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期院訊《主題文章》
界定宗派的差異並與哥林多前書1-4章作比較
改革宗神學院/葉提多牧師
有關宗派的系列專文,將分為兩部分,這是第一篇。下一期(2013年秋季院訊,第47期)的改革宗神學院院訊會有一篇談到在新約聖經中,合乎聖經的教會應該具備哪些基本的教義基礎。該篇文章也會指出,哪些宗派的差異是我們應該接受為「有爭議的事」(有如在羅馬書十四1裡談到的),而不至於論斷其他的基督徒;該文也會提出一些問題來評估一些宗派,供基督徒參考。那篇文章將會幫助基督徒了解到,很不幸地,不是所有的宗派都是健康的宗派,並且幫助基督徒發展出辨識的能力,看是否要離開一間教會,或者是留下來改革這間教會。
這篇文章會探討我對宗派的定義,我會用三個條件來評估一個宗派,並指出一些宗派之間為何會有一些共同的名字。然後我將考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的教導(這個教導和教會中「以人為中心」而導致的分歧有關),並與現今在各宗派之間的分歧情況來對照。最後我會用一個歡迎詞來作總結,歡迎來自其他宗派、想要在改革宗神學院學習的同學。
宗派的定義
什麼是基督教的宗派呢?我在此發展出一個定義,以幫助我們明白為何會有如此眾多的不同宗派,以及每個宗派到底想完成什麼事?許多非基督徒對這些差異感到非常的困惑,所以有個好的定義,會幫助我們解釋其中的差異:
「「許多地方教會,將資源、知識、智慧和判斷整合為地區性和全國性的層面,用以代表(做為模範)、宣傳(透過福音佈道、教會拓殖、建立會友、門徒訓練、領袖發展)及執行(透過教會紀律/懲戒)一種基督徒生活的成熟典範(或模式)。這種典範會表現在它的教導、敬拜、教義的陳述與應用上,他們也藉此傳遞出對上帝的位格和工作、人的本性、救贖方式、教會結構和屬天盼望的一種異象。」
從這個定義看來,宗派並非一定是罪惡的分裂團體。每個宗派都試圖去代表、宣傳及執行基督徒生活的各種不同的成熟典範。這些典範也許僅有些許的差別,也可能有顯著的不同。在一個擁有宗教自由的社會當中,每個宗派都有機會去說服同一社會中的其他人、自己模式的優點,並在不同宗派的團體當中保持一定程度的和平,即使彼此在一些細微的差別上無法達成一致的共識。
新約教導我們,為了要維護教會的純正,有些分隔是必要的,特別是要和那些扭曲了救恩的信息以及敬拜真神的正確方式的假教師分隔開來(約貳10-11;加一6-9;三1-5;五1-4;第一誡到第三誡),並且和一些道德上的不潔淨分隔開來(猶3-4;林前五;六9-11;弗五9-11;加五19-21;第四誡到第十誡)。新約舉出一些跟分隔有關的例子,對於維護教會的和平、幫助我們操練良心的特定信念,並勸勉其他信徒有關我們的成熟典範,是基本而必要的(徒十五36-41;羅十四1~十五7)。
基督教宗派之間之所以會有差異,最顯著的理由乃是在於:(1) 每個宗派對於新約聖經有不同的觀點(具體來說,是每個宗派對於聖經的權威性,以及聖經本身的充足性如何顯明出哪些是基督徒要討神喜悅所必須知道的事有差異);(2) 各宗派與信條之間的關係:要用什麼標準來解釋聖經(歷史性的教義陳述,如信條、信仰告白、要理問答),以及(3) 釋經者:誰可以(應當)解釋聖經(是每個基督徒嗎?只有當地教會、當地領導人、該區域的機構、全國性的機構?還是只有被選出來的領導人呢?)
我們可以用下圖說明(圖表顯示權威性與充足性越大,則線條越寬;權威性及充足性越小,則線條越窄)在各個類別中的權威性及充足性的程度:
任何宗派或獨立的教會都可以根據這三種指標來排名。一般來說,最常見到的宗派名稱(長老會、浸信會、路德宗、衛理宗、靈恩派/五旬節派),是很難用這些指標來區分的,所以我們在評論較大的宗派團體時應該要非常非常小心,否則我們就會違背了十誡中的第九誡,對我們的基督徒同胞作假見證(見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問答143-145)。如果我們計畫在講道中去評論某個宗派,我們就必須具體地界定這個宗派的哪個次級群體(sub-group),哪些領袖做過、或說過、或寫過這個有罪的或是錯誤的事情。舉例來說,沒有一個單獨被稱為「長老會」的宗派,可以被當成一個整體來加以定義或評論的。「長老會」這個詞出自希臘文,意思為長老,所以該宗派是以其教會治理的形式而命名的。但是當我們考量到它的三種指標時,就會發現有各種不同的長老教會。某些長老會的宗派(包括台灣改革宗長老教會或是美洲長老會PCA),還持有聖經乃是「上帝無謬誤的話語」的保守看法,他們把顯著的權威性及充足性授予「韋敏斯德信仰基準」(Westminster Standards;譯按:指韋敏斯德信仰告白,韋敏斯德大要理問答、小要理問答等三份文件),以它們來作為治理教會的教義憲章;另外,也把顯著的權威性及充足性授予當地教會的長老。這些長老必須順服於該區的「區會長老團」(Presbytery),然後區會長老團必須順服在全國性的總會(general assembly)之下。但是在其他的一些長老會宗派,則比較傾向介於保守派與自由派之間的中間路線、或是有些是較偏自由派的聖經觀點(包括台灣長老教會、美國長老會PCUSA);他們知道韋敏斯德信仰基準,但是在決策或是教會紀律方面,並未賦予它們顯著的權威性和充足性。不過他們將顯著的權威賦予當地教會的長老,但是他們仍然要順服於該區的區會長老團,及全國性的總會之下。這些自由派的教會變得越來越接納同性戀,也疏於管教旗下信徒、甚或教會領袖對同性戀的接納。
宗派的分類
用這三種指標來粗略劃分各個宗派,我們常使用以下這四種名稱:
基要派─ 福音派 ─ 傳統派 ─ 羅馬天主教
1. 基要派教會Fundamental
基要派教會對聖經的看法通常是相當保守的,他們對於任何教會信條採取懷疑的立場,並賦予某位基督徒或是某個教會的領袖解釋聖經的權力。獨立的靈恩派或五旬節派教會也符合這個類型。他們的牧師通常是靠自修或是只接受過低水平的聖經訓練。這些教會通常會同時從他們的牧者身上模仿到優點和缺點,這是因為缺乏其他外在的權威架構、缺乏程序規則或教會憲章,也沒有詳細的教義陳述來作為外在的檢測。這種模式在中國文化的背景下是相當典型的。如果牧師有著平衡的聖靈果子,有教導、講道、輔導和行政的恩賜,聖經上的知識成熟且博覽群書,在短期內他可以在他的教會裡有較多的正面影響、較少的限制。如果該牧者在人數增長和運用大眾媒體上極為成功,他的獨立教會也將會成為一種宗派(例如:美國加州華理克牧師[Rich Warren’s]的馬鞍山教會)。如果該牧者不具有平衡的聖靈果子,也缺乏教導或行政方面的恩賜,對福音和聖經沒有充分了解,也沒有博覽群書,他的教會將會為他的軟弱所苦。這些團體對有組織的基督宗派偏向於持批判的態度。因為這些教會是獨立運作的,他們傾向於發展出自己的事工訓練、神學院、或主日學教材。
以下其他類型的教會則偏向有宗派的組織,這會有助於複製他們的成熟典範:有更全面的教義宣言、神學院、教材;有地區性或全國性的組織,來作出決策、程序規則;有司法權去約束其成員(會友)和教會憲章。他們宗派存在的時間越長,所累積的財富與地產也會越多。
2. 福音派教會Evangelical
福音派教會對於聖經的觀點比較偏於保守,會要求教會領袖持守更全面的教義信仰宣言;以不同層級的權威,分成地方性、區域性和全國性組織(教會的「身體」),分層管理有關教義性的決策。台灣改革宗長老教會可以歸屬於這一類。也有一些獨立的長老教會沒有與區域或全國性的宗派連結,但是仍然持守著長老會和改革宗的信仰宣言,並推選出一群成熟的長老去治理教會(台北信友堂或是一些台灣改革宗長老教會屬於此列)。長老教會通常會有區域性的教會身體(稱為區會)能批准當地教會的牧師選舉(在任命成為該教會的牧者之前,該牧者必須通過教義與品格的考核)。
3. 傳統教會Traditional
在美國,傳統「主流(mainline)」教會偏向於採取中間派自由主義的聖經觀點,他們有很詳細的信條,但是一般而言,他們並不要求牧者持守這些信條;他們有地方性/地區性/全國性的教會組織,對所屬的教會具有相當的權柄。在台灣,台灣長老教會可歸屬於這類。其他傳統教會的牧師可能會被某個地區性的辦公室所指派,而非透過全體會眾選出。這些宗派往往比福音派教會的年代還要久遠。
4. 羅馬天主教Roman Catholic
羅馬天主教會以中間派-自由主義的觀點看待聖經權威,但是給予教會信條及教會會議極大權柄;並給予羅馬教宗至高無上的權柄——當教宗宣稱他是從教宗寶座上說話時。既然歷世歷代的信條和教會會議都具有權柄,要決定羅馬天主教的教義觀點,有時候會非常令人困惑,因為並不存在一個單一的、主要的教義陳述。神父通常是由地區性的主教轄區所任命的,而不是由會眾選出。針對羅馬天主教的錯誤,請看英格蘭教會的《三十九條信綱》(The Thirty-Nine Articles)。在這個信綱當中,當某個條文是反對或拒絕某件事,通常是針對羅馬天主教的錯誤而說的。當非基督徒問我有關基督教和羅馬天主教之間的差別時,我通常會說我們在一個人如何得救、如何上天堂的事情上有分歧。
基督徒(特別是抗羅宗的改教者們)從保羅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的教導看到,救恩是透過聽聞、相信福音而來(加二16,三1、5;羅四24-25;十9-10)。在基督完美的挽回祭之上,加添任何人的行為,就會改變福音的意義,使之與基督和祂的救贖之路隔絕(加五1-4)。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以多種方式這樣作:(1) 教導聖禮本身對個人的救贖和進天堂具有功效,即使他只是行禮如儀而無信仰;(2) 在天特會議(Council of Trent)中,公開否認唯獨因信稱義,主張救恩也必須倚靠人的作為;(3) 數百年來在全世界以拉丁文進行彌撒,即使只有少數人能了解其真正的意義。因信基督而得救的真理,並未被清楚地宣講,反而向參加禮儀的大多數會眾隱藏,以至於他們並不明白這道理;(4) 當聖經教導我們應該單單向上帝祈求,卻教導人們向耶穌的母親馬利亞祈禱(基本上這是一種崇拜人的形式)。
教會名稱與宗派的關係
對一些人來說,另一種困惑則是在於各種不同的教會名稱。通常地方教會命名的原因有:神學上的強調(「奇異恩典」改革宗長老教會)、選擇聖經中一個重要的名字(「伯特利」改革宗長老教會)、歷史中重要的人物或信條(「聖約翰」東正教教會、「韋敏斯德」長老教會)、或是某個地區名(「松山」改革宗長老教會)。但如果那個當地教會屬於某宗派,則教會的招牌、文獻或廣告上,會包括該宗派的名稱和標誌。宗派的名稱通常反映出該宗派在其形成歷史中的獨特意義。例如,「浸信會」的歷史特色是其成人信徒的洗禮;「路德宗(信義會)」的歷史特色是跟隨馬丁路德;「衛理宗-循道會」的歷史特色是跟隨約翰衛斯理;「靈恩派-五旬節派」的歷史特色則是強調在早期新約教會當中某些特定的聖靈恩賜,如說方言並翻譯方言、預言/明辨/智慧的言語、有醫治或行神蹟恩賜的個人,他們相信仍然持續到今日;「改革宗」通常來自神學上對上帝在救恩中的主權的強調,這是改革宗信仰告白或要理問答中的教導,這些信條往往是以其寫成的所在地而命名的(例如:韋敏斯德、比利時、海德堡,也有蘇格蘭教會的《三十九條信綱》,仍然在影響著今天的聖公會)。一個宗派內的地方性教會,除了使用自己宗派名稱外,可以自由地選擇地方性的名稱。
宗派合乎聖經嗎?
但有些人聲稱,這種宗派的區分是有罪的,也拒絕形成宗派性的團體,他們稱自已是無宗派的教會。一般來說,這些團體也以一種造成不和的態度(雖然他們對這種態度很有意見)來反對其他宗派(這句話要請葉牧師再澄清一下,我對原文的意思不是很有把握),但他們會驕傲地認為,他們是跟隨耶穌,而不是跟隨路德、加爾文、或衛斯理。他們會根據哥林多前書一章10-12節,認定分宗派是有罪的,並且認為所有宗派的分裂是不順服的罪:「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裡的人曾對我提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紛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平行經文:林前三4)」對於這個指控,說改革宗教會是違背這段經文的諸多宗派之一,因為我們聲稱是在「跟隨加爾文」,我們該如何回答呢?
本質上來講,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到四章所責備的,是某種特定類型的分裂。這些信徒對福音是出自上帝的,以及在教會中宣講福音的權威等級(ranks of authority)有所誤解。保羅的觀點是,每位在哥林多教會的真信徒,都是跟隨上帝,靠著聖靈在基督裡成長、以祂為根基的(林前三6,10-11,16)。他們跟隨保羅如同父親一樣,而跟隨其他的帶領者,如亞波羅,如同啟蒙教師一樣(林前四15,參新譯本)。沒有一個信徒能夠讓任何教會領袖孤立於這個等級模式之外,並聲稱任何領袖可以脫離其他人,無論是高於、或低於他的權威等級,而單獨行動。若是其他人以啟蒙教師的身份來教導信徒,就像亞波羅,他必須把根基立在基督之上(這根基是保羅所立的),他也必須跟隨保羅如同父親。若某人追隨亞波羅,他們就同樣是在追隨父親保羅(因為是保羅把基督立為根基的),如此,上帝就叫他生長。因此在哥林多教會當中分裂的罪,乃是將領袖各自分門別派,但其實他們都是同一支軍隊裡各司其職的士兵,屬於同一個元帥。有上帝的靈居住在其中,以建造上帝的殿(林前三10、16),跟隨著工頭的計畫,藉著神的靈,立根基於基督。也沒有人能宣稱可以與元帥直接相通,說「我是追隨基督的」,然後他們就能跟隨基督,不需要以保羅為父親、或以亞波羅為啟蒙教師(林前一12)!我們必須靠著上帝的靈,透過父親保羅(新約許多書信的作者)和跟隨保羅的啟蒙教師們,在基督耶穌裡來到上帝的面前。在宗派的精神中,沒有人能從眾人中被孤立出來。
我們可以用一種沒有犯存在於哥林多教會裡分裂教會的罪的方式來這樣說(以過度簡化的方式):我以傅格森(Sinclair Ferguson)為啟蒙教師,他追隨約翰加爾文為師,而加爾文以奧古斯丁為師,奧古斯丁又跟隨立根基的使徒保羅,他們(所有基督的僕人們)都是靠著上帝的靈,以基督為根基,建造我們成為上帝的殿,並叫我們生長。在基督徒生命成長的過程中,識別出某些啟蒙教師並不是有罪的,只要我們同時承認這個不可分割的、從上到下的權威等級,都是出於一個身體,在愛中同工、彼此建造的。而許多其他的宗派會說他們是指跟隨其他的啟蒙教師(如路德或衛斯理),但是當它們也承認這權威的等級,而他們所有的啟蒙教師也是尊保羅為父親、以保羅的根基為根基,然後我們就不是犯了像哥林多教會之中分門別派的罪。教會乃為有機的整體,以其為中心,生長出許多的子根。
在選擇教會或是宗派時,我們應該仔細考慮哪些啟蒙教師是最緊密地跟隨保羅,以保羅為父親(他把根基建立在耶穌基督之上),然後再去跟隨那些啟蒙教師。這也是我之所以追隨約翰加爾文為我的啟蒙教師之一,也將改革宗神學,就是在韋敏斯德信仰告白和大、小要理問答中所教導的,視為追隨父親保羅、立根基於基督的最佳途徑。此外,我也相信改革宗長老教會對聖經有著:(1) 一個良好平衡的、非常保守的觀點(聖經原稿無誤,且其中的內容在實質上保存至今,所以我們在讀經時就像上帝正在對我們說話,並小心地在前後文當中去了解經文的意義,以至於我們可以帶著上帝的權柄,去傳講、教導和輔導);(2) 韋敏斯德信仰準則中詳細的教義聲明;(3) 在地方性、地區性、全國性的教會身體裡,有司法的權柄,幫助保護地方性的教會免於在基要的教導上漸行漸遠。改革宗強調上帝救恩的主權和基督徒生活的成熟典範,在韋敏斯德信仰標準當中的許多具體教義主題,與整本聖經的教導是若合符節的。
無宗派合乎聖經嗎?
我們要如何回答上述那些宣稱「單單跟隨耶穌基督」的無宗派人士的異議呢?他們可能會犯了保羅所譴責的同樣的罪,因為他們把基督從教父們(即眾使徒)和啟蒙教師們那裡孤立出來,從而忽視了這個發號施令的等級:把保羅視為父親,然後是上帝在教會歷史中賜給教會,要在愛中建立教會的許多啟蒙教師。那些聲稱只需要聖經,而不需要教會歷史中的教師或啟蒙教師們的影響的人,他們對這段聖經的理解是錯誤的。
當然,在許多宗派內,真的有證據顯示,哥林多前書所譴責的那種隔離分化的確是存在的,他們把自己的成熟典範,當成好像他們與教會歷史中其他的啟蒙教師是孤立分開的,或是與保羅,甚至是基督自己分開的,來加以呈現。在這種情況下,基督徒需要悔改、認他們驕傲的罪,並承認基督的教會乃是一個身體,有許多不同的成熟典範。
至終,我們可以順理成章地說,我們信徒名字的一部分,是源自於這個權威的等級:從三位一體的上帝,傳到教父、又傳到眾啟蒙教師當中:「我是靠著聖靈在耶穌基督裡屬上帝的,屬保羅的、屬奧古斯丁的、屬加爾文的、屬傅格森的。」縱使我們有時會用縮寫來說明哪些啟蒙教師對我們的影響最大,或是用那些啟蒙教師的名字來稱呼我們的教會,但我們終須明白,這些互相連接的權威等級會構成一個教會身體,而這些權威等級在永恆中的新天新地裡,是榮耀的並彼此相連於三一真神。
根據上述定義,讀者可能會質疑,摩門教也合於這套規模嗎?評估一間基督教會最重要的標準乃是在於它與聖經的關係,而因為摩門教添加了「摩門經」,並稱之為「最完美的福音」,它們已經拒絕了基督藉著保羅這位奠基者所賜下的福音,保羅曾清楚寫下,除了他所傳的福音,沒有別的福音。若有人宣稱(聖經之外)有別的福音,就意味著傳此福音的教師或是宗教是被上帝所咒詛的(加一6-9)。摩門教徒把他們的聖殿儀式加入救恩中,並教導若不經過他們的聖殿儀式,沒有人能夠得救。這顯然是違背了保羅在加拉太書當中對救恩、並因聽信福音而領受聖靈的教導(加三1-5;五1-4;一6-9)。
歡迎來學習改革宗神學
最後,身為改革宗神學院的教務主任,我張開雙臂歡迎從任何宗派背景而來、願意來改革宗神學院就讀,並學習我們董事會和教職員們都堅守的、特別的基督徒成熟典範,包括:(1) 對於聖經無誤與權威採保守的觀點;(2) 相信具歷史價值的韋敏斯德信仰準則和海德堡要理問答,對於聖經所啟示重要的教義性主題,給了我們非常好的總結;(3) 雖然基督徒個人能足夠明白聖經的基本教導,並且相信、因而得救,但我們相信最好的聖經教師貢獻了他們的心思,將聖靈的光照藉著歷史上最優秀啟蒙教師們的文字作品來發聲,他們了解新約時代的教父們乃是建立在基督的基礎上。改革宗神學院的教職員們準備好去服事那些在各自的教會裡展現成熟事工的基督徒,來向我們的教職員們學習成熟的典範,且是學習我們所堅信最符合聖經經文(弗四11-16)的成熟典範。改革宗神學院的教職員們也將會耐心地回答,這些來自於各種不同宗派背景學生們的每個問題。您可成為延伸制學生,加入我們的課程。或者,您也可以考慮申請我們被「亞洲神學協會」所正式認可的學位:神學學士、舊約碩士、新約碩士、聖經輔導碩士、基督教研究碩士、或是我們的道學碩士。目前我們也正在籌備,未來也會將我們的神學碩士和遠距學習的學位申請通過認證。(最後,身為改革宗神學院的教務主任,我張開雙臂歡迎從任何宗派背景而來、願意來改革宗神學院就讀,並學習我們董事會和教職員們都堅守的、特別的基督徒成熟典範,包括:(1) 對於聖經無誤與權威採保守的觀點;(2) 相信具歷史價值的韋敏斯德信仰準則和海德堡要理問答,對於聖經所啟示重要的教義性主題,給了我們非常好的總結;(3) 雖然基督徒個人能足夠明白聖經的基本教導,並且相信、因而得救,但我們相信最好的聖經教師貢獻了他們的心思,將聖靈的光照藉著歷史上最優秀啟蒙教師們的文字作品來發聲,他們了解新約時代的教父們乃是建立在基督的基礎上。改革宗神學院的教職員們準備好去服事那些在各自的教會裡展現成熟事工的基督徒,來向我們的教職員們學習成熟的典範,且是學習我們所堅信最符合聖經經文(弗四11-16)的成熟典範。改革宗神學院的教職員們也將會耐心地回答,這些來自於各種不同宗派背景學生們的每個問題。您可成為延伸制學生,加入我們的課程。或者,您也可以考慮申請我們被「亞洲神學協會」所正式認可的學位:神學學士、舊約碩士、新約碩士、聖經輔導碩士、基督教研究碩士、或是我們的道學碩士。目前我們也正在籌備,未來也會將我們的神學碩士和遠距學習的學位申請通過認證。(編者按:2018年,改革宗神學院第二度通過亞洲神學協會ATA認證六個學位。包括:神學學士、舊約碩士、新約碩士、基督教研究碩士、聖經輔導碩士和道學碩士,並加上「遠距基督教研究碩士」學位。)
链接:https://rtv.org.tw/careful-commenting-large-denominations/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