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22 September 2023

《希伯來書》麥克阿瑟 第十三章 拒絕完全啟示的悲劇(Ⅱ)(6:1∼8)

第十三章 拒絕完全啟示的悲劇(Ⅱ)(6:1∼8)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1∼8)


   多年去教會,反覆聽過福音的人,甚至是教會忠心的成員,也可能並未真正委身於耶穌基督。這段經文講得就是這種人。作者特別指的是那些聽過福音,卻沒有接受基督作救主和生命之主的猶太人;但這個警告可以應用在任何人身上,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所有知道神在耶穌基督裡救贖真理的人,可能見過福音改變他們許多朋友和家人的生命,甚至也曾奉耶穌的名作過信仰告白,卻轉身離開不接受福音,這些人當受嚴重的警告。固執地拒絕基督,可能會導致這些人錯過靈性回轉的關鍵點,永遠失去得救的機會。在那些猶豫不決的人身上,經常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他最終跟隨自己那顆不信的惡心,永遠背離了永生神。


   這些人常常是接受了形式上的基督教,卻沒有掌握它的實質。耶穌指著他們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這就是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個插段中對不信之人的提醒。


   刀越用越快,但真理與刀不同,真理是要接受和遵行的。只是聽真理,卻不接受和遵行,那真理就會變得遲鈍,沒有意義。我們越是忽略真理,就越會對真理產生抗體。這些第一世紀的猶太人,在福音還是「新聞」的時候,沒有接受,反而漠不關心,以致靈性遲鈍剛硬、疏忽怠惰。因為不運用他們的福音知識,以致無法作信仰的委身決志。實際上,他們正處於危險的景況,很可能因著壓力和逼迫作出極端錯誤的決定,退回猶太教。


   這就是不信的猶太人所面對的情況,也是希伯來書5:11∼14的主題。他們在屬靈上變得遲鈍、剛硬、愚蠢。作者在第6章提出解決的辦法。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6:1∼2)


   這裡的關鍵思想是離開和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其實這兩部份是同一個意思,一起建構這些猶太人在屬靈上變完全的第一步。他們必須一次完全地離開他們與舊約、與猶太教的關聯,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而且不能有半點遲延。救恩帶來的完全不是一個過程,而是瞬間的神蹟。這段經文正談論的完全,是離開舊約的小學,進到新約完全的啟示和祝福之中。


   aphiēmi(「離開」)的希臘文意思是放棄、拋棄、聽任、不顧、丟掉,指的是與先前的環境或條件完全分開,完全隔絕。《釋經者希臘文聖經》(TheExpositor’sGreekTestament)將希伯來書6:1譯作:「讓我們放棄基督道理的開端。」


   在哥林多前書第7章,保羅提到基督徒丈夫若有不信的妻子,妻子願意同住,丈夫就不可離棄他的妻子,用的就是aphiēmi這個希臘字。離婚是夫妻完全的分離,徹底放棄這種關係。基督徒與猶太教「結婚」是錯誤的關係,為了基督,應當強制離開猶太教。不信的猶太人必須完全與他之前的宗教「離婚」,才能得救。


   aphiēmi這個希臘字也常用來指罪得赦免(如太9:2、5、6;羅4:7;雅5:15)。當我們蒙赦免,我們的罪就遠離我們,與我們隔絕,毫無關係了。馬太福音15:14用同樣這個字來講說我們要遠離假教師。在馬可福音1:20,該字用在雅各和約翰身上,他們為了跟隨耶穌,完全離開了自己的父親西庇太和打魚的生計。


   不信的猶太人要離開基督(彌賽亞)道理的開端指的是舊約對彌賽亞的教導—這再次說明這段經文不是對那些不成熟的基督徒(「嬰兒」)說的。不管我們在信心上成長得多麼成熟,都不能離開福音的基礎,道理的開端。記住,這裡的重點不在談基督徒靈命的成長,而是藉著成為基督徒,達到靈命成熟的第一步,也就是棄絕、離開、放棄我們之前抓住的東西,來擁抱全新的事物。因此,這是寫給不信之人的話。神的道從來沒有說過基督徒要放棄基督教的基礎,進到其他事物中。


   要拋棄的是猶太教、舊約的規定和原則,這不是在已有的事物上加添什麼,而是放棄已有的東西。這正是聖靈要希伯來人所做的事情—放棄舊約的影子、預表、圖像和獻祭,來到耶穌基督的新約實體當中。用一句話來說,就是:「離開彌賽亞的圖像,到祂自己跟前來!」或是「放棄舊約,接受新約。」

   一、舊約的特徵是不完全


   希伯來書6:1∼2指出的根基,就是舊約的六個特徵: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這些都是舊約的概念。雖然指向福音,卻不是福音的組成部份。


   A. 懊悔死行


   懊悔死行是指從惡行、從帶來死亡的行為中轉回。「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來9:13∼14)以西結說:「犯罪的,他必死亡。」(結18:4)新約對這個真理的表達是:「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舊約教導人應當悔改轉離自己招致死亡的惡行,但這種模式只是懊悔的第一步。人們只知道他們要轉離惡行,轉向神。這是他們所知的全部教義。


   在施洗約翰的佈道中,甚至在耶穌自己的早期事工中,他們的主要信息都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4:17)他們宣講的只是悔改,轉離惡,朝向神。但是,悔改的教義在耶穌基督裡變得成熟和完全了。保羅提醒以弗所教會的長老有關他的服事:「又對猶太人和希臘人證明當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穌基督。」(徒20:21)保羅在亞基帕王面前辯護時,提到「先在大馬士革,後在耶路撒冷和猶太全地,以及外邦,勸勉他們應當悔改歸向神,行事與悔改的心相稱」(徒26:20)。但他繼續解釋這信息的焦點是耶穌基督和祂的救贖大工。只是轉離惡行,歸向神已經沒有用了;人只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來到神面前。


   新約實際上是在說,沒有相信耶穌基督,悔改就毫無意義。耶穌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一個人不管多麼真誠地想要悔改自己的罪,歸向神,若離開基督,就永不能到神那裡去。耶穌基督是神提供惟一來到祂面前的道路。


   懊悔死行單指轉離惡,是舊約一個重要而奇妙的真理,卻不完全。一個人只有藉著信來到耶穌基督裡,「懊悔死行」才能完全,發揮作用。為了得到完全地對付罪的方法,那不完全的必須丟掉。


   B. 信靠神


   信靠神的意義已經提過了。今天若不藉著信靠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祂是通往神的惟一道路),信靠神就毫無益處。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徒2:38)若不信靠基督,悔改就不被接受。惟一「得生命」的悔改,是與信靠耶穌基督有關的悔改(徒11:17∼18);而現今對神的信心就是建立在信靠神兒子的信心。若不藉著子,就沒有到父那裡的道路。


   舊約教導我們要懊悔死行並信靠神,而新約則教導我們要藉著信靠主耶穌基督,這惟一通往神的道路來悔改。兩者的區別很明顯。這封書信所針對的猶太人相信神,但他們還沒得救。他們懊悔死行,信靠神;但不管他們有多真誠,若沒有基督,都不能將他們帶到神那裡去。「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C. 各樣洗禮


   baptismos這個希臘字在英王欽定本譯作「洗禮的教義」,似乎假定這段經文是寫給基督徒的。但這裡所用的不是baptizo(常用來指洗禮的條例),這就再次顯明這段經文不是寫給基督徒的。


   每個猶太人的家門口都有一個洗手盆,是為家人和客人準備的,用來做禮儀上的潔淨,這種潔淨禮儀有很多種;作者這裡所指的,就是要棄絕和忘記的就是這些洗濯。甚至舊約都預先指明,將來有一天,這些儀式性的潔淨要被神所賜的屬靈潔淨所代替:「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結36:25)舊的洗濯多種多樣,但都是身體上的、象徵性的,也是暫時的;而新的洗濯則是一次性的、屬靈的、真實的,並且是永遠的。這是奇妙、有效和永恆的「重生的洗及聖靈的更新」(多3:5),也這就是從水和聖靈的生(重生),是耶穌告訴尼哥底母進入神國的必要條件。


   D. 按手之禮


   這裡的按手之禮,與使徒時代的做法(徒5:18,6:6,8:17;提前4:14等)沒有任何關係,而是指舊約獻祭的時候,人要把手按在祭牲的頭上,象徵自己與牠認同(利1:4,3:8、13)。


   我們與耶穌基督認同,並不是將我們的手按在祂身上,而是藉著聖靈的洗,在信心中與祂聯合。作者是在告訴這些不完全的猶太人「忘記有關聖殿獻祭按手的教導,緊緊抓住基督,把信心放在祂身上。」


   E. 死人復活


   舊約有關復活的教義很不清楚,也不完全,我們從中只知道死後還有生命,並且神會賞善罰惡。例如,從約伯記我們得知,復活是身體的復活,不單是靈性上的(約19:26);除此之外,從舊約中我們就很少了解到有關復活的事情了。


   當然,在新約,復活是最重要、最詳細的教義之一。復活是使徒佈道的主題,而且確實在耶穌基督身上實現了。誠如祂所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約11:25)哥林多前書15章極其詳細地描述了身體的復活,而約翰壹書3:2告訴我們:「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有人滿足於舊約對復活有限而模糊不清的教導呢?


   F. 永遠審判


   我們只能從舊約傳道書了解到一點點有關最後審判的事情:「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4)惡人會受罰,好人會得福。


   然而,在新約裡,我們又被告知大量有關永遠審判的信息——比很多人喜歡聽的還要多。我們知道在信徒身上會發生什麼事:「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們將要站在主面前,為我們的工作接受審判—有的獎賞多,有的獎賞少—但我們自己不會被審判(林前3:12∼15)。我們也知道不信的人會發生什麼事。我們知道有關綿羊與山羊的審判(太25:31∼46),以及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啟20:11∼15)。我們知道耶穌基督被賦予審判的權柄(約5:21∼29)。除此以外,從新約我們還可以了解更多有關審判的內容。


   希伯來書6:1∼2的重點很簡單,就是那些不信的猶太人應當讓那不完全、只是小學的影子和象徵的舊約過去,從而迎接這成熟、完全、實體的新約。聖靈在呼籲他們離開懊悔死行的簡單步驟,因為新約的教導是要我們向神悔改,過基督裡的新生活。離開信靠神的簡單步驟,而來信靠耶穌基督。離開禮儀式洗禮的步驟,來接受神的話語對靈魂的潔淨。離開按手在祭牲頭上那禮儀的步驟,改用信心抓住神的羔羊。離開死人復活的初步教導,來到那得生命、完全榮耀的復活中。離開永遠審判的簡單教義,來到新約所啟示的,那完全的審判和賞賜的真理中。


   這六個教義是猶太教的基礎,但這些都必須被擱置一旁,因為在基督裡有更好的預備。舊約是從神來的,是真的,但不完全。它是神的啟示和人類救贖計畫的必要組成部份,但它只是部份的啟示,並不完全。猶太教必須被廢除,因為它是無效的,不再能有效地表達對神的敬拜和順服。

   二、大能


   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來6:3)


   這節經文很難解釋,雖然它很短,很簡單。我們會從兩個角度來看這節經文。


   一些解經家認為,「我們」是編輯用語,指作者自己。他其實是在說:「神若許可我,我就會繼續教導你們需要知道的東西。」另外一些解經家認為,作者只是要與他的讀者認同,表達:「神若許可,你們必會完全。」


   我認為上述兩種解釋都有可能是正確的,因為兩者並非相互排斥,也與希伯來書其他部份沒有衝突。不管是服事(作者繼續教導),還是救恩(讀者在基督裡竭力進入完全),都必須有聖靈(神若許我們)的參與才能發揮果效,結出果實。一切事物都以神的應許為中心。需要神的能力是重點。「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什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林後3:5,參雅4:13)「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不管是教導者或尋求者,神的主權才是關鍵要素。

   三、猶太人的五大優勢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來6:4∼5)


   這裡所說的希伯來人,具有五大優勢,以上兩節經文就總結了這一點。


   A. 他們已經蒙了光照


   首先,我們應當注意,這段經文並未提到救恩。這裡沒有提及稱義、成聖、新生或重生。那些已經蒙了光照的人所講的並不是重生、成聖或稱義。實際上,這裡所用的辭彙也沒有用在新約其他有關救恩的經文上。因此,這段經文所用的一些辭彙不應當被理解為在指救恩。


   這裡所說的「蒙光照」,與對聖經真理的洞察力有關。在七十士譯本中,這個詞的希臘文phōtizō好幾次被譯為「由知識或教導發出的亮光」,指的是在精神上意識到某些東西,得到了指示和引導。這與回應沒有關係——即与“接受或拒絕,相信或不相信無關”。


   耶穌初次來到加利利服事時,祂說祂來是要應驗以賽亞書9:1∼2的預言。那個預言的一部份是這樣說的:「那坐在黑暗裡的百姓看見了大光。」(太4:16)所有看見和聽見耶穌的人都見到了這「大光」,但並非所有的人都得救。看見神的光與接受神的光是兩回事。這些加利利人,與當時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一樣,在一定程度上蒙了光照,但根據聖經記載,他們當中很少有人相信耶穌。他們擁有自然的知識和事實,也見過基督,聽過基督親自說話,親眼看過耶穌行神蹟。他們是真實看見道成肉身這個歷史事實的少數幾千人。福音的光曾那麼真實地落在他們當中,照亮他們的黑暗(參約12:35∼36)。生活對他們來說,永不再一樣;他們的生命永遠受到耶穌的影響,給他們留下了難忘的印象。然而,許多人還是不相信祂(參約12:37∼40)。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希伯來書6:1∼8所說的這些猶太人身上。他們蒙了光照,卻沒有得救,結果就是,他們處於失去救恩的危險之中,變成離經背教之徒。彼得在他的第二封書信中所說的就是這些人。「倘若他們因認識救主耶穌基督,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在其中被纏住、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他們曉得義路,竟背棄了傳給他們的聖命,倒不如不曉得為妙。」(彼後2:20∼21)因為他們不信,那賜下來拯救他們的亮光,就成了對他們的審判。


   B. 他們嘗過天恩的滋味


   這群人不僅見過天上的光,還嘗過天恩的滋味。聖經說聖靈是一種天恩(屬天的恩賜),但因為接下來的經文就會提到這一點,所以我不認為這裡的天恩指的是聖靈。從天上來的最大恩賜當然是基督自己(神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以及祂帶來的救恩(弗2:8)。基督的救恩是超越的屬天恩賜,這裡應該就是指這種恩賜。


   不過,這個偉大的恩賜卻無人接受。人們不是盡情地享用它,而是淺嘗一下,試一試。人們沒有接受它,以它為生,只是試驗一下而已。這與耶穌為我們所做的截然相反。祂為人人嘗了死味之後(來2:9),就把死亡一飲而盡了。


   耶穌在雅各井旁對那個婦人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他,他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約4:10)耶穌所說的恩賜是救恩,即能帶來「永生」的「活水」(約4:14)。那些喝它的人—而不是舔一舔或嚐一嚐—就會得救。之後不久,耶穌在加利利對祂的聽眾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約6:51,參6:35)永生源於吃神的恩賜,即基督的救恩,而不是淺嘗即止。


   聖靈「預備救恩」的工作之一,就是讓還沒有得救的人先品嘗一下救恩的祝福。這是祂將人們引向基督的事工之一。但品嘗並不等於吃。聖靈會賜給我們品嘗天恩的滋味,但不會強迫我們去吃。神將救恩的祝福放在這些新約猶太人的嘴邊,他們卻不吃。品嘗指的是他們的見聞,與今天許多見過基督轉化的大能,聽過福音的人一樣。


   C. 他們於聖靈有份


   有份(metochos)與分享有關,而不是擁有。這些猶太人從未擁有過聖靈,只是被聖靈圍繞而已。在路加福音5:7,這個詞被用來指漁夫的同伴。在希伯來書1:9,這個詞用來指基督與天使的關係。該詞與分享共同的關係和事件有關。在這裡,它可能指與聖靈有關係,分享過祂的作為,卻未得救。正如我們在希伯來書2:4已看過的,這些猶太人聽過神的道,見過(甚至還參與過)無數的神蹟、奇事、異能和聖靈的恩賜;他們確實介入過某些聖靈的工作。


   聖經從沒說過基督徒與聖靈有關,而是說聖靈內住在他們裡面。然而,這裡的人是僅僅與聖靈有關係的人。與大部份耶穌用神蹟醫治和餵養過的人一樣,他們與聖靈的能力和祝福有份,卻沒有聖靈的內住。他們並未擁有聖靈,聖靈也沒有擁有他們。


   D. 他們嘗過神善道的滋味


   這些讀者也「嘗過」神的道。在這裡,「道」的希臘文原文(rhēma,該字強調的是部份而非整體)不是那個常用的來指「神的道」的希臘文(logos),不過它很符合上下文的意思。與神的天恩一樣,他們也聽過、試用過、品嘗過神的話語,卻沒有真正吃下去。他們曾被教導過關於神的道(無疑,他們過去經常參加教會的聚會),可能也很認真地聆聽,甚至認真思考過他們所聽的。他們全都聽進去了,可能還充滿了熱情和感激;但他們並沒有像耶利米那樣說:「我得著你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你的言語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耶15:16)他們只是品嘗而已,並未吃下去,就像耶利米所責備的國人一樣。


   希律就是這樣的人。儘管先知的信息很難聽,甚至還直接控告王,但希律仍然喜歡聽施洗約翰講論(可6:20)。他對這位正統先知不知所措,卻深深迷戀。他喜歡品嘗神的信息,但是當壓力來到,要作決定的時候,他就拋棄了屬神的人和屬神的信息,忍痛而非情願地同意砍約翰的頭。他嘗過神道的滋味,也因此更加重他的罪責。


   品嘗是吃的第一步。品嘗神的道並非有錯,實際上,大衛還鼓勵大家這樣做:「你們要嘗嘗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詩34:8)在某種程度上,人們接受福音之前,都必須先嘗一下福音。問題是人們只停留在品嘗上,不再前進。與許許多多第一次聽聞福音的人一樣,這些猶太人被福音的甜美所吸引,但他們沒有咀嚼,也沒有嚥下去,更不用說消化吸收了;他們只是不斷地品嘗。不久之後,品嘗的味道就消失了,他們對福音開始漠不關心。他們屬靈的味蕾不再敏感,反應遲鈍了。


   任何聽過福音,甚至作過信仰告白的人,若是對救恩仍不確信,就應該考慮保羅的建議:「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林後13:5)這樣的人需要了解,自己是否只是嘗了一下福音的味道,卻沒有吃下去。


   E. 他們覺悟來世的權能


   來世是神將來的國度,這個國度的權能是行神蹟的能力。當耶穌來到祂地上的國度時,這些猶太人曾見過這種神蹟,覺悟到這些權能,見過使徒們行同樣的神蹟奇事。這在耶穌基督的千禧年國度裡將再次發生。他們不斷地看到神蹟,一個接著一個;然而,他們看得越多,覺悟得越多,卻沒有接受,他們的罪責就越發加增。他們與那些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蹟,叫拉撒路復活,叫瞎子看見,叫啞巴說話,卻拒絕耶穌的人一樣。當他們站在神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台前,他們的罪該有多大啊!


   這些猶太人曾受過神極大的祝福:他們被神光照,於聖靈有份,嘗過天恩的滋味,也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祂的權能;但他們仍不相信。

   四、第四次警告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來6:4∼6)


   聖靈繼續對那些不信的人說話,他們聽過真理,明白真理,卻遲遲不擁抱基督。聖靈向他們發出第四次警告,這是希伯來書6:1∼8的關鍵。總括而言,這個警告就是:「你們最好現在就相信基督,因為如果你們離棄道理,就不能再次懊悔了。」他們正處於懊悔的關鍵點上—完全明白福音,若是退後,將是致命的毀滅。


   許多解經家相信這個警告是給基督徒的,所以他們認為這段經文是在告訴讀者,救恩是可以失落的。如果這種解釋對的話,那麼這段經文也會教導:救恩一旦失去,就不能再得到了。假設一個人得救之後,失去了他的救恩,他就只能永遠遭受刑罰;這樣就不會存在前進與後退,恩典之內與恩典之外的問題了。但這段經文不是針對基督徒,因此它講的是失落救恩的機會,但救恩本身是不會失落的。


   信徒不用擔心自己會失去救恩,聖經對此的教導清清楚楚。耶穌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7∼29)保羅說得同樣清楚:「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5、38∼39)「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1:6)我們「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我們是「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1:4∼5)。如果神的能力都不能保守我們,就沒有任何可以依靠或值得信賴的對象了。基督徒在生命的任何處境都沒有理由認為自己的救恩失落了,或是自己的救恩會失落。若藉著基督的死我們可以得救,就更能因祂生命的大能和代禱來保守我們的救恩了(羅5:10)。


   只有不信的人才會有失落救恩的危險,因為他們在失去接受救恩的機會。這些不信的猶太人在極大的危險之中,因為他們的靈命不成熟,處在昏睡的狀態,要退回猶太教,永遠失去悔改、信靠基督的能力。他們將永遠失喪,因為在最能明白和歸信的時候,他們拒絕了那惟一能救他們的福音。再沒有其他救恩的消息他們可以聆聽了,因為全部福音真理的見證他們都見過了。


   這些特殊的猶太人,曾經聽過使徒佈道,見過他們行神蹟奇事和各樣的異能(來2:4)。他們擁有特權,幾乎可以看到全部神所能賜予的救贖之道和權能。但即使擁有各樣的機會來認識神的福音,他們卻因為猶太教或任何其他東西棄絕福音,這樣的人將永遠失喪。因為他們不僅棄絕福音,更是將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他們若不是藉著信靠基督繼續追求認識神,就是厭惡祂,離祂而去,成為背教者,永遠沉淪。再沒有其他選擇了。


   有人將希伯來書6:6的希臘文adunatos(「不能」)翻譯為「困難」,但從希伯來書的其他經文來看,這樣的翻譯並不妥當。同樣的希臘文也被用在希伯來書6:18(神決「不能」說謊)、10:4(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和11: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在這三段經文裡,若是將「不能」換為「困難」就講不通了。結局的殘酷性,這一危險是不能不提或弱化的。


   疫苗接種就是將非常溫和的病毒注入人體,使人產生抗體,形成免疫力。同樣,一個人長期接觸福音卻不接受它,就會使他對真實的事物產生免疫力。他越是長期拒絕福音,不管是溫和的還是粗暴的,他就會越發抗拒福音。他的屬靈系統會變得越來越不靈敏,沒有反應。他惟一的盼望就是,放棄他緊緊抓住的東西,趕緊接受基督—免得他變得硬心,不知不覺就永遠失去了機會。


   從新的意思是「恢復」、「回到原先的狀況」。這些猶太人原先對福音非常火熱。他們第一次聽到福音的時候,覺得它非常美好,立刻就從猶太教來到基督教的邊緣,甚至明顯就要悔改了。他們已經離開自己舊的方式,試著離開自己的罪,開始轉向神。


   他們從離救恩很遠的地方來到救恩的邊緣。神全部的啟示都賜給了他們,祂沒有其他要說、要做的了。如果他們存著不信的惡心離棄真道,那他們就是在拒絕完全的啟示。他們有很大的優勢,不但生活在舊約之下,也聽過、見過美好完全的新約。如果他們離棄真道,離開永生神,就沒有希望恢復到原來的地步,因為那時福音還很新鮮,嘗起來很甜美,正是悔改的時候。如果一個人在認識和歸信的高峰期拒絕基督,那他在低谷的時候就更不會接受基督了。於是,救恩就變得不可能了。


   他們回不去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他們的意思很簡單,就是認為神的兒子應該被釘在十字架上。不管他們曾經公開宣告過什麼樣的信仰告白,現在他們站在釘死耶穌之人的立場上了。他們在心裡說:「這也是我們的結論。」他們曾經審判耶穌基督,用各樣可能的證據堅持說祂不是真正的彌賽亞。他們轉向相反的方向,退回到猶太教中。對他們來說,耶穌是一個假冒者,是騙子,祂的下場是罪有應得。他們同意那些殺害耶穌的人,再一次公開羞辱祂。這裡的羞辱言外之意是犯罪,他們公開宣稱,耶穌的罪名成立。


   任何一個聽過福音卻轉身離開的人,他的所行就與這些猶太人一樣。雖然他沒有親手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但他至少同意耶穌該死;他與釘死耶穌的人立場相同。如果這是在他完全明白的情況下發生的,那這個人就變成了背教者,永遠都無法得到救恩。他拒絕耶穌基督,反對福音完全的光照和能力,無可救藥地抵擋神,因此,留給他的只能是地獄裡最炙熱的地方。他走了猶大的路。猶大與道成肉身的神一起走路,一起交談,一起團契,至終卻拒絕祂。「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9)


   有人不想公開反對福音,就站在局外做旁觀者,遲延作決定,容忍福音,他這種自欺欺人的想法是很危險的。一個人越長時間站在邊緣,就會越依靠舊的生活。長久停留在那裡,無可避免就會導致永遠離棄福音。這常常不是有意的決定,要反對基督;但這確實是一個決定,並且抵擋了基督。一個人在完全明白的情況下離棄基督,他就在自己的心裡將基督重新釘在十字架上,而自己永遠也無法觸及主了。拒絕耶穌基督是多麼可怕啊!


   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來6:7∼8)


   你明白這個比喻嗎?所有聽過福音的人都像一塊田地。降下雨水,指的就是聽福音。福音的種子種下之後,就在精心培育之中開始生長。有些種子長得很好,很漂亮,並且開始結果子。這類種子是在神的裡面播種、扎根和培育起來的。但是有些種子卻長成假的、偽裝的、不結果子的莊稼。它們是同樣的種子,種在同樣的土壤裡,澆灌的水也一樣,卻長成荊棘和蒺藜,造成破壞,最後被廢棄。因為不合乎耕種的人用,只能被焚燒。


http://www.guizheng.net/jiejing/xibolai_maike/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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