哪裡去!」我們兩個人被批准的時候,還用金色的字寫我們的名,可是非常光榮的,大家都敲鑼打鼓,甚至到實驗室向我賀喜。但是那位女衛生員不見了,學校也找不到她。後來我才明白大家的熱情是假的,她也是為了不讓人看出「落後」,才寫了許多好聽的話,然而心裡卻是害怕,所以公佈名字之後就逃跑了。剩下我一個人,高高興興地「下放」,但是我的愛人(妻子)哭了,我勸她別哭,因為我們是屬於主的人,不論在學校或在農村都能為主工作。開歡送大會時,教育局領導、校長、黨書記等一個一個講話,然後輪到我致詞,我當著所有人的面說:「被批准到農村勞動半年,我是非常樂意的,因為我是靠著神的恩典下去勞動的……。」他們的臉色都變得很難看,跟我說:「你這人怎麼不識抬舉、不識相,在這樣的大會還提『神』!」

    其實學校批准我去,就是因為我是基督徒。他們認為在大學教書的人應該很理性,更何況我教的是物理,但為何每次吃飯都得禱告?一休息就捧著聖經來讀?因為我們學校在城郊,星期天得義務勞動──幫忙割大白菜。我告訴校長:「我是基督徒,只能割半天,得請半天的假去聚會。」我不去「三自」聚會,是在家裡和妻子二個人聚會。因主說凡有兩、三個人奉主的名聚會,主就在他們中間。校長雖然為難,但還是允許了。但在他們的心裡,卻認為我不夠理性,是「壞分子」,希望藉由勞動來改變我的世界觀,說不是神創造世界,而是人的勞動創造世界,要把我「錯誤的宗教迷信」改變過來。因為教師可是「靈魂工程師」啊!

    半年以後,表現積極的被調回學校,再半年,所有第一批下放的教師全都調回去了,只剩下我。領導對我說:「你樣樣都好,吃苦的精神有時候還勝過共產黨員,勞動積極,政治工作和宣傳工作也都做得好,就是這個傳福音有問題!沒能達到黨的要求,這不是小問題。」一年半後的暑假,又是「思想總結」的時候,我又得寫報告。突然一天大隊長來找我談話,他說:「我們現在對你有個要求,什麼世界觀,現在不提了,只要你把這一年半的時間裡,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和哪些人講了哪些話,寫下來交給我。」我對大隊長說:「基督徒把知道的告訴人,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我是光明正大的,並沒有在暗裡做什麼事啊!」他說:「既是光明正大的,為何不能寫?」我當時怔住了,從來沒有想過這樣的問題,我們當存溫柔的心回答別人,但光明正大的是否應該寫下來交給別人?我說:「大隊長,我碰到新問題,我不明白神的旨意,基督徒的作為是光明正大的,但能不能寫下來交給你?我就不確定了。讓我用半天時間好好禱告,等我明白神的旨意後,再告訴你。」大隊長一聽,要請半天假禱告?馬上說:「不行!」「大隊長,若不行的話,我不能回答你。」大隊長抓了抓頭說:「這樣,你不要回到住的地方去,你就在這裡禱告吧。」「行啊,神在哪裡都聽禱告的。」於是大隊長很高興地認為問題解決了。

    他們當然會憑我寫的材料,加以補充,再一件一件地批鬥。我對神說:「求主引導、指示我,使我明白你的旨意,不要讓我走錯路。」感謝主,每次在緊要關頭,主真肯聽禱告,一點也不耽誤時間,主當時就開了我的眼睛,回想主釘十架的過程,從被審判到被釘……一幕幕好像電影般浮現眼前。當主被審問時,耶穌一句話也沒有說,許多人告他,他都不為自己解釋申辯。主再次讓我看到他的榜樣,他在彼拉多面前不是自我辯護,乃是作見證的話。這時,我的心裡立刻明亮了,主這麼做,我也這麼做!主也讓我看到一些聖經節,真是一幕幕地活化在我眼前,使我明白該怎麼做。我高興地讚美神,邁步去找大隊長了。他說:「哦!這麼有效,不過十多分鐘而已,還以為需要幾個鐘頭呢。怎麼樣啊?」我回覆他:「大隊長,我已經清楚神的旨意了。我一句也不會寫。」他的臉馬上拉長的問:「為什麼?」「因為我的主就是這樣做的。」他氣的不得了,又拿我沒輒,就大罵了起來。結果鬥爭會沒開成,他們更加恨我了。而我還是一樣,人家不問我,我不會講什麼,人家若問我什麼,我就講福音。彼得前書三章十五節說:「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這既是每個基督徒應該做的事,我又沒有被神差派去哪裡向誰傳,但若人問我,我還閉口不傳就太對不起主。

    「大躍進」時期,整天幹活的中間,我用談話的方式也用辯論的方式和人談福音,領導總是警告:「不許可!」我回說:「憲法有許可,憲法是人民定的,共產黨的領導在憲法之下,所以到底是人民大、黨大還是神大?怎麼恐嚇我都不能聽你的話,難道你比神還大?何況人家已經問到我,我怎能明知道人將因罪的緣故滅亡,惟有靠主耶穌的救恩才能得救贖進神的國時,還閉口不言呢!?」

    上面怕我一旦調回學校恢復教職,會傳福音給學生,影響他們,所以調我到實驗室,做個研究員,讓我沒有人可以傳福音。我在裡面讀聖經、研究聖經,還寫信給弟兄姐妹鼓勵他們,不論在各種情況下都要因主堅強。我認為這是主給我開的另一種事奉途徑,透過寫信接觸其他人、與他們交通。後來這事給上頭知道,他們認為我在「爭奪青年」,這可不得了!校長來同我談,我就向他傳福音,說:「這個世界要滅亡,天國要降臨,主耶穌要第二次再來……。」他聽了之後,覺得「這人的思想真是反動啊!」雖然我沒有做得太突出,但慢慢信寫得多了,接觸的教員和學生也多,就有人寫信到公安局告我,注意我,調查我。

    1964年7月底的一天,我被傳訊、抄家,坐上吉普車被公安帶走,這是我一生道路的分水嶺。在這以前,我是個公民,也算是自由人吧,他們只能對我採取說服和再教育的方法,不能強制我,然而在這以後,我成了犯人,和他們是「敵我」關係,不再是站在平等關係上了。在人的手裡,人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了。但我心裡很平安,因為主認為我配得受這羞辱,走這條路。他們到我家裡之前,神已先給了些啟示,我知道誰是出賣弟兄的人。神在我心中問:「你願為主受羞辱嗎?」我回答主說:「主啊!我願配得為你受羞辱。」我認為主有安排,所以還沒進監以前,我就做好準備。不論身為教師、實驗室的實驗員,或是關監的犯人,只要有人向我問起信仰、宗教的問題,我一定毫無顧忌地傳講福音,把這些機會當作是神賜給我的任務。

    「難道你不知道黨裡的政策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嗎?」因為我閉口不答,他們就說:「原來只是傳訊你,不需要下監的,但現在你抗拒,一句話都不肯說,那就不客氣,事情可不那麼簡單了。」「褲帶解下來!眼鏡拿下來!」身上所有的東西都抄走,連身邊一本小聖經也被抄走。最後進了監獄。

    他們說從來沒有碰到像我這樣「抗拒」的人。第一個月就進行了八次審問!其中一次對我很關心、很客氣,一點兒不兇地問我:「你吃得怎麼樣?眼睛會不會不方便?」我回答:「沒有眼鏡當然不方便了。」「我們可以把眼鏡還給你啊……」說到後來,還是要我交代清楚,一提到「交代」,我什麼也不說。第三次審問可就兇的不得了,拍桌子威脅我:「反動分子的頭子!這是很大的罪名!」我就由著他說、聽他罵。末了,他仍套不出一句話。

    第四次審問時,主持的一審員站起來,說:「我們共產黨是怎樣講究統一戰線、是怎樣尊重各個民族黨派,大家唇齒共依、肝膽相照,我們的政策多麼好……」他一面講一面向我靠近,到了我跟前,話鋒一轉:「既然共產黨這樣講自由,對你們這麼好,你們怎麼強迫別人信教呢!」這時,主給我智慧,我就回答他:「我什麼時強迫別人信教呢?人問到我,我就把知道的告訴他,難道這是強迫人信主嗎?剛解放的時候(1949),我在上海教書,那時政府要我們學習馬列主義,學習社會發展史,我雖然是基督徒,但仍然認真地學習,從來沒有認為被「強迫」學習;我學習是我自己願意的事情,不能說黨「強迫」我信馬列主義。而傳福音是我應該做的事,有人問,我就告訴他,他信不信是他自己的事,怎麼說我強迫人信耶穌呢?」當場,一個年輕的審問員笑了出來,主審員也楞住了說不出話。旁邊有位較年長的官員,生氣地對我說:「你就是用這樣的方法來對抗拒共產黨!」

    第七次和第八次的審問是連續的,說來說去,我始終一樣。他們從口袋裡拿出一張紙,上面有五個政策原則的問題,「你不說話沒關係,把這五個問題一項一項寫下來,再交給我。」回到監房裡,我一面禱告一面寫,心中很清楚,下監不是他們給我的,是神用他們的手而已,因為主有任務給我,要我為祂作見證。過去,我是站在一個公民、一個教師的地位上作見證,現在則是一個犯人的地位,我更要為主作見證。其中一題提到:「共產黨對宗教是採取尊重和自由的政策」,我就大膽地寫道:「這只是表面的,實際上是鎮壓。我今天進到監獄裡面,就證明了信仰究竟是自不自由!王明道、倪柝聲等,還有一般的弟兄姐妹都因信仰的緣故被下到監裡。倪柝聲被當作『反革命分子』,被稱為『倪柝聲反革命集團』,許多教會長老和執事被逮捕……。所謂的『信仰自由』就是這麼回事。」

    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五個問題:「中國教會發動的『三自愛國運動』,你有何認識?」我當然有所認識。從聖經真理教導的角度看,「三自」是假招牌,後面操縱的是共產黨。屬靈教會的頭原本是基督,但「三自」可不是這樣,它表面上是信仰自由,但實際上這「頭」已經換了,不是基督做主,所以這個「身體」怎麼也動不了。這就是拜偶像、拜巴力了。正當我要把看法寫下來的時候,突然覺得不平安!聖靈不讓我寫,「主啊,我是應該這樣寫啊。」但聖靈還是不允許我這樣寫,然後有句聖經節光照我,使我開通了。這經文是馬太福音第七章第六節:「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珍珠丟在豬前,恐怕牠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我平常不太懂這句話的意思,但此時一方面主攔阻我不讓寫,一方面使我領悟:今天我為什麼要回答這問題?神的真理是珍珠、是寶貝,把珍珠給了狗、給了豬,牠們不會知道這些是寶貝,反而用腳把它踩到泥巴裡,咬來咬去。

    感謝主的提醒!我就不直接批評了,只把我個人的情況寫下:「我忠於聖經的真理,對於三自的認識,因為聖靈特別攔阻我,叫我不平安、不讓我寫,並且把一節聖經照亮到我心裡,既然神如此指示,所以這個題目我就不正面回答。」我還附上這節經文,並且做一個註解:「聖經中所說的豬和狗,不是指真的豬、真的狗;那是指著人說的。豬、狗都是指那些不把聖物當作聖物的人說的,也就是不把珍珠當寶貝的人。」寫完了,我就交上去。

    交上去後,事情大了。連天津市公安局都震動了,「怎麼出了這麼一個反動分子,怎麼敢說這樣的話!」第八次提審我的時候,審問室站滿了人,將近二、三十人!而且都是幹部,不是警察。只有一位坐著的首長,連一審員都站著呢!我一進去,那位坐著的長官就眼睛直瞪著我,恨的我不得了,瞪著我直到我坐下來,其間沒有一個人出一點兒聲響。等我坐下以後,那位長官開口了:「你啊!你啊!真是一個初生牛犢不怕虎啊!落在我們手裡的,不知已經有多少大牧師、大傳道,還沒見過像你這樣的!」他繼續說道:「歷史上,帝國主義怎樣藉著宗教作為跳板侵略中國,使中國成為次殖民地……」等等事件,我一句沒回答,就聽他一直說下去。他明白我不會回答什麼之後,最後只好讓我回監房。

    但這件事的確鬧得很大,也成為我被判刑時一件非常重要的「罪行」,他們不僅控告我在外面和青年學生通訊等「罪行」,更在判決書中註明:「竟敢罵政府人員是豬、是狗!反革命氣焰囂張到了極點!判無期徒刑!」

    「你啊!真是一個初生牛犢不怕虎!」事後我回想他說的這句話,假如有兩隻虎,一隻是非常大的大老虎,一隻是很小的小老虎,而且這兩隻虎都不要我的命,彼此也不爭鬥,那麼這兩隻虎我都怕,既怕大老虎也怕小老虎。但假如有一天這隻小老虎和大老虎鬧矛盾了,甚至要打架了,那我只怕大老虎而不怕小老虎。這個大老虎就是神,是我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敬畏的;小老虎是政府、是黨,是神在地上設立的掌權者,是神把一些事情交給小老虎管的。假如它的命令、要求、制度與神的話、神的命令沒有衝突,不反對神,那麼我們都當服從。但假如神要我們傳福音,它不讓傳;神要我們服事主與弟兄姐妹有交通,它也不讓;神要我們說什麼話,它卻認為你猖狂;當大老虎和小老虎起矛盾的時候,小老虎根本不是我們要怕的,真正要怕的乃是大老虎!

    「落在我們手裡已經有多少大牧師、大傳道,還沒見過像你這樣的!」我想到神忠心的僕人王明道先生,他作了很好的見證。雖然頭一次他被捕後在監裡吃了很大的苦頭、折磨,到後來受不了,政府因他不參加「三自」而要他寫檢討,他只好寫了。他一心想的就是能看到過去的弟兄姐妹,知道他們怎樣了?哪怕見一面也好。若要看望,得被放出去才能看啊!「放出去,當然可以!只要好好寫檢討、替政府工作,出去動員號召那些不肯加入三自的,那就可以放你出去。」很難過的一件事情,王明道這時也軟弱了。結果上頭用王明道的口氣寫了五千字,但不是王明道要寫的東西,叫他簽字。這事一下子全國的「三自教會」都知道了。我那時正在上海,大約是1955到1956年的事。他被放出來,但他知道做錯了,心裡很難過,看到弟兄姐妹時是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好像彼得三次不認主一樣,神也憐憫了他。後來王明道再入監就很剛強,一直到死還是很剛強。

    我不是大牧師、大傳道,我以前曾經二次想奉獻做傳道人,卻都被神攔阻,祂只要我做個普通基督徒。今天,主讓我進了監,到底有什麼事要託付我呢?在監獄裡,一個犯人的地位,我仍有責任做好見證,而且做到底,這是以後主讓我明白的。 

堅持不加入「三自」

    對於解放後吳耀宗等人所發起的「三自運動」,表面上裝作只是一些「基督教界的愛國人士」自己發起,但實際是黨在領導的。守真堂的姜弟兄(他不要別人稱他姜牧師)並未自發地加入,只因「靈工團」(由上海許多自立教會所組織的)決定參加「三自」,所以守真堂作為「靈工團」的一員,也就「算是」參加了「三自」。對這件事,姜弟兄雖沒有抵制「靈工團」,但卻是很不積極地跟著「三自」走,只採取敷衍、應付的態度。但不論是積極或消極的加入「三自」,都難免烙下一種明顯的記號。 守真堂參加「三自」最明顯的記號就是按照「三自」的佈置,在禮拜堂講台後方的牆上,高高地釘上了一面五星國旗。「三自」這麼規定的理由是:美國有些教會內掛了美國國旗,所以教會應該也要有國家標誌。奇怪!樣樣與「美帝國主義」割斷關係和影響的中國,怎麼這會兒「三自」倒要學習「美帝國主義」的榜樣來了?其實,學習美國教會的作法是假的,想要置教會於共產黨政府的領導之下才是真的。 

無奈的一根刺

    我與姜弟兄和守真堂的其他弟兄姊妹,在維護主的真道上,仍同心禱告、事奉,肢體之間很相顧相愛,似乎感覺不到「三自」的存在和影響,然而,我卻覺得有一根刺,扎在心靈裡隱隱地痛著,這刺就是那面高高掛在牆上的五星國旗。 想到舊約以色列人經常悖逆主,隨同周圍的外邦人風俗去敬拜有形有體的偶像、假神,更可惡的是以色列君王、官員和老百姓們,還把偶像搬到神的聖殿中,污穢了聖殿,他們一邊敬拜神、一邊又拜著偶像,惹了神極大的怒氣。我過去看到這些經文時,常感到很奇怪,難道以色列人從上至下都無人發覺這個現象?神最憎惡的就是人崇拜偶像,而他們竟沒有人動手把偶像砍下來、搬出去、燒掉它?!回過頭想想自己,不也如此嗎?明明看見國旗偶像放在神的聖殿中,神的子民在偶像下面敬拜神,我也在偶像底下事奉父神,但是我卻不敢把這個偶像拿下來,清除出去以消滅神的怒氣。在守真堂事奉主的這幾年,這根刺老是扎在我的心裡,我卻對此無奈、也無所作為。 

二個立場的矛盾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姜弟兄對「三自」的態度有了轉變,他愈來愈感到教會和主的聖工(包括自己的前途)想要在新中國存在並發展下去,就非走「三自」的路不可!否則,教會只能自取消滅。他說這樣的話,好像連教會的元首主基督也無法保護祂自己教會似的,以致於連主基督都只好跟著地上政權走,那麼,十字架通向復活的道路豈不落空?他之所以轉變,其中不無受到我們神學院中最受尊敬的楊紹唐老師及一些神學院的同學走錯路的影響。從此,姜對「三自」認真積極起來了,而且勁頭十足,連講道的調子也變了。往後,我與他共同事奉中的矛盾也愈發增大、愈發尖銳起來;我的領詩和禱告,與他講的道不能配合,眾弟兄姊妹也有所察覺。  

動員批判王明道

    1955年8月,在中國有名望而且是神重用的僕人王明道,他不但不肯參加「三自」,並且公開指責「三自」,因此被捕入獄。「三自」立即在黨和政府的領導下,動員全國各教會開辦「批判反革命分子王明道的罪行」的討論會。守真堂雖然很不積極,去的人數只十人左右,但終究是有人在那裡「批判」主的僕人,與神對立了。 記得那次批判會是周五下午。次日,我十分沈痛的在青年聚會中,嚴肅地責備這件事,怎麼連守真堂也盲目地跟著世界走?我向他們指出:米利暗和亞倫也曾恣意批判毀謗神重用的僕人摩西,神就發怒斥責並懲治他們二人。米利暗和亞倫本身也是事奉神的人,神尚且不饒,何況是「守真堂的弟兄姊妹」對神忠心的僕人王明道的毀謗! 我講完後,姜弟兄趕緊為昨日下午的批判作了許多解釋。此後,姜弟兄想了幾個辦法,勸我改變對「三自」不妥協的態度,他自己勸不動,就託長執對我做「思想工作」,不成;又寫信給我母親和三哥,請他們來規勸我,還是不成。  

大團結或大雜燴

    一次,「三自」取得眾多宗派教會的加入後,在上海召開了一個盛大的「團結聯合大會」。請注意,他們所謂「大團結」、「大聯合」的根基,並不是主基督和真道,而是「愛國」、「順服黨的領導」,這才是「大團結」、「大聯合」的基礎。若不能分辨這事的實質,人就上了撒旦的大當!姜弟兄和幾位執事都勸我去參加這個大會,說:「你即使不肯參加『三自』也不要緊,只要去聽一聽、看一看這大會是個什麼樣子,也好呀!」我謝了他們的好意和熱情,仍拒絕去「聽一聽,看一看」。  

失去親愛的肢體

    最後,姜弟兄叫我過去代課時的一位學生,特意遠道來訪勸我,我一聽出他要我參加「三自」的語意,立即請他回去。至此,姜弟兄對我完全失望了,就要我放下守真堂的執事職分和事奉,表示不再歡迎我待在守真堂。我非常難過,又一次失去了所親愛、熟悉的弟兄姊妹們,孤獨一人。但是我寧願失去所親愛的弟兄姊妹,也不願意失去主、得罪主;我寧願形單影隻緊靠主身邊,跟著主一起走這條十字架的窄路,並且跟到底!  

不沾染「本質改造」的污穢

 在黨和政府看來,未判刑的公民也要「改造」,屬於「自覺改造」的性質;而被判刑的犯人更得改造,卻是「強制改造」。公民被改造的內容著重在「世界觀」;犯人被改造的內容主要針對「犯罪本質」,但實際上也是改造「世界觀」。那麼,我的「犯罪本質」是什麼呢?就是:聽主的話,遵行神的旨意,在任何事上都把主放在第一位,做好一個基督徒該做的見證,因而沒有全部聽黨的話,沒按照黨和政府的要求去做,不把地上的掌權者放在第一位,不在違背神的事上跟著黨走。正因為我堅持了前者,而導致犯了後者認定的「罪行」。

   為了不沾染到這種「本質改造」的污穢,主指引我在監中的具體作法是:一,對於上頭召開的大會和動員報告等等,只聽不說,我只在主的光中衡量,不表態、不寫決心書或保證書;二,監獄領導對我做思想工作時,基本上不回答他,也不向政府提什麼要求;三,要集體學習毛主席著作或報紙時事、政治法律時,我只自己看,不發言、不朗讀、不談心得體會;四,在「學習」後的考試卷上,除了姓名之外不寫其它任何字,每次考試都是交白卷、得零分;五,拒寫半年一次的「改造小結」和每年的「改造總結」;六,不唱革命歌曲;七,要舉拳喊「毛主席萬歲」或「萬壽無疆」時,我是既不舉拳也不呼喊,因為這種口號意味著把毛主席當神敬拜。

   我絕不能在這些所謂「犯罪本質」的改造措施上,不知不覺、稀里糊塗地沾染到一點點污穢。這許多「不」,是我在關押期間,主逐步地光照、引領我做出的回應,因而更加明白主的心意。學習《毛語錄》時,我就用聖經的話來照亮《毛語錄》,例如毛主席說:「打仗要有理、有利、有節,就是說打仗要有理,要能判斷是否對自己有利的情勢,並且要能有所節制,這樣才能把仗打好。」我就想:這話用在傳福音的事上也有所啟發,在周遭都是犯人的環境中,該如何傳福音才最有果效呢?每天上各種學習課時,根本不理會他們講什麼,我腦子裡總是開小差──背詩篇、思想神的話,心中真是感到飽足與恩典。多年堅持了這些「不」,使我成了勞改隊裡有名的「反改造分子」。 

守住「紅豆田」

   大衛王的手下有好些出名的戰士,其中特別的有三十位,最厲害的有三位,他們打仗的事蹟寫在聖經上。其中一個事蹟就是:以色列與非利士人作戰時,以色列潰敗,有一位勇士站在一個很好的位置上──長滿紅豆子的田,他認定這塊紅豆田必須守住,別人的既顧不了,就守好自己的地方。於是「沙瑪站在那田間擊殺非利士人,救護了那田,耶和華使以色列人大獲全勝。」(撒下23:11-12)我不禁自問:我有沒有自己的「紅豆田」要守呢?以色列人守住了這塊「紅豆田」,別的陣地也就守住了。所以我的「紅豆田」就是為信仰堅守到底,不隨便妥協,更不向任何威逼利誘屈服! 

謝飯的爭戰

   他們認為飯不是神給的,而是勞動人民和政府給的,否則哪有飯可吃?不錯,飯是勞動人民辛苦種的,但是神造太陽、空氣和水才使稻米生長的啊!人民勞動的能力又是哪來的呢?貓、狗就不會勞動,只有人才會勞動,所以根本上乃是神給的能力,是神養活我們!對於每一次的謝飯禱告,我不能讓步,如果他們不給吃,我就不吃。要我不感恩就吃飯,我是絕不屈服的,反正神會養活我。

   「你故意絕食不吃飯,是抗拒無產階級專政,真是性質嚴重、惡劣!」因為怕我在他們手裡出事,就給我打葡萄糖,這樣不但餓不死,而且還很營養。我想,如果他們因為我要謝飯禱告就不讓我吃,或者用打針、灌奶等辦法強迫我進食的話,我也要大大方方地向神感恩。在獄中長年的爭戰之中,他們對我軟硬兼施,用許多方式整我、折磨我,想盡辦法阻止我禱告,但感謝主,祂幫助我做好這個見證。

 調入勞改隊,認識我的隊長都把我當怪人,因為他們問我對所犯罪行該用什麼態度時,我只表示「心悅誠服」的態度,至於後面四個字──「從神領受」和其它的話,我就不對他們說了。隊長們對我的印象差不多都是:「這個犯人,人倒不壞,就是怪,什麼話也不說,什麼事也問不出來,對他的思想工作,很難做。」 

擔任獄校教師

   入監以來,預審員只准我寫過一封信給妻子,與妻子離婚後,我就和外界完全隔絕了十六年之久。直到1980年局勢稍緩,我三哥去信給報社、公安局、法院、勞改單位等,到處尋找我的下落,終於得知我在寧夏省勞改,就寫了一封信來,我才在十六年後再次與外界通信。三哥千里迢迢從華南來到監獄看望我,獄方允許我們談話半小時。從這次以後,我逐漸能與親友和主內弟兄姊妹通信聯繫,因著主的憐憫和引領,我從1982年開始寫下《主內交通》各文。

 由於文革多年的動亂以及鄙棄文化知識的影響,教育是普遍地被漠視,但改革開放後,獄領導開始重視文化教育,因此在1982年,監獄裡各中隊都開辦了「文化學習班」。而我因為原來是物理老師,就被選做數學教員。他們看我教學用心、努力,就在全廠大會上表揚我;後來有幾位教育科長、獄方領導很看重我,把我和某些教員抽調出來,集中歸在獄教育科的直接領導下。除了一些幹部特意來聽我講課,還有政委親訪、看我備課,獄校的幹部們待我是愈來愈好了。

   1983年,我大姊試寄一本英文聖經給我,隊長發現是英文書,就給了我。哇!真是寶貝呀,我又能看聖經了!後來大姊試寄中文的舊約串珠聖經,沒想到隊長對我愈來愈寬容,又給了我。1984年至1987年間,我寄出和收進的信件很頻繁,幹部們對我的信件沒有太細看就幫我寄送,尤其是寫給弟兄姐妹的《主內交通》內容往往很多、很長,他們也沒查扣就代寄了。 


链接:https://myhome.chnew.com.tw/witness/chinese.htm

Sunday, 15 December 2024

发问:因为怕让上帝蒙羞,所以我有点怕人家知道我是基督徒

问题:我自己作为一个普通人,其实有点怕让同事知道自己是基督徒,

虽然也不会故意隐瞒。

因为害怕做错了任何事都会让上帝在外邦人眼前蒙羞,

不过我这种想法大概也是不对的⋯


答:

首先,我要先讲一个重要观念:

一个基督徒,会常常想到‘上帝荣耀’、‘不要羞辱主名’,

这是‘敬畏上帝’的表现之一。

这年头的教会与基督徒,一大堆已经忘记什么叫‘敬畏’了。


因此,你因为怕羞辱主名,所以、、、,

动机是良好的,值得称许的。


当然,你虽然动机良好,但因此就不敢让人知道你是基督徒,

这又走到另一种错误去了。

所以,我们就继续保持敬畏上帝之心,继续努力改进。



有姊妹在分享中提到‘谢饭祷告’,

这其实是很重要的‘低调的’‘告诉别人我是基督徒’的方式。


我们不一定要高调到处去讲,

但起码该表现身份的时候,就该表现。

谢饭祷告,是一种很重要的标记。

谢饭祷告,完全不影响其他人、不主动对其他人传教,

但是,当我们进行谢饭祷告,其他人就知道我们是基督徒。


带十字架项链,未必就是基督徒。

当今一大堆未信者只是因为觉得漂亮就戴了。


贴上‘耶稣爱你’的贴纸,是很多基督徒爱用的,这很好。

但是,我觉得我没那么大的爱心,真的爱每个看到这贴纸的人。

为了怕我的行为羞辱主名,所以我也不使用这种贴纸。


但是谢饭祷告不同。

它是一种清楚的标记,而且是无声的、低调的、不具侵略性的。


接着,我们一样要预备自己,万一人家对我们信仰有兴趣,

我就要传福音了,不能继续闭口了。


‘有人问你们心中盼望的缘由,就要常作准备,

以温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


有些人很会主动传福音,遇到路人甲也能传、搭计程车也能传。

这很棒!

这是需要特殊恩赐的,而上帝也真的给某些人这种恩赐。

但是我没有这种恩赐。

可是,就算我们没有这种主动传福音的恩赐,

最起码,被动的时机出现时,也必须传,不能不传;

就算不主动到处表明自己是基督徒,

最起码,谢饭祷告这种低调的标记,就是必须有,不能没有。


姊妹的分享,也显示出这种即使被嘲笑也谢饭祷告,

后来也真的有人对基督教信仰有兴趣来找你询问。

这是很棒的例子。


有一个谢饭祷告的见证,是中国的以巴弗弟兄吴维僔的真实故事。


中国的以巴弗(吴维僔自述)

http://myhome.chnew.com.tw/witness/chinese.htm


中国的以巴弗(萧若枝编写)

http://blog.udn.com/medicchi169/111380304


他是一个弟兄,不是牧师。

为了信仰,被中共关在监狱数十年。

他坚持不谢饭祷告就不吃饭,即使被严刑拷打,依然坚持。

到后来,上级甚至要求他只要‘心中默祷’就好,

不要‘公开谢饭祷告’就可以了,

但他依然不退让。

到后来,上级也放弃,不再要求他谢饭祷告的部分。

到最后,他是到监狱方强迫他出狱,他却拒绝出狱的程度,

只因为他不承认自己有任何中共说的“悔改”(认同中共在信仰领域的思想)。

最后,他死在监狱范围内的住所。


他是真正用生命写信仰的人。


我一直很感动,读此见证也常热泪盈眶,也一直很尊敬此人。

在我眼中,他是有资格讲见证的人。

在这种信仰伟人面前,我连屁都不是。


当有人愿意为了谢饭祷告被严刑拷打也不退让,

我活在自由台湾,却连公开的谢饭祷告都不肯的话,我还算是基督徒吗?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链接:http://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