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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教會裏生活,可能發現其中的運作原則,似乎無需談及;然而表面地觀察到,未知是否循聖經的真理而行,所以為文說明,仰祈上主教導。
接納信徒
教會接納所認為重生得救的人,我們按所能觀察的,審查他們的信心,是否帶着悔改歸神的心態,憑着復活的基督的十字架代贖而得救。雖然我們不是審判的主,但仍當照本分及按所能觀察的而行,不能藉口說,教會不免有稗子,便隨便接納口頭說要信的人。這不是說,我們的觀察百無一失,但看守教會,為教會警醒地行事,確是負責者的職守。應當慎防假信徒入到教會中,免得教會被屬世的、屬肉體的事情滲入,以至備受腐蝕敗壞。初期教會多受逼迫,教會倒有較好的情形;可是到了第四世紀,皇帝號稱是基督徒,逼迫停止,隨而眾多的人加入教會,良莠不齊,於是教會趨於腐化,這足以作為我們的鑑戒。
有人加入教會,別有動機;又或有隨家長的心意而受浸,沒有實際的悔改信靠;也有因戀愛的對象要求而聽道受浸,卻沒有真正重生的經歷:這些我們都要提防。
名稱
我們沒有「會」名,喜樂福音堂只是一個聚會地方的名稱。我們這班人也沒有特別的名稱,有的只是「教會」吧了。「教會」是古今將來一切基督徒的組合名稱,我們是這大組合的一部,所以也就稱作教會。這就如從一棵大榕樹砍下一大枝,拿回去後,人們問這是甚麼樹,我們答是榕樹;雖然只是大樹的一部,卻仍有原樹的名稱,如此,我們稱為「教會」便可以了,用不着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自己多加一個名稱,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磯法的」等等。我們可以說:「我們是在喜樂福音堂聚會的」。我們避免以名稱而與其他的真基督徒有黨派之分;可是在領會聖經上,難免有所分歧,因而各有自己的聚會,各自與同心的人在一起,能以在交通、見證上較為自由,互相適應和諧,共同努力事主;但仍須與其他意見不一的真基督徒團體,無結黨紛爭的心意行動。
合一與分別
合一是必須維持的,然而這是指着基督的身體(教會)而說的。保羅十分主張信徒們的合一,如以弗所書四章所說:「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他因腓立比教會有兩位姊妹不和,失去合一的心,便寫信(腓立比書)勸那裏的信徒彼此合一。羅馬書十二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講說身體及肢體的道理,主要是教訓門徒,身體只有一個,當合而為一,不要因恩賜殊異而與別人不睦。為此,其他教會,雖與我們有不同的地方,我們不應對他們心懷紛爭,並視他們如同外人,只要他們是真誠靠寶血得救的;而我們在自己的教會裏,就應追求和睦同心,不要隨意分離,或彼此之間存着惡感,互相論斷攻擊。合一是必須的,即使意見不同,仍須維持相愛的心。
另一方面,聖經也有「分別」的道理。
對教會中不信的,我們當與他們分開。「不信的」是指那些稱為基督徒而實際上是不信的,他們不信基督耶穌的神性,只承認主是人;不是代替罪人受罰而釘十字架,也沒有肉身復活;祂不會再臨,審判活人死人。如此的教會人,實際並未得救,我們不應稱他們為基督徒。他們是不信的,不管他們是帶領教會的,或是教神學的,或只是「教會」的普通成員。聖經的明訓是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六14~15,17上)主的愛徒約翰也同樣嚴格地囑咐信徒,不要接待那些假教師,他說:「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約翰所寫的),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約貳10)不要以為那些道只是保羅和約翰的,其實是主的命令,我們所當奉行的。
基於上文引出主的訓命,我們不參加基督教的甚麼合一組織,避免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大型的基督教活動,若是集信與不信的而舉行,我們也不應參加舉辦;例如某某名佈道家的龐大佈道會,我們不與全港的教會聯合籌備舉行;因為該佈道家要求全市的教會共同舉辦,無論真信或不信的,都必須邀請一起舉辦。到大會開會時,常見不信的教會領袖坐在台上,甚至天主教的領袖也同樣出現。
以神的靈敬拜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的。」(腓三3)「⋯⋯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3)以上的經文教導我們用靈敬拜,反面就是以肉體敬拜──憑天然的而敬拜。我們若真的重生了,我們就有了聖靈,而自己的靈也有了生命和更新,如以西結書所記:「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六26~27上)聖靈住在我們裏面,也與我們的靈結合為一,我們此後生活,當「靠聖靈行事」,因為是「靠聖靈得生的」;所以在敬拜上,屬靈的事奉上,我們着重以靈而行,無論敬拜,無論禱告,傳主的道等。
以靈敬拜,並不意味敬拜者處於被動的狀態中,失去自己的控制;乃是信徒帶着拜的心志,同時憑聖靈而從人的深處拜主──頌讚,感恩,歌唱或下跪等。說到歌唱,信徒若是先天性地唱不成調,只要從心靈發出,仍是以靈敬拜;但因是在聚會中,而又不能與眾人合口同聲地唱,就可低聲地唱。
詩歌方面,以前有些敬虔愛主的人,與主有很好的關係,寫出詩詞或曲譜,是由靈發出的,我們選這些來唱,就可與心靈敬拜配合得來。目前恐怕好些詞或曲,並無靈感的內涵,有些還恐怕是流行曲改寫的,都是天然才幹的作品,以之敬拜,難說是以靈而拜了。不在乎音律的美,或詞藻的雅,乃在乎神愛子的靈。
除敬拜外,主的話也教導我們「靠着聖靈⋯⋯禱告祈求」(弗六18上);以聖靈的能力而傳道(參羅一五18;帖前一5;林前二13);憑着聖靈而領會神的事情(參林前二11~12);生活上則順着並靠聖靈而行(參加五16),還有其他關乎聖靈的話。上面列舉的,部分是關乎個人的,但每個人在靈裏生活,可共同構成教會的屬靈運作和生活。
靠神的靈傳道
保羅說他傳福音「⋯⋯並沒有用高言大智⋯⋯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1,4~5)這是個明確擺出的原則,教會多時不加注意。用一些方法去傳福音,雖可以考慮,但我們應十分專一地仰靠聖靈,並且認為雖無特殊方法,聖靈還可作出大能的工;但「高言大智」,乃教外人表現自己的才華之方,並倚仗這些去達致成功,與聖經的原則,大不一樣。
靠聖靈傳道及行事,需要很多禱告;若沒有適量的禱告去行事,多時只顯出我們憑自己過於靠主,神的靈就缺了作工的渠道。教會若不着重禱告,只隨便商討事務和工作然後施行,難望經歷主的能力。個人當「隨時多方禱告祈求」,教會也當切實地着重禱告。
教會與傳統
基督教的教會,有些事情,是累代的傳統,並非聖經的吩咐;我們沒有遵守,可能有些教會的人,以為不對。舉例說,一般教會恪守節期,如聖誕節,復活節等,我們沒有本分去遵守。我們於主日擘餅,是紀念主的死和復活,用不着如其他宗教的人,另按日子去熱鬧一番。人以為「過節」總是好事,但最好的,還是照聖經而行。聖經絕對沒有寫出基督降生的月日,豈不是告訴我們用不着奉守那日嗎?聖經也沒有吩咐信徒守甚麼其他的節期。
傳統之一,是牧師制度。細心查考聖經,我們看不見有這制度。聖經只一次提及「牧師」一詞,記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這裏也說出有恩賜的人:作使徒的具有使徒的恩賜,作先知的也一樣;傳福音的,又牧師和教師,都一樣有恩賜而作工。這樣,牧師是領受了牧師的恩賜而去事奉和牧養教會的。若是我們細讀聖經,我們可以發現:有稱為使徒或先知的人,如彼得、保羅等是使徒;又如亞迦布是先知(參徒二一10);有稱為傳福音的,如腓利(參徒二一8);有稱作教師的,如在安提阿的教師們(參徒一三1);只有「牧師」,在聖經裏找不着一個。那麼誰具有「牧師」的恩賜呢?讓我們看彼得前書五章一至二節:「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羣羊。」明顯是長老作牧養教會的,所以他們得牧師的恩賜,卻沒有「牧師」的稱呼。現今的牧師,不是按聖經而有的;我們沒有「按立」的牧師,絕對沒有違反聖經。雖然這樣,我們不以為牧師的制度為大逆不道,是大不了的事情,以致我們對這樣的教會,惡眼相看。我們仍與他們一起過相愛的生活。
領袖問題
在教會裏,誰作元首?誰是最高權力的領袖?清楚不過的,是基督作全教會的頭,如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所言:「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而以弗所書也同樣清楚說明:「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弗一22~23上)我們不能說,基督升天去了,地上需人代祂行使職權,作教會可見的頭,這完全非聖經的說法;若真如此,聖經必有明文教訓擺出,而使徒行傳亦有這樣的人物出現,使眾信徒絕對服在他的手下。基督雖然升了天,祂仍與門徒同在,正如祂被賣之夜,對門徒所作出的應許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約一四18)主升天後曾對教會說:「那⋯⋯在七個金燈臺(教會)中間行走的,說⋯⋯」(啟二1下)祂是復活的主,祂仍然能夠在門徒中間作主;不像必死的人,須在去世前委人作他的繼任者。
各基督徒若誠實地服從主,一心討祂的喜悅,主就能在教會中帶領管理,我們也不致像士師記中以色列人的情形,「各人任意而行」,也不致像他們要求有一位王。
長老固然「照管神的教會」(參提前三5),卻不是作全羣的主(參彼前五3)。新約聖經記錄下來的長老制度,不是給教會一個長老,乃是眾數的長老;如舊約以色列民的長老,都是眾數的。這不過告訴我們,只有基督才是全教會的主,也是每一教會唯一的主;祂的地位,不可以由一個人僭居。
從前有一傳道人,要教訓一個年青的基督徒。他問該青年人說:「在你的家中誰為最大?」青年答覆說:「父親。」於是傳道人說:「同樣,在教會中我是最大的。」如此的傳道,絕非我們當中所應有的,也不是任何教會所可有的。主耶穌在受死前幾天對門徒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二三8,12)我們都是弟兄,絕不可以有人自高於弟兄之上。有長老,是因為教會需人照顧,所以有點職責,然而他基本上仍是弟兄,並沒有高一層的階級。基督說過:「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25下~27)
結語
總而言之,我們十分應當全心愛主,一心遵守祂的話,不管別人的人意主張,事事務求討主喜悅,忠於祂,忠於祂的話。共勉之!共勉之!
□ 作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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