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18 November 2017

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馬太福音7:21 凡 稱 呼 我 主 阿 , 主 阿 的 人 不 能 都 進 天 國 ; 惟 獨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才 能 進 去 。22 當 那 日 必 有 許 多 人 對 我 說 : 主 阿 , 主 阿 , 我 們 不 是 奉 你 的 名 傳 道 , 奉 你 的 名 趕 鬼 , 奉 你 的 名 行 許 多 異 能 麼 ?23 我 就 明 明 的 告 訴 他 們 說 : 我 從 來 不 認 識 你 們 , 你 們 這 些 作 惡 的 人 , 離 開 我 去 罷 !

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那什麼是天父的旨意呢?

﹝文意註解﹞「不能都進天國」主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祂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主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祂知道有許多人只用嘴唇尊敬祂,心卻遠離祂(太十五8)。像這般有口無心的人,當然不能有分於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天國是神掌權的範圍,一個不遵行神旨意、卻隨己意而行的人,他乃是不一個不服神權柄的人,他當然不能進到天國裏面。 
﹝話中之光﹞(一)跟隨主不能光在口頭上(「主阿,主阿」),須有實際行動(「遵行天父旨意」)方可。 (二)神的國和神的旨意是有密切的關係的(太六10);惟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算真正活在天國的實際裏面的人。 (三)人不能以工作來代替順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勞苦忙碌來代替順服神的旨意。 (四)除非遵行祂的旨意,否則主必棄絕人一切的事工。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0Matt/40CT07.htm

我从来不认识你(七21~23)
  七21 主耶稣跟警告那些假称已认祂为救主,却未曾悔改得救的人。称呼耶稣“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只有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遵行神旨意的第一步是相信主耶稣(约六\cs1629)。
  七22,23 当审判那日,有许多非信徒站在基督面前(启二○11~15),诉说自己曾奉神的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可是,他们无论怎样郑重声明,也是枉然无用。耶稣要明明的告诉他们\cs8,祂从来不认识他们。
  这些经文让我们知道不是一切的神迹都出于神,也不是所有行奇事的人都得到神的认可。神迹不过是指能行出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来自神或出于撒但。撒但可以授权他的差役,让他们暂时赶走邪灵,为要制造假象,使人以为神迹是出自神的。他不会使他的国分裂,只不过为将来设下更厉害的圈套,进行攻击吧了。
《马唐纳注释》http://chajing.fuyin.tv/New%20Testament/40Matt/40FT07.htm

我相信遵行天父旨意的第一步是要认罪悔改,接下来是相信耶稣,相信神会赦免你的罪。

21. 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口头上的敬拜是不够的:“凡称呼……不能都。”我们可能相信我们主的神性,我们可能用“主阿,主阿”这样的话尽极大努力反复确认这一点;但是除非我们行出父的命令,否则我们就不是真正敬拜子。我们可能承认对耶稣的义务,称呼他“主阿,主阿”,但如果我们从来不实际行出这些义务,我们的承认又有什么价值呢?那些被我们的王接入他的国的不是那些信仰只是在口头上和礼仪上的人,而只是那些在生命种彰显出真正门徒的顺服的人。

22, 23.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如果正统的信条单独树立,它是不能救人的,如果有正式的立场和事奉相伴,也不一定就能拯救。那些人说,“主阿,主阿”,除此以外还辩护说,他们奉他的名作先知讲道。如果传道人不行出他所传的,在全世界的传道都救不了他。是的,他可能很成功, — 成功到了很高的地步,“奉你的名赶鬼”,然而,没有个人的圣洁,那赶鬼的要把自己也赶掉。所夸耀的成功可能在不同的方面令人惊奇 — “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然而这个人可能不为基督所认识。这里三次用“奉你的名”做一切事情来形容这个人,然而这位他如此随意,如此大胆使用他的名的主,是根本不认识他,不容得他留在他的面前。主不能忍受那些称呼他“主阿,主阿”,然而却行恶的人留在他的面前。他们对他说他们认识他;但是他要“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这给我,还有其他人,多么严肃的提醒!除了真心行出父的旨意,没有什么可以证明我们是真正的基督徒!我们可能为全部人所认识,有很大的属灵能力胜过鬼魔和人,然而我们的主可能在那大日不认我们;可能把我们这些他不能容忍见到的假冒之人赶出去。
(司布真圣经注释)
http://www.jdtjy.org/d/book/cjzlzh/nr/40-%E9%A9%AC%E5%A4%AA%E7%A6%8F%E9%9F%B3%E6%9F%A5%E7%BB%8F%E8%B5%84%E6%96%99%E6%80%BB%E6%B1%87/7540-2858-8997-7903.html

7:21-23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若说称呼主不过是信仰的必要条件,那么遵行天父旨意的人可以说是信仰成长的充分条件。因为信仰超越对耶稣的单纯的知识,意味着顺从。因此本段经文表明,与所有不信的人一样,只是在知识上认识耶稣的不完全的信徒,也被定罪。
《精读本圣经注释》
http://www.godcom.net/chajing/New%20Testament/40Matt/40%E7%B2%BE%E8%AF%BB%E6%9C%AC%E5%9C%A3%E7%BB%8F%E6%B3%A8%E9%87%8A/40JT07.htm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2128页): 基督在这里指明,仅在口头上称基督为主,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若要得到幸福,就必须完全地信靠基督;要悔改己罪,过一个圣洁的生活,彼此相爱。这就是基督的旨意,也是为了使我们成为圣洁。
https://books.google.com.my/books?id=dsmVBwAAQBAJ&pg=PA1390&lpg=PA1390&dq=%E5%87%BA%E4%BA%8E%E4%BA%BA%E7%9A%84%E5%BF%85%E8%B4%A5%E4%BA%A1%EF%BC%8C%E5%87%BA%E4%BA%8E%E7%A5%9E%E7%9A%84%E5%BF%85%E5%85%B4%E6%97%BA%E3%80%82&source=bl&ots=ydr4Ewt6Gf&sig=z5yiB3qf9o-Uhws3um4kDzcT0aw&hl=en&sa=X&ved=0ahUKEwjEzNH6gcPXAhUO5bwKHS5QDVA4ChDoAQgrMAA#v=onepage&q&f=fal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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