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1 May 2025

特定的救赎:耶稣为谁而死?

改革宗神学持守特定救赎论(definite atonement)的教义。这项教义有时又称为个别救赎论(particular redemption)、有效救赎论(effective atonemet)或有限救赎论(limited atonement;「有限」并非指耶稣受死的能力或价值,而是指基督买赎的人数)。特定救赎论有别于其他两个重要的救赎论:普救论(universalism)和普遍赎价论(general ransom)。这三个论点(包括特定救赎论)都确认,基督的牺牲有无限的价值。普遍赎价论和特定救赎论都坚称,神的确将福音白白赐给所有听从基督好消息的人。普救论则坚持,所有人都得救,无论他们有没有正面回应福音。

要区分这三种论点,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检视救赎的两个不同层面:(1)耶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工作,以及(2)圣灵使救恩临到个人身上。普救论声称,基督为世上所有的人成就救恩,圣灵也使这救恩对每一个人都生效,所以全部都得救。普遍赎价论认为,虽然基督为世上所有的人成就了救恩,但圣灵只使救恩对那些相信的人生效,所以只有他们才真正得救。特定救赎论则认为,基督只为那些被拣选的人成就救恩,圣灵也只使救恩对那些被拣选的人生效(见罗8章<预定与预知>一文)。

根据普遍赎价论,虽然基督的死令世上所有人(包括被拣选的和被摒弃的)都有可能得着救恩,但却不确保所有人都得救。可是,特定救赎论却坚持,圣灵必定会使救恩对每一个基督为之而死的人生效,好叫凡是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最终都必得救。

圣经记载,神在堕落的人中拣选了许多人得救(这些就是「选民」),并差派基督来到世上拯救他们(约6:37~40,10:27~29,11:51~52;罗8:28~39;弗1:3~14;彼前1:20)。经文经常指出,基督是为特定的群体或个人而死,清楚地意味着祂的死确保他们能得着救恩(约10:15~18、27~29;罗5:8~10,8:32;加2:20,3:13~14,4:4~5;约壹4:9~10;启1:4~6,5:9~10)。当耶稣面临十字架的苦难时,祂只为那些父赐给祂的人祷告,而不是为「世人」(即其余的人;约17:9、20)祷告。

然而,同样重要的是,在提出特定救赎论的同时,也要坚持耶稣基督的福音是毫无限制、白白的传给所有人的。凡信靠基督的,都会得着怜悯;这是确凿无疑的真理(约6:35、47~51、54~57;罗1:16,10:8~13)。那些神所拣选的人聆听基督的福音,并借此蒙圣灵有效地呼召。福音的邀请和圣灵有效的呼召都源于基督承担罪恶的受死。那些拒绝基督邀请的人,是他们自己选择这样做(太22:1~7;约3:18),所以他们最终沉沦也是咎由自取。那些接受耶稣的人懂得感谢祂,因为祂的宝血已经彻底洗净他们一切的不义,也因为他们知道,若没有祂的恩典,一切的希望都会幻灭。

注:摘自新译本圣经研读版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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