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曾论到基督徒如果到不信的亲戚家吃饭,要不要问桌上的食物有没有献过祭。圣经的教训是很明确的,我们不需要担心食物有没有献过祭,根本犯不着问这个问题。问这个问题的人,是把献过祭这件事看的太大了,好象世人的偶像也是众神中的一位,曾经献给它的东西你吃了的话,会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事实上那根本不是神,世人其实是无知把不是神的当神来拜,如同小孩子无知玩游戏一样,我们完全可以无视。
另一种恐惧的心理是,既然已经献给偶像了,我们去吃的话,我们的神会不会向我们发怒呢?你如果真这样认为的话,那神可真要向你发怒了,因为神看的是人的内心,而不在乎食物。如果你认为世人献过祭,就真的是另一位神明之物了,你当然得跟这位假神的一切撇清关系,不要有任何瓜葛。但如果你明白偶像算不得什么,知道只有一位神,就是我们所信靠的主,万物都是本于他,归于他。我是从他领受一切食物,你的心中就不会有这种担忧了。
圣经已经很明确的告诉我们:如果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去赴席,你只要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
今天我们要反过来讨论另一个问题:如果你正在吃的时候,有人跟你说:这是献过祭的,你不要吃。这时,我们怎么办呢?
这问题的答案也很简单,圣经已经明确教导我们了:“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林前10:28)
也就是说,既然他认为我们信耶稣的人,是不能吃祭过的物的,那我就不吃吧。不是因为我真的不能吃,而是为了不让他论断的缘故。免得他在心里说:“这人是假信的,我跟他说过这是献过祭的物,他竟然还只顾吃。”或者说:“想不到信耶稣的人也这样贪吃,祭过的物竟然也吃。”这样,神的名就不得荣耀了。
换句话说,当有人跟我们说:这是祭过的物时,我们要考虑的不是食物的问题,而是别人的良心问题。会不会让他的良心产生论断的问题。虽然我完全有吃的自由,吃了保证不会拉肚子或出别的问题(当然暴食暴饮是另当别论)但是,为了他的良心的缘故,我宁可不吃。虽然,那也许是你比较喜欢吃的东西,你还是要选择不吃。
我希望弟兄姐妹明白一个事实,不是因为知道这是祭过的物就不能吃了,而是为了不让别人的良心论断的缘故我们要选择不吃。不是我们没有吃的自由,而是我们用神的智慧来处理自己的自由。有时候我们宁可选择放弃自由,因为我们或吃或喝,只为了荣耀神而行。个人的利益得失,那是摆在其次。
为了让大家明白这是圣经的教导,而不是我个人的意见,我把经文列出来:“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林前10:29/30)”
这里清楚的告诉我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良心的问题,而是为了别人的良心的问题。换言之,当别人对你说,这是献过祭的,你的良心大可不必不安,不要说:“啊!献过祭的呀,那怎么办呢?你怎么不早说呢?我刚才吃过了,这可怎么是好?”如果你这么想就说明你还不明白这方面的真理了。当然如果你真的因此感到心里不平安,那就低头向神认罪求主宝血洁净,主也必赦免你的无知。
一个明白真理的人这时候不会因此而惴惴不安,你会转过来思考另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别人的良心问题:我如果还继续吃的话,对方会不会论断我?会不会因此毁谤我的信仰?虽然我知道万物都是神所创造着,我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什么可弃的。但是别人不一样呀,他可能会觉得我吃祭物是在认同他拜偶像的行为,或者以为我是贪食而不顾信仰的人。这样,我就失去了在人前信仰的见证了。为这个缘故,我就不能再吃。
知道自己有哪些自由,和如何使用自由是不同的两回事,神的儿女的伟大之处在于,虽然知道自己有各样的自由,但有时为了神的荣耀,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放弃个人的自由。这样从表面看来似乎不自由,其实却是真正在真理中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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