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麥克阿瑟 第十三章 拒絕完全啟示的悲劇(Ⅱ)(6:1∼8)

第十三章 拒絕完全啟示的悲劇(Ⅱ)(6:1∼8)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1∼8)


   多年去教會,反覆聽過福音的人,甚至是教會忠心的成員,也可能並未真正委身於耶穌基督。這段經文講得就是這種人。作者特別指的是那些聽過福音,卻沒有接受基督作救主和生命之主的猶太人;但這個警告可以應用在任何人身上,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所有知道神在耶穌基督裡救贖真理的人,可能見過福音改變他們許多朋友和家人的生命,甚至也曾奉耶穌的名作過信仰告白,卻轉身離開不接受福音,這些人當受嚴重的警告。固執地拒絕基督,可能會導致這些人錯過靈性回轉的關鍵點,永遠失去得救的機會。在那些猶豫不決的人身上,經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他最終跟隨自己那顆不信的惡心,永遠背離了永生神。


   這些人常常是接受了形式上的基督教,卻沒有掌握它的實質。耶穌指著他們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這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個插段中對不信之人的提醒。


   刀越用越快,但真理與刀不同,真理是要接受和遵行的。只是聽真理,卻不接受和遵行,那真理就會變得遲鈍,沒有意義。我們越是忽略真理,就越會對真理產生抗體。這些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在福音還是「新聞」的時候,沒有接受,反而漠不關心,以致靈性遲鈍剛硬、疏忽怠惰。因為不運用他們的福音知識,以致無法作信仰的委身決志。實際上,他們正處於危險的景況,很可能因著壓力和逼迫作出極端錯誤的決定,退回猶太教。


   這就是不信的猶太人所面對的情況,也是希伯來書5:11∼14的主題。他們在屬靈上變得遲鈍、剛硬、愚蠢。作者在第6章提出解決的辦法。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6:1∼2)


   這裡的關鍵思想是離開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其實這兩部份是同一個意思,一起建構這些猶太人在屬靈上變完全的第一步。他們必須一次完全地離開他們與舊約、與猶太教的關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而且不能有半點遲延。救恩帶來的完全不是一個過程,而是瞬間的神蹟。這段經文正談論的完全,是離開舊約的小學,進到新約完全的啟示和祝福之中。


   aphiēmi(「離開」)的希臘文意思是放棄、拋棄、聽任、不顧、丟掉,指的是與先前的環境或條件完全分開,完全隔絕。《釋經者希臘文聖經》(TheExpositor’sGreekTestament)將希伯來書6:1譯作:「讓我們放棄基督道理的開端。」


   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保羅提到基督徒丈夫若有不信的妻子,妻子願意同住,丈夫就不可離棄他的妻子,用的就是aphiēmi這個希臘字。離婚是夫妻完全的分離,徹底放棄這種關係。基督徒與猶太教「結婚」是錯誤的關係,為了基督,應當強制離開猶太教。不信的猶太人必須完全與他之前的宗教「離婚」,才能得救。


   aphiēmi這個希臘字也常用來指罪得赦免(如太9:2、5、6;羅4:7;雅5:15)。當我們蒙赦免,我們的罪就遠離我們,與我們隔絕,毫無關係了。馬太福音15:14用同樣這個字來講說我們要遠離假教師。在馬可福音1:20,該字用在雅各和約翰身上,他們為了跟隨耶穌,完全離開了自己的父親西庇太和打魚的生計。


   不信的猶太人要離開基督(彌賽亞)道理的開端指的是舊約對彌賽亞的教導—這再次說明這段經文不是對那些不成熟的基督徒(「嬰兒」)說的。不管我們在信心上成長得多麼成熟,都不能離開福音的基礎,道理的開端。記住,這裡的重點不在談基督徒靈命的成長,而是藉著成為基督徒,達到靈命成熟的第一步,也就是棄絕、離開、放棄我們之前抓住的東西,來擁抱全新的事物。因此,這是寫給不信之人的話。神的道從來沒有說過基督徒要放棄基督教的基礎,進到其他事物中。


   要拋棄的是猶太教、舊約的規定和原則,這不是在已有的事物上加添什麼,而是放棄已有的東西。這正是聖靈要希伯來人所做的事情—放棄舊約的影子、預表、圖像和獻祭,來到耶穌基督的新約實體當中。用一句話來說,就是:「離開彌賽亞的圖像,到祂自己跟前來!」或是「放棄舊約,接受新約。」

   一、舊約的特徵是不完全


   希伯來書6:1∼2指出的根基,就是舊約的六個特徵: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這些都是舊約的概念。雖然指向福音,卻不是福音的組成部份。


   A. 懊悔死行


   懊悔死行是指從惡行、從帶來死亡的行為中轉回。「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來9:13∼14)以西結說:「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新約對這個真理的表達是:「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舊約教導人應當悔改轉離自己招致死亡的惡行,但這種模式只是懊悔的第一步。人們只知道他們要轉離惡行,轉向神。這是他們所知的全部教義。


   在施洗約翰的佈道中,甚至在耶穌自己的早期事工中,他們的主要信息都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4:17)他們宣講的只是悔改,轉離惡,朝向神。但是,悔改的教義在耶穌基督裡變得成熟和完全了。保羅提醒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有關他的服事:「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1)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辯護時,提到「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但他繼續解釋這信息的焦點是耶穌基督和祂的救贖大工。只是轉離惡行,歸向神已經沒有用了;人只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來到神面前。


   新約實際上是在說,沒有相信耶穌基督,悔改就毫無意義。耶穌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一個人不管多麼真誠地想要悔改自己的罪,歸向神,若離開基督,就永不能到神那裡去。耶穌基督是神提供惟一來到祂面前的道路。


   懊悔死行單指轉離惡,是舊約一個重要而奇妙的真理,卻不完全。一個人只有藉著信來到耶穌基督裡,「懊悔死行」才能完全,發揮作用。為了得到完全地對付罪的方法,那不完全的必須丟掉。


   B. 信靠神


   信靠神的意義已經提過了。今天若不藉著信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通往神的惟一道路),信靠神就毫無益處。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若不信靠基督,悔改就不被接受。惟一「得生命」的悔改,是與信靠耶穌基督有關的悔改(徒11:17∼18);而現今對神的信心就是建立在信靠神兒子的信心。若不藉著子,就沒有到父那裡的道路。


   舊約教導我們要懊悔死行並信靠神,而新約則教導我們要藉著信靠主耶穌基督,這惟一通往神的道路來悔改。兩者的區別很明顯。這封書信所針對的猶太人相信神,但他們還沒得救。他們懊悔死行,信靠神;但不管他們有多真誠,若沒有基督,都不能將他們帶到神那裡去。「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C. 各樣洗禮


   baptismos這個希臘字在英王欽定本譯作「洗禮的教義」,似乎假定這段經文是寫給基督徒的。但這裡所用的不是baptizo(常用來指洗禮的條例),這就再次顯明這段經文不是寫給基督徒的。


   每個猶太人的家門口都有一個洗手盆,是為家人和客人準備的,用來做禮儀上的潔淨,這種潔淨禮儀有很多種;作者這裡所指的,就是要棄絕和忘記的就是這些洗濯。甚至舊約都預先指明,將來有一天,這些儀式性的潔淨要被神所賜的屬靈潔淨所代替:「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結36:25)舊的洗濯多種多樣,但都是身體上的、象徵性的,也是暫時的;而新的洗濯則是一次性的、屬靈的、真實的,並且是永遠的。這是奇妙、有效和永恆的「重生的洗及聖靈的更新」(多3:5),也這就是從水和聖靈的生(重生),是耶穌告訴尼哥底母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


   D. 按手之禮


   這裡的按手之禮,與使徒時代的做法(徒5:18,6:6,8:17;提前4:14等)沒有任何關係,而是指舊約獻祭的時候,人要把手按在祭牲的頭上,象徵自己與牠認同(利1:4,3:8、13)。


   我們與耶穌基督認同,並不是將我們的手按在祂身上,而是藉著聖靈的洗,在信心中與祂聯合。作者是在告訴這些不完全的猶太人「忘記有關聖殿獻祭按手的教導,緊緊抓住基督,把信心放在祂身上。」


   E. 死人復活


   舊約有關復活的教義很不清楚,也不完全,我們從中只知道死後還有生命,並且神會賞善罰惡。例如,從約伯記我們得知,復活是身體的復活,不單是靈性上的(約19:26);除此之外,從舊約中我們就很少了解到有關復活的事情了。


   當然,在新約,復活是最重要、最詳細的教義之一。復活是使徒佈道的主題,而且確實在耶穌基督身上實現了。誠如祂所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哥林多前書15章極其詳細地描述了身體的復活,而約翰壹書3:2告訴我們:「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有人滿足於舊約對復活有限而模糊不清的教導呢?


   F. 永遠審判


   我們只能從舊約傳道書了解到一點點有關最後審判的事情:「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惡人會受罰,好人會得福。


   然而,在新約裡,我們又被告知大量有關永遠審判的信息——比很多人喜歡聽的還要多。我們知道在信徒身上會發生什麼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們將要站在主面前,為我們的工作接受審判—有的獎賞多,有的獎賞少—但我們自己不會被審判(林前3:12∼15)。我們也知道不信的人會發生什麼事。我們知道有關綿羊與山羊的審判(太25:31∼46),以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被賦予審判的權柄(約5:21∼29)。除此以外,從新約我們還可以了解更多有關審判的內容。


   希伯來書6:1∼2的重點很簡單,就是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應當讓那不完全、只是小學的影子和象徵的舊約過去,從而迎接這成熟、完全、實體的新約。聖靈在呼籲他們離開懊悔死行的簡單步驟,因為新約的教導是要我們向神悔改,過基督裡的新生活。離開信靠神的簡單步驟,而來信靠耶穌基督。離開禮儀式洗禮的步驟,來接受神的話語對靈魂的潔淨。離開按手在祭牲頭上那禮儀的步驟,改用信心抓住神的羔羊。離開死人復活的初步教導,來到那得生命、完全榮耀的復活中。離開永遠審判的簡單教義,來到新約所啟示的,那完全的審判和賞賜的真理中。


   這六個教義是猶太教的基礎,但這些都必須被擱置一旁,因為在基督裡有更好的預備。舊約是從神來的,是真的,但不完全。它是神的啟示和人類救贖計畫的必要組成部份,但它只是部份的啟示,並不完全。猶太教必須被廢除,因為它是無效的,不再能有效地表達對神的敬拜和順服。

   二、大能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6:3)


   這節經文很難解釋,雖然它很短,很簡單。我們會從兩個角度來看這節經文。


   一些解經家認為,「我們」是編輯用語,指作者自己。他其實是在說:「神若許可我,我就會繼續教導你們需要知道的東西。」另外一些解經家認為,作者只是要與他的讀者認同,表達:「神若許可,你們必會完全。」


   我認為上述兩種解釋都有可能是正確的,因為兩者並非相互排斥,也與希伯來書其他部份沒有衝突。不管是服事(作者繼續教導),還是救恩(讀者在基督裡竭力進入完全),都必須有聖靈(神若許我們)的參與才能發揮果效,結出果實。一切事物都以神的應許為中心。需要神的能力是重點。「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3:5,參雅4:13)「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不管是教導者或尋求者,神的主權才是關鍵要素。

   三、猶太人的五大優勢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來6:4∼5)


   這裡所說的希伯來人,具有五大優勢,以上兩節經文就總結了這一點。


   A. 他們已經蒙了光照


   首先,我們應當注意,這段經文並未提到救恩。這裡沒有提及稱義、成聖、新生或重生。那些已經蒙了光照的人所講的並不是重生、成聖或稱義。實際上,這裡所用的辭彙也沒有用在新約其他有關救恩的經文上。因此,這段經文所用的一些辭彙不應當被理解為在指救恩。


   這裡所說的「蒙光照」,與對聖經真理的洞察力有關。在七十士譯本中,這個詞的希臘文phōtizō好幾次被譯為「由知識或教導發出的亮光」,指的是在精神上意識到某些東西,得到了指示和引導。這與回應沒有關係——即与“接受或拒絕,相信或不相信無關”。


   耶穌初次來到加利利服事時,祂說祂來是要應驗以賽亞書9:1∼2的預言。那個預言的一部份是這樣說的:「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太4:16)所有看見和聽見耶穌的人都見到了這「大光」,但並非所有的人都得救。看見神的光與接受神的光是兩回事。這些加利利人,與當時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一樣,在一定程度上蒙了光照,但根據聖經記載,他們當中很少有人相信耶穌。他們擁有自然的知識和事實,也見過基督,聽過基督親自說話,親眼看過耶穌行神蹟。他們是真實看見道成肉身這個歷史事實的少數幾千人。福音的光曾那麼真實地落在他們當中,照亮他們的黑暗(參約12:35∼36)。生活對他們來說,永不再一樣;他們的生命永遠受到耶穌的影響,給他們留下了難忘的印象。然而,許多人還是不相信祂(參約12:37∼40)。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希伯來書6:1∼8所說的這些猶太人身上。他們蒙了光照,卻沒有得救,結果就是,他們處於失去救恩的危險之中,變成離經背教之徒。彼得在他的第二封書信中所說的就是這些人。「倘若他們因認識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彼後2:20∼21)因為他們不信,那賜下來拯救他們的亮光,就成了對他們的審判。


   B. 他們嘗過天恩的滋味


   這群人不僅見過天上的光,還嘗過天恩的滋味。聖經說聖靈是一種天恩(屬天的恩賜),但因為接下來的經文就會提到這一點,所以我不認為這裡的天恩指的是聖靈。從天上來的最大恩賜當然是基督自己(神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以及祂帶來的救恩(弗2:8)。基督的救恩是超越的屬天恩賜,這裡應該就是指這種恩賜。


   不過,這個偉大的恩賜卻無人接受。人們不是盡情地享用它,而是淺嘗一下,試一試。人們沒有接受它,以它為生,只是試驗一下而已。這與耶穌為我們所做的截然相反。祂為人人嘗了死味之後(來2:9),就把死亡一飲而盡了。


   耶穌在雅各井旁對那個婦人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4:10)耶穌所說的恩賜是救恩,即能帶來「永生」的「活水」(約4:14)。那些喝它的人—而不是舔一舔或嚐一嚐—就會得救。之後不久,耶穌在加利利對祂的聽眾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6:51,參6:35)永生源於吃神的恩賜,即基督的救恩,而不是淺嘗即止。


   聖靈「預備救恩」的工作之一,就是讓還沒有得救的人先品嘗一下救恩的祝福。這是祂將人們引向基督的事工之一。但品嘗並不等於吃。聖靈會賜給我們品嘗天恩的滋味,但不會強迫我們去吃。神將救恩的祝福放在這些新約猶太人的嘴邊,他們卻不吃。品嘗指的是他們的見聞,與今天許多見過基督轉化的大能,聽過福音的人一樣。


   C. 他們於聖靈有份


   有份(metochos)與分享有關,而不是擁有。這些猶太人從未擁有過聖靈,只是被聖靈圍繞而已。在路加福音5:7,這個詞被用來指漁夫的同伴。在希伯來書1:9,這個詞用來指基督與天使的關係。該詞與分享共同的關係和事件有關。在這裡,它可能指與聖靈有關係,分享過祂的作為,卻未得救。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2:4已看過的,這些猶太人聽過神的道,見過(甚至還參與過)無數的神蹟、奇事、異能和聖靈的恩賜;他們確實介入過某些聖靈的工作。


   聖經從沒說過基督徒與聖靈有關,而是說聖靈內住在他們裡面。然而,這裡的人是僅僅與聖靈有關係的人。與大部份耶穌用神蹟醫治和餵養過的人一樣,他們與聖靈的能力和祝福有份,卻沒有聖靈的內住。他們並未擁有聖靈,聖靈也沒有擁有他們。


   D. 他們嘗過神善道的滋味


   這些讀者也「嘗過」神的道。在這裡,「道」的希臘文原文(rhēma,該字強調的是部份而非整體)不是那個常用的來指「神的道」的希臘文(logos),不過它很符合上下文的意思。與神的天恩一樣,他們也聽過、試用過、品嘗過神的話語,卻沒有真正吃下去。他們曾被教導過關於神的道(無疑,他們過去經常參加教會的聚會),可能也很認真地聆聽,甚至認真思考過他們所聽的。他們全都聽進去了,可能還充滿了熱情和感激;但他們並沒有像耶利米那樣說:「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15:16)他們只是品嘗而已,並未吃下去,就像耶利米所責備的國人一樣。


   希律就是這樣的人。儘管先知的信息很難聽,甚至還直接控告王,但希律仍然喜歡聽施洗約翰講論(可6:20)。他對這位正統先知不知所措,卻深深迷戀。他喜歡品嘗神的信息,但是當壓力來到,要作決定的時候,他就拋棄了屬神的人和屬神的信息,忍痛而非情願地同意砍約翰的頭。他嘗過神道的滋味,也因此更加重他的罪責。


   品嘗是吃的第一步。品嘗神的道並非有錯,實際上,大衛還鼓勵大家這樣做:「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34:8)在某種程度上,人們接受福音之前,都必須先嘗一下福音。問題是人們只停留在品嘗上,不再前進。與許許多多第一次聽聞福音的人一樣,這些猶太人被福音的甜美所吸引,但他們沒有咀嚼,也沒有嚥下去,更不用說消化吸收了;他們只是不斷地品嘗。不久之後,品嘗的味道就消失了,他們對福音開始漠不關心。他們屬靈的味蕾不再敏感,反應遲鈍了。


   任何聽過福音,甚至作過信仰告白的人,若是對救恩仍不確信,就應該考慮保羅的建議:「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這樣的人需要了解,自己是否只是嘗了一下福音的味道,卻沒有吃下去。


   E. 他們覺悟來世的權能


   來世是神將來的國度,這個國度的權能是行神蹟的能力。當耶穌來到祂地上的國度時,這些猶太人曾見過這種神蹟,覺悟到這些權能,見過使徒們行同樣的神蹟奇事。這在耶穌基督的千禧年國度裡將再次發生。他們不斷地看到神蹟,一個接著一個;然而,他們看得越多,覺悟得越多,卻沒有接受,他們的罪責就越發加增。他們與那些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叫拉撒路復活,叫瞎子看見,叫啞巴說話,卻拒絕耶穌的人一樣。當他們站在神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他們的罪該有多大啊!


   這些猶太人曾受過神極大的祝福:他們被神光照,於聖靈有份,嘗過天恩的滋味,也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祂的權能;但他們仍不相信。

   四、第四次警告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來6:4∼6)


   聖靈繼續對那些不信的人說話,他們聽過真理,明白真理,卻遲遲不擁抱基督。聖靈向他們發出第四次警告,這是希伯來書6:1∼8的關鍵。總括而言,這個警告就是:「你們最好現在就相信基督,因為如果你們離棄道理,就不能再次懊悔了。」他們正處於懊悔的關鍵點上—完全明白福音,若是退後,將是致命的毀滅。


   許多解經家相信這個警告是給基督徒的,所以他們認為這段經文是在告訴讀者,救恩是可以失落的。如果這種解釋對的話,那麼這段經文也會教導:救恩一旦失去,就不能再得到了。假設一個人得救之後,失去了他的救恩,他就只能永遠遭受刑罰;這樣就不會存在前進與後退,恩典之內與恩典之外的問題了。但這段經文不是針對基督徒,因此它講的是失落救恩的機會,但救恩本身是不會失落的。


   信徒不用擔心自己會失去救恩,聖經對此的教導清清楚楚。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保羅說得同樣清楚:「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5、38∼39)「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我們「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我們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4∼5)。如果神的能力都不能保守我們,就沒有任何可以依靠或值得信賴的對象了。基督徒在生命的任何處境都沒有理由認為自己的救恩失落了,或是自己的救恩會失落。若藉著基督的死我們可以得救,就更能因祂生命的大能和代禱來保守我們的救恩了(羅5:10)。


   只有不信的人才會有失落救恩的危險,因為他們在失去接受救恩的機會。這些不信的猶太人在極大的危險之中,因為他們的靈命不成熟,處在昏睡的狀態,要退回猶太教,永遠失去悔改、信靠基督的能力。他們將永遠失喪,因為在最能明白和歸信的時候,他們拒絕了那惟一能救他們的福音。再沒有其他救恩的消息他們可以聆聽了,因為全部福音真理的見證他們都見過了。


   這些特殊的猶太人,曾經聽過使徒佈道,見過他們行神蹟奇事和各樣的異能(來2:4)。他們擁有特權,幾乎可以看到全部神所能賜予的救贖之道和權能。但即使擁有各樣的機會來認識神的福音,他們卻因為猶太教或任何其他東西棄絕福音,這樣的人將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僅棄絕福音,更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他們若不是藉著信靠基督繼續追求認識神,就是厭惡祂,離祂而去,成為背教者,永遠沉淪。再沒有其他選擇了。


   有人將希伯來書6:6的希臘文adunatos(「不能」)翻譯為「困難」,但從希伯來書的其他經文來看,這樣的翻譯並不妥當。同樣的希臘文也被用在希伯來書6:18(神決「不能」說謊)、10:4(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和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在這三段經文裡,若是將「不能」換為「困難」就講不通了。結局的殘酷性,這一危險是不能不提或弱化的。


   疫苗接種就是將非常溫和的病毒注入人體,使人產生抗體,形成免疫力。同樣,一個人長期接觸福音卻不接受它,就會使他對真實的事物產生免疫力。他越是長期拒絕福音,不管是溫和的還是粗暴的,他就會越發抗拒福音。他的屬靈系統會變得越來越不靈敏,沒有反應。他惟一的盼望就是,放棄他緊緊抓住的東西,趕緊接受基督—免得他變得硬心,不知不覺就永遠失去了機會。


   從新的意思是「恢復」、「回到原先的狀況」。這些猶太人原先對福音非常火熱。他們第一次聽到福音的時候,覺得它非常美好,立刻就從猶太教來到基督教的邊緣,甚至明顯就要悔改了。他們已經離開自己舊的方式,試著離開自己的罪,開始轉向神。


   他們從離救恩很遠的地方來到救恩的邊緣。神全部的啟示都賜給了他們,祂沒有其他要說、要做的了。如果他們存著不信的惡心離棄真道,那他們就是在拒絕完全的啟示。他們有很大的優勢,不但生活在舊約之下,也聽過、見過美好完全的新約。如果他們離棄真道,離開永生神,就沒有希望恢復到原來的地步,因為那時福音還很新鮮,嘗起來很甜美,正是悔改的時候。如果一個人在認識和歸信的高峰期拒絕基督,那他在低谷的時候就更不會接受基督了。於是,救恩就變得不可能了。


   他們回不去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他們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認為神的兒子應該被釘在十字架上。不管他們曾經公開宣告過什麼樣的信仰告白,現在他們站在釘死耶穌之人的立場上了。他們在心裡說:「這也是我們的結論。」他們曾經審判耶穌基督,用各樣可能的證據堅持說祂不是真正的彌賽亞。他們轉向相反的方向,退回到猶太教中。對他們來說,耶穌是一個假冒者,是騙子,祂的下場是罪有應得。他們同意那些殺害耶穌的人,再一次公開羞辱祂。這裡的羞辱言外之意是犯罪,他們公開宣稱,耶穌的罪名成立。


   任何一個聽過福音卻轉身離開的人,他的所行就與這些猶太人一樣。雖然他沒有親手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他至少同意耶穌該死;他與釘死耶穌的人立場相同。如果這是在他完全明白的情況下發生的,那這個人就變成了背教者,永遠都無法得到救恩。他拒絕耶穌基督,反對福音完全的光照和能力,無可救藥地抵擋神,因此,留給他的只能是地獄裡最炙熱的地方。他走了猶大的路。猶大與道成肉身的神一起走路,一起交談,一起團契,至終卻拒絕祂。「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9)


   有人不想公開反對福音,就站在局外做旁觀者,遲延作決定,容忍福音,他這種自欺欺人的想法是很危險的。一個人越長時間站在邊緣,就會越依靠舊的生活。長久停留在那裡,無可避免就會導致永遠離棄福音。這常常不是有意的決定,要反對基督;但這確實是一個決定,並且抵擋了基督。一個人在完全明白的情況下離棄基督,他就在自己的心裡將基督重新釘在十字架上,而自己永遠也無法觸及主了。拒絕耶穌基督是多麼可怕啊!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7∼8)


   你明白這個比喻嗎?所有聽過福音的人都像一塊田地。降下雨水,指的就是聽福音。福音的種子種下之後,就在精心培育之中開始生長。有些種子長得很好,很漂亮,並且開始結果子。這類種子是在神的裡面播種、扎根和培育起來的。但是有些種子卻長成假的、偽裝的、不結果子的莊稼。它們是同樣的種子,種在同樣的土壤裡,澆灌的水也一樣,卻長成荊棘和蒺藜,造成破壞,最後被廢棄。因為不合乎耕種的人用,只能被焚燒。


http://www.guizheng.net/jiejing/xibolai_maike/index.htm

《希伯來書》麥克阿瑟 第三十四章 神的管教(12:4∼11)

第三十四章 神的管教(12:4∼11)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4∼11)


   希伯來書的寫信對象—猶太人,因為離開猶太教遭受逼迫,而逼迫他們的正是猶太教朋友和親戚。他們背叛了自己出生和成長的宗教習慣與傳統,這讓他們的朋友和親戚對他們充滿怨恨。讀者曾被提醒,「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譭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來10:32∼33)。甚至那些與教會有關係的猶太人,即使未信,也因為他們與基督徒有聯繫,而遭受患難。


   這場苦難的主要形式是社會和經濟的壓力,有些人也被關在牢裡(來10:34)。我們可以想像,他們所聽到的是放棄新信仰的主張。「看看你的下場。成了基督徒之後,你所得到是問題、批評、艱難和受苦。你失去了朋友、家人、會堂、傳統和遺產,所有的一切。」


   就像我們看到的那樣,那些僅僅作過信仰告白的人,在這些壓力之下,面臨重回猶太教(即背教)的危險。真基督徒面臨的危險是信心的嚴重衰弱,他們想要重新採納舊約的儀式和禮儀。


   有些基督徒可能會想,如果他們的神是一位大有能力的和平之神,他們為什麼會遭受這麼多苦難?「為什麼不是我們勝過敵人,而總是敵人佔優勢呢?那位要供應我們一切所求,回答我們一切問題,並且充滿我們生命的神在哪裡呢?為什麼當我們轉向一位慈愛的神之後,每個人都開始恨我們了呢?」


   希伯來書11章的最後一部分回答了這類問題,也為12:4∼11的勸勉提供了基礎。為神的緣故受苦不是什麼新鮮事。舊約聖徒早已知道為他們的信仰受苦是什麼了;他們面對戰爭、軟弱、嚴刑、鞭打、監禁、被石頭打、窮乏等各式各樣的磨難—都是因為他們信靠主的緣故(來11:34∼38)。雖然如此,他們仍未得著神應許給新約信徒的全部祝福,如聖靈的內住、罪被完全赦免,和良心的平安。這些過去的英雄並「未得著所應許的」,但他們卻勇敢地忍受了這一切的苦難,「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來11:39)。他們用正確的態度面對這些磨難,這也是作者勸勉希伯來書的讀者要去作的—像他們的先祖那樣去奔跑信心的路程(來12:1)。


   比這更重要的是,他們要仰望耶穌,因祂所放棄的、所遭受的苦難遠遠大過任何一個人。祂「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原因之一,就是祂的跟隨者可以「免得疲倦灰心」(來12:3);他們可以指望耶穌的榜樣,而得著力量。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來12:4)


   這封書信的希伯來讀者,都沒有承受過耶穌曾經忍受的苦難;他們沒有一個人為福音的緣故獻出生命,也沒有像耶穌那樣過著完全無罪、完全順服父神的生活,因此可以免罪。相反地,有些苦難是他們應得的,為要使他們受到屬靈的管教,得著成長。


   希伯來書12:4∼11的關鍵字是管教,這字來自希臘文paideia,而這個希臘字又來自pais(「孩子」),表示訓練孩子的意思。這是一個含義廣泛的術語,意思是父母或老師訓練、糾正、培養和教育孩子,要幫助他們按著他們應有的樣子來發展,長大成熟。在這八節經文中,這個字共使用了九次。


   這裡的比喻從賽跑的場景轉變成家庭的場景。基督徒的生活包括跑步、工作、打仗和忍耐,還包括關係,尤其是我們與神的關係,以及與其他信徒的關係。這段經文的強調重點是:天父對祂孩子的管教。

   一、管教的目的


   神使用困難和痛苦作為管教、訓練祂孩子,以及幫助他們在屬靈生命上成熟的手段。在管教中,祂有三個具體目的:懲罰、預防和教育。


   我們必須了解,神的管教與祂審判性的懲罰之間具有重大的不同。身為基督徒,我們必須經常為自己的罪遭受痛苦的後果,但我們不會經歷神對我們罪的審判。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親自承擔了這些審判,而神的慈愛和公義不會允許祂重複要求罪價。儘管我們的罪理當受到神憤怒的審判,但這一切,耶穌都為我們擔當了。神對我們的管教不是以審判官的角色,而是以父親身份來管教我們(參羅8:1)。


   A. 懲罰


   犯罪的直接後果,就是經歷神的某些管教;但這些管教是矯正性的,而不是審判性的。可以確定的是,這是審判,但不是不信之人會受到的那種審判。


   大衛因為貪求拔示巴而犯下姦淫和謀殺的罪,遭到神沉重的懲罰。在那個時代,很多君王都做這種事情,甚至更嚴重;一般都認為那是君王的特權。但是,不管其他文化如何容忍這種事情,作為神的百姓,沒有人有犯罪的特權,即使神膏立的君王是「合他心意的人」也不行。實際上,那些特別得到神的祝福和光照的人,更沒有理由犯罪。所以,神管教大衛,不是出於憤怒,而是出於愛。大衛的罪沒有讓他付出得救的代價,卻使他失去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也帶給他其他幾個兒子無盡的傷害。他遭受數年極大的痛苦,而這是他原本不需要遭受的。透過先知拿單,神告訴大衛,因為這個罪(實際上是一連串的罪),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下12:10);甚至他被禁止建造聖殿也是這個罪的間接後果,雖然直接原因是他爭戰太多而被神剝奪了他的特權(代上22:8)。


   然而,因著神的管教,大衛成了一個更好的人。神在管教中是有目的的—使祂的僕人更靠近祂,幫助他長大成熟,不再任意犯罪。


   哥林多教會是不成熟、屬肉體的,許多信徒濫用主的愛筵,將此當作他們歡鬧的藉口,有人甚至喝醉了(林前11:20∼22)。保羅嚴厲地斥責他們,清楚告訴他們,他們遭受軟弱、疾病,甚至死亡,都是因為他們犯了此罪(林前11:30)。他們「乃是被主懲治,免得(他們)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


   當我們管教孩子的時候,即使是為一些嚴重的事情管教他們,我們也不會將他們趕出家門;因為我們管教他們,是為了糾正他們的習慣,而不是不要他們了。當神管教我們的時候,祂也不會把我們趕出家門,而是要我們能更深地進入神家的團契之中。


   在神對我們的懲罰中,我們很難看到其中的益處,就像我們的孩子看不到我們管教他們時的益處一樣。但是我們知道,因為祂是我們慈愛的天父,祂不會做傷害我們的事情。祂的管教可能很痛,但不會造成任何傷害。這是我們犯罪時,主能為我們做的最好事情,它約束我們不會再犯同樣的罪。


   神說,倘若祂的孩子「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詩89:30∼32)。但是,在承諾懲罰的另一面,是祂對應許的信實。「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89:33∼34)當神懲罰的時候,祂不是在拒絕,而是在糾正。


   B. 預防


   有時神管教我們是為了預防我們犯罪,就像我們會給孩子立下約束和限制,為要保護他們免受傷害一樣,神也會這樣保護我們。我們不會允許自己的小孩在鬧市上玩耍,或是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玩水。神也在祂孩子身邊設下界限來保護他們。在我們看來是極大的不便和困難,可能就是神保護我們的慈愛雙手。


   使徒保羅是一個非常自律的人,他也是真正謙卑的人,總是將他所做的一切好事和神蹟歸功在神身上。然而保羅告訴我們,神加了一根刺在他的肉體上,目的是防止他過於自高自大(林後12:7)。神允許「撒但的差役攻擊」保羅,不是因為他所愛的使徒驕傲了,而是要防止他變驕傲。這根肉身上的刺,是要保護保羅屬靈上的健康。保羅不喜歡這根刺,三次迫切禱告求神將它挪去;但是當神對他保證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保羅就高興地接受了這根刺,甚至以此誇口(林後12:8∼9)。他學習到,不僅是這根刺,還有許多其他的艱難痛苦,都是神用來使他變得更好的工具。「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林後12:10)因為主的管教使他變得更好,所以保羅為此感謝主。這是神的祝福之一,雖然不像其他祝福那樣吸引人。


   我們的疾病、事業上不成功,或是其他問題,可能是神保護我們免遭更大災難的方法。如果神的孩子能夠更甘願、更感恩地接受祂預防性的管教,祂就不必實施糾正性的管教了。


   C. 教育


   除了懲罰和預防之外,神的管教也幫助我們更好地服事和生活。如果我們聆聽祂藉著管教對我們說的話,我們就會領受教訓。


   首先,管教可以幫助我們更深地認識神的大能和自足。有時,痛苦比祝福更能幫助我們。成功會使我們感到自滿和獨立,困難則經常使我們意識到我們對主的需要。不管事情順利與否,我們對神的需要都是一樣的;但是我們通常感覺不到我們需要它,直到我們面臨絕望的時候。


   神親自宣告說,約伯「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伯1:1);然而,神還是允許他遭受疼痛、損失、不幸、疾病和嘲笑,就像保羅身上的刺一樣。不管所遭遇的是什麼,其中的意義是相同的。就像保羅的刺一樣,約伯的痛苦也是來自撒但的差役,並且是神所許可的(伯1:12,2:6)。約伯經歷了這一切可怕的苦難之後,「並不以口犯罪」(伯2:10)。


   神對約伯的管教顯然不是審判,也不是預防,而是要教育約伯更深地認識神。這是一個緩慢的過程;約伯在一切患難中雖然沒有犯罪,卻不明白這一切遭遇的緣由。他不斷嘗試要從自己的角度來解釋,為什麼他會遇到如此艱難的時刻。他知道這不是因為罪,他也知道神不是邪惡或變幻莫測的;但是,他不願意接納他的苦難。直到神直接提出兩章的內容之後,他才明白,他並不需要知道發生在他身上所有事情背後的原因。神擁有絕對的主權,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約伯透過他的苦難所學習到的不是苦難的原因,而是神的超然偉大和奇妙。他學習到「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因此向他的主承認「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42:3、5∼6)。


   藉著巨大、看似沒有盡頭的苦難,約伯看到了神無比奇妙的一面。藉著神的管教,他經歷了神聖潔的威嚴,神的解救、關照、能力、勸勉和守護;也學到一個有關他自己的功課:他的智慧並不是神的智慧。因此他學習到信靠神的所是,而不是自己看到或理解的神。當我們更深認識神的時候,就會更多認識自己。


   管教也能教導我們同情他人。約伯的經歷又是一個完美的例子。「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伯42:10)因著他所遭遇的苦難,約伯把神、自己和他人看得更清楚了;他變得更加敏銳和通達。他在神的苦難學校中學到了很多。


   當我們遇見麻煩、困難、傷心的時候,我們應當問自己(更好是求神向我們表明),祂是否在為審判、預防或教育而管教我們。然而,當我們詢問的時候,我們應當記住約伯,明白神可能不會像我們期望的那樣,很快或清楚地告訴我們原因。但我們可以確信的是,祂的管教會糾正我們,保護我們,或指示我們。不管原因是什麼,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我們應當為此感恩。


   只有信心能夠使我們接納管教,不管是哪種管教。我們能夠看到約伯備受折磨的背後,因為聖經生動地描述了撒但和神的工作。但是約伯對此毫不知情。我們從聖經中得知的原因,約伯在有生之年都無從了解。當他最終體會神無所不知的主權和其中的良善之時,他是憑著信心知道的。他看神看得更清楚了(伯42:5),但是他並沒有更清楚地知道他問題的原因和理由。當我們更加深入地理解和信靠神的時候,我們也會更滿足祂所給予我們的有限知識。

   二、忘記神的話語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12:5)

健忘引起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棘手的問題。我們最大的需要不是從神那裡得到更多的提醒,而是注意我們已經得到的亮光。當我們忽視神說過的話,就等同忘記。有時,我們所需要的答案或幫助,就在我們很早以前學過的真理中,只是我們早把它遺忘了。


   新約中的猶太人已經忘記許多有關舊約的事情。他們忘了,只有信心能蒙神的喜悅;也忘了許多神所揀選的聖徒為信仰遭受巨大的苦難。現在,他們再次被提醒,他們還忘記了箴言3:11∼12有關神管教的教導。


   為神的緣故受苦不是什麼新鮮事,被祂管教也是常有的。但這些信徒為自己的苦難而煩惱,部分原因是他們忘記神的話。在舊約,神不僅告訴他們有關受苦和管教的事,祂還像對兒子一樣向他們說話。他們忘記的不只是神聖的真理,還忘記了天父的勸勉。轉向聖經就是聆聽神的話,因為聖經就是神的話。對基督徒來說,這就是他們父親的話語。


   「忘記勸勉」這件事告訴我們管教的兩個危險之處—輕看管教,以及因為管教而灰心。

   三、管教的危險


   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12:5下)


   A. 輕看管教


   第一件能夠攔阻神成就祂在我們生命中計畫的事,就是輕看祂的管教。如果我們不理解神對我們的管教是為了我們的益處,我們就無法從管教中得到神要給我們的益處。如果我們對正在發生的事情有不正確的看法,我們的回應就無法正確。這節經文提到的屬靈軟弱不是輕看我們的問題,而是輕看神對這些問題的管教。這通常是因為我們把自己的問題看得太重,而把主的管教看得太輕。我們專注在自己所經歷的事上,而不是專注在我們的天父,以及祂在這些經歷中的作為。


   我們會在許多方面輕看神的管教:對神和祂的話語變得麻木,以至於當祂藉著我們或為我們做某些事情的時候,我們無法認出祂的手。當我們變得麻木,神的管教會使我們變得剛硬,而不是軟化我們。我們也可能會藉著抱怨輕看神的管教。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並沒有忘記神,實際上我們的注意力還在祂身上,卻用錯方法。我們不是像那些聖徒那樣忍耐,而是抓住不放,抱怨不停。我們不能責備神做錯什麼事,至少不能說那麼多指責的話;卻大量抱怨神,這就意味著我們認為神在做某些不太正確的事情。煩躁抱怨就是從不信而來的,不信神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尤其是為祂的孩子所做的事情。


   賓克(ArthurPink)這樣說:「提醒自己有多少渣滓仍在金子中,並且審視自己心靈的敗壞,就會驚訝神對自己的擊打並沒有過重。養成留心神信號的習慣,就會較少受到祂的責備。」


   藉著質問,我們會攔阻神透過管教想要成就的結果。和抱怨一樣,質問也明顯表現出缺乏信心。當孩子問他的父母「為什麼」的時候,他通常不是在尋求原因,而是挑戰他們對他的要求。同樣的道理,我們對神的質問也表明我們覺得祂為我們做的事情並不恰當。


   即使我們承認祂的管教是管教,我們可能還會質問這管教的方法是否正確,管教的程度是否太重,管教的時間是否過長,是否正確。如果我們打了孩子一巴掌,他可能認為不吃晚飯是更好的懲罰。或者,如果我們罰他做兩天工,他可能會想扣除他一個星期的零用錢更合適。父母的管教當然不完全,卻比孩子認為正確的方式要恰當得多。我們需要認識到,神的管教總是正確、完全的,也是我們需要的。


   也許輕看神管教的最大危險就是漠不關心。當我們不關心神管教的目的,也不在意我們如何從管教中得益處,神的管教就無法發揮作用;這就像我們是在濫用祝福一樣。神管教我們是為了我們的益處和祂的榮耀,我們卻沒有掌握住這兩個重點,反而用屬靈上的漠不關心來反對管教的目的。


   B. 灰心


   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來12:5下)


   有些人被困難所勝,結果就放棄了;他們變得失望、沮喪、灰心,在屬靈上變得怠惰,不再回應神在做的事情,也不願明白其中的原因。他們不是麻木、抱怨、質問或漫不經心,而是完全硬化了。他們放棄、崩潰了。詩篇作者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對自己喊:「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裡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是我的神。」(詩42:11)治療絕望的盼望在神裡面。神的孩子不必因為神的管教而灰心。神管教我們是要使我們剛強,而不是要使我們軟弱;是要鼓勵我們,而不是使我們洩氣;是要建造我們,而不是要拆毀我們。


   當我們因為輕看神的管教,或是因為管教而失望時,神管教我們的目的就無法成就了,而撒但卻成了得勝者。神的目的失落了,我們的祝福也失落了。

   四、管教所證明的


   「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6∼8)


   對回應神管教的基督徒來說,神的管教證明了兩件事情:神的愛和我們身為兒子的身份。


   A. 證明神的愛


   當我們受苦的時候,我們首先應當想到的是天父的愛,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除非藉著信心,否則我們無法向別人證明這一點,也無法向我們自己證明這一點。雖然我們很難用理性或人類理解的方式證明,我們被管教是因為神的愛;但信心可以證明這一點。信心的邏輯很簡單:「我們是神的孩子。神愛祂的孩子,並且受神本性和盟約的約束,只會做對他們有益的事情。因此,不管我們從神手中領受什麼,包括管教,都是從神的愛而來的。」天父比世上的父親還想要祂的孩子成為公義、成熟、順服、能幹、負責、有才華和可信賴的人。當我們接受天父的管教,我們就會在這些方面受益,甚至受益更多。


   保羅告訴我們,「愛心要有根有基」(弗3:17),就是說,要有堅固的確信:神不會做任何不愛我們或違背祂愛我們的事情。神一直都在愛我們,不管我們是否意識到祂的愛;然而,當我們意識到神的愛的時候,就會立即帶來意想不到的益處。我們不再關注自己的問題,而是關注父神的愛;也會感謝祂,因為我們所面對的問題證明了祂的愛。


   有個人一直盯著一面牆,別人問他為什麼這樣。他說:「因為它擋住了我的視線。」當基督徒無法看透痛苦、迷惑、艱難或失望的高牆時,他們只需要越過高牆,就能看到天父那慈愛的笑臉了。


   就像神的愛預定了我們(弗1:4∼5),並且救贖了我們(約3:16)一樣,神的愛也管教我們。


   孩子們常常在想,為什麼父母總是說「打在你身,痛在我心」?直到他們自己作了父母,他們才體會到這一點。當愛孩子的父母不得不管教他的孩子時,他們的心真的會痛。父母不會從管教本身得到喜樂或滿足,管教是基於為孩子的益處不得已而為的。


   神比任何父母都要愛自己的孩子,當祂不得不管教祂的孩子時,祂也會受苦。「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哀3:31∼33)主在管教的時候,是很小心,很溫柔的。沒有比愛更使人敏銳的了。因為神的愛是無限的愛,所以祂對孩子的需要和感受也是無限敏銳的。當我們受傷的時候,祂也會受傷。對孩子的痛苦管教,與不信之人的死亡,都不是神所樂見的(拉18:32)。祂對我們的管教不會超過我們的需要或我們能承受的,祂容許我們面對的試探也不會超過我們所能忍受的(林前10:13)。祂管教我們不是要使我們憂愁,而是要提升我們。


   不管我們何時受苦,或受苦的原因是什麼,神都與我們一同受苦。「他們在一切苦難中,他也同受苦難。」(賽63:9)以色列人所經歷的一切,主都與他們一同經歷了。以色列人所受的一切苦難,包括因為犯罪而受的懲罰,祂也在其中與他們一同經歷。神了解我們,不僅是因為祂創造了我們,更因為祂認同我們,作我們的父親。我們可以確信,我們承受管教帶給祂的傷痛,比我們的傷痛還要大。如果神自己都情願為我們的益處忍受苦難,我們豈不更應當歡歡喜喜地存感恩的心忍受嗎?


   B. 證明我們的兒子身份


   「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來12:6下∼8)


   管教證明的第二件事情與第一件事情是緊密相連的,即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所有的人都是神懲罰的對象,但只有祂的孩子能領受祂的管教。


   有時,當別人的孩子打擾了我們,或是激怒我們的時候,我們會很想管教他們。當我們看到一個任性的孩子在商店裡耍脾氣的時候,我們會暗說:「如果這是我的孩子,我就會關他一個星期。」但我們不會持續管教別人的孩子,因為我們並不像愛自己的孩子那樣愛他們。關係不同,關心也就不同。


   除了愛的動機之外,義務也是實施管教的原因。因為我們的孩子是我們特別的責任,而管教又是為了他們的益處,所以我們有義務管教他們,卻沒有義務管教別人的孩子。神與祂的百姓有約的關係,其中規定祂有義務拯救、保護和祝福祂的百姓。「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賽54:10)


   透過神的引領(羅8:14)以及聖靈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證(羅8:15∼16),我們知道我們是祂的兒女。從我們相信耶穌基督的事實,我們知道我們是神的兒女。「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從我們所受的管教中,我們也可以知道我們是祂的兒女,因為祂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一個不被管教的孩子是沒有人愛的孩子,非常可憐。神的愛不允許祂不管教我們,祂的懲罰是祂對我們的愛以及我們是祂兒女的諸多證明之一。


   這個真理的另一面(也是悲慘的一面)是,那些不被神管教的人並不是祂的兒女。祂的鞭打包含所有的兒子,沒有一個孩子會錯過神慈愛的管教。然而,他所收納的,是具有排外性的。只有那些信祂兒子的人,祂才會收納他們成為自己的兒女。


   鞭打(mastigoō)指的是用鞭子抽打,這是猶太人一種常見的作法(太10:17,23:34)。這種鞭打非常劇烈,極其疼痛。希伯來書12:6下和箴言3:12(前者的引用出處)的重點是,有時神的管教會非常嚴厲。當我們頑梗不順服或冷漠時,祂的懲罰也會加重。


   當管教似乎沒有果效的時候,父母通常就會變得很沮喪。有時我們只是不想為自己找麻煩,即使我們知道為了孩子的益處,他們需要受管教。但是,如果我們愛我們的孩子,我們就會不斷管教他們,直到他們長大離開我們為止。「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參箴23:13∼14)我們的青少年法庭不斷證明這個真理:「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29:15),也使他的整個家庭和社區羞愧。我們可以確信,神既愛我們到底,在我們有生之年,祂一定會一直管教我們。


   所以,基督徒生命中的管教不是因為神不顧念祂的兒子,神管教正是因為這個兒子的身份。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一位真正慈愛的父親,絕對會全力以赴幫助他的孩子達到最高標準。更何況我們的天父,豈不更加竭盡全力幫助我們達到祂的標準嗎?祂甚至會施加痛苦在我們身上,讓這個願望成真。


   當我們看到許多不信之人事事通達,而我們自己卻麻煩不斷的時候,我們應當將此視為我們屬神、他們不屬神的證據。如果他們不受管教,他們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我們應當可憐而不是嫉妒這些成功、健康、受歡迎、有吸引力,卻不認識神的人。我們不應期待他們也經歷我們的試探和苦難,而是像保羅對亞基帕那樣,對他們說:「無論是少勸,是多勸,我向神所求的,不但你一個人,就是今天一切聽我的,都要像我一樣,只是不要像我有這些鎖鏈。」(徒26:29)


   耶柔米說過一件與希伯來書本章的重點相一致,又十分吊詭的事:「最大的憤怒就是神不再對我們發怒。」最大的痛苦是神不再教導我們,不再觸摸我們。當主管教我們的時候,我們應當說:「主,謝謝祢。祢又向我證明祢愛我,我是祢的孩子。」

   五、管教的產物


   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9∼11)


   這幾節經文提到管教的兩個產物,與之前講到的「管教三目的」是密切相關的。神的管教結出了生命和聖潔的果子。


   被管教的孩子會尊敬父母;反之,不管孩子的習慣多麼糟糕,父母都不糾正,也不懲罰,那父母一定會失去孩子的尊敬,或從來不會得到孩子的尊敬。即使孩子長大了,他們也會知道,管教的父母是真正愛和關心孩子的父母,而總是放任孩子我行我素的父母根本不關心孩子。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這是因為從管教和衍生的結果證實那樣的管教是有助益的。


   A. 生命


   即使地上的父親管教我們,我們也會尊敬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面對神的管教,我們不應該忿忿不平,而當心甘情願、滿懷感恩地順服。我們應當盡力從天父對我們的管教中得益處。


   在舊約裡,如果兒子完全悖逆父母,不接受糾正或管教,就會被石頭打死(申21:18∼21)。這個懲罰雖然極端嚴重,卻向我們表明神是多麼看重孩子對父母的順服!我相信希伯來書12:9也表明了同樣的嚴重性。一個不斷違抗神管教的基督徒,會失去他的生命。保羅說信徒「睡著了」,意思就是死了,因為他們不配參加主的晚餐(林前11:30)。約翰告訴我們,罪會使人「致死」(約壹5:16)。雅各也暗示過罪會直接導致的死亡:「所以,你們要脫去一切的污穢和盈餘的邪惡,存溫柔的心領受那所栽種的道,就是能救你們靈魂的道。」(雅1:21)不斷拒絕神管教的基督徒,拒絕從神的糾正中得益處的基督徒,會因著他的愚頑而失去生命。


   然而,我認為更重要的是,這裡的教導也包含一個意思,即當我們順服萬靈的父,我們就會得到更加豐盛寬廣的生命。除非你爭戰過,否則你無法知道勝利是什麼;除非你被監禁過,否則你無法知道自由是什麼;除非你受過苦,否則你無法知道寬慰是什麼;除非你生過病,否則你無法知道痊癒是什麼。同樣,除非你經歷過某些問題和困難,否則你無法知道生命意味著什麼。


   我曾問過一位在中南半島的宣教士,他是如何愛上那裡的生活的。他回答的要點是:「在那裡,我們看到神許許多多的作為。我無法想像再回到美國那無聊乏味的生活中。」他經歷過戰爭、饑荒、疾病、政治和軍事劇變,還有許多我們避之惟恐不及的事情;然而,他知道自己真的活在神完全的同在中。


   「愛你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們絆腳。」(詩119:165)喜愛神的律法和旨意,歡喜、樂意地從天父手中領受一切事物的基督徒,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B. 聖潔


   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來12:10)


   為主而活,就是活在聖潔中。神對我們最大的渴望就是我們能像祂一樣聖潔(彼前1:16),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因為神是完全的,所以祂的管教也總是完全的。生身父母的管教在他們看來是最好的,但我們的益處常被錯解,因此他們的管教總是不完全。有時,我們的懲罰是出於憤怒,而不是愛;有時,我們的懲罰會過重;有時,我們甚至會為孩子沒有做的事錯罰他。我永遠不會忘記,有一次我確信我的兒子做了某件事,就狠狠地揍了他一頓。之後他一直哭個不停,超過平時哭的時間。我忍不住問他原因,他說:「爸爸,我沒有做那件事。」我的心一下就融化了,眼淚奪眶而出。但是主從來不會對祂的孩子犯這樣的錯誤。祂的管教總是恰當的,總是在正確的時間,用正確的方式和正確的程度來實施;目的總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


   世界上只有一種聖潔,就是神的聖潔。祂既是聖潔的源頭,又是聖潔的量度—聖潔就是與罪分離。祂對祂兒女最大的渴望就是我們能分享祂的聖潔,「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我們(弗3:19)。我們惟一可以與罪分離,分享神的聖潔,被祂一切所充滿的,充滿我們的方式,就是「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8:29);因此,我們必須像兒子一樣接受祂的管教。在地位上我們已經聖潔了,因為我們已經被稱義;但在實際上,我們的聖潔才剛開始,這就是成聖的工作—使我們成為聖潔。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1)


   管教本身並不愉快;如果管教很愉快,就缺乏矯正的力量了。從其本質來說,實施管教和忍受管教都是不愉快的。藥物、手術、物理治療以及其他類似我們願意忍受的事物,通常都很痛苦、不舒服、不方便。我們忍受這一切是為了最後的結果—使身體更健康。


   我們豈不更應該情願忍受主在屬靈上對我們的管教嗎?因為這後來會⋯⋯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我們應當將我們的問題看為屬靈的治療,這會建立我們的品格、信心、愛心和公義。絕不能從自然的角度來看待管教,要從信心的角度來看,知道那是神對祂孩子最豐富、最優厚的祝福。


   有人曾經寫過一段這樣的話:「讓失望的雨絲降下吧,如果它們能澆灌屬靈恩典的植物。讓逆境之風肆意地吹吧,如果它們能使神所種植的樹木更深紮根。讓太陽的光芒被遮蔽吧,如果這能使我更接近生命的真理之光。親愛的管教,歡迎你!你是為我的喜樂而設計的,是為了使我成為神想要我成為的樣式而設計的。」


http://www.guizheng.net/jiejing/xibolai_maike/index.htm

GraceToYou:神儿女的管教(三)

今天我们回到马太福音第18章的研读,继续完成第15-20节的讲解。而且要对过去几周,我一直在思考和祷告的几个问题,表达我的心声。


让我们一起看马太福音18:15,我来读,你们看着圣经:「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这一段经文讲的是主对于教会的圣洁下了命令。我相信,耶稣基督渴望教会是纯洁的,这里就是他教导我们,那纯洁中的角色。启示录第1章,我们看到了关于基督的有趣图画。第12-13节说,他在七盏金灯台之中行走,金灯台代表了七个教会,也代表了所有教会。他穿着祭司、君王和先知的袍。他在那里,充满荣耀。


第14节说:「他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说的是他的纯洁。然后,「他的眼目如同火焰」。他在搜寻,要找到任何的污点或者任何的不圣洁。「脚好像在炉中锻炼光明的铜;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你看到主在审判中的性格,预备把罪踏灭,说出审判的话—正如启示录之后所说—就像发出两刃的剑。所以,你看到主在他的教会中活动,他的特征就是纯洁的,以他的洁白作为表现。他的眼睛是有穿透力的,寻找罪,而罪要被对付。


主怎样在教会里面对付罪?启示录第1章有一幅图画,但是他实际上怎样做呢?我认为有三个元素。第一,就是话语的事工。话语是圣洁的工具。以弗所书第5章说,被话语之水所洗。话语是净化器。


第二,圣灵,在罗马书1:4,圣灵被称作「圣洁的灵」。圣灵的事工,对于教会的圣洁至关重要。所以,话语的事工,圣灵的事工。


但是,第三,我相信你一定把启示录第1章和马太福音第18章联系在一起。我认为主在教会中行走,想着纯洁,具有穿透力,寻找罪,预备了对付罪,不仅是通过话语的事工和圣灵的事工,还通过人的事工。


我认为,启示录第1章的落实就是在马太福音第18章,当基督透过在世界代表他的人作为工具,来净化教会。那就是为什么在这段经文结束的地方,他说,当你们「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换言之,当教会在寻求自己的纯洁,基督就在当中,在烛台中行走,做他洁净的工作。


让我作一个声明,然后,我还会再说。当教会对付罪的时候,它就最像耶稣基督了。当你寻求耶稣基督的教会的纯洁时,你作为个人,就最像耶稣基督了。然而,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在今日我们这片大地上的教会中,这并不在人们的思考中。我对此感到惊讶。


我最近差不多一直在写一本书,十年来我已经搜集了很多想法,我在写一本关于崇拜的书,叫做《最终的优先次序》。这真的是我的心对崇拜问题的表达。我一直在零零散散地写这本书。


当你写一本书的时候,你写一章,你就把这一章送去编辑,你得到反馈,你再编辑,你再送回去,然后你写另一章,再送出去;章节经常改变位置,第二章变成第七章,第八章变成第三章,我真的已经写了、送出去、编辑了很长时间,以至于我真的无法在我心中把这些都整合在一起,我已经失去了整体在说什么的感觉。


但是在这本书可以送去印刷商、在六月一号发行之前,出版商坚持要我一次性通读每一页的每个字,并且作最后的所有订正。所以他们恩慈地,为我开7小时的车,而不是让我飞过去,这样我就可以一直坐着,通读书稿。这正是我在这七个小时里面做的事,只喝了一杯热巧克力,一度的气温。外面很冷。


这是非常自我反思的经历。经常当你写作的时候,你会把文字落在一旁,你再也不想读,因为文字长久以来已经变成了负担。但是我发现自己拖着自己的灵魂,读过所有关于崇拜的圣经经文,这对我而言是非常深刻的经历。事实上,我想知道开车送我的那个人会怎么看我对自己的书的反应。但是这不是我对自己的反应,而是对神的反应。我被带到与神的圣洁、罪的邪恶面对面的地方。在那一程车的安静中,有一段非常自我反思的时间。


我到了那个地方,就是我要在圣经会议上发言的地方,我已经预备了信息,我预备好了那天晚上要讲。会议同工打电话给我,说:「我不知道你今晚要讲什么,但是你可以讲关于神的圣洁吗?」我说:「可以。」他说:「这正是我们需要的。我祷告了很长时间,希望神会把那放在你心上,我就打电话,建议这个主题。」


在我离开酒店房间之前,我接到第二个电话。另一个人打电话说:「你在这样一个地方究竟要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这个地方的如此这般的事情吗?」当他描述完毕,我说:「这听起来正像我应当去的地方。很久以前,我决定了,我不会花费我所有生命,对那些已经相信他的人讲说。但是我要对那些需要听的人讲说。」


我向他解释说,我已经被要求讲这个议题,我说,我要相信,主让我在这里有目的。所以我就做了。我真的没有任何笔记,我只是拿出圣经,我的脑子里面充满了所有那些关于敬拜、神的圣洁、罪的邪恶的东西,我只是把我的心倾倒出来。会场非常安静。我不知道,或许有四五千人之类。非常安静。这种安静……我认为这是被定罪的安静。或者这种安静是他们在想,这家伙从哪里来访?你晓得,我不知道他们也习惯于那样的方法。但是非常有趣。


我在神的圣洁、罪的邪恶的课题上倾倒我的心,谈到说,如果有真正的更新,如果在教会里面要有真正的复兴,那就是当我们再次看到神的圣洁、罪的邪恶的时候,并且在破碎中俯伏在圣洁的神面前敬拜他的时候。我完成了演讲,用了一小时十五分钟才走到门口,因为我们要与这么多的人谈话。


最后,有最后一个人在等待着,他说:「我是神学院四年级的学生,我必须告诉你,我完全不欣赏你的信息。你完全大错特错了。」我说:「你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你缺乏爱。我们的信息是爱,我在你整场的信息中找不到任何的爱。」


哦,这让我的心悲伤。所以我对这个学生说:「你理解我在教导什么经文吗?」「是的。」「那些经文是在谈论爱吗?」「不是的。」「教导圣经经文,并且只以神书写它的方式来教导它,这是正当的吗?还是说,我们必须把关于爱的信息读入每一段经文之中?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们那么做,那么我们真的并没有公平对待神的话语,对吗?或许你那么觉得,这个事实只是表明你自己对神的圣洁和神的爱二者的理解中,失去平衡,或者缺乏平衡。我认为你或许需要这段信息,因为通过你对这段信息的回应,就可以证明这点。」


在这么说的时候,我试图尽可能地有爱,但是我承认,这是悲哀的时刻,因为之后,有位同工问我刚才的对话是关于什么。我猜想他看到了我们在对话,我重复了对话的一些内容,他的回复是:「你看到真的问题不是信息中没有足够的爱,从那个神学生的角度看,真正的问题是,信息中完全没有爱,因为其中没有空间给任何其他东西。」


爱。爱没有什么错。我是第一个为此感恩的人,你不也是这样吗?为了神的爱而感恩吗?但是我认为,有些人所想的那种爱,不是神圣洁的爱。我不确定那是什么样的爱。我真的害怕,如果神学院培养人,而这些人想要谈论的就只是爱,那么在教会中就不会再有耶稣基督的工作,也不会再有他想要的做事方式了。


我也有兴趣注意到,这么多像这个学生、像这样的人,或许是那个机构的影响,无论如何,他们不都是这样,要么是那个机构,要么是其他机构。但是对我而言很有趣的是,总是在谈论这些人,同样似乎总是在谈论教会的复兴、更新和恢复。


他们活在幻象中,就是若要更新教会、复兴教会、恢复教会、带来复兴、真的赢得失丧之民,我们只需要一直在某种情感的层面讲爱、爱、爱、爱。我们都在谈教会里面所需要的更新等等,但是,他们不理解的是,你不会得到复兴、更新、恢复,直到你对神的圣洁和人的罪恶有感觉,由此才产生真正的破碎和真正的复兴。宽容的情感主义,从来不会更新教会,所有关于爱、爱、爱的信息也无法做到。


你知道,你可以回到1700年代的大觉醒,尤其是在乔纳单·爱德华滋的事工之下的大复兴,你会发现复兴的特质。第一次大觉醒是大复兴,或者你看每一个其他的复兴,无论是圣经中的复兴,还是在圣经时代之后的复兴,你都会找到那些复兴、包括1700年代的大觉醒当中,有两个特征。一个特征就是强有力地传讲神的圣洁,第二个特征就是强有力地传讲罪的邪恶。事实上,在乔纳单·爱德华滋的时代,邀请决志甚至还没有被发明。直到后来的芬尼才发明了邀请决志,我不认为芬尼所做的,以邀请决志体系来控制人,给了我们很多益处。


但是,在爱德华滋的时代,他讲道,他传讲神的圣洁和罪的邪恶,他不仅不必邀请人做任何事,而且在他讲道当中,人们就会对他大喊大叫,让他停下来,因为他们是处于这么强烈的定罪之下。然后真正的复兴发生了。其中可能有一些过度的情况,或许有一点太苛刻,有一些极端情况,于是当你从第18世纪进入第19世纪的时候,从这种讲道中转离,从传讲神的圣洁和罪的邪恶的坚定、严格和能力中转离。人们开始更多谈论爱,他们开始想要减轻那些,缓和那些,因为他们害怕发生极端的情况。


来自哥顿·康威尔的劳理查德写道:「整个教会在避免圣经中对满有主权、圣洁神的描绘,这个神每天都对恶人感到愤怒,他的愤怒会留在那些不愿意接受他儿子的人身上。用墙把这种形象隔离到教会意识中人迹罕至的角落,教会用新的神来替换,这个新的神就是奶奶式的友善的投射,混合耶稣的温柔和迷人,他几乎不需要为我们的罪而死。实际上,许多美国会众在付钱给他们的牧师,保护他们免于接触真实的神。」


然后,他满有洞见地说:「这种状况不仅要部分地为这个世纪教会一般的灵性失败负责任,而且也要部分地为传福音的大量弱点负责任。因为满有主权的、圣洁的神在这个世界上常规地用瘟疫、饥荒、战争、疾病和死亡作为工具来惩罚罪恶、让人悔改,在这样一个世界中,神作为纯然仁慈、有爱的偶像式形象,无法真正被相信,更不用提这样一个神怎么可以用旧约和新约规定的方式被敬畏、被敬拜。」


他的意思是,当你只有这种情感式的爱的观点时,第一,这从来无法更新教会,因为这从来没有真正让人来面对他们的罪。这从来无法真正更新教会。第二,这从来无法传福音,这是最糟糕的错觉。人们认为,如果你只要谈爱,神的爱,以及神怎样爱每个人,那么你就可以传福音了。但是从护教学的角度说,你有一个极大的问题,因为一方面,你在宣讲全爱的神,然后在另一方面,你陷入一个情况,就是试图要向人说明,这样一位神如何会容许瘟疫、疾病、灾难、战胜、饥荒和恐怖存在。


那就是我们必须传讲一个圣洁的神的原因,他对罪有圣洁的仇恨,以至于这些事情都变得合理。你明白吗?除非教会回到传讲神的圣洁和罪的邪恶的信息,否则教会从来无法被更新,而且教会传的福音会变得肤浅、没有效果、无法解释很明显的事实。对于只听到关于爱的信息的非信徒而言,爱的神怎可以容许他所容许的这些事情?将神对罪的神圣仇恨挪去,真的相当于阉割了教会,并且是阻碍、而非帮助传福音。


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当有情感的时候,才有复兴。乔纳单·爱德华滋很清楚意识到这个问题。他在1746年撰写的关于宗教情感的专着中,他非常关心要让人知道,堕落的人性是属肉体的宗教性的肥沃土壤,这种宗教性看似属灵,其实是不敬虔的,最终是植根于对自己的爱。


他说:「兴奋的情感经历,感情洋溢、易动感情的宗教谈话,甚至是在赞美神,以及为神而经验爱的时候,人也可以是自我中心、以自我为导向的。相反,从圣灵来的、真实的更新经历,特征是以神为中心的,基于崇拜的,在自利之外,欣赏神的价值和伟大。」爱德华滋想要指出,这样的真挚经历会在归信中产生谦卑,而非骄傲;并且会产生新造的人,产生新的、谦卑、温柔、赦免和怜悯的精神。这样的经历会让信徒渴望公义,而不是满足于沾沾自喜。


换言之,真正的复兴不是说:「我们已经到达了属灵的境地。」而是人们为了自己还没有到达这样境地的感觉而破碎。所以,当你看我们在现今文化中所看到的事情时,你问自己一个问题,这是真正的复兴吗?你可以问更多问题。这个复兴的标志是对神的圣洁难以抗拒的感觉吗?是对罪恶深度的全面感觉吗?是导致破碎、而非沾沾自喜的属灵经历吗?这才带来真复兴。


当你有的是今日教会所做的时候:不断谈爱,接纳,宽容;这种自尊的渴望,对自己感觉良好;神想要你健康、富有、快乐等等;你就真的处于真复兴元素的对立面。


理由就是,因为不理解神圣洁的教会并不处理罪的邪恶,教会就从未在事实上洁净自己。正如我在一开始所说,那就是基督想要在他的教会里面做的事情。教会基于马太福音18:15-20来对付罪的时候,教会就最像耶稣基督了。


拉夫乐思说:「今日大多数所谓基督徒的教会浸润在致命的美好和伦理上的声誉中,动机的根在于肉体,而不在于圣灵。表面的义,并不起源于信心和圣灵更新的行动,而是起源于宗教骄傲,以及起源于将顺从传统当做敬虔的形式,其实是否认了它的能力。」他继续称为假敬虔。


我们必须回到复兴的真元素。约翰·欧文斯说:「属灵生命的活力与力量,依赖于对罪的羞愧感。罪必须面对,必须暴露出来,必须对付。」我相信这就是基督想要在教会里面做的事情。我相信,基督来到世界上是要做一件事情。他在约翰福音5:19、5:30、6:38、7:16以及其他地方说:「我来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行。我父的意思。」他一再说,父的意思可以缩减为一个陈述。请看彼得前书第1章。彼得前书第1章:「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在一切事情上,你都要圣洁。这就是为什么,他引用利未记第11章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


如果你想要在最广泛的可能意义上理解神的所有旨意,然后把它压缩为一个陈述,那么就是这个陈述。神想要他的子民圣洁。那就是信息。那就是为什么基督在教会里面行动,带着搜寻的眼睛,带着圣洁的存在,带着审判,预备要净化、洁净。在国度中,以赛亚书35:8说:「神预备了一条大道,称为圣路。」


雅各书4:8,他说:「你们亲近神,神就必亲近你们。有罪的人哪,要洁净你们的手!心怀二意的人哪,要清洁你们的心!你们要愁苦、悲哀、哭泣,将喜笑变作悲哀,欢乐变作愁闷。务要在主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们升高。」


神呼召我们做净化和洁净的工作。父的旨意就是他的子民成为圣洁。那就是基督在教会里面的工作。他透过话语、圣灵和子民的工作来完成这件事。话语在被宣讲的时候做它的那部分工作。圣灵在人心动工时做他的那部分工作。但是我们要在人的肉体上加入话语与圣灵的队伍,我们要代表基督,在他的教会中行动,寻求教会的纯洁。关于这件事的指示就在第15-20节。我们要成为在他的教会里面行动的基督。


现在让我们再次看看要怎样做。管教的地点—然后回到经文。管教的地点,在第I7节,就是在教会。经文说:「告诉教会……听教会。」地点就在教会。那是什么意思?就是神救赎之民的会。那就是管教的地点。那就是主做洁净工作的地方。


第二,目的。第15节的结尾:「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挽回。犯罪的人,对于团契而言是损失。他对那里的事工而言是损失,他需要被重新得回,就像失去了的珍宝。


管教的人。谁要参与其中。又是第15节:「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就是你。就是你我和众信徒。我们都要负责任。我们都要成为关乎圣洁的牧师。加拉太书6:1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希伯来书第10章说:「又要彼此相顾,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所以,我们需要那些愿意顺服的人,就是那些对神的名有圣洁热心的人,就是那些已经洁净自己的心,以至于可以做这工作的人。我们需要关乎圣洁的牧师。


我对此说了很大的一个论点。我只是想要不过度说明地强调这一点。我们在教会里面需要关乎圣洁的牧师,他们可以做基督的工作,就是保持教会纯洁,这意味着与罪对质,对付罪。


所以,管教的地点是在教会;目的是要得回你的弟兄;人就是你;管教的激发点,我们什么时候做这件事?第15节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每一个罪都是得罪我们的罪,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非直接的,正如我们在上一次的研读中看到的那样。


所以,无论何时有未认的、未悔改的罪,无论何时有持续的罪,无论那罪是什么,那都是管教的激发点。随后是管教的过程,在第15-17节看到。四个步骤。步骤一,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私下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如果他回应了,过程就结束了。如果他没有回应,第二步在第16节,带一两个人去,这样他的态度和回应就可以由两三个证人得到证实,这按照申命记的律法就是合法的标准。


如果在那样的背景下,他不回应,那么第三步,第17节,就是告诉全教会,那意味着全教会都去试图挽回他。整个教会去试图把他带回来。一个人不成功,两三人不成功,现在每个人都去。现在,教会被告知的程度可能有不同。你可能想要告诉全教会。你可能想要告诉教会中的一个小组,或者教会领袖。但是,换言之,你要扩大追寻这个犯罪的弟兄或姐妹的人的圈子,把他们带回来,让他们悔改、认罪,从罪中回转,成为纯洁。


如果他们仍然不听,那么第四步,对待他们如同外邦人或者税吏。我们说过,这两种人就相当于或者象征着成为被社会遗弃的人的意思。对待他们就像你对待在你羣体之外的某个人那样。赶走他们。就此,我们研读了一些经文。赶走他们。不要让他们加入团契。不要让他们参与。不要让他们感觉在家一样。让他们变得悲惨。把他们交给撒但,像保罗所说。但是第二点是什么?赶走他们。叫回他们。叫回他们。


所以,管教的地方是教会;目的是要得回你的弟兄;做事情的人是你;激发点是任何的罪;过程分为四个步骤。现在我们来到最后一个部分。管教的能力,能力。如果你想要用另一个词,就是权柄。


来到第17节末尾的时候,你总是面对一个事实,就是对此有不足够的感觉。如果你就像我一样,你会说:「我究竟是谁,竟敢去找某人,与他们对质他们的罪?」这是私人的世界,每个人都是私人。你无法冲进一个人的生命中说:「你犯罪了。」我的意思是,我们有什么权利?我不是使徒。我不完美。然后人们误解马太福音第7章,「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我们有什么权利这么做?我们怎么可能向全教会公开别人的罪,差每个人去找他们呢?我们怎么能公开把人赶出教会呢?这不是显得超过了我们获得准许的界限吗?因我们自己本身就是软弱、失败的罪人啊!


我们的权柄是什么?我们借着什么权力这么做?我们有什么权利这么做?在第18-20节找到,是这段经文的绝对高峯。很难这么做。这是艰难的工作,但这是必须的。亲爱的弟兄姐妹,如果教会要认识真正的复兴和真正的更新,这就必须做。你付出所有努力更新教会,却没有与罪对质,从没有宣讲神的圣洁和对神的敬畏,那这些努力绝对都是浪费时间。我们必须这么做,尽管这是困难的。但是我们的权柄是什么呢?


我们为什么有权柄,有两个理由。两个理由。第一,天上的父与我们一起做事。你明白吗?你应当把这一点写在圣经的页边。天上的父与我们一起做事。


当我研读到这个部分,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就放松了。我知道,我无法把我心所感受的事情变成文字。我竟然可以与无限圣洁的神合作,这超越了我的想象。但是经文就是这么说的。请看第18节。「我实在告诉你们」—他用「实在」这个词是好事,因为这是这么难以置信,「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那一开始似乎在你看来比较模糊,马太福音16:19和约翰福音20:23都出现同样的术语,因为这些词出现在那里。这些是拉比术语,对于犹太听众而言非常熟悉,对马太来说、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主来说,都是非常常见的术语。这些词指的是拉比要么捆绑某人身上的罪,要么释放他们身上的罪。这基本上就等于你要么对人说「你的罪捆绑了你」或者说「你的罪从你身上释放了」。换言之,要么你仍然处于罪的捆绑中,要么从罪中得自由了。


经文说:「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换言之,当你在地上对某人说:「你仍然被罪捆绑。」当你在地上那么说的时候,在天上也已经捆绑了。当你在地上对某人说:「你的罪得释放」时,换言之,得自由时,你从罪中得自由,那么天上也已经做了这事。那是完成被动形式,意思是已经完成了,并且有持续的结果。


换言之,当教会最终聚在一起,说你的罪被捆绑在你身上,或者你的罪被释放的时候,教会就开始与天上的父一致地做事,天上的父已经说了要么释放,要么捆绑,这是基于一个人是否回应对他的定罪。


这是非常简单的要点,就是当教会跟随管教的程序时,天堂会批准地上已经完成的事情。那就是这段经文的意思。那就是权柄。请听。如果你是教会中的一个罪人,有人去找你,你不悔改;两三人去找你,你不悔改;整个教会都去找你,你还不悔改;我们可以说,你的罪把你捆绑了,我们可以说,因为我们已经走过了这些程序,基于神话语的启示来决定;当我们那么说的时候,我们不过是在说父已经在天上说过的话。换言之,教会在代表神的旨意做事。天上的父与我们一起做事。何等奇妙的思想。


另一方面,如果你在罪中,我们去找你,比如第一次你不悔改;两三人去找你,你悔改了,你的心破碎了,你忧伤了,你转离了罪,我们说:「你的罪被释放了。欢迎进入团契的圆满中。」我们不过是在地上做那天上已经完成的事情。所以,权柄就是我们代表天上的父在做事,他已经完成了在你的个案中该做的事情。


我们说,在教会里面,我们想要完成父的旨意。我们祷告。有多少教会是周日起来,人们都站起来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但说完之后却从来不做这段经文所说的话?你想要做他的旨意在地上,如同在天上吗?那么你做这件事,天上将会已经完成你在这里做过的事情。这就是对马太福音6:9-12那段门徒祷文的回答。


所以,我再说一次。教会在这个时候就最像耶稣基督了。当教会把这段经文的原则做出来的时候,这个教会就最成就神的旨意了。这就是把天国带到地上。那就是我们的权柄。天堂与我们在一起。你说:「那怎么可以成为我们的权柄?」因为我们已经跟随了圣经的模式。当我去找一个人,说:「你的罪捆绑了你」时,你说:「牧师,你有什么权利对那个人这么说呢?」因为这个人还没有悔改。另一方面,如果我对一个人说:「你的罪被释放了」,或者如果你这么对一个人说,你有什么权利这么说?因为他们已经悔改了,对吗?


最近,我遇到一个人,他对我说:「我相信你要上天堂,就应当做这些事情。」他描绘了这个非常奇怪的东西。他说:「你晓得,我在这个『基督教机构』中已经很多年了。」所以我就尽我可能温和地用我的手指对着他,我说:「我的朋友,你在罪中迷失了。」你说:「你以为你是谁?」我有权柄捆绑他的罪在他身上,因为他没有满足圣经中关于悔改的条件,对吗?我说:「你迷失了。你不认识神。你的罪没有被赦免。我的朋友,你不认识耶稣基督。」


我对他解释福音。你有权利对一个犯罪的基督徒说:「我的朋友,你的罪捆绑了你。」当你这么说的时候,天上的父正在与你一同行动。那不是很奇妙的事情吗?我的意思是,你变成了天堂在地上的大使。那就是教会为什么必须这么做的原因。请听,正如我在一开始所说的,如果神的一切旨意可以压缩为一件事,那就是「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那么,当我们在寻求他子民的圣洁时,我们就最成就神的旨意了,对吗?


那就是这节经文的意思。神将要做同样的事情。对我而言那是十分安慰人的,因为很多时候人们认为,如果你去做这件事,如果你试图变得富有侵略性,你试图攻击罪,你试图与罪对质,把罪指出来,那么你就是没有爱的,诸如此类。你真正在做的,就是你真的在与神一起打仗。你真的与天堂并肩作战。今天,要说服人相信这点是这么艰难,因为无论这种感情之上、软绵绵的爱是什么,总之这种爱已经不受控制了。


还有第二个理由,但是在我们谈第二点之前,我们必须来到第19节。第19节基本上是重复第18节所说的,因为这话很难相信。要相信天上的父与我们一同行动,这是这么艰难。所以他说:「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们在这里谈的是什么事情?我们在这里谈什么事情?管教,罪。这里的两个人是什么意思?就是可以证实一个人在罪中的最低数目。


所以当你们去,你们已经证实了这个人,你们同心合意,你们就此寻求神的旨意,那么,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换言之,神在与你一同行动。这里的两个人就是两个证人,证实未悔改的心,或者另一方面,证实悔改的心。他从最低的可能数目开始。如果你们两个人同心合意。换言之,你们证实了,这的确是真的,那么,神就在天上一致地行动。


那就是大的权柄。我们是天堂在地上的大使。这是荣耀的、荣耀的、不可思议的思想。在那里的「同心合意」这个词值得注意,我们从这个词的希腊文得到英文的「交响乐」这个词。这个词的意思是「一起发出声音。」当你们当中所有调查这个人生命的人都同意他的罪仍然在那里,或者都同意他的罪已经悔改了,无论是哪一种,调查了一切,那么父就会与你们同心合意。


我认为这一节不是谈一张用来祷告的空头支票,这一节经文一直被彻底误用。剥离了上下文,这两个人—多数人认为这里的意思是任何的两个人,如果你可以让两个人同心合意,那么神就会把你们同心合意想要的东西给你们。我已经很多次听过别人这么讲。不是这个意思。


这里的两个人就是在教会管教、在有一个犯罪的人的情况下的两个见证人,他们真的想要神的旨意实现,他们真的想要做对的事情,如果他们对这个问题同心合意,跟随圣经的模式,那么他们就可以有信心,就是在他们寻求神的旨意时,他们就会得到,而神会做对的事情。


这是非常重要的信心,因为当你开始管教的时候,你可以事后批评自己,说:「哦,我盼望我在做正确的事情。哦,我只是担心,或许我在做错误的事情。或许在论断。」我已经有那种感觉了。我已经与一个犯罪中的基督徒进入状况,事实上,有时候我和帕特里夏谈这样的问题,我说:「或许我是太过苛刻了。或许我不够敏感。或许这不对。但是我没有看到有什么悔改迹象。我看不到有破碎。我看不到有懊悔。」


她有简单的智慧,她说:「你知道圣经说什么。」我说:「是的,如果这得到证实,我们都同心合意,我们都以同样的方式读到同样的迹象,我们向神求智慧,我们就可以知道父与我们一直地做事。」那不是很奇妙的信心吗?所以我们不害怕那么做,因为我们在执行父的旨意,就是要他的百姓圣洁。


第二个理由。天上的父不仅与我们一起做事,而且地上的子与我们一起做事。这是双重的神圣权柄。地上的子与我们一起做事,第20节。这里是另一节被严重误用的经文。「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你或许已经在你参加的很多祷告会中听到这句经文。如果我们有两三个人聚集,神就在那里。


请听,如果你只有一个人,神也在那里,对吗?当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我常常担心,因为我听到有些人传讲那段经文的道。「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我心想,那么当一个人祷告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


你看到,这不是这节经文所说的内容。在这个上下文中,两三个人是什么?两三个什么?管教中的两三个见证人。你看到那就是为什么教导圣经的上文下理这么重要的原因。两三个见证人,当你们奉我的名字聚集,那是什么意思?就是做我的工作,这是耶稣说的。你的工作是什么?我走在教会中。当你们奉我的名字聚集,来反映我的性格和我的旨意时,我就在当中。


那不是很大的信心吗?不仅天上在行动,父在天上与我们一起行动,而且地上的子也与我们一起。当你做净化、洁净他自己教会的事情时,你就最成就神的旨意和子的工作。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都要有份于那个工作,就是成为关乎圣洁的牧师。


结束的时候,我说一点在这当中的受害者。我们真的需要把那弟兄或者姐妹带回来,不是吗?你不可以就让他们离开。他们需要被带回来。


潘霍华,一个相当自由派的德国神学家,活在纳粹德国的恐怖中。他写了一本小书,很多年前我在还是神学生的时候读过,这本书叫做《团契生活》。在其中,有非常深刻的思想,可能会有助于我们正在看的。请听他的见解。


「罪要求独自一人。罪让他从羣体中抽身而出。一个人越与世隔绝,罪对他的能力就越具有破坏性。他越深地卷入罪中,他的与世隔绝就越是灾难性的。罪想要不被人知。罪回避光。在未被表达的黑暗中,罪毒害了一个人的全部。甚至可以在敬虔的群体中发生。」


「在认罪中,福音之光冲破人心的黑暗与隔离。罪被带到光中。未被表达的,被公开述说和承认。所有秘密的、隐藏的,都变得明显。这是艰难的挣扎,直到罪被公开承认,但是神打开了铜门、铁栅栏。」诗篇107:16。


请听:「从认罪成为基督徒弟兄的存在起,自以为义的最后大本营就被抛弃了。罪人降伏了。他放弃了他所有的恶。他把心交给神。他发现他所有罪孽都被赦免,他找到了耶稣基督和弟兄的团契。被表达、被承认的罪已经失去了它所有的能力。它已经被作为罪而被揭露、被审判。罪不再能够撕碎团契。」


「团契背负着弟兄的罪。他不再孤单一人与他的恶在一起,因为他已经在认罪中卸下了他的罪,并且把罪交给神。罪已经从他身上挪去了。现在他站在罪人的团契中,这些罪人靠着神的恩典和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而生活。隐藏的罪将他从团契中分离,使得他所有明显的团契都变成赝品。已认的罪帮助他找到了真团契,这真团契是与耶稣基督里面的弟兄在一起的。」


何等的事工,何等的挽回犯罪弟兄的事工。这是教会纯洁的关键。这是教会复兴、教会更新、以及透过被更新的教会来接触世界的关键。我们必须听主的这些话语。让我们低头祷告。


父啊,我们求你复兴教会。哦神啊,我们要寻求更新,就是你子民圣洁能力的真恢复。我们晓得,这是透过关乎你圣洁和我们罪恶的信息而来。愿教会委身于此。愿教会看到圣洁的神和罪恶的人时,想要成为圣洁的器皿。愿我们成为基督的身体,在蜡烛台中行走,在灯台中行走,容许基督的灵和基督的话语来透过我们净化教会。愿我们成为义的器皿,这样我们就可以行父的旨意,神的子民可以成为圣洁,就像他是圣洁的一样。


父啊,帮助我们从自己开始,愿这里是开始的地方,我们来洁净自己的心,认罪,容许圣灵做那只有他能做的工作。然后,主啊,愿我们寻求你教会的纯洁,不是像那些看似敬虔、实则建立自己的人,而是那些谦卑寻求挽回弟兄、考虑到自己也是被引诱、容易犯罪的人。父啊,帮助我们打开灯,这样罪就找不到它所渴望、并做致命工作的隔离地带。


我们感谢你,为了主说的清晰的话,愿教会听到这些话,应用这些话。我们的父,我们如今晓得这道对我们说的话。剩下来的唯一问题就是我们愿意回应。我们知道这是你的渴望。愿这也是我们的渴望,来成就你在教会中所有的圣洁目的,以至于世人看到恨罪的圣洁之神,就会真明白恩典和赦免的爱。愿这成为我们所有人特别的一天。我们都要赞美你,为了你在每一颗心里面所要做的事情。奉耶稣的名。阿们。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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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ToYou:神儿女的管教(二)

我们要回到马太福音的研读,来到第18章。马太福音第18章。上一次,我们开始考察第15-20节,我们今天再次研读。让我为你们读出,这样当我们处理这段经文的时候,你的心里可以想着它。从马太福音18:15开始。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正如我上一次与你们分享的,这段经文处理的,是在神子民中的管教。当我用「管教」这个词的时候,我只想要提醒你们,「管教」并不是负面的词。这是正面的词。这是关于训练的词。这是与「门徒训练」有关的词。管教,就是让某人遵从一个标准。当我们谈到教会里面的管教时,我们谈的是让人与神的标准一致。那是为了神的荣耀,为了他国度的延展,也是为了个人蒙福。

所以,管教是个不错的词。这是关乎训练的词,当我用这个词的时候,那就是这个词的意图。这段经文帮助我们理解,基本上,人们有两种被训练的方式,人们有两种被管教的方式。这对孩子而言无疑是真的。既然这一整章都在处理信徒像小孩,那么我们应当用童年来作为模拟。

要记得,在马太福音第18章的教导背景中,耶稣怀中抱着一个小孩,一个婴孩。他用那个婴孩作为生动的例证,来讲述他的国。他的主要论点就是,在他国里的人就像孩子。他们就像孩子那样进来。那是在第3-4节。他们要像孩子一样被保护。那是在第5-9节。他们要像孩子一样被照顾。那是在第10-14节。现在来到第15-20节,他们要像孩子一样被管教。然后在第21-35节,他会提醒我们,他们要像孩子一样被赦免。

我们是孩子。孩子需要被管教,基本上,他们会以两种方式被管教。一种方式就是我们称为积极的落实,另一种就是消极的落实。积极的落实指的是,如果你做这个,我就会奖励你。如果你这样表现,我会把这个或者那个给你。我们一直用这个方法在我们的孩子身上,不是吗?把房间清理了,我就带你去吃麦当劳,诸如此类。你想要你一直要求的新自行车吗?让我看看,你要完成这个特定的责任,把你的成绩提升,或者其他事情。换言之,我们使用积极落实在孩子身上;而且,我们也使用消极落实。

圣经已经告诉我们,如果我们不用杖的话,我们就会惯坏孩子。所以还有一种落实,意思是,如果你不这么做,就会有这样的后果。我们发现,在神的家庭里面也有同样的规矩。圣经里面有积极的确证,神说:「如果你这么做,我就会赐福于你。如果你这么做,我就会奖励你。如果你这么做,我就会以喜乐、平安以及任何人希望得到的所有东西来成全你的生命。」

然后,跟着来的还有消极落实,如果你不做这个,就会有惩罚。主所爱的每个儿子,他都鞭打、惩罚。所以,我们也有两种落实方法,在圣经中不同的地方,可能会讨论这一个,或者那一个。在这一段特定的经文中,主在告诉我们,消极落实之处的重要性。在有人犯罪、得罪神的地方,神子民的集会就有责任让他们重新遵守规则,让他们的生命承担一定的后果,把他们拉回到神想要他们在的地方。

上一次我也向你们提到,教会多半忽视了这个领域。这不是说,在所有历史时期中都没有教会这么做,不是说即便我们自己的教会也没有做。有这样的教会,但是它们似乎只是少数派。但这不是新事。当你把耶稣在这段经文中提出的这个想法介绍给我们,给这个世代,人们会感到震惊,他们说:「我们不可以与人对质他们的罪。我们不可以告诉全教会,说他们做了坏事,我们不可以给他们添麻烦。毕竟,我们想要爱、接纳等等,我们觉得,在我们特定的思维模式中,这是非常难以处理的。」

然而,这是基督向教会说的话。这是教会很长时间以来都觉得难以接受的话。这一周我在阅读乔纳单·爱德华滋的作品。他在1700年代讲过一场道,他说:「如果你容忍会众中可见的邪恶,你就会极大羞辱神、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羞辱你所宣称的宗教,羞辱整个教会,也羞辱你们自己。当教会中作恶的会众羞辱全教会时,容忍他们的人也在羞辱全教会。」

然后他继续说:「如果严格的管教、以及因此而来的严格的道德法在教会中得到维持,这将会是对那些在外面的人最有力的定罪和归信的方式。」然后,他问了这个终极问题:「如果你在忽略这些平实的、积极的诫命中活着,你怎么可以是基督的真门徒呢?」所以,这对教会而言不是新的话。

乔纳单·爱德华滋,这一位1700年代的教会伟人,他也像我们今日一样面对着对管教的忽略。在服事主的教会中,为了教会的纯洁和圣洁,这是必不可少的事工。

正如我说,一整章都在处理信徒像孩子,你我都很清楚,孩子必须借着管教、强制实施的规矩,借着他们的不当行为会有的一定后果,才能顺从、顺服。属灵方面也是一样的道理。对处理罪的忽视,不仅容许犯罪的人飘得越来越远,而且会设立一个标准,容许其他人走同一条犯罪的路,而不感觉会有什么后果在前面。

但是,当你做一些事情来对付罪的时候,你不仅把犯罪的那个人拉回来,而且重新建立了正确的美德模式。在旧约中,当神开始为了以色列百姓不顺服他的话而惩罚他们的时候,他在申命记13:11说:「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换言之,你惩罚其中一些人,其他人就收到那信息了。所以,必须有管教。教会必须是纯洁的。

我们开始进入这段经文,我们说过,从这段经文中可以引申出几个关于管教的元素。首先是管教的地点。留意第17节,管教发生在教会里面。教会这个词在那里用了两次。教会。教会这个词在这里不包含技术性的意义,不是指浸信会、长老会或者任何一个宗派。甚至不是指我们所知道的五旬节之后的教会,而是神救赎之民的任何集会。

在这个例子中,耶稣在对聚集在他身边的、在迦百农的一个家中坐在他脚前的使徒说话。即便我们今天所知的教会还没有诞生,在正式特征上要等到他复活之后才诞生,但是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神救赎之民的集会,管教要发生在那个处境下。当然,他也预期着我们也作为其中一部分的那个教会。但是无论神救赎之民聚集在哪里,那里就必须要对付罪。

第二,我们看到管教的目的,第15节末尾向我们表明了这点:「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管教的意图不是要把人们赶出去,而是要留人们在里面。如我们上次看到的,关键意思就是,当一个人犯罪,不顺服神,他们对于整个团契而言就是损失。他们对于亲密关系而言就是损失。他们对于事工而言就是损失。他们对于神子民的共融而言就是损失。我们盼望得回他们,这是商业用词。这与失去财宝,想要重新要回来有关,因为这个财宝有价值,所以失去了并不开心。

所以,我们在努力得回一个有价值的弟兄。那就是目的。弟兄姐妹,总是要记得。教会管教不是要把人赶走,而是要带人回来。第三,我们上一次留意到执行管教的人。位置,目的,然后是人。谁去管教?第15节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谁来管教,这里说得相当清楚。就是你我。是个人。没有属灵的特务机关。教会里面没有中央情报局。没有特别的搜捕委员会。没有突击队。这是每一个人。

我们都要出去,彼此寻找,挽回彼此,得回那个从神子民的共同体流失的、犯罪的弟兄。顺带一提,上一次我说,这有一些前提。首先是愿意。你必须愿意去,这吩咐暗含着,你必须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耶稣说:「你去,你来告诉他。」这表明,对此你需要有回应的意志。

第二,必须有对神的热心。大卫在诗篇69:9说:「因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并且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大卫对神的荣耀有极大的感觉,以至于当神受到伤害时,大卫感到了痛苦。我们需要同样的回应,以至于当神被羞辱时,我们感到痛苦。我们的心是这么与神的心编织在一起。

第三样东西就是个人的圣洁。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第7章所说的,如果你自己的眼里有一块2乘4的东西,你就不可能去除掉别人眼中的小碎片。所以,愿意,对神的热心,个人的圣洁。保罗在加拉太书第6章总结得非常好,他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所以,你就是那人。我就是那人。我们都要参与其中。我最近几天经常地思考,如果所有神的子民都完全委身于挽回每个犯罪的弟兄姐妹,该会多么棒啊!我们要成为关乎圣洁的牧师。

像我说过,我们有这种牧师,那种牧师,另一种牧师。每个人都想要被训练去教导、讲道、做门徒训练、传福音等等,但是关乎圣洁的牧师、追求教会纯洁的牧师在哪里?

那带我们来到第四点。现在我们要进入今天的研读。管教的激发点。什么会触发管教的按钮?你怎么知道何时管教?你怎么知道何时接触某人?

第15节:「此外」,这一节从「此外」这个词开始。这个词基本上的意思是「现在」。换言之,我们已经说过了照顾、保护神的子民,已经建立了这些,他们就像孩子,他们必须被保护,他们必须被关顾,有时候,当他们离开的时候,他们必须被寻找,正如第12-14节所指出的——好牧人寻找失丧的羊。已经说过了这些之后,现在,具体地说,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你了,我们要做什么?

我们要做什么?请留意经文所说的。这就是激发点。「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新约中关于罪的基本词汇。希腊文的意思是「没射中靶心。」神设置了靶心,人没有射中靶心。这就是指违背他的律法。得罪这个希腊文词,我们的神学词汇「罪论」就是从这里而来,也就是对罪的研究。所以,如果你的弟兄得罪你,我们要做什么?那就是问题。

我们问这个问题,因为这是这样的重要。经文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指出他的错来。」问题是,什么构成需要管教的罪?答案是什么?什么罪需要被责备?哪些罪?所有罪。那就是为什么这里的经文是一般性的。所有罪。你晓得,罪不分好坏。并没有天平在当中,两边有端点。罪就是罪,这是神彻底圣洁的对立面。罪,对团契留下污点。罪玷污了团契。所以,任何罪都是应当被责备的罪。如果基督徒团契的任何成员犯罪,以任何方式违背了神的标准,流程就需要马上启动。那就是神的渴望。应当是立刻的。问题核心是圣洁,任何罪都要被责备。

进一步看这段经文。你会留意到,经文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这是有趣的小细节,就是这个「得罪你」。有一些抄本有这几个词,有一些抄本没有。所以我花了一点时间,因为似乎没有人可以就这几个词是否属于原文达成一致意见,我尽我所能地阅读这个课题,就是关于这几个词是否属于原文,结论是,没有人知道。有一些可信的古代抄本有这几个词,但是其他同样可信的古代抄本却没有。

所以,我们无法通过看所谓的低等批判、无法通过分析经文来分辨究竟原文是否有这几个词。我真的不认为这里有什么问题,无论抄本怎样说。留意第21节,可能会帮助你厘清议题。彼得在这里回应了耶稣。他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顺带一提,在这段经文上,没有抄本方面的问题。所以,通过这个事实,就是彼得用了「得罪我」这个词,我假设他是从耶稣那里得到的词。

路加福音17:3的对比经文,记录了主教导同样的课题,他说:「你们要谨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劝戒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所以,在路加给我们的话中,他引用了耶稣所说的「得罪你」。所以我乐于认为,这几个词属于原文。

现在,一些人立刻说,如果那几个词在那里,就有问题。因为经文的意思就变成是,唯一负责出去、寻找这个人的,就是他所得罪的那个人。你明白吗?换言之,那就涉及辩论。如果你说,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那么如果他们得罪我,那么我就是唯一对这个人负责的人。

是的。正是这样。如果他们没有得罪你,你就没有责任。但是让我告诉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被得罪,可以有两种方式:直接的得罪和间接的得罪。你们或许会被得罪的直接方式,就是如果某个人因为恨你而打你的鼻子。或者如果某人偷了你的东西。如果某人欺骗你。某人对你撒谎。某人辱骂你。某人诽谤你。某人对你犯了不道德的罪,夺去了你的纯洁。这些就是直接得罪你的罪。

经文说,如果这样一个人犯罪,得罪你,你去告诉他。为什么?为的是得着你的弟兄。这不是让你去说:「你这肮脏的人,我想告诉你,你对我做了什么。哦,我要在我的余生确保你无法生存。」不是的。这是奇妙的想法。当你被得罪,被欺骗,被人撒谎,被毁谤,被辱骂,无论是什么罪,而这是个弟兄;弟兄姐妹,我们现在谈论的是在家庭中,一个基督徒做了这事,你去告诉他,他犯罪了,让他认罪,并且悔改,为的是你或许可以得回他作为弟兄,或者得回她们作为在耶稣基督里面的姐妹。

换言之,你在表明最宽宏大量的心态,说:「你得罪我了,但那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失去了作为弟兄的你,我失去了作为姐妹的你,我的心渴望挽回你。」那会使一个在等待你的报复、等你的苦毒的人的心大为惊讶。

但是我们的倾向是,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些我们不喜欢的事情,某人在我们生命中以某种方式接触我们,伤了我们,或者得罪我们,或者犯了不顺服神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我们,那么,我们就会把他们放到怨恨名单上,对吗?我们会容让苦毒、怨恨、愤怒在心中滋长。耶稣说:「如果你被得罪了,要去,用一种赦免的态度,得回你的弟兄。」如果你对比路加的经文,他这么说:「去找他,责备他;他若懊悔,就饶恕他。」奇妙的话。

你心里可以想到多少人,是你怨恨的,你不会跟他说话的?你什么也不做。每一次他们出现在对话中,你的嘴巴以一种搞笑的方式噘起来。你们对他们有愤怒吗,有苦毒吗?因为他们对你做了一些事情。请听,以弗所书4:32说:「彼此饶恕,正如神在基督里饶恕了你们一样。」当神这样赦免你的时候,你是谁,竟然对人含怨?所以你去,你与他对质,寻求得回你的弟兄。

但是,要是那得罪是间接的呢?这是非常重要的。不是所有得罪我的罪都是直接得罪我的。这些罪可以是间接地得罪我。请仔细听。这是非常重要的。在神子民的会中,任何的罪都是得罪神的任何子民,因为罪玷污了所有人。

我想起艾山姆,当他去华盛顿的基督徒法律协会之前,有一天对我说:「我遇到一个令人震惊的经历。我邀请在洛杉矶的一个律师,一位同行律师,与我一同去教会。他说:『哦,你去哪个教会?』我说:『我去恩典教会。』他说:『哦!我知道那家教会。这个城市最狡猾的律师也去这间教会。我不会去那个地方!』」

罪并不是借着那个律师直接得罪山姆,但是罪影响了他,罪影响了我,罪影响了我们整个教会。罪影响了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有一个律师,他过着不敬虔的生活,并且说,他去恩典教会。我们所有人都受到影响。基督的身体被玷污。我记得之后的周日,我讲了那个故事,说我不知道说的是谁,但是我希望你要么纠正你的生命,要么离开,因为你并没有为我们教会作非常好的见证。

你看,当任何一个人犯罪的时候,他们对我们的团契而言就是损失,这会触及所有人。当任何一个人活在不顺服的生活中时,他们就让基督受责备,我们就是基督,我们承担了他所受的责备,以至于所有这些罪都是间接地得罪我们。如果我知道了这罪,那么这罪是得罪我的,因为我愿意为了神名字的圣洁而站立,为了他荣耀的热心而站立。

换个角度看,例如,我们是否只会对直接得罪我们的罪作出反应?那么,这意味着当某人对教会外一个未得救的人撒谎时,或者当某人找妓女,或者诽谤别人,或者辱骂别人时,我们没有责任吗?换言之,如果你将这件事狭隘化,我们只应当对那些直接得罪我们的人作出回应,那么,人们可以在外面得罪世界上的人,就是那些不是我们会众的人,那么,就绝对没有人去找他们了。看,那并不合理。

关键就是,任何罪都是会玷污团契的罪,无论这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使徒保罗的话总结了这点。他说过两次,一次在哥林多前书第5章,一次在加拉太书第5章。「一点面酵能使全团都发起来。」你无法把罪隔离。它会发酵。面酵在圣经中总是用来作为影响力的例证,关于影响力。那就是为什么他们必须带着无酵饼出埃及。不要把那来自你在埃及烘焙的最后一块生面团的发酵物带走。不要把埃及的任何残余物带出去,侵蚀了你的新生命。不要有影响。你要斩断绳索。你越过了红海。过去都结束了。你们不要用发酸的面酵制作新的饼。你们要有无酵饼,其中没有任何过去的东西。所以,面酵就是影响,一点点罪都会影响到每个人。

所以,我们被呼召去管教任何罪。在我们教会,已经处理了教义方面的错误。我正在想,那些我们已经牵涉的管教。我们已经处理过不道德、通奸、乱伦、同性恋、离婚、不诚实、不顺服、残酷、纷争、闲话、亵渎、诽谤、不敬,我想还有更多;为了神的荣耀和团契的纯洁,任何罪,在任何地方的任何罪都会触碰到你。所以,如果你知道哪里有罪,那就应当激发管教程序。

那带我们来到第五点,管教的程序。你要做什么?你知道在神救赎的会中会发生什么?你知道你就是那个人。你知道目的就是要得回弟兄。你知道任何罪符合管教资格。那么,你要做什么?你要怎样做?四个步骤,四个步骤,非常清楚地描述和概述出来。

第一个步骤,第15节:「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那足够简单了,不是吗?去指出他的错来。去,这是现在祈使语气。行动起来。去吧。继续追赶,现在祈使语气的意思就是你继续去。继续追赶这件事。不要走神了。继续追赶。经文说:「指出来」。这是不定过去时的祈使语气,意思是说出论点,要有说服力,讲清楚要点。

这个希腊文动词的意思是「把某物暴露在光下。」换言之,坚持下去,直到他真的看到他的错。你不只是去说:「嘿,你晓得,我最近一直没有在教会看到你,我在想,你是否离开了?」不是的,去,与他对质,说清楚,打开罪,帮助他们看到那罪。把罪暴露出来。那就是不定过去时的祈使语气的意思。把罪显给他看,这样他就无可推诿。该花时间和精力,就要花。这是艰难的任务。这是微妙的任务。这样对待你认识的人是困难的,因为他们认识你,当你去,开始谈论他们的罪时,他们或许会对你说一些话。

对你不认识的人说也是困难的,因为你会说,我是谁,竟敢这么做?我不认识他们。我们倾向于对我们认识的人感到害怕。我们倾向于对我们不认识的人感到冷漠,但是这是耶稣给我们的责任。你晓得当你这么做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吗?如果你的态度是正确的,两个灵魂会奇妙地交织在一起。正确的态度是什么?下面就说说正确的态度。

加拉太书6:1。我们会再回到这里。「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第一件事就是温柔。你谦卑地去,意识到这可能会是你,你本可能会被引诱。你温柔地去,经文说你去,是要担当他的重担,完全基督的律法。基督的律法是什么?那是高贵的律法,自由的律法,爱的律法。那是爱的律法。

所以,你带着爱去,你带着想要帮助他背重担的感觉去,你带着温柔去。那就是态度。你不是去武断地表达意见。你不是以所谓的虔诚方式去。你不是以自以为义的方式去。你不是为了自我满足而去。你不是为了恶意或者报复而去。你去,是出于满有爱的、谦卑的关怀,想要把他带回来,想要挽回他。

留意,经文说,你一个人去,只有你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只有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面对面。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得回失去的弟兄。你一个人去。你知道我们的倾向是什么吗?你听到某个人的罪,你就告诉所有人。「你听说了吗?」「哦,这是这么悲哀。我们在为某某弟兄祈祷。」消息就传了出去。

不是的,如果你知道了一个罪,你去,一对一。从来不需要超过一个人。你去。另一方面,如果你开始四处谈论这件事,你会创造一个景况,可能会使得你与那个人不可能拥有一种有意义的关系,即便他们最终回来了。我向你保证,如果你去找那个人的时候,没有对其他人说过任何话,你一对一地去,你与那罪对质,并且是在爱和谦卑中,而那个人悔改了,你们会拥有亲密的连结,那连结是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打破的。如果你真的挽回了你的弟兄。这是奇妙的事情。

那就是肢体的亲密关系被保护的方式。那就是肢体的秘密被保护的方式。神没有说要在屋顶上大声喊叫。他说,你去,让这件事只在你们两个人中间,你足够晓得人性,知道我们都是罪人,你就已经在那一对一的关系中,建立了对彼此的深刻委身的连结。就是要这样做,单独一对一。这不总是可行的。当你这么做的时候,可能会有别人在听,但是那仍然应当是一对一的。

第15节说:「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那就是你所追求的。不要把这事告诉别人。去找那个人。问问你自己,你上一次去找一个犯罪的人是什么时候,只是一对一,当你发现的时候,从来没有对别人说起任何的话,只是去,那是什么时候?哦,这是何等重要的事情。你晓得,早在那件事可以在一对一中停止前,那件事会广为流传,所有意见都四处飘,就是关于某个人生命中发生了什么的意见。

万一他拒绝听从呢?我们很快要谈这点。你的责任就是去。在新约,有任何关于这点的例证吗?是的,有。加拉太书第2章。彼得犯罪了。当他在安提阿的时候,他斩断了自己与神子民的会的关系,与某些律法主义者认同。

加拉太书2:11,保罗说:「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那就是管教的第一步。完美的新约例证。彼得回应了吗?是的,他回应了。他做了这么多的回应。

彼得后书3:15,他说:「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你认为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一方面,他的意思是,保罗是他亲爱的弟兄。他们怎样获得这样一种爱的连结?或许因为保罗愿意就彼得的罪与他对质,足够关心,足够爱,在那些事情中,产生了两个人之间的美妙的、亲密的连结。你一对一地与一个人对质,你们的心会编织在一起。

但是万一他拒绝听从呢?让我们回头看。你就来到第二步。第16节:「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当然,犹太人清楚知道,神已经在申命记19:15定下了那律法。一切事情都要「在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中」得到证实。这是为了保护,这样就没有人会把关于任何人的、未经证实的诽谤信息周围传播。必须有两三个见证人的确证。

所以经文说这是第二步。如果对方明确地拒绝被定罪的话,如果正如兰斯基所说:「魔鬼已经跳进了不知悔改的坑中。」如果他们不回应的话,就进入第二步。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这开始增加压力了。你带一些人去,心中有着同样的目标。你想要得回你的弟兄。所以你再次继续追赶。你再次去。意思就是要表明他的罪,这样他可以真正理解,你已经打开了那罪,以至于这罪是非常清楚、非常明显的,或许会有真诚的认罪、真诚的悔改,就可以挽回。这是为了这个流失的弟兄或者姐妹所打的仗的第二次进攻。

为何要多一两个人?我认为这会强化你的方法。这会让关爱、关心、爱增加,但是除了这里给出的,还有一个理由。经文说了目的:「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非常重要。请仔细听。这里说的不是看到罪或者知道罪的一两个人。我认为这里的意图不是这一点。他们是对质的见证人,他们可以回来,确认说过的话。

换言之,这既是为了保护去接近的那个人,也是为了保护被接近的那个人。这样当消息回来时,有偏见的人不会说:「哦,我试过与他对质,但是他不知悔改,他的心太刚硬了。等等等等。」好像一个人可以作出最终的决定一样。尤其一个人可能被得罪了,有一些苦毒的时候。所以为了免受这一点,你要带去一两个人,他们可以见证第二次的对质。他们会回来报告说,是的,对方有悔改的心;是的,对方有认罪的心;是的,对方有转离罪的心;或者报告说,不,对方没有这样的心。换言之,现在你可以行动了,因为你知道事情确实是这样的。你有见证人,超过一个人,就可以证实这件事。

所以,这里强调的不是两三个见证这罪的人,而是两三人可以在那群体中去找他的人,可以证实他所说的话。如果他之后说:「我没有这么说过。我不是那样的态度。我不决定怎样怎样。」他们可以确证说,事实上,他当时是这样的,因为他们见证了这事。所以,神想要在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中,或者证实对方悔改,或者证实对方不知悔改。换言之,他想要确定。这就是确定态度的方式。

神关心这件事。他不想要他的子民被错误报告。如果他们悔改了,他不想要有人说他们没有悔改。如果他们没有悔改,他不想要有人说他们悔改了。所以要有两三个人见证这件事。盼望他会对此作出回应。盼望当两三个人来,罪再次被暴露,请求他悔改,转离罪,回来的时候,盼望他会作出回应。那就是渴望。如果他不悔改,他们会报告这件事,他就无法狡辩,因为有两三个见证人可以证实。

这在新约中发生过吗?有什么例证,就像第一步的例证那样吗?是的,我认为有。请看哥林多后书第13章。这一段经文稍微有点难翻译。基本上我只会与你们分享其中的核心意思。哥林多后书第13章说:「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们那里去。」保罗在写信给哥林多人。「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要定准。」他抛出了申命记19:15的原则,我们知道这是管教的景况。「我从前说过,如今不在你们那里又说,正如我第二次见你们的时候所说的一样,就是对那犯了罪的和其余的人说:『我若再来,必不宽容。』」

他在说什么?你们这些在哥林多的会中犯罪的人,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一次了。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两次了。第1节说,这已经在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中得到证实了。如果我来的时候,你们仍然还没有悔改,我就会管教你们了。这个例证中,保罗呼召哥林多人、就是那些犯罪的人回应第二次对他们的罪的处理。让我们回到马太福音第18章。这是这么有帮助的,以至于新约给了我们那例证,就是怎样应用那原则。

如果你们不听那来找你的两三个人,那么会发生什么呢?第17节说:「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把这件事告诉全会众。这可能意味着对每个人作出公开的宣告。这可能意味着你告诉给足够代表全教会的人,这样就会传出消息说,这个人犯罪了,不回来,但是弟兄姐妹,这里的关键是意图。当你告诉教会时,当然,现在牵涉教会的领导层了,因为消息已经从见证人那里传回来了。

这是一个不知悔改的人。我们必须告诉教会。所以,无论选择用什么途径,教会被告知了。有时候,领袖通过小组来散播这件事。这就是我们做这事的方式。有时候,我们在圣餐礼拜中说这事。有时候可以在认识这个人的课堂、团契、查经班或团体里面说。陈述这件事:他们犯罪了。我们的弟兄对我们而言是失去了。把这件事告诉教会,为什么?管教的目的总是什么?挽回。

所以,你告诉教会什么?教会,去找他们。一个人去了,没有回应。两三人去了,没有回应。现在我们都去。是的,我们要淹没他们。那不是很棒吗?你能想象吗,在教会的生活中,有这么多次,人们流失了。我在过去这些年考察我的心,我说过,有多少我认识的人流失,犯罪,我失去了他们,因为我没有一步一步地跟进,或者走了第一步之后,我说:「他们不会悔改的。」或许走了第二步,然后就放手了。

你听到人们说:「哦,他们走了。反正他们从来没有什么帮助。」诸如此类。关键是,如果一个弟兄流失,犯罪,你要去。你不只是容让这件事发生。如果你不看他们,或者你知道他们生命中做错了一些事情,你去,然后你带上一个人,然后我们需要告诉每个人都去。我们把生命变得悲惨,因为我们拥挤着他们。这就是关键。我们去,继续追寻谦卑的爱,呼喊他们从罪中回来,呼唤他们回到团契中。

顺带一提,作为这里的脚注,对长老或者牧师,标准并没有不同。提摩太前书5:19-20说,长老要以同样方式被管教。任何对他们的控告必须在「两三个见证人」的口中得到证实,这是保罗对提摩太说的。当他们犯罪了,并且继续犯罪,他们也要在全会众面前被责备,这样其他人会惧怕,这样其他人就不会跟随同样的犯罪模式,因为他们都知道会有公开的后果。

所以,当他们落入罪中,模式就是行动。一个人去,两三人去,然后我们都去。我们都去继续追赶他们。我们都去,想要挽回他们。我真的不知道教会想过这样做。教会,我不知道是否他们会做这件事。几天前,我对一个人说,这个人是主在许多年之后越过我而带回来的,我说:「我让你失望了。我让你失望了,因为我没有继续追赶你。我让你离开。我让你失望了,我在那件事上让主失望了。」

这不是一个人的任务。我们不是只有一个人负责这件事。在一个教会,我知道他们让一个专人负责这事,这是一个灾难。有谁要见他呢?丢特腓。约翰在约翰三书写了关于他的事情。他说:「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你能想象到吗?「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这是约翰的书信—「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这个人有着令人惊奇的自我。他无法—他甚至不愿意接待使徒约翰。当然,他被他威胁了。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这是一个自己作主的人,他把人赶出教会。这不是一个人的任务。这不是一个人可以做决定的。如果我们必须把一个人赶出教会—请听—如果我们要把一个人赶出教会,那么这不是在一个人找他们,而他们不悔改之后。这不是在两三人去找他们,而他们不悔改之后。这应该是在每个人都去找他们,而他们不悔改之后。这样,就没有一个人是发号施令的。我们都在那里,尝试挽回那个人,如果他们仍然不回应,那么行动就要转为结果。赶走他们,但是这必须是在整个教会都去找他们之后。

这在新约中有例子吗?我们看到过这第三阶段的管教吗?我认为我们可以看到。请看哥林多后书第2章。哥林多后书2:5这么说,我为你们读出:「若有叫人忧愁的」—那就是因为罪而把忧愁带到教会中—「他不但叫我忧愁,也是叫你们众人有几分忧愁。我说几分,恐怕说得太重。」他在说,罪不仅仅影响我,它还影响每个人。那就回到我们说过的论点,就是你可以被间接地得罪。任何罪都触碰到全体。

所以他说:「看,如果任何人犯罪了,这不单是影响我,也是影响到你们所有人。」然后假设,全教会意识到这个问题了,全教会都关心这个问题了。然后第6节说:「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换言之,明显地,整个教会说:「这个人在罪中了。」然后全教会知道,他们去找这个人,他悔改了。

所以,第7节说:「倒不如赦免他。」这假设了,他已经悔改,这是回应了全教会来找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然后他在第8节说:「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

这就是整个教会都知道的例子,整个教会都去,很明显这个人回应了,他说:「既然他已经回应了,就不要让他待在外面了。不要与他保持距离,不要再吓唬他,因为他已经做了。你们要再次拥抱他,你们要赦免他,你们要爱他。」

那就是教会应当做的方式。你说:「我们这样做要做多久呢?」我不知道。我猜想,应该直到你感到他的心越来越刚硬。有时候,当我们这样去找一个人,你可以看到他们崩溃了。你可以看到:「我不要停止我的罪行。我不会去做我要做的事情。我要」。有时候你看到他们软下来。有时候他们变得越来越刚硬,我猜想神的灵已经给了那主观上的智慧,来决定什么时候可以说「就这样了。他们不会回应了。」我认为,这个时间通常比我们认为的要短,因为神想要回应。

所以,万一他们不回应怎么办?请再次看第17节。「若是不听教会」,那一次用词是在每个步骤之间。就是一个步骤接着一个步骤,一个是在第二步之后,一个是在第三步之后。如果他不听全教会的。我们作为一个教会在这么做吗?你认识谁,是你需要去找的吗?或许有一个人去找了。或许两三个人去了,你说:「这不在我的领域内。」很多人都这么做的。整个教会应当去。如果你知道了,你应当去。或许只是写一张卡片。或许给他们留言。或许你看到他们,你足够勇敢,去与他们对质。

但是,万一他们不回应呢?然后,经文,就是第四步,「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你说:「哦,在新约中,税吏真的是讨厌的人。」这是非常正确的。在以色列,有子民是圣约的子民。基本上,异教徒就是在圣约之外的人,是被遗弃的人。不是他们不想要把他包括进来,而是如果他不被包括进来,他就在外面了。他无法与他们交往。他无法与他们一同聚会。他无法与他们一同敬拜。他不是他们的一部分。

但是在很多方面,另一种形式的被遗弃更糟糕,那就是一个犹太人,他把自己卖给了罗马政府,从他自己的百姓那里收税。他不仅是生来被遗弃的,而且是选择了做被遗弃的人。他叛变投敌了。所以,当你在主耶稣基督时代的说法中,谈论外邦人和税吏时,人们会理解他说的是那些在团契之外的人、在会堂之外的、在圣约之外的人,那正是耶稣意图说的事情。不是你们不关心那些人。在这一卷福音书中写下这一段经文的马太是税吏,耶稣负责救赎税吏和罪人。

想一想撒该的奇妙故事。并不是说,这是对那些人的轻蔑评论。这不过是在说,当他们犯罪的时候,你对待他们,好像他们是在你的团契之外的人。那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有两个意思,我要在这里总结。请仔细听,因为我下面五到十分钟要说的是关键。第一,当整个过程没有什么结果的时候,会发生什么?第一步,把他们赶出去。把他们赶出去。把他们赶出哪里?把他们赶出团契。把他们赶出教会。不要与他们来往。不要让他们享受祝福和好处。把他们赶走。

哥林多前书第5章说得非常清楚。在哥林多教会中,有一个人与父亲的妻子、也就是继母发生了性关系,这是乱伦,对神而言是可憎的。这些人不但不为这乱伦事件而心碎,反而为此骄傲。保罗说:「你们还是自高自大,并不哀痛。」你们不哀痛,反而高兴。你认为他与继母有染,不过是他皮带上的刻痕。那是相当病态的。

他在第4节说:「就是你们聚会的时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们主耶稣的名,并用我们主耶稣的权能。」下一次你们聚会的时候,「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把他赶走。那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字、在主耶稣基督的能力中聚集在主桌前的时候,如果一个人抵抗所有这些程序,你会听到我们提到他们的名字,我们要赶走他们。他们不再可以在这里团契了。如果他们继续活在罪中,他们不再可以知道神子民所被赐下的福以及他选民教会的成圣之恩了。你把他们赶走。「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败坏他的肉体,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可以得救。」

换言之,他们的灵魂最终可以被救赎。神可以抓住灵魂,但是他们可能必须让那肉体被毁灭,就是那被他们的罪拉扯的肉体。罪是属于肉体的,像我们在罗马书第6章看到的。那必须要被毁灭。把他们赶走,他们或许甚至会陷得更深。你必须这么做。第6节说:「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应当把旧酵除净。」把它除尽。必须被消灭。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1:20说:「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谤渎了。」那就是矫正训练。他们需要学习。他们做不到。他们需要完全承受他们的罪的后果。你看到发生的事情,就是当你赶走某人,神教会的成圣恩典就不再在他们那里了,他们没有了教会,当他们完全没有教会,他们也无法靠近教会时,他们就开始思考,教会对他们意味着什么。你明白吗?但是如果一个人可以拥有神的子民,拥有神的教会,被接纳,也仍然犯罪,那么,他们可能会继续在罪中更长时间。所以你说,如我对会众说的—我讨厌我说的时候,想到的是所有会众—「你有选择。要么是世界和魔鬼,要么是神的子民和神,不能同时拥有。不能同时拥有。」

帖撒罗尼迦后书3:6说到同样的议题。「弟兄们,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不遵守从我们所受的教训,就当远离他。」「远离」这个词意味着退缩或者逃避。你逃避他们。你不让他们出现在你们的团契中。你不让他们出现在你们的教会中。你不让他们出现在你们的团体中。你不让他们拥有那来自基督的、成圣的恩典。现在我们不是在谈不认识主的人。我们不是在谈外面的人。我们想要他们接触到这一点。我们在谈的是神家庭中犯罪的成员。

帖撒罗尼迦后书3:14说:「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离开他,让他觉得羞愧。离开他,让他犯罪。如果他属于神,神就不会让他走,或许会把他拉到非常低。回到哥林多前书5:9。保罗说:「我先前写信给你们说,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他说:「此话不是指这世上一概行淫乱的。」不是指外面的人,或者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这样,你们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我不是在说,不要与那些人见面,不要与那些人团契,他们需要你。第11节说:「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甚而至于—「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不和他吃饭。吃饭象征着团契、好客、热忱、好交际。这些都不要做。

当你赶走一个人,你就把他们赶走了。你不和他们吃饭。你不以弟兄相待。你对待他们就像被社会遗弃的人。你赶走他们。

第二件事,你预备好了吗?叫他们回来。赶他们走。叫他们回来。帖撒罗尼迦后书3:15说:「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所以有一种感觉,在这种感觉里面,你从来不会真正让他走。你赶他出这团体,但是你一直叫他们回来。人们对我说:「你晓得,我不会与我的弟兄相见,他与他妻子离婚了,他一直活在犯奸淫当中,我要去看他。如果我去看的话,可以吗?这可以吗?」我总是说:「如果你去看他,这是可以的,只要你与他在一起的时间,你一直劝诫他,劝诫他,劝诫他说:『回来吧。改正你的生活。承认你的罪。为你的罪悔改。』」你只可以在这样的条件下与他在一起。如果他知道会有这回事,可能会终结这次见面,但是那就是条件。

这发生过吗?当然。新约中有这第四步吗?我刚才给你读出提摩太前书1:20。保罗说:「其中有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我已经把他们交给撒但。」在罗马书16:17中,保罗说:「弟兄们,那些离间你们、叫你们跌倒、背乎所学之道的人,我劝你们要留意躲避他们。因为这样的人不服事我们的主基督,只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语诱惑那些老实人的心。」当然,新约中有第四步。

所以其中有平衡。你赶走他们,你叫他们回来。当你来到经文的这一点的时候,你在对自己说:「哦,这是沉重的事情。我的意思是,这很沉重。我是谁,竟敢这么做呢。」你想要知道你的权威是什么吗?这绝对是令人震惊的。如果你想要知道,下次回来,我要告诉你,这一整段经文的绝对缩影是什么,以至于我们为什么应当这么做。让我们低头祷告。

父啊,这是美好的消息,对我们的心而言也是重要的消息。我们对你们是有情感的。我们对你们是有感情的。我们喜欢唱歌。我们喜欢感觉好,听到好的音乐等等。但是我们真的不喜欢与罪对质。或许有时候,我们甚至不喜欢这会让我们变成什么样子。但是主啊,帮助我这么做。帮助我们知道,你不是真的想要我们唱歌,感觉好,过得愉快,享受查经班,然后停留在这儿。你想要我们渴望成为关乎圣洁的牧师,继续追寻迷羊。

愿我们代你做事,因为你是好牧人,追寻亡羊,撇下九十九只,去把丢失的那一只带回来。给我们这样的人。让我们把那只羊包裹在一旁,带牠回到羊圈。帮助我们拥有像大卫,像耶稣那样为你的家、你的百姓大发热心。

父啊,帮助我们在自己的生命中追寻圣洁,以至于我们可以成为别人生命中圣洁的工具,以至于你可以在万事上得到荣耀。感谢你,即便我们在这些领域不顺服,你也赐福给我们。愿我们不要滥用那份恩典,而是寻求成为你要让我们成为的人。我们祷告,奉基督的名。阿们。

END

https://www.gty.org/library/sermons-library/ZHS-2331/%E7%A5%9E%E5%84%BF%E5%A5%B3%E7%9A%84%E7%AE%A1%E6%95%99%E4%BA%8C

GraceToYou:神儿女的管教(一)

请打开圣经,马太福音第18章。我们来考察马太福音这卷美妙的福音书,现在要来到神的话语非常深刻、有益、关键的部分,你或许和我这么多年一样,对这个部分或许很熟悉,然而,我在过去几天的研读中,找到了更多的丰富宝藏。


让我为你们读出今天的经文。马太福音18:15-20。从第15节开始:「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这段经文处理的是怎样管教一个犯罪的基督徒、犯罪的弟兄或者姐妹。因此,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经文,我们必须留心。这段经文要我们回应。在恩典教会的这么多年,我们总是强烈地相信:教会的纯洁性。我们总是强烈地相信:神救赎的子民的圣洁。在我们最近研读罗马书第6章的时候,我们已经在这一点上加强了,就是我们怎样从被救赎到成为圣洁。被救赎以至于成圣。生命的纯洁,就是神把我们带到他里面的目标。你读圣经,无论是旧约还是新约,都难以抗拒地相信,神寻求他子民的圣洁,神不会对任何的不顺服感到满意。在彼得前书1:16中,彼得这么美妙地总结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那是神对他子民的渴望。


从我在这里的事奉开始的时候,我就意识到那一点。我在自己心中努力,在那些年间,我尽可能理解神的话语,当时的我,并不如现在那么完全地理解神的话语。但是在过去那些年中,我努力委身自己于主,我跪在他面前这么做,就是如果我发现了圣经中的真理,我要在我能力之内,尽可能地在我自己的生命中活出来,并且尽可能地确保教会在生命中活出来。换言之,我从来不能够把圣经真理与生命分开,从而不表里一致地活着。


如果神的话语说了某事,这事就必须被活出来。所以,如果神为了他自己圣洁的名声、以及为了他百姓蒙福的缘故,而这么关心他子民的圣洁、他教会的圣洁;如果他这么关心这件事,那么,我作为他的代表,也必须同样关心这件事。没有什么教会可以传讲它没有活出来的信息,还能在神面前或者在世人面前有任何的表里一致。


因着我自己在许多地方、在许多教会的生命经历,我意识到,很多人在讲道中反对罪,但完全对罪什么也不做。许多、许多教会,大多数教会都会非常清楚地讲述一个事实,就是某些事情是错的、某些事情属于犯罪,并呼召人们过某一种生活方式,但是它们却从来没有走出执行那个信息的一步。所以,在讲台上对罪尽管完全零容忍,但是在人们生活的现实中,却有极大的容忍。这么多年,我认为在教会中发生的就是,讲道与生活分离,讲道变成了练习,就是你站起来,对某事高谈阔论;在现实中,对那件事却漠不关心。


人们一旦觉得讲道与生活无关,那会是毁灭性的。你不可能一方面呼召人们做某件事,另一方面却不在他们的生命中把这件事付诸实践。那就是主在这里说的。我们不可能一方面在教会中宣讲圣洁、谴责罪,另一方面却从来不做点什么来执行这些事情。有太多人,把讲道和现实分开,因为多年来,他们一直参与教会,但是,没有人似乎真的关心他们是否犯罪,无论他们在讲台上说了什么。然后,人们会觉得,圣经挺好,我们都相信圣经,我们会为了圣经的权威和无谬而争战;却不关心把圣经付诸实践。对我而言,那是终极的假冒伪善。


所以,我相信,在今日的教会中,一般而言,我们整个国家的教会,或者在其他国家的教会也一样,在圣洁的议题上,有极大的关于表里一致的缺失。尽管他们会确证圣经,尽管他们会确证犯罪,但是他们不在生命中付诸实践,那是最坏的妥协。


事实上,在教会羣体或者教会家庭中管教犯罪的成员,在我们的社会中是几乎没有听说过的。在最近几年,越来越多讨论这问题。我知道这点,因为人们真的经常来找我们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我可以回想早期在这里的事奉,有一次,一个男人对我说,他是非常宝贵的神的人,他多年来穿越这个国家,在各种教会、各种地方讲道,例如作为圣经会议的讲员和传道人;他对我说:「我不知道美国有哪一间教会,会管教犯罪的成员;没有一间。」我对他说:「你要来看一间,因为我们委身于此。」我把这件事告诉另一个牧师,他对我说:「如果你这么做,他们将无法站立得住。你会清空这个地方。你不能在对别人指指点点中来运作教会。你不能四处说你犯罪了。」等等等等,他们总是会抛出被错解、被错误应用的马太福音第7章的经文,「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我们有美国综合症,就是我照顾我、你照顾你,二者永远不相遇。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律法,我们都是独立的,我们不想要涉入别人的问题,等等等等。那似乎变成一个文化现实,渗入了教会中,以至于教会失去了纯洁。


但是我在这里事奉的初期、在第一年,就无法回避一个事实,就是圣经对于处理罪的问题说得很强烈。然后我研读马太福音第18章。我研读使徒行传第5章。我研读哥林多前书第5章。我研读帖撒罗尼迦后书第3章。我研读了圣经中可以找到的、关于将圣洁的标准付诸实践的每个部分。换言之,你怎么让人变得圣洁?你不能只是传讲这个道理,然后却对他们怎样回应这个道理漠不关心。不能单单只是靠说。必须给人们施压,在一整个敬虔的压力中,让他们遵从圣洁的道理。


然后,真的让我的思考变得具体的经文,就是使徒行传第5章。当时,他们在教会中奉献,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钱带来,放在使徒脚前。他们就是这么做的。人们来奉献给主,然后使徒行传5:1说:「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田产,把价银私自留下几分,他的妻子也知道,其余的几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让我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他们向主发誓,要把一切都给主。他或许进入了一个经济交易。他们说,看哪,主,我们有这块田地,我们想要卖掉。如果你帮助我们卖掉,我们要把它全都给你,把所有收入都给你。他们因此得到很多收入。他们卖掉了。他们看着这么多钱,他们说,让我们为自己留一点吧。在这里的罪与奉献无关。在这里的罪与向神说谎有关。


所以,彼得对他们说,在这里他们来奉献了。哦,他们感到自己十分慷慨。他们感觉自己很大方。我们要给主这么一大笔钱。所以,彼得问候他们。「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把田地的价银私自留下几分呢?」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不再像那样奉献了。长老排成一排,看着每个人来奉献,然后说,你答应了给那么多,现在为什么才给这些?他在第4节说:「田地还没有卖,不是你自己的吗?既卖了,价银不是你作主吗?」换言之,你甚至不必应许神。这是由你自己掌控的,但是一旦你承诺了,你心生恶意欺哄神,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神了。你会说那是对质吗?当一个人来,心想:自己奉献了多么大的一笔钱,就死在礼拜当中。彼得截停了他,用这话与他对质,说:「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


亚拿尼亚听见这话,就仆倒,断了气。神当场杀死了他,听见的人都甚惧怕。你只能想象下一次的奉献会是什么样。有些少年人起来,把他包裹,抬出去埋葬了。他死了,被埋了。他的妻子还不知道。三小时后,他妻子进来。顺带一提的是,这或许表明了礼拜持续的时间。我不想要细谈这一点。第8节说:「彼得对她说:『你告诉我,你们卖田地的价银就是这些吗?』」「她说:『就是这些。』」「彼得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呢?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门口,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断了气。那些少年人进来,见她已经死了,就抬出去,埋在她丈夫旁边。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


你可以想象到,不是吗?那会非常快地塑造一个教会。你看到,神在非常坚决地处理罪,对吗?在教会初创的时期,神非常坚决地传递了他对罪的态度。他们都在教会的面前死去。顺带一提,第13节说,这让非信徒不敢加入。没有人想要加入那样的组织。我的意思是,这真的令人害怕。他们对罪非常严肃。


当我研读经文时,主让这个想法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仍然是他的教会,对吗?他仍然是教会的头。他没有改变他对罪的态度,他没有改变他想要看到教会纯洁的渴望。但是,他把权柄交在领导教会的敬虔人的手中。本质上,他在说:你在那个教会代表我,我怎样对待那教会,你也要怎样对待那教会。所以,我们是今日的使徒,必须与罪对质。尽管我不确定神会在任何情况下都那样做事,但是,我确定在一些情况下他会这样做。我确定,有一些人死了,有一些基督徒的死,是神的管教。


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你看到那一点。我们在约翰一书第5章也看到那一点。所以,神关心他教会的圣洁。他或许时不时仍然会取一些人的性命,但是基本上,他呼召我们去做的事情,就是在他的会中处理罪。保罗持续地这么做。所以约翰也是如此,甚至点名道姓,诸如丢特腓。在马太福音第18章的段落中,我们也看到同样的事情。神通过基督,呼召他的百姓成为圣洁。天堂仍然会以非常超自然的方式净化教会。但是多数时候,教会通过神的灵的事工,在教会的子民中净化自己。但是,在导论中的关键就是,罪必须被处理。罪必须被处理。


让我们再次看第18章的上下文。让我非常、非常扼要地提醒你这段经文的本质。这是谈信徒像小孩的一章。那就是整个意图:信徒像小孩。这章把信徒看为孩子。事实上,当主在教导这一章的时候,他的怀中抱着一个婴孩。他把我们看为婴孩。他们在身体上是婴孩,我们在灵性上是婴孩:不成熟、软弱、依赖、无知等等。当我们读过这一章,我们看到,首先,你要像个小孩进入天国。我们在第3-4节看到这一点。在第5-9节中,我们像小孩一样被保护。在第10-14节中,你必须像小孩一样被照顾。现在到第15-20节,你必须像小孩被管教。弟兄姐妹,我们是小孩,小孩必须顺从。宣告这一点是不够的。张贴出规矩是不够的。给出命令是不够的。必须把这些东西付诸实践。在此,我们学到,那就是在神的家庭中必须发生的事情。


这对我们是分外清楚的,像箴言3:11说:「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下一句就是关键:「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这是同样的类比。像父亲必须管教,责备他的孩子,主同样也必须责备他的子女。我们就像孩子,我们需要被要求顺服。我们必须被教导顺服。基本上,我们学习顺服的方式,就是发现不顺服的后果,对吗?如果不顺服明显没有后果,那么就不会有改变。所以,神让人承担不顺服的后果。


如果在整卷箴言中追寻这个概念,整卷书中这个概念都被强化。10:13说:「明哲人嘴里有智慧;无知人背上受刑杖。」你在这里看到关于孩子的观念。他需要被责备。你要怎样责备他?你在这里发现,你要用一根杖。换言之,这里需要涉及疼痛。他的不当行为需要有相应的疼痛。来到13:24,经文说:「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不要让那阻止你。22:15说:「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远远赶除。」所以,23:13说:「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于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灵魂免下阴间。」这卷书一直这样说道。「管教你的儿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里喜乐。」


希伯来书第12章,主再次指出同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启发了作者,经文再次说:「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那伟大的一章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样的理由。希伯来书12:10说:「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伟大的真理。换言之,神通过外在的后果或者内在的后果,总之是集中一个后果,来管教我们,让我们顺从。有时候是罪疚感的痛苦,有时候是来自外在的痛苦,总之神管教我们,强迫我们进入顺服的轨道,这样我们好遵从他绝对圣洁的标准。


所以,我们是孩子。人们认为,你可以只需要在讲道中反对罪,在讲道中反对罪,教导不要犯罪,却从来不在人们的生活中对此做点什么,只是这样就期待他们可以遵从圣洁的模式,这是幻想。孩子不会那么做的。孩子在生活中有不顺服的天性,我们就像孩子,在属灵生活中也有不顺服的天性,因为罪仍然在我们里面,不是吗?所以,我们有那问题,我们倾向于以那样的方式随波逐流,除非我们感到我们被逼要进入顺服的路。这就是为什么必须有强制执行的措施。那听起来像是非常强的词,但是事实上,使用这个词是非常好的。必须有对那原则的强制执行,那原则在讲台上或者在教会教导中被清楚陈述了。我们必须将这信息付诸实践。


我真的猜想,我相信这一点。人们经常问我这个问题:为什么美国的教会这么不圣洁,即便是福音派教会也是这样?问题的关键或许不在于我们一直传讲错误的信息;问题的关键是我们从来不在人们的生活中,付诸实践而变得顺服。所以,之前已经说过,事实上,只要讲道是正确的,只要讲道是正统的,我们真的不在乎你做了什么。你不可以这样对孩子说。孩子无法处理这点。如果你只是告诉你的孩子在他们一生中该做什么,而从来不管教他们,那么,如果跟孩子呆上一天,对我来说会很讨厌。你知道那会变成什么样。所以,在这个段落中,我们被呼召,要在教会中将管教付诸实践,以处理罪的问题,为的是我们可以看到教会跟随圣洁的模式。


让我们来看看几个元素,今天我们不会进入经文。所以,我认为那是主所说的,因为这至少需要在我们心中两次的时间,好在我们里面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首先,让我们看看管教的地点。地点。我们看第17节来谈地点的问题,因为你需要从那里看起,然后这一点会贯穿全段落。在那一节中,他两次提到教会,教会。地点就是教会。地点就是教会,希腊文的意思就是被呼召出的一群。会众。请认真听。这里是马太福音第三次使用这个词。那是第二次使用这个词;第17节是第三次使用这个词。在马太福音,第一次使用这个词是在第16章。马太福音只用了三次。在马太福音中,这是非技术性的词。这不是指在五旬节时诞生的教会。这个词的意思仅仅是一批会众。仅此而已。


在新约的其他地方,这个词以那样的方式被使用,用来讲在旷野中的教会,指的是以色列作为神在旷野中聚集的一羣人。在典外希腊文化中,这个词被用来谈论一个城镇的会议。任何一羣被召集起来的人。那正是这段经文中使用这个词的意思。这里预期着五旬节的教会。这里预期着今日的教会。这里预期着正式的教会,就是在使徒行传第2章借着神的灵的洗礼而诞生的教会。这里很确定预期着那个教会。但是在这里,根本的观念不过是被救赎的羣体的集合,被救赎的一批人,这个词不需要等到五旬节才能被使用。在耶稣教导的那天,在迦百农的家中聚集的门徒的会,可以立刻用来暗指教会。它不过意味着集合神召集的人。


正如我所说,这里预期着有正式特征的教会,就是从五旬节以来的正式现实,但是这个词也被应用来指涉任何信徒的集会。在马太福音第16章,基督说:「我要建立我的教会」,这也是用于同样的非技术性意义;他在那里的意思不是某种仅仅讲到五旬节和之后的未来应许,而是意味着「我要聚集我所救赎的人。」当然,被预期的教会将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一些释经家认为,这里指的是犹太人的会堂,但是那是完全不对的。在新约中,耶稣从来没有给出在犹太会堂中该怎样表现的规则。他对改变会堂没有兴趣。他有兴趣的是他自己救赎的子民,以及他自己救赎的教会。


此外,第18-20节在任何方面都无法塑造、型塑一个犹太会堂,也无法与犹太会堂有关联,因为没有一个犹太会堂可以说,他们聚集是奉我的名,我在他们当中。所以,这指的不是犹太会堂,这指的不是技术性的、后五旬节的教会。这不过是一般性的用法,与整部马太福音一致,与新约时代那个时间段,就是神所救赎子民的集会一致。


留意,这里并没有给出任何组织架构。当经文说把这件事告诉教会,经文并没有真正说这个教会该怎样组织。经文并没有描绘教会。经文没有说,把这件事告诉负责人,让他挑选八个人,开一个委员会,差出调查员。经文没有说这些。经文只是说,把这件事告诉聚集在一起的被救赎之民。经文并没有给我们任何怎样做的方法,或者任何特定的步骤,或者任何过程。经文把这些留给了每一个信徒的集会,留给每一个时代、国家、时间和地点,用各种不同的恩赐,聚集在一起,用可以被使用的不同类型的领导风格。这仅仅说了教会,神聚集的被救赎之民。管教要发生在其中。


毕竟,神不正是想要在那里做洁净的工作吗?这不正是保罗说他想要做基督想要完成的时候所表达的意思吗?那就是把贞洁的童女许配给基督。那不正是他在以弗所书第5章说的:「正如新娘和新郎走到一起,基督也与他的教会走到一起,他渴望教会是圣洁没有瑕疵的,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他正是想要看到他被救赎的子民是圣洁没有瑕疵的,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所以,这段经文是在那样的上下文中叙述的。


我的意思是:没有更高的权威。没有外在的法庭。我们不需要建立国家教会法庭。如果你超出了,去建立某个主教、教宗、红衣主教,或者某个大会,或者某一羣人,或者某一个与地方信徒的聚会没有关系的人,你就建立了一个法庭,是超出了神的话语所创立的东西。因为被救赎之民与他们的集会,就是管教发生的中心。超出了,就是超出了基督的话语,以及使徒的教导。


所以,我们在这里有非常一般性的东西。我们没有某种阶层架构。我们没有某种对教会的设计。我们没有某种上层分工的范畴,好像有一些统治的人作为审判官坐在那里。管教发生在被救赎之人的集会中。跟着这一条线索,有一个脚注作为这一点的例证,或许对你有帮助。哥林多前书第6章,保罗控告哥林多人,他就着他们彼此起诉的罪而与他们对质。他说:「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你把你的冤情和问题带到不义的人面前,你这是在做什么?那是未重生之人的法庭,而不是在圣徒面前。


你看,圣徒,经文没有说由圣徒任命的法庭。经文说的是圣徒。基督徒团契和家庭的处境,就是最高法院。他在下一节证明了这点。他说:「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吗?」然后,第3节说:「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吗?何况今生的事呢?」


换言之,教会是最高法院。所以,所有教会纪律发生在信徒羣体的内部。这可以很大,像我们教会。这也可以很小。这可以是在宣教工场上,有三四个宣教士。在原住民中,我们甚至还没有建立教会。他们成为神救赎之民的集会,在其中,必须将神的圣洁原则付诸实践。这可能是在你的家庭里。那是神救赎之民的单位,构成了他的教会。这可能是在你的查经班里,或者你的羊羣小组,你的团契小组中。这是在神救赎之民里面,没有在这之上的上诉法院了。这不是说,那个集会的属灵领袖不牵涉其中,因为那是很明显的。当然他们会牵涉其中。但是地点是在教会。我们不会超出这个地点之外。我们对于形成某个实施委员会没有兴趣,只有教会。


第二点,非常非常重要。这里不仅给出了管教的地点,而且给出管教的目的。管教的目的。请看第15节的结尾。「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那就是目的。请听,管教的目的是为了挽回。挽回到圣洁中。神总是关心挽回。箴言11:30说:「有智慧的,必能得人。」或许一切智慧的元素就是得人,让人回到神那里。加拉太书第6章,保罗说:「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挽回他。雅各书第5章,这封书信的结尾,第19-20节:「我的弟兄们,你们中间若有失迷真道的,有人使他回转,这人该知道:叫一个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便是救一个灵魂不死。」当你挽回的时候,你就救回一个灵魂免于死亡。


这总是管教的目的。在教会中管教的目的,不是要把人们撵出去。不是要让他们尴尬。不是要通过对比他们的不义,以显得自以为义。不是扮演神。不要以某种不符合圣经的方式,用权力施展权柄。管教的目的不是要把人们撵出去;而是要把他们带进来。是要把他们带回来。请留意第15节,有一个有趣的词,就是「得」。这是来自商业世界的,是关于市场的。例如,这个词被用来谈论累积财富。在财富的意义上说「得」。在钱财或者货物、商品的意义上说「得」。把这个词用于这个联系,是把犯罪的弟兄看作财产的损失。作为某个有价值之物的损失。


我只是要指出,神的心意是不能让一个灵魂离开,因为对他而言,每一个都是珍宝。教会也必须有同样的那种感受,就是我们不能容许一个人流失,说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但是我真的无法涉及其中。我认为他们落入罪中。那对我们有损。有一个珍宝离开我们。当挽回时,我们得了那财富。所以,我们失去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神的儿女没有一个是没有价值的,不值钱的。所以,当一个弟兄或者姐妹犯罪,我们就失去了他们,就好像我们失去财产一样。我们需要带他们回来,我们需要勤奋工作,把他们带回来,挽回他们,因为对我们而言,他们是有价值的。


你说怎么会这样?我举一个例证。我的生命中,有一些人犯罪了,我失去了他们,我就失去了珍宝。我会告诉你们怎样。因为当他们在顺服的位置上,他们的位置在行于神的旨意中,并且与他的灵和谐时,神的灵就透过他们在我生命里面工作。神用他们的事奉来赐福于我。神通过他们的属灵恩赐来赐福于我。神透过他们的团契来丰富我。他们离开,对我就是损失。顺带一提,这个损失,没有其他人能够真正感受到,因为没有其他人是他们。你理解吗?有损失。这就像失去了一个孩子,另一个孩子是无法弥补这个孩子的,因为每个孩子都是无法复制的。


所以,当一个人犯罪,就有了损失。我们当中没有人可以对那损失感到满意。如果我们看到那个灵魂对于神的价值,如果我们看到那个灵魂对我们的价值,他是神的灵去事奉的工具。我们暂时回到第12节,看神在这个问题里面的心意。现在请与我一同思考,他在说:「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答案当然是是的。「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那就是经文的意思。那在你看来应该是无价的,因为他们是失去的珍宝,需要重新得回。哦,在金钱问题上,人们极为努力地要得回他们失去的财富,却至今仍花费少得多的力气,去重新得回一条人命的损失,人命是有无限价值的。


提摩太后书第2章,保罗送了一些话给年轻的提摩太,我认为这个词可以应用在这里。他说:「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不要好辩论—「只要温温和和地待众人,善于教导」。所以,你是温和的,你在教导人,你是存心忍耐的。「用温柔劝戒那抵挡的人。」


总是会有反对者。我一生一直有反对者。但是我需要不那么好辩论,而是要温和,在我的教导中直截了当,心存忍耐,谦卑。如果我设法得到像那样的人,或者神给他们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们这已经被魔鬼任意掳去的,可以醒悟,脱离他的网罗。


你知道那些流失的人会发生什么事吗?猜猜谁得了他们?敌人得了。我们需要去挽回他们。加拉太书6:1说:「你们属灵的人就当把他挽回过来。」「挽回」这个希腊文词是很有趣的。基本上,这个词的意思是修理某个东西,把它恢复到原有的状况。这个词讲的是修复折掉的骨,把脱臼的骨头回复原位。这个词被用于修理鱼网。这个词的意思就是恢复到以往的状况。


那就是管教的目的。就是要看某人为珍宝。以神的方式来看待人,就像好牧人看他们,撇下那些在羊圈里面的,出去找到那一只,把它带回来,因为即便一只,即便是一百只中的一只,也是损失。透过那个人的爱和事奉,你和我会得到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其他人无法得到。所以,我们要做挽回的工作。


亲爱的弟兄姐妹,你们必须看到,因为无论何时,当教会牵涉其中时,我知道,人们一定感觉到,恩典教会在四处检查每个人的罪。有一些人就问我这个问题。你们怎么有恩典中央情报局和恩典特务机关,监察每个人,诸如此类?那不是关键。关键是,我们对于一个事实有极大的渴望,就是神想要他的教会成为圣洁,我们也极为珍视属于神的一个灵魂的价值,极为珍视他羊羣中的一只,我们有牧羊人的心。


我们不想要让他们离开。我们想要为了他们的缘故、为了我们的缘故、并且首先且最重要的是为了神的缘故,带他们回来。我们不满足于让他们离开。你说,你晓得,如此这般。哦,我不要对他们说任何话。我是谁,胆敢说任何话?你知道吗?这表明了他们的方式。他们跌倒时,我们的灵里有一点高兴,因为这让我们感觉更好。那真的是一种疾病。这种病叫做骄傲。


如果你感觉自己比你犯罪的弟兄更属灵,你可以沾沾自喜地对他的罪漠不关心,心里想着,你比他更好,那不是很好吗?那样的话,你真的距离牧人的心肠太遥远了。你就像他一样陷入罪中。我这个礼拜读到一个基督徒这么说:「我经常想着,如果我落入罪中,哦,神啊,不要让我落入教会里那些爱挑剔的、批评人的审判官的手中。让我落入酒吧老板、路人、毒品贩子的手中吧。为什么?因为教会里面的人会用他们长长的、摇摆的、爱说闲话的舌头把我撕裂,切成碎片。」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个教会,但是,我很确定很多人会有那种经验。当某人落入罪中,我们倾向于享受他的犯罪和他的堕落。就在那里谈论他的罪恶。当犯罪的不是我们的时候,我们感到这么属灵。我们没有牧人的心肠,不是出去,急切要挽回,而是得到一定的满足感,自以为义的感觉进入我们心中,我们知道我们没有做过那件事。那不是神所要的态度。


所以,我们要参与挽回的工作。如果神作出努力,他在第12-14节表明了这一点,我们是谁,竟敢不那么努力。我真的相信,我们谈了很多关于圣洁,在我们的教会里、我在讲道中也谈了很多这个议题,但是,我认为圣洁不会真正出现,直到我们真的在个人的层面足够关心落入罪中的人,而不是享受他们的堕落,或者漠不关心地让事情发生。也不是说我们的文化想要我们说出的话,比如什么不要瞎掺和,不要侵犯他的生活。他是属于他自己的。他有他的私人空间。不要告诉他该做什么。我们不要这么做,而是要追着那个人,把他们拉回羊圈。否则我们从来不会知道,我们一直在传讲的圣洁是什么。


第三个原则,是我今天要给你的最后一个原则。地点就在教会。目的就是挽回。你说,谁应当做这事?牧师?哦,是的,牧师,我们有一个纪律委员会,我们必须组织一些人做这事。让我们找出谁应当做这事。好吗?我并没有真的在这段经文中看到这一点,直到几天前我研读这段经文,我反反复复、反反复复地阅读第15节,看看有什么会凸显在我的心中。我经常那么做。看看有什么会凸显出来。看看有什么凸显在你心中。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谁是第15节经常出现的人?你。你明白了。这不是纪律委员会。这是你。你说,我吗?什么,你,我做不来。我不是那种对质型的人。我太有爱了。那很棒。弟兄姐妹,这些全都是关乎你,而不是我,也不是某个委员会,也不是什么中央情报局,属灵中央情报局之类。这是指你。


管教不是留给教会职员的;这是留给每个人的,包括那些带领教会的人。加拉太书第6章正正告诉你,管教是留给谁的。「弟兄们,若有人偶然被过犯所胜,你们属灵的人」,就是那些行在圣灵里的人,行在顺服里的人,在团契里的人,「就当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过来;又当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诱。」你不是充满属灵优越感地做这事。你是在温柔和满有爱的谦卑中这么做。这从你开始。是的。你就是关键。这全是关乎你。


亲爱的弟兄姐妹,我们必须关心把罪人带回到神面前。我们不能让他们离开。如果你不关心,那么你就是不关心神所关心的事情。如果你容许自己陷入假怜悯、漠不关心、自鸣得意、满足、自以为义、鄙视某人,或者因为他们得罪的是你,而讨厌他们,他们走了,你很高兴。或者是骄傲,多愁善感,懦弱,忙碌,或者是其他东西,你容让这个东西阻止你忠实于基督的工作,就是与一个犯罪的弟兄对质,你陷入这些的话,就失败了。如果我忽视对迷羊的挽回,我自己也迷失了,不是吗?那是不顺服。


我们关心的是教会的纯洁。我知道,这是你的关心,我的关心,这在我们心上。但是教会的纯洁不会发生,直到我们在爱和温和中,委身于与那使得教会变得不纯洁的东西对质。我的意思是,我们为他们祷告,希望他们会看到光。请听,你有这光,拿出来,让这光在他们的眼中闪耀。为了做到这一点,你需要三样东西。我们要把这个议题带到实用的要点上。


三样东西。第一:愿意,愿意。你必须愿意做这事。请看第1节,那里的主要动词是:去。「去指出来。」你必须去指出来。你说,如果我看到弟兄陷入罪中,我应当做什么?去告诉他。你的意思是,去告诉他吗?经文就是这么说的,去告诉他。去告诉他什么?去告诉他,他陷入罪中了。请看第16节。如果他不听你的,就另外再带人去。首先你自己去告诉他,然后你再另外带人去。如果他还不听你的,第17节说,你就再去告诉全教会。去,告诉,再带,告诉。


那些命令中的每一个都暗含着一个回应。每个都暗含着,你可以回应,对吗?因为神不会把命令给没有能力回应这些命令的人。所以,这表明了,我们必须愿意。神说去告诉他。如果他不听,带一些人,再次去告诉他。如果还是不听,就告诉全教会,让全教会去告诉他。是的。


换言之,这依赖于你愿意回应地行动。在教会里面有很多人说,哦,我盼望我可以在教会里面教导。哦,我想要做教导圣洁的牧师。他们想要知道,他们可否得到一个讲道,聚集一羣人,站在上面教导。那是很棒的事奉。我们有很多人,我们训练很多人,成为教会的教师。另外有些人说我想要讲道。我不只是想要教导。约翰,我想要做像你一样的事情。我想要教导,但时不时地大叫,呼喊,做你所做的任何事情。我想要讲道,我想要呼召人悔改,呼召人成为圣洁,诸如此类。另外有些人说,哦,我想要参与传福音。哦,我想要出去,赢得失丧的人。等等,还有另外一些人想要参与服事人们的需要,或者参与祷告,等等等等。


你晓得,教会中有一项事工,已经被完全遗忘。我的意思是,在我一生中,我认为我都没有听过关于这项事工的消息,没有读过关于这项事工的文章或者书,诸如此类。我会称之为关乎圣洁的牧师,透过耶稣基督的眼睛看,他们的任务就是与教会中的罪对质,并呼召教会回到圣洁。我们需要的不是一整个充满传道人和教师的教会。那没有问题,但是关于事实,还有一些有待解决的陈述。我们不仅需要人做祷告的工作,不仅需要人做训练的工作。我们还需要人在那里,将圣洁付诸实践。真的。关乎圣洁的牧师,他们在神的手中变成极好的工具。这不意味着你带着属灵的骄傲来做这件事;这意味着,你带着关怀之心、怜悯和爱来做这件事。那取决于你;你必须要愿意。


顺带一提,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我要把你带回到摩西,五经。这是圣经里面头几卷书,在这里找到这个事工。利未记第19章第16节,请听:「不可在民中往来搬弄是非。」我喜欢这一句。不要四处说人坏话、说闲话。「也不可与邻舍为敌,置之于死。」换言之,不要加入咒诅某人的队伍。然后,他说:「我是耶和华。」这里的意思是,为免你想知道这是否严重,我是那个说这句话的人,我是主。所以,不要那么做。


然后他说:「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你说,哦,我不会这么想。我拥有这么多,我不会恨谁。「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那是什么意思?再听一次。「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总要指摘你的邻舍,免得因他担罪。」换言之,如果你恨你的弟兄,这会通过一个事实显明出来,就是你从来不会费心去为了邻舍的罪而去指摘他。你说,哦,我太有爱了,不会指摘人。别告诉我这些。你只是太不关心了,才不去指摘人。


你晓得,你如果看到父母从来不管教孩子。那么这父母并不爱那孩子。那父母完全不关心那孩子。如果你不管教你的孩子,使他顺从,那么你就是恨你的孩子。在属灵的领域也是个道理。他在说:你难道不是借着从不指摘你的邻舍的罪、从不与他对质他的罪,来表明你恨他吗?为什么?如果你爱他,你想要阻止他不要面对犯罪的后果,你想要挽回他,到达蒙福之地,对吗?


这很明显,这很明显。所以,弟兄姐妹,你们必须愿意。我相信这种愿意是从第二样东西生出的,这些是渐进的。愿意是从对神的热心生出的。请看约翰福音第2章,我要给你例证。愿意与罪对质,这一点是从对神的热心生出的。约翰福音2:13,耶稣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在圣殿中发现人们买卖牛羊和鸽子。兑换银钱的人在坑人,他们都坐在那里做生意。这是很大的罪。这真是非常不能容忍的。这竟然在圣殿中发生。所以,他就做了鞭子。拿了一些绳子,把这些绳子变成粗鞭子,真的把他们都赶出了圣殿。你晓得,他们离开得并不轻松。「他把牛羊都赶出殿去,倒出兑换银钱之人的银钱,推翻他们的桌子,又对卖鸽子的说:『把这些东西拿去!不要将我父的殿当作买卖的地方。』」究竟是什么让他这么做?他为什么对罪有如此反应呢?他为什么对于神家的圣洁有这么大的渴望呢?


第17节说:「他的门徒就想起经上记着说。」诗篇69:9:「我为你的殿心里焦急,如同火烧。」剩下的经文说:「并且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换言之,当你羞辱神的时候,我的心中有这么的热忱,这么渴望你的荣耀,以至于当你被羞辱的时候,我感到痛心。愿意与罪对质是由对神的名、对神的名声、对神的荣耀的热心生出的。你看到,耶稣说,我不能让你把他的家变成贼窝。我无法容忍他的家中有罪。我必须把罪赶走。圣殿不再是神的家。你们就是神的家,对吗?信徒的聚集就是神的圣洁居所。我们应当有基督的心,他不能容忍在圣殿里面有不圣洁,就像他无法容忍在耶路撒冷他父的殿中有不圣洁一样。对神的热心。你无法在真空中愿意与罪对质。这愿意是从对神的热心产生的。


对神的热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那就是第三点。为了教会纯洁的缘故而要参与作为关乎圣洁的牧师,必须要有个人的纯洁。那就是第三点。三样东西是必要的:愿意,对神的热心,个人的纯洁。你不会充满对神家的热心,你不会充满着希望他的名是圣洁的渴望,除非你自己行在那圣洁中。请看马太福音第7章。虽然这一段经文一开始是来自一个不太相同的处境,但是其中的原则在经文中重复着。第3节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那意味着小碎片,小小的碎片—「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那大概意味着2乘4大小的东西。当你自己的眼中有2乘4大小的东西时,你怎样对你的弟兄说,让我把这小碎片从你眼中取出。你这假冒伪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后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我们从这里学到什么?在你可以去与别人对质他们的罪之前,你必须先做什么?先对付你自己的罪。弟兄姐妹,请听,我要告诉你,这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当教会去落实圣洁和纯洁时,当教会去与罪对质时,正是由于那个方向,这将要是在自我洁净的过程中。最终的结果会是:尽管教会更委身于管教,但是必要的管教将会更少。你明白吗?因为当你走往那个方向时,它对你的要求,就是洁净你自己。这是一个不容易的事工,但是这项事工与其他事工是排列在一起的。我们听过很多关于教导、证道、训练、事奉、在诗班献诗、四处做帮助的工作,带领这个、带领那个,但是关乎圣洁的牧师在哪里?他们在哪里?主在他的教会呼召他们。下一次,我们要看他们怎样工作。让我们祷告。


恩慈的主,我们感到,我们被你对质。我们再次面对我们能力不足的现实,我们回到了我们开始的地方。哦,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


主啊,我们需要洁净,因为我们在这里失败过。我们还不愿意,因为还没有热情地怀有对你的圣洁的热心,因为在我们的生命中,事情还不是应当有的样子。愿我们从自己开始,让我们变得纯洁。用神的心感受痛苦的那种热心来充满我们,以至于我们可以拥有你所拥有的、同样的对罪的圣洁反应。让我们愿意在爱中、在柔和与温柔中与人对质,表明我们爱人,因为爱是要对质和挽回的。父啊,为了你已经教导我们的而感谢你。奉基督的名。阿们。


END


https://www.gty.org/library/sermons-library/ZHS-2330/%E7%A5%9E%E5%84%BF%E5%A5%B3%E7%9A%84%E7%AE%A1%E6%95%99%E4%B8%80

什么时候、为什么、以及主神如何在我们犯罪时管教我们?

主的管教是信徒生命中常被忽略的一个事实。我们常常抱怨自己的处境,却未意识到那是我们自己犯罪的后果,是主充满爱和恩典的管教的一部分。经常忽视这些教训会养成犯罪的习惯,以致招来更严重的教训。


管教和严酷的惩罚不一样。主的管教是对他爱我们和想让我们圣洁的回应。“我儿,你不可轻看耶和华的管教,也不可厌烦他的责备。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箴言3:11-12,也见希伯来书12:5-11)。神会使用试验、试探和各种困境把我们带到他面前去悔改。神管教的结果是更坚定的信心和与神再建立的关系(雅各书1:2-4),它可以摧毁罪对我们的捆绑。


主的管教是为了我们好,在我们的生命中他将得荣耀。神要我们展示圣洁的生命,其中有神赐给的新特征:“那招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人。’”(彼得前书1:15-16)。


https://www.gotquestions.org/Chinese/Chinese-God-discipline.html

唐崇荣 – 如何被神重用?

神重用就是先重重压你才用你。这叫 “重用”。很多青年人要被神重用,但是轻轻浮浮的,神不会用这样的人。神给你管教鞭打苦练,你当时不知道。很苦时还会感谢上帝,神才会用你。


       我年轻时看医生,医生说:“喉咙发炎了,不准讲话!” 我不管,再去讲道。现在给上帝练到一个地步,一直讲一直讲也不会发炎。 我不怕病,变成病怕我;我不怕死,变成死怕我。一个人在神苦练之下,可以到一个地步是医生没有办法了解的。有一次我八个月讲道七百次,声带越练越壮。


       卫斯理约翰平均一年讲道一千次。现在很多卫理公会的牧师平均一年讲道不到五十次;很多牧师传道最希望这个礼拜请某某人,下个礼拜又请某某人,说:“感谢主为我预备,耶和华以勒,我节省了很多讲章.” 我的教会我尽可能自己讲道,不给别人讲。要真正建立起信徒的信仰信心,怎么可以随便请人来讲呢?他也不知道上个礼拜讲些什么,曾经发生一间教会一连三个礼拜讲撒该的故事,因为三个不同的讲员不约而同的都讲同样的信息,真是 “该杀”。


       传道人不要怕讲道。 因为有活水的江河,越讲越有道讲。当然不可以乱讲:要想得深,讲得浅;想得多,讲得少。 今天很多年轻人,不要读书、不要思想、爱讲,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的存在,又喊又大声,真是鸣的罗响的钹。


 


唐崇荣 – 如何被神重用?


第一、 要肯苦练

第二、 要下功夫钻研神的话语

第三、 要把尊贵卑贱的事情 (行为, 思想, 言语, 态度) 分清楚,免得沾染世俗中卑微的事,不能成为贵重的器皿。

第四、 要经常过圣洁的生活

第五、 要顺服圣灵的引导

 


然后,要用四件事彰显能力:


1) 在爱心上彰显能力

2) 在圣洁里彰显能力

3) 在公义生活中彰显有力

4) 在神话语的勇敢见证上彰显能力

 


       一个充满爱的心,人们不能抵挡的;一个有公义的人一指出错误时,人们会感受得到提醒;—个义人讲话的时候会使人惧怕。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你以为糊里胡涂处理一件事情,忽然有人很公正的讲一句“不是这样,应该这样”,你马上感到真理正在约束你;以圣洁彰显能力,你的生活圣洁,你的言语圣洁,众人看见你的存在,散发能力;以 “神的道” 为权威。这样的传道人是神所重用的。


       当责备人的时候,求主使他们感受到主的审判台的威严,当我讲主的爱的时候,求主使他们感受到主的恩典直接流露出来;当我安慰人的时候.求主使他们亲自觉得主就在他们身边。当言语发出去,与言语中间用词相称的力量也一起发出去,那么人就得着造就了。 “与言语相称的属灵能力” 要成为事奉的权柄和事奉的本钱。属灵的权柄就是传道人的份量。


 


以下选摘自 2011年7月27日 唐崇荣牧师与 ‘奉献者团契’ 的第二次谈话


       我个人事奉中把四件事连在一起:神学,哲学,护教,布道。用神学的内容作为基础,用对世界思想的了解作为我们和对方交谈预备的心智,用护卫真理的技巧和神给我们的智慧去发挥布道结果子的功能。


神学 = 认识神和祂的能力;明白上帝的心里想什么。

哲学 = 认识人和人的软弱;明白反对上帝的人的心里想什么。

护教 = 明白怎样用超越文化的神的真理去护卫我们的信仰、去揭发出世界所有的亏欠;把真理护卫好,把人带到主的面前。

布道 = 遵行神的命令,把人的灵魂带到上帝的面前;把他们的思想营垒完全攻破,把他们的心带到十字架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