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預定,所以基督徒不能為生病得醫治禱告?

Christopher 於 2020/06/26 20:35:

反合性經文真的很重要。

例如有人認為有信心的禱告就必得醫治(這明顯違反聖經);

但另一方面,有人為了糾正這種錯誤的時候,好像有點糾枉過正了。



因為有人主張,生病的時候不要祈禱得醫治,

因為生病是上帝的旨意,禱告得醫治就是公然違抗上帝旨意,是得罪上帝的。

真正的信心,不是向神祈禱得醫治,

而是在疾病中默然不語地順服,求神的心意成就。

到了預定的時候,你的疾病就自然好,

如果上帝要它不好,那自然就不好。



但是,連主耶穌也曾求天父挪開苦杯,那麼就證明這種主張不是硬性要求。

如果說祈禱疾病得醫治就是得罪上帝,

我認為就另一個不看反合性經文的結果了。



~~~~~~~~~~


小小羊回應:

是的,太多基督徒嚴重低估,而且太不看重『反合性經文』了。

(反合性 = paradox = 似非而是 = 看來矛盾,其實不矛盾)



既然聖經就是上帝的話,上帝不矛盾,所以上帝的話也絕不矛盾,

因此,聖經絕不矛盾。

既然聖經不矛盾,那麼,我們就必須『解通全本』聖經,

不能『斷章取義』。

因為,聖經經文不可能這句和那句彼此矛盾。

假使我們對這句經文的解釋,竟然和另一句經文矛盾,

那表示我們錯解聖經了。



在禱告求醫治部分,大多數人犯的錯誤,

就是以為只要有信心,生病『一定』會痊癒。

這是靈恩派常見的錯誤。

這種有信心就得醫治的經文很多,

但卻是只解一半的聖經,無法解通另一半的聖經。

所以,這樣解出來的觀念,當然是錯誤的。



但是,很不幸的,為了反對這種錯誤,結果走到另一種極端去,

就變成認為不可以為生病禱告,因為既然上帝預定,禱告就不能改變結果。



在聖經裡,因為右邊錯誤,所以跑到左邊,

不表示就會變成正確。



聖經說得很清楚-----走在『正道』上,不偏不倚。



『你或向左或向右,你必聽見後邊有聲音說:

「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30:21)



『要修平你腳下的路,堅定你一切的道。

不可偏向左右』(箴4:26-27)



有位神學家說得很好:

禱告『不能改變』上帝的『旨意』,但是禱告『可以改變』『事情』。



上帝『顯明的旨意』,就是聖經,人人都可得知。

上帝『隱密的旨意』,我們常不能得知。



上帝對我們每個人、每件事的終極的旨意,我們無法知道,

因為,這是上帝隱密的旨意。

而一切事情,確實都是預定。

但是,『結果』的預定,不表示『方法』沒被預定。



上帝預定你會『活』(結果),上帝也會預定你會『吃飯、喝水』(方法)。

我們不能認為既然上帝預定你會活,你就不該吃飯喝水。



基督教的預定論,不是單單靠腦袋去想,就以為可以靠理性去想出來的。

基督教的預定論,是必須讀聖經、是必須學習的。



很多人講的那種『不管做什麼都沒用』的預定論,

根本就不是基督教講的『預定論』,而是一般人的『宿命論』。



預定論---------積極的;我只要照聖經,努力就有用。

宿命論---------消極的;不管作什麼都沒用。



在聖經裡,生病要禱告求醫治,是聖經的教導。



當摩西的姊姊米利暗罹患大痲瘋時,

摩西不是不禱告,而是禱告哀求耶和華說:

「神啊,求你醫治她!」(民12:13)



最重要的一段禱告求醫治的經文,是希西家王。

當時上帝已經叫先知以賽亞去通知希西家王:你要死了,請準備後事。

希西家王痛哭流涕,懇求上帝醫治,

結果上帝也應允。



『那時,希西家病得要死。

亞摩斯的兒子先知以賽亞去見他,對他說:

「耶和華如此說:『你當留遺命與你的家,因為你必死,不能活了。』」

希西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說: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

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希西家就痛哭了。

以賽亞出來,還沒有到中院,耶和華的話就臨到他,說:

「你回去告訴我民的君希西家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

『我聽見了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我必醫治你;

到第三日,你必上到耶和華的殿。

我必加增你十五年的壽數』(王下20:1-6)



連上帝都說『你必死不能活了』,

結果禱告以後竟然痊癒,還多活很多年,

這樣怎能說既然預定,就不能為生病禱告呢?



當然,這不是因為所謂禱告「搖動上帝的手」,

因為沒有人能靠任何事物方法去搖動上帝的手,改變上帝的旨意。

希西家的例子,是上帝真正的『最後預定』是『要你痊癒』。

叫先知去通知你『必死』,只是『中間預定』,不是最後預定。

上帝要透過你的禱告,來達成祂最後的預定。



至於詩篇的為生病禱告求上帝醫治的經文,多到不勝枚舉,

就不再舉例。

主耶穌還在地上時,當時也很多人求醫治,主耶穌也確實醫治。



所以,沒有那種『既然預定,就不能為生病禱告』這種事。

這種錯誤思想,就和既然上帝預定,我們就不可吃飯喝水一樣荒謬。



事實上,生病了不禱告,聖經是負面的,而不是尊重個人選擇的。



『亞撒作王三十九年,他腳上有病,而且甚重。

病的時候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16:12)



亞撒王晚年只看醫生,但不禱告求上帝醫治。

聖經對此種行為,是負評。

上帝不禁止人找醫師求醫,但是,上帝不喜歡人只看醫師不同時求上帝醫。

生病不找醫師,只靠禱告,很可能變成嚴重試探上帝;

生病只找醫師,不禱告,很可能反而使自己喪失痊癒的機會。



因為,上帝在聖經裡這樣說:

『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雅4:2)



當然,正確的態度是:

生病了,該找醫師就該找醫師,但同時要禱告求上帝醫治。

可是,對於結果,我們敬畏上帝主權。

上帝醫治我們,感謝主;

上帝不醫治我們,甚至容許我們生病而死,也感謝主。

因為,祂的旨意最美好,雖我們常常不能明瞭。



願上帝幫助我們,正確認識預定論,而不是錯誤理解預定論。


 


小小羊


#1 韻安 於 2020/07/05 14:37

韻安

預定論表示上帝主權,有上帝對人的旨意和愛,也有人對上帝的信心回應,即或不然、倘若可行的信心,是將上帝主權擺第一、尊重上帝主權的信心(不是成功神學的信心),要相信無論有無得醫治,主恩仍常在,主愛仍相隨。神藉所賜給我們的信心,領我們跨越不可能跨越的人生苦難,見證祂豐盛的慈愛。(詩23:6)

#2 基督徒 於 2020/07/05 21:50

基督徒

既然每個人禱告的方向可能都不一樣,我們怎麼看禱告的結果決定誰才是有「醫病的恩賜」?


這會變成是一個落後的國家必須先達到先進國家的水平才能參與公平的競爭,但這是矛盾的。納粹黨人以猶太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他們也認為那是剛好而已。如果從美國搭乘噴射客機前往東亞舉辦醫病佈道會卻不靈驗,就不會再有下一次了。


有這樣的邪術催眠一個人相信自己的病痛不見了,但當那人清醒了,就會更痛苦難耐,形同戒斷毒癮的過程經歷的痛苦。現在美國是世上前三名藥物上癮的國度,美國人直覺尋求的醫病方法就是吃藥,基督教福音派(包括靈恩派)的醫治模式也是如此,所謂有無醫病恩賜其實是藉口,尋找藥方才是目的。


當然一般人都認為自己按時吃藥所以禱告更有效,但那無藥可醫的絕症是不是就不必禱告了?癌末病患就讓牧師替他禱告吧,意思是小感冒不必禱告?現在基督徒遇見小感冒都怕死了拼命禱告,可見人們多少都有預感自己的性命可能不是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裡。


我們怎知上帝的國度近了?因為年紀不小了爬山開始會喘?因為在海邊戲水救生圈被大浪捲走了?但也可能旁邊的人伸手抓住你,你就不致繼續沉淪,而別人未必有如此好運。


我們讀新約最後一卷書啟示錄容易產生誤解,因為啟示錄這卷書是很難讀的,當中充滿難懂的隱喻,聖經學者也有不同的看法。不過一般普遍都相信全本聖經在這個末世的時間進行上是有終結的,而在前方有上帝的國度,不是永無止盡地因果輪迴循環。


我們讀經解經的行動也有終點,好像唐崇榮牧師的生命也到了快要結束的階段,就連我自己都覺得好像日子越來越少了,不見得就是要承接偉大的護教使命。這表示上帝的國度與我們不但是空間的距離,也是時間的距離,更是永恆界與暫時界的距離。


所以我們必須時時來到祂的寶座前求告祂的名,不單是為了醫治疾病,也是為了靈魂得贖,這是基督耶穌我們的主在世上時吩咐的。


我們在天上的父神,人的生命在世上殞落,世人不解為何如此,又為何生到這世上來?


我們知道你的國度是永遠的安歇,或許這正表示在世上我們有勞苦,如同你的獨生兒子走向各各他髑髏地時流出鮮血,此時我們與你相近。


當他們求告你的聖名那時,願你的國降臨在他們當中,願你的旨意行在那地,如同行在你天上的家。


願那使人安息的靈常與我們眾人同在。如此禱告奉靠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的名,阿們。

#3 豪 於 2020/07/08 14:47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第一次留言先做個簡單的自我介紹~我是在靈恩派教會聚會的,去年9月聽了XX堂主辦國外馬XXX牧師特會的影片,其中該牧師提到信心醫治的辦法,還提及某地區三間醫院全部的人得醫治的見證,我想說這麼大的事應該會有新聞但查不到,我開始對他的教訓產生懷疑,用google查關於醫治的教訓,才開始認識小小羊網站及靈恩派


剛開始接觸小小羊對靈恩派的批判,讓我非常震驚!我們教會的教導幾乎都中了,如醫治釋放、破除咒詛、斷開魂結、行軍禱告、教導說方言等,但當我細讀小小羊的文章,內心深處卻明白這個才是正確的,過去學錯了。如今持續拆毀過去所學,重新建造信仰,感謝主使用小小羊讓我歸回真理。


想請教個問題,關於上帝呼召人去做某事工,能否也以預定論解釋呢?

教會牧師舉例 有牧師被上帝差遣去非洲佈道,他問上帝為什麼選他,上帝回應因為之前呼召的兩個人都拒絕祂。我有點疑惑是因為有聽唐牧師講過,若上帝呼召,人是永遠無法拒絕的,上帝會施行管教直到人接受;若上帝沒呼召自己舉手要做的,沒有價值(大意好像是這樣,如表達有誤請指正),雖然這段是講呼召做傳道人的...。


我能不能這樣解釋—人能回應上帝呼召去做什麼事工是積極預定引導;人拒絕上帝呼召是消極預定許可或任憑,但我們不能說拒絕上帝呼召是因為上帝沒引導,責任還是在自己身上,是自己不順服上帝,只能請求赦免我信不足?懇請弟兄姊妹給予教導指正,感激不盡!

#4 Brandweer 於 2020/07/09 20:12

Brandweer

豪 平安。


自身冒昧嘗試回答。

以下回應,若 小小羊兄認為不可,或內容錯誤,

懇請及時刪除。


去做甚麼事工,不屬於聖經「顯明」旨意領域。

所以,類似內容,我本人認為,只是「我有一個感動」,

而不可貿然說「上帝引導我」。


非絕對真理,凡不違反聖經者,皆可嘗試,trial and error。

保羅被聖靈禁止在亞洲傳福音,正是trial and error。


如園地有文章,

我們能不能謹慎些來說『上帝告訴我、、、』?

我們能不能謹慎些來說『上帝告訴我、、、』?(二)


羊兄甚至有長篇回應。


「 4.祂是否要我前往異國為祂所用

答:這屬於上帝的特殊旨意,我們外人幾乎很難說對或錯。

因為,這並沒有違反上帝的一般旨意(聖經的原則)。

請思考一下我提的保羅的福音事工和聖靈攔阻的部分。


5.甚至祂要我前往的異國也因為一些政策改變短期內無法前往

答:這部分要小心解讀。

a.如果前往異國真的是上帝對您的計畫,魔鬼也可以攔阻。

b.如果前往異國根本不是上帝對您的計畫,聖靈也可以禁止。

這很難分辨,也非常因人而異。

我講個很多人不知道的實情。

很多念神學院的神職人員,其實,他們在一些客觀且具有可信度的量表測驗之後,都呈現出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這些人根本不適合當神職人員。

結果,就是一大堆不適任的神職人員從神學院畢業,進入工場服事,後果當然是害人害己。

我再講個宣教差會的統計資料:

知道宣教士退出宣教工場,最主要的原因是什麼嗎?

是人際關係不佳。(或是因為與差會主管相處、或是與差會同事相處、或是與福音對象相處。)

很令人震驚,不是嗎?

而且,這些退出者幾乎都會在投入宣教工場2~3年內發生。

這份報告,和上述的報告,雖提出報告的單位不同,但結論幾乎是一樣的。

我特別要提醒的是,願意獻身為主所用,這是天大的好事,也絕對是正確的是。

但是否合適投入異國?是否合適從事某種福音事工?

真的要多瞭解自己,也要多尋求上帝心意,千萬不要太輕易就說是上帝旨意。


不過,我也要提出一個上帝很重要的應許:

『誰敬畏耶和華,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道路』(詩25:12)

這是上帝的應許,上帝應許必然實現。

所以,只要仔細評估是否合乎上帝一般旨意,心中勿輕易預設立場,認真向上帝尋求,按照理智與一般原則來行事,願意隨時修正偏差,那就可以放心去做,不需等到很明確的聲音出現。

這也是康牧師那幾篇文章的重要提醒。」



--Brandweer

#5 基督徒 於 2020/07/09 22:15

基督徒

關於有無特別的感動、見證的內容是否絕對,版主過去多次分析說到了重點,即是蒙召見證是否非有「特別的感動」不可,今天又再次被提出來,顯見這是教會普遍疑惑的重要問題。


當教會要求受洗者或參加事奉者提交個人得救或蒙召見證,這本不應是單方面怎麼說就怎麼算的,也不是一個人說「...於是上帝對我說... ...然後上帝帶我去... ...某弟兄說了預言我將如何...」類似的陳述,而當事人可能套用以前聽過別人的見證之同一模式,造成心理暗示的效應,這是時常發生的。


回到醫病禱告的問題,如果某人被認可是有特殊醫病恩賜,這又是很大的問題,此處且聚焦於一般為病得醫治禱告,亦即一個信徒的正常靈修親近主是否應、得、或不應、不得參照所謂有「特別感動」的「先知」、「使徒」的禱告靈修法。


講完了。本園地一半以上的時間都在講這個,十幾年了,不會很不清楚。


最後的問題是:一間教會有幾位牧師才夠?蒙召奉獻全職傳道是很大的事情,唐崇榮牧師和康來昌牧師的意見我們都同意有相當高的參考價值,這裡僅就基督門徒普遍與神的關係申論之。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多是以個人見證的方式傳述上帝在個人身上的作為,但我們讀經卻常要求原理原則式的一體適用的規則,這很大程度限定了一般信徒讀經、解經的能力,這可說是神學院培育主工人最大的挑戰,因為聖經幾乎是這人離開學校環境後的唯一救生繩索。


想到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唐崇榮牧師不辭辛勞頻繁地搭機往來亞太幾個華人城市講經佈道,如今我們不必再東抓西抓、東搞西搞、東看西看,但須專注於聖經真理,這才是真正有效的方法。


從事教牧聖職者所當見證的是全本聖經的真道,而非個人特殊經歷,不如這樣說,很多乍看不可思議的事件發生,換一個角度看人們會說那並沒甚麼特別的,再怎麼離奇的事件都有人可以解釋發生的原因無關於上帝的角色。


最大見證例如耶穌基督的復活,我們怎能說還有誰的見證比主耶穌的復活更能夠「帶人信主」?這樣,我們很難在被要求「做見證」的當下立刻進入狀況講述基督耶穌死而復活與我個人的關係,原因是教會每週傳講的信息,乃至於信徒每日靈修的方向,皆偏離了福音的真正意義。


還沒有專職傳道人的小教會無論你們是初次尋找牧者、或多次遭遇傳道人來來去去的不幸,不如先回到聖經啟示的福音本質,如果教會的資深長老都還煩惱於自己的見證是否夠特別的,就更難為教會尋得長久事奉的專職牧者。


我們怎知自己有上帝的同在?或許可以這樣說,當一個信徒不知道上帝如何聽見了他(她)的禱告,並且從未看見超自然神蹟發生在自己身上,卻仍堅信上帝的話,這人是有福的,因為上帝與他(她)同在。

#6 基督徒 於 2020/07/10 21:03

基督徒

我們看先知約拿真的很懂耶和華神專門聽哪一種禱告嗎?最終他仍念念不忘起初逃往他施那時心中的意念,但耶和華神還是要成就在那尼尼微大城。


約拿為了一棵樹而發怒,神教訓他說你的理明顯是不夠有理的,只是你自己看不見。約拿要怎樣才能與我們同得天國的賞賜?神成就了在魚腹中給他的應許,那時他甚麼都看不見。


今日的尼尼微和耶路撒冷怎麼辦呢?我們看中國和美國真的是很小很小的兩個國度,搞到最後就是不讓你把錢存在我的銀行這麼一件事,這個時代的人活著真是可悲!這世上還有哪一個社交群體值得我們加入?


這表示人類世界在地上建造天堂的動機依然強烈,單就基督新教的宗派來看,你的教會有的神蹟和我的教會有的神蹟誰比較大都吵不完了,猶太教和伊斯蘭教也很難有甚麼「共識」。我還是要說當妳明天就要死了,妳今天感興趣的怎麼會是「世界和平」呢?那整個理論顯然就是不正確的,總是在與上帝的旨意為敵。


耶和華神不是要約拿去尼尼微舉辦「國際眾神聯誼會」,我想到高中和別校的女生「聯誼」,現在想一想超爆笑的。(如果妳的老公是妳的高中同學,請原諒我這麼說。)神要先知傳悔改的信息,這就很難笑了,請問我們當中有誰要去美國紐約市傳悔改的信息?有沒有發現聯合國總部就在那裡?還記得唐崇榮牧師去紐約辦佈道會有幾隻小貓去聽?晚上有時間的人都去看表演了,甚麼,悔改?那個我們小時候就聽過了。


我們不是五十步笑百步,每個大城市都複製了一樣的框架,當妳的維生系統就在那裡被綁在一起,妳求神不求神的結果都差不多,妳甚至可以看見自己的死期。現在去找哈佛大學負責已經太遲了,學校都快辦不下去了。


不信有神的人也沒有神可以求,終究我們發現聖經所有講論聖徒的信心,從來不是我看見的才是真的,或我想要的得到了才是對的,都不是這些。全本聖經只要講到真實的信心,毫無例外,必定是神的預定旨意成就,所以人才會有對象可以相信。人間的文學藝術沒有可以創作出像約拿書這樣言簡意賅,將上帝與先知的關係講的這樣淋漓盡致,妳我再多加上一句話或減少一句話,都不能再表達的更完備。


妳今天有感恩的對象嗎?多數的人只有怨恨的對象。我不敢說已經講出了上帝啟示的奧祕,但我不認為這一切都和上帝沒有關係。所以為了避免再次發生更大的事沖擊我們原本就微弱幾乎消逝的信心,還是要為人為事禱告,但求神的同在不要離開。這些都是實質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除非妳是住在山洞裡,像我在金門當兵時那樣,站完哨倒頭就睡,沒在理甚麼黎明時分的正義曙光。


小時候我很著迷少年漫畫裡弱不禁風、面色蒼白的美少女角色,長大之後明白壯得像一隻母牛的才是真正好。(不重要的小笑話)

#7 小小羊 小小羊 於 2020/07/14 11:39

小小羊

歡迎豪到園地來。

願這裡能使你更認識上帝的真理、更能愛祂敬畏祂。


Brandweer已經整理了一些重點,

我的補充另發表成新文章:

發問:關於事工,人能拒絕上帝的呼召嗎?人能拒絕上帝的預定嗎?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25770765


之所以採用也發表新文章,也留言貼網址,是因為這樣的話,

可以使更多透過搜尋方式來到園地的弟兄姊妹可以讀到。

不管是讀到這篇『因為預定,所以基督徒不能為生病得醫治禱告?』,

還是讀到『關於事工,人能拒絕上帝的呼召嗎?人能拒絕上帝的預定嗎?』,

不管讀到哪篇,讀者都可以有機會透過網址的文章閱讀,

獲得正確的觀念。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25436633


發問:親人還沒信主就死了與預定論

問題:最近,我家人過世。

我心裏有一些問題,不知道該怎麼有條有理地問才好。

在我的印象中,這個家人生前沒有信主。

這是這家人過世最讓我難過的事。



有些弟兄姐妹安慰我,我這家人已經在主裏安息了。

因為在他們的記憶裏,曾經帶這家人作過決志禱告,但我沒有印象。

真的嗎?



有些弟兄姐妹鼓勵我,為我這過世的家人祝福。

但是,我不曉得他去了哪裏(如果沒有得救,現在就去地獄了嗎?),

所以也不知道該怎麼祝福他。

難道是按著我未信之時的認知祝他一路好走嗎?

我為自己不知道怎麼祝福過世的家人感到可笑。



我很自責,一直認為自己沒有盡到傳福音給他的責任。

然而,現在就是有再多的懊悔也太遲了,不是嗎?



面對這些問題,我覺得自己既沒用又無力。我還能為這家人做什麼嗎?



有時我忍不住會想,如果沒有接觸歸正神學、沒聽過預定論,

我的心情會不會比較好過一點?此刻,這對我來說實在是很大的考驗。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


 



答: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

預定論的很多教義,我都是針對冷靜理性狀態下的情形,進行的信仰教育。

當發生問題時,這時,就很難再講述理性的預定論教義,

而是每個人自己信仰的考試了。

 


你對上帝,有多信?

你真相信祂不誤事?

你真相信祂的決定最美好,即使我們不明瞭?

你真相信祂絕對公義、絕對正確、絕沒做出任何一件錯誤的決定?

 


要說些虛假的謊言來安慰人,何難之有?

痛了就打最高劑量的嗎啡,保證每個人都當場不會痛。

只是,藥效過了,請準備迎接更致命嚴重的後續問題:

成癮、副作用、、、。

 


虛假的謊言、虛假的教義、虛假的安慰,

絕不可能真正安慰人!絕不可能給人真正的平安!

否則,佛教宣稱前世因果,就是因為前輩子如何,所以今生如何,來生如何,

豈不最能安慰人?

 


有位基督教的父母,他們的獨生子年輕時就意外過世。

他們痛不欲生。

後來,有佛教徒對他們說前世因果,

因為這佛教徒算出這孩子前輩子就是造孽開車撞死人,

所以今生必須如此償還。

這對基督教父母大得安慰,從此改信佛教。

 


我們對上帝,到底有多信?

平常人人都會說我信上帝!

平常一堆人都在背誦使徒信經第一句我信上帝!

真正發生狀況了,考驗來了,上帝考試了,我們就會知道自己有多信。

 


自己信主,但家人沒信。

在生前,我們要努力傳福音;

在死後,請不要再過問或追想,因為已經不可能改變任何情形。

 


不要自責,不要有罪惡感。

連主耶穌自己的弟兄姊妹,都不是人人信祂了,更何況是我們家人?

 


已經努力了,成果由上帝決定。

我們絕對尊重上帝主權,雖然我們常常不明瞭。

 

 

『立時流淚的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9:24)

 

 

願上帝安慰你的心,加添你力量,讓你信仰更加堅毅

 

 

小小羊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334159941

預定=我什麼事也不用做?

很多人認為:

既然『一切都預定』了,所以我『什麼也不用做』,反正一定會實現。

可是,預定論真是這樣的嗎?



許多人腦袋中的『預定論』,並不是聖經教導的預定論,

而是『想當然耳』的預定論。



聖經關於良善面、行好事的預定,觀念多半是這樣的:

要蓋一間房子,『藍圖』畫好了,

我們當然要去『蓋』,

否則房子怎會出現?



上帝『預定』聖子耶穌基督的『救贖』,

然後耶穌基督當然要『降世為人,並死在十字架上』,

否則救贖大功怎會完成?



上帝『預定』這個人『得救』,

這個人當然要『悔改信主』,

否則怎會得救?



所以,預定並不是『因為預定了,所以我躺著,一切就會自動成就』,

而是『因為預定了,所以我要努力盡本分,完成上帝旨意』。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

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2:10)



小小羊


#1 Dawson 於 2018/07/18 12:10

Dawson

想請教小小羊弟兄:

多數弟兄姊妹,都會把預定論的觀念,套用在『傳福音』的行動力上作思想。

我們常引用聖經:『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請問所有信耶穌的聖徒,所接受的福音,是不是一定來自於神的話語(文字或口語)?

有沒有可能藉『圖像』(如摩西看見荊棘燃燒),或只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還沒有聽見教導,就相信他是彌賽亞?

我會如此請教,是想了解福音上的『預工』,是不是真有其果效,想深入了解這種想法的聖經根據。

謝謝您!


#2 天路客 於 2018/07/19 09:21

天路客

既然『一切都預定』了,所以我『什麼也不用做』......

這正正是出於人的罪性,想偷懶、怕失敗、想推諉塞責才會說出的話!


一個真正領受福音真理的人,一個真正明白我們是因信稱義、靠著恩典成聖的人,難道不應該是這麼想嗎?


--既然『一切都預定』了,所以我『做了一定有用』!


如果是上帝預定不成的,那表示祂另有更好的安排,我的參與不至於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但因為我是尊主為大去做,至少我自己一定是有學到東西(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如果是上帝預定要成的,我能夠參與,那豈不是很大的光榮嗎?


想像一下,我們若碰上一位偉大的人要執行一件超級任務,即使這位偉大的人完全可以獨力完成這超級任務,即使這計畫沒有我也能成功,難道我們不會想要盡可能在裡頭插上一腳嗎?那是何等的激勵人心與光榮的事啊!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1144

發問:預定論是『積極揀選,積極遺棄』嗎?

問題:某位網友對小小羊園地講的『積極揀選、消極遺棄』提出批判,

他認為正確的預定論是『積極揀選、積極遺棄』,

該如何回答對方?


答:

首先,我要先講一下,對於任何反對者,我是不進行辯護與討論的。

人家怎麼反對,我不管,反正只要不要來我這園地搗蛋即可。

畢竟,我領受的呼召,不是來應付這些反對者。

要應付的話,應付不完。

講句難聽一點的話:

如果每天都要將時間花在應付挑戰者身上,

我就算有三頭六臂、時間再多也不夠。



但是,關於『積極揀選,積極遺棄』,我要做一些講解。

基本上,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加爾文主義者,

這種人,叫『極端加爾文主義』。

這裡面,有不少是具有強烈排他性與攻擊性的,很像十字軍。



發問:歸正神學該和極端加爾文主義者劃清界限嗎?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7745535.html



他們的論點,有相當程度的邏輯性。

但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出在:

請問,上帝對於揀選與遺棄,『強度』也好,『行使方式』也罷,是否一樣?



假使認為強度是一樣、行使方式一樣,那麼,這是嚴重違反聖經的。



事實上,我還沒見過有任何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人,

有能力表達出聖經裡上帝對於『揀選』與『遺棄』是不同強度、不同行使方式這種概念的。



其實積極、消極,都只是一種詞彙,都很難完整表達出上帝的特性。

不想使用這種詞彙,也沒有關係,反正有本事用更好的詞彙講解清楚即可。

問題是,歸正神學已經有本事將『積極揀選,消極遺棄』講解得很好,

但主張『積極揀選,積極遺棄』的,卻沒辦法做出更好的講解。



關於積極消極預定的分類,這是唐崇榮牧師講的,

而邏輯清晰的改革宗神學大師史普羅(史鮑爾)R.C Sproul也強調此種觀念。

Sproul特別強調『強度』部分,他認為關於『揀選---遺棄』,

聖經的主張是『積極---消極』,而非『積極-----積極』的,

並且他認為那種『積極---積極』強度的主張,根本就不是聖經主張。



有本書,有興趣的弟兄姊妹或許可以讀一下:

卡森(D.A Carson)寫的『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麥種出版社)。

聽說這本書,是他的博士論文。



卡森並非旗幟鮮明的改革宗,但他研讀聖經後講的很多東西,

和改革宗說法相同。

他這本書裡,強調一個觀念,

這是歸納全本聖經之後,必然會發現的一種現象:

上帝對於『人的行善』,與對於『人的行惡』,雖然都是預定(假使不想用『預定』,要用其他詞彙表達也沒關係),

但上帝對此二者的運作模式,卻不一樣的。

上帝對於人行惡的預定模式,不同於祂對於人行善時的預定模式。

上帝對於人的行惡,是透過一種神秘模式站在人的後面,

使其一方面處於第一因的主權地位,

但又可以確保其完全無罪、不沾染任何罪。



卡森並未提出『積極預定』、『消極預定』的稱呼,

但卻講出了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的觀念。

事實上,卡森歸納全本聖經之後,非常強調這個現象,

並委婉地抨擊某些加爾文主義者一味『積極---積極』的主張,

他認為這些人根本就沒注意到聖經裡這種模式不同的現象。



當然,嚴格來說,即使是消極預定,依然是預定。

既然是預定,就表示上帝是第一因。

既然是第一因,就很難解釋為何既是第一因,但卻又不是罪的發動者的問題。



然而,對多數人而言,單單『積極預定』(善的方面、行善、揀選)與『消極預定』(惡的方面、行惡、遺棄)這樣的觀念,

已經可以解決其很多的問題,而且他們也不會對更深入的部分有疑問。

而且積極預定與消極預定,也是合乎聖經的立場、有聖經的依據。

不管是『許可』,還是『任憑』,全部都是聖經裡出現的詞彙與觀念。



所以,不管是否同意積極、消極這樣的分類,都沒有關係。

但是,就是必須講出一套理論,能解釋出那種上帝對於人『行善與行惡』『不同運作模式』的觀念出來。



另外,重要的加爾文主義信經信條,

也都採取『積極揀選、消極遺棄』的立場,即使未必使用這樣的詞彙。



『加爾文主義的歷代信條,有主張『積極遺棄』的嗎? 』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06393.html



最後,再複習一下這個觀念:

上帝的『預定』,可以分成兩種模式:

1. 積極性的:計畫、引導、善的方面、人的行善、揀選、、、

2. 消極性的:許可、任憑、惡的方面、人的犯罪、遺棄、、、

同樣是上帝的『預定』,但上帝對這二種領域的處理方式不太一樣,強度也不一樣。

我們可以不使用『積極』、『消極』這種詞彙,只要觀念清楚即可。


小小羊


#1 淨影‧寂 於 2017/11/16 00:48

淨影‧寂

我比較想問的是,那一位提問的弟兄/姊妹怎樣解釋「積極預定」卻又使上帝無罪呢?


關於上帝的預定,雖然不是像保羅寫羅馬書那樣很清楚明白地寫了專章在討論,但這基本上是所有「有神論」都會遇到的問題:「如果有一位創造者,祂要怎樣為創造負責?」


在我們比較熟悉的傳統信仰,活在時間內的神明們都是用些非常人性的方式,試圖「贖罪」、「犧牲」、「審判」,或是想像一個興風作浪的怪物,由神明去毀滅。不過,這是一個負責的態度,還是純粹只是擦屁股無關緊要永無止盡、如同希臘神祇普羅米修斯推石頭一樣的徒勞無功、毫無希望?


但幸好,上帝的「超越性」─超越時間、超越空間、超越物質、超越知識的特性,以及祂「不變」「全善」的屬性,給了預定論可行的空間。正因為世界對於神是「永恆的現在」─既然不論何時何地祂都存在,而祂「必有一個不改變的原則」且「無惡念、無惡行、亦無惡果」的基本論點,自然就必須推出「善是神積極所為,惡是祂消極容許」的特性。


如果有人覺得跳太快,那也可以這樣思考:

1. 上帝有一個行為原則,這原則不會改變(不變性)。

2. 上帝行為原則只會行善,因此惡不是祂所為。(根據全善)

3. 惡既存在,而神可以將惡行轉為善果(不論是現世或最終的審判),這代表惡的出發不是神,但神容許惡的存在。神的容許,也意味著祂雖知道惡會發生(全知),但卻對其容許而不作為(消極)。

4. 神的善只有神做得出來,人對於善毫無認識亦無法行為(賽64:6 我們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然而世界仍舊存有神的善,而且我們可以知道(羅1:20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這也意味著,神必定積極在行善,不論是否藉著人。

5. 人會信神是神眼中看為義的事,既然是善,那就是上帝積極所為。人不信神是神眼中看為不義的事,既然是惡,就是神消極離棄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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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遺棄是啥意思呢?是上帝「不用做事」這些人就會自我放逐(消極),還是因為上帝「主動介入」這些人才會離棄神呢(積極)?如果是前者,那與上帝何干呢?如果是後者,那上帝要怎樣無罪呢?


摩西與法老正是最好的例子,法老不認識神嗎?認識。上帝還特別給他恩典,結果法老依舊不拜神,還是要拜祂的埃及10神。


上帝積極介入的部分是哪裡?是逼使法老不信祂嗎?沒有,事實上上帝給當時的埃及相當輝煌的帝國,而且法老也知道這位神─至少摩西是這樣說的。但即使在上帝的積極介入下,法老依舊沒有信神(雖然對我而言,這些積極介入是要叫以色列百姓知道,400年前保護祖先以色列一家的那位他們搞不清楚的神是誰),舉重以明輕,上帝「不理」一個人,這人不就必定會「自動」離棄神,如同羅馬書1:18-32所言嗎?更何況,根據羅馬書10:18,「每個人都聽見了有關神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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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說了這麼多,其實就只是我很難想像有其他種解釋方法可以把聖經一以貫之的說通而已XD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992

发问:1.成圣领域,上帝消极预定多于积极预定?2.一切善都是上帝恩典,一切恶都是自己犯的,那如何赏罚?

问题:

1.是不是在成圣的道路上,上帝‘许可、任凭’多于‘引导、计划’?

人的‘自由意志’多于上帝的‘积极预定’?


2.一切善事,都是上帝恩典;一切罪恶,都是自己犯的。

假如是这样,在这个原则下如何赏罚?


问题一、

是不是在成圣的道路上,可以说是上帝‘许可、任凭’多于‘引导、计划’?

人的‘自由意志’多于上帝的‘积极预定’?



答:

在成圣的路上,正确的观念,其实很简单:

‘我行的一切善事,都是上帝恩典(都是上帝积极预定),

我犯的一切罪恶,都是自己犯的(都是上帝消极预定)’


在成圣的路上,上帝依然大量进行积极预定啊!

否则,你信耶稣之后,就不会有任何善行了吗?

否则,天上的圣徒,难道也是消极预定多于积极预定吗?

他们依然有自由意志,但是已经不会再犯罪。

人能行善,是因为上帝给予力量,也唯独上帝来的力量。

另外,圣经也说,一切美善都是来自上帝。


一切良善,都是来自上帝:

‘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

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雅1:17)


一切罪恶,都是自己犯的,不能赖给上帝:

‘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

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

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

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

(雅1:13-15)


问题二、

一切善事,都是上帝恩典;一切罪恶,都是自己犯的。

假如是这样,在这个原则下如何赏罚?


答:

为什么会无法赏罚?

犯罪多的,处罚多,

行善多的,奖赏多。


太多人搞错一个观念了。

大家都以为‘一切良善都来自上帝’,就表示‘自己不用努力’,

但那是大误解!

预定论说的‘积极预定’,

并不是说你只要躺在那里什么都不用做,然后钱就会从天上掉下来。

积极预定,是你要努力去做,

做牛、做马、又做猪,

然后却又把‘一切功劳’归给上帝,承认自己只是‘无用的仆人’。


‘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是放羊,从田里回来,

就对他说:‘你快来坐下吃饭’呢?

岂不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

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吗?

仆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还谢谢他吗?

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

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做的。’’

(路17:7-10)


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

你能行善,请问,你有无‘功劳’?

你有什么功劳?


你行善的‘动机’,是哪里来的?

自己发的吗?还是上帝给的?


‘神、、、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徒5:31)

请注意,‘悔改的心’是上帝所给的。


‘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

(雅1:17)

请注意,‘一切良善’,都是从上帝那里来的。


有了行善的动机,

那么,行善的‘力量’,是哪里来的?

是自己来吗?还是上帝给的?


‘耶和华是我的力量’

(圣经多处)


‘恐怕你心里说:‘这货财是我力量、我能力得来的。’

你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因为得货财的力量是他给你的’(申8:17-18)

请注意,圣经特别提醒,不要以为是自己的能力,而是上帝来的力量。


你当然要努力,

但努力的力量完全来自上帝。

而且,你的努力,上帝是会给评价,给予奖赏的,

但依然都是恩典,也唯独来自上帝恩典。


五千的赚五千,上帝给五千;

二千的赚二千,上帝给二千;

但赚得能力都唯独来自上帝,能获得多少奖赏也都唯独来自上帝,

但这却不是说你躺在那里就会自动五千、二千从天上掉下来,

而是你要去做牛、做马、做猪赚来的。

可是,即使如此,你都还要认清自己毫无功劳。

但虽然无功劳,却不是无奖赏。

五千的是再给你五千,二千的是再给你二千,

至于懒惰的,则是夺过来你所有,给那个赚最多的。


人能行善,完全是唯独恩典,自己毫无功劳。

但上帝会给予更多恩典,给那些从祂支取恩典行善的人。

而奖赏部份,就看你多努力去行。


你的自由意志去行善,确实会影响你的奖赏,

但是,不要把自由意志看成自己功劳的来源,

因为,

‘一切荣耀,都唯独是上帝的,我自己毫无功劳;

一切罪过,都是自己犯的,不能赖给上帝’,

切记!


至于犯罪,那就更不用讲了,

因为大家都知道,

犯罪多的,惩罚就重;

犯罪轻的,惩罚就轻。


要上天堂,罪无大小,有罪就不能上天堂,所有人都要靠信耶稣才能成为无罪。

成圣之路,罪有大小,惩罚轻重不同。


要上天堂,不管你是实际杀人,还是心中杀人,都上不了天堂,除非信耶稣;

成圣之路,实际杀人当然罪比较重,心中杀人当然罪比较轻,二者惩罚也轻重不同。


小小羊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200988

发问:适合对未信者讲积极拣选、消极遗弃吗?

问题:


我们能得救都是出于神的恩典—神在创世以先就选择了祂自己的子民。那么对于未信者,我们应当直接了当的告诉他们神的积极拣选和消极遗弃的部份吗?我担心直接告诉他们这样他们会认为神太霸道或不讲理。谢谢,祝平安。



答:


有些议题,除非自己很有把握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对未信者讲清楚,

否则的话,有些信仰议题对于‘已信者’很合适,但对‘未信者’却未必合适。

在‘遗弃论’部分,连对基督徒都很难讲解清楚,连很多基督徒都很难理解,更何况是未信者?

至于‘预定论’也一样,连对基督徒都很难讲解清楚,连很多基督徒都很难理解,更何况是未信者?

起码以我自己而言,我是没这本事。

因此,我几乎不会主动对未信者讲关于预定论的事,以免自找苦吃。

但假使未信者问我预定论的事,我就会先问他有没有足够时间听我讲。

假使有,那我就会详细讲解,从头讲解起;

假使没有,那我一样不会浪费时间对他讲。

因为,与其讲得不清不楚、使人跌倒或误解,我宁可有时间真正讲清楚、确定对方正确理解我的意思,然后他才决定要不要接受,而不是因为我的讲解错误或不清楚而跌倒。

他听到正确而清楚的教义,然后不信,罪是他自己的;

我讲出不正确且不清楚的教义,然后使他因误解而跌倒,我就有罪了。

预定论其实是对‘已信者’的内部教育,而非对‘未信者’的福音内容。

掌握住这重要概念,对我们在‘教会内的教导’以及‘教会外的福音’的内容选择上,会有很大帮助。

比如说:教会里的团契、小组、国中及以上主日学,就很合适讲述预定论。

比如说:布道会、传福音,就不太合适。

当然,有些人非常厉害,可以在进行福音事工时,传讲预定论。

比如说,博爱司(Boice)牧师就是这样的例子。

他在教会的主日讲道,除了对信徒的讲道之外,还常常夹杂福音性的内容,而且常会呼召未信的听众要悔改信主。

他在罗马书讲道里,就会讲预定论。

问题是,他真的在主日礼拜里,把罗马书从第一章第一节开始讲起,讲到罗马书最后一章最后一节。

他那样的讲道,历时好几年,而且有本事将艰深的罗马书讲得大家听得懂,不是讲得大家一头雾水,好像学术论文一样。

说真的,我们如果能对未信者这样,不管哪一卷经卷,反正从头讲到尾,我们就比较能对未信者彻底讲清楚许多教义。

可是,多数情形下,时间并不许可我们这样,而且我们也很难有这种恩赐,可以将复杂的预定论讲解给未信者清楚听懂。

以下提供唐崇荣牧师对一个问题的回答,观念是相通的:

“问题:传福音的时候,怎样解释人有原罪?


答:如果能不把那些引起许多麻烦反应的神学名词先提出来.而是让他们体会,知道事实真相之后,当他们问是什么时,才提到这在神学上叫做什么,那个叫做什么,如果他还不能明白,可以再解释。今天许多做福音工作的人,失败的两个原因,就是马上把人家不明白、莫名其妙的东西搬出来说。人家说:我不懂.他就说:主啊,赦免他吧,因为他所做的他不知道。


神在还没有把启示赐下来的时候,先创造了能领受启示性在人里面。同样的,你在把“原罪”、“三位一体”这些重要话讲出来前,应先把他们能了解这句话的可能性放在里面。


一个伟大的教师,能够制造对真理的渴慕,否则就还不懂教育学。我发现许多教育家,自己的孩子教不成功,那是世界最大的讽刺之一,而许多没有受教育的父母,孩子个个教得很好。这表示宗教性超越过文化性,超自然超过自然,无声胜有声,道胜过理,音乐胜过乐理。把音乐分析成乐理,有可能条条是理,但有那些乐理的知识与有能力创造出一条杰出的音乐,是另外一回事。就如同今日许多人研究教会增长,研究之后教会增长多少?面那些真正使教会增长的读过这类书没有?我不是反对研究,只不过是叫那些研究的人思想一下,不要因为学了一些东西就自以为义。所以圣经说得好:不是倚靠势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灵方能成事。你学了神学、布道学和其它的许多东西,如果没有回到动能的圣灵那里,还是一样停在那里,无法理解。怎样解释人有原罪,我没有先解释;我先把为什么布道马上要用这句话的时候先解释。”


小小羊



#1 小虎鯨 於 2009/09/08 16:58

小虎鯨

在認識神之前就要強迫接受救恩的內容是本末倒置的。今天人們之所以強烈排斥所謂的預定論,包括那些阿民念主義者,全都是因為不認識神!如果承認神是主宰者,還敢計較神霸道不講理?如果知道命已定不可抗逆,內心能不謙卑下來以致於順服神?


阿民念主義者無法傳達正確的福音,主要的問題也是在這裡,因為他們對神有錯誤的認識,以致於叫基督的救贖顯為無能,這是極大的褻瀆!我剛進入教會,在聚會中牧師講到亞當夏娃那一段,他的阿民念主義說法是:神是全能的,但是因為愛,所以給人自由,…. 因此,所有阿民念主義的信徒信到後來都很容易出現一種很悶的心情,特別是遇到不解的事情或災禍,認為神太霸道或神不講理。連約伯,神都沒跟他講理,阿民念主義者的信徒算哪跟蔥?就算要講理,也是神自己的決定,輪不到這些人來抱怨。

未信者會有類似的心態,是因為世界的潮流引導所致,不足奇怪,畢竟他們不認識神更不曾接受過福音。阿民念主義者就這一點來說,與他們有何差別?


世間那些拜偶像信算命的,尚且知道人在命運中的景況,而那些接受人本思想薰陶的人們以及那些“太愛人了,以致於縮短神的手”的阿民念主義者,反而抗拒這樣的認知。他們不能理解真正基督徒的積極,不是在相信人尚有可為而改變(改變狀態或改變神),而是在順服神敬畏神以致於盡心負責到底,相信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我從不認為一個真正認識神的人會敢說神霸道或不講理。阿民念主義者很害怕遇到這樣的問題或挑戰,其實他們不是太愛人,而是太害怕他們的這個神禁不起未信者的挑戰,所以想盡辦法討好未信者,想用誘餌(神愛“世人”)來引人進教會。既然引入了,面對神的聖潔,也不敢不有個好樣子,於是律法主義就出來了,不照做,就威脅恐嚇會失去救恩。其實他們根本不用害怕失去救恩,因為他們從來就沒有享有過救恩。

到了今天這個世代,教會權炳不再被尊重,形勢更加惡劣,這些阿民念主義者所把持的教會害怕失去群眾(群眾帶來勢力和支持他們的金錢),更加努力傳“福音”,為了把人留在教會,做出比四五百年前的大後退(阿民念&約翰衛斯理一輩)更加後退的事:福音只有神的愛,沒有人的罪;教會只有愛,沒有規矩和懲罰。光怪陸離的現象,不一而足。


至於,怎樣認識神?那些拜偶像行算命走死亡道路的人們,尚且能從普遍啟示中知道一、二以致於畏懼命運背後的力量。對於那些接受人本薰陶受過教育的人們,引導從普遍啟示中去認識神,會是不可行的嗎?只是,內心能不能領受,在於聖靈的工作。唯有聖靈叫人從死裡復活,重生了,人才能夠真正領受。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5904

扫罗与犹大被‘拣选’,可是却下地狱,如何解释?

被拣选的人,不是一定会得救吗?

那扫罗王,还有卖主的犹大呢?他们明明就有被上帝拣选,可是却下地狱。

要如何解释这个问题呢?

主要的问题,出在:

1. 这是哪一种拣选?

2. 这种拣选,是不是确保永远有效?


当我们讲到拣选的时候,我们必须很小心,

因为,我们从圣经看到的拣选,有很多种。

每种的情形,都不太一样。

唯一一样的就是—————只给一些人,不给另一些人。

另外,我要提醒的是:

我们讲的东西,都是从圣经归纳出来的。

我们并不是越过圣经,凭空去讲。

在介绍各种拣选之前,我要先介绍一些基本观念。

有这些基本认识,我们很容易就可以理解更复杂的拣选状况。


一、普遍恩惠与特殊恩惠


1.普遍恩惠

像阳光、雨水、空气、、、都是全世界的人可以享受到的恩典,不管有没有信主都可以享用。

‘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


2.特殊恩惠

这种恩惠,只有基督徒才享受得到。像当神的儿女、享受圣灵引导、享受与主的亲密、、、、。


二、普遍拣选与特殊拣选


1.普遍拣选

从万族中,拣选出一个民族出来。这个民族里,不管得救不得救,都蒙拣选。

‘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申7:7)


2.特殊拣选

真正蒙得救的拣选,这种拣选,是个人性的。

‘从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这就是说,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惟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罗9:6、8)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


三、普遍呼召与特殊呼召

1.普遍呼召(外在呼召)

透过‘圣道’来呼召。

像传福音、讲道、读圣经、、、、。

这种呼召,被呼召的,不一定就是被拣选得救的。

‘被召的人多’(太22:14)


2.特殊呼召(内在呼召)(有效呼召)

透过‘圣灵’来呼召。

这种呼召,是圣灵在人心中动工(所以又叫‘内在呼召’),所以绝对有效(故又称‘有效呼召’),绝不可能无效。

同样听到外在呼召,那些真正蒙内在呼召的人,迟早就会悔改信主。

听到外在呼召的人多,有内在呼召的人少。

‘选上的少’(太22:14)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6:44)

以下我们开始介绍一些拣选的种类。

各种拣选很多,我们只能简单列出一些:


一、个人与群体

1.个人的拣选

如:拣选雅各,而不拣选以扫。

‘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罗9:13)


2.支派的拣选

如:拣选犹大支派,却不拣选以法莲支派。

‘不拣选以法莲支派,却拣选犹大支派’(诗78:67-68)


3. 民族的拣选

如:拣选以色列,却不拣选其他万国万族


二、外在环境与个人天生

1.环境的拣选

如:生在什么时代、生在那个国家、生在有钱或贫穷人家、、、、这些都不是我们任何人个人能决定的。


2.天生的拣选

如:天生很会弹琴、天生数理很好、天生美丑、天生高矮胖瘦、天生是男是女、天生残障与否、、、、这些都不是我们任何人个人能决定的。

当然,假使我们不愿意把这些环境与天生的东西认为是拣选,这也无妨。

但是,确实是人人生而不同,不管是环境或天生都一样,而这是上帝主权。


三、职分与得救

1.职分的拣选

如:拣选大卫当国王、拣选扫罗当国王、拣选犹大当使徒、、、


2.救恩的拣选

如:拣选谁得救

‘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现在要应验经上的话,说:同我吃饭的人用脚踢我’(约13:18)


以上,我们可以看见,有很多拣选,都是出于上帝自己主权,由祂决定给这人一些、不给另一人一些。

同时,我们也可以看见,不是每种拣选,都和得救有关。

有很多种拣选,都并不是得救的保证。

只有真正关于救恩方面的拣选,才是真正得救的保证,而且这种拣选,才是永远有效。

所以,当我们讲到拣选时,请千万不要马上就以为‘蒙拣选’就表示‘蒙得救的拣选’。

所以,扫罗王和卖主的犹大,他们是蒙什么拣选呢?

他们只有蒙‘职分的拣选’,可是却没有蒙‘救恩的拣选’。

因此,上帝当然不会护卫他们,使他们永不沈沦。

但是,像彼得,就是蒙职分的拣选,也蒙救恩的拣选。

所以,主耶稣会为他祈求,也保守他永不沈沦,可是主耶稣就不为犹大祈求。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约17:9)

‘西门!西门!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1-32)

主耶稣讲的这段话很重要。

祂明确表明,撒但要夺走基督徒,是轻而易举的事,就像筛麦子一样的简单。

但是,我们可以放心,因为主耶稣会为我们祈求,使我们即使跌倒,也不会丧失对祂的信仰。

而且主耶稣确定,彼得跌倒后一定会悔改。


小小羊


#1 天路婦 寄信給 天路婦 於 2008/04/22 11:39

天路婦

您好:

若照您所說"所以,當我們講到揀選時,請千萬不要馬上就以為『蒙揀選』就表示『蒙得救的揀選』。


所以,掃羅王和賣主的猶大,他們是蒙甚麼揀選呢?

他們只有蒙『職分的揀選』,可是卻沒有蒙『救恩的揀選』。"

我們要如何知道自己有"蒙『救恩的揀選』"呢?

清楚明白耶穌為我的罪被釘死十架上,我是靠寶血所救贖回來的----而這是不是等於我是蒙恩的罪人?再者,我還不一定有"蒙救恩的揀選"呢?

還盼您解惑,謝謝~

#2 小小羊 於 2008/04/22 11:54

小小羊

給天路婦:

請參閱: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的這篇回應'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5825729.html的這篇回應</a>

小小羊 at 2008年04月7日 23:30


我摘錄與您問題有關的部分如下:


「3.任何基督徒,不得擅自判定自己不蒙揀選。

我們反而要『不斷努力,讓我們的蒙揀選更確定』。

請注意我說的這兩種分別:

a.先假定自己是不蒙揀選,然後自暴自棄

b.先假定自己是蒙揀選,然後努力使自己的蒙召更確信。

正確的態度是b。


4.不蒙揀選者,不會有這些:

a.不會認為自己有罪

b.不會認為自己是罪人

c.不會認為自己需要被拯救

d.不會相信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三天後復活

e.不會相信耶穌基督為我的罪而死

f.不會相信只要我信耶穌,我的罪就能得赦免,獲得拯救


假使這些你都相信,那麼,你不得擅自認為自己不蒙揀選。

接下來你要作的,不再是去懷疑自己是否是上帝遺棄的,

而是要『努力行出好行為,使你的蒙召更確定』。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彼後1:10)

只要你真心相信耶穌,你就不應再去懷疑自己是否不蒙揀選。

因為:

口裡承認、心裡相信,就必得救。(羅10:10)

接下來,就是要『更加殷勤』,使我們的得救(蒙召)(揀選)更加被確信。


所以,假使還沒有受洗,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困難,完成受洗;

假使還不敢對拜拜的親友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克服恐懼,勇敢對人說我是基督徒;

假使自己還有什麼壞行為、與信仰不配的行為,就該『更加殷勤』,努力去克服,使自己更加成聖。」



願上帝幫助您

#3 Big 於 2008/04/22 21:04

Big

清楚明白耶穌為我的罪被釘死十架上,我是靠寶血所救贖回來的


Big: 救贖回來,歸給神用。


----而這是不是等於我是蒙恩的罪人?再者,我還不一定有"蒙救恩的揀選"呢?


Big: 是的,是蒙恩的罪人。

揀選的作用不是用來誇口,或是用來肯定自己。

揀選的涵義乃是恩典,與責任。

蒙恩才是我們可以肯定的。

信靠耶穌,甘心順服,這個就證實我是神揀選的孩子。

揀選是因,只能用果來證實這個因。

#4 天路婦 寄信給 天路婦 於 2008/04/24 10:07

天路婦

非常謝謝"小小羊"與"BIG"的分享,讓我有正面且清楚的看見

求主祝福兩位為祂所作的,當然,我也會努力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980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這是一篇很簡單的介紹與提醒。



一、 提醒

1.千萬不要『望文生義』、『自由聯想』。

要詳細去看這些內容,瞭解這些教義是在說些什麼,以免望文生義,然後搞錯意思,還以為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講錯了。

這種情形,非常常見,連很多大牧師、大教授都會犯這種錯。

很多人以為這五點的意思是在講什麼,但仔細聽他們講的內容,我常會很震驚的發現:

他們講的東西,根本就不是這五要點真正的意思,而且意思常還恰好相反。

這樣很不好。

因為,確定自己搞懂每種學說的意思、確定沒有誤會別人的意思,是很重要的做學問、做人處事的態度。

很多佛教徒批評基督教,但聽他們內容,就會知道他們搞錯基督教的意思了;

很多基督徒批評佛教,但佛教徒一聽,也發現基督徒根本就搞錯佛教的意思。

這都是很不好的情形。

而在加爾文主義五要點部分,這種情形非常常見。

大家很少誤解阿民念主義的意思,因為那種理論很容易理解,也很符合人性,是從人的角度看上去。

但因為加爾文主義是神本而非人本,是從神的角度看下來,而人本來就很難服在神以下,所以除非認真思考學習,同時還要靠聖靈光照,否則根本很難聽下去。

因此,誤解這五要點的情形,非常普遍。



2.請千萬不要一看到內容不合自己想法就馬上拒絕。

事實上,這種高舉上帝的教義,本來就不是人類所喜歡聽的東西。

然而,請隨時翻閱聖經、查考聖經、仔細思考、求聖靈開我們眼睛、求上帝光照我們的悟性,我們逐漸就能在這『入口極苦』的教義裡(還真的是很苦),發現上帝的恩典與偉大,然後真正由內心深處發出讚嘆與感謝,而非抱怨與不滿。





二、 內容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不是沒事特別找出來,而是為了針對違反聖經的阿民念主義五要點,不得不提出的回應。

當初,阿民念主義者先提出五點主張,但經過大型且歷時長久的會議討論,經過眾多神學家查考聖經與檢驗,後來判定阿民念主義五點不合聖經,並提出正確的聖經觀念,也就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的由來。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縮寫簡稱TULIP。

這五點是指:

1.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墮落)(全然的敗壞)

指所有人類都已經被罪污染。

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人的理性、感情、意志、良心、、、全部都被污染了,沒有一吋地方是乾淨的了。

此教義又稱為『Total inability』(全然的無能為力),指人已經完全喪失良善的能力,也喪失追求真神的自由意志了。

此教義又可稱為『Radical corruption』(極其敗壞),指罪對人的敗壞是全面性的,而非局部性的。



2.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指人能得救,是因為被神揀選。

而神揀選人得救,和人的行為完全無關。

神揀選人得救,不是因為人有什麼值得被揀選的條件,純粹是因為上帝的愛與憐憫。

人在得救的事情上,完全沒有任何功勞。

此教義又可稱為『Sovereign Election』(主權的揀選),指人被揀選得救,純粹是出於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



3.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主耶穌的救贖,並非對全人類進行救贖,而是針對天父所揀選的人進行救贖而已。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代贖),又可稱為『Limited Redemption』(限定的救贖)。

『代贖』是強調基督的死,替人付上贖價;

『救贖』是強調人因基督所支付的贖價,能獲得稱義。



4.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當聖父揀選,聖子救贖之後,聖靈施行恩典於被揀選者身上,使這人信主得救。

這恩典的施行,是罪人無法抗拒的。

不管罪人如何抗拒,聖靈會不斷加強其感動,至終一定會感動到這人心甘情願而自願投向主耶穌的懷抱。

這教義又可稱為『Effectual Grace』(有效的恩典),指上帝在被揀選者身上施行救贖恩典大能時,一定有效,絕不會無效。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俗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一個人只要真正得救,就永不會沈淪;

一個最後沈淪的人,表示他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雖然一樣會跌倒,但上帝會保守真正屬祂的人,使他們絕不會沈淪。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的堅忍),又可稱為『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聖徒的堅忍』是強調信徒即使遭遇大風大浪,但至終必定是堅守信仰下去,進到天家。

『聖徒永蒙保守』是強調上帝必保守屬祂的人,使他們不會沈淪。



這裡面,每一點都還有更精細的內容與觀念,也有很多容易引起誤解的地方,這都必須慢慢學習、思考。

我們這裡很多的文章,就是詳細在介紹這裡面比較精細的觀念。



另一方面,這五點是環環相扣、缺一不可。

如果你只接受某一點,卻拒絕另一點,那表示你並沒真正弄懂裡面的意思,甚至你可能根本就誤解某一點的意思。

否則,你不可能會接受其中某些點,卻拒絕其他點。



這五點,並不是加爾文主義的全部,加爾文主義還有更多豐富的內容。

歸正神學,就是加爾文主義的神學。

但是,這不是加爾文所獨有,也不是喜歡加爾文的人才信,更不是宗派主義,

而是因為,這些觀念,才是正確合聖經的觀念。

在教會歷史上,加爾文還沒出生之前,教會就已經多次發生『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意志』二條路線的爭議了。

很不幸的,再一次又一次漫長的檢驗裡,『神的主權』教義,才被證明合聖經,

而『人的自由意志』教義,卻一次又一次被判定違反聖經。

主張神的主權,並非廢棄人的自由意志,而是要把人的自由意志放在神的主權之下來看,才會正確。

而主張人的自由意志路線的人,卻反其道而行,喜歡把上帝主權放在人的自由意志之下來看待,這樣當然很容易就違反聖經。

但畢竟這是人性,所以這種高舉人的自由意志的路線,在歷史上從未絕跡過。



我們接受歸正神學,是因為它合聖經,而不是因為我們喜歡。

沒有人天生會喜歡高舉神的主權。

但只因這樣才合聖經而我們願意服在上帝的啟示之下,所以我們願意接受這難以下嚥的觀念。

除非有比歸正神學更好的解釋體系,否則,我們沒有理由不接受這些教義。

很不幸的,教會歷史這麼漫長的時間以來,還沒有其他體系能對聖經整體教義做更好、更合理的解釋。

所以,請盡可能用心學習。

我們在這分類夾中的文章,就是在詳細解釋裡面各種精細的觀念。

『預定論與自由意志』





小小羊



#1 當基督徒是沒得選擇 (因為世上沒有其他正確的選擇) 於 2007/10/23 11:16


這是很棒的概要述說信仰的完整性. 有時候我在想, 教會牧師主日講道與其抄寫講道手冊, 沒有真實信仰體認的不知所云的占用祭壇, 還不如花一段時間把基本要義好好講解清楚.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328



同性戀是該死的!正如我也是該死的!

同性戀是該死的!正如我也是該死的!

也正如全世界,每一個人都是該死的!

同性戀要下地獄!正如我也要下地獄!

也正如全世界,每一個人都要下地獄!



因為,在上帝眼中,每一個都是罪人,都是該死的罪人!都要下地獄!



除了耶穌基督,沒有人不是罪人。

只要是罪人,就是該死的,都要下地獄!



一鍋稀飯裡,只要有一顆老鼠屎,就會污染整鍋,變不能吃了。

純淨的天堂,只要有一個罪人,就會污染天堂,整個壞掉了。

無菌的實驗室,只要跑出一隻病毒,人間就會變成惡靈古堡的殭屍了。



同性戀是罪,

正如說謊、貪心、心中淫念、、、,通通都是罪。

在上帝標準之下,有誰是無罪的人?



我們都該死!通通都該死!沒有一個例外!

因為,我們沒有一個人是乾淨無罪的人!



老鼠屎不在大顆小顆,而是只要有一點點屎,整鍋稀飯就報銷。

人不在罪多罪少,而是只要有一點點罪,就會污染整個天堂。



老鼠屎,絕對不能進稀飯。

有罪的人,絕對沒資格上天堂。



同性戀是該死的罪人!正如我也是該死的罪人!

因為,我們都有罪,頂多只是不同的罪而已,但那一點也無法使我們變成不該死的人。



我們沒有活路!我們只能下地獄!

除非,我們承認自己該死!然後尋求援助!

而唯一的援助,就是------------耶穌基督。



若不靠著耶穌基督,沒有人能逃離地獄;

若不靠著耶穌基督,沒有人能獲得無罪的身份上天堂。



因為,耶穌基督用祂無罪的身份替我這該死的罪人死,

使我取得活路的機會。



同性戀是該死的!正如我也是該死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該死的!

同性戀該下地獄!正如我也該下地獄!我們每一個人都該下地獄!

貪心、驕傲、忌妒、淫念、、、,通通都是罪,

我們被大量的罪淹沒,個個都是該死的罪人!



但是,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

然後願意信靠耶穌基督,

我們就變成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這是我們唯一的活路,

這是我們唯一的拯救。



我已經找到這條活命的機會,

你呢?






小小羊



留言:

#1 Abobo 於 2015/06/27 19:01


謝謝小小羊兄長的文章,相當精闢!

當同志相關的的話題一出現,整個都會搞得沸沸揚揚的。

康來昌牧師在此篇就說得相當清楚。

<a href='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8&msgno=48' rel='nofollow'>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8&msgno=48</a>


願主保守我們能回歸真理,行在真道上不偏離。


#2 T 於 2015/06/27 21:40


我信靠耶穌基督

願上帝真理能彰顯在世上

願人都能認識祂!!


#3 小小羊 於 2015/06/28 18:06


劉三牧師這篇文章,我的態度比較保留。

當然,短小的文章,不可能各種觀念都詳細講解清楚,

而劉牧師這篇文章,也非完全不可取。

畢竟,他講的是很重要的一個聖經態度-------

主耶穌不去定罪行淫被抓的婦人。


但是,為何我對劉牧師講述的這個『耶穌來為赦罪,不是為定罪』不認同?

不是因為我反對主耶穌這態度,而是因為這經文與觀念,未必能這麼簡單應用在同性戀議題上。


我以行淫被抓婦人的事件為例,提醒大家注意一些前提與要點:

1.當時的猶太人,『人人都知』、『人人都同意』姦淫就是犯罪,他們也沒人要去建立『姦淫無罪』的價值觀。

2.主耶穌不定罪這婦人,但主耶穌講的下一句話,很多喜歡引用者卻幾乎都忘記(真的忘記,或是故意忘記),就是『不要再犯罪』。


套進今天同性戀議題來看,狀況是什麼?

1.同性戀支持者,『人人都同意同性戀是犯罪』嗎?

不是吧?

事實上,他們拼命要建立起『同性戀無罪』的價值觀。


2.講不定罪同性戀者的人,會對同性戀者講『不要再犯罪』嗎?

不會吧?

事實上,只是會延伸同性戀者那種『同性戀無罪』的預設,

使他們『更加去犯罪』(更去同性戀行為、更去同性結婚、、)而已,不是嗎?

(因為,既然這無罪,那為何不可以去做?)


事實上,我在這園地一直強調-------同性戀者必須知道,而且承認這是犯罪。

這是很重要的核心議題。


我不會因為一個人是同性戀,就不和他當朋友,

或是嚴厲譴責他,好像他多罪大惡極。

我強烈支持教會用愛心去關懷同性戀者。

我讀過一篇文章,講述一間美國教會,他們反對同性戀,但卻去關心、照顧那些同性戀者---被遺棄的、得愛滋的、無家可歸的、貧困的、、、同性戀者。

但是,這教會從來不會告訴同性戀者『同性戀不是罪』、『你們不須悔改』。

他們讓所有同性戀者清楚知道,這是強烈反對同性戀的教會。


基督教信仰有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就是必須『先』『知罪』,

因為,不知道這是罪、不承認這是罪,打死都不可能悔改。

(不認為這是罪,哪需要悔改?)


基督徒不是十字軍,不該是十字軍,打死都不能變成十字軍。

十字軍是------要消滅你們這些萬惡的xx。(回教徒、同性戀、、、)


基督徒不消滅這些人,

但是,基督徒要讓世人知道-------這是犯罪,你們要悔改。


坦白講,康來昌牧師那篇文章,才真正搞清楚狀況。

劉牧師那篇,我同意他要有愛心的看法,但不同意他裡面的一些論點。


同性戀議題,才不是『赦罪而不去定罪』這麼簡單。

因為,很快會接踵而來的,是『同性戀者可否按立為牧師』。

歐美一些國家的宗派,紛紛為此議題造成分裂了。

我不認為這可以用『赦罪而不定罪』來解決。

因為,重點是-----支持者拼命要說『這不是罪』。


假使教會內大家都同意『這是犯罪』,

那我們還比較能討論與解決實務上的問題。

因為,狀況就類似行淫被抓的婦人那段經文。

因為,一個無法改變同性戀傾向,但願意承認這是犯罪,也願意不去同性戀性行為的人,我不認為他一定不可以當牧師。

但假使支持者變成認為『同性戀不是犯罪』,

那我們就不能隨便用行淫被抓的婦人經文來說『不去定罪』,然後說一個人可以繼續同性戀、可以傳講同性戀,然後可以當牧師。


#4 Brian Chang 於 2015/06/28 19:05


簡單提供一下瑞典承認同性婚姻的現況:


任何法律規定的可結婚伴侶的儀式均可在瑞典國教派(路德宗)

的教堂舉行

非路德宗的教堂或其他教派若拒絕同性情侶在該會教堂結婚

則有可能被告歧視,並被判決罰鍰


#5 基督徒 於 2015/06/28 21:45


同樣是在教堂結婚,歐洲有國教的歷史,亞洲各國比較少有基督教為官方法定的全國性宗教的歷史。我不知道全球同志運動的領袖有多大的戰略上的把握,相信自己走的路是有價值的?


基督徒可不可以在政府的法院辦理公證結婚?你的教會可以續聘不得不為同志證婚的牧師,你的兒女也可以不在教堂結婚,最後的結果是同志佔領教堂的聖壇,上帝在哪裡?


上帝可以使用寡婦的兩個小錢建造屬神的教會,上帝可以使用一個絕望的人出於信心的祈禱,拆毀不合神心意的教會,重建合神心意的教會,這在神不只是可能,更是我們正在經歷的神蹟。


#6 初信小羊 於 2015/06/28 22:15


也分享一篇回應此議題的文章

<a href='http://behold.oc.org/?p=27471' rel='nofollow'>http://behold.oc.org/?p=27471</a>

「基督徒是被分別出來的神國公民,雖然住在世俗社會中,卻不按照世俗社會的主流價值觀和文化來生活,而是按照上帝所啟示的生活方式來生活。美國的保守派基督徒往往留戀過去基督教信仰主導主流民意的時光,而希望恢復基督教信仰主導社會價值的往日光榮。但今天,最高法院的裁決敲醒了基督徒,使我們認清一個事實,世俗政權和社會的認可,不能也不應該成為我們依靠的對象。」


#7 小小羊 於 2015/06/29 08:53


給一隻小綿羊:

你轉貼的這篇,他認為美國法院這次的決定,已經背離美國立國的精神、背離他們宣誓時要按手在聖經上宣誓的精神。

他這種論點,是正確的。

可是,很不幸的,他文章的表達,卻非常激烈,使用大量惡毒的詞彙,

這是一種十字軍的表現。

我強烈反對十字軍的行為,所以刪除這篇文章。


#8 傑 寄信給 傑 於 2015/06/29 10:24


小小羊 平安,


關於劉牧師那篇文章,劉牧師在當中是有提到─


『這個婦人沒有罪嗎?當然有,因為耶穌最後說:「不要再犯罪了」。耶穌只是提醒大家「定罪解決不了問題」,這就是羅馬書說的,律法使人知罪但卻無法讓人不犯罪,上帝不會用就地合法的邏輯來掩埋人會犯錯的事實,他是用十字架與洗腳,並賜下聖靈來帶領人跟從他。』


所以並非只是要接納、要愛,還是有提到─不要再犯罪了。


而我覺得現在與其說世人接受同性戀不是罪,不如說是世人對愛的定義受羅曼史影響之深,因此給予同情和支持。各式的故事、影片,塑造了一個對同性戀的"迫害"印象,導致人們對同性戀的支持是因此而來。


而國內在反多元成家的部分,某主要團體的成員係由統一教把持,其中許多文案也表現"歧視"、"誹謗"的言語,讓更多人對同志感到是一群弱勢、不是罪;而"反同的才是問題",他們對同志予以迫害,才是該被撻伐的─這樣的印象。


且我覺得在反多元成家的過程中,為了減少社會大眾對教會的印象(出席活動不得佩帶教會、基督徒的元素),也沒有用聖經的話語來宣示。對內,這個團體所散步給各教會的文宣,也多將內容誇大甚至扭曲。


我覺得在真理上,教會自己就先站不穩了,故面對同志的態度也偏近於十字軍的模式。


私以為─當教會以為自己高舉神的劍,要來斬斷各式惡事;而非教會是信徒的盾牌,要來保護主的羊時。許多的決策和做為反而會偏離主的道,甚至做出主不喜悅的事....


#9 小小羊 於 2015/06/29 11:09


給Tom:

你以為同性戀在舊約是要處死的,騙人、貪心不用處死?

你真的有認真讀舊約?

你不知道騙人、貪心都是觸犯十誡?

你不知道觸犯十誡都要處死?

你以為自己比同性戀無罪?

同性戀者觸犯該死的罪,你觸犯的是不該死的罪?

你真以為自己在上帝面前,比同性戀者無罪、清高、聖潔?


我看見自己是罪人,和同性戀一樣該死;

你看見自己是義人,同性戀該死但你不該死。

哪種才是聖經的教導與態度?


就是有你這種十字軍!

神的名因你們而在外邦人中受到褻瀆!


#10 VELLE 於 2015/06/29 17:26


一開始,當我堅持反對同志婚姻立場的時候,一群本來是同志的朋友開始遠離了我。後來繼續我基督徒的立場繼續堅持反同志婚姻的時候,只是把一些想法跟心裡的話打上去,卻被一群莫名其妙的網軍掀起筆戰,開啟一連串的序幕。


讓我不開心的不是他們同志的身分,而是他們發表一些不符合邏輯的言論。


例如,相愛有什麼錯?我們只是愛不同的人。我們絕對支持真愛!對象是誰是沒有關係的。甚至發表"天生同志"的言論。而我也繼續表明,我本人不反對同志,當然你們所說的任何事情是否屬於有根本上的邏輯性,我不想談。


但是就法治而言,政府的法治不該跟隨人權跑。


然後談沒多久又開始被批了,而且他們一堆人支持,只有我一個人反對。

我承認那時候的我很生氣!但不是因為這群人是同志而生氣,而是他們不斷把自己當成弱勢,不斷去自己的歪理去洗腦別人,不斷排擠打壓站在反對立場的人。我很急!我不想看其他人被這群人誤導,我也不想讓他們造就"誰人多誰就贏"的場面,持續死戰!

雖然那時候的我不算是什麼十字軍,但是態度已經差不多了...

(而且孤軍奮戰的傷痕累累~同志的親朋好友大概能把我封鎖的都封鎖了吧?)


那時候我敏感的只要看他們繼續妖言惑眾就繼續回擊,一開始我不認為我的行為是錯的。後來我跟他們針鋒相對了一段時間後,我發現這樣是完全沒用的。


因為溝通兩個字是需要互相的。

你有理,他們並不一定會聽你的,你也無法去影響他任何思想。

因為比起聽你講那些道理,他認為你快點被他說服他會比較開心點。就不會用任何手段來排擠你。(廢死的那群人似乎也用相同的模式,但廢死也許人少,手段沒這麼激烈。)


既然溝通無用,又為何要溝通?

繼續針鋒相對的下場,我絕對不會成功,除非我接受他們荒謬的想法否則他們不會停。



但我一點也不想收回自己的態度,

其實一開始爭論道理的時候我知道我的態度不好,這不是聖經教導的態度。

心裡的話一直在提醒著我,這樣是不行的。那幾天看聖經看到有關於愛仇敵的文章特別多又特別敏感。


但我心裡對 神說,我不懂為什麼我不能???

他們想妖言惑眾,為什麼我不能阻止?我要讓他們知道基督徒不是軟腳蝦!!!

我舉刀奮戰,雖然戰場上我方只有我一個,就算被大家圍毆了也無所謂!

為了防止這世界被這群人給破壞,我要守護他。



一直以為自己是那正義的一方,但是我卻大大忘記神的大能,若不是神允許,不會讓這事件發生(事件指同志運動)。


而我在辯論到最後發現辯論無用的時候,我檢討了以往的自己。

真的除了在浪費時間之外,還氣得讓自己每天晚上睡不著覺,結果最後發現其實甚麼方式也沒用的時候,真的覺得自己花太多時間在這上面。


為什麼我要這麼在乎別人懂不懂?為什麼我要這麼在乎別人會不會被扭曲真理?因為本來就會的啊....聖經裡面也有說這世界只會越來越敗壞的不是嗎?


而且目前這只是一場同志戰爭,換成廢死呢?換成通姦除罪呢?

我有多少事情需要生氣,需要浪費時間天天跟他們鬥?


那我在幹嘛?我的生命剩多少時間?

為什麼我要浪費時間在那不值得的事情上面?

我不是應該要努力學習怎麼破碎自我學習基督的嗎?



後來我不再爭論了,把這些時間多念點書,多看點文章,多聽講道,多看聖經。遠離了網路爭論,心中頓時輕鬆不少。


而且這次的八仙氣爆事件,雖然他們聚會的目的"可能是慶祝美國同志婚姻通過這事情",但也提醒了我,我必須包容,必須關愛...即使他們可能曾經是我筆戰的另外一端。


記得彼此相愛是神的命令,也提醒了我必須放下成見去想辦法幫助這些受傷的人並為他禱告。在此,我也懶得回應各種言論,



但,我的立場不可能改變。


#11 基督徒 於 2015/06/29 21:11


誰可以進來教會,這是從人的行為的觀點決定的,我們不該在傳福音的時刻逾越了神的主權而決定是不是要更改福音的內容。


一個人在某一件事上的堅持有其原初的動機,但是就好像法律有追溯的期限,就算你恨一個人,你復仇的日子最多不過一百年,但是你尋找的理由可以同時定你仇敵的罪,也定你自己的罪。


我們有自由選擇要不要信嗎?這不只是一個人選擇的自由,這是關係到神的審判,你和你的仇敵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所以重點既非你赦免仇敵,亦非仇敵赦免你,重點是一個人既因罪而死,又怎能為義而活?


因為你不會看錯人?你甚至不認識你自己不是嗎?你尋找超越這個時代的可能性,你就從來不會想到上帝每一天都超越了時代?


最後這一句話是每一個人都很難接受的:如果你超越了這個時代,你最應該有的身份地位就是不應該存在於這個時代。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存在是真實的,超越了時代的上帝又怎能不存在?


不是我們要停留在上帝存在不存在的問題,這是同志議題佔領講台的效應之一,全球同志運動的領袖把自己看得過高了,要和基督教會的領袖談論平等,原初的動機就不平等了。


#12 wfj 寄信給 wfj 於 2015/06/29 21:15


TO:VELLE 前兩天當大家都換上頭像時 我也在某位基督徒藝人的臉書上看見他也換了為此我感到很難過,也看到了許多非基督徒與基督徒的爭論。


當然 有的人很理性 有的人也很十字軍(兩方的人都有)其結果就是造成更大的反彈,我自已也忍不住上去留言,我也發現 與其對這些不理性 沒有邏輯思考能力的人其實真的沒有必要多說些什麼,加爾文主義也說 我們人是全面的墮落 在還未真正重生得救前是完全沒辦法接受 神的話 也無法去認識 神的。


換某個層面想,這是一個傳福音的好機會我們可以把我們所知道的福音告訴一些我們從沒有機會謀面的人,(當然觀念要很正確啦)在表達信仰時 我也不斷的思考該怎麼用比較柔和的語氣和他們談 也不斷的在反思 自已在基督信仰上的了解夠不夠 因為深怕一個不好就會使人跌倒。


我也發現一些現像 有很多的人自稱是基督徒(我也無法確定是不是反串) 但卻對於真理的了解十分的不足,然後一直用錯誤的言論去告訴未信者 基督的信仰是如何如何,我反而覺的這些人是比未信主者更應該要關心的對像......


但也有發現有一位小女生 看樣子只有十六七歲她也是留言告訴大家 什麼是罪 以及要如何認罪悔改,有許多的人攻擊她 使用各種難聽的字眼,但她確一點也沒動怒,我後來問她 是否出生於基督教的家庭或是她是否有一個好牧者在帶領著她,我真的十分的好奇 我十六七歲時跟她實在是差的太多太多了。


後來她告訴我 她是第四代的基督徒 她的父親是一位傳道人,之所以她會站出來就是因為她的父親教導她應該要去傳福音。


我很佩服這位小女生,後來我所採取的方式是 盡可能的告訴他們有關於罪和真理的部份,盡力的把福音在這個時機點傳出去,對於一些攻擊的言論我不回應我覺的做到這一點就夠了 剩下的交給 神吧。


#13 初信小羊 於 2015/06/29 22:37


TO VELLE:

6/27八仙氣爆案的彩色派對靈感是源自印度教的「荷麗節」的習俗(印度民眾在頭、臉等部位互灑、塗彩粉及丟擲水球歡慶冬盡春來),前1、2年開始與路跑運動結合,成為一種流行;又參考主辦單位的FB,這個派對的票從4/24就開賣了,是以,不論從此種形式的活動起源以及派對辦理的前後時間來看,派對宗旨顯然與上星期才做出的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無關,也與同性戀的運動無關,對於不確定的事件的因果關係或許要小心點判斷才好,基督徒被詬病的行為也包括任意的把天災人禍都歸咎於同性戀團體的存在,我們被討厭的原因有時不是因為堅持主道。


#14 VELLE 於 2015/06/30 09:39


謝謝小羊的解釋,因為聽到很多朋友都說這派對是有關於慶祝同志運動的活動,不過因為我自己也滿喜歡玩這類的活動,所以有在注意他的時間點。

也因為時間點的關係,曾經懷疑這兩者是否不相關。


一開始聽信朋友的謠言,但是自己去查了一下,雖然查不到什麼資料確定跟同志運動有關,所以就還是抱著懷疑的立場。


還好理智有管住我衝動的大腦,雖然心裡這樣懷疑,但執行動作的時候大腦要我再三確認再說。不然給人定罪就是我的錯。


不過有你的解釋也警醒了我~

但不知道您是否有關當天八仙樂園彩虹派對他的主題不是慶祝美國開放同志婚姻的相關網路資料嗎?因為這樣我才能去告訴其他基督徒的朋友,以免被誤導。(因為我有上網找但沒找到~就算有找到也只說"彩虹趴"...但又不確定彩虹趴是否是在指慶祝同志婚姻派對,麻煩求資料。..但我又不能說基督徒朋友在胡說,我還是對他們抱著正面的想法的)



願主保佑我們的心


#15 初信小羊 於 2015/07/01 02:18


TO VELLE:

應該是要問主張「八仙樂園派對就是在指慶祝同志婚姻」的人,他這樣講的根據是什麼吧?主辦單位有FB網頁,名稱是「Color Play Asia」,簡單瀏覽一下應該就知道是跟同性戀運動無關的,附帶說明,同性戀平權運動使用的是六色彩虹旗,並不是隨便跟彩色或彩虹有關的事物都是與同性戀有關。


#16 不配的罪人,領受了救恩。 於 2015/07/02 14:01


<a href='http://blog.roodo.com/jtreborn0326/archives/44697130.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jtreborn0326/archives/44697130.html</a>


小小羊弟兄平安,關於這個議題,我自己本身很有感觸,因為我的親大哥本身就是個同性戀者,所以對於許多基督徒在網路上的十字軍行為,感到很痛心。


我在我的部落格裡面發了一篇文章,呼籲教會內的弟兄姊妹對同性戀議題應該採取的態度,麻煩小小羊弟兄過目,看是否有不合真理的地方,感謝您。


#17 小小羊 於 2015/07/02 22:37


一、給VELLE

關於最近八仙樂園災難事件和同性戀運動的關連性的議題,

暫時就此結束。

覺得有嫌疑的弟兄姊妹,自己去搜尋資料即可。

但我個人立場始終如一,就是------面對災難事件,我不喜歡動輒做出信仰牽扯。


面對天災人禍,我們要對上帝保持敬畏之心,

並警醒自己要在末世好好保守自己。

對於受難者,我們保持憐憫與悲痛。

至於原因,我們敬畏上帝主權,不要輕易去下定論。




二、給小綿羊

你講的『彩虹不是同性戀者的專利,基督徒更應使用彩虹,因為這是聖經中的標記』,這種論點,當然有部分道理在。

但是,我不想在這種議題上讓大家進行討論,

否則,會離題越來越遠。


這是大議題,不可能三言兩語講清楚。

但是,我要提醒:

不是聖經有,我們就能輕易扭轉世俗習慣。


我曾講過:

有屬靈偉人講過『基督徒可以放心犯罪』這種話,

當然,他的真正意思是正確的,他要表達的是『聖徒永蒙保守,不被上帝丟棄』。

可是,除非你『每次』都能講清楚相關概念,

要不然,講出這種容易引人誤解的話,是在自找麻煩。


再舉一個例子:

『聖經會違反科學』,和『聖經不會違反真科學』,

哪種比較容易引人誤解?

當然是第一種!

可是,純正信仰的人講第一種話的時候,他的意思其實是『科學是會變動的,會被推翻的,所以就算聖經違反現今的科學,也不能說聖經錯誤,因為這些違反聖經的科學,未來都會被推翻』。

可是,大家不覺得,每次都要做大量詳細的解釋,不是很累嗎?

問題是,假使你不做詳細解釋,那麼『聖經會違反科學』的說法,就很容易使人跌倒並誤解。

既然如此,何不講『聖經不會違反真科學』,來得簡單易懂,又不會引發誤解?


當一個符號已經開始具有強烈異教、普世、或違反聖經的含意時,

這時,硬要在這鋒頭上去推廣彩虹,對人說彩虹的原意,

有時,只是自找麻煩,越講越混亂而已。


我不是說不能對人講述彩虹的聖經觀念,

而是未必需要去狂潮時湊熱鬧,也要和人家去拼場。

因為,不少新派基督徒,本來就支持同性戀。

你拿出彩虹,很快就會被人家先當你是同性戀支持者。

你要費多大工夫、多少力氣,才能告訴別人、被別人看到你對彩虹的解釋?

自找麻煩、惹一身腥,機會是很高的。



以上兩種議題,都到此為止,請所有弟兄姊妹都不需再針對這兩的議題回應。


#18 不配的貓 寄信給 不配的貓 於 2015/07/13 07:10


感謝主,一年多前帶領已經誤入歧途自以為是的我,到小小羊園地接受教導,進而獲得重生。


身為在美國的基督徒,對於這次的法案通過首當其衝。唯一幸運的是,教會的教導和小小羊的教導完全一致。我原本以這一年多來在園地與教會的學習所得,寫下一篇身為基督徒的想法。但是還未公開,一看到小小羊這篇分享,我立刻察覺自己依然不足,決定改轉貼此文。


曾經轉貼過三篇小小羊的文章,雖有附原文連結,並未在文末留言告知(心想小小羊太忙了,既然有公告可以轉貼,就不要再留與正文無關的話...),然而越想越覺得失禮。


這次轉貼趕緊趁機道歉與道謝。抱歉之前轉貼沒告知,感謝小小羊不斷地教導,與不吝於分享。更感謝主讓我們不論身在何處,只要能上網就能接受小小羊園地的教導。


#19 Josh 寄信給 Josh 於 2015/07/16 18:17


發問:我是一個男同志,最近在想要不要繼續去教會,還是不要去,心裡很是掙扎,也禱告求問過主,請問版主認為呢???


如果不論什麼教會基本上都不喜歡男同志的話,我需要繼續把我的奉獻給基督教的教會嗎?心裡很是掙扎,請問版主認為呢?


#20 小小羊 於 2015/07/17 08:17


給Josh:

請問,你認為同性戀是不是犯罪?


當你回答這問題後,我才能回答你其他問題。

因為,我要知道你是不是我『弟兄』。


給我同性戀的弟兄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74383.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1674383.htm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