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用来驳斥阿民念主义者的重要问题

面对阿民念主义者,假使我们一开始就进入经文攻防,恐怕成效甚微。

事实上,我不认为和这些人针对个别经文去进行攻防是有效的。

反正,同样的经文,几乎都会变成各说各话,毫无交集。

因此,要驳斥阿民念主义者,请注意我讲的策略重点…………抓大格局,不进行小细节。

所以,只需问对方两个问题:

1.上帝主权与个人自由意志冲突时,哪个必须让步?

(是否可以因为人的自由意志,导致上帝主权无法行使?)

(人类的自由意志,是不是比上帝的自由意志更大?)

假使他们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比上帝大,那他们当然就严重违反全本圣经观念;

假使他们认为上帝的自由意志比人大,那他们就无法自圆其说。

因为,人能永蒙保守,就是因为上帝的自由意志比人大、上帝的保守能力比人大,

所以祂一定会赐下足够力量,并且确保保守可以完成。

很多阿民念主义者认为加尔文主义说的‘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意思就是‘人即使犯罪不悔改,也可以得救’,

但这是胡说八道!

因为我从来没读过任何一个持守正统信仰的神学家,有讲过这种论调的。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不是主张’人即使犯罪不悔改,也可以得救;

‘而是主张’真正得救者,一定会悔改。

这两种可是天差地远、天壤之别。

2.为何有些人终其一生没福音可听?

(为何这些人终其一生,连行使自由意志信主的机会都没有?)

(这些人会下地狱还是上天堂?)

(上帝为何不给这些人听福音然后让他们行使自由意志呢?上帝为何连‘机会’都不给他们?)

没有一个反对预定论的人,有能力解释这问题的!

事实上,加尔文在讲述预定论时,轻描淡写开头就先讲两个问题:

1.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听到福音,为什么?

2.不是人人听到福音都会信主,为什么?

请问,基督徒如何回答这两个问题?

这就是预定论在解决的东西。

反预定论的人,没一个有能力回答的。

你敢对我宣称人能得救,是因为人使用自由意志信主,你不信,上帝也无可奈何,

那你就必须对我解释:

那为何有很多人,终其一生连这种行使自由意志信主的机会都没有,就下地狱去了?

这件事,是谁决定的?

所以,就用这两个问题,来质问每一个反对者吧?

不用在经文进行攻防与解释,因为那是无底洞,而且分散火力。

就用这两个重量级的整体性观念来质问,常常会让反对归正神学的人哑口无言。

请参阅:

小小羊


我回顾个人信仰及理解基督教神学的这几年简短的历史,发现唯一的一次重大的错误是在初信之时被灵恩派“第二次的神所赐的属灵恩典祝福”(Second Blessing)混乱了教义真理的核心,也是基督教预定论把我带回归正的路线。
现在台湾的众教会还是有一些人停留在灵恩运动的那个教导里,并且随时伺机而动,扩展小圈子的范围。不愿意接受上帝主权预定的教会讲台未来几乎可以肯定还是会随风摇摆,给予信徒受重视的地位留在教会,这个方法是行不通的。
为什么我有把握这样说?因为当一个人说“这样才是被重视”,把相对的绝对化,看重那个东西超过上帝,就会进入到下一个不被重视的新的循环圈子里。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7月17日 19:32

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就像用“慕道友”一词指称“有好感的未信者”,尽管也许无意,但实际上也已轻视了上帝的主权与拣选。
又如“道就是神(and the Word was God)”与“道是一个神(and the Word was "a" God)”,仅是一个冠词之差,却导致截然不同的神学论。俗语说:“魔鬼藏在细节里”,在神学、教义的攻防上,魔鬼就在毫厘之中。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18日 08:59

给所有反对者:
唉!总是会遇到你们这种脑袋搞不清楚状况的人。
‘设立宗旨与管理说明’分类夹的文章看一下吧?
连规矩都不懂!唉!
我没时间奉陪你们啦!
讲过多少次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19日 12:29

请问Shirley,那如果不用“慕道友”,我们应该用什么词来指称有好感的未信者呢?
因为我目前想不出何种是既不与神学违背、也不对未信者不礼貌的词汇
倒是“外邦人”不但很多人误用,也的的确确轻视了上帝的主权与拣选,说不定更有未信者听了认为我们自认高人一等阿。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7月20日 01:30

Rain兄平安。
我的立场是角度不同,理解深度不同,视界不同,要求也不同。
坦白说,我当了很久、很久的“慕道友”,对这个词汇的“自主”成份有很深的感受。所以我觉得这不太对,也要求自己不再用这样的称谓,来称呼未信者或未受洗者。
这是我自己的个人领受,不是绝对的领域。
但你若因此感到困惑,我提供自己的想法,供你参考:
首先,对我来说,这是很纯粹的事:1.是谁就是谁,2.未信就是未信,好奇来听道的就是好奇来听道的,持疑就是持疑,未受洗就是未受洗。
其次,我有点好奇,为什么觉得,称呼一个“有好感的未信者”为“慕道友”,会是有礼貌的?如果是在乎对方感受而称呼对方“慕道友”,那对方也不见得因此觉得舒坦,不是吗?
所以,如果是一群人,那不妨称呼是“新朋友”?如果只有一人,为什么不直接称呼名字,或用关系(如xx兄姊的朋友)来称呼呢?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20日 11:34

谢谢Shirley回应,还有我是姐妹:)
我认为你说也的没错,未信就是未信,慕道友我人理解是因为很多人不会没事平白踏进教会,一定是因为他想知道、想一探究竟些什么,或是对信仰很喜爱、有持续在聚会,但还没做决志的,我认为算慕道友
但慕道友这词被滥用了,我在另一讨论区看到一位自称"慕了二十年",神学可能还比一般平信徒好,却死不接受信仰,还会用经文攻击基督徒的“慕道友”。他不成为基督徒的理由太多了,我认为这种空有学识的充其量只是很有知识的“未信者”罢了
当然在教会里我们都是用新朋友来称呼,我想是因为我们不知哪些是真心想了解信仰,哪些是来坐坐的。只是比起目前很多教会用经文来称呼教会外的未信者是“外邦人”已经能算是很客气的称呼了
这也是我个人想法,说不定你觉得不OK,就当我们各自领受的互相交通吧:)

Posted by Rain at 2013年07月20日 14:59

关于‘慕道友’,Rain姊妹的分类很好。
其实,有些词汇,不需太在意,也和神学没太大关系。
虽然加尔文主义强调上帝主权,但是,在实际应用上,我们未必要时时提出上帝主权。
‘慕道友’一般而言,就是字面意思—–对于基督教有一定的渴慕,但尚未真正信主或受洗。
假使一个人很反对基督教,这时,不管去教会多久,都只能叫‘未信者’,不能称为‘慕道友’。
刚到教会来的未信者,由于我们还不知道他慕不慕道,所以,用‘新朋友’称呼是很合理的。
园地也有一些弟兄姊妹,其实距离最后的信,已经差一点点而已。
他们是真的渴慕基督教,但因为一些因素,还差了一些无法信。
对这些人称呼‘慕道友’,其实很合宜。
用‘未信者’称呼他们,确实也可以,但感觉就是比较怪,因为他们和一般未信者真的已经有相当差异。
假我们看新约圣经,就会发现有一种词汇,叫‘敬虔人’(像哥尼流),
这是描述那些对犹太信仰、旧约圣经有好感、甚至皈依犹太教的的外邦人。
当然,今天我们比较不喜欢用这种词汇,因为感觉又好像太伟大了点。
所以,用‘慕道友’来称呼这些对基督教有好感,而且常常接触基督教的人,未必不妥。
所以,由于‘慕道友’这词汇已经使用很久,而且一般情形下,正确使用的人不少,因此没关系啦。
当然,在神学上,一个真正蒙拣选的,一定会慕道,并且一定会信;
反过来讲,慕道而至终没有信,这人绝不是真正慕道。
但是,我们倒不需因此就反对慕道友这词汇啦!
毕竟,谁蒙不蒙拣选,我们不得而知,可是真正蒙拣选者,一定会慕道。
类似的观念还有扫罗王和卖主的犹大,
他们只蒙职分的拣选,未蒙得救的拣选,
所以他们表面上看好像也爱慕真理、也得职分,但至终的不信,却表示他们不是真正蒙拣选者。
但是,我们不需因此就拒绝他们曾为‘王’与‘使徒’的称谓。
‘外邦人’部分,要看如何使用。
假使是在传福音时,使用外邦人这种词汇,感觉确实比较不舒服;
但假使是进行栽培造就,使用外邦人这种词汇,未必不妥。
而外邦人这词汇,和上帝拣选和主权没有什么关系,纯粹是圣经用来描述‘未信者’的另一种同义词。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7月20日 15:57

看到Rain姊妹与Shirley姊妹的讨论分享,我也来分享一下~ 😛
说实在话,我初信慕道时,我不喜欢有会友称我为慕道友。
我可以接受人说我慕道,我却无法接受直接给我个称呼叫慕道友。
因为,听来,个人觉得,有某种程度上的被归类、分类、被排除在信徒以外的意味。
但事实上,我是已经信了,可以称得上是信徒了,只是认识信仰的时间尚浅罢了。
故而,我也不太能接受慕道友这个称呼。
因为,来教会的人千百种,你又不认识他,直接来个这样的归类,那不信的教外人乍听之下,岂不是会想说,原来教会对于信或不信的人有这样的分类,心中自然会产生一种尚未被接纳、被分等级的感受。
或许有些教会的人可以接受,但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接受。
所以,使用这个称呼,我是觉得还是要看人啦。
这是我看妳们提出来讨论的个人感受分享,不是绝对真理。
也谢谢你们的分享,让我也去想到我的感受。 🙂

Posted by 韵安 at 2013年07月20日 23:48

信与不信,乍看之下,好像是人的选择。
但圣经里,主耶稣明确有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约15:16)。
并且使徒保罗也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
“拣选”一词,在圣经里面,从旧约一直到新约,不断地重复强调与出现,
(好像这便是神行事的依凭一般,没有拣选,便没有敬拜跟随祂的子民)
在在强调神的自由意志高过人的自由意志,就犹如天高过地。(赛55:9)───
"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但阿民念主义者似乎被自己是自由选择要来信主的感受冲昏了头,无视上帝在圣经上从旧约到新约一直不断强调的“拣选”的真理
“拣选”一词,很显然地表明了───人会信或不会信,完全出于上帝的“预定”。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他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4-5)
若说人信主完全是靠自己有聪明有智慧有善良、完全是自己选择要来信的,
那么,请问:何以信?何以信主耶稣为己罪钉十架?何以重生?
为何人需要重生?因为人完全堕落!毫无良善!
若是人能自己有聪明有智慧有善良来“拣选”主耶稣,又何用重生?又何用主耶稣流出宝血来遮盖涂抹我们一切的罪孽?又何必信耶稣是主呢?
那么,那些主张自己是靠着自己来信的人,高举人的自由意志过于神的拣选的,信的是什么呢?
主的血若真是涂抹了我们这污秽不堪的良心,就应当知道这是完全出于主的“拣选”、完全是恩典!人没有一丝一毫可夸的!反而知道自己是罪孽深重,就像使徒保罗自己所说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
或许神在祂预定的拣选里,或真有赐人寻求祂的智慧,但那是祂出于怜悯而“赐”的“恩”,不是我们自己本有或配得的,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
诚愿蒙神恩惠得以寻求祂来到祂面前的人,能因看到主耶稣的十字架而鄙弃、轻视自己自以为是的聪明与骄傲(加6:14),虔诚拜俯于主恩典的拣选主权之下。
神的恩惠本是引人到主的面前,而不是使人眼瞎的。

Posted by 韵安 at 2013年07月21日 11:47

谢谢韵安姊妹的分享。韵安的分享让我想说的话有了流下去的能量!但是仍然,这只是我个人的领受,不是坚持、不是吵,也没有要冒犯或撼动园地里的任何念头。:)
我是以“信与不信”、“洗与未洗”来做四个象限的分类。以前随着亲人上教会时的我,几乎是没得选择的。严格说来,那时的我是属于“不信且未洗”的,并且我自称是“慕道友”,是我自己的意志可以选择要不要相信、要不要渴慕真理,甚至是,要渴慕的是什么真理。
那是我非常世俗的脑袋想出来的东西,现在回想都觉得好笑。但是“慕道友”一词确实让我有这种念头,甚至我兴起了抵抗的心,决意抵抗到底。那段灵性濒死的时间,若非圣灵不可抵抗地持续施恩、撼动,使我痛哭降伏,恐怕我也只是一具自以为有活命的行尸走肉。
今天,聚会结束,有位很热情的姊妹来对我说信上帝的好。她说:“以前我听人家说:‘信耶稣,得永生’,我就想我要得永生,所以就来信耶稣了!信耶稣真的很好!”我也感染到她的喜悦,笑着对她说:“哇!你看,上帝多疼你,早就拣选好你,而你也马上就回应祂的爱了!”

Posted by Shirley at 2013年07月21日 14:08

Shirley姊妹,谢谢妳的分享。 🙂
我信耶稣,也是因渴慕“永生”。
传道书说:“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原文是永远)安置在世人心里。然而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传3:11)
约伯记说:“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约14:1-2)
若亟思从人生所遭遇的苦难寻求解脱的智慧,很难不同意约伯在苦难之中所说的这句对于普世众人的人生所做出的简短归纳。他虽身处苦难,却以如花似影的诗意比喻人生,更显人生真如他所说的:如花般灿烂,却要被割下;如影之魔魅,却倏忽即逝、无法抓住留存。什么都不能留下。那么,“意义”何在?如花似影的光彩亮丽,却搭之以短暂不能永存的内涵本质,这真是讽刺啊,这是人生真正的苦难。
所以,唯有在主耶稣基督里的重生,与永生的应许和盼望,能带领我们脱离行恶所带来的永恒苦难,代之以暂受行道所带来的至暂至轻的苦楚,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所以,我们不丧胆。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
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6-18)
感谢神!

Posted by 韵安 at 2013年07月21日 20:44

坦白说,如果基督徒没有永生,那基督徒就是最苦的一群人,要十一奉献,要做光做盐,要控制情欲,要守主日,要全人奉献,要爱神大于爱自己的家人,还要爱人如己,偏偏邻舍都是王八蛋,偏偏副旅长说不关洪仲丘就要关你,如果连长徐信正,信了耶稣,也决定做光做盐,放弃升官逢迎的机会,情愿让自己被恶人抓去禁闭,搞不好死的是连长自己,这时老婆家人顿失依靠…最后竟然连永生也没有…..那真的如保罗所说…基督徒就成了世上最可怜的一群人了….还好有永生的盼望,有永生的确据…才给了基督徒有行善的勇气…有赴死的决心…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3年07月26日 02:00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2228



发问:要如何去回应阿民念主义的网站?

问题:

我看了一篇网络文章,发现作者可能是亚米念主义的人,他认为信耶稣是主赐下恩典,但要人回应才能成立,可是这就说明了人是最后关键,高举了人,但他又提出很多经文来推论。不知道我该如何整理经文出来回应他?还有圣经的总原则关于救恩是用哪些经文来发现的?

答:

不用回应这种人,因为他们并不会想知道真正答案。

和这种人讨论圣经,永远也讨论不完,因为他们会一直用各种方式来曲解圣经经文。

除非你确认上帝感动你,要你去救这些人,

否则,我时间有限,不和这些人做讨论。

你附的文章里的对话,是‘经文攻防’、‘短兵相接’,那种意义不大。

我们该做的,是跳脱小战役,要走大战略,从根本核心谈起。

请阅读:‘信不信主,荣耀是谁的?责任是谁的? ’

很多经文本来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路线都讲得通的,这种经文攻防没有意义。

可是,一旦问到关键性的战略问题,对方就死定了。

我见过一个读神学院打算出国攻读神学博士(或硕士)的人,

他后来罹患精神病,病情有时很不稳定。

这弟兄坚持预定论是错的,自由意志是对的,他坚持并高举自由意志。

然后,写一堆文章、讲一堆经文来批预定论。

我曾用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来问他:

精神病患能得救吗?能持守得救吗?

当他们病情严重时,讲出的一堆骂人的话、甚至骂上帝的话、打人、摸女生,

这样的行为能得救吗?能持守得救吗?

结果,他当然不敢说没得救(否则他就否定自己得救了,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发病时会很严重脱序,而那些错乱的行为,是他自己清醒时,会羞愧流泪的),

只敢支支吾吾,说什么这样的人犯罪不罚,然后顾左右而言他。

问题是,圣经里哪里告诉你这样的人行为不用罚?

既然你坚持行为得救、坚持自由意志,你又如何自圆其说?

你若不诉诸上帝主权,走回正确的上帝主权路线来,你面对这种问题,保证当场傻眼。

那些行为称义者、自由意志者,其实就某些角度而言,都是说谎者。

因为,他们面对一些关键问题,根本就答不出来。

当他们家里有小婴儿死亡,他们敢说自己婴儿下地狱吗?

当他们自己家人精神病,但之前已经信主,而且非常爱主,只因后来罹患精神病而行为错乱,他们敢说这样就不得救吗?

结果,一边明明就靠上帝恩典、上帝主权,却又硬称人的自由意志有多了不起,

自欺欺人罢了!

受过神学训练、硬心的阿民念主义者,是很难劝醒的。

然而,对我而言,在‘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里,我才能流泪感激、安心度过我在世的日子。

看过那么多精神病患,看过那么多老人痴呆症患者,我更深深觉得,高举那种‘人的自由意志’,其实才是残忍没爱心!

在精神病患的错乱里,我们看见他们有什么成圣的果子?他们能持守什么成圣的果子呢?

在脑部的错乱中,他们的自由意志,早就崩溃、早就混乱。

然而,有时,当他们在短暂的清醒里,安静读经祷告,用迟钝的语言对上帝讲出断断续续的简短祷词,

我看见的,是一个蒙恩的软弱小羊!是一个被上帝怜悯拯救的可怜人啊!

而老人痴呆症患者也类似,他们的自由意志,在脑部的退化中,不断崩溃、甚至瓦解到荡然无存。

有时,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们用那短暂的清醒,用简单到幼稚园小班的言语,对上帝安静祷告。

我看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蒙恩的人,即使那是何等脆弱、自由意志即将消逝的灯火。

什么会令我感动到流泪不止?

唯独高举上帝主权!这才会令我感动到不能自己。

人的自由意志算什么?

人的自由意志能持守什么?

人有哪一分、哪一秒能不靠上帝恩典、靠上帝扶持过活,度过在世苦难的日子?

若不是上帝对信徒永蒙保守的恩典,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万一有一天精神错乱、老人痴呆、丧失自由意志时,

还能蒙主拯救保守,得救到底?

亲爱的弟兄姊妹啊!我们是靠上帝抱在怀中、背在身上的啊!

看过慈爱的父母,将那全身瘫痪的孩子抱在怀里、背在背上的情景吗?

身为父母的弟兄姊妹,假使你们爱自己的孩子的话,你们一定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若不是这样的信心与安慰,我们哪能活得下去呢?

有什么自由意志可拿来自夸的呢?

我不是说我们不需要用自由意志来努力成圣,而是说我们在上帝面前,假使不知道自己是何等软弱与渺小,何等唯靠上帝恩典而过活,我们就根本不够知道什么叫上帝恩典!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我就住在寂静之中了。

我正说我失了脚,耶和华啊,那时你的慈爱扶助我’(诗94:17-18)

另外还要讲一个观念:

人家的网站(部落格),就是人家的家、人家的场子。

喜欢就去,不喜欢就不用去,不须要去人家家里反对人家。

毕竟,人家并没来侵犯你,人家有讲话发表言论的自由,我们必须尊重人家的自由。

基督徒要努力宣扬真理,但基督徒不是到处去人家家里打杀的十字军。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多年来,一直接受一个不知从哪里吸收来的观念,认为一生没有听到福音的人,神会按他的良心作标准来给他得救与不得救的考量,引用的经文是(罗2:14-15),这是错误观念!
为什么会有这种观念传播在自己和许多弟兄姊妹中间多年呢?
是我们不愿意听到我们几代以前的祖先因未听到福音有可能灭亡了?!
现在搅通了观念,在实践上,向未信主家人或异教徒家人身上,我是更尽力作“预工”了,也更留心作“正工”的机会,
过程中会有弟兄姊妹鼓励:你家人一定会得救,放心求上帝恩典啊!
我却回应:确实人要尽本份,却没有任何“交换"的意图,也没有因此家人必得救的保证!请不要太快“预言",不要替上帝说话!我们都有未得救已离世的家人,那是事实!每个人以自己自由意志来向神交待,神怜悯谁、恩待谁也是祂主权的事,有时候,你偷懒不传福音,身边人也有得救机会;有时候,你呕心沥血作了许多工,身边人也还是拒绝救恩!
在连线文章中,对于认识明白“预定论”是非常清晰,我从前不曾留心教会主日学或讲道中是否有这些教导?或是曾经有而我不去留心!但偏偏多年来,当我有机会教导别人时,却是把错误的观念教导人!今天,别人也就用错误观念、替上帝说话的态度给我回应!而鲜有人是用归正神学的立场给我鼓励。
学习归正神学后,回头来看身旁弟兄姊妹就有新的负担了。。。
然而,自己的理性、感性、思想、意志。。。这些个人领域必须先回归在真理立场下被圣灵掌管着,才能分辨出许多事情缓急轻重、焦点所在,
现在,用心学习归正神学、努力尽上本份(特别是作单亲妈妈来培育孩子成长的本份上)是最焦点的事情!
与园友分享这些反思,也请继续在我仍有偏差的地方予以指正,谢谢。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10日 14:32

Phoebe姊:
“认为一生没有听到福音的人,神会按他的良心作标准来给他得救与不得救的考量”这句话理论上并没有问题,圣经就是这么说的。
但实际上没听过福音的人,按良心的标准考量,没有一个能通过,结果都是要下地狱。
若有人说:没听过福音的人按良心审判,也有能得救的。那就是错误观念。
咬文嚼字一番,愿你能看明白我的意思。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3月10日 19:02

To: Dottie
你绝不是咬文嚼字一番,而是把非常重要的地方给补充上去,否则,尽管是自己明白了“预定论”教义,在表达得不清楚时就使人困惑误解了!那种回应就应该删除!非常感谢你的解说!
前数天,在一个查经班中听到讲员说:主耶稣是春风、柔和谦卑,我们要学效祂,温柔待人,才能帮助造就人。
散会后,我跟讲员说:只能一半同意你的说法耶!主耶稣也会严厉的!严厉也能帮助造就人。
我要表达的是:太多基督徒容易听一半的真理、学一半的真理和教一半的真理,从前自己是这种情况,现在也容易观察到别人有这种情况!
学了全部而只能表达一半,真是不好;
听了一半而不再听下去,漏掉了最重要的地方,真是损失;
知道一半真理就以为自己知道了全部真理,好无知哦!
掌握了一些,就要去教导或评论,就是非常愚昧了!
这些都是我的反省,不是教导、不敢教导!
与园友共勉。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10日 22:53

“什么会令我感动到流泪不止?
唯独高举上帝主权!这才会令我感动到不能自己。
人的自由意志算什么?
人的自由意志能持守什么?
人有哪一分、哪一秒能不靠上帝恩典、靠上帝扶持过活,度过在世苦难的日子?”
阿们!阿们!阿们!
常常来小小羊的园地读文章(有一两年了),今天第一次发言──因这段话深深触动了我!
Aspirin

Posted by Aspirin at 2012年03月11日 20:38

用整理列举支持经文的方式,常会落入先入为主的弊病。这虽是许多人惯用的方法,但却是不正确的解经法。这是一种“读入”的方法,而不是我们应该有的,“上帝经由这段话语,要告诉我什么”的那种“读出”神的说话的方法。
整本圣经用不同的方式,分别地指向救恩的总意。与其误解经文的涵义,无视各书卷的写作目的,支离破碎地凑合许多经文来支持既定观点;倒不如先熟悉整本圣经,然后仔细研读整卷像创世记、出埃及记、罗马书、希伯来书等与救恩直接相关的关键书卷。
说明人有自由意志,必须要为神所赋予的自由意志负责;与说明人有自由意志,必须靠自由意志来选择得救的方法。两者都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但却是有其显著的冲突。
承认神的主权,并顺服神的主权;与说明神有主权,也愿考虑神的主权。两者都强调神的主权,但却也会得到冲突的认知。
上一篇小小羊已经说明只要自己读经、而不需要神学的谬论。但我们要当心新派的神学主张:轻视圣经的启示权威,嘲笑保守的以经解经,还将按正意分解神的道的传统信仰冠上“闭塞”的学术罪名。你可知道要如何面对?

Posted by Acts2831 at 2012年03月11日 20:51

小小羊,
我看了‘信不信主,荣耀是谁的?责任是谁的? ’这篇文章后,有一个问题,是关于“为何世上有许多国家、民族、个人,终其一生,至死没有福音可听?为何上帝明明就知道某些人听到福音就会信,却不把福音给他们?”的。
你回答这个问题时说,上帝没有义务叫看所有人信主,也容许有人不得救,这全是神的主权。这些我都认为是对的。但随之以来就有一个问题,圣经上曾说过“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及大使命中“使万民作我的门徙”,这看来好像和文章的结论有矛盾。

Posted by Dickson at 2012年03月11日 21:56

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
答:
“1. 上帝命令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绝对有效的旨意,必定成就,绝无任何事物可以阻拦。
例:
‘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1:3)
‘你万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
2. 上帝训诫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对人类的规定、训诫。
和上面那种必定成就的旨意不同,这种旨意是可以被拦阻,可以发生人类不遵守的情形的。
例:
‘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拜偶像’、‘要孝敬父母’、‘要爱人如己’、、、。
3. 上帝性情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性情(感情)。上帝和我们类似,是会有感情,有爱有恨的。
这种旨意,一样可以被人类违反。
例:
‘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
以这句经文为例,我们很清楚可以发现:
A、 这不是第一种(上帝命令的旨意)
否则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人会沈沦,全部都会得救。
这样就变成了‘普救论’,违反圣经整体观念。
B、 这不是第二种(上帝训诫的旨意)
否则的话,就变成‘上帝不准人类沈沦’,这样解起来很奇怪。
C、 这是第三种(上帝性情的旨意)
这样解起来就很合理,也和圣经整体观念一致。圣经不断强调,上帝不喜欢看到有人沈沦、有人犯罪、也不喜欢看到人因犯罪死亡。当有人犯罪时,祂会痛苦、伤心。
‘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
‘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耶稣从那里起身,往推罗西顿的境内去。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太7:24)”
“加尔文和唐牧师对这句经文的解法,是很标准的归正神学的解法,将内容限定成‘蒙拣选得救的选民’。
在这种解法之下,这经文变成强烈的第一种的旨意(上帝命令的旨意)。
然而,单看这句经文,也有一种解法是解成‘全世界的每个人’。这种解法,是标准的阿民念(非改革宗)的解法。
他们用这种解法,来说明上帝要拯救全世界每一个人,只是这些人拒绝而已。所以上帝的恩典是人可以拒绝的,圣灵的工作是可以失败的。
我提出的解法,也是属于归正神学的神学家Sproul所提出的。他沿用阿民念的解法,来说明那种解法所带出后续观念的错误。
他这种说明与分析,就表明如果要解成‘全世界每个人’,那就不可能是上帝的第一种旨意(命令必成的旨意),而只能用第三种(性情的旨意)来解释。在性情的旨意下,这句经文,根本无法为阿民念体系的一系列观念做强力的佐证。
简单说,将这句经文解成这两种解法,都合乎圣经观念:
1.限定式解法(解成蒙拣选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一种旨意(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一定成就)。
2.非限定式解法(解成全世界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三种旨意(上帝性情的旨意,人类可以抗拒)。
这两种解法,都符合归正神学的观念。”
关于上帝旨意的一些分类
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1日 22:09

另外,我再针对上帝‘情感式’的旨意,做更进一步讲解:
“上帝‘情感性的旨意’里,‘上帝愿意万人得救’,
意思就是‘上帝在情感上,希望万人得救,不要有一人沈沦。’
‘愿意’的原文‘thelo’,意思是指:
1)愿意, 有意思要…, 想要拥有
2) 决定, 意欲, 准备好
3) 喜欢
4) 主张
感觉出那种比中文复杂的意思了吗?
其实,我们分割成‘上帝命令的旨意’、‘上帝训诫的旨意’、‘上帝情感的旨意’,只是一种没办法中的办法。
因为,严格说起来,
上帝命令的旨意,难道就不含有情感成分?
上帝训诫的旨意,难道就都没有任何情感的成分?
其实,当我们读圣经时,即使是众人眼中冷冰冰的律法书,那些训诫的内容,其实都可以读出上帝丰富的爱和感情,以及强烈厌恶罪的情感。
只是,我们必须区隔出这两大种情形:
1.上帝不可被违反的旨意
2.上帝可被违反的旨意
所以,不得不用上面的分法,来让大家比较可以理解其中的差别。
要不然,大家几乎都已经很习惯,一想到‘上帝旨意’,就自动往‘上帝不能被违反、绝对会实现的旨意’去想。
这样,当然会误解很多经文意思。
中文的‘上帝愿意’、‘上帝旨意’,很容易让我们产生‘上帝一定会让它实现’的感觉。
但这太低估了上帝旨意、上帝愿意的复杂性。
英文的意思,或许比较好一些。
英文叫‘Will’。意愿、旨意、希望、、、。
上帝最弱的‘Will’,是可以被人拒绝的;
上帝最强的‘Will’,是没有人可以抗拒的。
我们来看这经文: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假使这是上帝‘最强烈的那种Will’,那么,犹太人就不可能违抗。
所以这里很明显是上帝‘最弱的那种Will’,在这种Will里面,人常常违反上帝的Will。
当我们小心去读圣经里关于上帝‘Will’的经文时,我们会发现,只要是这种‘上帝最弱的,可被人类抗拒的Will’,几乎都是在讲到上帝一些情感时的用法。
‘神“情感上”愿意“被拣选的人”得救’这种解法,是很好的一种想法。
这也正是我们人类很自然的想法:
既然情感上愿意,那么就应该会去做才对。
也就是‘既然愿意,也有能力,就应该会去做’。
不过,由于我们所思考的对象是上帝,祂和我们有一样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一个很不一样的地方是:
上帝绝对公义。
这是我们没有任何人做得到的。
当我们一遇到‘感情’、‘人情’时,几乎都会减损公义。
但上帝必须在讲到感情时,一样可以保持绝对公义才行。
这时,‘上帝感情上愿意’,可不表示‘上帝会违反公义’。
上帝看到人下地狱,祂不会有虐待狂那种快感,祂会悲伤、会难过。
但是,祂还是会像公义的法官,秉公处理,该判下地狱,还是必须判下地狱。
为什么每个人都该下地狱,可是祂却只愿意救一些人而已,而不全部都救?
圣经到此就止步了。
保罗直接强烈回应:
‘你是谁,竟敢对上帝强嘴’?
‘被造的人,哪有资格干涉造他的人的自由意志’?
保罗一直讲理由,就只到这里:
1.犯罪的人,没有任何一个有资格求神怜悯。
2.犯罪的人,没有资格对上帝强嘴。
3.上帝不欠犯罪者什么,所以,祂有绝对的权利,可以依祂自己自由意志,决定如何分配。
4.上帝主权,人类不准超过圣经的界线,继续过问下去。
说真的,对主张自由意志的人而言,这种强烈上帝主权的经文,根本没有人咽得下去的。真的是太苦了。
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很难让强烈看重自由意志的弟兄姊妹,能弄懂这种‘上帝主权’经文的原因之一。
我们真的只能尽量解释,但是除非阿民念的弟兄姊妹愿意把上帝主权看得比人的自由意志高、比人的自由意志重,
否则的话,他们真的很难接受。
事实上,‘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之类经文,原本就是很难解的经文。
我们不太容易翻译出那种‘愿意’的意思,只能用长篇大论来尽量描述。
这时,人类的字汇会变成非常有限,很难恰当描述出来。
也因此,我们也只能尽量用‘体会文字背后真正要表达的意思’这样的方式,来尽量理解这些经文而已。
‘上帝情感上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意有一人沈沦’,
比较合适的翻译是‘上帝情感上喜悦、希望看到万人得救,不希望、不喜悦看到有人沈沦’。
但这样的翻译还是很难很恰当表达出那种意思。
我也可以接受‘上帝情感上希望每个被拣选的人得救,不希望看到有任何一个被拣选的人沈沦’的解法。
但是,这样解的时候,一定要加进这种强调:
1.如果上帝拣选你得救,你就不可能不得救。
2.没有任何一个上帝拣选的人,会不得救的。
可是,一旦解释成这种‘具有保证实现的带有情感的旨意’,就又变成‘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了。结果,就又绕回传统归正神学的解法了。
我再试着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好了。
这有点像唐崇荣牧师那种绕口令的口诀。
1.‘上帝愿意的愿意’,属于上帝不可被违反的愿意。
2.‘上帝不愿意的愿意’,属于上帝可被违反的愿意。
假使上帝‘愿意的愿意’,那绝对没有一件事能阻挡上帝的愿意;
假使上帝‘不愿意的愿意’,那当然很多时候人会违反上帝的愿意。
所以,真正的重点是上帝到底有多愿意。
假使我们一听到‘愿意’,就拼命往‘上帝命令式、必定实现的旨意’去想,那保证绝对听不懂上面这段话。
我们必须时时记住,上帝旨意,起码有两种:
1.不能被违反的旨意
2.可以被违反的旨意
只要能掌握住这个窍门,不管我们外表使用的词汇如何变换,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都可以掌握住那种内在真正的意思。
这样的描述,其实都还不是很完整、很理想,暂时就解释到这样,不知大家是否能抓住我所要表达的那种意思?”
以上出自‘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一文的回应。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1日 22:31

谢谢小小羊耐心教导。(太7:24可能是马可7:24的笔误吧?)
是啊,上帝恩典的主权和至高无上的智慧真是我们不可测透的。想想孔子,这么伟大,
曾说过:朝闻道,夕死可也。竟没听到福音。想想自己,头脑里从没想过伟大的事,活在罪中没有指望,对死亡充满了恐惧,对人生悲观绝望,竟能蒙主拣选振救,真是天恩浩大,对主感激赞美不尽。也真是深知唯独恩典,唯独主的怜悯,真是蒙了主的恩才成了今天的样子。感谢主。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2年03月12日 03:47

若是中文翻成“上帝情愿万人得救,也不愿有一人沈沦”这样会贴近一点吗?

Posted by 安洙 at 2012年03月12日 19:50

若是中文翻成“上帝情愿万人得救,也不愿有一人沈沦”这样会贴近一点吗?
答:
经文翻译牵涉到很多事情,所以我们没办法说一定要怎样翻才比较好。
基本上,经文翻译分两大类:
1.字译—–照原文逐字尽量翻译
2.意译—–只翻出意思
以中文圣经为例,‘和合本’属于字译,‘现代中文译本’属于意译。
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原文真的就只有‘愿意’,并没有进行区分。
这种区分,是人为的区分,并不是圣经原文就是这样用。
所以,假使是‘字译’的话,可能还是照原文直接翻成‘愿意’即可。
好比说,圣经里的‘义人’,也没有进行区分。
我们是因为对同样的词汇,进行整理与分析,才比较能区分出不同的用法。
像义人,我们区分之后,才比较清楚:
1.指一般人眼中的义人——–像约伯是义人、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是义人,就是这类,意思是‘奉公守法的好人’。
2.指上帝眼中真正的无罪之人——–像“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就是这类。
但不管哪一类,圣经都是‘义人’。
我们有需要在翻译时,就进行区分吗?
这样未必妥当,可能还是照原文比较好,事后再进行分析即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2日 21:59

小小羊弟兄,你看看以下的解释对不对?
如过单单只看‘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神似乎愿出生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得救,但这句经文若在时间的范围内解释,其意思会截然不同。
2Pe 3:9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
既然说所应许的尚未成就不是因为耽延的缘故,可见主的‘宽容,不愿,和愿’不是永远的,是有时间限定的。参考启示录第20章记载了人类(多如海沙)历史的终极点,在叛逆中结束,丝毫没有悔改之心,永永远远死在硫磺的火湖里。
如果主真愿人人都悔改,那应该继续的耽延才对,神却没这么做。
可是没耽延,很多很多的人就沉沦了。
归正神学的救恩观点是神的预定和弃绝,而得救的人数则是在神所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以这一句经文里的‘一人和人人’是否可指被预定得救却尚未得救的人?
再者,‘愿’的原文‘boulomai’有两个意思:
1) to will deliberately, have a purpose, be minded,intend(特意的,有目的的,含有计划好的意思)
2) Of willing as an affection, to desire (情感性的)
以上的推论若成立,这里的‘愿’应该不是情愿(2),而是意愿(1):神的原意本就是要所有祂预定拯救的罪人都得救,一个都不漏,都不沉沦。

Posted by LibertyEyes at 2012年03月13日 07:11

LibertyEyes弟兄的讲解很精彩,他是将‘一人、人人’解成‘限定性的用法’,也就是只针对‘预定得救者’来解,这本来就是一种切入法。
其实,论述本来就可以有不同的切入法,但只要观念正确,不管从什么角度来切,得出来的结论会大同小异。
重贴一次上面回应里贴过的结论:
“简单说,将这句经文解成这两种解法,都合乎圣经观念:
1.限定式解法(解成蒙拣选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一种旨意(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一定成就)。
2.非限定式解法(解成全世界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三种旨意(上帝性情的旨意,人类可以抗拒)。
这两种解法,都符合归正神学的观念。”
“我也同意Sproul的结论:
不管哪一种解法,解出来的意思都变成支持加尔文主义,而不是支持阿民念主义。”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3日 17:26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1873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区别(转贴整理)

本文对二种观念,做整合性比较。

这个在神学上有历史性的冲突中所持的争端,确是极为严重,因为这些争端很能影响到基督徒对于神、罪以及救恩的观念。

柏克(J. I. Packer)曾将这两个系统作一个对照,他所说的很是中肯︰‘两者之间不单单是在重点上,乃是在内容方面大有不同。

一方面宣称神才是拯救的主;另一方面却说︰神不过帮助人来拯救自己。’

加尔文主义的观点:

指出圣三一神使失丧的人得赎的三个伟大的步骤──圣父的拣选、圣子的救赎、圣灵的恩召──这三步工作都是同时临到同一的人们,而且得到此救恩的人,是决不会灭亡的。

阿民念派的观点:

认为这三个步骤在时间范围方面都有所不同(救赎的目标乃是全人类︰但呼召单是为了听见福音的人︰拣选却又是指那些听了福音之后而发生反应的人),又不承认任何得救了的人,会永远得蒙保守。因此,这两个神学所领会的救恩的计划全然不同。

前者认为救恩完全依赖神的工作,后者认为是人的工作。

前者认为信仰是神救赎恩赐的一种,后者认为是人对于自己得救的贡献。

前者将信徒得救的荣耀完全归于神,后者将称赞一方面归于神,因神造成了可令人得救的方法,另一方面又将称赞归于人,因人的相信而执行了此方法。

显然地,这些是极重的区别,加尔文主义的五基要信仰就是将这些教义归纳起来,五信仰的价值就是要指出这两个系统的区别。


http://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156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基本观念,在多特大会前早已存在(转贴整理)

本文是对这两派观念,从最早的奥古斯丁与伯拉纠争论开始做介绍。

一、伯拉纠与奥古斯丁的争端

加尔文与阿民纽斯都不是负有他们名字的思想系统中基本概念的首创者。二系统的基本原则都可以追溯到他们活着的时代以前的许多世纪。例如,加尔文立场的基本教义在第五世纪时曾由奥古斯丁大力支持并采用来反驳伯拉纠的看法。甘宁汉(William Cunningham)在其所著《历史神学》一书中说“加尔文的加尔文主义在本质上并不是新的,照样,阿民纽斯的阿民念教条也不是新的……阿民纽斯的教训可以追溯至亚历山大的革利免(Clemens Alexandrinus),同时在第三、第四世纪似乎也有许多教父采取此种看法,此种教训被混杂到教会中的原因,乃是由于腐化的异教哲学的影响。伯拉纠以及他的随从者在第五世纪曾经断然反对加尔文主义,正如十七世纪的阿民纽斯一样,然而伯拉纠及他的随从者常会比阿民纽斯更远离纯正的教义。”

伯拉纠否认人的本性已被罪所腐败。他主张亚当犯罪的结果只不过为人类立了一个坏的榜样,这是人类所受到的惟一坏影响。根据伯拉纠的看法,凡来到世上的婴孩都与亚当堕落之前的光景一样。伯拉纠所教导的首要原则乃是︰“人的意志绝对自由”。因此每一个人在他的内心中都有能力相信福音,同时也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

反之,奥古斯丁坚持人的本性由于亚当的堕落而完全败坏,以致没有一个人能靠着自己来遵守律法,或接受福音。如果罪人要相信以致得救,神的恩惠是不可缺少,而且神的恩惠只赐给那些神在创世以前就预定要得永生的人。所以,信心的行动不是罪人自由意志的效果(如伯拉纠教导的)却是出于神的恩惠,而且是单赐给蒙选的人。

结果,教会判定奥古斯丁路线才是圣经观念,伯拉纠不合圣经。

(二)半伯拉纠派

史米顿(George Smeaton)在他所著《圣灵的教义》一书中指出“半伯拉纠派”(即阿民念派的前身)是怎样产生的,他说︰“奥古斯丁所提出不能被驳倒的神学论争,在论战方面使伯拉纠派完全失去立足之点,因之基督徒已不能再接受伯拉纠的看法。伯拉纠派完全失败了。随之而起的有一种新的系统,他们的教训说︰人借着自己本身的能力,能够对于自己悔改的行动采取第一个步骤,由此而赢得了圣灵的扶助。喀西安(Cassian)……为此骑墙派的创始人,历来被称为‘半伯拉纠派’,因为此派的看法乃是采取伯拉纠派与奥古斯丁教义之间的中间路线,也采用两者的教训。他承认亚当的罪确是临到了他的后裔,人类的本性也被原罪所腐败。然而在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人都能得到普遍的恩惠,因之最后的决定还是在于个人怎样运用他的自由意志。”史米顿论到喀西安的随从者又说︰“他们都认为在信心的同意上最初的意志行动,必定是出于人心中自然的能力。这是他们最基本的错误。他们的格言是︰从恩惠而来的扶助是在乎神,衷心愿意相信乃在于我。(神有恩典,我有信心,我若不信,神恩无用。)他们都坚持说︰耶稣基督的恩惠是足以为全人类的,然而每一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意志,来顺服或拒绝神的邀请,因神盼望人人都得救,也扶助所有的人,毫无偏心……所以这个系统乃是骑墙派,将错谬与真理的成分混在一起,与后来的阿民念派毫无分别︰因为在改教者重新发现了恩惠的教义之后,阿民念派又将这种半真理混入各教会之中。”

结果,教会依然判定半伯拉纠的观念不合圣经。

(三)加尔文主义

十六世纪改教时代的领袖们拒绝伯拉纠派和半伯拉纠派的教训,理由是这两个系统都不合乎圣经。改教者象奥古斯丁一样,接纳神至尊无上主权,人全然败坏及无条件拣选的教义。如同伯特纳博士在《基督教预定论》一书论到改教者怎样持守他们对预定的观点时,说︰“传授此教义的,不单是加尔文一人,此外如路德、兹运理、墨兰顿(虽然墨氏后来退到半伯拉纠派的立场)布令格以及宗教改革时期的众领袖。彼等在其他教义上论点虽各有不同,但在预定论上所持的意见均无二致并且谆谆教导之。路德的杰作︰《奴隶的意志》(The Bondage of the Will)一书,表示他对本教义的衷心拥护,正如加尔文一样”(《基督教预定论》赵中辉译)。

伯克说︰“改教的初期,所有著名的改革宗神学家们,都站在同一正确的立场上。在其他的观点上,他们或有异见,然而对于人在罪中无助的光景,神在恩惠中的无上主权的信仰,他们却完全一致。他们都认为,这些教义为基督教信仰的命脉……对改教者来说,决定性的问题,不只是神使信徒得称为义是否不靠律法与行为的问题,乃是广泛的问题︰就是罪人在他们的罪中是否完全无助,抑或是否神能以用白白的、无条件的、不可抗拒的恩惠来拯救他们,不但是当他们相信时为了基督的缘故而使他们称义,而且也借着赐生命的圣灵使他们从罪与死的本性中复活过来,以致可以叫他们有信心。最主要的问题乃是︰神只是叫他们称义的主,而不是赐我们信心的主吗?(换句话说,神不但使我们称义,他也将信心赐给我们,叫我们因信称义。)归根结蒂,就是说︰基督教究竟是完全依赖神赐我们救恩以及一切与救恩有关之事的宗教呢,抑或是依赖自己或必须靠自己努力而得救的宗教?”

由此可知,一六一九年多特大会所草拟的加尔文主义五基要信仰决非新的神学系统。反之,有如华波敦引述魏利博士(Dr. Wyllie)论本大会的话说︰“多特大会召开乃正值危机关头,其目的乃在于检讨、一再实查并复加証实自从宗教改革运动以来所传播于世界的真理整体以及教义的系统。”

多特大会再次确认教会历史上,奥古斯丁路线相承下来的加尔文主义,才是合乎圣经的教义。


http://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155



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五大主张(转贴)

这是关于基督教预定论与自由意志二派之间,各自基本观念的介绍。许多人乍看之下,会认为阿民念主义是正确的,因为那样的观念很合乎人类本性。不过,教会历史与大规模圣经检验,却判定那样的观念不是正解圣经。

A、阿民念(亚民念)(亚米纽斯)派的五教条

(一)自由意志或人的能力

人的本性虽然因亚当的堕落而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人类并没有堕落到灵性上完全无望的光景。神固然施恩帮助罪人悔改与相信;然而他如此行,并没有干涉到人的自由。每一个罪人都有自由意志,所以他永恒的命运,乃是要看他自己如何运用他的自由意志。人的自由也包括他怎样在属灵的事上,选择善而撇弃恶,他的意志并不受他有罪的本性所辖制。罪人自己能够与神的灵合作而得以重生,或是拒绝神的恩惠,以至灭亡。失丧的罪人需要圣灵的扶助,然而他必须先相信然后才能得永生,因为信心是人自发的行动,是在新生之先。信心是人给神的礼物;是人对自己救恩的贡献。

(二)有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些人来获得救恩。是基于他预先看到这些人会对他的呼召发生反应。他只拣选那些预先晓得他们会自己自由地来相信福音的人。拣选因之是按照人将要行的而决定,或是按照人的动作为拣选的条件。神所预见的人的信心,为神所拣选的根由;这信心不是神所赐给罪人的(不是圣灵重生人的能力所创造的),却完全是从人的自由意志而来。因之,谁会谁不会相信以致于蒙拣选而得救,完全是在于人自己。神只拣选那些他知道会出于他们自由意志来拣选基督的人。因此,救恩的首要因由乃是罪人拣选基督,非真神拣选罪人。

(三)普世的救赎或普泛的赎罪

基督赎罪的工作使人人都有得救的可能,然而并没有为任何人取得了救恩。基督虽曾为众人,为人人死了,但只有那些相信他的人,才真的得救。他的死使神可以赦免罪人,条件是他们必须相信,但是他的死并没有在实际上除去任何人的罪孽。基督的救赎,只在人接受时,才会发生果效。

(四)人可以成功地拒绝圣灵

凡在耳中听见福音的人,圣灵也在他们的心中呼召他们;他也尽可能使每一个罪人来得救恩。然而人既然是自由的。他能够成功地拒绝圣灵的呼召。人若不相信,圣灵就不能叫人重生;信心(即人自己的贡献)是先于新生,也是因为信心而使他的新生变为可能。因此,人的自由意志,限制了圣灵将基督拯救的功效加给人。”圣灵只能吸引那些让他吸引的人,来到基督面前。罪人若不响应,圣灵就不能赐生命。神的恩惠因之并不是无法抗拒的;却是时常被人拒绝或阻止的。

(五)信徒能从恩惠中堕落

已经相信真正得救的人,若不自己守住信心,是会失去他们的救恩。

某些阿民念派的人并不同意这一点。他们相信信徒在基督里是永远安全的──即罪人若已重生,就不会失丧。

阿民念派的论点︰救恩是由于神(他主动)及人(他必须响应)合起来努力而作成)──但人的反应为决定性的要素。神为所有的人安排了救恩,但他所安排的,只有在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拣选”与神合作,并接受神所赐的恩惠,才为有效。在决定性的一刻,人的意志却是最重要的角色;因此,是人而不是神来决定谁将是接受救赎恩赐的人。

以上是多特大会所拒斥的教条︰以上即所谓“抗议书”中所包含的思想系统(虽然五条并没有按次序列出),为阿民念派于一六一○年呈于荷兰教会当局,并要求教会所采取接纳此教条,但于一六一九年被多特大会所拒斥,理由是︰这些教条并不合于圣经的教训。

B、加尔文主义的五信条

(一)人全然败坏或不能自救

由于亚当的堕落,全人类都不能靠自己而发生得救的信心来相信福音。罪人对神的事情是死的,是盲的,是聋的;他的内心充满了虚妄,而且已经绝对腐败。他的意志并不自由,却是受着邪恶本性的束缚。因之,他不会──也不能──在属灵的方面选择善而撇弃恶。结果,罪人必须有圣灵的扶助才会来到基督面前──乃是圣灵使罪人重生之后,他才会活转过来,也是圣灵自己赐他有新的本性。信心并不是人自己对于救恩的贡献,却是神所赐予人的救恩之一部分──是神给罪人的恩赐,非罪人给神的礼物。

(二)无条件的拣选

神在创世以前拣选某些人来得救恩,完全是出于他自己至尊无上的旨意。他特别拣选某些罪人,不是基于预见他们的反应或顺服,如信心、悔改等。反之,乃是神将信心与悔改赐给那些他已选上的人。信心与悔改乃神拣选的效果,非因由。因之,拣选并不是由于神预见人本有的品德或善行而决定的,品德与善行也不是神拣选的条件。凡神按他自己至尊无上的主权所拣选的人,他又借着圣灵的能力而使他们来衷心接受基督。因此,救恩首要的因由乃是神拣选了罪人,非罪人拣选基督。

(三)特选的救赎或有限度的赎罪

基督救赎的工作只为了要拯救已蒙选上的人,而且在实际上已为他们取得了救恩。他的死乃是为某些特别蒙选的罪人代受罪的刑罚。基督的救赎不单是除去了他百姓的罪,而且也为他们获取了全部的救恩,其中包括那些使他们与他联合的信仰。信仰的恩赐已由圣灵牢靠地加给那些基督已为他们死了的人,因此也就是说保証他们的救恩永远有效。

(四)圣灵有效的恩召或不可抗拒的恩惠

圣灵不但是对于那些听见福音的人给予外在的呼召,而且对于那些已经蒙选的人,给予内在的特别呼召,由于这个特殊的恩召而使他们终于而必然获得救恩。外在的呼召(乃是向人人而发,并没有分别)是能够被拒绝的,且时常被拒绝;然而内在的呼召(乃是向蒙拣选的人所发)是不能被拒绝的,因之终于会使他们悔改。由于这个特殊的不能抗拒的恩召,圣灵吸引罪人来到基督面前。当圣灵将救恩加给人时,他并不受人的意志所限制;他工作的功效也不靠人的合作。圣灵特别施恩扶助蒙选的罪人,并使他们合作、相信、悔改、并衷心愿意来到基督面前。因之神的恩惠是无法抗拒的;凡蒙神恩宠的人,结果一定会得着救恩,且绝不失效。

(五)圣徒永远得蒙保守或圣徒的恒忍

凡蒙神所拣选、被基督救赎,并由圣灵赐与信心的人,要永远得救。他们蒙全能神的大能所保守,因此他们所得的救恩永远不会失去。

加尔文主义的论点︰救恩是由于全能的三一真神的主权所成就的。圣父拣选的一班人,圣子为他们而死,圣灵使基督的替死在他们身上发生功效,又叫他们相信悔改,因之而使他们衷心愿意来顺服福音。整个救恩的过程(拣选、救赎、重生)都是神的工作,而且完全是出于神的恩惠。因此,是神而不是人决定谁将是接受救赎恩赐的人。

以上是多特大会所坚守的信仰︰以上是多特大会于一六一九年所肯定的,认为是合乎圣经中救恩教训的思想系统,这系统于当时即形成了“五要点”(即以此来驳斥阿民念派所提出的五条)从那时起,这个神学系统一直被称为“加尔文主义五基要信仰”。


http://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154



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我们先来看教会历史吧

您的观念,早在千百年前,就被讨论过了,还在教会重要会议上,已经判定何为对,何为非。请务必留意圣灵在教会历史上,对重要教义纯正的保守。

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

这问题看来很简单,圣经不是有经文吗?

问题是,您确定您的解法是正确的吗?

什么才是正确的解经?必须要能同时解通反合性经文(paradox)(似非而是)(看来是矛盾,其实不矛盾)。

如果一个解经法,可以解释反合性经文之一,却解不通另一端,则表示此解法有问题。

其实,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不是单一问题,它是一连串相关问题的组成之一而已。这一系列问题,包括因信称义?上帝拣选?人类原罪?堕落程度?有无方法自我救赎?、、、

这是新东西吗?不是。

这些问题,早就已经在教会中存在了,而且,在圣灵保守下,教会也一次又一次宣告何为圣经教导,何为不合圣经的异端。

在“唯独圣经”之下,圣灵保守数千年来教会中纯正的福音。

先看看历史吧,再来做进一步思考。

否则,自己一直在早已通不过圣经检验的异端观念中绕来绕去,并不妥当。

先明白哪些是早已被判为异端,或是被判为不合圣经,

然后看看自己想法或观念,哪些是这种已被弃绝的。

若是自己观念中,有早已被判为异端或被判为不合圣经者,自己先自行修正,更深的钻研圣经吧?研究一下为何那些东西是被弃绝的,理由何在?除非您有更好,能超越先前众多圣徒的解经法,否则,看清楚这些历代圣徒怎样依圣经回答吧?

简单说一下观念:

加尔文主义(圣徒永蒙保守),延续“因信称义”,渊源追溯到奥古斯丁。

阿民念主义(救恩可再丧失),延续“因行为称义”,渊源可追溯到半伯拉纠或伯拉纠主义。

各主义之详细观念,请自行研究。此处不赘述。在此仅作些提醒与简介而已。

教会历史如何判定这些观念?

1.伯拉纠主义:与奥古斯丁观念对抗。反对原罪,认为人非天生就败坏。主张自由意志。

结果:西元431年,以弗所大会判定为异端。此大会认为奥古斯丁人类堕落败坏的一系列观念,才合圣经。

2.半伯拉纠主义:修正伯拉纠的一些观念。主张人的意志与神的恩典,在得救一事上各占一半地位。主张人有自由意志决定接受或拒绝救恩。

结果:西元529年奥兰治会议(Orange)判定为异端。认为无法合乎全本圣经观念。

3.阿民念主义(亚米纽斯主义):反对加尔文主义,其基本理念为自由意志,有条件的拣选,无限的救赎,圣灵可以抗拒,救恩可以再失去。观念属于半伯拉纠主义。

结果:西元1619年多特会议判定此不合圣经。加尔文观念才合乎圣经。

会议并制订出多特信条(Canons of Dort)。

其他的如海得堡教理问答、韦斯敏斯特信条、浸信会信条、与其他许许多多信条,时间与多特信条或有先后,但观念却是一致。

ps:当时的会议,是在荷兰召开,但是,出席代表不仅是荷兰教会,还包括英国、瑞士、德国教会。是改革宗教会有史以来最大的会议。

看看历史,想想自己。

前人已经走过的路,前人已经讨论过的观念,前人已经依据圣经来做的判定,我们的观念,是属于哪一边的?

如果您的观念,在教会重要会议上,是属于被判为不合圣经那一边的,

请您先仔细研究当时那些会议是根据什么来做出判定的吧?

(小小羊)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153


  • Christine
  • 有时我想
    我们是人
    无从得知谁是神的选民
    所以要广传福音
    那么
    听到福音的选民
    会否如同非选民一般心硬
    而听到福音的非选民
    又是否会如同选民一般倾心于神
    爱神的不一定蒙拣选
    背弃神的也不一定遭弃绝
    神的意旨充满奥秘
    甚至连产生质疑都觉不配
    唯一的感觉是
    渺小如我
    除了赞美神的大能
    好像找不出任何让自己灵里平安的方法
  • Christine
  • 有时觉得自己很奇怪,为什么不像别人在信仰上总提得出一堆有深度又值得讨论的问题,不知是自己程度太低还是太阿Q,但无论如何,神的话语总是很明确,无时无刻不应许...


    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豫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
    【弗1:5~6】
    豫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罗8:30】
    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6:39~40】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10:29~30】
    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17:12】
    我不求你叫他们离开世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或作脱离罪恶〕。【约17:12】
     神是信实的、你们原是被他所召、好与他儿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一同得分。【林前1:9】
    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
    那召你们的本是信实的、他必成就这事。【帖前5:23~24】
  • 小小羊
  • 谢谢Christine的分享。
    您在16:58回应所提的观念,是很多人的观念,但因为那样的观念,和圣经所提的,有很大一段差距,所以我必须再做些说明,以帮助您及其他信徒更清楚这部分。
    1.「我们是人,无从得知谁是神的选民」
    答:完全正确。
    2.「听到福音的选民,会否如同非选民一般心硬」
    答:在生命结束前,不会。
    听到福音的选民,未必第一次听到就接受福音,可能要很多次才会信主。
    甚至刚开始可能心很硬,甚至硬到看基督徒受苦为乐,以害死基督徒为荣。像得救之前的保罗就是(请参考使徒行传)。当时,谁能知道这个以拼命想杀基督徒的人,会是未来很伟大的福音使徒?
    但是,很重要一件事,就是选民虽未必立刻信主,但在死之前,一定会信主。
    3.「而听到福音的非选民,又是否会如同选民一般倾心于神」
    答:有时是可以有所感动,但绝不会真正信主。
    请参考马太13章撒种的比喻。
    4.「爱神的不一定蒙拣选」
    答:这是一般人常见的想法,但却不是圣经的想法。
    圣经的观念是「只有蒙神拣选的,才会爱神」。
    除非蒙圣灵重生,否则,人是不可能去爱神的。
    很多人以为他们爱神、追求神,
    其实,那些都不是真正的「神」。
    真正的神,是「三位一体的神」。
    换言之,除非圣灵重生,否则,人是不会自动自愿,也不会真正去爱「三位一体的神」。
    只有蒙拣选的,被圣灵重生之后,才开始能爱真神。
    5.「背弃神的也不一定遭弃绝」
    答:要看「背弃」的定义是什么。
    如果「背弃」是指到死之前都如此,那这句话就不成立。
    卖主的犹大,就是一例。背弃神,也被弃绝。
    但若「背弃」是指暂时性的(虽然这暂时性有时会很久),到死之前有悔改归回,那对真正重生的基督徒而言,这种「背弃上帝」的举动,一定不会被上帝弃绝。这种观念,属于『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同时,这种「背弃」,其实是「暂时的跌倒」而已。
    三次不认主的彼得,就是一例。暂时「背弃神」,但却不会被上帝弃绝。
    6.「甚至连产生质疑都觉不配」
    答:『耶和华说:你们来,我们彼此辩论』(赛1:18)
    『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辩论;你可以将你的理陈明,自显为义』(赛43:26)
    很特殊上帝竟叫我们和祂「辩论」,还不是只有「讨论」。
    对信仰,我们可以提出各式各样的疑问,这是上帝许可的,也是很重要的。
    重点是,我们提问的心态。
    有人对上帝发问,是站在不信的角度,根本不想信。
    但是,若是对上帝发问,只是因为自己了解不足,想更清楚了解上帝想法,这是上帝喜悦的。因为,越问、越想、越考察、也越清楚自己所信。
    对心中的疑惑,请放心提问,不用担心上帝生气。
    『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徒17:11)
    请留意这些字眼『考查』、『晓得』、『这道』、『是与不是』。而且对这样的行为,圣经还说『贤』。
  • 小小羊
  • Christine说『有时觉得自己很奇怪,为什么不像别人在信仰上总提得出一堆有深度又值得讨论的问题,不知是自己程度太低还是太阿Q』
    关于这部分,我提出一下个人的看法。
    其实,影响的因素很多:
    恩赐、灵命深浅、兴趣、阅读、人生历练、、。
    我特别讲一下恩赐部分。
    本来就不是人人都要能提出各种信仰问题。有些人,上帝就是给了会对信仰东想西想的恩赐。
    以我而言,我就很喜欢想东想西,然后努力寻找答案。
    有时,为了一个答案,要等候好多好多年。
    多阅读,会有所帮忙,因为作者会提出各种角度的分析。
    这里的同工,多半都阅读极多。我自己也是。
    但是,务必读正确的好书,否则还无法分辨正确与否时,易受污染。
    读经,某种程度也和恩赐有关。
    有些人,就是比较能融会贯通,逻辑特别强大,能形成完整观念。多数人,大多是支离片段,比较无法形成体系。
    不过,没有人能享有全部的恩赐。
    我就很敬佩那些具有关怀恩赐的信徒,那是我所没有的。
    『岂都是使徒吗?岂都是先知吗?岂都是教师吗?岂都是行异能的吗?岂都是得恩赐医病的吗?岂都是说方言的吗?岂都是翻方言的吗?』(林前12:29-30)
    『你们就是基督的身子,并且各自作肢体』(林前12:27)
    不用担心自己程度太低或太阿Q。
    明年的您,一定比今年的您更认识上帝。
    现在的我,对上帝的认识,也比国中时的我多出很多很多倍。
    当初,我是到处问人,得不到答案。
    那时,也无网路可让人发问,也买不起书。
    只能慢慢学习。
    现在,我发现当时的疑问,现今有了回答,同时也开始能帮助同样有疑问的肢体。
    人生历练也是,越面对生老病死,越体会到上帝的主权与伟大。
    我们都是上帝学校的学生,没有一个例外。
    上帝依照我们个人情形,进行教学,安排功课。
    在上帝学校中,我们都会逐渐长大,对上帝的认识会越来越深。
    愿上帝赐福您。
  • 芥末
  • 今天在主日学,有位弟兄提到救恩会不会失去这个问题,引发了一些讨论。他以为得救以后的基督徒不会失去救恩,但可能拒绝救恩,他引用希伯来6:4-6来支持他的看法: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

    另一位姐妹引用约翰10:27-29,以为凡命定得救者都不会失去救恩:

    「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大家讨论的焦点在,属神的人,无人可以自神手中将他夺去;但已得救的人,运用他的自由意志,最后却选择拒绝救恩的人,是有可能失去救恩。

    我想听听看弟兄姐妹的看法。
  • orange
  • 芥末,您好:

    二十年前,我的弟弟问我一条问题,将来在天堂里,基督徒会否有重演阿当夏娃叛逆上帝的事件的机会?(重点不在有没有禁果,撒旦的叛逆是无需禁果的)

    看到严重性吗?若得救不是永远得救,乃是靠赖我们的所谓自由意志,其实是挺可怕的事。

    事实上,全世界的人都是全然败坏,我们深层的根本上就没有所谓真正的自由意志(以上帝的话为绝对的义),马丁路德从圣经的发现很精彩:被捆绑的意志,坚守圣经的加尔文同样发现:我的自由与上帝相比,我必居于下风。

    人出生起始就有逆上帝的意向,千斩万杀也不肯信唯独基督的救恩,要不被圣灵感召把我们原来的敌挡上帝的意志唤散化掉,就仍然继续满足于行为称义、自善圆觉的背道自足。

    原来,真正的自由乃是基督的新生命源于圣灵重生所赋予的,得以返回以上帝为完全、绝对的终念为根本的意向。一个源于上帝的新生,己经不能再披戴往昔旧体妄想的可能,是永远的拯救。

    唯独恩典、唯独因信称义。
  • 小芳
  • 各位主内前辈好,很久没来了。
    我也遇到慕道友(学生)问我他看到
    "马强盛/颜美娟翻译事工简介"BLOG的一些问题。
    我很感谢神让慕道友有脑力激荡与发问的机会。当我也前往看看时,
    无意间看到了其他的文章重复提到『救恩会失去』。因为这跟我教会的教导不同。
    但他举出很多例子与经文指证历历,
    所以针对我这种属灵的幼童也会开始想找更确定的答案。

    我想到
    「罗 11:29 因为神的恩赐和选召是没有后悔的。」
    但对方列出洋洋洒洒更多具的经文,让我也不解了。
    来到这里又看到更精采神学的讨论。
    让我明白原来是神学的派别不同。

    我想,救恩不会失去。
    所谓失去的救恩,其实不是失去而是从未得到,而自以为有得到。
  • 小小羊
  • 小芳您好:
    您已经抓住大原则了,而且做出很正确的判断了。
    这是可喜的好事。

    没错,真正的得救,是一旦得救,就永远不会再丧失;
    那些丧失的,表示他们从来没有真正得救过。

    马强盛/颜美娟翻译事工简介那个部落格,是有问题的。
    我不是说里面的文章都不能参考,而是他们是用灵恩运动和阿民念主义做架构,很多观念当然大有问题。
    比方说:该部落格的『信心、神的医治』、『神迹奇事金牙金粉』次分类夹,很多观念就惨不忍睹,大量使用知名灵恩的牧师错误的教导。
    事实上,假使常常阅读我们这园地的文章不可能分辨不出来其中的问题。

    我随便举个例:
    『神愿意医治每一个病人吗?』文中的答案就是『神愿意』。
    但事实上,这根本就解不通圣经。
    文中提到『在整本圣经里,耶稣从来没有拒绝医治任何人,天父也没有』,圣经真的这样?
    那提摩太胃病没有好呢?特罗非摩生病没好呢?更甚至基督徒为什么最后几乎都是生病而死?
    假使上帝决没有拒绝医治,那人类为什么会病死?

    再举个例:
    『疾病和邪灵必须顺服神的话』一文中,引用EW 肯衍的话『我能借着神的话语来医治所有的疾病;因为疾病和邪灵必须顺服神的话;但我无法医治所有的人,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顺服神的话』。
    问题是,这个肯衍是谁,大家知道吗?
    就是『积极思想邪术的重要牧师Kenyon』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267885.html ' rel='nofollow'>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267885.html </a>
    而他这句话,对吗?合圣经吗?
    他的意思就是,你的病不会好,就是因为你没顺服神。
    所以提摩太也是,保罗也是,所有死于生病的基督徒都是。

    至于追求金粉、金牙,这就更离谱、连圣经依据都没有了,还拼命鼓吹。
    这种就不多讲了。


    该部落格很多的观念与文章,都是这样的特色:
    有些部分,是很正确的观念。但是,却是建立在错误的解释架构之下。
    比方说:反对邪术、气功、瑜珈,但是,却不知到灵恩运动就是引用邪术。
    结果,变成用邪术来赶邪术而已。
    比方说:批评成功神学、批判人本主义、批判缺乏认罪悔改的信仰,但是,自己却大量使用和成功神学相同根源的信心医治运动、追求越过圣经的圣灵击倒。
    结果,又是一样的用邪术赶邪术。
    至于约翰卫司理布道时一些信徒情绪反应的现象,该部落格很重视那部分,但很不幸的,那却不是约翰卫司理以及当初圣洁运动的布道家所看重的。
    其实,美国的爱德华滋、中国的宋尚节,布道时都常会有信徒有激烈情绪反应。
    但一般教会却不会将之归类为灵恩派,也不会有太大的抨击。
    为什么?
    因为那些『主观经历』、『情绪反应』,都不是那些布道家所追求与强调的,更不是那些布道家所看拿来宣传做号召的。
    灵恩运动却不同,表面上也愿意看重认罪悔改,但事实上却以追求这些外显的现象为目的。
    可是那些圣洁运动、奋兴布道家,却不一样,他们看重的是认罪悔改,至于外显的部分,他们不禁止,也不追求,因为那不是重点。
    表面上看,灵恩运动好像和那些布道家差不多,但实际上,差一些些,可就差十万八千里。
    假使我们正确认识真理的话,一定会很清楚我所讲的区别,也会知道那是天差地远的区别。

    至于该部落格中用阿民念主义错误来讲解『不悔改就会失去救恩』,我会找时间写文章批判。
    事实上,我们绝对同意『至死不悔改者一定下地狱』。
    但是,他们搞错了,不是『至死不悔改者会丧失救恩』,而是那些『至死不悔改者,根本就没真正得救过,哪来救恩可以丧失?
    他们引用的经文,事实上,用正确的归正神学,很容易就可以解开。
    但是,归正神学所举出的圣徒永蒙保守的经文,他们却无法解开。

    我不是说该部落格版主他们不爱主。
    而是他们自己的信仰是混乱的结合,他们自己却没发现。
    假使我们真正反对邪术、反对人本主义,我们就不可能接受灵恩运动下错误的医治与信心观念,也不可能接受对神迹奇事与个人主观经历的过度追求与看重。
    但很不幸的,由于对真理没有整体性的观念与认识,所以架构彼此矛盾,自己也不知道。
    这种情形,在灵恩运动者身上,常常可见。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translate.goog/blog/post/269191364?_x_tr_sl=zh-TW&_x_tr_tl=zh-CN&_x_tr_hl=zh-CN&_x_tr_pto=sc


发问:请问文章中常常提到”阿民念主义”’是何意?

这是一些弟兄姊妹私下会问到的问题,我公开回答如下:

这是翻译名词,同义的名词常见的有:

阿民念=亚米纽斯=Arminius

阿民念主义=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

二者详细介绍请参阅:

1.得救后,救恩会不会再失去?我们先来看教会历史吧

2.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五大主张(转贴)

3.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基本观念,在多特大会前早已存在(转贴整理)

4.加尔文主义与阿民念主义的区别(转贴整理)

5.加尔文主义五要点圣经依据(转贴整理)

基本上,加尔文主义比较有系统,阿民念主义则比较松散,

有时候,广义用途使用时,大家也常将反对加尔文主义的都划归于阿民念主义,

因为,阿民念主义其实不需什么学习,人天生本性大概就能接受,但加尔文主义却是一般人难以下咽的。

很精简来讲的时候,我们可以大致这样说:

加尔文主义=神本主义

阿民念主义=人本主义

加尔文主义:从神出发来思考

阿民念主义:从人出发来思考

加尔文主义:高举神主权(神的自由意志)

阿民念主义:高举人主权(人的自由意志)

为什么我说阿民念主义不太需要学,人天性就多半能接受?

因为那本来就是一种从人的角度来看上帝、看万事万物的思考模式,这种模式,不用人教,人类天生就会。

可是,加尔文主义却是倒过来,从上帝的角度出发来看事情,这样一来,人当然就变渺小了,一般人能接受吗?

当然,阿民念主义者也有很多是虔诚爱主的弟兄姊妹,

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在阿民念主义观念中的上帝,就是那么小一些;人,就是那么大一些。

至于人和上帝,要如何正确看待?

那当然就要回到经文去了。

平安

小小羊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