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却常常颠倒了,变成‘爱罪,恨罪人’
神对于罪,从不宽容。
神对于罪人,却是百般怜悯。
这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因此,当我们在面对事情时,也常需将‘对罪严格,对罪人怜悯’的观念,
谨记在心,
而不能‘对罪宽容,对罪人严厉’。
1、对罪人:我们必须怜悯,
因为,我们所有人都一样,只不过是罪人。
他们的罪,并不比我们重。
对犯下罪行的纳粹,我们的内心,需饶恕。
对同性恋者,我们必须怜悯。
2、对罪:我们不能轻忽,必须就事论事来进行检讨。
错的,就要指正。
对的,就要鼓励。
在对“罪”进行讨论时,如果错用对“罪人”的宽容态度来面对,
就易产生是非不分,善恶不明的严重结果。
这件事对不对?对是哪里对?不对是哪里不对?是应该被彻底讨论,而不能含糊带过的。
对纳粹所犯的罪行,必须检讨追查,才是公义的社会,应有的反省及表现。
对同性恋者的罪,我们无法和稀泥,为了使当事人好过一些,就硬说那不是罪。
公开的错误,需要公开的认罪。(像政府的错,不能私下表示抱歉了事,必须公开道歉)
私人的错误,可以私下解决。(像被害家属,可以私下饶恕死刑犯)
没有对罪的认知,就没有认罪,
没有认罪,何来真正的宽恕?
信徒得救,是必须承认自己是有罪的人,必须先认罪,然后才能求赦免。
不认为有罪,如何得赦免?
但很不幸的,我们常会掉入另一种情形:
对罪,常太过轻忽,但却美其名叫“包容”、“合一”、“爱”。
对罪人,常太过严厉,还不到最后审判日,我们已先判定谁得救不得救。
同时,也常会‘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对自己的罪,轻忽随便。
其实,把‘罪’和‘罪人’分开处理,说来容易,其实很难。
这需要不断的自我要求,不断的追求成圣,不断的求主加添力量,
然后我们才能逐渐像主耶稣一样:
恨罪,爱罪人。
(小小羊)
https://www.xiaoxiaoyang.net/archives/85
#1
请教小小羊
罪,罪人可与"不可论断"做合一解释?
谢谢~#2
给Paul:
请用『不可论断』,当关键字,
到站内文章搜寻功能,进行搜寻。
大致就可以得出相当程度的观念了。#3
谢谢小小羊弟兄的回应
我回溯读了你Jul 12 2010 的文章,有关判断与论断的
区别,加上刘晓亭牧师的解说,
我自己的小结是
绝对的真理,或完整的事实,才可对事或人使用论断,
判断多用于事,论断多涉及人(意念)
而后者是只有上帝才能完整通晓,是上帝的主权,最终
的审判,再结合恨罪爱罪人做合一的解释
谢谢弟兄多年辛劳圣经的解说(我看了很多年,直到最
近才找到可直接留言跟你交通的地方)
我最近有参加一个查经班(嘉义市)
我会向弟兄姊妹推荐你的文章
再次感谢主,再次感谢你
Paul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translate.goog/blog/post/269191316?_x_tr_sl=zh-TW&_x_tr_tl=zh-CN&_x_tr_hl=zh-CN&_x_tr_pto=sc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