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帝是個揀選的上帝,就不是所有的人蒙恩;如果不是所有的人蒙恩,那上帝還是公平的?不要把恩典和公平相提並論。因為如果你要提到公義的話,那麼全世界的人下地獄才叫做公義。如果你要提到公平的話,聖經從來沒有講到份量平等的恩典。聖經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所以,恩典是和主權發生關係,不是和公義發生關係,而審判是和公義發生關係,審判不是和恩典發生關係。而在應當受審判的世人中間,神把恩典賜給某一些祂意願中間要拯救的人,這是神自己做了祂心中願意做的事。祂是獨行其事,隨己意施恩的上帝。那你說,上帝怎麼可以這樣,這樣的上帝一定是非常武斷,非常主觀,非常獨裁的上帝。
我們從聖經得到的答案是—如果神沒有主權,祂還是神?神之所以為神,祂有絕對的權威來做祂所做的事情。你說這是沒有理由的,因為我看不到上帝有什麼理由,我不能接受預定論,我不能接受揀選論的道理。但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真理的本體。這個真理是自我與生命與權威以第一人稱的絕對主宰者的身份向我們宣佈出來─我是真理。耶穌基督也說我是真理。所以神是真理的本體,而且是有位格之真理的本體。所以這樣一位上帝祂行事不可能違背真理。當你說我想不出上帝的揀選有什麼理由的時候,你就先否定它的真理和合理性。所以上帝的揀選一定憑著祂最高的智慧。如果你否定揀選論你就是否定上帝的智慧,自主性。這個神性和神的工作中間是不能分開的。
我們也提到為甚麼我們難接受預定論,因為我們先假設,預定的就不必做事情了。上帝既然定一個人得救,那我傳福音做什麼?上帝既然定一個人得救,祂也預定基督要到世界上來為人死。所以永世中的計劃和暫時中的程序是不可分開的。那個永世計劃的上帝,就用歷史的程序來兌現祂所計劃的事情。神的旨意,在引導中間被看出來了。而神引導人,是把人帶進祂永恆不變的旨意中間。這樣一位上帝既然藉著基督來成全祂預定的救恩,也藉著傳道的使者或者見證人來實踐祂所要施行的恩典。為這個緣故,我不能說上帝定了,我就可以不傳。因為在聖經中,上帝是用預定論來堅固保羅傳道的心志,而不是用預定論來羞辱他傳道的熱情。因為在這城裡有我許多的選民,所以你只管講,你不要閉口,不要害怕,沒有人加害於你,有我與你同在。在這城裡有我許多的選民,就是神的應許,神的保證傳福音有果效。我們今天有許多時候我們產生出來的錯誤的反神學,都是因為我們用犯罪以後墮落的理性,以小人之心來度君子之腹,用消極的看法來捆綁上帝真理的自由性。結果我們把預定論和我們的理性當作是背道而馳的事情,其實絕對不是如此。這樣,最多講預定論和揀選道理的保羅,也是最勇敢傳福音的。神如果不預定,我傳福音做什麼?神如果不預定,我勸人歸主還有果效嗎?
神的預定和人的自由是不是相衝突?
上帝的預定是不是與人的自由相衝突?神的預定乃是把人的自由轉回過來,以致於人對於神恩典的接受,是從被動產生的主動。因為上帝先感動你,你才恍然大悟。你才覺悟到應該回到上帝面前。這個自由的轉向,就變成對上帝主動的表達。而這個主動是被動產生的果效。如果上帝如果沒有先把恩典賜給我們,上帝不讓我們先領受祂的恩典,就沒有可能回到祂的面前來。保羅在以弗所書第二章說,我們死在罪中,祂叫我們活過來 。祂叫我們活過來,就是甦醒的工作,就是使你產生應當有的悟性的回應,這表示我們曾經昏迷,我們曾經不省人事,我們曾經麻木、完全沒有知覺了。所以第一個工作就是復甦你的悟性。聖經詩篇說,祂為自己的名使我的靈魂甦醒,使我被引導,走在正路就是義路中間。所以今天你看見你最親愛的人在大火中間,竟然夢見在冷水中間游泳,你第一件事是,起來!火要燒死你了。起來吧!你說不要吵人,人家在睡覺。你不要緊的,沒有事的,你很平安。我告訴你,假先知口裡所出的就是對你說平安,平安。那真正叫醒你的人,是神特別給你的恩典。真正把你的錯誤指正出來的,你要感謝上帝。今天,多少人醉生夢死,他應當出來,但是他不想出來,他不能做一個意志的決定,因為他的意志和他的沉睡發生了關聯。當他醒了以後,你問他說要不要出來。我要!我要出來。當他講要的時候,他是主動的。但是他怎麼能起來呢?怎麼能說要呢?他的意志怎麼能有正面的、正常的、應當的反應呢?因為他已經從沉睡中間起來了。我給它一個名稱─人的意志功用的正常化,就是聖靈在作工。我們今天講道要做什麼?佈道要做什麼?我們不是講一篇使人感到很好聽的話語,不是介紹一些我們自己醉生夢死的那種生活,我們不是在表現自己學問多少。我們乃是叫醒人,使人從被動的,從沒知覺的,已經麻木的意志功用中間復興過來。當他復興過來以後,他的意志才有正常的回應,然後他就從被動變成主動。然後你問他要不要,他說我要。當他說要的時候,誰逼他?沒有人逼他。他用了自由?他用了自由。他為什麼過去不能用自由?因為他的自由在沉睡中間,意志跟沉睡發生了關係,使他沒辦法正用他的意志功用,這就是罪不悔改的原因。
我們今天沒有辦法用別的東西代替使人甦醒過來的這個行動,這不是個神學理論的問題。當然神學理論的正統性是很要緊的,但如果加上聖靈的作工,正統神學在人的心靈裡面就產生了甦醒人的功用。所以我們需要神的能力,我們才能把人的意志功用從非正常變成正常化的功用。我們雖然死了,死在過犯之中,祂使我們活過來。當我們活過來以後,我們就知道我們的危機、處境。我們知道我們在死亡的困境中間,然後你就會說主啊!你救我。這樣,每一個信主的人都不是上帝勉強他的意思。每一個信主的人,都不是上帝把他的自由抹殺掉,乃是把他的自由應當有的功用,先正常化了,甦醒過來,使悟性產生功用。這個人才能用他的悟性說,主啊!我現在回到你面前。
神的預定和人的自由是不是相衝突?絕對不是!就因為神的預定再加上祂恩典的運行、聖靈甦醒的工作,我們的自由從被動變成主動,從沉睡變成甦醒,從死的地步有新生命的動力,使我們回頭,成為一個對神有回應的人。這是全本聖經的總原則 :人對上帝的回應是什麼他就是什麼。你怎樣回應上帝要決定你的永世中間受神怎樣的審判。所以你不要開玩笑。每一次一個神的僕人講道的時候,他要面對這個重大的人神之際的關係,來把自己好好獻給上帝。當每一次人聽上帝的話的時候,他要為聽完後怎麼樣回應來預備接受上帝的懲罰。你把這事弄清楚以後,你這一生一定少走很多冤枉路。你這一生一定很謹慎面對神對你所講的話。因為這些話隱藏著兩極性的能力,不是叫你生,就是叫你死。所以,當上帝的話臨到一個人身上的時候,這個人從心裡被正常化意志功能,被正常化自由功用以後,他就應當對神的話產生回應。當上帝呼召我們的時候,耶穌基督說,人子要呼喊使人聽見他的聲音,就復活了。這就是我們從死中活過來,從沉睡醒過來,從麻木中間變成有悟性,才能向上帝回應的整個真理的總原則,給我們的教訓。
從人的四重狀態論人的自由
我們死在罪惡之中的時候,祂叫我們活過來,又叫我們與祂一同坐在天上,使我們可以等候祂再來的日子,我們在永世中間與祂合而為一。所以預定論、揀選論就是那些神在萬古之前所已經照祂的主權、照祂最高的智慧所揀選的百姓,在歷史的過程中間怎樣聽見祂的聲音,怎樣回應祂,怎樣走回祂為我們所預備的道路中間的那些。那你說那些的自由是怎樣的自由?我們把自由用奧古斯丁的分法,分成四個大的時期。請你注意,聖經很少用自由這兩個字,但耶穌卻用過,耶穌基督在約翰福音八34先講到奴僕的問題,八36講到自由的問題。自由這兩個字在雅各書裡面就用了。使人自由的律法。這樣聖經不是沒有用過的,但是很少用。
當上帝創造亞當的時候,上帝對他說,這園中所有的東西你都可以吃,只是園中間的那一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那請問你,上帝把亞當造在伊甸園的時候,有沒有給他自由,這自由是不是絕對的?不是!為什麼呢?你都可以吃,只是這一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所以自由的後面有沒有加上命令?命令有沒有加上約束?這命令的本身就是約束。這命令的約束的本身的動機是什麼?是愛,這很奇怪的,你愛就讓所愛的人自由自在,不!愛就用愛去約束所給他的自由,這是聖經給我們的總原則。所以呢,你這些樹上的果子都可以吃,只是這一棵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亞當是有智慧的,這個時候亞當可以吃神給他吃的,應當不吃神吩咐他不可以吃的,對不對?後來亞當吃了什麼?吃了神吩咐他不可吃的。所以請問,當亞當吃這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的時候,他是不是用了自由?他用自由去反對上帝,去超越上帝所給他的自由的範圍,這樣的自由是不是自由?你什麼都可以吃,這叫做自由,你吃了不可以吃的,這不是自由,這是自殺。所以創世記最先的歷史裡面,已經給我們看見,自由越份的時候,已經離開了自由本身的意義,當自由一越過它的範圍的時候,就變成了一個傷害自己一個很可怕的行動,所以整個墮落的總路線,只有三個詞,自我,自由,自殺。我有自由,但我的自由要超越我在神面前所領受的極限,然後我要超越這個神給我的自由的範圍,然後要像上帝一樣,從相對界的自由進入絕對界的自由,從有限界的自由進入無限界的自由,從反合性的自由到一個不受綑綁的自由,所以似非而是的把它轉成似是而非,這種自由觀念的了解,是所有的哲學家根本沒有辦法用墮落之後的理性所想出來的,這都是聖經的。
所以,上帝在聖經裡面的啟示,我們一定要好好去思考,用正途去了解,不能隨便曲解,誤解,因為那會變成對上帝的真理的侮辱。上帝對亞當說,你可以吃的是這些,我就給你這些裡面你吃的自由,但你不可以吃的是這個,所以你的自由不能跑到這裡來,因為這是對你自由的約束,因為你是在受造界我給你的相對自由,只有神的自由是絕對的,人的自由是相對的,那麼這個可順服,但是又可背逆,可背逆已經離開了那個自由的範圍,可背逆卻是神給他的一種特別的權柄。上帝說,你有我的形象樣式,我造你是甚好的,所以這甚至可以反對上帝的自由,還是一件好的事情,我們許多時候,誤用自由之後,我們就開始埋怨上帝,我們從誤用自由產生了各樣的危機之後,我們就怪上帝為什麼把自由給我們,上帝把自由給我們,到底是一件好事,還是一件壞事啊?上帝把恩典給我們,是一件好事,還是一件壞事啊?恩典,自由,智慧,聰明,健壯的身體,這些個特權都是危機性的恩典,所以當你把上帝給你的恩典,沒有看到它危機性的潛在可能,而隨便照你的意思用的時候,你就是走一個得罪神,得罪己,慢慢把自己帶到自害,自滅,自殺的道路。這樣,只有神的道可以使我們回到衪的面前,很多人不注意這個,他就以為神給他的自由是自然而然的,他怎樣用都是他自己的事情,神不能再過問我,因為我的自由是我自己的,我要怎樣用,我自己決定,你不必管我,聖經沒有看到這樣的事情。這個自由結果因為危機性的存在,就產生了必然的另一個後果,當這個自由誤用之後,這個自由自己就削滅了自己自由的力量。你用自由的當時,也是你殺滅你自由的同時。所以你只能在你選擇的道路上,承擔你誤用自由的必然果效,這就是奧古斯丁要講的事情,所以奧古斯丁就把從聖經全本的啟示中間,所明白的把它歸納出來,把人類的歷史分成四個時期,這跟時代論不同的,時代論分成七個時期,是沒有足夠聖經根據的,那奧古斯丁把它分成四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什麼,就是原造,上帝給人的自由,那自由是什麼呢?可能犯罪,也可能不犯罪,這是原先的,中性的,最先的自由,possible to sin, possible not to commit sin,這是第一種自由。
後來,亞當犯罪了以後,他抵擋了上帝,把分別善惡的果子吃下去,從今以後,他已經沒有可能回到原先的自由,所以他第二的自由是什麼,只有犯罪的自由,沒有不犯罪的可能。請問,第二種的情形,只有犯罪的可能,沒有不犯罪的可能,是不是自由?不是自由!但是,當他犯罪的時候,是不是自己要犯的?當他犯罪的時候,有沒有自由?還有自由,但這種自由,已經不是中性的,這種自由叫做已經被玷污了,已經被曲扭了,已經墮落以後的自由,所有的哲學家沒有看到這一點,所以他們談自由的時候還侃侃而言,以為他們正在講一個中性的自由,在聖經裡頭沒有了。我告訴你,如果你不從聖經領受神在啟示中所帶給你的智慧,你讀多少的書也沒有用,因為你沒辦法明白真理,只有上帝的道使人進入真理,上帝的道就是真理,上帝的道用真理釋放你,使你得著自由,阿們?所以你看亞當犯罪以後,人的自由是一種什麼自由?是一種只有犯罪可能的自由,而沒有辦法回到以前可犯可不犯,可順可背逆,可以走在神的旨意中間,可以走在自己意念中間那種中性的兩種選擇,沒有了,這是第二種自由。就是犯罪以後的自由,也就是只有有自由犯罪的可能性,沒有自由離開罪惡的可能性,那這個自由就不是真自由。但是,當他犯罪的時候,還是照樣用他自己的意志去犯罪,所以他還有犯罪的自由,有犯罪的可能,沒有不犯罪的可能,這是第二樣。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意思就是,你在犯罪的時候,你以為是自由,而你真正在用你犯罪的自由,你犯罪的結果,就是你在犯罪中間,把自己的自由出賣掉了,因為你用自由的同時,就是你自己抹滅自己自由的同時;你用自由的同時,就是把你自己的自由出賣的同時,所以你用自由出賣自由,你用自由來殺滅自己的自由,耶穌基督說,這種自由是奴僕性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馬丁路德怎樣了解這件事情呢?他這樣解釋,他說,你看見一粒玻璃珠,在一個平面上轉的時候,它轉得向左向右,向前向後轉動的時候,真是滾得非常自由,自由自在地轉動,所以它是享受它的自由,但是呢,當它突然間從這個平面上掉下來的時候,它就掉在另一個更低的層面中間,當它掉到另一個更低的層面中間的時候,照樣還在那邊轉,向左向右,向前向後照樣的轉動,那我問你,它那邊轉動的情形,跟在上面轉動的情形,一樣不一樣?不一樣!不一樣在哪裡?不一樣在層面不同,它只能在這邊轉,它已經沒有辦法回到原來的地方轉,你明白嗎?所以現象看它是自由的,但位份上它已經墮落了,那這就是聖經所啟示的,而世界的哲學家沒辦法明白的事情。
我們今天所有罪人的自由是在罪中的自由,不是在真理的義的自由,我們今天的自由是憑著自己的旨意,墮落以後的自由,不是在神的層次中間照衪的旨意的那種自由,所以我們今天自欺欺人,以為我們還在自由中間,根本沒有,這第二個層次,所以你把歷史分成在亞當犯罪以前,跟亞當犯罪以後,人性真正不同的地方,你會感謝上帝把真理啟示下來,這到什麼時候?這耶穌到世界上來的時候,衪說,當上帝的兒子使你們自由的時候,你們就真自由了,那麼這真自由是怎麼樣的自由呢?那真自由就是把你帶回,請問,帶回亞當沒有犯罪以前的樣子,對不對呢?這是耶和華見證人的看法,在亞當裡面所失去的,在基督裡面得回來,在亞當裡面所沒有的,讓我們重新在基督裡面再得著,對不對呢?不對!為什麼呢?如果基督拯救我們,不過就是要我們得回在亞當裡失去的話,那我們得救以後的情形就像是亞當還沒有犯罪以前的樣子,是這樣嗎?而那時候亞當還是犯罪的,而我們現在還是可以犯罪的,所以這裡我們一定要相信,在亞當裡面失去的,是被造的;在基督裡面所給我們的,是創造者自己的恩典,所以我們領受的超過亞當所失去的,這才是基督教的信仰,清楚了嗎?你說好像一樣,不一樣,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信仰的正統性應當嚴格要求到一個地步,使我們真的願意儘可能達到神要我們明白的,使我們可以抓住神所應許的最高峰,或可以發展到儘量靠近神啟示的原理,我們才能夠好好持守上帝的話。所以呢,在基督裡面賜給我們的,遠遠超過在亞當所失去的,那這自由就是真自由,請問,亞當原先的自由是什麼?是受造的,是原先的,中性的自由,created neutral primitive freedom,在耶穌基督裡面是被救贖以後,與基督同享,一同在真理中間的自由,這是不一樣的。如果用奧古斯丁的話呢,他就把它轉過來,我們在基督裡得的自由是怎麼樣?我們有能力不犯罪,雖然我們還可能犯罪,那亞當中性的自由是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現在轉過來,我們有能力不犯罪,但我們卻還有可能犯罪。這方面馬丁路德說,我今天得救以後,我知道我是一個義人,但同時我還是一個罪人,那這是paradox,很難明白的,我既然已經因基督稱義了,為什麼還是一個罪人呢?因為罪的律還在我裡面,而我現在就要靠著聖靈,來治死身上那個罪,我就不要因為順從肉體來使聖靈擔憂,這樣我就應當有一個順從聖靈的心,勝過順從自己的心,來顯出我們是體貼上帝的意思,因為體貼聖靈就是生命平安,體貼肉體就是死,這羅馬書講得很清楚,所以馬丁路德把犯罪以後掉到另一個層次中間,在基督的救贖裡面使我們進到更高的層次,但這不是救贖的終極目的。救贖性的終極目的,乃是第四個層次,亞當犯罪以前,亞當犯罪以後,基督拯救之後,到最後一個層次是什麼?就在永世中間的自由,永世中間的自由呢,那就是沒有可能再犯罪。
聖經告訴我們,衪要把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這永遠的生命,基督在那裡,我們永遠與衪在那裡的時候,就達到一個永遠不可能再犯罪的一個層級,那就是被成全之義的靈魂,在天上諸長子共聚的總會那裡,我們的主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所以我們蒙揀選的人,神預定我們,是把我們帶到永世的榮耀中間去,這樣呢,當那天基督再來,把我們成全之後呢,我們就沒有可能再犯罪,你說那是不是自由的死期?是從那天開始自由就死了呢?不是!自由真正的成全,不是自由的結束。親愛的弟兄姊妹們,這是應許,就是神要親自使我們在永恆中間與衪合一,沒有黑暗,沒有死亡,沒有疾病,沒有痛苦,沒有罪惡,沒有流淚,沒有失望,沒有沮喪,沒有犯罪的可能,那個時候,就叫做Consummation,就叫做真正的成全,感謝上帝,你渴望這一天嗎?神的預定是抹殺你的自由嗎?絕對不是,衪是把你意志的誤用跟意志的不正常轉變正常化之後,甦醒你,使你明白你應當怎樣正用你的自由,而你正用你的自由之後呢,雖然在世界上受試探,還有犯罪的可能,但衪的靈要保守你,保守你等候基督再來,當衪再來的時候,衪要成全你,使你被達到最完全的地步。在這裡呢,聖經用被動式,我這幾天都對你講主動被動,被動主動,你犯罪的時候主動,後來被神丟棄任憑,就變成被動,但是你接受主,你過聖潔的生活的時候,你本來是被動,後來變成主動,你犯罪是主動,後來變成被動,完全相反的兩方向,現在我得救了以後,我在神面前,衪就使我的自由被成全,所以希伯來書用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就是說,自我成全到一個永遠不會再犯罪的地步。是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誰成全我們?神成全我們,為什麼呢?因為恩典從衪而來,衪主動;恩典因衪而成全,衪還是主動,那動善工的必什麼?成全善工,那創始的必什麼?必成終,衪是阿拉法,衪是俄梅戛,你看全本聖經,貫徹始終,前後一致,so consistent, so unified,完全同一的,感謝上帝。﹝有關天使犯罪以及天使的自由的問題,因篇幅所限已刪,請參錄音﹞我們被成全之後,我們所得的位份是很高超的。我們被成全之後,我們就進入到一個不可能再犯罪的一個地步裡頭,這樣神的救贖達到一個最大的榮耀,我們也在衪的榮耀中享受最大的可能性,不可能再犯罪。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今天你作一人個真正信靠主而得救的人,你是何等榮幸,你是何等蒙恩,你得的福份何等大,感謝上帝。這樣,奧古斯丁就把這四個時期的自由,把它分開來,第一個時期,可能犯罪,可能不犯罪,第二個時期,只有犯罪的可能,沒有可能不犯罪,第三個時期,可以不犯罪,雖然還有可能犯罪,第四個時期,永遠不再有犯罪的可能,那個時候,我們在聖潔中間,永永遠遠與主同在,這是被揀選者,終極要享受的榮耀,阿們?感謝上帝。
請問你是信主的人,你是得救的人,不是因為你的功勞,不是因你的行為,也不是你自己能覺悟,也不是因為你能信,你能覺悟因為聖靈甦醒你,你能信因為聖道感化你,你能愛主因為聖靈的愛澆灌在你身上,所以使我們從被動變成主動,在我們主動的時候,我們發現,我們自己不能成全自己,所以最後再用被動在神的恩典中間,蒙揀選的人就被成全了,成為一個被成全之義人,與神永遠同在,感謝上帝。我們在這樣的自由中間,我們明白,我們以後在天上,你說:主啊,那我就沒辦法抵擋你了,我已經被成全了,那我就永遠用這真自由敬拜你,是因為你把我洗淨成全之後,我沒別的選擇。不是,上帝要說,你那時候要很甘心情願地,存著感恩的心領受這種成全,那時候你在永恆中間,你是因為被動成全之後,就甘心地永遠用自由來敬拜事奉神。願上帝賜福給我們,把這樣的盼望,時時在我們的心中,那在有神給我們的使命,在過程中間,傳揚福音,高舉基督,見證真理,把人從沈睡中間,把他搶救過來,甦醒過來,讓他一同成為一個信靠上帝跟隨主的人。
﹝濃縮選摘自:唐牧師,「神的主權與人的自由」神學講座,
Northridge, 美國加州,2005年,CD-412。陳建國、許若梅夫婦
https://m.weiming.info/zhuti/TrustInJesus/60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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